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駐外副司局級大使館下轄的領事館是什麼級別
這三者並無明確的行政級別。我國的駐外大使除個別是副部級以外,一般都是司局級,總領事及領事的級別相對來說低一點。所謂的大使館、總領館、領事館的行政級別是按我國內的行政級別來談的。不是外交級別的慣例。大使館主要根據派駐國家的重要性來區別。比如駐美、俄、日等大國的大使一般為副部級,一些小國家一般為廳局級。
以大使為館長的稱大使館,大使館是一國在建交國首都派駐的常設外交代表機關。大使館代表整個國家的利益,全面負責兩國關系,館長一般是大使,也可以是公使或者其他等級的由派遣國委派的外交人員,由國家元首任命並作為國家元首的代表履行職責。
大使館的職責范圍遍及駐在國各個地區,領事館只負責所轄地區。大使館通常受政府和外交部門的直接領導,而領事館通常接受外交部門和所在國大使館的雙重領導。許多國家在多數國家只設大使館,不設領事館。
2. 駐外大使,常駐聯合國代表,什麼行政級別都相同嗎
不一樣。
20世紀90年代之前,中國駐外大使只有派駐聯合國總部、其他聯合國常任理事國(美國、英國、法國、蘇聯)以及朝鮮等國特命全權大使為副部級。
上世紀90年代後,駐日本、德國以及駐日內瓦聯合國辦事處大使也升為副部級。此外,中國駐歐盟使團團長、常駐世貿組織代表等也都是副部級。中國駐外大使的行政級別通常與駐在國的重要性、與中國的關系等因素有關。中國駐外大使的行政級別涵蓋副部級、正司級、副司級和處級,其中以司級居多,副部級及處級都比較少見。
一般來講駐美國、英國、法國、德國、俄羅斯、日本、朝鮮、印度、巴西九國大使,以及駐歐盟、駐聯合國代表都是副部級,而其它國家基本都是正副司級。
(2)巴西領事館是什麼級別擴展閱讀:
大使的主要職責是:同駐在國政府保持政治聯系,促進兩國正常關系的發展,研究駐在國的情況和內外政策,保護本國國家權益。大使享有代表本國和進行外交活動的權利,享有外交特權,同時,也有尊重駐在國法律、秩序、風俗習慣和承擔不幹涉該國內政的義務。
全稱為「特命全權大使」。由國家元首任命,在所駐國家代表本國及本國元首,為最高的外交代表。此為國際公認的准則,而非個別國家的規定。我國民國時期駐外使節,在三十年後期以前,均用比大使低一級的公使銜。
總領事館不是每個大型城市都有;僅在幾個大城市有,如上海、廣州。而大使館只有在首都才有,一個主權國家只有一個。
3. 1,大使館和領事館有什麼區別
一、級別不同
1、大使館的級別最高,大使館代表國家行使全面的代表職能。只有建交的國家,才互設大使館。
2、領事館的級別要低許多,領事館僅僅能代表國家的部分職能,或者處理部分地區,部分事物的代表職能。
二、領導不同
1、大使館是直接受本國外交部和政府直接領導。
2、而領事館通常要接受外交部和所在國大使館的領導。
三、設置條件不同
1、大使館一般只在彼此建交的國家之間設立,如果兩個國家斷交了,就要撤銷在對方國家的大使館。
2、領事館設立的目的是維護本國公民的權益,所以無論兩個國家是否建交,都可以到對方國家設立領事館,設不設領事館,設哪個級別的領事館,主要看僑民和領事業務的多少以及所在地區的重要性,並依照對等原則進行。
另外,在一個國家是可以設置多個領事館的。比如我國在美國就設有5個總領事館,到目前為止,中國在172個建交國設有165個大使館、81個總領事館。
4. 駐外大使是什麼級別
一、這個要區分,比如駐聯合國、美國、日本等重要的大使或全權代表,一般享受副部級,其它的一般是司級。
大使是外交使節的最高級別,分別為臨時外交使節的大使和作為常駐外交使節的大使。前者以作為國家代表出席在外國舉行的儀式或監時會議為目的,後者又稱特命全權大使,常駐國外。
二、大使的級別如下:
一級 副部級以上大使;
二級 正司級大使、公使、大使銜總領事,軍職武官;
三級 副司級大使、公使銜參贊、大使銜總領事,正司級參贊、總領事,正師職武官;
四級 副司級參贊、總領事、副總領事,副師職武官;
五級 處級大使、參贊、總領事、副總領事,團職武官,副師職副武官;
二、大使館的人員通常分為外交人員、行政技術人員、服務人員和僕役。除外交人員外,其他人員不視為外交官,通常也不享有外交豁免權。外交人員包括大使、武官、參贊、專員、一等秘書、二等秘書、三等秘書等正式派駐人員。
大使的主要職責是:同駐在國政府保持政治聯系,促進兩國正常關系的發展,研究駐在國的情況和內外政策,保護本國國家權益。大使享有代表本國和進行外交活動的權利,享有外交特權,同時,也有尊重駐在國法律、秩序、風俗習慣和承擔不幹涉該國內政的義務。
全稱為「特命全權大使」。由國家元首任命,在所駐國家代表本國及本國元首,為最高的外交代表。此為國際公認的准則,而非個別國家的規定。我國民國時期駐外使節,在三十年後期以前,均用比大使低一級的公使銜。
總領事館不是每個大型城市都有;僅在幾個大城市有,如上海、廣州。而大使館只有在首都才有,一個主權國家只有一個。
5. 領事館和大使館的區別在哪裡
1.級別別不同:大使館的級別最高,大使館代表國家行使全面的代表職能;領事館僅僅能代表國家的部分職能,或者處理部分地區,部分事物的代表職能。2.領導不同:大使館是直接受本國外交部和政府直接領導;領事館通常要接受外交部和所在國大使館的領導。3.設置條件不同:大使館一般只在彼此建交的國家之間設立,如果兩個國家斷交了,就要撤銷在對方國家的大使館;領事館設立的目的是維護本國公民的權益,所以無論兩個國家是否建交,都可以到對方國家設立領事館。
大使作為國家元首在國外的全權代表,是本國在駐在國所有利益的維護者,駐在國領導人必須予以尊重和禮遇,一般大使可以見到駐在國的最高領導人。大使館的職責范圍遍及駐在國各個地區,大使館通常受政府和外交部門的直接領導。
領事館主要從事領事工作,負責駐在國部分區域,一般都是與具體業務部門或當地政府打交道。領事館一般接受大使館的指導,許可權不如大使館。領事館只負責所轄地區,領事館通常接受外交部門和所在國大使館的雙重領導。
6. 大使的級別駐外大使是什麼級別
一般駐美國、英國、法國、德國、俄羅斯、日本、朝鮮等國大使,以及駐歐盟、駐聯合國代表都是副部級,而其它國家大使是正副司級。
中國駐外大使的行政級別涵蓋副部級、正司級、副司級和處級,其中以司級居多,副部級及處級都比較少見,中國駐外大使的行政級別通常與駐在國的重要性、與中國的關系等因素有關。
20世紀90年代之前,中國駐外大使只有派駐聯合國總部、其他聯合國常任理事國(美國、英國、法國、蘇聯)以及朝鮮等國特命全權大使為副部級。
大使的主要職責:
1、代表派遣國與接受國政府進行交涉。
2、在接受國國境內保護本國及本國國民利益。
3、以合法手段調査接受國任何情況並向本國報告。
4、促進兩國各方面關系的發展。
7. 中國駐外大使館級別一覽表
我國駐外外交人員的職務分為外交職務和領事職務。
外交職務分為特命全權大使、代表、副代表、公使、公使銜參贊、參贊、一等秘書、二等秘書、三等秘書、隨員。
領事職務:領事是政府派駐外國,維護本國利益,保護本國公民及法人合法權益的官員,駐外領事館是其工作機構。駐外大使館通常設立領事部,指派外交官員負責領事事務,或兼任領事官員。領事職務分為:總領事、副總領事、領事、副領事、領事隨員。
外交銜級設七級:大使銜、公使銜、參贊銜、一等秘書銜、二等秘書銜、三等秘書銜、隨員銜。
駐外外交人員的外交銜級,根據其在駐外外交機構中擔任的職務、公務員職務級別和外交工作需要確定。
大使本人在國內的級別最高者是副部(目前約有10來人)、司、副司級。公使及公使銜參贊一般是司、副司級;參贊是副司、正處級;一、二等秘書為處、副處級;三等秘書、隨員為正、副科級。
總領事屬司、副司級;副總領事是副司、正處級;領事多為處、副處級;副領事、領事隨員則屬科、副科級。
大使:全稱為「特命全權大使」,是最高一級的外交使節。由一國元首向另一國元首派遣,享有比其他兩個等級(公使、代辦)的外交使節更高的禮遇,有權請求駐在國元首接見,與駐在國高級官員談判。
公使:全稱為「特命全權公使」或「全權公使」。公使為外交使節的第二等級,由國家元首派遣,其所受禮遇僅次於大使,但實質地位、職務以及所享受的外交特權與豁免同大使相同。
臨時代辦:在外交代表大使或公使缺位或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被委派代理其職務的外交人員,稱臨時代辦。臨時代辦由外交人員中等級最高者擔任,他以臨時代辦的名義行使使館首長的職權。
參贊:使館中職位低於大使的外交官。參贊分為公使銜參贊、
8. 什麼是領事呢它是領事館的最高官員嗎
一國根據協議派駐他國某城市或某地區的代表。一般有總領事、領事、副領事和領事代理人。它不是是領事館的最高官員,總領事才是最高官員。
領事是政府派駐外國,維護本國利益,保護本國公民及法人合法權益的官員,駐外領事館是其工作機構。駐外大使館通常設立領事部,指派外交官員負責領事事務,或兼任領事官員。
根據《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的規定,領事官員的職責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促進派遣國與接受國關系的發展
領事官員的重要職責之一就是要積極開展同領區內地方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廣泛聯系和友好交往;利用各種合法渠道,廣泛開展對外宣傳工作,介紹本國在各方面的發展狀況;採用一切合法手段調查接受國的經濟、貿易、科技、文化和教育等方面的情況,並向本國政府報告。領事官員通過上述活動,增進本國與外國的相互了解,促進友好合作關系的發展。
保護本國公民及法人的正當權益
公民享有本國領事保護的權利。當其正當權益如人身安全、財產權益等受到侵犯,或受到歧視和不平等待遇時,領事官員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加以保護,必要時進行交涉,包括要求懲凶、道歉、賠償損失、防止事件再次發生和取消無理措施等。本國公民若被逮捕、監禁或以其他方式被剝奪自由,有權要求會見領事官員或與之通訊。領事官員有權探視該公民。
頒發護照和簽證
領事官員為本國公民頒發、換發、補發身份證件。為前往或途經本國的外國人頒發簽證。
擔任民事登記員和公證人
領事官員在民事和司法方面的職務通常包括接受有關國籍問題的申請、登記本國公民的結婚、出生、死亡等。領事官員為本國公民出具在本國境內外使用的文書,為外國人出具在本國境內使用的文書。認證本國和駐在國有關當局所頒發文書上的簽字和印章,以便在使用時具有法律效力。
9. 領事館和大使館分別是管轄什麼的,他們的區別在哪裡(請通俗易懂一點)謝謝!
領事館是一國駐在他國某個城市的領事代表機關的總稱,根據《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領館分為總領事館,領事館,副領事館和領事代理處,負責管理當地本國僑民和其它領事事務。兩個國家斷交,一定會撤銷大使館,但不一定撤銷領事館。
大使館是一國在建交國首都派駐的常設外交代表機關。大使館代表整個國家的利益,全面負責兩國關系,館長一般是大使,也可以是公使或者其他等級的由派遣國委派的外交人員,由國家元首任命並作為國家元首的代表履行職責。大使館的首要職責是代表派遣國,促進兩國的政治關系,其次是促進經濟、文化、教育、科技、軍事等方面的關系,使館同時具有領事職能。促進兩國關系和人民間的往來是領事館的重要職責,但其最主要的職責是領事工作,比如:維護本國公民和法人在外國的合法權益,向本國公民頒發或延期護照、向外國公民頒發簽證。
大使館的職責范圍遍及駐在國各個地區,領事館只負責所轄地區。大使館通常受政府和外交部門的直接領導,而領事館通常接受外交部門和所在國大使館的雙重領導。許多國家在多數國家只設大使館,不設領事館。設不設領事館、設哪個級別的領事館,主要看僑民和領事業務的多少以及所在地區的重要性,並依照對等原則進行。如中國在美國設有大使館和5個總領事館,負責各自轄區內的領事業務。在個別小國,外國只設領事館和派駐領事官員。
10. 大使館、總領館、領事館,分別是什麼行政級別
這三者並無明確的行政級別。我國的駐外大使除個別是副部級以外,一般都是司局級,總領事及領事的級別相對來說低一點。所謂的大使館、總領館、領事館的行政級別是按我國內的行政級別來談的。不是外交級別的慣例。大使館主要根據派駐國家的重要性來區別。比如駐美、俄、日等大國的大使一般為副部級,一些小國家一般為廳局級。
以大使為館長的稱大使館,大使館是一國在建交國首都派駐的常設外交代表機關。大使館代表整個國家的利益,全面負責兩國關系,館長一般是大使,也可以是公使或者其他等級的由派遣國委派的外交人員,由國家元首任命並作為國家元首的代表履行職責。
大使館的職責范圍遍及駐在國各個地區,領事館只負責所轄地區。大使館通常受政府和外交部門的直接領導,而領事館通常接受外交部門和所在國大使館的雙重領導。許多國家在多數國家只設大使館,不設領事館。
現今,中國在175個建交國中設有170個大使館、98個(總)領事館 。
大使館的首要職責是代表派遣國,促進兩國的政治關系,其次是促進經濟、文化、教育、科技、軍事等方面的關系,使館同時具有領事職能。促進兩國關系和人民間的往來是領事館的重要職責,但其最主要的職責是領事工作,比如:維護本國公民合法人在外國的的合法權益,向本國公民頒發或延期護照、向外國公民頒發簽證。
設不設領事館,設哪個級別的領事館,主要看僑民和領事業務的多少以及所在地區的重要性,並依照對等原則進行。如中國在美國設有大使館和5個總領事館,負責各自轄區內的領事業務。在個別小國,外國只設領事館和派駐領事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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