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愛是什麼孝順的含義是什麼
《聖經.新約》哥林多前書十三章四至八節---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
聖經中 孝敬父母 的經文分享
出 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利 19:3 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申 5:16 「『當照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太 15:4 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太 15:6 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借著遺傳,廢了 神的誡命。
太 19:19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
可 7:10 摩西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可 10:19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
路 18:2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弗 6:3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創 2:24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創 28:7 又見雅各聽從父母的話,往巴旦亞蘭去了;
出 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出 21:15 「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出 21:17 「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color=Blue]利 19:3 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color]
利 20:9 「凡咒罵父母的,總要治死他;他咒罵了父母,他的罪要歸到他身上(「罪」原文作「血」。本章同。)。
利 21:2 除非為他骨肉之親的父母、兒女、弟兄,
利 21:11 不可挨近死屍,也不可為父母沾染自己。
民 6:7 他的父母或是弟兄姐妹死了的時候,他不可因他們使自己不潔凈,因為那離俗歸 神的憑據是在他頭上。
[color=Blue]申 5:16 「『當照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color]
申 21:13 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裡哀哭父母一個整月,然後可以與她同房。你作她的丈夫,她作你的妻子。
申 21:18 「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他們雖懲治他,他仍不聽從。
申 21:19 父母就要抓住他,將他帶到本地的城門,本城的長老那裡。
申 22:15 「女子的父母就要把女子貞潔的憑據拿出來,帶到本城門長老那裡。
申 22:17 信口說她,說,我見你的女兒沒有貞潔的憑據,其實這就是我女兒貞潔的憑據。』父母就把那布鋪在本城的長老面前。
申 27:16 「『輕慢父母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申 33:9 他論自己的父母說:我未曾看見,他也不承認弟兄,也不認識自己的兒女。這是因利未人遵行你的話,謹守你的約。
書 2:13 要救活我的父母、弟兄、姐妹,和一切屬他們的,拯救我們性命不死。」
書 2:18 我們來到這地的時候,你要把這條朱紅線繩系在縋我們下去的窗戶上,並要使你的父母、弟兄,和你父的全家,都聚集在你家中。
箴 23:25 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
書 6:23 當探子的兩個少年人就進去,將喇合與她的父母、弟兄,和她所有的,並她一切的親眷,都帶出來,安置在以色列的營外。
士 14:2 參孫上來稟告他父母說:「我在亭拿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願你們給我娶來為妻。」
士 14:3 他父母說:「在你弟兄的女兒中,或在本國的民中,豈沒有一個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參孫對他父親說:「願你給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悅她。」
士 14:4 他的父母卻不知道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因為他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那時,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
士 14:5 參孫跟他父母下亭拿去。到了亭拿的葡萄園,見有一隻少壯獅子向他吼叫。
士 14:6 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雖然手無器械,卻將獅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樣。他行這事並沒有告訴父母。
士 14:9 就用手取蜜,且吃且走;到了父母那裡,給他父母,他們也吃了,只是沒有告訴這蜜是從死獅之內取來的。
士 14:16 參孫的妻在丈夫面前啼哭說:「你是恨我,不是愛我,你給我本國的人出謎語,卻沒有將意思告訴我。」參孫回答說:「連我父母我都沒有告訴,豈可告訴你呢?」
得 2:11 波阿斯回答說:「自從你丈夫死後,凡你向婆婆所行的,並你離開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認識的民中,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
撒上 22:3 大衛從那裡往摩押的米斯巴去,對摩押王說:「求你容我父母搬來,住在你們這里,等我知道 神要為我怎樣行。」
撒上 22:4 大衛領他父母到摩押王面前。大衛住山寨多少日子,他父母也住摩押王那裡多少日子。
撒下 19:37 求你准我回去,好死在我本城,葬在我父母的墓旁。這里有王的僕人金罕,讓他同我主我王過去,可以隨意待他。」
王上 19:20 以利沙就離開牛跑到以利亞那裡,說:「求你容我先與父母親嘴,然後我便跟隨你。」以利亞對他說:「你回去吧!我向你作了什麼呢?」
王上 22:52 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他的父母,又行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的事。
王下 3:2 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但不至象他父母所行的,因為除掉他父所造巴力的柱像。
斯 2:7 末底改撫養他叔叔的女兒哈大沙(後名以斯帖),因為她沒有父母。這女子又容貌俊美,她父母死了,末底改就收她為自己的女兒。
詩 27:10 我父母離棄我,耶和華必收留我。
箴 20:20 咒罵父母的,他的燈必滅,變為漆黑的黑暗。
箴 23:25 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
箴 28:24 偷竊父母的,說:「這不是罪,」此人就是與強盜同類。
弗 6:1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耶 16:3 因為論到在這地方所生的兒女,又論到在這國中生養他們的父母,耶和華如此說:
結 22:7 在你中間有輕慢父母的;有欺壓寄居的;有虧負孤兒寡婦的。
亞 13:3 若再有人說預言,生他的父母必對他說:『你不得存活,因為你托耶和華的名說假預言。』生他的父母,在他說預言的時候,要將他刺透。
太 10:21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
太 10:37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太 15:4 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太 15:5 你們倒說:『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
太 15:6 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借著遺傳,廢了 神的誡命。
太 19:5 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
太 19:19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
可 5:40 他們就嗤笑耶穌。耶穌把他們都攆出去,就帶著孩子的父母,和跟隨的人進了孩子所在的地方;
可 7:10 摩西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可 7:11 你們倒說:『人若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各耳板』(各耳板,就是供獻的意思),
可 7:12 以後你們就不容他再奉養父母。
可 10:7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可 10:19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
可 10:29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
可 13:12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起來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
路 2:27 他受了聖靈的感動,進入聖殿,正遇見耶穌的父母抱著孩子進來,要照律法的規矩辦理。
路 2:33 孩子的父母因這論耶穌的話就希奇。
路 2:41 每年到逾越節,他父母就上耶路撒冷去。
路 2:43 守滿了節期,他們回去,孩童耶穌仍舊在耶路撒冷。他的父母並不知道,
路 2:48 他父母看見就很希奇。他母親對他說:「我兒!為什麼向我們這樣行呢?看哪!你父親和我傷心來找你!」
路 8:51 耶穌到了他的家,除了彼得、約翰、雅各,和女兒的父母,不許別人同他進去。
路 8:56 她的父母驚奇得很;耶穌囑咐他們,不要把所作的事告訴人。
路 14:26 「人到我這里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愛我勝過愛……」原文作「恨」);
路 18:2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路 18:29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 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
路 21:16 連你們的父母、弟兄、親族、朋友也要把你們交官;你們也有被他們害死的。
約 6:42 說:「這不是約瑟的兒子耶穌嗎?他的父母我們豈不認得嗎?他如今怎麼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呢?」
約 9:2 門徒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
約 9:3 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 神的作為來。
約 9:18 猶太人不信他從前是瞎眼,後來能看見的,等到叫了他的父母來;
約 9:20 他父母回答說:「他是我們的兒子,生來就瞎眼,這是我們知道的。
約 9:22 他父母說這話,是怕猶太人,因為猶太人已經商議定了,若有認耶穌是基督的,要把他趕出會堂。
約 9:23 因此他父母說:「他已經成了人,你們問他吧。」
羅 1:30 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 神的(或作「被 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
林後 12:14 如今我打算第三次到你們那裡去,也必不累著你們;因我所求的是你們,不是你們的財物。兒女不該為父母積財,父母該為兒女積財;
弗 5:31 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弗 6:1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弗 6:3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西 3:20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
西 3:21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
提前 1:9 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弒父母和殺人的,
提後 3:2 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讟、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
來 11:23 摩西生下來,他的父母見他是個俊美的孩子,就因著信,把他藏了三個月,並不怕王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