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朋友在澳大利亞走私煙草被判刑4年半,,刑滿後是否會遣返回國後還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本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雖然經過外國審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國已經受過刑罰處罰的,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處罰。
Ⅱ 澳男子在華走私毒品被判死刑是怎麼回事
廣州審判網6月13日消息:2020年6月10日上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澳大利亞籍被告人卡姆·吉萊斯比走私毒品案作出一審判決,以走私毒品罪判處其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據了解,2013年12月31日,被告人卡姆·吉萊斯比從廣州白雲機場口岸出境,海關工作人員在其托運的行李中查獲甲基苯丙胺(冰毒)7500多克。
(2)澳大利亞走私犯什麼罪擴展閱讀: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
常言道: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不管你是何方神聖,只要你在中國的國土上,觸犯了我國的法律法規,就必須要接受我們的法律制裁,更何況打擊毒品犯罪是全球各國共同面臨的一個問題,何況這名澳大利亞籍男子卡姆·吉萊斯比走私的毒品數量巨大,已經嚴重觸犯了我國的刑法,因此對於這名澳大利亞籍男子卡姆·吉萊斯比做出死刑判決,當然給予支持。
根據我國《刑法》第347條第二款中的規定,在販毒構成犯罪的情況下,根據行為人販賣毒品的種類不同,那麼在判處死刑的時候,對毒品的克數要求也是不一樣的。一般販賣鴉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是販賣其他毒品數量大的,則可以依法對行為人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