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澳洲難民申請永居需要多長時間大概流程怎樣
找中介辦。
花7W-10W澳元。
不過不一定能批,要看情況。
要知道難民不好當,以後就不能回中國了。
下面就有關澳洲難民簽證的申請介紹一下。
一.難民公約
澳洲是難民公約的簽署國,對符合聯合國難民公約難民定義的人有提供保護的國際義務。如果您符合難民定義的要求,則會獲得永居澳洲的權力。
二.聯合國難民定義
其定義是:一個人由於種族、信仰、民族、黨派、特殊社會團體及政治主張不同,目前處於國籍所屬國家之外,具有充足理由懼怕回到自己的國家會受到迫害,因而不能或不願意接受其原居住國的保護,即是難民。
三.國籍所屬國以外的定義
申請人遞交申請時,必須處於國籍所屬國以外。無論他們是因為受到迫害而離開或者因為在他們離開後情況發生變化而懼怕受到迫害都構成理由。
四.迫害的定義
移民局評審官員在審理案子時,非常注重評估申請人受迫害的可能性,所以申請人在陳述中要盡可能詳細描述受迫害的可能性。而"迫害"並沒有統一的被接受的法律定義。由於種族、信仰、民族、黨派、特殊社會團體及政治主張原因而引起的對人生命和自由的威脅都構成迫害。其它對人權的嚴重侵害也構成迫害的行為。這種行為可以是單一的壓迫行為,也可以是一些單獨不構成迫害但累積構成迫害的行為或手段。
一般情況下,難民所懼怕的迫害指的是那些由他們國家政府或由國家政府所操縱的機構所施加的迫害。但是由於懼怕來自其它組織或機構所施加的迫害也可以成為申請保護的理由,特別是如果申請人能夠證明當局了解並縱容這種行為或當局不願、不能夠提供有效的保護。例如,有些申請人是因為成為暗殺小組或游擊隊的目標。
五.移民局例舉以下構成迫害的情況:
對人生命,自由及安全的威脅。
無償的奴役。
虐待或者殘酷、不人道或污辱的待遇。
無理的逮捕、拘禁或流放(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他人的安全及權利或維持秩序而被認為是有必要採取的措施除外)。
連續或經常被騷擾、拘禁或逮捕。
流放及內部流放。
前特權階層人士被迫參加再教育,這種教育是通過進行體力勞動或施加其它壓力來改變其思想觀點,此即與難民定義中的理由相關。
六.難民理由
要符合聯合國難民定義,申請人必須提出同難民公約相一致的懼怕受迫害的理由。解釋如下:
種族:包括所有因民族、人種的原因而受迫害的申請人。·信仰:包括參加已具有規模之宗教團體及較小宗教組織而受到迫害的申請人。
民族:申請人因屬於某民族團體而受到迫害。
特殊社會團體:社會團體沒有嚴格的定義。一般來說,社會團體是由一些具有類似背景和社會地位的人士組成,例如知識分子團體、婦女團體、家庭組織、同性戀組織等。
七.如何准備到難民上訴庭上訴
若難民申請被拒絕,可以提交申請給難民上訴庭申請復審,步驟如下:
1.找出拒簽的理由
移民局官員拒絕申請人的申請必須說明申請人為什麼不符合難民的定義。可能會有一些不同的原因,例如:
移民局認為申請人的申訴可以接受,但申請人的國家已有很大改變,他們現在回國是安全的。
認為申請人的申訴不可信而拒絕。
申請人申訴的內容不夠有力,不足以讓人信服其回國後有遭迫害的危險。
可以接受申請人的申訴但認為申請人受到的只是歧視而非迫害。
拒絕信中所論述的理由可以幫助申請人總結個案中的強項和弱點。但如果申請人只是對拒絕信斷章取義,則可能會被誤導。在上訴法庭時,反駁這些原因是非常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將整個案子的情況提交給上訴庭。
2.准備辯論
對拒絕信中每個理由都要作答(盡可能詳細)。認為申請人申訴的情況不夠嚴重可能是因為移民局對申請人的國家的情況不完全了解。常見的情況是申請人認為顯而易見的事情而不加以適當的解釋並假設每一個人都了解其情況,但實際上對他人來講卻並非如此。申請人應該根據難民定義將所有能證明自己符合定義的原因都提出來,如果可能的話,對有爭義的申訴提供新證據。
申請表中包括的申請人的在澳配偶、依靠親屬也需要向難民上訴庭用書面形式提供詳細的過去受迫害的經過。如果他們懼怕受到迫害的原因僅僅是因為同申請人的關系的話,就不必要提供此種聲明了。如果配偶或其他親屬有其它申述應向難民上訴庭提出。難民上訴庭有責任審查難民庇護簽證申請表中包括的每一個家庭成員的申訴。申請人還應提出人道方面的申訴。難民上訴庭沒有權力決定或建議申請人以人道理由留在澳洲,只有移民部長有此權力。如果難民上訴庭駁回申請人的上訴,案子會返回移民部。移民部將評審申請人是否可以納入人道類別。如果移民部建議歸入人道類別,個案就會送交給移民部長,由其決定是否發給申請人簽證。
3.按順序整理材料
難民庇護簽證申請表中的事實往往很復雜,所有將這些事實整理清楚並用一種有條理的方法表達出來是很重要的。按時間順序將文件排列出來也許是個好方法,因為這樣法庭就可以不必閱讀大量文件而能了解事情的經過。如果要在申請中填加補充材料,則需要在附信中解釋這些內容,說明其與申請的關系。
八.澳洲政府每年都分配相當大的移民份額給難民與人道申請,難民申請人相對其它類別享有更多的優惠待遇,若滿足一定條件,申請人在等待審理時,可享有工作權力和免費醫療等,
㈡ 澳洲難民簽是幾年簽證
五年左右,分數超過baselinescore便可以向AustralianImmigrationBureau申請PR,現在不是很難申請,因為澳洲人都不結婚生孩子了,人口下降,所以需要引入外來人口。
澳洲的永久居留權,也就是大家常說的PR(PermanentResidence),其實是一個永久居留的簽證,這個簽證會貼在你的護照上面,五年內累計住滿四年則可申請入籍或者是繼續延續PR簽證。
(2)在澳大利亞怎麼申請難民擴展閱讀:
永居的福利
一般而言拿到PR的頭兩年是沒有任何福利的,只有累計居住滿兩年後才開始享有澳洲的福利,而且這時你和擁有澳洲籍的人士所享有的福利是一樣的。
國民保健
在澳洲「看」病不要錢,但所有的葯費,其它相關費用都是收費的,只是免除了醫生的診療費而已,而這些都不便宜。所以購買醫療保險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失業救濟
失業救濟金額度目前為每人每14天約400澳元,如果沒有房租的煩惱,也夠花了,但是算上房租可就很少了。所以光靠救濟生活很不現實。而且澳洲政府會鼓勵享受救濟金的人士工作,如果你拒絕政府介紹的工作,救濟也會被取消。
養老金
金額多少取決於你的繳稅年限以及公司給你買的養老保險綜合決定。但注意:要居住滿八年以上的人,才有養老保險,對於拿了PR立即離開澳洲的人士,是沒有的。
拿到PR能否接父母赴澳同住
現在有兩個主要的途徑:
(一)普通父母移民:這類移民申請費比較少,經濟擔保也只要在父母拿到簽證後在澳洲住滿兩年即可。唯一的缺點是由於前幾年大批移民湧入澳洲,這類隊列排得很長。現在遞申請至少也要10年以上才能拿到簽證。
(二)付費父母移民:此類移民申請費金額巨大,而且費用幾乎是每年上漲,2003年時候的申請費只需要每人2.5萬澳元,到2005年,已經漲到2.785萬,2008年是3.3萬。這類申請的好處是速度快,平均一年半便能申請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