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為什麼說澳大利亞人的祖先是犯人
澳大利亞的島上原住民,主要是來自非洲的土著黑人 ,他們從六萬年前渡海來到澳大利亞,直到近代西方人發現之前,他們仍然處在狩獵採集時代,人數很少。
⑵ 關於澳大利亞憲法的歷史和背景
澳大利亞憲法的歷史背景
權力的轉移
1901年前,澳大利亞是一個英國殖民地的自治領。1850年《澳大利亞殖民地政府法案》是權力轉移給殖民地的主要法規。法案確立了立法委員會,並賦予立法委員會規定地方立法機構的權力,規定立法機構成員的特權和資格。該法案也賦予這些立法機構為「和平、福利和各個殖民地的良好政府」制定法律的普遍權力,包括修改各自憲法的權力。新南威爾士、維多利亞、南澳大利亞和塔斯瑪尼亞相應地起草了憲法、建立了兩院制立法機構。根據1855年新南威爾士憲法法案規定的委員會命令,1859年分立的昆蘭士建立了兩院制立法機構。西澳大利亞於1890年獲得了自治。
自1855年起,英國議會通過了很多法案,允許澳大利亞立法機關對以前的「英帝國方針」附帶性的突發事件採取行動。這些法案中最重要的是1855年的殖民地法律效力法案,該法案規定,殖民地法律並不被認為是無效的,因為這些殖民地法律與英國法律不協調,包括沒有制定法律或英國基本法令在內。無效會致使殖民地立法制定的法律與適用於殖民地的英國法令或制定法不一致的問題。由於僅僅有幾部英國法律在殖民地適用,而且因為殖民地立法機關擁有制定和平、福利和良好政府的普遍權力,在英國立法機關或殖民地憲法中行使權力不會受到任何制止,因而殖民地立法機關是在英國主權意識中的最高立法機關。
由於十九世紀五十年代黃金熱引起的新人口的大量湧入和隨之而來的經濟發展,選舉權的擴大和民主改革開始形成的壓力,這種壓力遭到希望為財產保留特殊政治地位的保守派的抵制。到1900年,雖然所有殖民地採納了秘密投票的方法,年滿21歲的公民享有選舉權,但這項任務的完成在政治和憲法發展中是不平坦的。
趨於聯邦制的思想
在六個殖民地從英國分立出來並彼此獨立的期間,一些呼聲要求,根據地理條件、共同的血統和文化、外交和國防事務、經濟利益和實際方便,在殖民地間形成一種一致行動的需要,甚至組成一個正式聯盟。然而,沒有什麼實質性的進展。殖民主義者第一次在幾個殖民地里專門建立了代議制的和責任制政府,而且幾乎對澳大利亞當局產生了懷疑,原因是權力受倫敦的控制。最聞名和對澳大利亞聯邦形式最經常的倡導者是享利。帕克斯(18015-1896),他把這種形式描繪成一個巨大的自我教育的智囊團泰坦(傳說曾統治世界巨人族的一成員)。他從1854年至1896年死時一直在新南威爾士議會工作,幾次成為部長,五次出任總理。聯邦的另一個倡導者是蘇莫爾。沃克格里菲斯(1843-1920),他1872年進入昆士蘭議會,而且多次擔任部長職務。帕克斯和格里菲斯率先領導掀起聯邦運動:帕克斯提供言論,格里菲斯提供憲法知識。
六個澳大利亞政府會議於1883年在悉尼舉行,討論針對法國和德國在南海域開拓殖民地,獲取財富而採取的共同行動。該會議同意建立一個澳大利亞聯邦委員會,該委員會由每個自治殖民地的兩名代表和每個英王殖民地的一名代表組成。它有權處理海上防衛、與太平洋各島的關系、罪犯的流入和諸如加入殖民地的其它各種事務。然而,該委員會沒有賦予獨立的財政資源,也沒有任何行政權力。英國議制定了1855年澳大利亞聯邦委員會法案,為聯邦制的產生提供了立法框架。然而聯邦委員會並沒有完成其目標。新南威爾士和紐西蘭不加入聯邦委員會。1889年南澳大利亞加入,兩年僅僅加入一個。帕克斯最初贊成聯邦委員會,後又因需要一個更加強大的聯邦而改變其主意。然而該委員會能使殖民地領導人匯集在一起共同討論,證明了建立一個強大的聯邦的必要性。如果澳大利亞想成為一個國家,聯邦制是一個不可改變的類型。
到目前,帕克斯這個澳大利亞的政治元老,曾在一次會議上向澳大利亞政府呼籲,考慮建立真正的聯邦制的必要性。他的積極建議導致了1890年2月在墨爾本召開會議。會議有來自六個澳大利亞地區的代表和紐西蘭政府的代表參加。這是一次極其重要的集會。在強調了建立殖民地聯盟的重要性後,根據各殖民地政府的原則,在立法機構和政府的領導之下,會議要求立法機構和政府成員要獲得其代表機關的提名任命,並出席會議,審議和報告聯邦憲法方案。
1891年3月2日,在悉尼,帕克斯以總統的身份領導召開了一次會議。會議要求建立一個新的兩院制議會的權力機構和一個由下院中佔多數席位的政黨組成的責任制政府。會議建議使總督成為一個象徵性的首腦,聯邦法院審理所有的澳大利亞上訴訟案件。聯邦當局被賦予了規定各州未明確規定行使的特殊權力。起草的憲法議案於4月9日正式通過。
然而,由於經濟蕭條和1890-1895年銀行破產,引起政治家們的注意,聯邦思想失去了活力。勞工領導人也懷疑聯邦方案,因為他們把聯邦主義看作是中間階級追求資本主義目標的熱情。當然,聯邦主義的事業並沒有完全消失。它通過普遍盛行的運動保持其生機活力,這在某種意義上是教育和宣傳運動。巴頓領導的聯邦黨聯盟和有影響力的領導人約翰。奎克領導的澳大利亞民間聯盟,使聯邦事業保持生機活力。1893年7月31日在科洛瓦召開了聯邦聯盟大會。這次會議決定,會議召開應由通過普選產生的代表組成。相應地,第二次澳大利亞全國會議於1897年3月22日在阿得雷德開始舉行。這次大會推舉金斯頓為總督,巴頓為領導人。巴頓提出了一系列的總決議案。這些決議案與1891年帕克斯的極為相似。3月31日的決議任命了委員會去處理憲法、財政法案和司法法案。這次會議的全體成員在委員會中都有分工。憲法委員會最為重要,任命巴頓主持起草委員會的工作。該委員會於4月8日和12日呈交了報告,巴頓向大會介紹了草案。4月22日大會休會。大會使五個參加的州能夠審議憲法草案。1897年9月2日,大會重新開會審議各州的建議,9月24日再次休會。1898年1月20日又重新開會,最後一次會議於3月17日結束。這樣,一個聯邦議案正式獲得通過,並送交全民投票表決。
該議案首先在維多利亞、南澳大利亞和塔斯瑪尼亞的公民投票中表決通過。該法案在南威爾士經過公民投票時未獲通過。一個各州總理會議從1891年1月29至2月2日在墨爾本舉行,討論陷入僵局。新南威爾士的反對黨提出了一些要求,只好對議案起草進行了相應的修改,接著於1899年4-7月在新南威爾士、維多利亞、南澳大利亞和塔斯瑪尼亞舉行了新的公民投票,這些州獲得了以壓倒多數的贊成票通過。昆士蘭於1899年9月舉行了一次公民投票,也獲得了勉強多數贊成。西澳大利亞還要求作些讓步。對於這一點,英國政府暗示,即使西澳大利亞沒有同意,也應在自願的基礎上協商通過聯邦議案。
聯邦的創制
1900年3月代表們到達倫敦,提出了憲法草案。殖民大巨約瑟夫。張伯倫,於1900年3月14日在英國議會提交了澳大利亞聯邦憲法法案。該法案終於於1900年7月5日獲得通過,於7月9日得到女王同意。同時,西澳大利亞議會也使議案獲得通過。7月31日,它的投票人通過了公民投票表決。9月17日女王宣布,1901年1月1日,澳大利亞聯邦成立,把原來的六個澳大利亞殖民地作為聯邦的最早的州。目前的澳大利亞憲法是1900年的澳大利亞聯邦法案,以後進行了不時的修改作為憲法的修正案。
⑶ 澳洲為什麼被稱為罪犯建立起來的國家
傳奇澳洲:16萬罪犯建立的國家,此地之前因被嫌棄而拋棄
澳大利亞是一個西方國家,經濟也算得上比較發達。近年來,更是以留學或者是購房問題在中國炒的熱度很高。很多人對於獃獃的考拉和蹦蹦跳跳的袋鼠更是異常喜愛,甚至到了澳大利亞之後會專門去尋找他們的蹤跡。但是對於這樣一個和我們的關系日漸緊密的國家,似乎大家的關注度過多的停駐在現在,很少有人去關注澳大利亞的過去和歷史。
很多人說,澳大利亞這樣的新生國家有什麼歷史值得我們去關注呢?難道它還能比得上中國的歷史悠久,文化先進嗎?當然澳大利亞的文化是沒有辦法和我們相提並論的。但是對我們來說,身為國際人就不得不了解一些國際形勢和世界歷史,這是一個新時代的人必備的生活常識。其實澳大利亞是在1768年才被人發現的,也就是說直到十八世紀中葉,澳大利亞才正式成為了世界主流的一份子。
然而,自從十五世紀以來,全世界幾乎都沉浸在開辟新航路的狂熱之中,為了找到一個通向東方的道路,人們揭開了全新的一頁。但是誰也沒有料到,他們的最初目的雖然是想要尋找到一個遍地黃金的東方國家,但是最終卻差一點毀滅了他們心心念念的中國。當然,這些都是後話了,中國的失敗也不僅僅是因為殖民者的入侵,自己的不上進還是主要的淪亡原因之一。
一個沒有上進心的國家而且已經踏上了衰敗之路的國家,最終的命運肯定是會被滅亡的。這一點毋庸置疑,西方人的到來不過是加速了這個進程而已。
話說回來,自從人們發現了澳大利亞之後,這塊土地就陸陸續續迎來了很多的造訪者。但是,雖然將來這里會成為英國的殖民地,率先佔領這里的卻並不是英國,而是荷蘭人。因為荷蘭人的造訪,打破了澳大利亞的平靜,但是他們也同樣對這個地方給出了自己的考察結果——土地貧瘠,沒有什麼佔有的必要。或許是荷蘭人調查的過程太過草率,或許是他們的技術比較落後,還沒有深入到資源豐富的地區,總之荷蘭人最終放棄了這片大陸。
而且,在西方人造訪之前,澳大利亞始終是處在一片蠻荒之中的。幾乎沒有什麼正式的先進的文明出現。歐洲人的到來又是那麼的匆忙,自然也沒有對這里做出任何的改變。在那個全世界都風風火火,千帆競技的時代,這樣沒有價值的大陸也的確不值得一個強大的而又急於尋找財富的國家為之駐足。
當然在荷蘭人放棄了這片大陸之後,英國人慢慢到達了這里。因為英國雖然是起步比較晚的一個西方國家,但是他的實力卻絕對不容小覷,所以很快英國人就將目光聚集到了澳大利亞。或許是發現的人不同,在英國人的眼中,澳大利亞是一塊發展潛力巨大的大陸,非常值得開發。發現人庫克船長甚至還親自寫下了翔實的開發方案。
於是英國決定將本國的罪犯們集中起來,流放到澳大利亞去,讓他們在這個地方建設。因為北美彼時已經獨立,英國罪犯沒有了去向,數量與日俱增,新出口的出現直接解決了英國政府一個心頭之患。
在當局的支持下,他們決定開發澳大利亞。因為用罪犯來建設一個地區,不論從那一個角度來說,都是比較劃算的。而且這樣一來,國內的治安也的確可以穩定不少。雖然那些參加謀劃澳大利亞開發計劃的官員們並沒有料到後來澳大利亞會如此的令人驚嘆,如此的富庶,但是他們已經做出了最好的選擇。
1787年開始,英國就開始往澳大利亞輸送罪犯。這一次的航行經過了幾個月的時間,船上的人們已經對大陸非常的嚮往。本來計劃這些人是要前去開辟新大陸的,應該可以減輕本國的壓力,說不定還可以為國家帶來一部分的額外收入。
但是先期的建設還是出現了很多的問題,因為罪犯大多數都是些游手好閑的人,他們對於建設可沒有什麼實際經驗,必須要工匠的幫助和指揮他們才能夠有效的建設。而彼時的英國只好捏著鼻子為這里輸送物資和工匠,保證這里的假設進程,後來的澳大利亞基本上就是這樣被艱難建設出來的。
1788年1月18日,菲利普船長率領戰艦押解700多名犯人來到這個不毛之地,之後在1788年的11月26日,英國流放到澳的第一批犯人抵悉尼灣,自此,英開始在澳建立殖民地,以至於最終這一天被定為澳大利亞國慶日。
之後的80年間,共有16萬英國犯人被流放到此,澳洲被戲稱為囚犯創造的國家。如今的澳洲生活富餘,大家都有所了解,這也是制度決定了國家的一切.
⑷ SAA澳洲認證有哪些標准
澳大利亞的標准以』AS』開頭,澳大利亞與紐西蘭的聯合標准為AS/NZS』標准。澳大利亞的標准與紐西蘭的標准基本與IEC一致(目前澳大利亞的標准有33.3%完全與國家標准一致),存在一些國家差異,如由於所處的地理位置,某些產品的標准(如風扇)規定必須按熱帶氣候來考慮。澳大利亞和紐西蘭推行標準的統一和認證的相互認可,產品只要取得一個國家的認證後就可在另外一個國家銷售。
A、 認證/監督機構:
澳大利亞是聯邦國家,電器安全及能耗要求的認證、控制和管理工作由各個州或地區的監控部門(Regulatory Authority)按照本州/地區的認證程序進行,各州及地區的相關部門清單請間表1。任何一個州頒發的證書在其他州/地區同樣有效,不許任何附加手續,這已經由立法的形式規定下來,此外,SAA標准制定機構的全資子公司QAS(Quality Assurance Services Pty Ltd.)是澳大利亞的NCB(National Certification Body),其出具的證書也到了各個州或地區的承認,有同等的效力。
表1 澳大利亞各個州或地區的監控部門
州或地區 部門
Queensland Electrical Safety Office , Department of Instrial Relations
Western Australia Technical and Safety Division ,office of Energy
New South Wales Safety and Standards Branch, Department of Fair Trading
Victoria Office of the Chief Electrical Inspector
Tasmania Office of the Electricity Regulator
South Australia Energy Division ,Department of Mines and Energy
Australian Capital Territory Regulation ,Department of Urban Services
Northern Territory Power and Water Authority
B、 產品安全認證
澳大利亞沒有統一的安全認證標志,各個州或地區都先後以立法的形式規定了對電器產品的管理方法。雖然名稱及頒布的日期不盡相同,各個州或地區關於電氣安全立法的內容基本一致。電氣產品分為管制類電氣(prescribed proct)和非管制類產品(Non-prescribed proct)。
管制類電氣產品根據AS/NZS4417.2劃分,包含電熱設備、製冷設備、電動工具、零部件等。目錄在政府的公報上公布,並根據實際情況增加。昆士蘭州、新南威爾士州及維多利亞州在認證進程中最為活躍。以昆士蘭州為例,電力法(the electricity Act 1994)宣布了電器認證、銷售及使用的詳細規定。
1、管制類電器:管制類電器強制必須取得由監控部門頒發的認可證書(certificate of approval),並且規定標識(必須打上證書號)。應當注意的是,認證程序只針對安全性而非性能或品質,除非與安全性相關。證書號的第一個字母顯示該證書由哪個州或地區頒發。如:
Q91610(昆士蘭)
W2015(Western Australia 西澳大利亞)
V90263(Victoria 維多利亞)
N10422(New South Wales 新南威爾士)
TCA08012(New South Wales 新南威爾士)
2、非管制類電器:非管制類產品雖然不強製取得認證,但其安全性由銷售商/生產商負責,可以自願申請認證。監控部門將為符合標准要求的產品頒發符合性證書(Certificate of Suitability).取得符合性證書的電器產品可以打上證書號,證書好最後的字母顯示該證書由哪個州或地區頒發,如:
CS/431/Q(昆蘭式)
CS/108/N(新南威爾士)
RCM標志:目前澳大利亞和紐西蘭正在引入RCM標志(Regulatory Compliance Mark),以實現電氣產品的統一標識,該標志是澳大利亞與紐西蘭的監管機構擁有的商標,表示產品同時符合安規和EMC要求,是非強制性的。在產品取得安全認證和電磁兼容注冊後,可通過頒發安全認證的監管機構或「RCM Registrar」(Standards Australia)申請使用RCM標志。
⑸ 澳大利亞犯罪率高是因為他們都是罪犯後代嗎
我們先從「流放罪犯」的淵源說起。
這種懲罰起源於古羅馬時期,興盛於18、19世紀的英國,每年都有成千上萬的囚犯,被大英帝國政府以流放的形式「送出國旅行」。
被流放到未知的他鄉,看似極其殘酷,但對於本來必死無疑的死刑犯而言,這已經算是英國王室賞賜的一種極大恩典。
雖然不少犯人因為船上條件惡劣,得病死於航海途中,葬身大海。
那麼,英國人最初都把犯人流放到哪裡?
16世紀初到17世紀中葉的這100多年間,北美殖民地一直是他們的唯一選擇。
罪犯到了北美後,主要以契約勞工的身份在鳥不生蛋、人煙稀少的區域的大農場上工作。
從事勞動力密集產業棉花種植的罪犯,則更甚。
自1776年美國獨立後,農場主們開始大量減少引入英國罪犯作為奴隸,因為他們發現來自非洲的黑兄弟在價錢上更便宜。
北美的生意不好做之後,英國曾一度停止了流放計劃。
由於18世紀的英國正進行工業革命,大量鄉村人口湧入城市,城市人滿為患,社會矛盾激化,犯罪率高居不下。
不久之後,英國本土監獄人滿為患,內部治安管理混亂,不列顛政府也頗為頭痛。
為達到殺一儆百的目的,英國政府修緊法律,《血腥法典》(Bloody Code)應運而生,其中對犯罪的定義大幅調整,並把多項罪名的處罰改為死刑。
這時,英國著名的航海家詹姆斯·庫克建議,不如把罪犯送到新發現的澳洲大陸上從事墾荒工作,讓這塊「處女地」迅速發展起來,以便為大英帝國服務。
於是,為了彰顯大英帝國的「慈悲」,大批死刑犯被趕上前往澳大利亞的航船,哪怕他們本來所犯的罪行並不深。
經過了這十多年的計劃部署和事前准備,英國政府終於在1787年開始把第一批罪犯流放到澳大利亞。
早期抵達澳洲的罪犯相當自由,除了類似上下班時間的開墾時段必須到位外,基本再無約束,甚至還可以擁有自己的財產。
澳洲的商品經濟,也因為這批人的到來而逐漸發展起來。
混得好的罪犯,在澳洲的日子甚至比英國的工人過得還要逍遙自在。
因此,很多罪犯選擇定居在澳洲,結婚生子,繁衍後代,在完成一定年限的開墾工作後可以減刑假釋,擁有重新選擇工作的權利,甚至還能拿到政府分配的一塊安居地。
有獎勵就有懲罰。表現不好的犯人會被送到南部塔斯馬尼亞島上的亞瑟港,入獄監禁。
這么看來,澳洲人的祖先是犯人的觀點,似乎是有史可依的?
不,這依然是有色眼鏡下的偏見。
1822年,英國出台法例,鼓勵國民自願移居澳洲,並給予一定的金錢資助(至少500英鎊)和土地補貼。
1840年後,隨著罪犯數量的減少和可控,英國開始減少向澳洲輸送犯人;到1868年,流放計劃已完全停止,87年間英國總共向澳洲輸送了約16萬犯人。
光是19世紀的自由移民數量就突破100萬,已遠超當初流放犯人的總數。
那麼,大概只有低於10%的澳大利亞人是罪犯的後代。
大英帝國流放犯人到北美的歷史有一百六十年,流放到澳大利亞則有八十多年。
要說罪犯後代,美加的罪犯後代也比澳大利亞要多才對。
澳洲人都是罪犯後代的觀念,是赤裸裸的成見。
當年隨著罪犯們一同來到這片遙遠的南方大陸的還有因政治運動而被流放的人士,也正是在他們的斗爭下,地球上曾經最不自由、不平等的土地之一成為了一直存續到今天的現代民主國家。
那麼,歷史上有哪些我們應該知曉的澳大利亞民主進程的先驅者呢?
由蒙納士大學托尼·摩爾(Tony Moore)領導的一項名為「犯罪政治項目」(Conviction Politics project)的研究就著眼於當年的罪犯和澳大利亞民主進程間的聯系,將目光聚焦為澳大利亞民主鋪下基石的兩個人群:政治犯和為權益奮斗的普通罪犯。
「憲章派的民主」
在被流放到澳大利亞的政治犯中,有一名叫做托馬斯·穆爾(Thomas Muir)的男子,他是一名非常有天賦的律師,也是一名渴望推行民主改革的蘇格蘭激進分子。1793年,他因煽動叛亂被判刑,並被流放到新南威爾士14年。
來到澳大利亞後,他並沒有放下自己的本職工作,在殖民地初具雛形的法律體系中為了自由辯護。他辯稱,被流放的蘇格蘭人到了澳大利亞仍受監禁是非法的。他主張,既然這些人受到的懲罰只是流放,那麼只要他們不回到英國本土,他們就應該享有英國人的自由權利。「這是一個很有說服力的觀點,」 摩爾博士說。
然而他的主張卻並未得到當時英國政府的支持,倫敦方面認為這將對罪犯流放輸送系統構成打擊。
盡管穆爾最終大膽謀劃逃離殖民地,但在他的演講和宣傳卻在這片土地上播下了民主的種子。
在英國,他就普選和工人階級包容性的激進提案催生了一場被稱為「憲章主義(Chartism)」的政治改革運動。
在19世紀早期到中期,憲章派成為了英國政壇中的一種新的激進觀點。
憲章派的《憲章》:
所有男人都有投票權(普選權)
投票應以無記名方式進行
議會選舉每年舉行,而不是每五年舉行一次
選區應該大小相等
議員應該得到報酬
成為議員的財產要求應被取消
雖然所謂《憲章》六點計劃的核心是和平運動,但往往最終以暴力收場。
「澳大利亞經常被稱為憲章派的民主國家,因為到1856年及其後的十年,憲章派主張的六個要點中的許多已經在維多利亞和新南威爾士實現了,」 摩爾博士說。
"這是因為[英國]憲章派的領軍人物們在1839至1848年間被流放到澳大利亞。"
威廉·庫法因(William Cuffay)就是這些憲章主義者當中的一員,他被指控策劃起義而被流放澳大利亞,之後成了澳大利亞首批工會運動的倡導者之一。
他所主導的最有影響力的運動是反對主僕法案(Master and Servant Act),摩爾博士說該法案將「自由勞動力」束縛在了僱主身上,限制了他們的權利。
根據該法案,未經允許而離職的雇員會被當局追捕。
在被赦免的幾十年後,庫法繼續為罪犯們的民主權力而斗爭。
19世紀50年代末,澳大利亞各殖民地開始賦予男性普選權。
威廉·庫法因可能曾是澳大利亞最知名的憲章主義者。
愛爾蘭革命家的腳步
除了憲章主義者,澳大利亞罪犯殖民地中也曾有愛爾蘭激進分子的身影。
凱文·奧多爾蒂(Kevin O』Doherty)是一名年輕的醫科學生,他於1848年因煽動叛亂而被流放。在來到范迪門斯地(Van Dimen』s Land,塔斯馬尼亞的舊稱)後,他為一本名為《愛爾蘭重罪犯》(Irish Felon)雜志的出版作出了貢獻。
「這本雜志觸及到了殖民的各種問題,包括批評早於他們生活的年代很多的殖民者對澳大利亞原住民的不公正待遇,」 摩爾博士說。
奧多爾蒂在被保釋後移居昆士蘭,並最終成為昆士蘭的首位衛生部長,引領了多項衛生醫療改革。
另一位愛爾蘭革命家威廉·史密斯·奧布萊恩(William Smith O』Brien)則成了停止英國向澳大利亞流放罪犯的關鍵人物。
他曾被單獨監禁在塔斯馬尼亞海岸瑪麗亞島上戒備森嚴的監獄,摩爾博士將他形容為「納爾遜·曼德拉一樣的人物」。
他從牢房中一步步成長為反流放運動的領軍人物。這場運動呼籲英國終止向澳大利亞流放罪犯。
「運動獲得工人階級和商戶的支持,他們希望范迪門斯地從種植園奴役制轉向更現代、更公平的經濟環境,」 摩爾博士說。
奧布萊恩還曾寫過一本書,草擬出理想的民主憲法,與憲章派的議程相呼應。
「在全球呼籲釋放奧布萊恩的運動下,他所主張的理念終於被合法化,並從19世紀50年代起開始在維多利亞、新南威爾士和塔斯馬尼亞逐漸頒布,」 摩爾博士說。
「但是愛爾蘭直到20世紀才實現他的主張。」
從愛爾蘭叛亂,到昆士蘭早期議會,凱文·奧多爾蒂一直保持著他對革命的熱情。
普通罪犯的抗爭之路
其他許多罪犯是因貧窮所迫而走上犯罪道路,之後被流放澳大利亞的。在那個年代,小偷小摸也是足以構成被流放到世界另一頭的重罪。
面對無償勞動、食物短缺和嚴苛懲罰,許多來到澳大利亞的男男女女剛一抵境就走上了政治抗爭的道路。集體行動就是他們斗爭的手段。
據勞動力歷史學家邁克爾·昆蘭(Michael Quinlan)估計,當時至少有40萬人次的罪犯因表達異議而受審,這是一股令人震驚的反抗浪潮。
「一般來說,一個罪犯被送上法庭上超過六次,」他說。
"這些案件絕大多數與工作相關的異議有關。"
集體潛逃、罷工和拒絕工作司空見慣。
「他們中的一些人試圖通過偷船徹底逃離殖民地,但更多的人則是搬到了其他地方,只想找份工作,逃離束縛,賺取工資。」
「民主不是由個人的經歷建立的——而是建立在要求更多話語權的人們的集體行動之上的。」
如今,人們正以21世紀的手段來對這些罪犯集體行動予以重新審視。
作為「犯罪政治項目」的一部分,塔斯馬尼亞州所有詳細的罪犯記錄都已數字化。
不平等之恨
到了19世紀末,由於其迅速形成的民主制度和進步的社會政策,澳大利亞被稱為世界社會實驗室。
摩爾博士說這一事實卻鮮為人知。
「從憲章派要求工人階級參與政治的角度來看,我們實現了民主憲法,這遠遠領先於英國,」他說。
「但是我們甚至不慶祝或理解這一點。」
"在澳大利亞,爭取平等的運動始於19世紀中期,因為罪犯從一開始就憎恨不平等。"
在殖民地獲得負責任的政府後不久,所有[流放的]英國人就有了選票,議員也有了工資。
澳大利亞人今天享有的許多自由和制度可以追溯到那些經常被遺忘的罪犯們的抵抗和努力,他們有的本來就是激進人士,而有的是在來到這里後才變得激進的。
「19世紀50年代末和60年代,地球上最不自由的司法管轄區之一變成了一片相當自由和民主的土地,」 摩爾博士說。
「澳大利亞不僅是世界遙遠的一角。」
"如果我們脫離世界歷史,那意味著澳大利亞人沒有公正地看待自己。"
然而,摩爾博士說,「爭取民主和人權的斗爭從未結束」,並指出了殖民地時期原住民的困境。
「殖民者對原住民實施的殖民化、剝奪、監禁和不斷侵權是澳大利亞民主進程的一大障礙,」他說。
"締結條約和將原住民參與納入聯邦和州憲法仍然是澳大利亞去殖民化和民主尚未完成的事業。"
"這也是今天人們積極斗爭的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