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什麼澳大利亞要以英女王為他們的君主
澳大利亞原來是英國殖民地,現在是英聯邦成員國,名義上英國女王為澳大利亞的國家元首。
英國女王任命總督為其代表,但總督實際上不幹預政府的運作。國旗的左上角為英國國旗圖案,表明澳大利亞與英國的傳統關系。
澳大利亞原為澳大利亞土著的居住地。
17世紀初,西班牙、葡萄牙和荷蘭人先後抵此。1770年淪為英國殖民地。
1900年全部六個殖民地的居民舉行了一人一票的全民公決,用投票決定是否把六個殖民地統一成一個聯邦國家,投票結果是六個地方要統一,建立共同的澳大利亞聯邦。7月,英國議會通過「澳大利亞聯邦憲法」和「不列顛自治領條例」。
1901年1月1日,澳各殖民區改為州,六個殖民區統一成為聯邦,成立澳大利亞聯邦,成為英國的自治領,同時通過第一部憲法。
1927年,澳大利亞首都遷往堪培拉。
1931年,英國議會通過《威斯敏斯特法案》,使澳大利亞獲得內政外交獨立自主權,成為英聯邦中的一個獨立國家。
1986年,英議會通過「與澳大利亞關系法」,澳獲得完全立法權和司法終審權。
在聯邦制下,澳大利亞君主同時也是各州的君主,在各州直接任命州督,而不由聯邦總督或政府指派。
根據現代的澳大利亞憲政慣例,君主除了在按照澳大利亞總理和各州州長的提名任命或撤換總督和州督時,不過問澳大利亞政治。
(1)澳大利亞君主是什麼擴展閱讀:
但是在澳大利亞國內關於是否脫離君主立憲制而成立共和國一直存在很大的爭議。
有一本關於英國女王的新書出版,書中透露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認為澳大利亞政府目前的「臨終看護政策」是站不住腳的,應該盡早做個了斷。所謂「臨終看護政策」指的是澳大利亞政府認為要等到英國女王駕崩後再重新考慮是否成立共和國。
據英國《每日郵報》10月17日報道,《每日郵報》專欄作家羅伯特·哈德曼的新書《世界的女王》即將付梓,作者在書中透露,英國女王的觀點是澳大利亞政府不必等到她死了再考慮是否廢除君主製成立共和國,要做就趕緊做。
書中引用一名英國王室官員的話稱,澳大利亞的「臨終看護」政策對於女王陛下以及澳政府來說都是站不住腳的。他說很明顯,澳大利亞政府就在等著女王駕崩後,然後宣布是否廢除君主制,這樣的做法對雙方都是不負責任。
據澳大利亞《悉尼先驅晨報》報道,1999年澳大利亞曾經舉行是否實行共和制的公投,但是公投失敗了。然而白金漢宮對此並沒有很高興。英國王室甚至宣稱,該來的終究是要來的,如果一些英聯邦國家覺得執行君主立憲制不合適,完全可以趁早了斷,脫離英國王室,實行共和制。
1999年澳大利亞共和公投的結果也很有分裂性,當時54.87%的人反對脫離君主製成立共和國,但是也有47.13%的人支持共和。
2. 澳大利亞是一個什麼樣政體的國家
聯邦制政體,名義上隸屬英聯邦,實際是主權國家。。。。。。。
3. 澳大利亞是君主立憲制國家嗎
澳大利亞是英聯邦成員國,憲法規定澳大利亞國家元首是英國國王。因此從政體上說,澳大利亞應屬君主立憲制。但是最近該國出現要求脫離英聯邦的呼聲,按民主共和國重新構建政治體制。澳大利亞在五萬年前已有人類的足跡,今天澳大利亞原住民的祖先在當時從東南亞移居澳大利亞。自17世紀開始,歐洲的西班牙人、葡萄牙人、荷蘭人、法國人為了尋找香料陸續到達此地。
1770年詹姆斯.庫克自澳大利亞東海岸登陸,1768年,英國庫克船長乘坐「奮進號」從英國出發前往大溪地,至1770年英國人正式宣布擁有澳大利亞的主權。1788年1月26日,英國航海家阿瑟.菲利普率領首批移民在悉尼定居,並且在悉尼升起了英國國旗,澳大利亞正式成為英國的殖民地。
歷屆和現任國王:
一、漢諾威王朝
1、喬治一世 (King George I,1660~1727,1714~1727在位)
2、喬治二世 (1683~1760,1727~1760在位, George II)
3、喬治三世 (1760年~1820年在位)是英國及愛爾蘭國王,喬治二世的孫子。
4、喬治四世( King George IV,1762~1830,1820~1830在位)
5、威廉四世 (King William IV1765~1837,1830~1837在位)
6、維多利亞女王(1819年5月24日 - 1901年1月22日,1830年~1901年在位) 是英國在位時間最長的君主,也是第一個以「大不列顛和愛爾蘭聯合王國女王」和「印度女皇」名號稱呼的英國君主。 英國的黃金時代,當時世界上最先進的工業國,在生產及貿易方面躍居世界首位,到處推行炮艦政策,奪取海上霸權,侵佔殖民地,搜刮別國財富。大英帝國稱霸世界,在海外統治的地域遍及歐、亞、非、美、澳各洲,號稱「日不落帝國」。
二、薩克森—科堡-哥達王朝
1、愛德華七世 (King Edward VII,1841~1910,1901~1910在位)
三、溫莎王朝
1、喬治五世( King George V1865~1936,1910~1936在位)
2、愛德華八世(King Edward VIII1894~1972,1936年在位11個月)
3、喬治六世(King George VI,1895年12月14日~1952年2月6日),英國國王,1936年12月11日至1952年2月6日在位。他是最後一位印度皇帝(1936-1947)、最後一位愛爾蘭國王(1936-1949),以及唯一一位印度自治領國王(1947-1949)。
4、伊麗莎白二世女王陛下(Her Majesty Queen Elizabeth II,生於1926年,1926年4月21日即位),全名伊麗莎白·亞歷山德拉·瑪麗·溫莎(Elizabeth Alexandra Mary Windsor),現任英國君主,是英國和英聯邦15個成員國的國家元首,同時也是英格蘭教會的最高首領。她的頭銜全稱為「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與其國土和領地之女王,英聯邦元首,(基督教)信仰的保護者」。她於1952年2月6日加冕,是目前在位時間第三長的國家元首,在她作為國家元首的國度中大約生活著1.25億人。
4. 澳大利亞女王是英國女王嗎
澳大利亞實行的是槐耐議會君主立憲制,澳大利亞君主是澳大利亞的國家元首。
不過澳大利亞君主是由英國君主兼任的,所以現在的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在作為澳大利亞君主時就是澳大利亞女王伊麗莎白。
不過新上任的總理路克文是個堅定的共和主義者,他堅定的想澳大利亞實行共和制。補充一下:澳大利亞以前是英國的殖民地, 後獨立.但仍然算是英聯邦的國家之一.與英國還有千絲萬縷的聯系.
澳大利亞1931年獲內政、外交獨立自主權,成為英聯邦內的獨立國家.1986年,英國女王在澳大利亞簽署了《與澳大利亞關系法》。據此,澳大利亞最高法院享有終審權,終止了英國議會和政府對澳大利租禪亞各州的權力,英國法律對澳大利亞不再有效。澳大利亞的聯邦議會是立法機構,由英國女王、眾議院和參議院組成。英國女王為澳大利鉛型春亞國家元首。總督是英國女王的代表
5. 澳大利亞的最高領導人是英國的女皇伊麗莎白二世么
1901年1月1日,澳大利亞個殖民區改為州,組成澳大利亞聯邦,成為英帝國內的聯邦或自治領。澳大利亞是一個君主立憲制國家,「澳大利亞君主」是國鋒稿家元首。根據澳大利亞法律,英國的君主就是澳洲君主。1931年,澳大利亞獲得內政外交獨立自主權,成為英聯邦內的獨立國家。1986年,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在澳大利畝談亞簽署了《與澳大利亞關系法》,該法規定澳大利亞銀耐孝最高法院享有終審權,英國法律對澳大利亞不再有效。1999年澳大利亞舉行全民公決是否要用共和體制來取代女王,最後結果是否定的。 簡單地說,澳大利亞聯邦是一個君主立憲制國家,澳大利亞女王就是國家元首,總督是女王的代表。但是事實上君主是象徵性的。行政權力由一個選舉產生的內閣控制,總理是內閣的領導人。總理一般還是眾議院多數黨領袖。澳大利亞的領導人是總理,由其本國民眾選舉產生,英國國王最後形式地作出一個任命而已。
6. 澳大利亞的總督是英國女王,為什麼澳大利亞還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呢
首先澳大利亞的總督,不是英國女王。
根據澳大利亞的法律,澳大利亞的總督是英國的君主在澳大利亞的代表,按照現在的法律,澳大利亞和英國只有一個君主。但是澳大利亞的總督可以全權代表英王。
但是澳大利亞的總督在法理上是擁有很大的權力的。但是通常總督不幹涉行政。
而通常澳大利亞的總督也不是由英國女王任命,而是澳大利亞總理。
但是從他們的領土完整,司法獨立,軍隊獨立這樣一個現實,它肯定是一個獨立的國家,而並非從前英國的殖民地!
強調一遍,澳大利亞的總督不是英國女王!
7. 澳大利亞和阿根廷的政治
1、澳大利亞是聯邦制君主立憲制國家,元首是澳大利亞君主。在聯邦制下,澳大利亞君主同時也是各州的旁裂辯君主,在各州直接任命州督。實際上澳洲總督和英國女王一樣,不怎麼干預政府的運作,主要由眾議院多數黨或黨派聯盟組成,每屆政府任期3年。澳大利亞政府是聯邦制,有六個州以及兩個領地,各州還設有州長,負責州內事務。
2、阿根廷政治體制,阿根廷實行代議民主制,按三權分立原則組成國家機構,權力相互制約。總統為國家元首,行使行政權。作為政府首腦,總統有權任命各部部長、國家官吏;有權參與國家法律的制定、批准和頒布,可以對議會通過的法律行使否決權。總統也是國家武裝部隊的總司令,掌握三軍武裝力量。議會獨立擁有立法權,通過聯邦法律,決定國家財政開支情況,監督政府和司法部門的工作。司運缺法權由法院獨立行使,不受行政權力干預。阿根廷實行多黨政源伍治,總統和議員均為全國政黨的成員,以政黨黨員的身份參加競選活動。政黨推薦總統、議員候選人,由選民投票選出。在國家體制上阿根廷實行聯邦制,各省有相當高程度的自治權,但中央政府在必要情況下可以干預各省事務。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阿根廷曾兩度中斷憲制,實行軍政府統治。1983年軍政府的軍事統治結束,憲製得到恢復。1853年通過的憲法原則得以保障、實施。
8. 澳大利亞的政治體制是什麼
澳大利亞的政治體制是議會制君主立憲制,澳大利亞名義上的國家元首是英國國王,並任命總督為其代表,澳大利亞總督實際上不幹預政府的運作。
澳大利亞政府為聯邦制,有六個州及兩個領地(北領地和首都領地),各州設有州長,負責州內事務。澳大利亞政府由眾議院多數黨或黨派聯盟組成,每屆政府任期三年。內閣是政府的最高決策機關,現共有30名部長。國家最高的行政領導人是總理。
澳大利亞是聯邦制君主立憲制國家。國家元首是澳大利亞君主(澳大利亞與英國及其他英聯邦王國共戴一君)。澳大利亞總督為澳大利亞君主不在澳大利亞時的代表,在《澳大利亞憲法》下代替君主行使職權。
現任國家元首為伊麗莎白二世,現任總督戴維·約翰·赫爾利。在聯邦制下,澳大利亞君主同時也是各州的君主,在各州直接任命州督(而不由聯邦總督或政府指派)。根據現代的澳大利亞憲政慣例,君主除了在按照澳大利亞總理和各州州長的提名任命或撤換總督和州督時,不過問澳大利亞政治。
(8)澳大利亞君主是什麼擴展閱讀
議會制君主立憲制特點
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君主交出所有的權力(有些國家的紀年由君主指定),首相是國家的主要行政首腦,其缺點在於國家內仍存在著特權階級,優點是不用戰爭就可實現憲政。
權力運行
議會掌握立法權,內閣由議會下院多數黨領袖組建,下院多數黨領袖即為內閣首相。內閣掌握行政權,受議會監督,對議會負責。君主無實權,行使禮儀性的職責。
發展歷史
內閣由議會產生並對議會負責。英國是最早實行議會君主制的國家。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實行這一政體的國家除英國外,還有西班牙、荷蘭、盧森堡、比利時、瑞典、摩納哥、安道爾、挪威、日本、丹麥、馬來西亞、柬埔寨等。
1688年英國光榮革命中,國王是被議會請來的,國王的權利來源不再是神而是議會了。資產階級和新貴族利用當時的有利形勢,盡量擴大自己的政治,經濟實力,利用他們所控制的議會,通過一系列的法律 來限制王權。
1689年十月,議會通過了《權利法案》。法案規定:國王無權廢止法律,不得侵犯議會的的征稅權,不經議會同意,國王不得組織常備軍,國王不得干涉議會言論自由,未按法律程序,不得拘捕臣民,必須定期召開議會。
這些法令的意義在於限制王權,擴大議會的權力。其結果是把實際權力轉移到了議會手中,確立了議會權力高於王權,司法權獨立於王權的原則,從而奠定了君主立憲制的法律基礎。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澳大利亞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議會制君主立憲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