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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軟飲料有哪些

發布時間:2022-01-12 06:31:37

㈠ 軟飲料的分類

軟飲料:酒精含量低於0.5%( 質量比)的天然的或人工配製的飲料。又稱清涼飲料、無醇飲料。

  1. 碳酸飲料類:在一定條件下沖入二氧化碳的軟飲料,不包括由發酵法自身產生二氧化碳的飲料,其成品中(20度時容積)二氧化碳容量不低於2.0倍。分果汁型、果味型、可樂型、低熱量型及其他型。

  2. 果汁(漿)及果汁飲料類:包括果汁(漿)、果汁飲料2類。果汁(漿)是用成熟適度的新鮮或冷藏水果為原料,經加工所得的果汁(漿)或混合果汁類製品。果汁飲料,在果汁(漿)製品中,加入糖液、酸味劑等配料所得的果汁飲料製品,可直接飲用或稀釋後飲用。分原果汁、原果漿、濃縮果汁、濃縮果漿果汁飲料、果肉飲料、果粒果汁飲料和高糖果汁飲料。

  3. 蔬菜汁飲料:由一種或多種新鮮或冷藏蔬菜(包括可食的根、莖、葉、花、果實、食用菌、食用藻類及蕨類)等經榨汁、打漿或浸提等製得的製品。包括蔬菜汁、混合蔬菜汁、混合果蔬汁、發酵蔬菜汁和其他蔬菜汁飲料。

  4. 含乳飲料類:以鮮乳和乳製品為原料未經發酵或經發酵後,加入水或其他輔料調制而成的液狀製品。包括乳飲料、乳酸菌類乳飲料、乳酸飲料/及乳酸菌類飲料。

  5. 茶飲料:茶葉經抽提、過濾、澄清等加工工序後製得的抽提液,直接灌裝或加入糖、酸味劑、食用香精(或不加)、果汁(或不加)、植(谷)物抽提液(或不加)等配料調制而成的製品。包括茶飲料、果汁茶飲料、果味茶飲料和其他茶飲料。

  6. 固體飲料:用糖(或不加)、果汁(或不加)、植物抽提液或其他配料為原料,加工製成粉末狀、顆粒狀或塊狀的經沖溶後飲用的製品,其成品水分<5%。分果香型固體飲料、蛋白型固體飲料和其他型固體飲料。

㈡ 軟飲料包括哪些

國家標准軟飲料的分類
http://info.china.alibaba.com
時間:2006-03-06
10:14
中國飲料工業協會
1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軟飲料(又稱非酒精飲料)的類別、定義和種類。本標准適用於經包裝的乙醇含量小於0.5%(m/V)的飲料製品。
2
分類原則
按原料或產品的性狀進行分類。
3
類別、定義和種類
3.1
碳酸飲料(品)(汽水)類
3.1.1
定義
3.1.1.1
在一定條件下充入二氧化碳氣的製品。不包括由發酵法自身產生的二氧化碳氣的飲料。成品中二氧化碳氣的含量(20℃時體積倍數)不低於2.0倍。
3.1.2
種類
3.1.2.1
果汁型原果汁含量不低於2.5%的碳酸飲料,如桔汁汽水、橙汁汽水、菠蘿汁汽水或混合果汁汽水等。
3.1.2.2
果味型
以果香型食用香精為主要賦香劑,原果汁含量低於2.5%的碳酸飲料,如桔子汽水、檸檬汽水等。
3.1.2.3
可樂型含有焦糖色、可樂香精或類似可樂果和水果香型的辛香、果香混合香型的碳酸飲料。無色可樂不含焦糖色。
3.1.2.4
低熱量型
以甜味劑全部或部分代替糖類的各型碳酸飲料和蘇打水。成品熱量低於75kj/100mL。3.1.2.5
其他型含有植物抽提物或非果香型的食用香精為賦香劑以及補充人體運動後失去的電介質、能量等的碳酸飲料,如薑汁汽水、沙示汽水、運動汽水等。
3.2
果汁(漿)及果汁飲料(品)類
3.2.1
定義
用新鮮或冷藏水果為原料,經加工製成的製品。
3.2.2
種類
3.2.2.1
果汁
a)採用機械方法將水果加工製成未經發酵但能發酵的汁液,具有原水果果肉的色澤、風味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b)採用滲濾或浸取工藝提取水果中的汁液,用物理方法除去加入的水量,具有原水果果肉的色澤、風味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c)在濃縮果汁中加入果汁濃縮時失去的天然水分等量的水,製成的具有原水果果肉的色澤、風味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
製品。
含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果汁的製品稱為混合果汁。
3.2.2.2
果漿
a)採用打漿工藝將水果或水果的可食部分加工製成未發酵但能發酵的漿液,具有原水果果肉的色澤、風味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b)在濃縮果漿中加入果漿在濃縮時失去的天然水分等量的水,製成的具有原水果果肉的色澤、風味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製品。
3.2.2.3
濃縮果汁採用物理方法從果汁中除去一定比例的天然水分製成具有果汁應有特徵的製品。
3.2.2.4
濃縮果漿
用物理方法從果漿中除去一定比例的天然水分製成具有果漿應有特徵的製品。
3.2.2.5
果肉飲料
在果漿(或濃縮果漿)中加入水、糖液、酸味劑等調制而成的製品,成品中果漿含量不低於30%(m/V),用高酸、汁少肉多或風味強烈的水果調制而成的製品,成品中果漿含量不低於20%(m/V)。
含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果漿的果肉飲料稱為混合果肉飲料。
3.2.2.6
果汁飲料
在果汁(或濃縮果汁)中加入水、糖液、酸味劑等調制而成的清汁或渾汁製品。成品中果汁含量不低於10%(m/V),如橙汁飲料、菠蘿汁飲料、蘋果汁飲料等。
含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果汁的果汁飲料稱為混合果汁飲料。
3.2.2.7
果粒果汁飲料
在果汁(或濃縮果汁)中加入水、柑桔類的囊胞(或其他水果經切細的果肉等)、糖液、酸味劑等調制而成的製品。成品果汁含量不低於10%(m/V);果粒含量不低於5%(m/V)。
3.2.2.8
水果飲料濃漿
在果汁(或濃縮果汁)中加入水、糖液、酸味劑等調制而成
的、含糖量較高、稀釋後方可飲用的製品。成品果汁含量不低於5%(m/V)乘以本產品標簽上標明的稀釋倍數,如西番蓮飲料濃漿等。
含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果汁的水果飲料稱為混合水果飲料濃漿。
3.2.2.9
水果飲料
在果汁(或濃縮果汁)中加入水、糖液、酸味劑等調制而成的清汁或渾汁製品。成品中果汁含量不低於5%(m/V),如桔子飲料、菠蘿飲料、蘋果飲料等。
含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果汁的水果飲料稱為混合水果飲料。
3.3
蔬菜汁及蔬菜汁飲料(品)類
3.3.1
定義
用新鮮或冷藏蔬菜(包括可食的根、莖、葉、花、果實,食用菌,食用藻類及蕨類)等為原料,經加工製成的製品。

㈢ 世界十大飲料品牌有哪些啊

1 椰樹牌椰汁 (建於1956年,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我國最大的果汁罐頭飲料生產企業之一,椰樹集團有限公司)
2 美汁源果粒橙 (可口可樂公司旗下品牌,飲料十大品牌,專業致力於飲料開發生產的國際企業,可口可樂飲料有限公司)
3 可口可樂 (發明於1886年,十大飲料品牌,全球銷量排名第一的碳酸飲料,全球最著名的軟飲料品牌,美國可口可樂公司)
4 統一鮮橙多 (統一集團旗下品牌,專業致力於飲食產品研發生產銷售的大型企業,十大飲料品牌,統一企業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5 百事可樂 (始創於1890年美國,全球財富500強,全美最有價值公司品牌之一,跨國大型企業,百事(中國)投資有限公司)
6 康師傅冰紅茶 (創立於1958年台灣,專業致力於飲食產品研發生產工具的國際大型企業,行業著名品牌,康師傅控股有限公司)
7 匯源果汁 (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名牌產品,最具市場競爭力品牌之一,國家重點龍頭企業,匯源飲料食品集團有限公司)
8 娃哈哈 (創建於1987年,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中國最大的食品飲料生產企業之一,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
9 銀鷺 (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中國最具品牌價值500強,福建省名牌產品,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廈門銀鷺集團)
10 紅牛飲料

㈣ 軟飲料有哪些

類別、定義和種類

1.1 碳酸飲料(汽水)類
1.1.1 定義
1.1.1.1 在一定條件下充入二氧化碳氣的製品。 不包括由發酵法自身產生的二氧化碳氣的飲料。 成品中二氧化碳氣的含量(20℃時的容積倍數)不低於2.0倍。
1.1.2 種類
1.1.2.1 果汁型
原果汁含量不低於2.5%的碳酸飲料。如桔汁汽水、橙汁汽水、菠蘿汁汽水或混合果汁汽水等。
1.1.2.2 果味型
以果香型食用香精為主要賦香劑,原果汁含量低於2.5%的碳酸飲料。如桔子汽水、檸檬汽水等。
1.1.2.3 可樂型
含有焦糖色、可樂香精或類似可樂果和水果香型的辛香、 果香混合香型的碳酸飲料。 無色可樂不含焦糖色。
1.1.2.4 低熱量型
以甜味劑全部或部分代替糖類的各型碳酸飲料和蘇打水。 成品熱量低於 75kJ /100mL。
1.1.2.5 其他型
含有植物提取物或非果香型的食用香精為賦香劑以及補充人體運動後失去的電介質、 能量等的碳酸飲料。如薑汁汽水、沙示汽水、運動汽水等。
1.2 果汁(漿)及果汁飲料(品)類
1.2.1 定義
用新鮮或冷藏水果為原料,經加工製成的製品。
1.2.2 種類
1.2.2.1 原果汁(果汁)
a 採用機械方法將水果加工製成未經發酵但能發酵的汁液, 具有原水果果肉的色澤、 風味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b 採用滲濾或浸取工藝提取水果中的汁液,用物理方法除去加入的水量, 具有原水果果肉的色澤、風味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c 在濃縮果汁中加入原果汁濃縮時失去的天然水分等量的水, 製成的具有原水果果肉的色澤、風味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製品。
含有兩種或兩種以上原果汁的製品稱為混合原果汁。
1.2.2.2 原果漿
a 採用打漿工藝將水果或水果的可食部分加工製成未發酵但能發酵的漿液, 具有原水果果肉的色澤、風味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b 在濃縮果漿中加入原果漿在濃縮時失去的天然水分等量的水, 製成的具有原水果果肉的色澤、風味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製品。
1.2.2.3 濃縮果汁
採用物理方法從原果汁飲料包裝設計<a href=http://www.08logo.com/baozhuang_yinliao.asp>飲料包裝設計</a>中除去一定比例的天然水分製成具有原果汁應有特徵的製品。
1.2.2.4 濃縮果漿
用物理方法從原果漿中除去一定比例的天然水分製成具有原果漿應有特徵的製品。
1.2.2.5 果肉果汁
在原果漿(或濃縮果漿)中加入水、糖液、酸味劑等調制而成的製品,成品中原果漿含量不低於30%(m/V)。用高酸、汁少肉多或風味強烈的水果調制而成的製品,成品中原果漿含量不低於20%(m/V)。
含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果漿的果肉果汁飲料稱為混合果肉果汁飲料。
1.2.2.6 果汁飲料
在原果汁(或濃縮果汁)中加入水、糖液、酸味劑等調制而成的清汁或渾汁製品。成品中原果汁含量不低於10%(m/V)。如橙汁飲料、菠蘿汁飲料、芒果汁飲料等。
含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果汁的果汁飲料稱為混合果汁飲料。
1.2.2.7 果粒果汁飲料
在果汁(或濃縮果汁)中加入水、柑桔類的囊胞(或其他水果經切細的果肉等)、糖液、
酸味劑等調制而成的製品。成品原果汁含量不低於10%(m/V);果粒含量不低於5%(m/V)。
1.2.2.8 水果飲料濃漿
在原果汁(或濃縮果汁)中加入水、糖液、酸味劑等調制而成的、含糖量較高、稀釋後方可飲用的製品。成品原果汁含量不低於5%(m/V)乘以本產品標簽上標明的稀釋倍數。
如西番蓮飲料濃漿等。
含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果汁的水果飲料濃漿稱為混合水果飲料濃漿。
1.2.2.9 水果飲料
在原果汁(或濃縮果汁)中加入水、糖液、酸味劑等調制而成的清汁或渾汁製品。成品中原果汁含量不低於5%(m/V)乘以本產品標簽上標明的稀釋倍數。如桔子飲料、菠蘿飲料、 芒果飲料等。
含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果汁的水果飲料稱為混合水果飲料。
1.3 蔬菜汁及蔬菜汁飲料(品)類
1.3.1 定義
用新鮮或冷藏蔬菜(包括可食的根、莖、葉、花、果實;食用菌;食用藻類及蕨類)等為原料,經加工製成的製品。
1.3.2 種類
1.3.2.1 蔬菜汁
在用機械方法將蔬菜加工製得的汁液中加入水、食鹽、糖液等調制而成的製品。如番茄汁。
1.3.2.2 蔬菜汁飲料
在蔬菜汁中加入水、糖液、酸味劑等調制而成的可直接飲用的製品。
含兩種或兩種以上蔬菜汁的蔬菜汁飲料稱為混合蔬菜汁飲料。
1.3.2.3 復合果蔬汁飲料
在蔬菜汁和果汁中加入水、糖液等調制而成的製品。
1.3.2.4 發酵蔬菜汁飲料
蔬菜或蔬菜汁經乳酸發酵後製成的汁液中加入水、食鹽、糖液等調制而成的製品。
1.3.2.5 食用菌飲料
a 在食用菌子實體的浸提液或浸提液的製品中加入水、糖液、 酸味劑等調制而成的製品。
b 選用無毒可食用的培養基,接種食用菌菌種, 經液體發酵製成的發酵液中加入糖液、 酸味劑等調制而成的製品。
1.3.2.6 藻類飲料
將海藻或人工繁殖的藻類,經浸取、發酵或酶解後所製得的液體中加入水、糖液、酸味劑等調制而成的製品。如螺旋藻飲料等。
1.3.2.7 蕨類飲料
用可食用的蕨類植物(如蕨的嫩葉),經加工製成的製品。
1.4 含乳飲料(品)類
1.4.1 定義
以鮮乳或乳製品為原料(經發酵或未經發酵),經加工製成的製品。
1.4.2 種類
1.4.2.1 配製型含乳飲料
以鮮乳或乳製品為原料,加入水、糖液等調制而成的製品。興遠時代廣告公司認為成品中蛋白質含量不低
於1.0%(m/V)稱乳飲料,蛋白質含量不低於0.7%稱乳酸飲料。
1.4.2.2 發酵型含乳飲料
以鮮乳或乳製品為原料,經乳酸菌類培養發酵製得的乳液中加入水、糖液等調制而製得的製品。成品中蛋白質含量不低於1.0%(m/V)稱乳酸菌乳飲料,蛋白質含量不低於
0.7%稱乳酸菌飲料。
1.5 植物蛋白飲料(品)類
1.5.1 定義
以蛋白質含量較高的植物的果實、種子或核果類、堅果類的果仁等為原料,經加工製成的製品。成品中蛋白質含量不低於0.5%(m/V)。
1.5.2 種類
1.5.2.1 豆乳類飲料
以大豆為主要原料,經磨碎、提漿、脫腥等工藝製得的漿液中加入水、糖液等調制而成的製品。如純豆乳、調制豆乳、豆乳飲料。
1.5.2.2 椰子乳(汁)飲料
以新鮮、成熟適度的椰子為原料,取其果肉加工製得的椰子漿中加入水、糖液等調制而成的製品。
1.5.2.3 杏仁乳(露)飲料
以杏仁為原料,經浸泡、磨碎等工藝製得的漿液中加入水、糖液等調制而成的製品。
1.5.2.4 其他植物蛋白飲料
以核桃仁、花生、南瓜子、葵花子等為原料經磨碎等工藝製得的漿液中加入水、糖液等調制而成的製品。
1.6 瓶裝飲用水類
1.6.1 定義
密封於塑料瓶、玻璃瓶或其他容器中不含任何添加劑可直接飲用的水。
1.6.2 種類
1.6.2.1 飲用天然礦泉水
從地下深處自然湧出的或經人工揭露的、未經污染的地下礦水;含有一定量的礦物鹽、微量元素或二氧化碳氣體;在通常情況下,其化學成分、流量、水溫等動態在天然波動范圍內相對穩定。允許添加二氧化碳氣。
1.6.2.2 飲用純水
以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水為水源,採用蒸餾法、電滲析法、離子交換法、反
滲透法及其他適當的加工方法,去除水中的礦物質、有機成分、有害物質及微生物等加
工製成的水。
1.6.2.3 其他飲用水
以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采自地下形成流至地表的泉水或高於自然水位的天然蓄水層噴出的泉水以及深井水等為水源加工製得的水。
1.7 茶飲料(品)類
1.7.1 定義
用水浸泡茶葉,經抽提、過濾、澄清等工藝製成的茶湯或在茶湯中加入水、糖液、酸味劑、食用香精、果汁或植(谷)物抽提液等調制加工而成的製品。
1.7.2 種類
1.7.2.1 茶湯飲料
將茶湯(或濃縮液)直接灌裝到容器中的製品。
1.7.2.2 果汁茶飲料
在茶湯中加入水、原果汁(或濃縮果汁)、糖液、酸味劑等調制而成的製品。成品中原果汁含量不低於5.0%(m/V)。
1.7.2.3 果味茶飲料
在茶湯中加入水、食用香精、糖液、酸味劑等調制而成的製品。
1.7.2.4 其他茶飲料
在茶湯中加植入(谷)物抽提液、糖液、酸味劑等調制而成的製品。
1.8 固體飲料(品)類
1.8.1 定義
以糖、食品添加劑、果汁或植物抽提物等為原料,加工製成粉末狀、顆粒狀或塊狀的製品。成品水分不高於5%(m/m)。
1.8.2 種類
1.8.2.1 果香型固體飲料
以糖、果汁、營養強化劑、食用香精或著色劑等為原料,加工製成的用水沖溶後具有色、香、味與品名相符的製品。
1.8.2.2 蛋白型固體飲料
以糖、乳製品、蛋粉、植物蛋白或營養強化劑等為原料,加工製成的製品。
1.8.2.3 其他型固體飲料
a 以糖為主,添加咖啡、可可、香精等加工製成的製品;
b 以茶葉、菊花及茅根等植物為主要原料,經抽提、濃縮與糖拌勻(或不加糖) 加工製成的製品。
c 以食用包埋劑吸收咖啡(或其他植物提取物)及其他食品添加劑等為原料, 加工製成的製品。
1.9 特殊用途飲料(品)類
1.9.1 定義
通過調整飲料中天然營養素的成分和含量比例,以適應某些特殊人群營養需要的製品。
1.9.2 種類
1.9.2.1 運動飲料
營養素的成分和含量能適應運動員或參加體育鍛煉人群的運動生理特點、特殊營養需要,並能提高運動能力的製品。
1.9.2.2 營養素飲料
添加適量的食品營養強化劑,以補充某些人群特殊營養需要的製品。
1.9.2.3 其他特殊用途飲料
為適應特殊人群的需要而調制的製品。如低熱量飲料等。
1.10 其他飲料(品)類
1.10.1 定義
除上述9種類型以外的軟飲料。
1.10.2 種類
1.10.2.1 果味飲料
在糖液中加入食用香精、植物抽提液、酸味劑、甜味劑等調配而成的原果汁含量低於5%(m/ V)可直接飲用的製品。如桔味飲料、檸檬味飲料等。
果味飲料濃漿經稀釋後飲用。
1.10.2.2 非果蔬類的植物飲料類
用非果蔬類的植物的根、莖、葉、花、種子以及竹木自身分泌的汁液,經調制加工製成的製品。
1.10.2.3 其他水飲料
a 由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水為水源,經純化處理(或未經純化處理)後, 添加或通過一種特定裝置,以使水中含有一定量的有利於人體健康的微量元素或礦物質的水。
b 用天然礦泉水調制加工而成的製品。
1.10.2.4 其他
以食葯兩用或新資源食物為原料,經調制加工製成的製品。

㈤ 世界上最著名的軟飲料是什麼🤔

你好朋友。最著名的軟飲料是可口可樂了。

㈥ 哪些飲料屬於軟飲料

國家標准軟飲料的分類 http://info.china.alibaba.com 時間:2006-03-06 10:14 中國飲料工業協會 1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軟飲料(又稱非酒精飲料)的類別、定義和種類。本標准適用於經包裝的乙醇含量小於0.5%(m/V)的飲料製品。 2 分類原則 按原料或產品的性狀進行分類。 3 類別、定義和種類 3.1 碳酸飲料(品)(汽水)類 3.1.1 定義 3.1.1.1 在一定條件下充入二氧化碳氣的製品。不包括由發酵法自身產生的二氧化碳氣的飲料。成品中二氧化碳氣的含量(20℃時體積倍數)不低於2.0倍。 3.1.2 種類 3.1.2.1 果汁型原果汁含量不低於2.5%的碳酸飲料,如桔汁汽水、橙汁汽水、菠蘿汁汽水或混合果汁汽水等。 3.1.2.2 果味型 以果香型食用香精為主要賦香劑,原果汁含量低於2.5%的碳酸飲料,如桔子汽水、檸檬汽水等。 3.1.2.3 可樂型含有焦糖色、可樂香精或類似可樂果和水果香型的辛香、果香混合香型的碳酸飲料。無色可樂不含焦糖色。 3.1.2.4 低熱量型 以甜味劑全部或部分代替糖類的各型碳酸飲料和蘇打水。成品熱量低於75kj/100mL。3.1.2.5 其他型含有植物抽提物或非果香型的食用香精為賦香劑以及補充人體運動後失去的電介質、能量等的碳酸飲料,如薑汁汽水、沙示汽水、運動汽水等。 3.2 果汁(漿)及果汁飲料(品)類 3.2.1 定義 用新鮮或冷藏水果為原料,經加工製成的製品。 3.2.2 種類 3.2.2.1 果汁 a)採用機械方法將水果加工製成未經發酵但能發酵的汁液,具有原水果果肉的色澤、風味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b)採用滲濾或浸取工藝提取水果中的汁液,用物理方法除去加入的水量,具有原水果果肉的色澤、風味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c)在濃縮果汁中加入果汁濃縮時失去的天然水分等量的水,製成的具有原水果果肉的色澤、風味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 製品。 含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果汁的製品稱為混合果汁。 3.2.2.2 果漿 a)採用打漿工藝將水果或水果的可食部分加工製成未發酵但能發酵的漿液,具有原水果果肉的色澤、風味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b)在濃縮果漿中加入果漿在濃縮時失去的天然水分等量的水,製成的具有原水果果肉的色澤、風味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製品。 3.2.2.3 濃縮果汁採用物理方法從果汁中除去一定比例的天然水分製成具有果汁應有特徵的製品。 3.2.2.4 濃縮果漿 用物理方法從果漿中除去一定比例的天然水分製成具有果漿應有特徵的製品。 3.2.2.5 果肉飲料 在果漿(或濃縮果漿)中加入水、糖液、酸味劑等調制而成的製品,成品中果漿含量不低於30%(m/V),用高酸、汁少肉多或風味強烈的水果調制而成的製品,成品中果漿含量不低於20%(m/V)。 含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果漿的果肉飲料稱為混合果肉飲料。 3.2.2.6 果汁飲料 在果汁(或濃縮果汁)中加入水、糖液、酸味劑等調制而成的清汁或渾汁製品。成品中果汁含量不低於10%(m/V),如橙汁飲料、菠蘿汁飲料、蘋果汁飲料等。 含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果汁的果汁飲料稱為混合果汁飲料。 3.2.2.7 果粒果汁飲料 在果汁(或濃縮果汁)中加入水、柑桔類的囊胞(或其他水果經切細的果肉等)、糖液、酸味劑等調制而成的製品。成品果汁含量不低於10%(m/V);果粒含量不低於5%(m/V)。 3.2.2.8 水果飲料濃漿 在果汁(或濃縮果汁)中加入水、糖液、酸味劑等調制而成 的、含糖量較高、稀釋後方可飲用的製品。成品果汁含量不低於5%(m/V)乘以本產品標簽上標明的稀釋倍數,如西番蓮飲料濃漿等。 含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果汁的水果飲料稱為混合水果飲料濃漿。 3.2.2.9 水果飲料 在果汁(或濃縮果汁)中加入水、糖液、酸味劑等調制而成的清汁或渾汁製品。成品中果汁含量不低於5%(m/V),如桔子飲料、菠蘿飲料、蘋果飲料等。 含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果汁的水果飲料稱為混合水果飲料。 3.3 蔬菜汁及蔬菜汁飲料(品)類 3.3.1 定義 用新鮮或冷藏蔬菜(包括可食的根、莖、葉、花、果實,食用菌,食用藻類及蕨類)等為原料,經加工製成的製品。

㈦ 按國家標准,軟飲料有哪11大類

軟飲料11大類: 碳酸飲料類:在一定條件下沖入CO2的軟飲料,不包括由發酵法自身產生CO2的飲料,其成品中(20度時容積)CO2容量不低於2.0倍。分果汁型、果味型、可樂型、低熱量型及其他型。

果汁(漿)及果汁飲料類:包括果汁(漿)、果汁飲料2類。果汁(漿)是用成熟適度的新鮮或冷藏水果為原料,經加工所得的果汁(漿)或混合果汁類製品。果汁飲料,在果汁(漿)製品中,加入糖液、酸味劑等配料所得的果汁飲料製品,可直接飲用或稀釋後飲用。分原果汁、原果漿、濃縮果汁、濃縮果漿果汁飲料、果肉飲料、果粒果汁飲料和高糖果汁飲料。

蔬菜汁飲料:由一種或多種新鮮或冷藏蔬菜(包括可食的根、莖、葉、花、果實、食用菌、食用藻類及蕨類)等經榨汁、打漿或浸提等製得的製品。包括蔬菜汁、混合蔬菜汁、混合果蔬汁、發酵蔬菜汁和其他蔬菜汁飲料。

含乳飲料類:以鮮乳和乳製品為原料未經發酵或經發酵後,加入水或其他輔料調制而成的液狀製品。包括乳飲料、乳酸菌類乳飲料、乳酸飲料/及乳酸菌類飲料。

植物蛋白飲料:用蛋白質含量較高的植物的果實、種子,核果類和堅果類的果仁等與水按一定比例磨碎、去渣後,加入配料製得的乳濁狀液體製品。蛋白質含量不低於0.5%。分豆乳飲料、椰子乳(汁)飲料、杏仁乳(露)飲料和其他植物蛋白飲料。

瓶裝飲用水飲料:密封在塑料瓶、玻璃瓶或其他容器中可直接飲用的水。其原料水除允許使用臭氧外,不允許有外來添加物。包括飲用天然礦泉水和飲用純凈水。

茶飲料:茶葉經抽提、過濾、澄清等加工工序後製得的抽提液,直接灌裝或加入糖、酸味劑、食用香精(或不加)、果汁(或不加)、植(谷)物抽提液(或不加)等配料調制而成的製品。包括茶飲料、果汁茶飲料、果味茶飲料和其他茶飲料。

固體飲料:用糖(或不加)、果汁(或不加)、植物抽提液或其他配料為原料,加工製成粉末狀、顆粒狀或塊狀的經沖溶後飲用的製品,其成品水分<5%。分果香型固體飲料、蛋白型固體飲料和其他型固體飲料。

特殊用途飲料:為人體特殊需要而加入某些食品強化劑或為特殊人群需要而調制的飲料。包括運動飲料、營養素飲料和其他特殊用途飲料。

㈧ 軟飲料都有哪些

軟飲料是不含乙醇或作為香料等配料用的乙醇含量不超過0.5%飲料製品。
包括汽水,果汁,茶,牛奶,蔬菜汁,可可,礦泉水等。

市場上常見的可分為兩大種:(1)常有滋味或僅以滋味為主的飲料:如汽水大多數是果味的,其香味主要採用純天然(如檸檬)、半天然(如蘋果)或合成(如櫻桃)的原料。也有加少量果汁的調味品。這些飲料一般人皆可飲用。(2)含有營養的飲料:這些飲料比一般果味飲料富含蛋白質、無機鹽和維生素。如乳酸飲料是脫脂乳以乳酸菌發酵製成的,特別適宜於老幼飲用;各類果汁飲料,特別是用刺梨、彌猴桃等水果製成的飲料,由於富含維生素,可用來哺育嬰孩,和作為老弱病、產婦的輔助食品。此外,一些天然或人工合成的礦泉水,內含人體必需礦物質。經常飲用不僅對人體能起保健作用,而且對某些疾病有較明顯的治療效果。對於從事劇烈運動的人,如運動員,則適宜飲用快滲飲料,這些飲料能較快補充劇烈運動後人體內大量失去的鹽分,可盡快恢復體力。

㈨ 軟飲料包含那些飲料

軟飲料指的是經過包裝的乙醇含量小於0.5%的飲料製品。據原料和產品形態的不同,軟飲料多達八大類:碳酸飲料、果汁飲料、蔬菜汁飲料、乳飲料、植物蛋白飲料、固體飲料、天然礦泉水飲料,以及其他飲料如橘子露、楊梅露、茶飲料等。

據了解,目前市場上的飲料產品主要是碳酸飲料、果汁飲料、乳飲料、茶飲料和果蔬汁。如何科學選購飲料呢?不妨聽聽有關專家的以下建議:

首先,要注意甜味劑和防腐劑的品種及劑量。此類劑量應當越少越好,如一個體重60公斤的成年人,每天對糖精鈉的攝入量最多不可超過150毫克,人體每公斤體重對其他的每日最高限量分別是甜蜜素11毫克、甜味素40毫克、安賽蜜15毫克、苯甲酸鈉5毫克、山梨酸鉀25毫克。建議盡量選用含天然添加劑的飲料。

其次,認真辨識標簽內容。

第三,特殊人群如兒童、孕婦,最好要遠離含人工合成添加劑較多的食品,多攝取天然營養品。

第四,選擇對自己合適的口味。

第五,了解飲料的功效。飲料有營養型和非營養型兩種,營養型飲料包括果汁類、菜汁類及乳類,注意此類以營養為主、解渴為輔的飲料在包裝上無「飲料」二字。

專家還提醒人們注意:乳化飲料(如花生乳飲料、豆乳飲料等)雖有一定的營養素,但不是奶製品,而是以解渴為主的飲料;含糖量高的飲料不能充分解渴,補充水分最快的是純水;果汁飲料富含營養,適量最好,多喝未必有益;水果飲料濃漿與濃縮水果漿有很大的區別,濃漿太酸太甜,不稀釋就達不到正常飲料的口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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