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法國的歷史沿革
主詞條:法國歷史 史前與高盧時期(公元5世紀以前)
遠古時期,在法蘭西的土地上就有人類居住。迄今為止已在法國發現從舊石器時代到鐵器時代各個時期相當系統的人類文化遺跡,包括30~40萬年前的人類頜骨化石,法國西南部拉斯科等地洞穴里約2萬年前的人物雕刻和動物壁畫,法國西部的3000~4000年前布列塔尼巨石墓碑和土墳,以及各種式樣的生產工具與藝術創造。
公元前1000年左右克爾特人自中歐山區遷居於此。羅馬人把該地稱為高盧,把當地居民稱為高盧人。
日耳曼民族大遷徙影響了高盧的發展。418年西哥特人在阿基坦建立王國。
443年勃艮第人在索恩河與羅訥河流域建立王國,不列顛人佔領今日的布列塔尼。
451年匈奴人在阿提拉率領下入侵高盧,後被羅馬與蠻族(包括法蘭克人)聯軍擊敗。高盧完全被蠻族諸王控制。公元5世紀後期,定居在默茲河與埃斯科河之間的法蘭克人,在國王克洛維(見法蘭克王國)率領下大舉西侵,先後擊敗羅馬軍事長官西阿格里烏斯和阿拉曼人、西哥特人。
481年法蘭克人佔領了除勃艮第王國和地中海沿岸外的全部高盧,並移駐巴黎,建立法蘭克王國。 5~10世紀
該時期包括兩個王朝:墨洛溫王朝和加洛林王朝。
墨洛溫王朝是法蘭克王國的第1個王朝。公元481年墨洛溫之孫克洛維擊敗西羅馬帝國在高盧的勢力,正式建立該王朝。
8世紀初,東法蘭克與西法蘭克之間的爭奪尤烈。東法蘭克宮相查理在北方恢復秩序,732年在普瓦蒂埃擊退阿拉伯人的入侵,重新統一法蘭克王國。751年,他的兒子丕平(751~768年在位)在教皇支持下正式即位,建立加洛林王朝。
768年,丕平之子查理曼繼承王位。在他統治期間連年出征義大利、西班牙、日耳曼等地區,到800年,他已把過去羅馬帝國統治下的西歐廣大地區置於自己控制之下,並由教皇為他加冕,查理曼成為西方皇帝。
843年簽署的《凡爾登條約》,查理曼帝國一分為三,其中西法蘭克王國演變為現在的法國。
從克洛維到雨果·卡佩的500年間,蠻族入侵、內外戰爭連綿不斷。封建自然經濟的盛行,領主權力的擴大,貴族離心傾向與獨立性的加強,造成長期生產落後、封建割據與國家不統一的局面。 10~15世紀
這一時期包括卡佩王朝(987~1328年)和瓦盧瓦王朝(1328~1589年)。
中世紀中期,法國農業、手工業、商業有所發展。人口逐漸增長,至14世紀20年代,約達1600萬。在交通要道和集市出現了許多新興城市,從11世紀起,一些城市發動公社運動,通過武裝起義或金錢贖買取得了自治權。隨著城市的興起,出現了一個新的社會階級──市民階級,他們成為與特權等級(教士、貴族)有別的第三等級。商品貨幣關系的發展加強了國內的經濟聯系,為國家統一創造了有利條件。
卡佩王朝初期,王室直接控制的領地只限於塞納河和盧瓦爾河之間,各大公國、伯國恃勢割據,儼如獨立王國。腓力四世統治時期(1286~1314年)加強吏治,整飭軍隊,因堅持向教會徵收財產稅與教皇發生沖突。
1328年查理四世死後,因卡佩家族嫡系無男嗣,由卡佩家族的旁支瓦盧瓦家族的腓力六世繼承王位,建立了瓦盧瓦王朝。1337年英法「百年戰爭」爆發。
1358年,巴黎北部又發生了扎克雷起義。戰爭後期涌現出民族英雄貞德,雖然她被出賣遇害,但民族統一的趨勢已不可阻擋。1453年「百年戰爭」以法國勝利而告終。
到15世紀末,最後幾塊貴族領地──勃艮第、比卡第、布列塔尼、普羅旺斯、魯西永也並入法蘭西王國的版圖。 16~18世紀
這一時期是法國從封建社會向資本主義社會過渡的重要時期。這個時期的後半期在法國歷史上稱為「舊制度」。
從16世紀起法國資本主義生產關系開始萌芽和發展。新航路的開辟使法國對外貿易的重點從地中海轉到大西洋,從17世紀起法國向北美、中美、非洲、印度擴張殖民地。
16世紀上半葉,英法百年戰爭的創傷尚未癒合,瓦盧瓦王朝的法蘭西斯一世和亨利二世又發動了侵略義大利的戰爭,並與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爭奪德法邊境土地,從而揭開了法國與哈布斯堡家族長期爭霸斗爭的序幕。
1559年義大利戰爭結束,法國取得加來和梅斯、圖爾、凡爾登3個主教區的統治權。1589年,波旁王朝的第一個國王亨利四世(1589~1610年在位)繼位後極力恢復和平,休養生息,其後經過主教大臣黎塞留和馬扎然的整頓,到路易十四親政時期,法國專制王權進入極盛時期。
路易十四加強封建中央集權統治,大力削弱地方貴族的權力。促進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發展。同時,路易十四與哈布斯堡家族的長期戰爭,使法國東部邊疆延伸到斯特拉斯堡。路易十五統治時期(1715~1774年),雖然經濟有所發展,但專制王權日趨衰落。
1774年路易十六即位,資產階級日益感到政治地位與經濟實力愈來愈不相稱,他們對關卡制度、行會條例和不公平的征稅制度極為不滿,特別反對貴族和教士的特權。代表資產階級利益的啟蒙運動蓬勃發展起來,他們抨擊天主教會和專制王權,傳播科學知識,宣揚民主、自由、平等、理性。法國封建制度陷於嚴重的危機。 1789年開始的法國大革命是法國歷史上重要的分水嶺,它結束了1000多年的封建統治,開始了資本主義確立和發展時期。法國大革命以來近200年的歷史可分為3個時期:
從法國大革命到巴黎公社(1789~1871年)這個時期可稱為「革命的世紀」,在這82年中共進行了5次革命(1789年、1830年、1848年、1870年、1871年)。
1789年法國革命的歷史任務是推翻封建專制統治,廢除封建制度,建立資產階級政權,發展資本主義。
1789~1794年,革命沿著上升路線發展,從1789年7月14日巴黎人民起義起經過君主立憲制、吉倫特派共和國和雅各賓派民主專政 3個階段。
1792年9月22日,法蘭西第一共和國成立。1793年,國王路易十六被推上了斷頭台,波旁王朝被推翻,封建制度被廢除,國內外反革命勢力被擊潰。在革命不斷取得勝利時刻,革命陣營內部的矛盾激化。
1794年7月,反對羅伯斯比爾的各派力量聯合起來,發動熱月政變,顛覆了雅各賓派的統治。
1799年11月,拿破崙發動霧月政變,建立執政府,1804年,拿破崙稱帝,改共和國為法蘭西第一帝國,取消民主自由,加強中央集權,頒布《民法典》,從法律上維護和鞏固了資本主義所有制和資產階級的社會經濟秩序,對法國的資本主義發展起了積極作用。拿破崙一世對西班牙和俄國的侵略戰爭遇到強烈的抵抗,1814年被反法聯軍打敗後退位,1815年3~6月,拿破崙一世再次當權「百日」,終於在滑鐵盧徹底失敗。
1814年復辟王朝的路易十八頒布《憲章》,保證不改變大革命確立的經濟秩序和資產階級自由權利。
1820年,王黨極右分子當權,背棄《憲章》,激起資產階級自由派和人民群眾的憤怒。
1830年,七月革命推翻了查理十世,代之以七月王朝,政權落入大資產階級手中。
1830年,工業革命在法國興起,掀起建築鐵路熱潮,30~40年代,工人運動如里昂工人起義、共和運動、民主運動此伏彼起,最後匯為巨流。
1848年二月革命推翻七月王朝,建立法蘭西第二共和國。
1848年的革命使資產階級各個階層都參加了政權,與此同時,工人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引起資產階級的恐懼。1848年6月,巴黎工人舉行起義,遭到殘酷鎮壓,同年12月,路易·波拿巴利用農民對拿破崙一世的迷信當選總統。1851年12月2日路易·波拿巴發動政變,翌年稱帝,為拿破崙三世,建立法蘭西第二帝國。
第二帝國統治的18年中,工業革命取得巨大進展,從60年代起共和運動、民主運動和工人運動持續高漲,1870年9月初拿破崙三世在普法戰爭中的潰敗引起了9月4日革命,巴黎人民推翻帝制,宣布共和。成立法蘭西第三共和國。
巴黎人民從1871年初起就呼籲建立公社,繼續抗戰。第一國際巴黎支部的左派領導人與工人聯合起來,成立了國民自衛軍中央委員會。1871年3月18日國民自衛軍中央委員會在人民支持下奪取政權。3月18日~5月28日,巴黎工人階級在人類歷史上第一次推翻了資產階級統治,建立自己的政權──巴黎公社。在階級力量對比過分懸殊的情況下,巴黎公社旋被鎮壓。
1870年後,法國經濟有所發展。1900年~1913年,壟斷組織相繼出現,銀行資本的集中尤為突出,成為僅次於英國的資本輸出國。 普法戰爭後,法國對外政策的主要目標是准備對德復仇和進行殖民擴張,法國為了擺脫自己的孤立地位,1892年與俄國締結軍事同盟,1904年又與英國締結協約。
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法國雖然是戰勝國,收復了阿爾薩斯和洛林,奪取德國一些殖民地,但損失慘重。戰後經濟嚴重困難,政局不穩。1914~1940年之間,內閣變更45次之多。
1923年法國、比利時出兵佔領德國魯爾礦區。
1924年激進社會黨與社會黨組成以赫里歐為首的左翼聯盟政府。
1926~1929年普恩加萊統治時期,出現了暫時繁榮和穩定局面。 1934年2月6日,幾萬名法西斯武裝暴徒藉反對斯塔維斯基貪污案,在巴黎舉行示威,沖向議會大廈波旁宮。達拉第政府被迫辭職,共和制再度面臨危機。
1939年9月1日,德軍入侵波蘭,法國實行全國總動員。9月3日,法國對德宣戰,但法國節節敗退。
1940年6月22日,貝當元帥與德國簽訂投降協定,法蘭西第三共和國覆滅。7月在法國中部的維希建立了的傀儡政府。
1944年8月在法國抵抗運動和盟軍的打擊下,維希政府瓦解。
從第三共和國覆滅到第四共和國建立,中間經歷了抗擊德、意法西斯的戰斗和制訂新憲法的斗爭。
戴高樂將軍領導的抵抗運動迅速發展,1944年6月成立臨時政府,團結國內和殖民地反法西斯力量繼續抗戰,在同盟國和法國共產黨領導的抵抗運動的配合下,1944年8月25日收復巴黎,接著全國光復。 對於戰後法國應建立什麼樣的共和國問題,各派政治力量意見分歧:以共產黨為代表的左翼要求制訂一院制的民主憲法;戴高樂派要求削弱議會,加強總統權力;以人民共和黨為代表的第三勢力堅持恢復第三共和國時期的議會制度。
1946年1月戴高樂辭職。1946年10月通過第四共和國憲法,宣告法蘭西第四共和國成立。基本上保留第三共和國的政治制度。
第四共和國時期,法國通過幾個復興計劃完成了設備更新。工業生產迅速增長,人民生活逐漸富裕。在對外關繫上,法國接受馬歇爾計劃,1949年成為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的成員國。
1957年根據《羅馬條約》法國與聯邦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建立了西歐六國共同市場。 1959年1月,戴高樂總統就職,法蘭西第五共和國時期開始。
1958~1969年戴高樂執政期間執行獨立自主的外交方針。
1959年從北大西洋公約組織收回對法國艦隊的指揮權,禁止美國使用法國基地。
1960年法國爆炸第一顆原子彈。
1963年戴高樂拒絕簽訂美蘇禁止核擴散條約,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恢復邦交,提出「歐洲人的歐洲」的口號,否決與美國有特殊關系的英國加入西歐共同市場。
1964年,法國與中國恢復外交關系。
1966年法國軍隊全部退出北大西洋公約組織,迫使該組織總部撤離法國遷往布魯塞爾。
1981年5月,社會黨人F.M.M.密特朗當選總統。
1981年6月,舉行國民議會大選,社會黨贏得55%的議席,從而成為法國第一大黨。
1986年,3月國民議會選舉,社會黨受挫,出現了第五共和國成立以來未曾有過的左翼總統與右翼總理共處的局面。
1992年,於荷蘭的馬斯特里赫特簽署了《歐洲聯盟條約》。
1995年5月,雅克希拉克當選為共和國總統。
1997年4月21日國民議會被解散。5月25日和6月1日,進行提前選舉。地方選舉則在3月已經進行。這一選舉的結果產生了左翼和右翼的「並存」。
② 法國共和制的建立經過了怎樣的艱難歷程
1789~1794年,革命沿著上升路線發展,從1789年7月14日巴黎人民起義起經過君主立憲制、吉倫特派共和國和雅各賓派民主專政 3個階段。
1792年9月22日,法蘭西第一共和國成立。1793年,國王路易十六被推上了斷頭台,波旁王朝被推翻,封建制度被廢除,國內外反革命勢力被擊潰。在革命不斷取得勝利時刻,革命陣營內部的矛盾激化。
1830年,工業革命在法國興起,掀起建築鐵路熱潮,30~40年代,工人運動如里昂工人起義、共和運動、民主運動此伏彼起,最後匯為巨流。
1848年二月革命推翻七月王朝,建立法蘭西第二共和國。
第二帝國統治的18年中,工業革命取得巨大進展,從60年代起共和運動、民主運動和工人運動持續高漲,1870年9月初拿破崙三世在普法戰爭中的潰敗引起了9月4日革命,巴黎人民推翻帝制,宣布共和。成立法蘭西第三共和國。
1939年9月1日,德軍入侵波蘭,法國實行全國總動員。9月3日,法國對德宣戰,但法國節節敗退。
1940年6月22日,貝當元帥與德國簽訂投降協定,法蘭西第三共和國覆滅。7月在法國中部的維希建立了的傀儡政府。
1944年8月在法國抵抗運動和盟軍的打擊下,維希政府瓦解。
從第三共和國覆滅到第四共和國建立,中間經歷了抗擊德、意法西斯的戰斗和制訂新憲法的斗爭。
1946年1月戴高樂辭職。1946年10月通過第四共和國憲法,宣告法蘭西第四共和國成立。基本上保留第三共和國的政治制度。
1959年1月,戴高樂總統就職,法蘭西第五共和國時期開始。
法蘭西共和國確立了半總統共和制政治制度。
(2)1793年的法國是什麼制度擴展閱讀:
民主共和制可分為議會共和制、總統共和制、半總統共和制。
在半總統共和制國家,總統統領外交和軍事,不對議會負責,總理領導政府並向議會負責。
總統命令要由總理及有關部長副署,議會可以通過不信任案迫使總理辭職,同時總統在徵得議會領袖同意的前提下可以解散議會,總統對議會通過的法案無否決權。實行半總統共和制的國家有:法國、蒙古、葡萄牙、俄羅斯等等
③ 法國大革命:摧毀了法國的君主專制制度,的霧月政變和熱月政變是怎麼回事
熱月政變
發生時間:1794年7月27日
這次政變是法國大革命期間反對雅各賓俱樂部領導人主導公共安全委員會的一個政變。
隨後,國民公會投票同意處決馬克西米連·羅伯斯庇爾,安東萬·路易·德·聖茹斯特,和革命政府的其他幾位領導成員。這次政變結束了法國大革命的最激進的恐怖統治。
霧月政變
它是西哀士連同拿破崙、富歇和塔列朗謀畫的奪權計劃。西哀士與拿破崙結盟,共同策劃政變,並在共和8年11月18∼11月19日(1799年11月9日~11月10日)推動政變,迫使督政辭職,驅散立法議會成員,組成執政府。
政變後由西哀士、拿破崙、羅歇·迪科任臨時執政,西哀士並起草新的憲法,但被拿破崙破壞。拿破崙此後掌控法國。
霧月政變和熱月政變之間的關系:
它們之間的關系是十分密切的,因為熱月革命雖然將雅各賓派的殘暴恐怖統治推翻,並且創立了反動統治。
但是到了1975年的時候,反動的逃亡貴族再次發動了叛亂,這樣一來資產階級只能尋求從前雅各賓派的支持,在他們聯合起來打擊了逃亡貴族之後雅各賓派再次復活,資產階級這個時候已經沒有辦法維持自己的統治。
而這時候拿破崙的出現則讓人們有了全新的希望,他的出色對封建勢力造成了巨大打擊。在這種情況之下拿破崙發動了霧月政變。
所以說熱月政變和霧月政變之間的關系非常的密切,霧月政變也是為了鏟除熱月政變遺留下來的隱患而進行的變革。
霧月政變與熱月政變的名稱來源:
1793年10月5日國民公會決定廢止基督教的格里歷法(即公歷),採用革命歷法,即共和歷。
根據10月24日P.N.F.法布爾·戴格朗丁的提議,共和歷借用當時一本小冊子作者想像的富有詩意的名稱,將12個月依次定為葡月、霧月、霜月、雪月、雨月、風月、芽月、花月、牧月、獲月(或收月)、熱月、果月。
附在格里歷日期上的聖徒名字則用種子、樹木、花和水果的名字加以替換。
1806年元旦開始,拿破崙政權恢復格里歷法,正式廢止了共和歷,這些名字就進入歷史了。
網路_熱月政變
網路_霧月政變
④ 簡述法國1789年—1875年間的政體變遷
從1789 年資產階級革命到1875 年憲法頒布,是法國政體極不穩定、交替演變的階段。
從1789 年到1875 年的86年內,近代法國產生了12部憲法,平均約7年更換1次。法國憲法的頻繁更迭引起了政體的復雜多變,政體先後經歷了君主立憲制、帝制、民主共和制、獨裁製等等,出現過三次君主立憲政體,兩次帝制和三次共和政體。
1789 年,法國大革命勝利,代表金融資產階級的立憲黨人同封建主妥協,制定了1791 年憲法,建立了資產階級君主立憲的政體。這種體制的特點是:確定了國民主權、三權分立兩大原則;國王是行政元首,享有相當大的權力,也要受到很多限制,要服從國民議會、服從憲法和其它法律;國會享有廣泛的立法權;司法權由選舉的法官獨立行使,任何時候,國會、國王都不得行使司法權。1789年憲法建立的君主政體,盡管有著同舊勢力妥協的一面,但它並不是舊制度下的封建君主政體,而是資產階級的君主立憲政體。
由於法國封建勢力十分頑固,與人民之間的矛盾不可調和,新舊勢力之間缺乏長期妥協的基礎,巴黎人民又發動了第二次起義,推翻了存在三年之久的君主立憲的統治。1792年9月22日成立的共和國,各階級和各派政治勢力之間的斗爭仍很尖銳復雜憲法變更仍很頻繁,經歷了吉倫特派、雅各賓派、熱月黨和督政府、執政府四個時期。
1793 年,激進資產階級的代表雅各賓派將革命推向高潮,制定了1793年憲法。這部憲法規定法國政體為共和國體制,國民會議的權力至高無上。1794年熱月政變後,執政的大資產階級通過制定共和三年憲法,削弱了共和政體的民主內容,要求全體人民為了大資產階級的利益放棄自己的權利。1795 年憲法確立了議會制。
1799年,拿破崙發動霧月政變,建立執政府,形式上保留共和政體,實際上是軍事獨裁。他通過以下的幾次制定和修改憲法,完成了從共和到帝制的演變,建立起了資產階級君主獨裁製。1804 年憲法中明確規定了帝制。
推翻拿破崙之後,法國政體又經歷了君主立憲制、共和制、帝制的再次交替演變。1814年,頒布的《欽定憲章》,再次確認了三權分立的君主立憲制,但這次君主立憲是半封建半資產階級性質的。1815 年復辟的波旁王朝頒布的《帝國憲法附加法》,力圖恢復拿破崙的帝制,但被法國人民發動的七月革命推翻。
1830年的《七月王朝憲章》,重新確立了資產階級的君主立憲政權,對王權加以限制,國王權力來自人民,國王握有實權,但只是行政首腦,不是立法首腦,因此不能廢止法律;議會權利擴大,擁有立法倡議權;內閣對議會負責。
七月王朝於1848年被二月革命推翻,成立了法蘭西第二共和國,通過1848 年憲法重建共和政體。但第二次共和政體僅僅存在了3年,1851年12月,路易˙波拿馬發動政變,1852 年憲法改共和為帝制,成為「第二帝國」。1870 年,第二帝國頒布《固定帝國憲法的法令》,與1815 年《帝國憲法附加法》一樣,力圖通過修改憲法來實行所謂的「自由主義」改革,從而作為帝制崩潰前的補救措施,但為時已晚。
1870年第三共和國成立,但實行共和制還是君主制,還是個懸而未決的問題。資產階級和人民群眾和保王黨經過五年艱苦的斗爭,1875年議會終於通過了第三共和國憲法,將共和國一詞正式寫入憲法,從法律上肯定了第三共和國的共和政體。
第三共和國1875 年憲法的頒布後,法國成為一個典型的議會共和制國家, 1875年憲法也成為法國憲法中壽命最長的一部。這部憲法由《參議院組織法》、《政權組織法》、《政權關系法》三個憲法性文件組成。憲法規定法國為議會制共和制國家,以法律形式鞏固了資產階級的全面統治。這部憲法所規定的政體內容是:議會由參議院和眾議院兩院組成;兩院共同享有立法權,但關於財政法律法案,應先送達眾議院並經其表決;內閣要得到眾議院的信任才能執政,否則必須辭職;內閣是行政機關,權力很大,除了立法提案權外,並有獨立頒布命令的權力;因為法國政黨眾多,要在眾議院中獲得多數十分困難,所以議會對內閣的這類命令不能撤銷或變更,但法國內閣也不敢輕易解散議會;總統是國家元首,由參眾兩院聯席會議選舉產生,憲法賦予總統廣泛的職權。但憲法公布後不久,總統的權力實際上日漸削弱,在政治生活中已不佔重要地位,國家權力明顯轉到內閣手中,1875年憲法使法國成為一個比較典型的議會共和制國家。
自1875年憲法確立共和政體之後,延續了近一個世紀的法國政體之爭宣告結束;但共和政體本身卻經歷了從議會制共和政體到半總統半議會制共和政體的發展過程。
⑤ 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憲法是怎麼制定的
法國憲法 法國自18世紀資產階級革命後,隨著政治形勢的變化,陸續制定過許多部憲法。其中,比較具有代表性的是1793年憲法、1848年憲法和1958年憲法。
1793年憲法又稱《雅各賓憲法》,是法國第一部比較完整地體現資產階級政治要求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小資產階級和工人農民利益的憲法。這部憲法雖未付諸實施,但它所包含的資產階級民主原則,在許多國家產生了深遠影響。憲法規定,法國實行三權分立,確立議會共和制,最高立法機構為一院制的立法會議,最高權力機構是執行會議。公民除享有《人權宣言》所規定的權利外,還享有勞動權、受教育權、獲得社會救濟權,以及對侵犯人權的政府的起義權。
1848年憲法是巴黎工人六月起義失敗後資產階級共和派所控制的立憲會議為鞏固資產階級專政而制定的憲法。它所建立的國家機構具有現代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政體的許多特點。憲法規定,總統是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由普選產生,任期4年,掌握軍政大權,有權任免總理和政府成員。但總統權力受到一定限制,如簽訂條約須經議會批准。議會為一院制的國民議會,擁有較大權力;不受監督和不可解散,擁有立法、宣戰、媾和、批准條約權。公民享有較為廣泛的民主自由權。
1958年憲法即現行憲法,又稱《第五共和國憲法》。此後,1960、1962、1963、1974和1976年先後作了某些修改。這部憲法大大削弱了議會的權力,擴大了總統的權力,使法國現行制度兼具議會制和總統制的特色。憲法規定,總統是國家權力的核心,除擁有任命高級文武官員、簽署法令、軍事權和外交權等一般權力外,還擁有任免總理和組織政府 、解散國民議會、舉行公民投票、宣布緊急狀態等非常權力 。政府是中央最高行政機關,對議會負責,除擁有決定和指導國家政策、掌管行政機構和武裝力量、推行內外政策等權力外,還擁有警察權和行政處置權、條例制定權和命令發布權。總理由總統任命,須聽命於總統,起輔佐總統的作用。議會由國民議會和參議院組成,原擁有的立法權、預算表決權和監督權三大傳統權力受到總統和政府的限制。議會無權干預總統選舉和總理的任命。
[編輯本段]法蘭西共和國憲法(現行憲法)
(2008年7月23日由現代的第五共和國最後修改憲法第2008-724。)
共和國政府根據1958年6月3日的憲法性法律建議。
法國人民通過,
共和國總統公布憲法性法律,其內容如下:
序 言
法國人民庄嚴宣告,他們熱愛1789年的《人和公民的]權利宣言》所規定的,並由1946年憲法序言所確認和補充的人權和國家主權的原則。
根據這些原則和人民自由決定的原則,共和國對那些表明願意同共和國結合的海外領地提供以自由、平等、博愛的共同理想為基礎的,並且為其民主發展而設計的新體制。
⑥ 法國政體變遷 每個階段的 原因 措施 影響
從1789 年資產階級革命到1875 年憲法頒布,是法國政體極不穩定、交替演變的階段。
從1789 年到1875 年的86年內,近代法國產生了12部憲法,平均約7年更換1次。法國憲法的頻繁更迭引起了政體的復雜多變,政體先後經歷了君主立憲制、帝制、民主共和制、獨裁製等等,出現過三次君主立憲政體,兩次帝制和三次共和政體。
1789 年,法國大革命勝利,代表金融資產階級的立憲黨人同封建主妥協,制定了1791 年憲法,建立了資產階級君主立憲的政體。這種體制的特點是:確定了國民主權、三權分立兩大原則;國王是行政元首,享有相當大的權力,也要受到很多限制,要服從國民議會、服從憲法和其它法律;國會享有廣泛的立法權;司法權由選舉的法官獨立行使,任何時候,國會、國王都不得行使司法權。1789年憲法建立的君主政體,盡管有著同舊勢力妥協的一面,但它並不是舊制度下的封建君主政體,而是資產階級的君主立憲政體。
由於法國封建勢力十分頑固,與人民之間的矛盾不可調和,新舊勢力之間缺乏長期妥協的基礎,巴黎人民又發動了第二次起義,推翻了存在三年之久的君主立憲的統治。1792年9月22日成立的共和國,各階級和各派政治勢力之間的斗爭仍很尖銳復雜憲法變更仍很頻繁,經歷了吉倫特派、雅各賓派、熱月黨和督政府、執政府四個時期。
1793 年,激進資產階級的代表雅各賓派將革命推向高潮,制定了1793年憲法。這部憲法規定法國政體為共和國體制,國民會議的權力至高無上。1794年熱月政變後,執政的大資產階級通過制定共和三年憲法,削弱了共和政體的民主內容,要求全體人民為了大資產階級的利益放棄自己的權利。1795 年憲法確立了議會制。
1799年,拿破崙發動霧月政變,建立執政府,形式上保留共和政體,實際上是軍事獨裁。他通過以下的幾次制定和修改憲法,完成了從共和到帝制的演變,建立起了資產階級君主獨裁製。1804 年憲法中明確規定了帝制。
推翻拿破崙之後,法國政體又經歷了君主立憲制、共和制、帝制的再次交替演變。1814年,頒布的《欽定憲章》,再次確認了三權分立的君主立憲制,但這次君主立憲是半封建半資產階級性質的。1815 年復辟的波旁王朝頒布的《帝國憲法附加法》,力圖恢復拿破崙的帝制,但被法國人民發動的七月革命推翻。
1830年的《七月王朝憲章》,重新確立了資產階級的君主立憲政權,對王權加以限制,國王權力來自人民,國王握有實權,但只是行政首腦,不是立法首腦,因此不能廢止法律;議會權利擴大,擁有立法倡議權;內閣對議會負責。
七月王朝於1848年被二月革命推翻,成立了法蘭西第二共和國,通過1848 年憲法重建共和政體。但第二次共和政體僅僅存在了3年,1851年12月,路易˙波拿馬發動政變,1852 年憲法改共和為帝制,成為「第二帝國」。1870 年,第二帝國頒布《固定帝國憲法的法令》,與1815 年《帝國憲法附加法》一樣,力圖通過修改憲法來實行所謂的「自由主義」改革,從而作為帝制崩潰前的補救措施,但為時已晚。
1870年第三共和國成立,但實行共和制還是君主制,還是個懸而未決的問題。資產階級和人民群眾和保王黨經過五年艱苦的斗爭,1875年議會終於通過了第三共和國憲法,將共和國一詞正式寫入憲法,從法律上肯定了第三共和國的共和政體。
第三共和國1875 年憲法的頒布後,法國成為一個典型的議會共和制國家, 1875年憲法也成為法國憲法中壽命最長的一部。這部憲法由《參議院組織法》、《政權組織法》、《政權關系法》三個憲法性文件組成。憲法規定法國為議會制共和制國家,以法律形式鞏固了資產階級的全面統治。這部憲法所規定的政體內容是:議會由參議院和眾議院兩院組成;兩院共同享有立法權,但關於財政法律法案,應先送達眾議院並經其表決;內閣要得到眾議院的信任才能執政,否則必須辭職;內閣是行政機關,權力很大,除了立法提案權外,並有獨立頒布命令的權力;因為法國政黨眾多,要在眾議院中獲得多數十分困難,所以議會對內閣的這類命令不能撤銷或變更,但法國內閣也不敢輕易解散議會;總統是國家元首,由參眾兩院聯席會議選舉產生,憲法賦予總統廣泛的職權。但憲法公布後不久,總統的權力實際上日漸削弱,在政治生活中已不佔重要地位,國家權力明顯轉到內閣手中,1875年憲法使法國成為一個比較典型的議會共和制國家。
自1875年憲法確立共和政體之後,延續了近一個世紀的法國政體之爭宣告結束;但共和政體本身卻經歷了從議會制共和政體到半總統半議會制共和政體的發展過程。
二戰後法國政體變遷
一、臨時政府(1943.6—1946.10)
1. 大事記:1943年6月,戴高樂和吉羅將軍在阿爾及爾成立法蘭西民族解放委員會。這個委員會一成立就立刻得到美、蘇、英的承認,成為事實上的法國臨時政府。
1994年,諾曼底登陸前夕,改稱臨時政府。
1944年8月,巴黎解放,臨時政府內閣由阿爾及爾遷到巴黎,9月進行改組,兩名共產黨人擔任部長。
1945年10月,制憲議會選舉和公民投票。結果表明,絕大多數法國人同意新的國民議會有制憲權,這實際上否決了恢復第三共和國的意願。
1946年10月,新憲法草案終於獲得通過,第四共和國終於呱呱墜地。
1947年1月,社會黨人奧里奧爾當選總統,赫里歐接替議長,臨時政府的歷史使命宣告結束,第四共和國政體最終確立了。
2.國策:(1)清洗投敵分子(法奸),賴伐爾、貝當。
(2) 大規模的國有化。規模相當大,包括雷諾汽車廠、法航、主要的新聞機構、法蘭西銀行和四大儲蓄銀行(通用銀行、里昂信貸、國民工商、巴黎國民貼現)以及保險、電力、煤炭等金融和能源企業。
(3)外交上致力於恢復大國地位。由於美國計劃將法國變為自己的附庸國,所以起初臨時政府處境極為艱難,屢受排擠。敦巴頓橡樹園會議、雅爾塔會議,法國均未參加。戴高樂一方面以法國軍隊的戰績說話,打消美國在法國建立盟國軍政府的計劃,另一方面,大力改善法英、法蘇關系,牽制美國。最終,法國不僅取得對德國實行佔領和參與管制的權利,還成為聯合國常任理事國之一。其國際大國的地位得到了恢復。
3. 戴高樂:在制定第四共和國憲法時,戴高樂希望能制訂一部加強總統和政府權力、使之不受政黨制約的憲法,但遭到大多數人反對。1946年1月20日,他憤然辭職,隱居鄉間,撰述《戰爭回憶錄》。但是他對自己的政治理念充滿信心,期待著有一天東山再起。這為以後法國面臨阿爾及利亞危機時他復出政壇埋下了伏筆。
4. 此時期主要的黨派:法共、人民共和黨、社會黨
二、第四共和國(1946 -- 1958)
1. 殖民地問題
第四共和國僅存在十二年,內閣更換卻十分頻繁,執政時間最長的摩勒政府也不過執掌政權一年零四個月。
這一時期的歷屆政府深受殖民地問題困擾。法國政府竭力維持其在印度支那、北非的殖民統治,奈何時過境遷,時代變化,法國軍隊在殖民地屢遭敗績,法國國內反對殖民戰爭的情緒也日益高漲。
對殖民地問題處理是否得當,可以直接影響一個政府的聲望,處理得不好甚至會導致內閣垮台。
比如,1954年,奠邊府戰役,法軍慘敗直接導致拉尼埃政府下台。隨之上任的左翼領袖孟戴斯—弗朗斯快刀斬亂麻,果斷結束印度支那戰爭,從而大大提高了其在公眾中的威望。據法國歷史學家福韋統計,印度支那戰爭持續6年半,耗資3萬億法郎,死92 000人,傷114 000人。
孟戴斯—弗朗斯由於在印度支那問題上處理果斷、得當,深孚眾望。然而1954年,阿爾及利亞爆發起義。阿爾及利亞雖是殖民地,卻一直被視為法國本土的延伸,其與法國本土的密切聯系超過所有的殖民地。所以孟戴斯—弗朗斯此次態度強硬,聲稱「對叛亂決不姑息」。盡管如此,不少法國民族主義分子仍然把他視為「敗家子」,將起義的爆發歸咎於他,加上他在歐洲防務問題、限制家庭釀酒特權等問題上也遭到反對,最後1995年被議會投票推翻。
此後幾經波折,阿爾及利亞戰爭稱為第四共和國的政治危機的根源,最終釀成了第四共和國的垮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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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法國大革命介紹
法國大革命(1789-1794年),18世紀中期,法國陷入了嚴重的財政危機。1789年5月,王室為緩解財政危機,召開了已被停止168年的三級會議,第三等級的代表決定為法國制定一部成文憲法,限制王權。結果被路易十六驅散,於是,第三等級的代表們在王宮旁邊的網球場宣誓,不為法國制定出一部成文憲法,誓不散去。於是,制憲會議成立了。國王秘密調集軍隊,准備武力驅除制憲會議。被巴黎群眾發覺,7月14日,憤怒的巴黎人民攻下了巴士底獄,法國大革命爆發,國王逃亡凡爾賽,後被群眾押回巴黎,實際上國王已經被軟禁,由吉倫特派組成新的立憲制政府。此時,歐洲各國正密切關注法國事態的發展,隨時准備武力恢復法國的君主專制制度。1793年,法國革命迎來了它最悲壯的一年,1月21日,經過國民公會議員的激烈辯論,路易十六被斬首,歐洲各國結成第一次反法同盟,法國各邊境均受到進攻,內部反革命叛亂不斷,吉倫特派里通外國,杜穆里埃在前線叛變,革命危在旦夕。這時,以羅伯斯比爾為首的雅各賓派建立了專政統治,粉碎了外敵的入侵,平定了內部叛亂,與此同時,拿破崙在土倫之戰中成名,又在義大利戰場上名聲大振。革命的危機似乎已經過去,但 雅各賓派的非常手段越來越不得民心,終於在1794年的熱月政變中被塔列郎推翻,隨後,塔列郎,西埃耶士等人致電遠在埃及的拿破倫,請他回國。於是拿破崙秘密返國,並於1804年稱帝,建立了法蘭西第一帝國,直到1815年,被第七次反法同盟擊敗,波旁王朝的阿圖瓦伯爵,即路易十八,在聯軍的護送下,返回巴黎即位,復辟了在大革命中被推翻的波旁王朝的統治。但是,在民主共和觀念已深入人心的時代里,波旁王朝的反動統治很快在1830年的二月革命中被推翻了。奧爾良公爵菲力普成為國王。這就是法國在1785年到1830年的情況。
(parlement)否定國王抽稅及修改司法程序的通令,逼著國王召開三級會議,已在序幕之前,發出了一個貴族及特權階級不受節制的先聲。此中關系非常重要,因為大革命之發生,並不是某一階級與另一階級發生致命沖突,而是各階層間、各地區間、各種利害錯綜重復。以後革命者倒能看清階級斗爭實為解決問題的一種工具。以後這樣的作法,也見於俄國與中國。
法國之議會與英國之議會(Parliament)不同,它按地區設立,不是立法機關,而像高級法庭,也保持類似中國唐朝「門下省主封駁」的作風。所有法令一定要經過議會「登記」,才能生效,於是各行政機關不能置之不顧。而且承封建制度遺緒,司法獨立,非特別強有力之君主無法左右。1788年巴黎的議會與路易十六的行政機構對立,即釀成政治上的僵局。
此時國家的財政也陷入低潮,原來,18世紀法國的軍事政治力量虛有其表,國家靠借債度日,軍隊也靠德國與瑞士之僱傭軍充實行伍。以前幾次的國際戰爭不是慘敗,即是勝負未分;參加美國的獨立戰爭,也算戰勝國,卻又兜上一筆蝕本生意。同時,財政的困難也不能由內部解決,因為宮廷的開銷不及預算6%,而公債攤付的利息即超過預算之半。
當日法國的人口,據估計約在2300萬至2500萬之間,巴黎即超過60萬,以法國資源之富,如果經濟組織有條理,其國計民生較之鄰國,如英國、荷蘭,不應相形見絀。而且法國的國民經濟已有起步的基礎。重商政策自17世紀以來,經過名臣黎希流(Richelieu)、柯貝特(Colbert)銳意提倡,法國的造船、海外貿易、紡織、玻璃工業和奢侈品的製造,都有長足的進展,股份公司的組織也和其他先進國家大致同時,巴黎的證券交易所經手投機生意,則一直做到大革命的高潮,1793年的「恐怖時期」被停封為止。可是在法制上,這些新經濟因素未能結合成一個自行調節的結構(在我們的眼光內亦即是資本主義尚未成熟),而只能奉承於官僚組織的呼吸之間。後者可以將各種經營特權公開販賣。現在看來,「貪污」二字已不能形容這情形。主要原因是工商業不能與農業歸並為一元,其財富基層脆弱,利益只澤潤於一部分人口,與德國落後的情形(詳第六章)相比,過猶不及。
1789年所召集之三級會議,說明法國實有三種體制。其原則有似中國漢初吳楚之亂以前的封建與郡縣並行,復雜則遠過之。第一級(First Estate)為僧侶,天主教方丈及一般僧尼,為數不逾10萬。他們有其本身的行政系統、宗教法庭,又向信民普遍收取什一捐,尚有寺院所有的地產,很多主教方丈實際上是各村莊的領主。僧侶既視察全部信民的養生送死,也管轄到他們的婚姻與遺傳,兼及教育與慈善事業。第一級不向國王付稅,但是傳統上經過磋商自願地向國庫捐助,有時擔付國債利息之一部分,唯無成例數目。
第二級為貴族。總數也不過40萬人。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原來的武士階級,有些追溯到中世紀前的德國血統,有些則是後來加封。另一種是各級法庭的法官、地方經理的首長,大體出資捐官購買。18世紀末年法國的貴族極為混淆,有些極富,有些極貧。一般爵位由長子繼襲,可是也有新貴族頭銜,只及於受者本身。海陸軍軍官由貴族領先,有時身份即包括特權。過去的觀念凡貴族即為庄園的領主,這種情形已不存在。因為法國土地可以自由買賣,有時候整個庄園落入平民買主手中。可是封建體制沒有全部取消,有些貴族仍為領主,仍開設庄園法庭。據估計大革命前夕,法國約1/5的士地仍在貴族手中。他們除了向農民收集封建常例之外,尚且堅持其水利權、礦產權與種樹權和狩獵權等。
貴族無集體組織的機構,向他們抽直接稅極為困難。一方面這也由於法國地方政府的組織。歷史的發展使法國領土的中央區域早期就屬國王,中央政府派駐的行政官一般不受限制。可是邊疆的各單位,在歸隸時與國王定有契約,內中也各有世襲性質的地方首長和代議性質的地方機構從中主持,稅收還待磋商。而且庄園制度的繼續存在,更是調查統計難以精密的原因。歐洲封建的成規,從不說明何種產業為何人所有,而只有多數人在同一的土地上此來彼往的享有特權,種地也只好按成規,如此更妨礙農業的增進。此外還有整個一市一鎮享有不同的特權。
第三級為平民,據稱佔全國人口94%,其中大多數為農民。法國穡夫制早已廢除,除了東北角少數地區之外,穡夫已不存在。一般農民可以自由購置產業。自耕農與佃農的比例各地千差萬別。一般的困難為耕地分割過小,農業技術無法增進。過去幾十年來人口大量增加,大多數農民感到生活壓迫。每值天災流行,即有食物匱乏之虞,也影響到市民生活。又據研究,大革命前夕與18世紀初期比較,地租增加98%,物價增加65%,工資只增加22%。所以一般小民的生活只有每況愈下。1788年收成欠佳,入冬嚴寒,河水冰凍,食糧既短缺又無法輸送。翌年,城市裡市民失業多至半數,為助長革命聲勢的主因。夏間巴黎的騷動引起各種謠傳,驚擾進入鄉村,而遍及全國。
城市裡的資產階級是革命之領導人。他們爭取本身權利,事誠有之,痛恨貴族享有特權,亦是當然。但是單純的階級利益之沖突,並不是使他們忘身捨命發動政潮的主要動機。因為他們事業成功,也可以與貴族通婚,也可以買爵捐官。只是他們在舊體制之下,感到精神上的苦悶。啟蒙運動以來,種種天賦人權、國民公約的觀念透入人心。思想和知識與社會環境及生活習慣發生距離,是現代社會里驅使中產階級參加革命最有力之條件,法蘭西此時已具備此背景。以後銀行家和富商出資捐助市民暴動,律師以辯才參與組織,賽亞司(Sieyes)以教團成員參加革命,米哈波(Mirabeau)以貴族降為平民代表,丹東與羅伯斯比爾和大多數革命家一樣以律師出身。馬拉由醫生改作新聞記者。以上都不易以他們本身階級利害,解釋他們的心境與行動。同時資產階級(bollfg60isi)是一個極為廣泛而不著邊際的稱呼,上自至富的巨商,近乎特權階級,下至小本經營的工匠,都可稱為資產階級或市民階級,大革命固然使資產階級抬頭,也使不少資產階級成員被清算。
現在讓我們再追敘路易十六召開三級會議時的情形:這種會議自1614年以來,未曾開過。因為過去他的祖先路易十四和路易十五,一共在位131年,他們注重人身政治,缺乏一個健全的組織系統。此時國王召集三級議會的目的,無非籌劃稅收方案,解決財政問題。可是下層階級已被重重剝削,既擔任封建常例,也付直接稅(taille)之全部,更提供勞役(corvee),又要負擔鹽稅(gabelle)之絕大部分,早已喘息不定,無法向他們增稅。而新負擔也不便直接的配予其他二級。過去公私財政事宜的疊床架屋,久未改組,何處可增稅、何處應加租,也無從獲悉,所以稅收與租金的收集多來承包制。只有職業上的收集人熟悉地方和個別間的情形,才能執行任務,而且從中牟利。如果其情形仍能用數目字管理,則早已用不著勞駕他們了。同時這時候還有很多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問題,例如以後風潮加緊,貴族出奔國外,下層階級里有很多人因之失業。提高糧食的價格,應當對農民有利,可是中西部種葡萄釀酒的農夫叫苦連天。改進農業生產,首重圈地,才能將可耕地一起投入耕種,但是首先反對即是農民;他們失去了在公地采樵和牧放牲口的權利,立即無以為生。諸如此類的問題,無從規劃,找出對策。
所以從各種非人身的因素看來,法國已經無法和平磋商,公平改組。只有將一切投入一個大熔爐之內,聽候歷史之安排,只是這情形當時沒有人看穿。
當三級會議在1789年召集的時候,各級與地方的單位,依前例條列他們向國王請願的要求,稱為。ahi6y,我們不妨徑呼之為「陳情表」。當中第二級的要求,有一段要國王固定貴族的地位。各人的勛級要仔細勘明,讓他們如僧侶一般自成一財團與系統,今後朝廷不得再以賣官鬻爵的辦法混淆名位,國王的近臣務必由貴族中遴選,他們的子弟則由王室負責教育。今日我們看來不免驚訝,此類要求可謂不識時務。大革命志在清算貴族,以後步伐一經展開,尚有不少貴族未經審問,即送上斷頭台。那麼當初何以如此跋扈囂張,在應當要求諒解的時候不虛心求願,反而大吹大擂,要求增強他們的特權?
這種舉動也可以引用非人身關系的情形解釋:
提出陳情表,也是合法程序。三級會議原來是國王與臣民的一段對話。國王固然要各級代表協同決策抽稅,後者趁此機會將下情上達。既有權力則有義務,既有義務則有權力,以上都符合於封建體制。只是會議既分三級,召集會議即已伏下了一個階級斗爭之陰影。
各級代表由各地方單位選出,其程序不同,一般都經過初選與復選三四次。所以各代表只能算是被各地方單位授權參加,而不是以個人的見解,參加國事的磋商。經過如此的安排,各地方單位的選舉人也覺得他們已成為一種民意上的機構,除非他們階層里和地方上的陳情表獲得答復,他們責無旁貸。於是以巴黎為首,此地既為國都,又有沙龍為時尚人士討論政治之處,產生了不少期刊和小冊子煽動革命情緒。此後,巴黎的407個「選舉人」,在選出三級大會的代表之後,經常集會,巴黎公社及國民軍(National Guard)由此選舉人的會議而產生。這些機構與組織,和巴黎政客經常聚會的俱樂部,成為策動革命的基本力量,以後他們既維持秩序,也策動暴民。其他各地區的情形也大同小異,1789年巴黎的騷動一開始,舊體制派往各處的省長(intendants)逃避一空,政府的組織已經瓦解,各市鎮大致仿效巴黎的辦法,除了傳達國民大會(National Assembly,詳下)的法案外,已不接受國王所轄行政系統指揮。
所以舊體制力量脆弱,是局勢脫離掌握之一大主因。這種情形,也使法國大革命和俄國十月革命接近,而不能與德國的統一運動相比。1789年7月14日,巴黎群眾首先沖入傷病軍人大廈,取得滑膛槍32000支,隨後進攻巴士底監獄,其目的在於取得兵器與火葯,解除這要塞對巴黎市民的威脅,並非所謂解放囚人。消息傳到各處,很多市鎮與鄉村群起響應,農民進攻貴族的堡壘。
為簡便起見,大革命可以分作兩個階段敘述:前期自1789年5月三級會議開幕到1792年8月,歷時3年多,其目的在制定君主立憲。1792年8月,路易失去所有職權,革命由溫和走向極端,終至恐怖時期(reign of terror,簡稱恐怖Terror),後因「熱月反動」(Thermidorian Reaction)才得結束,時為1794年7月,後期也歷時近兩年。此後迄拿破崙於1799年11月兵變奪取政權為止,其間5年多,只算是收束整頓的時期。
三級會議召開時,第三級代表約600人,第一二兩級各約300人。起先國王和議會堅持按照1614年的成例,三級分開討論表決,如果某一議案獲得兩級的同意即算通過。顯然的,這樣無法對國家體製作任何更革,即想改變方針與政策也必困難重重。所以第三級的代表主張所有代表一堂磋商,集體表決,在這主張之下,三級會議變成了「國民大會」(National Assembly,這組織後來自稱「憲法制定會議」[Constituent Assembly],由憲法制定會議參加產生的代議政治機構稱為「立法會議」[Legisla- tive Assembly),於1791年集會。以上都與革命後期的「國民會議」[National Convention]不同)。因為國王封鎖議會的場所,這些代表聚集於凡爾賽宮室內網球場,也鼓動一部分代表下級僧侶和前進派的貴族參與,又怕國王以武力壓制,與會的人簽名誓約之上,內稱除非達到目的,決不分散。其中提到國民大會之召開,其目的在「草擬憲法,給國家以新生,並且釐定君主制之正確原則」。
這樣展開革命的程序。路易十六看到局勢已無法掌握,就指令第一級和第二級的代表一體參與。他的讓步並非出於開明主見,而是於內外的威脅,而巴黎既感到糧食恐慌,又不知道國王意向所在。他集中軍隊於巴黎內外以防止暴民蠢動,保護國民大會的安全。但是所謂暴民既經組織,實際已是革命的群眾力量,和國民大會里一部分代表之護身符。
三級會議於5月5日集會討論,6月20日有網球場誓辭,6月25日巴黎公社組織就緒,7月14日巴士底監獄被攻陷,7月17日路易十六前往巴黎巡視,希望撫慰眾情,10月5日仍有巴黎街頭婦女6000多人冒雨手執標槍,又挽兩門炮,跋涉12英里,到凡爾賽宮向國民大會和國王請願,提出「要麵包」的要求。由於她們後面還有國民軍兩萬人的支持,國王與王後被迫由凡爾賽遷往巴黎的特拉里茲官(Tuileries)。兩周之後,國民大會在巴黎開會,從此彼此都在巴黎群眾陰影之下,巴黎公社所指揮之群眾或暴民,對以後國事的進展有了左右全局的力量。
時至今日,這些事跡還找不到確切的解釋。即如巴黎的暴動與婦女的示威,顯然有人策劃主持。他們是誰?當初目的何在?雖說歷史家各有猜測,最可能從中獲利的乃是奧爾良公爵(cde Orleans),當今國王的遠房叔父,他自己想做立憲君主,也可能是賽亞司和米哈波預聞其事,甚至有人懷疑,在美國獨立戰爭時成名,今被公推為國民軍司令的拉法葉(LaFayette)。還有幾個辦報紙的主筆,也被指責唆使主動,卻沒有人提出可靠的證據。總之從人身方面的觀察,很難寫出此中確定的歷史。
並且1789年收成良好,糧食問題也一度解決,緊張的空氣業已和緩。那麼何以以後翻天覆地的情事尚待展開,而且內戰與斷頭台上之不斷流血,仍在3年以後產生?
國民大會決議接收寺院的地產,廢除什一捐,將各種封建義務解除,人身的義務亦無條件廢止,土地的義務則以代價贖取。又通過了「人權及公民權利宣言」,其第一款即宣揚「凡人自出生及至今統享有自由及平等的權力,僅在共同的功利之條件下產生社會上的差別」。此外又列舉這些權利為「自由、財產權及抵抗壓迫的權利」。公民一體在法律之前平等。新法律尚待公布,新憲法則將公民分為「現役公民」及「非現役公民」二種,前者有最低限度的賦稅,享有選舉權。1791年召開的立法會議,即依這樣的程序產生,其組織為一院制,所以沒有貴族平民的區別,僧侶更不在話下。國王對立法會議通過的法案保持有限度的否決權(立法會議兩年一屆,國王對同一法案可以在兩屆否決,所以否決有效期間共為4年)。應付當前的財政問題,則決議發行一種紙幣,稱為「交付券」(assignats),以沒收寺院之地產作擔保。
看來這些條款所包括的改革極為廣泛,其步驟則和緩而帶妥協性,為什麼如此的方案不能化干戈為玉帛?其中必有蹊蹺。
廢除封建特權,並非在國民大會里經過詳細審查與考慮而通過,而是少數預謀的人決定在傍晚5時開會(1789年8月4日),會議延長到清晨兩點而獲得表決,其辯論的程序也預有布置。像這樣一種重要的改革,務須有關的人大部分承認這是眾望所歸,積極進行,才能希望克服技術上的困難。可是事實上立法時,就希望其行動有如「魔術」,所以宣傳的成分多,實際的功效少。這時候,法國殘余的封建因素並非整體的可以耳聞目見,而是在農村中滲入各種經濟生活之中,如「聲望」即附帶著特權;在很多情形之下,人身義務與土地義務不可區分;不少封建特權出於霸佔,又有一些出於契約。即讓農民付20年及25年的代價贖清,技術上也困難重重,況且有些土地又經受領人佃讓與人,更不知何人可以佔得便宜,領主則借口除非收有贖金,特權仍保持如舊,並且東西南北,各地情形不一。所以國民大會一紙法案,只產生了千般萬樣的糾紛。有些農民爭取法案給他們的利益,一直糾纏到1793年,其情節即是一種「道地的內戰」。
沒收寺院地產、廢除什一捐好像輕而易舉,可是後來牽涉更廣。各主教方丈既失去了他們手下的收入,國會就決定對他們發薪水,所以全部宗教人員成了政府雇員。又因為此時整理全國的行政區域(參照上節法國行省有中央及邊區的分別),全國領土各按境內山河劃為大致面積相等之行政區(depart-ments),於是舊的主教區裁撤,新的主教區與行政區重疊。在政教合一的方針之下,國民會議於1791年通過「宗教人員民事組織法案」(Civil Constitution of the Clergy),規定主教由選民推舉,不再由教皇認可,並且所有僧侶要宣誓盡忠於國家。一位現代作家認為這一舉「中斷了全國的團結,內戰於是開始」。
一般非信徒甚難掌握此中奧妙。羅馬教會由基督授命於保羅而產生,主教千百年來衣缽相傳有天神降命於人的意義。很多宗教人員已經覺得裁減主教人數、更改他們轄區之不當。因為在神學的立場上講,這些措施已經污褻了他們的神聖使命之根源。至於向人間政府宣誓,等於將所有的主教方丈改業為政治指導員。一部分僧侶比較達觀,覺得為主服務和民事管理可以視作兩途,但是贊成宣誓的少。160個主教之中,只有7人宣誓。後來教皇斥責「組織法案」,更加深了法國內部的分裂。愛國人士
⑧ 法國政體的演變歷程及發展前景
演變歷程:
法國從中世紀末期開始成為歐洲大國之一,於17~18世紀路易十四統治時達到封建社會的鼎盛時期,在1789年爆發法國大革命之後,推翻君主專制政體,先後經歷兩次帝國和三次共和國,國力於19~20世紀時達到巔峰。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法國是當時世界第二大殖民帝國,殖民地面積等於本土的20倍,成為20世紀人口最稠密的國家,二戰後,建立法蘭西第四共和國,1958年被夏爾·戴高樂建立的第五共和國所取代。
法國現行的政體為半總統半議會制,屬明主共和制,國家機構為總統、議會和政府。總統是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的統帥,行政權力的中心。任期五年,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法國不設副總統,一旦總統不能履行職務,由參議院議長代理總統。
發展前景:
在漫長的歷史中,該國培養了不少對人類發展影響深遠的著名文學家和思想家,此外還具有全球第四多的世界遺產。
法國是一個高度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歐洲四大經濟體之一,其國民擁有較高的生活水平和良好的社會保障制度,是聯合國安理會五大常任理事國之一,也是歐盟和北約創始會員國、申根公約和八國集團成員國,和歐洲大陸主要的政治實體之一。
(8)1793年的法國是什麼制度擴展閱讀
行政區劃
法國的行政區劃分為大區、省和市鎮。省下設專區和縣,但不是行政區域。縣是司法和選舉單位。法本土共劃為22個大區,其下又分為96省,4個海外省(即1個海外大區轄有1個海外省)、4個海外領地和2個具有特殊地位的行政區。
全國共有36679個市鎮。 其中人口不足3500人的有3.4萬個,人口超過3萬人市有231個,人口超過10萬的市有37個。
法國的首都為巴黎,是法國第一大城市及歐洲第二大城市,位於法國北部巴黎盆地的中央,橫跨塞納河兩岸。歷史悠久,從法蘭克王國起一直為法國的行政中心,是世界四大國際化都市之一。
⑨ 1793年憲法的特點
1793年憲法又稱《雅各賓憲法》,是法國第一部比較完整地體現資產階級政治要求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小資產階級和工人農民利益的憲法。這部憲法雖未付諸實施,但它所包含的資產階級民主原則,在許多國家產生了深遠影響。憲法規定,法國實行三權分立,確立議會共和制,最高立法機構為一院制的立法會議,最高權力機構是執行會議。公民除享有《人權宣言》所規定的權利外,還享有勞動權、受教育權、獲得社會救濟權,以及對侵犯人權的政府的起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