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為什麼盜竊案最難破
盜竊案最難破的原因:
1.證據不足。
被盜後,大多情形下,是因為未在現場將小偷捉住。再加上,沒有作案現場的視頻以及指紋等的證據。這使得警方難以破案。
2.流竄作案高發。
許多小偷是流竄作案,也即:今天在A城市偷竊,明天轉至B城市。這大大增加了抓捕的難度。
3.部分警察的不作為。
在多年值勤的前提下,許多警察都會想當然地認為盜竊案破案幾率極低,就算再怎麼努力偵破也於事無補嗎。此外,加上盜竊案大多損失較小,警方自然不會過分重視。因此,他們也就將案件撂下了。
4.本地人的盜竊。
許多盜竊案件是因為本地人的所為,本地人對該地區民情較為熟悉,知道人們的生活習慣,因此被抓的幾率就更低了。
5.時間拖得太長。
要知道,破案的時限很重要。現實中,許多人未在第一時間報案使得警方在抓取嫌疑人時存在更大困難。
最後,人們對破案率的期望偏高。需知,發達國家美國的盜竊案破案率也僅為10%,綜上所述,盜竊案的破案率低下程度就可想而知了。
Ⅱ 為什麼城市發生很多盜竊案
這個主要是因為在每一個城市都有各種各樣的人,有的人的生存條件比較好,而有的人的生存條件非常的艱難,他們為了維持自己的生計,只有鋌而走險去走盜竊這條路,所以說在城市裡邊才會有這樣多的盜竊案發生,如果說有很多的盜竊案發生的話,也說明這個地方的治安條件不好
Ⅲ 為什麼澳大利亞以祖先犯罪為榮
許多澳人擁有罪犯祖先
1788年到1868年,大約有近16萬名英國罪犯被流放到了澳大利亞,其中8萬人都被流放到了新南威爾士省。因此許多澳大利亞平民都擁有罪犯祖先。
據澳大利亞系譜學家協會官員海瑟·加恩塞稱,在上世紀80年代以前,很少有澳大利亞人敢承認自己的祖先是從英國流放來的罪犯;然而到上世紀80年代後,有個罪犯祖先反倒成了一種「榮譽」。
加恩塞說:「澳大利亞人認為,流放罪犯的時代具有傳奇色彩。尤其如果發現自己的祖先竟是乘坐1788年的『第一艦隊』被流放到澳大利亞的罪犯,是件非常刺激的事。」
澳前總理也有小偷祖先
一年半前,澳大利亞前總理霍華德也被系譜學家查出,他的祖先曾經當過小偷和強盜。霍華德父親勒雅爾的高曾外公威廉·圖利曾因合謀盜竊一塊玳瑁表,在1816年被判盜竊罪,終身流放到澳大利亞;而霍華德母親一脈的祖先托馬斯·巴克曾在1835年被控兩項搶劫罪,也被流放到了澳大利亞。
Ⅳ 分析大量印度人移民澳大利亞的主要原因,並說明對遷入地的影響
那個推薦答案好可愛呀 哈
印度人 還有巴基斯坦之類的國家移民 我感覺主要的是為了掙錢啦還有就是改善自己家的情況, 很多的印度人都是在做計程車司機,清潔工之類的。
影響 貌似對別的民族的移民的影響會大點的吧 比如 原本很多華人在做清潔工的 現在印巴的人來了 他們英文要比華人好些(有些地方英語是官方語言)所以他們會搶華人的工作機會
要是到時經濟危機時期 大量的澳洲人都會失業的 所以印巴人也會跟著失業 可是人總是要吃飯的吧 所以這個時候就會出現很多的盜竊案件
還有就是種族歧視 澳洲人很排外 對華人 印度人 都有排斥心理 所以對遷入地的影響有一個就是 high discrimination rate
當然了 當印巴人大量的流入一個地區的時候 在那個區域就會形成一種文化 就像唐人街一樣 印巴人 自己也會有自己的一個區域 就像新加坡有個印度街一樣
對living place也有影響 當他們中的幾個住在一個地方以後 接下來就會吸引更多的印巴人住在這個區域 (美國有個大學做過這個實驗)就先我現在住的townhouse 原來住的是學生還有Local白人 後來 印巴的人多了 再加上留學生畢業就回國了 所以現在這個townhouse印巴的人最多 Local和學生就越來越少了
你要是做調查 應該就夠用了 要是寫論文 可以上Google上搜一下那些學術論文 那裡面有很多都是大學經過調查後弄出來的report
Ⅳ 澳大利亞駐港總領事官邸遇竊,是否有損失
暫時沒有損失。據香港《東方日報》、星島網10月3日報道,香港南區深水灣香島道2日內發生2宗爆竊案(入室盜竊案)。2日早晨6時許,香島道39號澳大利亞駐港總領事官邸,保安人員發現屋內有搜掠痕跡,懷疑被人潛入爆竊,於是報警。警方接報到場,初步點算證實並無損失。警方將案件列作爆竊,追緝3名可疑男子,由西區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星島網報道稱,澳大利亞駐港總領事官邸位於深水灣香島道39號,登記業主為澳大利亞政府,於1968年購入作為駐港總領事的官邸。該房屋位於山坡旁,保安森嚴,設有保安更亭及防盜網,屋外有防盜閉路電視,並有警察簽到簿。據悉,屋內亦有直駁保安公司的保安系統。
報道提到,2日清晨6時40分,保安人員發現房屋圍欄被鋸開,門窗亦被撬過及屋內有搜掠痕跡,懷疑被人潛入爆竊報警,經初步點算證實沒有損失;警方翻查獨立屋閉路電視,發現較早時有3人進入屋內,相信與案件有關,3人疑利用山坡繩索攀爬入屋搜掠。
(5)為什麼澳大利亞會有盜竊案擴展閱讀
有另一起盜竊案發生被指有關聯
另外,1日下午,距澳大利亞駐港總領事官邸350米外的香島道34號一房屋,警方接獲37歲黃姓的管家報案,稱有16瓶總值52萬港元的紅酒丟失。警方將案件列爆竊處理,經深入調查後,在落馬洲拘捕一名何姓(45歲)涉案男子,懷疑他與案件有關。
據了解,何姓男子疑為案發地點的保安員,不排除有人監守自盜,案件由西區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Ⅵ 在澳大利亞偷了2500元東西會怎麼處罰會判刑嗎會要多久解決
你好,要根據澳大利亞對盜竊罪的量刑標准而定。在國內2000元就構成了盜竊罪。
Ⅶ 澳洲 盜竊案 警察 有辦法 破案么
從法律角度來說,既然是已經立案的盜竊,那麼不論多久只有沒有偵破,該案都必須偵查下去直到破案為止。從現實角度來說,如果一個盜竊案半年都還沒有偵破,那麼單純從這個盜竊案的方向被偵破的可能性已經不大了,的時候是犯罪嫌疑人因其他盜
Ⅷ 澳大利亞駐港總領事官邸遇竊,涉案人會面臨什麼刑事處罰
據媒體報道,香港南區深水灣香島道39號的澳大利亞駐港總領事官邸,保安人員發現屋內有搜掠痕跡,懷疑被人入室盜竊。警方接警後迅速趕到案發現場,經初步點算證實並無損失。澳大利亞駐港總領事官邸位於山坡旁,保安森嚴,設有保安更亭及防盜網,屋外有防盜閉路電視,並設有警察簽到本,而且屋內亦有直駁保安公司的保安系統。那麼這些入室盜竊案的嫌疑人被抓獲後,將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呢?
一.該案件不同於一般入室盜竊案。從新聞報道來看,該案件並不同於一般的盜竊案,因為盜竊目標是外國駐港總領事館。我們知道,像這種外國領事館已形同於該國主權象徵,神聖不可侵犯,所以嫌疑人將駐外領事館作為盜竊目標,雖然初步判斷沒有損失,但卻屬於侵犯了澳大利亞該國的國家主權,從這點來看,這起盜竊事件已屬於外交事件。
以上只是部分原因分析,如果你有不同看法,歡迎留言評論,大家一起探討!
Ⅸ 關於19世紀的澳大利亞
英國殖民者限制有色人種移居澳大利亞的種族歧視政策。19世紀50年代澳大利亞發現金礦,許多非英國移民包括中國人湧入澳大利亞淘金。維多利亞殖民當局限定每條船登陸的中國人人數,重課人頭稅。1860年初,新南威爾士的伯蘭貢發現金礦,在淘金中發生暴力排華事件。1881年新南威爾士總理H.帕克斯召開澳大利亞各殖民地聯合會議,討論中國移民問題,除西澳大利亞外均同意實行限制政策。19世紀90年代,限制的范圍擴及包括太平洋島嶼的其他有色人種。1901年澳大利亞聯邦政府制定《限制移民入境法案》,規定凡入境者必須通過歐洲語言測驗。作為限制有色人種入境的一種手段,從法律上確認「白人澳大利亞」政策。1921年頒布航海法,禁止澳大利亞沿海船隻僱用有色人種。自1945年起澳官方文件中已不再使用「白澳政策」一詞。1958年頒布新移民法,廢除「語言測驗」。1975年10月公布種族歧視法,在法律上保證全體澳大利亞人不分種族膚色與信仰,一律平等。
澳大利亞移民史話
翻開澳大利亞的歷史,人們會發現這個國家的興衰同移民密不可分。這也是澳大利亞的特色之一。自從1788年1月26日菲利普船長率領第一批歐洲白人來到澳大利亞開始,來自世界各地,不同膚色,不同信仰的移民源源不斷地來到這個遙遠的大陸。
在英國人占據這塊大陸初期,澳大利亞不過是帝國一個流放犯人的囚禁地和羊毛供應地。除了那些因生活所迫犯有盜竊罪的犯人、窮困潦倒的人和遭警方通緝追捕的人以外,絕大多數的英國人把去澳洲視為不光彩的事。上流社會人士更覺得去那裡與那些相貌極度醜陋、野蠻愚昧的土著人和從英國本土去的社會渣滓一起生活玷污了自己的形象和尊嚴。就是那些被帝國政府委以重任,來這塊殖民地管教犯人、拓荒墾殖的人,也是出於無奈和迫不得已。但有一個例外,這就是那些冒險家們。他們為尋求刺激,或為獲得帝國榮譽勛章,紛紛去那裡探險、尋寶,甚至不惜用生命作賭注,希望將來有一天會成為英雄、百萬富翁而流芳百世。
然而,直到19世紀初,白人自由移民才開始移居澳洲。英國當局從1820年開始把新南威爾士作為有錢人移入的最合適的定居地,鼓勵那些有資金、出身良好、品行高尚的本土人去澳洲開辟新天地。這時,一些英格蘭鄉下佬、蘇格蘭佃農和愛爾蘭農民也開始成移居澳洲,很快便成為當地擁有土地的紳士。早期自由移民多居住在新南威爾士殖民區的悉尼、墨爾本以及范迪門地區(今塔斯馬尼亞島)。
黑色戰爭
歐洲白人到澳大利亞以前,澳大利亞大陸和塔斯馬尼亞島(當時叫范迪門地區)生活著眾多土著居民。他們分成若幹部落,過著狩獵採集、自給自足、群居式的原始生活。白人的到來打破了土著人平靜的生活。白人憑借物質文明,開荒種植,建立居民點,強佔了土著人賴以生存的獵場、良田,大量捕殺袋鼠。他們把土著人趕出家園,逼到生存條件惡劣的地區。不僅如此,一些白人移民還拿土著人作為取笑、嘲弄的對象。他們拿酒給好奇的土著人喝,挑撥喝醉酒的土著持械格鬥、互相殘殺,而他們卻在一旁哈哈大笑。他們還經常綁架和濫殺無辜。土著人出於無奈開始採取報復行動。他們對這些陌生的白人由排斥變為仇視,視之為惡魔。他們潛入白人居住區,襲擊單個或小批白人移民,流血沖突因此而頻繁發生。
1804年5月的一天,在范迪門地區的一個土著居住區附近,一群歐洲白人士兵向正在叢林里狩獵的土著人開槍射擊,引起土著人的反抗,從而爆發了一場持續了26年之久的白人與土著人之間的戰爭。1830年秋天,范迪門地區總督阿瑟下令將該地區所有的土著人驅趕到這個島嶼東南部的叢林中一網打盡。於是數以千計的白人士兵及移民組成一道「黑線」,試圖包圍土著人,將其趕盡殺絕。這就是澳大利亞殖民時期著名的「黑色戰爭」。但阿瑟的計劃沒有得逞。土著人憑借叢林和對地形的熟悉,巧妙地與白人周旋;甚至出其不意地搶奪白人手中的武器自衛反擊。在整個戰爭中,只有一個土著婦女和一個土著兒童被白人抓住。黑色戰爭最直接的後果是引起澳大利亞整個殖民區外來移民同土生居民之間的仇恨,使本來由麥誇里總督倡導的、旨在使土著人接受歐洲文明的努力前功盡棄。
黃金的誘惑
澳大利亞發現黃金以前,各殖民區的人口很少。1788年,菲利普船長率領第一批歐洲人來這里時,只有1000多人。到1820年時,也不過2萬人。而且這些人多數是從英倫三島流放來的犯人。他們用出賣勞動力作抵押。在1830年以前,英國政府往這里流放了6.3萬名犯人,而從英國來的自由移民只有1.4萬人。1850年時,上述兩類移民比例發生變化,自由移民首次超過流放犯,而且不僅來自英國,也來自其他國家。1851年,澳大利亞發現黃金前夕,整個殖民區總共有人口501520人(土著居民除外)。1851年,澳大利亞發現黃金的消息轟動了世界,各地的淘金者、尋寶人、移民蜂擁而至。在英格蘭、蘇格蘭和愛爾蘭,人們爭先恐後地預購前往澳大利亞殖民區的船票。甚至連美國加利福尼亞的淘金者也紛紛來到澳大利亞。移民范圍已不再僅僅局限英倫三島,而擴展到歐洲大陸、美洲、亞洲、太平洋島嶼。移民的成份也同以往大不相同,他們當中有投機者、商人、官吏,也有冒險者、乞丐和平民百姓。不管他們的地位、身份有多麼不同,但他們來澳大利亞的目的卻非常一致:到澳洲淘金去,發財去!他們當中有些人甚至放棄了原有的優裕的生活條件,遠渡重洋,舉家來到這陌生的土地上。
1851年至1861年這10年間,全澳人口由50多萬猛增至1168149人。大批移民的湧入改變了澳大利亞的社會結構,給澳大利亞帶來了勞動力、技術和資金,促使殖民地經濟迅速發展,並為後來澳大利亞政治、經濟格局的形成奠定了基礎。1901年聯邦成立時,澳大利亞總人口為380萬人,其中英格蘭人佔53%,愛爾蘭人佔23%,蘇格蘭人佔13%,其餘是其他民族的移民和澳大利亞土著居民。
白澳政策
白澳政策產生於19世紀中葉。1851年澳大利亞發現金礦引來大批海外移民,是產生這一種族歧視政策的歷史原因,而直接原因是有色人種,特別是中國移民湧入。盡管中國移民乾的是最艱苦、最沒人願意乾的活計,但他們吃苦耐勞的品德令歐洲白人驚訝,並引起一些白人嫉恨和不滿。於是殖民當局便開始限制中國人入境,並對已來澳的華工百般刁難與限制,甚至用暴力手段迫害華工。殖民當局最初採取限制海船搭載華人數量的辦法,接著對在澳從事採金業的華工課以重稅,剝奪其勞動所得。一些白人甚至組織力量到華工居住區大打出手,而當局卻視而不見。
在1896年澳大利亞各殖民區的會議上,有人提出了對有色人種移民進行限制的《納格爾法》,一些種族歧視者進一步提出:「澳大利亞人要建立的是一個獨立的、自由的、純粹的、白種人的澳大利亞。澳大利亞應保持白澳大利亞的高尚思想——一個像雪一樣潔白的澳大利亞。」
當時,昆士蘭殖民區的一家報刊《布里斯班工人報》曾有過這樣一篇報道:「澳大利亞一定要免於有色人種的禍害,要消除罷工,獲得沒有窮人、沒有貧民救濟院的聲譽,實現民有、民治、民享的政體。不然的話,澳大利亞將要變成一個雜種的國家,因種族紛爭而動亂不安,因工業競爭而受摧殘,……澳大利亞打算讓全世界自開天闢地以來第一次看到在一面旗幟、一個民族、一個政府下的一個完整的大陸。」這就是白澳政策的核心內容。
在聯邦成立以前,各殖民區均有歧視有色人種的法規。1901年聯邦成立時制定的第一部移民法規,就對有色人種實行嚴格限制。此外聯邦政府還規定,凡代表聯邦政府簽訂的關於運輸郵包合同或協議,只許雇擁白人;任何澳大利亞、亞洲、太平洋島嶼(紐西蘭除外)的土著居民,其姓名不得列入選民冊;養老金條例禁止上述幾種人領取殘廢撫恤金;禁止中國人與白人居民共同住;禁止有色人、土著人、混血人加入澳大利亞的工會組織,等等。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由亞洲出現了眾多新獨立的國家,它們與澳大利亞有密切關系,如果繼續執行白澳政策對澳不利。國際輿論亦認為,白澳政策違背聯合國憲章,種族歧視色彩甚濃,這對澳在國際上的影響不好。因此國內外要求改變白澳政策的呼聲日高,聯邦政府遂於1958年宣布廢止白澳政策。但澳政府對有色人種移民問題仍持謹慎態度,為不引起社會不滿,政府曾向澳民眾解釋說,有一部分非歐洲移民進入澳大利亞,而這部分人與澳大利亞總人口的比例關系是有限的,他們雖然比以前多了,但保持澳大利亞居民的同一種族還是我們的基本目標。可見澳政府和相當一部分白人對廢止白澳政策是有保留的。1972年,惠特拉姆領導的工黨政府上台後宣布,澳大利亞在移民問題上將實行無種族、膚色、信仰之歧視的政策。自此白澳政策基本上銷聲匿跡。但由於澳大利亞是一個以白人為主體民族的移民國家,要徹底根除對有色人種的偏見和歧視尚需時日。
Ⅹ 盜竊案主要靠什麼破案
現實就是盜竊案犯罪成本低,追查困難。偷嘛,被看見繼續犯罪就叫搶了。既然是偷往往都不會被人發現。一個很簡單的道理,你的自行車被偷,這個犯罪成本很低,打開鎖直接就騎走了。整個犯罪現場往往啥都不會留下。警察辦案不像電影里,看看環境有些還嘗嘗土就能破案。現場什麼都不會留下,又怎麼破案?接下來就是銷贓了,俗話說「拿賊拿臟」。現實是,小偷得手後就會迅速銷贓。你的自行車在小偷手裡往往都待不夠24小時。然後小偷就會一段時間不再犯案,甚至轉移到其他城市。從偷到銷贓不超過24小時,什麼犯罪證據都沒有。警察就算有心也無力了。而這樣的案子最多最雜,從你的角度來說,你丟了一輛自行車。但是一個基層民警身上可能背著20-30起的自行車被盜事件。你全心全意找一輛自行車。民警要多消耗30倍的心血,久而久之。再熱的血也涼了,因為找不到,還多。最後也就只能登記報備了。如果一個警察真的卯足勁找被盜自行車,那他別的事也就不用幹了。可現實,又不會給警察時間讓你去找。因為還有街坊鄰居糾紛、酒後鬧事、夫妻打架、打架斗毆、法院聯合執法抓老賴。等等等。為人民服務是應該的,但是警察是人不是機器,必定會有承受上限的。有事警察遇到胡攪蠻纏和迴避責任的,心態直接爆炸。有人會說這就受不了拉?說真的,遇到1、2十個誰都受不了。警察內部有個玩笑,遇事熱心的年輕警察,往往都是新警。遇事著急上火經常罵人的,往往是工作2-3年的小警察。遇事公事公辦不著急不上火的那都是老前輩了。中國警力不足早就不是新鮮事了,如果想擴編警察隊伍,只能砸錢。但是一般警察的工資都是由省市廳局級公安部門發放,這又和當地省市財政狀況掛鉤。富裕的省份警察多,但是案件也多。一般的省拿不出錢咋辦?那就只能少招警。所以警察多是在高壓環境工作。這種環境,你指望警察能有多少精力去查自行車?
回到盜竊,小偷會被抓到嗎?一定會,因為小偷大多都是慣犯。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當小偷被抓是肯定的,但是還是那句話「要證據,要拿臟」。小偷被抓的話,只能依被抓時的案件定性,或者有確切證據的,比如指紋和監控的其他案件。但是沒有直接證據的案子小偷絕不會多招。一個小偷被抓,是因為一個案子。但是他沒有證據對證的案子有多少?那真的只有他自己和老天爺知道。這還是單乾的,還沒算有組織的團伙作案呢。有百來起這樣的小型盜竊案都不是多稀奇的事。最主要的是,這種就算日後抓到也不會有什麼賠償,有正經工作誰偷車?沒有穩定收入怎麼賠?偷車賊是真沒錢。抓到也賠不起。經典對白就是「反正我沒錢,真沒錢」。
不過其實我覺得大部分人找錯了責任方和止損方向,照理說自行車丟失第一點要看在哪丟失。如果是在小區,那麼第一責任人應該是物業。但是多數人不會找物業。為啥?因為物業有膽不鳥你。但警察不行。物業不管只能生悶氣,警察不管就不行。找警察似乎來的實惠,還能小發泄一下。我們小區也丟過自行車,直接找物業。物業推諉。丟了大概三輛之後。業主投票把物業開了,換新物業。新物業貴了一點。但是車確實沒再丟過。不然自行車估計還要丟,就算警察真抓住偷車賊也沒用。因為賊是抓不完的。
順便說一下,低成本盜竊案在全球范圍內都是破案率極低的。中國在這方面已經算高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