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澳大利亞的最高元首是
以英國女王為國家元首的有: 1、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 2、加拿大 3、D.澳大利亞這幾個是以英國女王為名義上的最高元首的國家,伊麗莎白二世是其
⑵ 澳大利亞總統是誰
很抱歉。澳大利亞沒有總統。 現任澳大利亞聯邦總理為工黨領袖陸克文。 現任澳大利亞總督為昆廷·布賴斯 。 現任澳大利亞國家元首為女王伊麗莎白二世 。 澳大利亞的政治體制是聯邦制度,設立聯邦議會以及六個州議會,兩個代表理事會(註:首都以及北方領土地區不是州)。 澳大利亞女王及女王代表澳大利亞總督為澳大利亞的最高領導人,總督根據行政委員會的意見處理政務。 內閣的決定必須經過代表女王的總督之批准後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重要的政治決定和大多數的國家權利被掌握在聯邦政府總理以及其內閣手中。 澳大利亞聯邦的政體為君主立憲制以及內閣制。現任英國女王伊莉沙白二世,同時也是澳大利亞女王及國家元首。 澳大利亞總督代表女王行使權力,並有權解散國會,但實務上僅在總理的建議下行使此權力。
⑶ 澳大利亞總統是誰
澳大利亞沒有總統。
澳大利亞沒有總統,實權在澳大利亞總理手中,這個國家的元首是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1931年,英國議會通過了《威斯敏斯特法案》,承認大英帝國境內的自治領為主權國家,自此澳大利亞就獲得了獨立,成為英聯邦的一員,英國國王則是其國家元首。
然而這個標志著澳大利亞正式獨立的文件《威斯敏斯特法案》,並不是澳大利亞人弄出來的,是英國議會的決議。
英國雖然承認了澳大利亞的獨立,但是並沒有完全放棄宗主權,嚴格來說,英國和澳大利亞之間的關系,並不同於英國和當初從英國獨立出來的美國之間的關系。英國女王仍然是澳大利亞的國家元首,雖然只是一個象徵。
澳大利亞總理的任命
澳大利亞總理是澳大利亞政府首腦,由澳大利亞總督代表英國女王任命的。澳大利亞憲法沒有提到總理一職,因此總理的存在和職權皆由慣例來確定。
按照威斯敏斯特體系的慣例,澳大利亞總督作為象徵性的元首代理人不幹預行政,所以總理是實際決策者和最高行政長官,現任澳大利亞總理為斯科特莫里森。
⑷ 澳大利亞的最高領導人是英國的女皇伊麗莎白二世么
澳大利亞聯邦的政體為君主立憲制和內閣制。 現任英國女王伊莉沙白二世也是澳大利亞女王及澳大利亞國家元首。澳大利亞總督代表女王行使權力,有權解散國會,但實務上僅在總理建議下為之。 也就是說,英女方是名義上的最高領導人,實權掌握在總理手中。 政府三大體系如下: 立法權:在聯邦議會(Parliament)。由上議院(The Senate)、下議院(House of Representatives)組成。 行政權:在內閣。成員有總理、各部會首長和各州州長。總督由內閣提名。 司法權:在最高法院和其他聯邦法院、州法院。 下議院目前共150個席位,基本以各個州人口數分配,實行單一選區制。下議院多數黨組成聯邦內閣,其黨魁為聯邦總理。 上議院具有立法審議權,上議院席位無關人口數,每州各12席,北方領地和首都特區各只2席,共76席。兩院每三年改選一次。下議員任期三年,上議員任期六年(註:首都和北方領地的上議員任期是三年),故後者每次只改選半數。
⑸ 澳大利亞的政府首腦是誰
澳大利亞是君主立憲制國家。政府首腦是國家總理陸克文,國家元首是英王(因為是英聯邦國家),平時實際由總督行使國家元首職權。總督由總理提名,英王任命。總理依照總理建議行使職權。因此澳大利亞總理實際掌握行政大權,是實際上和名義上的雙重政府首腦。英王或者總督只是名義的元首。
⑹ 澳大利亞的主席是誰
你問的是總理吧? 澳大利亞總理 凱文·路德 (Kevin Rudd,也譯為凱文·拉德),中文名 陸克文 。澳大利亞國立大學中國語言和中國歷史專業畢業。2007年11月24日,陸克文當選為澳大利亞總理 補充: 因為澳洲至今沒有總統,是附屬於英聯邦,所以個別政客建議澳洲應該設置總統一職,准備脫離英聯邦。於是舉行全民公決,表決的結果,大部分的澳洲人還是願意附屬於英聯邦,因為澳洲人對現在目前的生活狀態普遍滿意,所以,澳洲至今只有總理。 澳大利亞總理霍華德
⑺ 澳大利亞的現任總統是誰
澳大利亞現任總督:彼得·科斯格羅夫。2014年3月28日彼得·科斯格羅夫擔任澳大利亞第26任總督。
澳大利亞國家元首不是總統,是英國女王。女王指派澳大利亞總督代行國家元首職權,但總督並不是澳大利亞國家元首。
澳大利亞總督(Governor-General of Australia)是澳大利亞君主 的代表。按照現行的澳大利亞和英國法律,澳大利亞和英國共有一個君主,而這個君主常駐在英國。因此,澳大利亞總督在一般情況下行使著國家元首的職務。
作為澳大利亞君主的全權代表,澳大利亞總督在法理上擁有很大的權利。憲法賦予他國家的最高行政權。他也是三軍統帥,可以制定和取消法令,並且有權任命和罷免議會,各部部長和總理。但是,按照英國的西敏制傳統慣例,總督不幹涉行政,並按照總理的建議行使權力。
同樣,法理上總督由總理提名,而由君主任命。但自從英國在1930年代確認了各自治領地獨立地位以後,君主就沒有拒絕過澳大利亞總理的提名。同樣的,在總督任命的問題上,君主只遵循澳大利亞總理的意見,而不考慮英國首相和議會的建議。實際上,總督的任命和罷免都掌握在澳大利亞總理手中。
⑻ 二戰時期澳洲首領是誰
澳大利亞脫離英國殖民,但澳大利亞還是英聯邦國家,所以澳大利亞只有總理,有總督。澳大利亞最高元首理論上說是英國女王。
二戰期間澳大利亞總理:
1 約瑟夫·萊恩斯(Joseph Lyons) 聯合澳大利亞黨 1932年1月6日 1939年4月7日
2 佩吉(Sir Earle Page) 鄉村黨 1939年4月7日 1939年4月26日
3 羅伯特·戈登·孟席斯 聯合澳大利亞黨 1939年4月26日 1941年8月28日
4 亞瑟·法登(Arthur Fadden) 鄉村黨 1941年8月28日 1941年10月7日
5 約翰·卡廷 工黨 1941年10月7日 1945年7月5日
6 弗蘭克·福德(Frank Forde) 工黨 1945年7月6日 1945年7月13日
7 約瑟夫·本尼迪特克·奇夫利(Ben Chifley) 工黨 1945年7月13日 1949年12月19日
二戰期間澳大利亞總督:
亞歷山大·戈爾·霍爾-魯思文,第一代高里男爵准將, VC, GCMG, CB, DSO, PC 1936年1月23日—1945年1月30日
格洛斯特公爵亨利·威廉·弗雷德里克·艾伯特王子, KG, KT, KP, GCB, GCMG, GCVO 1945年1月30日—1947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