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同性戀是怎麼來的
不是呀
很多國家都有同性戀的歷史,
偶找些給你看
同性戀歷史中最引人注目的當然還是古希臘文明中的情形。在古希臘,成年男子常常同已經度過青春期但尚未進入成熟期的少年發生熱戀,尤其喜愛12歲到16歲之間的少年。在公元前6世紀到4世紀這200年間,希臘人把同性戀視為「高等教育」的一個分之,當一個少年接受完傳統的基本教育之後,即被置於一個年長男子的羽翼之下,這成人被稱為「愛者(lover)」;少年被稱為「被愛者(beloved)」。這個成年人通常三十齣頭,負責少年的道德與心智發展教育,以仁慈、理解、溫暖及純粹的愛對待少年,唯一目的是培養這少年道德上的完美。在戰爭中,他們並肩戰斗,如果少年犯錯,這成年人要替少年受罰。少年長大成人後,或者結婚,或者成為另一個少年的保護人,即「愛者」。在戰場上,「同性之愛」也獲尺輪得了贊賞。在不少戰役中,斯巴達的軍隊都因為士兵們這種「同性之愛」而贏得了戰爭。柏拉圖對此曾作過如下評述:「一小群彼此相愛的士兵,並肩作戰,可以擊潰一支龐大的軍隊。每個士兵都不願被他的『愛人』看到自己脫離隊伍或丟下武器,他們寧可戰死也不願受此恥辱……在這種情況下,最差勁的懦夫受到愛神的鼓舞,也會表現出男人天賦的勇敢。」著名的底比斯聖軍,就是全部由一對對彼此相愛的士兵組成,轉戰三十餘年,立下輝煌戰績,最後才被馬其頓帝國亞力山大大帝所擊潰。在最後陵仿信一次戰役中,三百名聖軍全部光榮戰死或受到致命的創傷。(唐納希爾,第41-44頁)
雅典也盛行同性戀愛。史載雅典政治家阿西比亞德將軍就是一個這樣的傳奇人物。他十七八歲時,成為當時雅典城內各自最高、長相最英俊的青年。無論他走到哪裡,都有一大群男人追隨。這些男人把他當作美麗的少女一樣與他調情,向他求愛。他扮演盪婦的角色十分在行--奚落他的仰慕者,或與他們調情,把他們弄的十分尷尬。如果他心情好或有利可圖,他有時也給這些同性戀追隨者一點點恩惠。於是他成為雅典青年心目中的偶像。(亨特,地19-20頁)
總之,希臘人認為男性是近乎完美的造物,因而是更加理想的愛情對象。對於那些有文化修養、興趣高雅的男人來說更是如此,因為他們將精神上的投契作為愛情追求的一部分。尚未成熟的英俊少年比異性情侶更能燃起他們熾熱的感情之火,他們有著姑娘似的靦腆、精力旺盛、朝氣蓬勃,男子漢的氣質正處於含苞待放之時。這種愛遠遠超出了純生理的范疇,成為一種高雅的、具有美學意義的情趣。柏拉圖甚至認為,「神聖之愛」只存在於男人之間,只有男子之間的愛情才是感情的真正貴族與騎士形式。在他的著作節選中,是這樣贊美男子之間的愛情的:「通過對男孩子的夜晚之愛,一個男子在起床之時開始看到美的真諦。」(轉引自拉里亞,第128頁)。
此外,古希臘還允許同性戀男妓的存在,尤其在雅典更是如此,外國人可以長期包租男妓。盡管少男捲入賣淫父母要受懲罰,但真正被送上法庭的人極為少見。
在公元六世紀時,羅馬人也常為漂亮少男付錢。當時自由人中有一種習俗,即為少爺配備一個同齡的奴隸少年,以滿足他最初的性慾望。
當時,女同性戀的風氣亦很盛行,有些女同性戀者打扮成男性的模樣,參加打仗和狩獵活動,同另一個女人結婚,二人象夫妻一樣相處。據說女詩人薩福在萊茲波斯島建立了一個女子學校。她的詩名極盛,被譽為「第十繆斯」。她雖有丈夫子女,卻一個接一大拿個地愛上她的學生,最後因遭到一位女戀人的拒絕,滔海而死。另外,據說女同性戀的風氣在羅馬時代比古希臘時代更為盛行。
在18世紀的法國,路易14時代,女性在一切方面占據突出地位。或許是處於對這一狀況的反感,社會上形成了一個同性戀團體。這個團體的人不同女性發生任何關系。它的成員中有許多是貴族,王子也捲入了,驚動了路易十四,使得他不得不親自過問此事。
在英國,著名的王爾德案件曾引起軒然大波。王爾德因同性戀傾向被判處兩年徒刑,在1900 年他辭世之後,書籍和劇作被禁,致使出版界和文藝界噤若寒蟬。在當時嚴厲的氣氛中,連葛理士的科學著作也遭查禁。
帶有商業色彩的同性戀是19世紀賣淫現象的一個主要特徵,特別是在英法兩國。法國的男妓起步較早,在放棄了火燒女巫的陋俗之後,有很長一段時間改為火燒同性戀者。但是到了1725年,人們的觀念已改變很多。拿破崙法典對同性戀這懲罰措施已作了相當程度的放寬。到1806年,男同性戀和女同性戀即使不是司空見慣,至少已受到了容忍。當時巴黎有數百名男妓,其中最有名氣的一位叫做安德烈,其夜度資高達1800法郎,而當時一名技工的日薪僅有2至4法郎。(唐納希爾,第224-225頁)
20世紀初,德皇威廉二世時,德國同性戀人數很多,根據郝茲菲爾德的說法,當時柏林有兩萬名男妓(一說6000人,一說2000人),因此法國人稱同性戀為「德國病」。盡管德國當時關於同性戀的立法十分嚴厲,但只是在涉及誘惑少年和引起公眾輿論注意時才適用,而且只對無名百姓才適用。當時,民眾中關於軍隊、行政、外交部門的高級官員中有同性戀者的傳言愈演愈烈,柏林一家刊物甚至宣稱,在最高層有個同性戀集團,形成了第二政府,蒙蔽皇帝。於是,揭露這一集團就成為一種愛國行動了。出版商哈頓發表了攻擊同性戀的文章,引起全社會對同性戀者的圍攻。有人證明王子也捲入了同性戀陰謀集團,因此導致王子退位,朝野議論多年。
在封建時代的日本,常常有和尚與漂亮少年同居的事情發生,每個武士都帶有個少男,經常發生為爭奪少男而引起的決斗。直到19世紀中葉,日本還有提供男妓的茶室。
在關於同性戀現象的調查當中,除了對單個國家和社會的研究之外,還有大量綜合的研究。福特和畢齊研究人類學文獻,發現在76個原始部落中,有49個部落把同性戀視為正常行為。在20 世紀的世界上,有三分之二的社會似乎默認了同性戀活動,事實上,可能找不到完全沒有同性戀現象的社會。
北非的斯旺人中普遍有男同性戀行為,顯要的斯旺男子互相借用對方的兒子,公開談論他們的男性性愛,就象討論與女性的性愛一樣毫無忌諱。已婚和未婚男子都被習俗要求進行同性戀活動。如果一個斯旺人不同其他男子發生性行為,就會被視為怪人。
在美國西北部的一些原始部落,例如卡迪克部落中,人們把兒子當女兒養,讓他們穿女孩服裝,作女孩的事情,並只同女孩游戲。到了10至15歲時,就令其同有錢的男人結婚。
在西伯利亞東北部的一些部落中,常有一些男子作其他成年男子的妾。
在夏威夷島國的一些人種中,同性戀現象也很普遍。
東愛斯基摩人中,有些女性拒絕同男性結婚,自己卻表現出男性的行為作風。
在澳大利亞西部的肯伯雷地區,男子成年後如果找不到女人,就同「少男妻子」一起生活。在澳大利亞南部,沒有妻子的老人往往有一兩個少男陪著過日子,老人嫉妒地監視著他們,用他們作雞奸對象。
我們四千年歷史中,正史和野史都有關於同性戀現象的大量記載。同性戀在我國最早出現於何時?傳說是始於皇帝。清代學者紀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中說:「雜說稱孌童始皇帝。」(卷12)但是根據潘光旦先生的考據,認為這一記載不盡可靠,因為就連皇帝本人是否確有其人還在探討之中。
另據考證,我國遠在商代就有「比頑童」、「美男破產」、「美女破居」之類的說法,更有膾炙人口的「餘桃」(春秋)、「斷袖」(漢代)、龍陽君(戰國)、安陵君(戰國)等歷史人物和故事的記載。史載龍陽君為魏王「拂枕席」;彌子瑕與衛靈公「分桃而食」;漢哀帝與董賢共寢,董賢壓住了皇帝的袖子,皇帝不忍驚醒他,「斷袖而起」。後代於是以「龍陽」、「餘桃」、「斷袖」等暗語指同性戀現象。
潘光旦先生遍查史書,考出「前漢一代幾乎每個皇帝都有個把同性戀對象」這一事實。漢文帝寵幸鄧通,賜給他開采銅山自鑄錢幣的權力,鄧通因此而富比王侯,成為中國歷史上因「色」而獲益最多的男人。
漢時宮人中還有女同性戀現象,她們喬裝打扮,配為夫婦,同寢同食。當時陳皇後無子,命宮人打扮成皇帝模樣,同她共寢,武帝得知此事後,大怒廢後,責其為「女而男淫」。
在漢以前,「狎昵孌童」僅為君王貴族的特殊癖好,但到了魏晉南北朝,漸漸普及於士大夫及社會民眾,並且公然形諸歌詠。「晉朝和六朝是一個是否講究品性的時代……各種品性之中,記載得最多的是姿容,是容儀,男子而亦講究姿容,中外的歷史里似乎只有兩個時代,在西洋是希臘,在中國就是兩晉南北朝了。」(葛理士、潘注,第531頁)男子講究姿容正史男子同性戀盛行的佐證。兩晉六朝之後,正史不再記載有關同性戀的事情。
唐朝與五代,男色之風漸衰,但是宋朝有興盛起來。男子公然為娼,聚集成風月作坊,招攬生意。到了宋微宗時,不得不立法告捕:「男為娼,杖一百,告者賞錢五十貫」,可見當時男娼的鼎盛。
元代男色之風又衰,到明代又復盛,上有「寵狎年少俊秀小內臣」的正德皇帝,中有「晝非金(男戲子)不食,夜非金不寢」的大官,下有「溺於男寵、不問妍媸老少」的儒生。
清代繼明代男色極盛之後,情勢並不見遜色。明清兩代法律皆禁止官吏狎女娼,這可能是不得不尋找「替代性出路」的原因之一。當時士大夫所狎男色,多半是梨園中的戲子,而一般人則到「相公堂子」中尋歡,相公堂子即男娼館,其設備幾乎與妓院一模一樣。(唐納西爾,第105 -106頁)
清代盛行「私寓」制度,官吏富商畜養相公成風。這些大戶人家買來眉清目秀的小男孩供主人賞玩,稱「男風」,小孩被稱為,「相公」、「象姑」。據潘光旦先生考證,「相公」的稱呼原先只適用於男伶而演旦角的人,後來則成為男伶而同時是同性戀的對象的人的一種稱呼。再後,好事者認為「相公」之稱不雅,又改為「象姑」,聲音相近,而意義更切。當時北京通行的一種近乎指南性質的書,叫做《朝市業載》的,載有詠象姑車詩說:「斜街曲巷趨香車,隱約雛伶貌似花,應怕路人爭看殺,垂簾一幅子兒紗。」到清末及明國初年,伶人如田際雲(想九霄)輩始出而倡議廢止所謂「私寓」制度。(盪理士,潘注,第322-323頁)潘光旦先生指出,在男女伶不許合演的時候,男的必須當旦角,女的必須當生角,因此,伶人的職業成為同性戀者和易裝癖者最好的一個出路。中國歷史上不少小說中都有對同性戀現象的描寫,如《紅樓夢》《金瓶梅》等,更有「品花寶鑒」一書,完全是以描寫梨園的同性戀為主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