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世界上軍隊警察都用手槍
HKUSP
USP(德語:UniversaleSelbstladepistole)。
使用國家:
丹麥
自2002年開始,HKCompact裝載9毫米魯格彈開始為丹麥警方使用。
愛沙尼亞
自2006年開始,愛沙尼亞防衛隊開始使用USP取代了過去的馬可洛夫手槍,最初的USP使用適用於Scouts大隊,大隊主要負責阿富汗以及伊拉克地區的任務。USP也逐漸廣泛應用於其他單位。
挪威
由挪威陸軍游騎兵司令部使用。
德國
德國戰斗蛙人部隊(KSK)使用USPTactical,裝載著9毫米魯格彈的手槍也是德國軍隊的標准配槍,HKP8也是根據USP而命名。
希臘
根據EAS協議,由希臘軍隊改槍。
愛爾蘭
2007年10月,愛爾蘭防衛隊將會使用USP為標准配槍,取代了過去的BrowningHi-Power手槍。
日本
日本特殊急襲部隊(SAT)所使用標准配槍。
馬來西亞
由馬來西亞軍隊改槍,供第10傘兵團使用。馬來西亞皇家警察也使用搭載9毫米魯格彈的USP戰術型及緊湊型手槍,並且給底下的PGK菁英使用,取代了過去東馬來西亞警察使用的BrowningHi-Power以及HKP9S手槍。
韓國
由韓國國家特警隊、海岸防衛隊、海中急襲部隊改槍使用。
西班牙
自2006年開始,西班牙國家警察使用USPCompact作為標准配槍。
泰國
由泰國皇家海軍作為標准配槍。
彈葯:
9毫米魯格彈
.357SIG(Compact衍生型獨有)
.40S&W
.45ACP
『貳』 MP5沖鋒槍的使用國家地區
阿爾巴尼亞- RENEA(阿爾巴尼亞特種部隊)及阿爾巴尼亞警察,將裝備正規軍
阿爾及利亞- 阿爾及利亞空降突擊師澳大利亞- 澳大利亞特種空勤團(SASR)、特別行動部隊(Special Operations Command)及警察戰術部隊
亞塞拜然- 亞塞拜然內部警衛隊(Azerjan Interior Guard) 比利時- ESR(Equipes Specialisees de Reconnaissance)及ESI(Escadron Special d'Intervention)
巴西- 巴西陸軍特種部隊及部份巴西警察
加拿大- 多倫多警察及JTF-2(Joint Task Force Two)
智利- 智利第一空降師及Unidad反恐部隊(UAT)
哥倫比亞- Lanceros及Agrupacion de Fuerzas Especiales Urbanas
丹麥- 丹麥警察及特種部隊
埃及
法國 -法國國家憲兵特勤隊(GIGN)、法國外籍兵團、COS(Commandement des Operations Speciales)及Groupement Speciale Autonome
芬蘭- 芬蘭警察及芬蘭國防軍
德國 - 德國聯邦警察、KSK、Kampfschwimmer及Fernspäher
希臘 - 希臘特種部隊
中國香港- 香港警隊(包括機場保安隊、特別任務連等多個部門)
愛爾蘭- 愛爾蘭陸軍游騎兵(Sciathan Fianoglach an Airm)
冰島- 冰島海岸警衛隊、危機應變部隊及Víkingasveitin
印度 - 印度陸軍特種部隊、保安部隊、MARCOS及其他部隊
印尼 -印尼海軍、陸軍反恐部隊及KOPASKA
伊朗- 伊朗陸軍及警察(使用DIO仿製版本)
義大利- GIS(Gruppo d'Intervento Speziale)
約旦- SOU-17
日本- 日本警察特殊急襲部隊(SAT),東京都警視廳刑警搜查一課特殊搜查班(SIT,Special Investigation Team),大阪府警察刑事部捜查第一課特殊犯捜查系(MAAT,Martial Arts Attack Team),各都道府縣警察的機動隊-槍械對策部隊
拉脫維亞- Speciālo Uzdevumu Vienība
黎巴嫩- 第101空降連
中國澳門- 澳門治安警察局特警隊(UTIP),特別行動組(GOE,又稱 澳門飛虎隊)保護重要人物及設施組(GPAEII)
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軍隊、部份特種部隊及執法部門
墨西哥- 特種部隊、執法部門及聯邦警察
荷蘭- 荷蘭海軍陸戰隊、軍警、BBE反恐部隊(Bijzondere Bijstands Eenheid)及部份警察部隊
挪威- 挪威國防軍(將被MP7取代[1])及警察
紐西蘭- 第1特種空勤隊
巴基斯坦 - SSG(採用合法生產版本)
波蘭- GROM
葡萄牙- GOE(Grupo de Operacoes Especiais)
中國台灣 - 中國台灣陸軍特種部隊和台灣維安特勤隊、台灣憲兵特勤隊、海軍陸戰隊人質解救小隊、台北市刑大特勤中隊
羅馬尼亞- SRI反恐部隊(Serviciul Român de Informa?ii)及警察
沙烏地阿拉伯 - 特種部隊旅
新加坡- 新加坡警察
斯里蘭卡- 警察及保安部隊
塞爾維亞- SAJ反恐部隊、UBPOK、軍警及部份軍隊和警察
斯洛伐克- 斯洛伐克警察及特種部隊
瑞典- SSG(Särskilda Skyddsgruppen)
瑞士 - FSK-17
西班牙- Tercio de Extranjeros
南非- 多個不同部隊
韓國- 韓國特種部隊第707特別任務連
土耳其 - 多個不同部隊(採用合法生產版本)
阿聯酋 -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特種部隊、Abu Dhabi特警隊、Du特警隊、VIP保護隊
英國- 特種空勤團(SAS)、特種海勤團(SBS)及CO19
美國 - 美國陸軍、美國海軍、美國空軍、美國海軍陸戰隊、SWAT、FBI及多個執法部門CS之MP5
中國香港-機場特警(ASU) 在開聯合國大會中,MP5是各國總統保鏢的標准配備。
『叄』 巴西是合法擁有槍支的國家嗎
是,合法,下面轉載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到你:x0dx0a2005年10月23日,巴西政府展開了關於禁止槍械自由出售的全民公決。23日夜,最高選舉法院宣布了公決結果:近64%的巴西人投票反對「禁槍令」,在26個州和聯邦區,只有7個州的支持率超過40%,沒有一個州的支持率過半。這樣公決結果大大出乎了巴西政府和國際社會的意料。x0dx0a巴西槍支犯罪嚴重x0dx0a巴西是世界上暴力最為嚴重,槍支致死率最高的國家之一。目前巴西槍支保有量約為1700萬支,平均每10個巴西人就擁有1支。其中合法槍支數量為680萬支,巴西海陸空三軍武裝力量、警察、司法機構等所擁有的槍支僅為180萬支,非法槍支高達850多萬支,而犯罪分子掌握的槍支數量甚至達到390萬支,在巴西,人均遭持槍搶劫的概率高達56%。x0dx0a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統計顯示,巴西的槍殺死亡率平均每10萬人為21.72人,在一些貧民區,槍殺死亡率能達到每10萬人為150人。在1979年到2003年間全國槍支致死者超過55萬人,2002~2004年,每年約有3.8萬人死於槍擊事件,相當於美國每年因槍支死亡人數的5倍,每天約有100個巴西人因槍支導致死亡。以聖保羅州為例,2004年每分鍾發生3.7起持槍犯罪案件。在因槍支致害的死亡者中,10~24歲青少年佔到了35%。槍支泛濫不僅導致數以萬計的平民喪生,而且使巴西每年損失400億美元,約佔全國GDP的10%。另外槍支泛濫、治安混亂的局面也嚴重阻礙了巴西經濟,特別是限制了巴西豐富的旅遊資源的開發,同時也損害了巴西在國際上的國家形象。x0dx0a政府為禁售槍支所做的努力x0dx0a 巴西的槍支暴力問題是一個歷史遺留的社會現象,針對逐年上升的槍支犯罪問題,巴西總統盧拉表示,收繳槍支是解決暴力犯罪的當務之急。巴西司法部也同南方共同體市場領導人展開討論,准備在整個南美地區開展收繳槍支,以便從源頭上切斷犯罪分子的供貨渠道。x0dx0a2003年7月,巴西參議院通過限制使用武器的法案,年底,盧拉正式簽署了該法案,規定除法律允許的機構外,禁止在巴西全國境內銷售槍支和彈葯。另外,針對持有槍支群體做出了多種限制,1、年滿25歲以上,有需求證明,無犯罪記錄,無訴訟牽連,有工作和固定住址證明,有使用技術和心理證明者;2、已有合法的住宅持槍證和外出持槍證者可繼續使用;3、軍人、警察、情報人員、總統府安全人員、獄警、企業保安(只允許在崗位使用,槍支所有權和責任屬企業)、職業槍手、稅務稽查人員、居住在農村的需用武器保證安全的、因職業原因需要護身武器的;體育項目的槍支管理遵循陸軍司令部的規定。另外,對違反規定者做出相應的處罰規定:1、對非法持槍者判處2~4年徒刑和罰款;2、對非法使用者判處3~6年徒刑和罰款;3、對使用被刮掉號碼槍支者的處罰同非法使用者。但是眾議院規定,該法案所有條款只有在通過全民公決後才能付諸實行。經巴西政府決定,關於「禁槍令」的全民公決於2005年10月23日舉行。x0dx0a為配合該法令,巴西在2004年開展了一場收繳槍支的運動,甚至動用了約1000萬雷亞爾的國家公共安全資金從私人手裡回收各種槍支。政府規定,在2005年10月23日前上交者,支付補償金100~300雷亞爾;截至10月初,巴西政府共收繳各類槍支數達到了44萬多支。盡管如此,槍支泛濫問題仍然十分嚴重。x0dx0a兩派觀點各持己見x0dx0a按說生活在槍支犯罪率如此之高的巴西民眾應該對「禁槍令」持有相當大的認同,但出乎意料的是,反對禁售槍支的民眾佔到了絕對多數,因此盧拉政府之前的限制武器的法案無法付諸實施。x0dx0a支持政府「禁槍令」的公民普遍認為,該法案有助於減少巴西槍支暴力犯罪,特別是對絕大多數城市都存在的販毒問題,「禁槍令」可以起到一定的限製作用,由此可以改進社會治安和生活環境。另外,如將「禁槍令」付諸實施,也可以從源頭上減少非法槍支流入普通民眾家庭,進而減少種族之間的仇殺以及槍支自殺等事件的發生率。x0dx0a而持相反意見的則認為,禁售槍支並非問題的關鍵,而是巴西混亂的社會治安和公共秩序,犯罪分子可以通過各種各樣的途徑獲得槍支,而禁止售賣槍支不僅不能改善當前的社會狀況,相反會使剝奪人們購買武器的權利,進而普通民眾喪失正當防衛的手段。同時他們認為,只有在政府加大教育投資,創造就業,使人們學會以文明的而非暴力的方式解決沖突爭端的社會環境下,他們才會向禁售武器說「是」,而在此之前,他們只有選擇「不」的立場。另外,有民眾認為,如果「禁槍令」得到通過,這勢必使得黑市上的槍支價格上漲,從而使得犯罪團伙的成本上升,這反而將更促使犯罪活動的增加。部分民眾認為政府應更多地考慮如何改善社會環境,而非消除公民的戒備心理。x0dx0a在全民公決之前,兩派陣營都利用電視等媒體進行了大肆的宣傳。幾個月前,支持「禁槍令」佔到了80%左右的絕對多數,但是隨著反對禁槍令的造勢宣傳,形勢出現了逆轉,「禁槍令」支持率持續下降。他們利用公眾保護個人權利的心理,呼籲利用一切手段維護自己的權利,與社會恐懼做斗爭。針對支持「禁槍令」所提出的從源頭切斷槍支供應等說法,反對派表示,禁止銷售槍支是於事無補的,而作為巴西普通民眾,武裝自衛是維護個人生存權的最有效手段。最終反對派的宣傳最終取勝。x0dx0a原因所在x0dx0a「禁槍令」最終沒有通過全民公決,其原因除了上述反對派的造勢宣傳外,還存在著其他一些國內的原因。x0dx0a1、民眾對政府維護和改善社會治安缺乏信心。由於畸形的城市化發展,巴西的社會治安狀況一直非常嚴峻,走私、販毒、綁架等惡性犯罪逐年增加,特別是在大城市中,這一問題更為嚴重。聖保羅和里約熱內盧被列為世界上暴力最為嚴重的城市。治安的惡化使民眾缺乏起碼的安全感,擁有槍支,成為保護生存權的最後一道防線。x0dx0a2、司法制度不健全,效率低下。由於受經濟發展模式的影響,巴西過分注重經濟的增長,而忽視了社會方面的協調發展,司法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仍停留在軍政府時期,甚至更早的時期。司法制度的不健全,使得非法犯罪活動無法得到根本遏制。巴西政府對社會治安管理,暴力預防與懲治的不力或不作為,加之司法效率的低下,使得巴西民眾對政府維護治安缺乏信任。另外,在巴西城市中存在著大量的貧民窟,這些地區通常為一些販毒分子所控制,成為政府治理的真正盲區,而貧民窟正是巴西槍支暴力出事率最高的地區。再有,由於盧拉正陷入系列腐敗調查中,巴西民眾對政府持有一種抵觸情緒。中下層民眾對盧拉上台後未能很好兌現競選時所許下的承諾也表示失望的情緒,這也促成反對率的上升。x0dx0a3、社會分配嚴重不公,滋生暴力傾向。巴西是世界上社會分配最為不公的國家之一,10%的富人所佔有的財富是40%窮人所擁有的30多倍。社會嚴重不平等狀況使得下層民眾生活積極艱苦。由於缺乏起碼的基礎教育,很多貧困家庭不得不捲入一些非法犯罪活動中,而貧困家庭的孩子,甚至將「暴力發財」最為擺脫貧窮的一種選擇。x0dx0a4、傳統的生活方式促生槍支泛濫。巴西南部的居民很多都是高喬人的後代,高喬人的性格大多放盪不羈、酷愛自由、勇於反抗、崇尚英雄。南里奧格朗德州是巴西高喬人較為集中的地區,在此次公民投票中,該州對「禁槍令」的反對率居全國之最,高達87%。同時在巴西較為偏僻的阿克里州和羅賴馬州,反對率也分別高達83%和85%。x0dx0a5、高額利潤讓武器廠家拒絕「禁槍令」。巴西是世界上10大武器出口國之一,國內有著較為龐大的武器供應商組織。如政府「禁槍令」獲通過,無疑切斷了部分利潤來源。在公民公決前,武器供應商大搞武器促銷活動,同時出資進行大肆的宣傳。
『肆』 巴西是合法擁有槍支的國家嗎
是,合法,下面轉載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到你:
2005年10月23日,巴西政府展開了關於禁止槍械自由出售的全民公決。23日夜,最高選舉法院宣布了公決結果:近64%的巴西人投票反對「禁槍令」,在26個州和聯邦區,只有7個州的支持率超過40%,沒有一個州的支持率過半。這樣公決結果大大出乎了巴西政府和國際社會的意料。
巴西槍支犯罪嚴重
巴西是世界上暴力最為嚴重,槍支致死率最高的國家之一。目前巴西槍支保有量約為1700萬支,平均每10個巴西人就擁有1支。其中合法槍支數量為680萬支,巴西海陸空三軍武裝力量、警察、司法機構等所擁有的槍支僅為180萬支,非法槍支高達850多萬支,而犯罪分子掌握的槍支數量甚至達到390萬支,在巴西,人均遭持槍搶劫的概率高達56%。
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統計顯示,巴西的槍殺死亡率平均每10萬人為21.72人,在一些貧民區,槍殺死亡率能達到每10萬人為150人。在1979年到2003年間全國槍支致死者超過55萬人,2002~2004年,每年約有3.8萬人死於槍擊事件,相當於美國每年因槍支死亡人數的5倍,每天約有100個巴西人因槍支導致死亡。以聖保羅州為例,2004年每分鍾發生3.7起持槍犯罪案件。在因槍支致害的死亡者中,10~24歲青少年佔到了35%。槍支泛濫不僅導致數以萬計的平民喪生,而且使巴西每年損失400億美元,約佔全國GDP的10%。另外槍支泛濫、治安混亂的局面也嚴重阻礙了巴西經濟,特別是限制了巴西豐富的旅遊資源的開發,同時也損害了巴西在國際上的國家形象。
政府為禁售槍支所做的努力
巴西的槍支暴力問題是一個歷史遺留的社會現象,針對逐年上升的槍支犯罪問題,巴西總統盧拉表示,收繳槍支是解決暴力犯罪的當務之急。巴西司法部也同南方共同體市場領導人展開討論,准備在整個南美地區開展收繳槍支,以便從源頭上切斷犯罪分子的供貨渠道。
2003年7月,巴西參議院通過限制使用武器的法案,年底,盧拉正式簽署了該法案,規定除法律允許的機構外,禁止在巴西全國境內銷售槍支和彈葯。另外,針對持有槍支群體做出了多種限制,1、年滿25歲以上,有需求證明,無犯罪記錄,無訴訟牽連,有工作和固定住址證明,有使用技術和心理證明者;2、已有合法的住宅持槍證和外出持槍證者可繼續使用;3、軍人、警察、情報人員、總統府安全人員、獄警、企業保安(只允許在崗位使用,槍支所有權和責任屬企業)、職業槍手、稅務稽查人員、居住在農村的需用武器保證安全的、因職業原因需要護身武器的;體育項目的槍支管理遵循陸軍司令部的規定。另外,對違反規定者做出相應的處罰規定:1、對非法持槍者判處2~4年徒刑和罰款;2、對非法使用者判處3~6年徒刑和罰款;3、對使用被刮掉號碼槍支者的處罰同非法使用者。但是眾議院規定,該法案所有條款只有在通過全民公決後才能付諸實行。經巴西政府決定,關於「禁槍令」的全民公決於2005年10月23日舉行。
為配合該法令,巴西在2004年開展了一場收繳槍支的運動,甚至動用了約1000萬雷亞爾的國家公共安全資金從私人手裡回收各種槍支。政府規定,在2005年10月23日前上交者,支付補償金100~300雷亞爾;截至10月初,巴西政府共收繳各類槍支數達到了44萬多支。盡管如此,槍支泛濫問題仍然十分嚴重。
兩派觀點各持己見
按說生活在槍支犯罪率如此之高的巴西民眾應該對「禁槍令」持有相當大的認同,但出乎意料的是,反對禁售槍支的民眾佔到了絕對多數,因此盧拉政府之前的限制武器的法案無法付諸實施。
支持政府「禁槍令」的公民普遍認為,該法案有助於減少巴西槍支暴力犯罪,特別是對絕大多數城市都存在的販毒問題,「禁槍令」可以起到一定的限製作用,由此可以改進社會治安和生活環境。另外,如將「禁槍令」付諸實施,也可以從源頭上減少非法槍支流入普通民眾家庭,進而減少種族之間的仇殺以及槍支自殺等事件的發生率。
而持相反意見的則認為,禁售槍支並非問題的關鍵,而是巴西混亂的社會治安和公共秩序,犯罪分子可以通過各種各樣的途徑獲得槍支,而禁止售賣槍支不僅不能改善當前的社會狀況,相反會使剝奪人們購買武器的權利,進而普通民眾喪失正當防衛的手段。同時他們認為,只有在政府加大教育投資,創造就業,使人們學會以文明的而非暴力的方式解決沖突爭端的社會環境下,他們才會向禁售武器說「是」,而在此之前,他們只有選擇「不」的立場。另外,有民眾認為,如果「禁槍令」得到通過,這勢必使得黑市上的槍支價格上漲,從而使得犯罪團伙的成本上升,這反而將更促使犯罪活動的增加。部分民眾認為政府應更多地考慮如何改善社會環境,而非消除公民的戒備心理。
在全民公決之前,兩派陣營都利用電視等媒體進行了大肆的宣傳。幾個月前,支持「禁槍令」佔到了80%左右的絕對多數,但是隨著反對禁槍令的造勢宣傳,形勢出現了逆轉,「禁槍令」支持率持續下降。他們利用公眾保護個人權利的心理,呼籲利用一切手段維護自己的權利,與社會恐懼做斗爭。針對支持「禁槍令」所提出的從源頭切斷槍支供應等說法,反對派表示,禁止銷售槍支是於事無補的,而作為巴西普通民眾,武裝自衛是維護個人生存權的最有效手段。最終反對派的宣傳最終取勝。
原因所在
「禁槍令」最終沒有通過全民公決,其原因除了上述反對派的造勢宣傳外,還存在著其他一些國內的原因。
1、民眾對政府維護和改善社會治安缺乏信心。由於畸形的城市化發展,巴西的社會治安狀況一直非常嚴峻,走私、販毒、綁架等惡性犯罪逐年增加,特別是在大城市中,這一問題更為嚴重。聖保羅和里約熱內盧被列為世界上暴力最為嚴重的城市。治安的惡化使民眾缺乏起碼的安全感,擁有槍支,成為保護生存權的最後一道防線。
2、司法制度不健全,效率低下。由於受經濟發展模式的影響,巴西過分注重經濟的增長,而忽視了社會方面的協調發展,司法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仍停留在軍政府時期,甚至更早的時期。司法制度的不健全,使得非法犯罪活動無法得到根本遏制。巴西政府對社會治安管理,暴力預防與懲治的不力或不作為,加之司法效率的低下,使得巴西民眾對政府維護治安缺乏信任。另外,在巴西城市中存在著大量的貧民窟,這些地區通常為一些販毒分子所控制,成為政府治理的真正盲區,而貧民窟正是巴西槍支暴力出事率最高的地區。再有,由於盧拉正陷入系列腐敗調查中,巴西民眾對政府持有一種抵觸情緒。中下層民眾對盧拉上台後未能很好兌現競選時所許下的承諾也表示失望的情緒,這也促成反對率的上升。
3、社會分配嚴重不公,滋生暴力傾向。巴西是世界上社會分配最為不公的國家之一,10%的富人所佔有的財富是40%窮人所擁有的30多倍。社會嚴重不平等狀況使得下層民眾生活積極艱苦。由於缺乏起碼的基礎教育,很多貧困家庭不得不捲入一些非法犯罪活動中,而貧困家庭的孩子,甚至將「暴力發財」最為擺脫貧窮的一種選擇。
4、傳統的生活方式促生槍支泛濫。巴西南部的居民很多都是高喬人的後代,高喬人的性格大多放盪不羈、酷愛自由、勇於反抗、崇尚英雄。南里奧格朗德州是巴西高喬人較為集中的地區,在此次公民投票中,該州對「禁槍令」的反對率居全國之最,高達87%。同時在巴西較為偏僻的阿克里州和羅賴馬州,反對率也分別高達83%和85%。
5、高額利潤讓武器廠家拒絕「禁槍令」。巴西是世界上10大武器出口國之一,國內有著較為龐大的武器供應商組織。如政府「禁槍令」獲通過,無疑切斷了部分利潤來源。在公民公決前,武器供應商大搞武器促銷活動,同時出資進行大肆的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