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澳大利亞為什麼不存在古典文明
跟白人入侵沒什麼大關系,即使被毀壞也有遺跡吧!
白話說,這個大陸並不像其他大陸一樣適宜人類居住,森林植被河流等資源嚴重不足(但凡有文明發起的地方一定有河流),致使原始人類無法大規模聚居形成城市,文明的重要形成條件之一就是人類的大規模聚居,進入近現代社會以前澳洲土著居民大多以小部落形式過著比其他大陸原始的多的生活。加上地處南半球孤島,無法與其他古文明形成任何聯系,造成了不存在古文明的現象。也正因為如此,考拉袋鼠這樣的動物才能活到今天。
即使是今天,澳大利亞的國土面積僅次於中國位居世界第四,但是適宜居住的人口也只不過三四千萬,完全無法與其他四大地域國相比。
2. 澳大利亞建國後為何沒有發展成「帝國主義」國家
因為澳大利亞雖然自己佔領一個洲而且我資源豐富,但是人口太少,適合人類居住的土地也太少了,國家發展潛力很小
3. 澳大利亞的政體和國家結構形式
澳大利亞聯邦是全球地理面積第六大國家、大洋洲最大國家。其國境東南鄰近紐西蘭,西北鄰近印度尼西亞,北邊靠近巴布亞紐幾內亞、西巴布亞和東帝汶。
「澳大利亞」一詞源於拉丁語「未知的南方大陸」(terra australis incognita)。其所在的地理學位置通常稱作澳大利亞大陸,是地球上最小的大陸板塊。其人民平均擁有國土面積乃世界最廣國家之一,經濟成就亦屬世界高度發達國家。國民生活水平很高,經濟的主要重點是高效率的能源和畜牧業。
澳大利亞有多樣的自然景觀,包括迷人的熱帶雨林、別稱「紅色中心」的乾燥貧瘠的沙漠,白雪皚皚的山峰、綿羊遍布的牧場、及引人入勝的海濱,和馳名遐邇的自然遺產大堡礁、烏魯汝。在每年世界最佳居住城市評選中,澳大利亞名列前茅的城市數目在全球國家之先。澳大利亞人均壽命排名世界第三,僅次於日本、香港。
澳大利亞在五萬年前已有人類蹤跡,如今澳大利亞原住民的祖先當時從東南亞移來。17世紀後,歐洲的西班牙人、葡萄牙人、荷蘭人、法國人為了尋找香料而陸續到達。1768年,英國庫克船長乘「奮進號」由英國前往大溪地。1770年,英國正式宣布擁有澳大利亞主權。1788年1月26日,英國航海家亞瑟·菲利普率領首批移民定居悉尼,並升起英國國旗,澳大利亞正式成為英國殖民地。1797年,麥卡瑟(John Macarthur)由好望角引進美麗諾羊,澳大利亞畜牧業開始快速發展。
1901年1月1日,澳大利亞各殖民區改制為州,組成澳大利亞聯邦,成為大英帝國的聯邦或自治領,歸類為君主立憲制國家。依其聯邦法律,英國君主是其國家元首,即「澳大利亞君主」。1914至1918年,澳大利亞參與主戰場在歐洲大陸的第一次世界大戰,因此也是戰勝國之一。1927年,首次澳大利亞聯邦會議在堪培拉臨時國會大廈舉行,從此澳大利亞走向政治獨立。1931年,澳大利亞取得內政外交的獨立自主權,成為英聯邦的獨立國家。1933年,西澳公投通過脫離英國而獨立,但聯邦國會否決之。1956年,澳大利亞舉行第一次的墨爾本奧運,此亦是英國本土外的英聯邦國家首次。1967年,國會以全民公投廢除對原住民的法律歧視,這是白人移居澳大利亞後的第一次改變。
1986年,英王伊麗莎白二世前往澳大利亞簽署《與澳大利亞關系法》,規定澳大利亞最高法院擁有終審權,英國法律不再對澳大利亞有效。澳大利亞正式脫離英國而成為獨立國家。1999年,澳大利亞舉行全民公投,決定是否改采共和體製取代現有君主立憲制,並直選總統為國家元首,但被否決。2007年12月,工黨領袖陸克文上任,宣布將再舉行類似公投來改變現行體制並直選總統。。2008年3月,陸克文在多名原住民代表、國會議員和社會賢達的見證下,於聯邦國會向原住民三聲道歉,代表政府向原住民為「失竊的一代」和有損原住民族文化的政策鄭重道歉。
澳大利亞政治體制是聯邦制度,設立一個聯邦議會、六個州議會、兩個代表理事會。國家元首為英國女王和女王的代表澳大利亞總督,後者依據行政委員會的意見處理政務。名義上,內閣施政必須總督批准才有法律效力,但聯邦政府總理和其內閣實際擁有大多數國家權利。
目前澳大利亞實行類似英國的西敏制,聯邦下議院有150個議席,每三年選舉一次。上議院代表各州利益,具有立法審議權,任期六年(註:首都和北方領地的上議員任期是三年)。澳大利亞選舉是義務投票制,公民年滿十八周歲必須參與投票選舉,原住民可以自由選擇是否選民登記和投票。
議會有執政黨和反對黨,最大黨為澳大利亞自由黨-澳大利亞國家黨聯盟和澳大利亞工黨。2007年12月,工黨領袖陸克文打敗前總理自由黨領袖霍華德贏得大選。贊成徹底脫離英聯邦獨立的聲音則來自兩個小黨-澳大利亞綠黨和澳大利亞民主黨。
澳大利亞聯邦的政體為君主立憲制和內閣制。現任英國女王伊莉沙白二世也是澳大利亞女王及澳大利亞國家元首。澳大利亞總督代表女王行使權力,有權解散國會,但實務上僅在總理建議下為之。歷史上最著名的憲政危機發生在1975年。
政府三大體系如下:
立法權:在聯邦議會(Parliament)。由上議院(The Senate)、下議院(House of Representatives)組成。
行政權:在內閣。成員有總理、各部會首長和各州州長。總督由內閣提名。
司法權:在最高法院和其他聯邦法院、州法院。
下議院目前共150個席位,基本以各個州人口數分配,實行單一選區制。上議院席位則無關人口數,每州12席,北方領地和首都特區各只2席,共76席。兩院每三年改選一次。下議員任期三年,上議員任期六年,故後者每次只改選半數。下議院多數黨組成聯邦內閣,其黨魁為聯邦總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