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澳大利亞有多少個城市
澳大利亞有六個州(State)和兩個領地(Territory)。六個州分別是1901年之前曾各自獨立的英國殖民區,其他沒有被當時的殖民區管轄的地方,在1901年之後就成為聯邦政府直接管轄的領地。澳大利亞只有兩
塔斯馬尼亞州(14張)
個領地:北領地和首都領地。州各自有自己的州政府,有州長(Premier),有州總督(StateGovernor),但領地沒有這些職位,領地自組政府的權力源於聯邦的授權,領地的最高行政負責人是行政長官(ChiefAdministrator)。州和領地的立法權有很大分別,州在某些領域可以自行立法,而聯邦不能幹預。領地也可以自行立法,但領地的立法權來源於聯邦政府的授權,領地所訂立的法律,聯邦政府如有不滿就可以廢止。
州
澳大利亞行政區劃六個州:
新南威爾士州(NSW)-首府悉尼
昆士蘭(QLD)-首府布里斯班
南澳大利亞(SA)-首府阿德萊德
塔斯馬尼亞(TAS)-首府霍巴特
維多利亞(VIC)-首府墨爾本
西澳大利亞(WA)-首府珀斯
兩個領地是:
澳大利亞首都領地(ACT)-首府堪培拉
北領地(NT)-首府達爾文
澳大利亞的首都是堪培拉。
聯邦成立的時候,澳大利亞尚未能確定首都的地點,在1901-1927年,墨爾本是澳大利亞的臨時首都,聯邦議會在墨爾本舉行會議,很多的政府機構均設在墨爾本,在長達26年的時間里,墨爾本實際上擔當著澳大利亞首都的角色。早在澳大利亞國民討論成立一個統一的聯邦的時候,墨爾本和悉尼都各自積極爭取成為首都。19世紀中葉,墨爾本是一個比悉尼更繁華的大都市,後來隨著悉尼的日益發展,悉尼市民十分希望悉尼成為澳大利亞的首都。
1908年,即聯邦成立後的第七年,澳大利亞政府決定,在悉尼和墨爾本之間建造一個新的城市堪培拉,作為新首都。新首都不能位於任何一個州,而必須在聯邦領地內。因堪培拉的建造需要時間,期間墨爾本繼續作為臨時首都。
1927年五月,隨著堪培拉臨時議會大廈的啟用,澳大利亞政府的辦公地點從墨爾本遷往堪培拉。有趣的是,新首都並非位於悉尼和墨爾本的正中央,它距離悉尼約四小時車程,距離墨爾本約七小時車程。由於堪培拉是一個新城市,規劃得非常好。堪培拉的都市設計通過一個公開的國際比賽而採納方案,比賽收到137個設計,結果由美國建築師格里芬(WalterBurleyGriffin)贏出,這位設計師最初描繪的堪培拉街道圖是他和他的妻子(也是一位建築師)共同畫在一塊棉布上的,這份珍貴的原作至今還依舊保留在澳大利亞國家檔案館。
1911年1月1日,堪培拉及其附近地區被宣布為澳大利亞首都領地(AustralianCapitalTerri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