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是誰第一個發現花生米可以吃
它的原產地在美洲,現在則是到處可見的小巧食品。
據史載,歐洲人最早在巴西發現花生,公元前800年,南美洲人即以獨特的方法種植花生,後來葡萄牙人將花生移植到西非,而西班牙人則把花生帶到菲律賓,於是逐漸普遍地被種植在氣候暖和的地區。
由於販賣奴隸的風氣興起,花生種植區擴展得更遠更廣。非洲的奴隸販子拿花生給奴隸吃,花生便隨著奴隸們坐船飄洋過海,登陸西印度群島和美國南部。
在美國,花生一向被南方人視為一種相當重要的營養來源,因此,從看電視時吃零食到日常三餐的主食、冷盤沙拉,都少不了花生。
但是,花生真正在美國受歡迎,則是在被加工製成花生醬之後。花生醬是在100年前,聖路易的一位醫師發明的,他為了使年老的病患攝取足夠的營養,而做花生醬給病人食用。在1904年的世界博覽會上,花生醬才正式問世。
在加勒比海的許多小島上,又有另一套不同的吃花生藝術。他們把花生和雞肉放在一起,熬成清湯,加入胡椒粉和奶油,或把花生加上椰子和麵包屑,烤成細細的碎片。在西印度群島上,有些素食者以花生當做肉的替代品。另外,有些島上居民將花生加牛奶攪拌做成花生冰淇淋,或把花生和牛奶、雞蛋、糖、酒等混合,過濾後製成可口的甜酒。
在太平洋的島嶼上,人們則將生薑、大蒜、檸檬、辣椒粉以及其他香料都摻在花生湯里做成辣醬,配面條吃,或用來腌肉,然後串在竹枝上烤著吃。
印尼人也把花生廣泛地應用在許多菜餚上,比如說,把魚塗上辣花生醬洪烤,或將肉先以花生湯調味後,和煮蔬菜一起置於椰子中食用。
花生雖然廣泛地被印尼人應用在烹飪上,它作為零食的功能是不會被遺忘的。岑里島上的許多酒吧,除了賣啤酒之外,也供應顧客烤花生作為下酒的佐菜。
花生在非洲,也有很重要的烹飪價值。花生油和花生在做湯、調味料、燉料上都佔有重要的地位。遠離莫三比克海岸的無名小島上,咖哩飯和甜點中都有花生,他們也把菠菜或其他綠色蔬菜和花生混在一起燉湯。
但是這些島上的居民可能沒想到竟然有人可以做出花生大餐。美國人卡維爾制了300多種花生製品,從化妝品到木材染料,應有盡有,同時,他對用花生烹飪也頗有心得,他會做出一頓十幾道菜的花生大餐,從花生湯、用花生油調味、鋪著煮花生、澆花生肉汁的沙拉,花生麵包,最後是花生冰淇淋、花生糖,甚至還有花生咖啡。
小小的一顆花生里,著實包含著許多不同的烹調習慣與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