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法國政體的演變及當今政體的討論
法蘭西第四共和國是議會制共和政體的典型。議會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政府由議會中多數席位的政黨組成並對議會負責。
總統共和制的典型是美國。議會行使立法權,總統對議會通過的法案可以行使否決權。議會可以對總統
Ⅱ 法國的政體
半議會半總統制
在1946~1958年的法蘭西第四共和國時期,法國的政體是議會制,即全民選舉國民議會議員,由國民議會中占席位最多的黨派出面組閣。那時候總理大權在握,總統只是象徵性的國家元首,沒有任何實權。由於議會內黨派眾多,而且議會有彈劾政府的權力,因此一不小心,多數派聯盟便會分裂,造成政府倒台。在第四共和國存在的短短12年間,共更換了20屆內閣!政府的頻繁更迭造成政局不穩,國家動盪。
1958年,曾因反對議會制而退出政壇的戴高樂上台,建立了法蘭西第五共和國。他重返政壇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改憲法,制定總統制。出於穩定政局的目的,他繼承了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時期總統任期7年的傳統。他一方面削弱了議會的權利,剝奪了議會任命總理和批准政府組成的大權;另一方面大大增強了總統的職權,甚至賦予總統在「非常時期」可以解散議會、進行全民公決等權利。1962年他宣布法國總統應由全民直選產生,並於1965年當選為第五共和國第一位直接選舉出來的總統。
然而,第五共和國的政體並非絕對的總統制,議會對總統仍有制約,主要是:議會可以彈劾政府,迫使其下台;對議會通過的法律,總統須在15天內簽署,最多隻能讓議會復議一次;總統不得在一年之內兩次解散議會。
Ⅲ 有關法國政體的問題
是這樣的,法國在還沒發生1789年的攻佔巴士底獄之前,他是典型的君主專制國家。
1789年法國大革命之後,雖是實行君主立憲制,但是路易十六後來又叛國。所以直接建立法蘭西第一共和國。
首先,你要明白,君主制和君主立憲制是不一樣的,兩者都有保留君主,但是君主制可以是專制或是立憲制,所謂君主立憲制是指君主權力在法律的范圍之內,也就是說君主的權力受到議會的制約,權力不大、
而共和政體則是廢除了君主這一職位,國家權力由議會來掌握。
希望能有助於你理解。
Ⅳ 關於法國政體
法蘭西王國(843年—1791年)〔君主專制(大革命前)〕
君主立憲制(1791年—1792.8)〕→
法蘭西第一共和國(1792年9月—1804年)→
法蘭西第一帝國(1804年—1815年)→
波旁王朝復辟(1815年—1830年)→
七月王朝(1830年—1848年)→
法蘭西第二共和國(1848年—1852年)→
法蘭西第二帝國(1852—1870年)→
法蘭西第三共和國(1870年—1940年)→
維希政權(1940年—1945年)→
臨時政府(1945年—1946年)→
法蘭西第四共和國(1946年—1958年)→
法蘭西第五共和國(1958年—現在)。
①1789年法國大革命前的法蘭西王國實行的是波旁王朝的封建君主專制政體。在路易十四時期(1643-1661-1715年在位),法國王權空前強化,「太陽王」實行「朕即國家」的中央集權的絕對君主專制統治,此時是法國封建專制君主制的鼎盛時期;路易十五時期,法國的財政危機日益嚴重,封建制度開始解體,法國日益衰落;路易十六時期,法國專制制度已到了腐敗透頂的程度,社會矛盾十分尖銳,人民反抗情緒與日俱增,革命一觸即發。
②1789年大革命後大資產階級當權,保留國王同時建立起資產階級的君主立憲政體。三級會議轉變為制憲議會,取代王室成為法國的最高權力機關,為改造舊制度,創立資本主義社會的基本原則作出了重大貢獻。8月頒布著名的《人權宣言》,明確宣告了「主權在民」、「天賦人權」、「權力分立」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等資產階級民主法治原則,實際上宣告了舊封建王權的的滅亡和一種全新的資產階級的社會制度誕生,1791年的法國憲法就是以《人權宣言》作為序言的。1791年制憲議會頒布了法國也是歐洲大陸歷史上的第一部資產階級成文憲法——《1791年憲法》,規定法國為君主立憲制國家,實行三權分立原則。
③1792年巴黎人民發動第二次起義,普選產生的國民大會宣布廢除王權,建立了法蘭西第一共和國,開始建立民主共和政體。1793年初宣判國王路易十六死刑,不久將其推上斷頭台。法國民主力量與專制勢力的斗爭中,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中間經過吉倫特派掌權、雅各賓派專政和熱月政變後的督政府的政權,1799年拿破崙發動「霧月政變」,建立獨裁體制,共和國名存實亡,但名義上仍屬於共和政體。
④1804年拿破崙加冕稱帝,建立法蘭西第一帝國,實行資產階級的帝制。拿破崙代表大資產階級的利益,對內革新政治,發展經濟,頒布系列法典,建立了一套比較完整的資產階級法律體系,對外發動多次征服戰爭,沉重打擊了法國和歐洲的封建勢力,鞏固了資產階級統治秩序,推動了法國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
⑤1814、1815年,封建的波旁王朝兩次復辟,恢復了法蘭西王國,與第一帝國一樣,都是君主專制政體。
⑥1830年的七月革命推翻復辟的波旁王朝,建立的七月王朝實行的是資產階級君主立憲政體。新憲法明確限制王權,擴大議會下院的權力,取消貴族的特權,降低了選民的財產資格限制。
⑦1848年,二月革命後建立法蘭西第二共和國。拿破崙的侄子君主派路易.波拿巴當選為總統,他一心恢復帝制,鎮壓共和派的反抗,強行通過新憲法,使總統獨攬大權,建立了名為總統制共和制的個人獨裁統治,共和形同虛設。
⑧1852年路易·波拿巴加冕稱帝,建立法蘭西第二帝國,又實行帝制。1870年普法戰爭中法國戰敗,第二帝國壽終正寢。
⑨1870年9月4日革命推翻第二帝國,經過共和派與君主派的激烈斗爭最終恢復了共和國,即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最終確立了共和政體,總體上屬於議會制共和制政體。為什麼說法蘭西第三共和國的政體是議會制共和制呢?其法律依據如同高中歷史選修二《近代西方民主思想與實踐》第71頁中的講述:「1875年初,國民議會僅以一票的多數通過了憲法修正案,確認實行共和制。同年,國民議會又先後通過一系列法律,合稱1875年憲法,又稱第三共和國憲法。憲法規定法國為議會制共和國。」《1875年第三共和國憲法》的主要內容有:A、立法權由眾議院和參議院兩院行使。參議院間接選舉產生,眾議院以普選方式選出;B、行政權由總統和內閣掌握。總統由參眾兩院聯合組成的國民議會,依絕對多數票選出。總統是國家元首、軍隊最高統帥。總統與參議院議員共有創議法律之權。內閣部長(即後來的總理)由總統任命。總統和內閣部長(總理)共同向議會負責。從中可以看出憲法賦予當時法國總統的權力還是相當大的,體現了當時法國君主派的力量還不小,企圖憑此為以後借機復辟創造條件,也反映了它是共和派與君主派妥協的產物,但它又不同於總統制共和制,因為總統的產生由議會選出,其行政權被總理分享,還要對議會負責,故為共和國的長期存在提供了法律依據,限制了君主派今後的復辟帝制活動,因此仍屬於議會制共和制。更何況在憲法公布後不久,1879年初共和派贏得總統大選,掌握法國全部關鍵權力部門,最終完全確立了共和制政體,之後總統的權力實際上日漸削弱,在政治生活中已不佔重要地位,國家權力明顯轉到議會和內閣手中,使法國成為一個比較典型的議會制共和制國家。
⑩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1940年,法國投降,存在了七十年的第三共和國解體,被法西斯德國佔領和維希傀儡政權統治。二戰結束後,法國進入法蘭西第四共和國時期(1946—1958年),法國議會的權力達到巔峰,擁有選舉總統、決定政府組成、任免總理和批准政府施政綱領等權力,此時的法國是典型的議會制共和制國家。
⑾為了克服第四共和國時期黨派紛爭、議會濫用權力而導致政局不穩、政府無能的弊端,1958年9月通過新憲法宣告第五共和國成立,同年12月戴高樂當選總統,此後,權力中心逐漸由議會轉移到總統,但又不同於美國的總統制共和制,這表明法國已逐漸成為一個半總統半議會制的共和制國家。
需要強調的是不管近現代法國政體如何變化,其實質基本上不變,還是資產階級專政,維護資產階級的統治地位,只是對資產階級內部各階層或利益集團的權力關系進行了重新調整,從而採取了資產階級代議制(間接民主制)的不同形式而已。
法國獨特的政體
在法國,總統和議會都由全民直接選舉產生,總理一職由議會的多數派出任。由於過去實行的是總統7年制、議會5年制,不同的選舉時間,總統和議會多數派就可能不是來自同一陣營,因而造成總統和總理二人一個來自左派,一個來自右派,形成「左右共治」的局面。這也是法國政壇獨特的現象。
半議會半總統制
在1946~1958年的法蘭西第四共和國時期,法國的政體是議會制,即全民選舉國民議會議員,由國民議會中占席位最多的黨派出面組閣。那時候總理大權在握,總統只是象徵性的國家元首,沒有任何實權。由於議會內黨派眾多,而且議會有彈劾政府的權力,因此一不小心,多數派聯盟便會分裂,造成政府倒台。在第四共和國存在的短短12年間,共更換了20屆內閣!政府的頻繁更迭造成政局不穩,國家動盪。
1958年,曾因反對議會制而退出政壇的戴高樂上台,建立了法蘭西第五共和國。他重返政壇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改憲法,制定總統制。出於穩定政局的目的,他繼承了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時期總統任期7年的傳統。他一方面削弱了議會的權利,剝奪了議會任命總理和批准政府組成的大權;另一方面大大增強了總統的職權,甚至賦予總統在「非常時期」可以解散議會、進行全民公決等權利。1962年他宣布法國總統應由全民直選產生,並於1965年當選為第五共和國第一位直接選舉出來的總統。
然而,第五共和國的政體並非絕對的總統制,議會對總統仍有制約,主要是:議會可以彈劾政府,迫使其下台;對議會通過的法律,總統須在15天內簽署,最多隻能讓議會復議一次;總統不得在一年之內兩次解散議會。
「左右共治」
在這樣的政體下,總統只有得到議會多數派支持時,才能充分行使權利,反之,只能與反對派分享權利,把總理一職和組閣權交給政治對手。
實行半議會半總統制政體的初期,反對黨勢單力薄,總統的執政地位穩定,長達7年的總統任期又使其能夠充分施展手腳,總統的優勢得以充分發揮。
活躍在法國政壇上的主要政黨是右翼的保衛共和聯盟和法國民主聯盟以及左翼的社會黨和共產黨。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法國左翼力量迅速上升,形成左右兩大派旗鼓相當的局面。此時,一個新的問題顯現出來:由於總統和議會任期不一致,因此無論是總統選舉還是議會選舉後,都有可能出現總統與議會的多數派分屬不同派別。
1986年,前總統、來自左翼社會黨的密特朗執政時,由議會多數派產生的政府屬於右翼陣營,法國從此出現了 「左右共治」的局面。自1997年以來,國民議會一直被若斯潘總理所屬的左翼勢力所控制,而希拉克總統則屬於右翼政黨保衛共和聯盟。
總統任期改革
自1986年以來,法國已歷經3次「共治」。「共治」期間總理、總統相互牽制,難以放手施政,嚴重影響效率。2000年6月,法國議會以絕對多數通過政府提出的關於「總統任期5年」的修憲法案。同年9月舉行的全民公決中,贊成票佔了73.2%。呼籲多年的法總統任期改革終於得以實現。
從今年開始,法國總統選舉和議會選舉同步舉行。現在,希拉克已連任總統成功,下個月,法國還將選出577名國民議會議員。在短期內的兩次選民投票中,出現截然不同兩種結果的可能性很小,這就使得「左右共治」的可能性大大減少,但也不意味著從此徹底消逝。
Ⅳ 法國政體變遷 每個階段的 原因 措施 影響
從1789 年資產階級革命到1875 年憲法頒布,是法國政體極不穩定、交替演變的階段。
從1789 年到1875 年的86年內,近代法國產生了12部憲法,平均約7年更換1次。法國憲法的頻繁更迭引起了政體的復雜多變,政體先後經歷了君主立憲制、帝制、民主共和制、獨裁製等等,出現過三次君主立憲政體,兩次帝制和三次共和政體。
1789 年,法國大革命勝利,代表金融資產階級的立憲黨人同封建主妥協,制定了1791 年憲法,建立了資產階級君主立憲的政體。這種體制的特點是:確定了國民主權、三權分立兩大原則;國王是行政元首,享有相當大的權力,也要受到很多限制,要服從國民議會、服從憲法和其它法律;國會享有廣泛的立法權;司法權由選舉的法官獨立行使,任何時候,國會、國王都不得行使司法權。1789年憲法建立的君主政體,盡管有著同舊勢力妥協的一面,但它並不是舊制度下的封建君主政體,而是資產階級的君主立憲政體。
由於法國封建勢力十分頑固,與人民之間的矛盾不可調和,新舊勢力之間缺乏長期妥協的基礎,巴黎人民又發動了第二次起義,推翻了存在三年之久的君主立憲的統治。1792年9月22日成立的共和國,各階級和各派政治勢力之間的斗爭仍很尖銳復雜憲法變更仍很頻繁,經歷了吉倫特派、雅各賓派、熱月黨和督政府、執政府四個時期。
1793 年,激進資產階級的代表雅各賓派將革命推向高潮,制定了1793年憲法。這部憲法規定法國政體為共和國體制,國民會議的權力至高無上。1794年熱月政變後,執政的大資產階級通過制定共和三年憲法,削弱了共和政體的民主內容,要求全體人民為了大資產階級的利益放棄自己的權利。1795 年憲法確立了議會制。
1799年,拿破崙發動霧月政變,建立執政府,形式上保留共和政體,實際上是軍事獨裁。他通過以下的幾次制定和修改憲法,完成了從共和到帝制的演變,建立起了資產階級君主獨裁製。1804 年憲法中明確規定了帝制。
推翻拿破崙之後,法國政體又經歷了君主立憲制、共和制、帝制的再次交替演變。1814年,頒布的《欽定憲章》,再次確認了三權分立的君主立憲制,但這次君主立憲是半封建半資產階級性質的。1815 年復辟的波旁王朝頒布的《帝國憲法附加法》,力圖恢復拿破崙的帝制,但被法國人民發動的七月革命推翻。
1830年的《七月王朝憲章》,重新確立了資產階級的君主立憲政權,對王權加以限制,國王權力來自人民,國王握有實權,但只是行政首腦,不是立法首腦,因此不能廢止法律;議會權利擴大,擁有立法倡議權;內閣對議會負責。
七月王朝於1848年被二月革命推翻,成立了法蘭西第二共和國,通過1848 年憲法重建共和政體。但第二次共和政體僅僅存在了3年,1851年12月,路易˙波拿馬發動政變,1852 年憲法改共和為帝制,成為「第二帝國」。1870 年,第二帝國頒布《固定帝國憲法的法令》,與1815 年《帝國憲法附加法》一樣,力圖通過修改憲法來實行所謂的「自由主義」改革,從而作為帝制崩潰前的補救措施,但為時已晚。
1870年第三共和國成立,但實行共和制還是君主制,還是個懸而未決的問題。資產階級和人民群眾和保王黨經過五年艱苦的斗爭,1875年議會終於通過了第三共和國憲法,將共和國一詞正式寫入憲法,從法律上肯定了第三共和國的共和政體。
第三共和國1875 年憲法的頒布後,法國成為一個典型的議會共和制國家, 1875年憲法也成為法國憲法中壽命最長的一部。這部憲法由《參議院組織法》、《政權組織法》、《政權關系法》三個憲法性文件組成。憲法規定法國為議會制共和制國家,以法律形式鞏固了資產階級的全面統治。這部憲法所規定的政體內容是:議會由參議院和眾議院兩院組成;兩院共同享有立法權,但關於財政法律法案,應先送達眾議院並經其表決;內閣要得到眾議院的信任才能執政,否則必須辭職;內閣是行政機關,權力很大,除了立法提案權外,並有獨立頒布命令的權力;因為法國政黨眾多,要在眾議院中獲得多數十分困難,所以議會對內閣的這類命令不能撤銷或變更,但法國內閣也不敢輕易解散議會;總統是國家元首,由參眾兩院聯席會議選舉產生,憲法賦予總統廣泛的職權。但憲法公布後不久,總統的權力實際上日漸削弱,在政治生活中已不佔重要地位,國家權力明顯轉到內閣手中,1875年憲法使法國成為一個比較典型的議會共和制國家。
自1875年憲法確立共和政體之後,延續了近一個世紀的法國政體之爭宣告結束;但共和政體本身卻經歷了從議會制共和政體到半總統半議會制共和政體的發展過程。
二戰後法國政體變遷
一、臨時政府(1943.6—1946.10)
1. 大事記:1943年6月,戴高樂和吉羅將軍在阿爾及爾成立法蘭西民族解放委員會。這個委員會一成立就立刻得到美、蘇、英的承認,成為事實上的法國臨時政府。
1994年,諾曼底登陸前夕,改稱臨時政府。
1944年8月,巴黎解放,臨時政府內閣由阿爾及爾遷到巴黎,9月進行改組,兩名共產黨人擔任部長。
1945年10月,制憲議會選舉和公民投票。結果表明,絕大多數法國人同意新的國民議會有制憲權,這實際上否決了恢復第三共和國的意願。
1946年10月,新憲法草案終於獲得通過,第四共和國終於呱呱墜地。
1947年1月,社會黨人奧里奧爾當選總統,赫里歐接替議長,臨時政府的歷史使命宣告結束,第四共和國政體最終確立了。
2.國策:(1)清洗投敵分子(法奸),賴伐爾、貝當。
(2) 大規模的國有化。規模相當大,包括雷諾汽車廠、法航、主要的新聞機構、法蘭西銀行和四大儲蓄銀行(通用銀行、里昂信貸、國民工商、巴黎國民貼現)以及保險、電力、煤炭等金融和能源企業。
(3)外交上致力於恢復大國地位。由於美國計劃將法國變為自己的附庸國,所以起初臨時政府處境極為艱難,屢受排擠。敦巴頓橡樹園會議、雅爾塔會議,法國均未參加。戴高樂一方面以法國軍隊的戰績說話,打消美國在法國建立盟國軍政府的計劃,另一方面,大力改善法英、法蘇關系,牽制美國。最終,法國不僅取得對德國實行佔領和參與管制的權利,還成為聯合國常任理事國之一。其國際大國的地位得到了恢復。
3. 戴高樂:在制定第四共和國憲法時,戴高樂希望能制訂一部加強總統和政府權力、使之不受政黨制約的憲法,但遭到大多數人反對。1946年1月20日,他憤然辭職,隱居鄉間,撰述《戰爭回憶錄》。但是他對自己的政治理念充滿信心,期待著有一天東山再起。這為以後法國面臨阿爾及利亞危機時他復出政壇埋下了伏筆。
4. 此時期主要的黨派:法共、人民共和黨、社會黨
二、第四共和國(1946 -- 1958)
1. 殖民地問題
第四共和國僅存在十二年,內閣更換卻十分頻繁,執政時間最長的摩勒政府也不過執掌政權一年零四個月。
這一時期的歷屆政府深受殖民地問題困擾。法國政府竭力維持其在印度支那、北非的殖民統治,奈何時過境遷,時代變化,法國軍隊在殖民地屢遭敗績,法國國內反對殖民戰爭的情緒也日益高漲。
對殖民地問題處理是否得當,可以直接影響一個政府的聲望,處理得不好甚至會導致內閣垮台。
比如,1954年,奠邊府戰役,法軍慘敗直接導致拉尼埃政府下台。隨之上任的左翼領袖孟戴斯—弗朗斯快刀斬亂麻,果斷結束印度支那戰爭,從而大大提高了其在公眾中的威望。據法國歷史學家福韋統計,印度支那戰爭持續6年半,耗資3萬億法郎,死92 000人,傷114 000人。
孟戴斯—弗朗斯由於在印度支那問題上處理果斷、得當,深孚眾望。然而1954年,阿爾及利亞爆發起義。阿爾及利亞雖是殖民地,卻一直被視為法國本土的延伸,其與法國本土的密切聯系超過所有的殖民地。所以孟戴斯—弗朗斯此次態度強硬,聲稱「對叛亂決不姑息」。盡管如此,不少法國民族主義分子仍然把他視為「敗家子」,將起義的爆發歸咎於他,加上他在歐洲防務問題、限制家庭釀酒特權等問題上也遭到反對,最後1995年被議會投票推翻。
此後幾經波折,阿爾及利亞戰爭稱為第四共和國的政治危機的根源,最終釀成了第四共和國的垮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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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法國的政體是什麼
半總統共和制。
半總統共和制總體特徵
第一、總統由全民普選產生,擁有一定的行政權。在內政外交中起著較大的作用,總統不對議會負責(但政府要對議會負責),政府成員不能兼任議會議員。
第二、內閣仍設總理,領導政府活動。總統命令要由總理及有關部長副署,政府向議會負責。議會可以通過不信任案迫使總理辭職,同時總統在徵得議會領袖同意的前提下可以解散議會,總統對議會通過的法案無否決權。
(6)法國政體中藏著什麼陰謀擴展閱讀
法蘭西第五共和國是典型的半總統共和制國家。
法國第三、第四共和國實行多黨議會制,但政府極不穩定。
1958年戴高樂政府主持制定了新憲法,加強了總統權力和行政權力。
1958年9月全民公決通過,法國進入第五共和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法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半總統共和制
Ⅶ 法國在政治制度方面有什麼缺點
法國的政體是半總統制,這是一種總統制和議會制的混合物。這一政體的建立與戴高樂的政治主張有密切的關系,戴高樂為革除第四共和國黨派林立、政治動盪、政府軟弱的弊端,於1958年主持制定了第五共和國憲法,變議會制為半總統制。法國總統是國家權利的中心,憲法賦予總統一系列重大職權,除了有任免總理和組織政府、統帥軍隊、主持外交、發布咨文、頒布法律、監督司法等權利外,還擁有解散國民議會、舉行公民投票和「根據形勢需要採取必要措施」的非常權力。總統直接由選民選舉,直接對選民負責。政府由總統任命,雖然政府也要對議會負責,但議會的倒閣權受到嚴格限制,使政府對議會有相對獨立性,加強了政府的穩定性。
法國是典型的多黨制國家,黨派最多時達200多個。70年代中期以來,法國政黨逐步完成兩極化過程,形成以保衛共和聯盟(戴高樂派)和法國民主聯盟(吉斯卡爾派)為右翼,以法國社會黨和法國共產黨為左翼的四大黨爭雄,左右兩大派對峙的黨派格局。
法國的政治制度的特點
1、法國實行半總統半議會制
2,左右共治(特有現象)
3、多黨制
法國的政府為什麼要對議會負責
1為了克服政府濫用權力的弊端2議會擁有立法權和監督權在國家政體中發揮重要作用,
還有不懂的去http://myy.cass.cn/ziliao/12ozwx/08/book%5Ceo49%5C17%5Cbook1.htm
Ⅷ 法國政體的變化反映了什麼問題
首先從封建制度想民主制度的變化反應了人類社會的進步;而在這一過程中不斷出現的封建制度腹壁的現象則說明了民主制度的進程帶有曲折性。
Ⅸ 概括法國政體的主要特點,並分析其原因
特點:法國是典型的半總統制半議會制的民主共和制的國家,國家政權帶有鮮明的階級性。
內部原因:1法國人民深受啟蒙思想家影響,重視自己的權利的維護。2法國人民富有革命激情,勇於斗爭甚至革命。3法國政治力量復雜,各派系不斷斗爭。宗教原因:天主教集團同新教集團矛盾尖銳,進行過長期戰爭。而路易十四卻取消了信仰新教自由,使宗教矛盾激化。地理原因:1法國國土較小,革命容易擴散。2法國主要勢力集中在巴黎,適合「中心城市暴亂」。外部原因:外敵入侵。無論是歷次反法同盟進攻法國,還是普法戰爭,二戰,阿爾及利亞戰爭,蘇伊士河戰爭。對外戰爭失敗,使法國被迫改變政體。 我所理解的就這些了。
Ⅹ 法國政體
法國獨特的政體
在法國,總統和議會都由全民直接選舉產生,總理一職由議會的多數派出任。由於過去實行的是總統7年制、議會5年制,不同的選舉時間,總統和議會多數派就可能不是來自同一陣營,因而造成總統和總理二人一個來自左派,一個來自右派,形成「左右共治」的局面。這也是法國政壇獨特的現象。
半議會半總統制
在1946~1958年的法蘭西第四共和國時期,法國的政體是議會制,即全民選舉國民議會議員,由國民議會中占席位最多的黨派出面組閣。那時候總理大權在握,總統只是象徵性的國家元首,沒有任何實權。由於議會內黨派眾多,而且議會有彈劾政府的權力,因此一不小心,多數派聯盟便會分裂,造成政府倒台。在第四共和國存在的短短12年間,共更換了20屆內閣!政府的頻繁更迭造成政局不穩,國家動盪。
1958年,曾因反對議會制而退出政壇的戴高樂上台,建立了法蘭西第五共和國。他重返政壇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改憲法,制定總統制。出於穩定政局的目的,他繼承了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時期總統任期7年的傳統。他一方面削弱了議會的權利,剝奪了議會任命總理和批准政府組成的大權;另一方面大大增強了總統的職權,甚至賦予總統在「非常時期」可以解散議會、進行全民公決等權利。1962年他宣布法國總統應由全民直選產生,並於1965年當選為第五共和國第一位直接選舉出來的總統。
然而,第五共和國的政體並非絕對的總統制,議會對總統仍有制約,主要是:議會可以彈劾政府,迫使其下台;對議會通過的法律,總統須在15天內簽署,最多隻能讓議會復議一次;總統不得在一年之內兩次解散議會。
「左右共治」
在這樣的政體下,總統只有得到議會多數派支持時,才能充分行使權利,反之,只能與反對派分享權利,把總理一職和組閣權交給政治對手。
實行半議會半總統制政體的初期,反對黨勢單力薄,總統的執政地位穩定,長達7年的總統任期又使其能夠充分施展手腳,總統的優勢得以充分發揮。
活躍在法國政壇上的主要政黨是右翼的保衛共和聯盟和法國民主聯盟以及左翼的社會黨和共產黨。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法國左翼力量迅速上升,形成左右兩大派旗鼓相當的局面。此時,一個新的問題顯現出來:由於總統和議會任期不一致,因此無論是總統選舉還是議會選舉後,都有可能出現總統與議會的多數派分屬不同派別。
1986年,前總統、來自左翼社會黨的密特朗執政時,由議會多數派產生的政府屬於右翼陣營,法國從此出現了 「左右共治」的局面。自1997年以來,國民議會一直被若斯潘總理所屬的左翼勢力所控制,而希拉克總統則屬於右翼政黨保衛共和聯盟。
總統任期改革
自1986年以來,法國已歷經3次「共治」。「共治」期間總理、總統相互牽制,難以放手施政,嚴重影響效率。2000年6月,法國議會以絕對多數通過政府提出的關於「總統任期5年」的修憲法案。同年9月舉行的全民公決中,贊成票佔了73.2%。呼籲多年的法總統任期改革終於得以實現。
從今年開始,法國總統選舉和議會選舉同步舉行。現在,希拉克已連任總統成功,下個月,法國還將選出577名國民議會議員。在短期內的兩次選民投票中,出現截然不同兩種結果的可能性很小,這就使得「左右共治」的可能性大大減少,但也不意味著從此徹底消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