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法國和德國分別確立了什麼樣的政治制度造成不同的原因是什麼
法國確立了民主共和制,德國確立了君主立憲制
原因:法國是通過資產階級革命,徹底掃除封建勢力;德國通過自上而下的王朝戰爭的形式實現統一,從而走上資本主義道路,因此留下較濃厚的封建殘余,德國長期的分裂狀態,導致其經濟發展落後於其他國家,由此造成政治上的落後。
② 美國、英國、法國、德國、日本的國體和政體分別是什麼知道的說下,謝謝了!
國體都是資產階級專政;美國政體是總統共和制、英國政體是君主立憲制、法國政體是半總統半議會制、德國政體是議會共和制、日本政體是君主立憲制。
資產階級專政的方式不同於封建專制國家。它以民主共和制或君主立憲製取代封建割據君主制、等級君主制或君主專制制。作為封建專制制度對立物的資產階級政黨制度、議會制度以及公民享有某些權利的法律制度的產生,是歷史上的一大進步。
(2)法國人體制是什麼擴展閱讀
在資產階級佔有生產資料和掌握國家政權的條件下,資產階級民主制度如同資產階級的軍隊、警察、法庭、監獄等暴力機器一樣,本質都是資產階級專政的手段和工具。
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資本主義進入帝國主義階段,資產階級強化其軍事官僚機器,對內加強統治,對外加緊瓜分殖民地。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資本主義國家普遍變換方法,採用吸收工人參加管理,制定社會救濟、社會保險等政策,大力發展科學技術和文化教育事業,促進經濟發展。
建立福利國家,調節和緩解國內的階級矛盾。採取這些措施一定程度上改變了資產階級專政的性質,並未能徹底解決資本主義國家固有的生產社會性與生產資料私人佔有之間的根本矛盾。
③ 法國大革命建立了什麼新的政治體制
人權和公民權宣言 他的第一段這樣寫道 組成國民議會之法國人代表認為 無視 遺忘和蔑視人權是公眾不幸和政府腐敗的唯一原因 1789年8月26日 法國大革命綱領人權和公民權宣言正式通過 宣言共17條 它庄嚴宣布人人生而自由 平等 且始終如此 財產權神聖不可侵犯 人權宣言從根本上否定了舊時代的皇權 王權和特權 並確立以人權和法製作為新社會的奠基石 1789年8月 從巴黎傳出的自由 平等 博愛的聲音響徹整個歐洲 法國是以自由 平等 博愛這三大思想在全世界發揮影響的 人權在法蘭西民族的全部文化遺產中佔有重要地位 也載入了聯合國憲章和世界文化遺產 不論在什麼情況下人權都必須得到維護
其實從1789年巴黎市民起義攻佔巴士底獄 到1792年法蘭西第一共和國 在到1799年拿破崙發動霧月政變掌權 這十年間法國政局一直處於動盪不安的狀態 人權公民權宣言的宗旨根本沒有得到貫徹執行 發動起義推翻波旁王朝後人民由狂熱變得失控 革命的初衷以及方向已經完全迷失 共和國建立後內部各集團之間又為了各自利益黨爭激烈 外面歐洲列強害怕法國大革命思想的擴散會危及到歐洲各君主專制國家的統治紛紛組成反法同盟要消滅資本主義的萌芽 共和國內部又不斷進行大清洗 不停地處死叛變共和國的人....
1804年在動盪不安中法國人再次選擇了一位皇帝來統治國家 拿破崙波拿巴 與之前封建帝制的皇帝不同 拿破崙是靠民主投票選舉成為皇帝的 在法國成年男子的投票中最終拿破崙以357萬人贊成2569人反對成為了法蘭西第一帝國皇帝 民眾之所以選擇拿破崙是因為當時的他帶給了法國人民希望與力量 使結束國家混亂讓社會安定繁榮的希望 抵禦外敵征服歐洲的力量 拿破崙上台後的第一件事就是頒布民法典宣誓效忠法律 這個行為讓已經飽受思想啟蒙運動熏陶的法國人看到了大革命理想被延續的希望 當他登基的時候 他宣誓效忠於1789年的革命原則 也就是尊重人權 自由 平等 他的一個重要思想就是通過民法典來確立法國大革命的原則 這部民法典是由拿破崙親自參與修訂的 後來人們把這部沉澱著啟蒙思想和大革命精神的民法典稱為拿破崙法典
拿破崙法典所建立的政治體制社會秩序基本可以代表法國大革命所倡導的革命宗旨社會格局 至於拿破崙法典的內容 樓主可以參考網路 太長了我就不發出來了 呵呵 正巧最近我正在看紀錄片大國崛起 對法國大革命也十分感興趣且感慨很多 下面我和樓主分享一下大國崛起中我印象很深的幾段話
「這個盒子里的珍貴收藏是兩百多年前的一顆充滿激情的心臟 它的主人伏爾泰說 我的心臟在這里 但到處是我的精神 因為堅持不懈地批判宗教蒙昧主義 伏爾泰被公認為啟蒙運動的領袖和導師 他在文章中寫了這樣一段對話 一些知名人士在討論 誰是最偉大的人物 是凱撒 亞歷山大 成吉思汗還是克倫威爾 有人回答 毫無疑問是艾薩克牛頓 非常正確 因為我們應該尊敬推崇的正式以真理的力量來統帥我們頭腦的人 而不是依靠暴力奴役人的人 是認識宇宙的人而不是歪曲宇宙的人。」伏爾泰去世後 他的棺木上刻了這樣一行字 他拓展了人類精神 他使人類懂得精神應該是自由的。
「如果說伏爾泰是舊制度最有力的批判者與他同年去世的另一位思想家盧梭則描繪了想像中的新制度 盧梭思想的核心內容是社會契約的思想 他認為人民大眾有革命的權利 有義務去創造一個新的社會契約 這種社會契約不取決於財富 不取決於國王的意願 而取決於廣大人民的共同意願 盧梭實際上是創立了法國大革命的基礎 甚至可以說 他通過闡明革命的意願高於傳統的國王和宗教的意願 從而給了人民革命的權利 盧梭的棺木中伸出的一隻手握著一支火焰濃烈的火把 這只火把很快就點燃了巴黎乃至世界 1789年 伏爾泰和盧梭去世11年後 法國大革命爆發 在啟蒙運動聲勢最盛的這個國度 思想最終演變成行動。」
「後來一位法國政要從拿破崙身上得到了這樣的結論 這位偉大人物的一生對於軍人 統治者和政治家都是極有教義的 也包含著對於公民們的教訓 他教導他們絕不應該讓他們的國家聽任一個人的權利去擺布。」
在紀錄片大國崛起中 這三段話我覺得對於法國大革命200多年後今天的中國來講有著很深的參考價值 我的看法就是專制之下無善政 專制的政府擁有過於強大的權利 但卻沒有任何一種機構對其進行有效的監督與制約 腐敗在所難免 而一個優秀的政府應該廣開言論 解放民眾的思想 提高全民的素質 這樣才有利於國家更好的發展 而不是像秦始皇那樣焚書坑儒 害怕民眾政治覺悟提高變得不好管束危及到自己的統治
④ 法國的國家體制是什麼啊謝謝!!
國家制度
行政權
共和國總統是國家元首,以普選制選舉產生,任期七年。總統頒布法律並有權提出議案要求國家公民投票表決。他還有權在與總理,國民議會議長和參議院議長談話後宣布解散國民議會。
總統任命總理,並任命由總理提名的政府成員。
政府應答復國民議會的質詢。
立法權
議會由兩院組成:國民議會,由五年一次普選產生;參議院,議員任期九年,每三年改選其中的三分之一席位。
議會投票表決決定法律的通過與否,批准國際條約以及行使由共和國總統授以憲法修改權。
司法權
司法機構獨立於行政權和立法權。
473個初審法院和186個大審法院負責執行法律。上訴法院有35個。終審法院負責判斷法律是否被正確地執行。刑事犯罪由法官和陪審團組成的重罪法院審理。
在行政司法領域有行政法院和國家最高行政法院。審計法院負責審核公共開支情況。
憲法規定的其他組織
-憲法委員會:委員會成員由共和國總統、國民議會議長和參議院議長分別任命。憲法委員會的職能是監督選舉和審查法律的合憲性。
-經濟和社會委員會:其成員是各種不同社會階層(工會、商人、各種協會)的代表或政府指定的具特定資格者。在議案、法令或有關計劃具有經濟和社會性質時,要咨詢經濟和社會委員會的意見。
-最高行政法院:行政方面的最高權威。政府在起草議案和實施法令前必須征詢其意見。
-最高司法官委員會:由司法官和特定資格者組成。委員會由共和國總統和司法部長分別任主席和副主席。由它對高級司法官的任命提名,同時也負責司法官的紀律處分。
-共和國司法法院:以前被稱作高等司法法院,由十五名法官組成,他們或是議會成員(12名是國民議會議員),或是司法官(3人)。法院負責審理政府成員所做的、被認為是有刑事犯罪性質的職務行為。任何個人一旦認為自己被政府成員的犯罪或違法行為所損害,就可以向一個專門申訴委員會起訴。
行政管理
大區
法國被分成21個大區以及科西嘉島。大區由地區委員會管理,委員會主席及其成員通過普選產生。
省
法國大陸有96個省,此外還有四個海外省:瓜特羅普島、馬堤尼克島、留尼旺島和南美的法屬蓋亞那,海外領地還有玻利尼西亞、新卡勒陀利亞、馬約特島、聖皮埃爾和馬可隆、瓦利斯和富圖納群島、特爾?阿特里、科格倫群島,克羅塞和聖保羅島。
省由總委員會管理,其主席和成員通過普選產生。省長是中央政府派到地方的代表。省被分為區(包括海外省在內共339個),小區(3,995個)和市(36,560個)。
市政
市政管理由市長在市政委員會協助下負責,市政委員會成員通過普選產生。
競爭性的經濟體制
1945—1961
盡管法國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戰勝國,她在戰爭結束時面臨著巨大的經濟困難:人口只有四千萬(與1900年相同),工業生產總值只有戰前的一半。原材料極度缺乏,通貨空前膨脹。
首要的三個經濟計劃是重建基礎工業,促進生產和准備國際經濟競爭。
1962-1975
這段時期,在國家的督促下經濟得到了驚人的持續發展,達到了預期計計劃。這一時期法國的經濟增長率創下了空前記錄(年增長率達5-6%),帶來了充分就業、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費增長和工資水平的迅速提高。
接下來的經濟計劃把重點轉向了地區經濟發展,投資政策和社會組織(改革社會保險體系建立全民退休金)。
1976年以來
三次連續的石油危機(197、1979、1980)和持續的世界經濟動盪使法國這二十年來一直強調經濟的結構調整和現代化,從而導致了高失業率(20年來減少了三百萬以上的工作機會)。
政府開支緊縮以及強調減少能耗,發展競爭力強的工業、研究和職業培訓賦予法國以新的活力,使其能面對國際競爭的挑戰、歐洲一體化和下個年的來臨。
高度多樣化的經濟體制
法國經濟涵蓋了所有重要的經濟部門:農業(世界第三、歐洲第一大出口國),工業(世界第四、歐洲第二),漁業(歐洲捕撈量第四)。
法國出口貿易名列世界第五,有五家法國公司躋身世界百強。
農業
法國農業是一個現代機械化,高生產率的生產部門。法國的農業生產面積占歐盟總面積的近三分之一,農產品占歐盟產量的23%,其中一半是畜產品(肉、奶、乳酪),其餘的是穀物、糖和加工業。
工業
法國工業既包括大量正在重組和自動化的傳統工業部門(鋼鐵、冶金、機械、汽車和紡織工業),也包括一些新的發展中技術工業(食品加工、精密化學、航空航天工業和新型材料)。
法國工業生產在原材料和能源上主要依賴於進口,只有電力是個例外。25%的電力來自於本國的核電廠。
服務業
服務部門(對集體和個人消費者)正在國民經濟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主要的服務部門,如交通、電子通訊、郵政、電力和水在本領域都配備了先進技術(微型電話、高速列車和地鐵系統更是享有國際聲譽)。法國的旅遊業名列歐洲第一,對維持國際收支平衡有重大意義。事實上,法國在這個「無形出口工業」中僅次於美國,位居世界第二。
法國如何看待自己
從大小、人口和國民生產總值上看法國都算不上是個「超級大國「。但法國依然佔有很重要的位置。由於高科技企業的蓬勃發展,她是世界重要經濟強國之一,在出口方面排名世界第四或第五位。她是聯合國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擁有否決權,也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常任國之一。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位於巴黎。
從另一些角度來看法國也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
-拉丁國家之一(到2000年全世界六個人中就有一個是拉丁人後裔)。
-法語國家之一。法語人口在全球共有一億零五百萬。在美洲和非洲的某些地區,法語已經被使用了幾百年。
-歐洲國家之一。法國和中歐及東歐的許多國家有著良好的政治、貿易和文化交往。在1990—1991年蘇聯的政治變化後這些國家變得越來越強大。更重要的是,法國的未來與西歐聯盟的其他十五個成員國的命運緊緊聯系在一起。由於歐洲理事會和歐洲議會(普選產生)的建立,法國人民積極地參與到歐洲政治生活之中去了。
⑤ 法國現代政治體制為什麼被成為半議會制
從法國大革命起,法國便設置總統,但法國人畏懼總統復辟,所以由議會進行制約,法國半總統半議會式政體由此產生。法國總統是由議會選舉產生的,也就是說,法國政府必須對議會負責,由此,法國一會編隊法國總共有了很大的制約作用。總理是議會的領導人,總統的重要文件、命令要有總理副署。但法國總統權力仍然很大,比如宣戰媾和、締結盟約等。
⑥ 法國政治體制
法國的政體是半總統制,這是一種總統制和議會制的混合物。這一政體的建立與戴高樂的政治主張有密切的關系,戴高樂為革除第四共和國黨派林立、政治動盪、政府軟弱的弊端,於1958年主持制定了第五共和國憲法,變議會制為半總統制。法國總統是國家權利的中心,憲法賦予總統一系列重大職權,除了有任免總理和組織政府、統帥軍隊、主持外交、發布咨文、頒布法律、監督司法等權利外,還擁有解散國民議會、舉行公民投票和「根據形勢需要採取必要措施」的非常權力。總統直接由選民選舉,直接對選民負責。政府由總統任命,雖然政府也要對議會負責,但議會的倒閣權受到嚴格限制,使政府對議會有相對獨立性,加強了政府的穩定性。
法國是典型的多黨制國家,黨派最多時達200多個。70年代中期以來,法國政黨逐步完成兩極化過程,形成以保衛共和聯盟(戴高樂派)和法國民主聯盟(吉斯卡爾派)為右翼,以法國社會黨和法國共產黨為左翼的四大黨爭雄,左右兩大派對峙的黨派格局。
法國的政治制度的特點
1、法國實行半總統半議會制
2,左右共治(特有現象)
3、多黨制
法國的政府為什麼要對議會負責
1為了克服政府濫用權力的弊端2議會擁有立法權和監督權在國家政體中發揮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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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法國和德國的政治制度有什麼不同
德國是議會制共和制國家,國家元首總統是虛位,沒有實權,政府首腦總理掌握著實權.法國總統也有一定的權力,總理也掌握實權,人們常把法國稱謂半總統制國家,它不同於美國的總統制共和制國家.
法國的政體是半總統制,這是一種總統制和議會制的混合物。這一政體的建立與戴高樂的政治主張有密切的關系,戴高樂為革除第四共和國黨派林立、政治動盪、政府軟弱的弊端,於1958年主持制定了第五共和國憲法,變議會制為半總統制。法國總統是國家權利的中心,憲法賦予總統一系列重大職權,除了有任免總理和組織政府、統帥軍隊、主持外交、發布咨文、頒布法律、監督司法等權利外,還擁有解散國民議會、舉行公民投票和「根據形勢需要採取必要措施」的非常權力。總統直接由選民選舉,直接對選民負責。政府由總統任命,雖然政府也要對議會負責,但議會的倒閣權受到嚴格限制,使政府對議會有相對獨立性,加強了政府的穩定性。
法國是典型的多黨制國家,黨派最多時達200多個。70年代中期以來,法國政黨逐步完成兩極化過程,形成以保衛共和聯盟(戴高樂派)和法國民主聯盟(吉斯卡爾派)為右翼,以法國社會黨和法國共產黨為左翼的四大黨爭雄,左右兩大派對峙的黨派格局。
德國是議會制共和制國家,國家元首(總統)是虛位,沒有實權,政府首腦(總理)掌握著實權.
德國總統任期5年,總理任期4年。
德國總統是虛位元首,總理處於國家政治生活的中心地位。在實行半總統制的法國,總理則居於第二位地位,法國總統享有廣泛的權力。在法國,總理由總統任命,領導政府的活動,對國防負責,並確保法律的執行。總理有權提請總統任命政府成員。總理實際上須聽命於總統,起輔佐總統的作用。
⑧ 法國什麼制度
半總統共和制,國是一個單一制的資本主義半總統半議會制共和國,實行多黨制,法國自大革命以來,嘗試過很多政治制度,君主立憲制、共和制、君主制,委員會制、國王制、督政府制、內閣制、總統制。
在1789年爆發法國大革命之後,推翻君主專制政體,先後經歷兩次帝國和三次共和國,國力於19-20世紀時達到巔峰,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法國是當時世界第二大殖民帝國,殖民地面積等於本土的20倍。二戰後,建立法蘭西第四共和國,1958年被夏爾·戴高樂建立的第五共和國所取代。
(8)法國人體制是什麼擴展閱讀:
還有法律制度,法國法律制度屬於歐陸法系,是成文法律,不容許法官制定法律。法官只能夠根據以往的判例來詮釋法律,法國法律的基本精神仍然跟從《法國民法典》,根據《人權和公民權宣言》,只有危害社會的行為才會被禁止。
法國司法制度擁有兩套相互獨立的法院系統,即行政法院系統和普通法院系統,兩者並行運轉。兩個法院系統有各自管轄的訴訟案件並能夠作出最終的判決。
行政法院系統,由行政法院、上訴行政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所組成,而普通法院系統則由基層法院(初審法庭、大審法庭、輕罪法院、重罪法院、商事法院、勞資調解委員會等)、上訴法院和最高法院組成。為了解決兩個法院系統在管轄范圍上的爭議,法國還設立了許可權爭議法庭。
⑨ 法國的君主制度。
歐洲君主專制制度是從封建國家向資產階級國家轉變過程中出現的一種政治形態。16世紀,歐洲諸國封建制度逐漸解體,資本主義經濟獲得發展,是實現這種轉變的經濟基礎。趨於沒落的封建貴族和羽翼未豐的資產階級勢均力敵,均不足壓倒對方,君主以雙方仲裁者和保護者的角色取得了他們的支持,確立了君主專制制度,法國、英國、西班牙和俄國都形成君主專制制度。但由於各國的具體情況不同,專制統治的方式各具不同的特點,君主權力所能達到的限度也有差別。
專制王權在本質上屬於封建性質,它是在新興資產階級的支持下,粉碎了地方割據勢力之後逐漸建立起來的。所以君主是全國最大的封建土地所有者,是封建階級利益的代言人。他雖然採取嚴厲措施打擊封建割據勢力,使貴族喪失獨立地位,但他處處維護這個階級的特權和封建秩序。當資產階級的勢力進一步發展起來之後,資產階級必然與專制王權徹底決裂,並將君主和專制王權作為資產階級革命的對象。
(一)法國的專制制度:法國資本原始積累的特點是通過國債和包稅兩種形式進行的,因此金融和商業資產階級是新興生產力的代表。他們在政治上和封建王權保持密切的關系。雙方互相利用和支持。國王法蘭西斯一世藉助資產階級財力的支持,不但削弱了貴族力量,而且使教會擺脫了教皇控制而成為專制統治的工具,即「教會的民族化」。隨後,法國君主通過1叨多年的戰爭才最終完成封建專制制度的形成過程。(1)掠奪義大利的戰爭,法德兩國經過叨余年戰爭,法國雖領土略有收獲,但未能佔領義大利的領土,且耗費了大量人、財、物的力量,使王權一度削弱。(2)「胡格諾戰爭」,這是法國南北兩大貴族集團借宗教旗號爭奪統治權的混戰。經30餘年戰爭,南方貴族佔了上風,建立了波旁王朝,兩大貴族集團也在人民起義的威脅下達成和解,放棄分裂,擁立王權。
如果有人讀這本書到此釋手,那他對舊制度政府只得到一個很不完全的形象,他就理解不了產生大革命的那個社會。
公民們四分五裂,閉關自守,王權四處擴展,強大有力,看到如此景象人們可能認為獨立精神已同公共自由一起消失了,以為所有法國人都同樣地百依百順。但情況並非如此;政府已然獨斷專行地指揮一切公共事務,但它還遠未成為所有個人的主宰。
在為專制政權制訂的許多規章制度中,自由仍未死亡;不過這是一種我們今天很難設想的奇特的自由,要想搞清它對我們能有什麼利弊,就必須詳細加以考察。
當中央政府取代所有地方政權,日益充斥整個行政領域時,它原先允許存在的或是它一手創立的規章制度,古老習俗、舊風尚,乃至種種弊端,均在妨礙著它的行動,並在眾多人的靈魂深處保持著反抗精神,使形形色色的特徵保留其堅固性和鮮明性。
中央集權制那時便已具有同我們今天一樣的性質、一樣的程序、一樣的目的,不過尚未具有同樣的權力。為了千方百計撈錢,政府出售了大部分官職,因而自己也就失掉了任意封官免職的能力。政府的這一慾望大大地妨害另一慾望:它的貪婪與它的權欲相抗衡。為了辦事,它被迫不斷地使用那些並非它自己製造而它又沒能力搗毀的那些工具。結果它的最專制的意志,經常在實行中變得軟弱無力。公職這種古怪而有害的結構成了抵擋無所不在的中央政權的一種政治保障。這就好比一道堤防,盡管歪歪扭扭建造低劣,卻能分化它的力量,緩和它的沖擊。
當時的政府還不能像今天的政府那樣支配無窮無盡的恩典、賑濟、榮譽和金錢;因而它掌握的誘惑性手段與強制性手段都遠不如今天多。
況且政府自己對其權力的准確限度也並不了解。它的權利均未經正式確認,也未牢固確立;它的行動范圍已經十分廣大,但是它的行進步伐並不穩當,彷彿身臨陌生之地,四周一片黑暗。這片可怕的黑暗將一切權利的界限都掩蓋起來,它分布在一切權利周圍,有利於國王剝奪臣民自由的企圖,但對於保衛自由也常常有利。
政府自感涉世淺身世微,辦起事來總是畏首畏尾,生怕途中碰到障礙。當人們讀18世紀大臣和總督們的來往信函時,就會十分驚異地看到一種怪現象,臣民百依百順,這個政府是如此地富於侵奪性和專制特徵,但一當它遇到最微小的反抗,它便不知所措,最輕微的批評也會使它惶惶不安,簡直到了風聲鶴唳草木皆兵的地步,於是它停頓下來,猶豫,商議,折中,常常不敢超越自己權力的天然范圍。路易十五優柔寡斷的利己主義和他的繼位者的仁慈品德均有此傾向。況且這些君王從未想到會有人要推翻他們。他們絲毫不具備後來的統治者常因恐懼而沾上的那種不安的、冷酷的天性。國王們蹂躪的只是些他們看不見的人。
最不利於確立正規的、有益的自由的那些特權、偏見和錯誤思想,現在使大量臣民在心中保持著獨立的精神,使他們堅決反對當局濫施權力。
貴族們極端蔑視嚴格意義的行政當局,盡管他們不時有求於它。即使他們放棄舊權力,他們仍保持著他們先輩的驕傲,既仇視奴役,也仇視法規。他們毫不關心公民們的普遍自由,對政府在公民周圍加強控制心安理得;但是他們不能容忍政府的控制落在他們自己頭上,為達到這一目的,他們必要時甘冒種種危險。當大革命開始之際,這個行將與王權一起傾覆的貴族階級,面對國王,尤其是國王的代理人,態度比即將推翻王權的第三等級還要激烈,言語更為自由。貴族強烈要求我們在代議制的37年中所擁有的差不多所有反對濫施權力的保障。閱讀貴族的陳情書,我們可以感到,除了偏見和怪癖外,貴族的精神和某些崇高的品質歷歷在目。永遠值得惋惜的是,人們不是將貴族納入法律的約束下,而是將貴族打翻在地徹底根除。這樣一來,便從國民機體中割去了那必需的部分,給自由留下一道永不癒合的創口。多少世紀中一直走在最前列的階級,長起來發揮著它那無可爭議的偉大品德,從而養成了某種心靈上的驕傲,對自身力量天生的自信,慣於被人特殊看待,使它成為社會軀體上最有抵抗力的部位。它不僅氣質雄壯,還以身作則來增強其他階級的雄壯氣質。將貴族根除使它的敵人也萎靡不振。世上沒有什麼東西可以完全取代它;它本身再也不會復生;它可以重獲頭銜和財產,但再也無法恢復前輩的心靈。
教士們自那個時期以來在世俗事務中常常俯首貼耳,屈從於不管哪一個塵世君王,只要君王稍有惠顧,他們就大事阿諛奉承;然而在當初,他們卻是國民中最有獨立性的團體,惟有這個團體擁有人們不得不尊重的特殊自由。
外省已喪失自主權,城市只保留下一點自治的影子。沒有國王特准,貴族不得十人聚會商討任何事務。法國教會一直到最後還保留著定期會議。在其內部,教權本身受到種種它必須遵守的限制。低級教士在這里擁有嚴肅的保障,防止上級的暴虐,也用不著擔心主教憑籍淫威迫使他們屈從君主。
我無意對教會這一古老體制妄下評斷;我只是說,教會絲毫未使教士們的心靈接受政治奴役。
此外,許多教士具有貴族血統,他們把貴族地位所具有的那種自豪、不順從帶入教會。再者,他們都是國家的上流階層,享有各種特權。這種封建權利對教會的道義威力危害甚大,但卻使每個教士在世俗政權面前具有獨立精神。
但是賦與教士們以公民的思想、需求、感情以及甚至公民熱情的特殊條件,乃是土地所有權。我曾耐心閱讀舊的省三級會議特別是朗格多克省三級會議遺留下來的大部分報告和辯論,因為朗格多克的教士比別省更多地參與公共管理細務;我還耐心讀過1779年與1787年召集的省議會的會議記錄,我帶著我這個時代的思想去閱讀,驚訝地看到這些主教和修道院院長——其中許多人以聖潔和學識出眾——就道路或運河的修建撰寫報告,以行家的知識論述修建原因,從科學與技藝各個方面探討什麼是增加農業產品、保障居民福利與增進工業繁榮的最佳途徑,他們同那些負責同類事務的所有教外俗人相比不相上下,常常還更高一籌。
與普遍流行而且根深蒂固的一種意見相反,我敢認為,剝奪天主教教士一切土地佔有權並將其全部收入改為薪俸,這種做法只有助於羅馬教廷和塵世的君主們,人民自己卻失掉了自由的一個極大成分。
一個人在他一生中最美好的時光服從於一種外來權威,而在他所居住的國度又不能有家室,這樣的人可以說只有唯一一種牢固的聯系可以將他維系在土地上,那就是地產。砍掉這道聯系,他便不再有任何特殊歸屬。在這塊他偶然降生的地方,他像一個陌生人生活在一個世俗社會中,在這個社會里幾乎沒有任何利益能直接觸動他。在良知上,他只能依賴教皇;他的衣食只能仰賴君主。他的唯一祖國是教會。在每次政治事件中,他只辯別什麼對教會有益,什麼對教會有害。只要教會自由昌盛,其他無關宏旨。在政治上他最自然的狀態是漠不關心:基督之城的傑出成員,其他各處的平庸公民。一個身為幼童導師和品德指導的團體,既有這樣的情感和類似的思想,便不能不使整個民族的靈魂在觸及公共生活的問題上變得軟弱無力。
必須重讀1789年教士等級的陳情書,才能對人們的地位變化所引起的精神革命有一個正確的概念。
教士在陳情書中常常表現出不寬容,有時頑固地依戀他們以往的特權;但盡管如此,他們同第三等級或貴族一樣,仇視專制制度,支持公民自由,熱愛政治自由,他們宣布個人自由應受保障,不靠許諾,而是要靠與人身保護法類似的法律程序。他們要求摧毀國家監獄,廢除特別法庭和調案,一切法庭辯論公開,所有法官不得罷免,所有公民均可錄用任職,才幹是任職的唯一標准;徵兵對於人民應少帶侮辱性與壓迫性,任何人不得免除兵役;贖買領主權利,他們說,領主權利源於封建制度,與自由截然對立;勞動自由不受任何限制,廢除內地關稅;大辦私立學校:按他們的計劃,每個教區必須設一學校,實行免費教育;所有鄉間均設世俗慈善機構,諸如濟貧所和慈善工場;盡一切方法鼓勵農業。
在嚴格意義的政治方面,他們比任何人都更強烈地宣布,國民擁有召開議會,制定法律,自由表決捐稅的不可剝奪、不可轉讓的權利。他們認為,未經本人或其代表投票表決,不得強迫任何法國人繳納捐稅。教士還要求自由選舉的三級會議必須年年召開;三級會議必須在國民面前討論一切重大事務;三級會議必須制定普遍法律,任何特殊慣例或特權不得與之沖突;三級會議編制預算,甚至控制王室,三級會議代表不受侵犯,大臣必須始終對三級會議負責。他們也要求各省都設立三級會議,各個城市都設立市政府。關於神權問題,則隻字未提。
盡管他們成員中某些人罪惡昭彰,但總的來說,我不知道在這世界上還有哪國教士比大革命突然襲來之際的法國教士更加卓越,更加開明,更有民族性,更少僅僅固守私人道德,更多具備公共道德,同時信仰更堅定:對教士的迫害很好地證明了這一點。我開始研究舊社會時對教士充滿偏見;我結束這一研究時對他們充滿敬意。老實說,教士身上的缺點只不過是所有行業組織固有的缺點,不論是政治組織也好,宗教組織也好,當它們緊密聯合、結構嚴密時,就好侵佔,少寬容,本能地、間或盲目地堅持本團體的特殊權利。
舊制度的資產階級同樣比今天的資產階級更善於體現獨立精神。甚至它的構造上的許多缺陷也有助於這種獨立精神。
我們已看到資產階級在當時占據的職位比今天的數量多,而且中產階級為獲得這些職位表現了同樣的熱忱。但請注意時代的不同。由於這些職位大都是政府既不能授與也不能奪走的,因而任職者的重要增加了,而他不必受政權的任意擺布,這就是說,今天迫使那麼多人俯首貼耳的因素,在那時恰恰最有力地促使他們受到尊重。
此外,使資產階級與人民大眾不幸分離的各種各樣的豁免權將資產階級變成了假貴族,而在假貴族身上也往往表現出真貴族那種驕傲與抗拒精神。特殊的小團體把資產階級分割成那麼多部分,以至人們在每一個這樣的聯合體中,自然地忘掉整體的利益,一心只顧小團體的利益和權利。人們在這兒要捍衛共同的尊嚴、共同的特權。從沒有一個人會隱沒在人群中苟且偷生。每個人都站在舞台上,舞台確實非常小,但燈火通明,台下始終有同樣的觀眾,他們時刻准備報以掌聲或喝倒彩。
那時,平息一切反抗的手法較之今日還很不完善。那時的法蘭西還沒有變成我們今天生活的萬馬齊喑的地方;相反,它響聲隆隆,盡管法蘭西還沒出現政治自由,只須拾高嗓音遠處就能聽見。
那個時代被壓迫者使自己的呼聲上達的唯一途徑,就是司法機構。法國當時因其政治與行政制度已成為一個專制政府的國家,但是由於它的司法制度,法國人民仍然是自由的人民。舊制度下的司法機關十分復雜、阻力重重、手續緩慢、費用昂貴;毫無疑問,這些是嚴重的缺陷,但是在司法機關從不存在對政權的屈從,而屈從不過是賣官鬻爵的一種形式,甚至更糟。這項致命弊病不僅腐蝕法官,而且很快毒害了全體人民,但在當時,司法機關卻無這種弊病。法官實行終身制,不求升遷,這兩點對其獨立性都是必不可少的;因為即使用萬般伎倆進行收買仍不能迫其就範,這有何妨?
王權確實已從普通法庭手中竊得幾乎所有涉及當局的訟案審理權,但盡管剝奪了它們的權力,王權對法庭還是心懷恐懼。因為王權雖然阻止法庭審理,但也不敢永遠阻止法庭聽取控訴,陳述意見;古法語愛給事物正名,而當時的司法語言保持著古法語的這一風格,所以法官們經常把政府的舉動直截了當地稱為專制與武斷行為。法院不正規地干預政府,這經常使行政事務無法正常進行,這種情況有時倒成了個人自由的保障:正所謂以毒攻毒。
在司法團體內部及其周圍,舊風尚在新思想中間保持著活力。高等法院無疑對它們自己比對公共事物更加關心;但必須承認,在捍衛自己的獨立與榮譽時,它們始終表現得頑強不屈,並把這種精神傳給所有接近它們的人。
1770年,當巴黎高等法院被撤銷時,高等法院的法官們喪失了他們的地位和權力,但是在國王的意志面前,沒有一個人屈服退讓。不僅如此,種類不同的各法院,如審理間接稅案件的法院,雖然並未受到株連和威脅,但當國王的嚴厲處罰已經確定無疑時,他們情願挺身而出,同受處罰。還有更精彩的事例:在最高法院出庭辯護的首席律師們甘願與最高法院共命運;他們拋棄榮華富貴,寧可緘口不言,也不在被羞辱的法官面前出庭。我不知道在各自由人民的歷史上還有什麼比此時此刻所發生的事件更加偉大,可是這事件就發生在18世紀,發生在路易十五宮廷附近。
司法習慣在很多方面變成了民族習慣。人們從法庭普遍接受了這一思想,即一切事務均可提交辯論,一切決定均可復議,利用公開性,講究形式——這些都與奴役性格格不入:
這就是舊制度留給我們的自由人民教育的唯一部分。政府自己也從司法用語中借取了很多語言。國王認為在發敕令時必須說明緣由,在下結論時必須闡明原因;御前會議在下達的判決中冠以長篇前言;總督派執達員傳達他的法令。在淵源古老的所有行政機構內部,例如在法蘭西財政官或當選人團體內部,人們對各類事務進行公開討論,經辯論之後才作決定。所有這些習慣,所有這些形式,都是君主專橫跋扈的障礙。
只有人民,尤其農村人民,除使用暴力外,對於壓迫幾乎始終處於無法反抗的境地。
我剛才列舉的大部分抵禦手段人民都不具備;要想使用這些手段,就必須在社會上有一個能為世人看到、聲音達於四方的地位。但是在人民之外,在法蘭西沒有人——只要他存心——不能巧妙地指責順從,在屈從中抗爭。
國王以首領而不是以主子的口吻對國民講話。路易十五統治初期,在一道敕令前言中說道:「我們統率著一個自由慷慨的民族,無尚光榮。」路易十五的一位祖先早就用更古老的語言,表達過同一思想,他在感謝敢於進諫的三級會議時說道:「我們寧願向自由人而不是向農奴講話。」
18世紀的人沒有那種培育奴性的對安逸的貪求,這種慾望萎靡柔弱,然而又頑固不化,它很容易與一些私德混合、甚至交織在一起,如愛家庭、崇尚風化、尊重宗教信仰,甚至對現行教儀採取不冷不熱但按時參加的態度;它使人篤誠,但排斥英雄主義,它善於造就規規矩矩的人和怯懦的公民。18世紀的人比現在的人要好,但也壞些。
當時的法國人喜愛歡快,崇尚享樂;和今天相比,他們的習慣更放盪不羈,感情和思想更雜亂無章;但是他們對我們眼下的這種有節制的、有禮貌的肉慾主義一無所知。在上層階級中,人們傾心於裝飾生活,而不是使生活更舒適方便,更關心出人頭地,而不是發財致富。即使在中產階級中,人們也從不是一心追求安逸;他們常常拋棄對安逸的追求,而去尋找更美妙更高雅的享樂;他們除金錢之外到處置有某種其他財富。當時有個人用古怪但不乏自豪感的口吻寫道:「我了解我的民族:他們精於鑄造和浪費金銀,但不會用慣常的信念去崇拜金銀,他們隨時准備回復到他們古代的偶像——
價值、光榮,我敢說,慷慨宏偉——那裡去。」
此外,決不能根據對最高權力的服從程度去評價人們的卑劣:這樣就會應用一個錯誤的尺度。不管舊制度的人們怎樣屈服於國王意志,他們卻不接受這樣一種服從:他們不會由於某政權有用或者能為非作歹而屈服在一個不合法的或有爭議的、不為人尊重的、常常遭蔑視的政權下,這種可恥的奴役形式對他們來說始終是陌生的。國王在他們心中激發起種種情感,已往世界上最專制的君主們都辦不到,大革命將這些情感從他們心中連根拔掉,所以我們也幾乎無法理解它。
他們對國王既像對父親一樣滿懷溫情,又像對上帝一樣充滿敬意。他們服從國王最專橫的命令,不是出於強制而是出於愛,因此他們往往在極端的依賴性中,保持著非常自由的精神。對於他們來說,服從的最大弊病是強制;對於我們來說,這是最微不足道的毛病。最壞的弊病是迫使人服從的奴性感。
不要瞧不起我們的先輩,我們沒有這個權利。但願我們能夠在發現他們的偏見與缺點同時,發現一點他們的偉大!
因此,如果認為舊制度是個奴役與依附的時代,這是十分錯誤的。那時有著比我們今天多得多的自由:但這是一種非正規的、時斷時續的自由,始終局限在階級范圍之內,始終與特殊和特權的思想連在一起,它幾乎既准許人違抗法律,也准許人對抗專橫行為,卻從不能為所有公民提供最天然、最必需的各種保障。這種自由,盡管范圍狹小、形式改變,仍富有生命力。在中央集權制日益使一切性格都變得一致、柔順、暗淡的時代,正是自由在大批個人心中,保留著他們天生的特質,鮮明的色彩,在他們心中培育自豪感,使熱愛榮譽經常壓倒一切愛好。我們行將看到的生機勃勃的精靈,驕傲勇敢的天才,都是自由培育的,他們使法國大革命成為千秋萬代既敬仰又恐懼的對象。要是在自由不復存在的土地上,能成長譬如此雄健的品德,這才是怪事。
但是,如果說這種不正規的、病態的自由為法國人推翻專制制度准備了條件,那麼,這種自由使法國人比其他任何民族也許更不適於在專制制度的遺址上,建立起和平與自由的法治國家.
⑩ 法國的政體是什麼
半總統共和制。
半總統共和制總體特徵
第一、總統由全民普選產生,擁有一定的行政權。在內政外交中起著較大的作用,總統不對議會負責(但政府要對議會負責),政府成員不能兼任議會議員。
第二、內閣仍設總理,領導政府活動。總統命令要由總理及有關部長副署,政府向議會負責。議會可以通過不信任案迫使總理辭職,同時總統在徵得議會領袖同意的前提下可以解散議會,總統對議會通過的法案無否決權。
(10)法國人體制是什麼擴展閱讀
法蘭西第五共和國是典型的半總統共和制國家。
法國第三、第四共和國實行多黨議會制,但政府極不穩定。
1958年戴高樂政府主持制定了新憲法,加強了總統權力和行政權力。
1958年9月全民公決通過,法國進入第五共和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法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半總統共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