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歐盟前12個成員國加入的詳細時間
歐共體創始國為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六國。 至2007年1月止共有27個成員國,他們是: 法國、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英國、丹麥、愛爾蘭、希臘、葡萄牙、西班牙、奧地利、瑞典、芬蘭、馬爾他、塞普勒斯、波蘭、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羅馬尼亞、保加利亞。
Ⅱ 截止到2007年1月1日,歐盟的成員國共有幾個,分別是哪些
歐洲——安道爾 阿爾巴尼亞 奧地利 比利時 保加利亞 瑞士 捷克 德國 丹麥 西班牙 芬蘭 法國 英國 希臘 匈牙利 愛爾蘭 冰島 義大利 列支敦斯登 盧森堡 摩納哥 馬爾他 荷蘭 挪威 波蘭 葡萄牙 羅馬尼亞 斯洛伐克 聖馬利諾 俄羅斯 克羅埃西亞 白俄羅斯 馬其頓 愛沙尼亞 斯洛維尼亞 立陶宛 拉脫維亞 摩爾多瓦 烏克蘭 瑞典 塞爾維亞和黑山 梵蒂岡 波黑
歐盟——
已經加入的:
奧地利 比利時 塞普勒斯 捷克 丹麥 愛沙尼亞 芬蘭 法國 德國 希臘 匈牙利 義大利 愛爾蘭 拉脫維亞 立陶宛 盧森堡 馬爾他 荷蘭 波蘭 葡萄牙 斯洛伐克 斯洛維尼亞 西班牙 瑞典 英國
將於2007年1月1日加入的國家:
保加利亞 羅馬尼亞
承認的候選國:克羅埃西亞 土耳其
Ⅲ 法國什麼時候加入北約的,又是什麼時候退出的,現在為什麼又要重返
1949年4月4日美國與加拿大、英國、法國、比利時、荷蘭、盧森堡、丹麥、挪威、冰島、葡萄牙、義大利共12國在華盛頓簽訂了《北大西洋公約》,標志著北約正式成立。
法國是北約創始國之一。1966年,時任法國總統戴高樂擔心美國對北約的控制有損法國軍事獨立性,宣布退出軍事一體化機構,但保留北約政治成員身份。冷戰結束以來,法國逐步重新參與到北約軍事體系,但仍置身於最核心的軍事一體化機構以外。
* 在經費和派兵人數方面,法國今天是北大西洋公約組織(OTAN)排名第四的貢獻國。法國為北約支付經費,派遣兵力,但卻在北約理事會內不佔席位!
* 法國從來沒有離開過北約。在希望重獲北約指揮權的同時,尼古拉•薩科齊在完成這最後進程中保持高度透明。這是3月17日法國議會關於2007年以來外交政策辯論的意義。
* 重返北約不等於背對歐盟防務,這兩者之間不存在競爭,而是歐盟防務與北約的互補。法國在擔任歐盟輪值主席時已經證明了這一點。
* 因為同盟不等於事事贊同,法國仍然忠實於自己的原則,遵守自己的承諾。正是基於這一原則,法國希望改革與北約的關系。
數字
* 1949 : 北約成立
* 58% : 贊成法國重返北約一體化軍事指揮機構的法國人百分比。
* 一億七千萬歐元 : 法國支付給北約的經費數額,是北約經費第四大貢獻國。
什麼是北約組織?
* 北約成立於1949年,聚集在北約旗下的有北美和歐洲國家。今天,26個成員國圍繞相同的價值觀匯集在一起:民主、自由與和平解決爭端。
這一聯盟有著明確的目標:保障全體成員國的自由和安全。法國贊同並始終捍衛這樣的價值觀和目標。
* 北約體現了北美安全與歐洲安全之間的持久紐帶。這正是我們所要加強的!
什麼是北約一體化軍事機構 ?
* 為組織盟軍規模性軍事行動,北約具備一個一體化軍事指揮機構,分兩個司令部: - 北約盟軍作戰司令部(ACO),負責指揮軍事行動,其最高司令部(SHAPE)總部 設在比利時的芒斯(Mons); - 北約盟軍轉型司令部(ACT),負責處理北約所有軍事力量變革事務(確定軍事需 要,尤其是在軍力和軍事行動支持方面)。
* 具體地說,每個成員國派遣給北約的部隊在這個一體化軍事指揮機構的指揮下實施各項行動。
* 每個北約成員國都是這個一體化軍事指揮機構中的組成部分,法國是唯一的例外!
是不是重返北約 ?
* 在這一點上我們應該非常明確 : 法國從來沒有離開過北約,法國是1949年北約成立時的創始國。法國只是離開北約的一體化軍事指揮機構。1966年,戴高樂將軍做出這個決定是因為在冷戰背景下,法國不願意有不受法國指揮的外國軍隊駐扎在法國。
* 今天,世界格局已經發生了變化:我們已經不再停留在80年代仍占上風的 「冷戰思維」狀態。很多華沙條約組織前成員國加入了北約:面對向全球蔓延的威脅,如恐怖主義與核擴散,東歐一些前共和國明白了北約是保護我們的價值觀的。
* 在沒有真正擔任北約一體化軍事指揮機構職務的情況下,法國已在通往這條道路上做了很重要的工作: - 1992年密特朗當政時,法國軍官在波斯尼亞行動框架內重新參與了北約軍事委員的工作。 - 在雅克•希拉克當政時,法國於2004年又派軍人參與北約一體化軍事指揮機構的工作,並且法國在里爾、里昂和土倫設有三個參謀部,有資格指揮盟軍的軍事行動。 - 法國與北約一起向阿富汗和科索沃派遣軍隊。
* 今天,我們改革的只是方式上的,因為共和國總統在完成這一進程時始終保持高度透明。
法國為什麼這樣投入 ?
* 法國在經費和兵力派遣上是北約的第四大貢獻國,法國參與北約軍事行動的兵力占總兵力的7%,約有4650士兵在北約旗下行動。
* 然而,法國沒有任何指揮大權,並且不能對盟軍的戰略決策產生影響。我們是不參加劇本寫作的重量級演員!
* 北約是法國無法到位並發揮影響力的唯一大組織。重返北約軍事指揮機構是授予自己行動能力,而不僅僅聽命於人。
歐洲防務與北約是否對立 ?
* 我們願意與北約一道建設歐洲防務,而不是與之相對立。這是因為我們在過去太長時間里將兩者相對立,以至於歐洲防務停留在盲點上。
* 法國的地位是模糊的:唯一一個游離在北約一體化軍事指揮機構之外的成員國,「法國例外」長期遭受歐盟夥伴國家的疑慮。在法國擔任歐盟輪值主席國期間,我們澄清了法國的立場:歐洲防務是優先的。
* 切實成果 : 得益於法國在擔任輪值主席國期間的努力,隨著歐盟軍事行動能力的加強,歐洲安全與防務政策取得了具體進展,並且在解決地區危機方面投入更多(歐盟駐查德維和部隊任期延長、9月份和12月份分別向喬治亞和科索沃派駐觀察團履行非軍事監督使命,還有首次打擊海盜「亞特蘭特」海上行動。)
法國的獨立性是否會受影響 ?
* 由戴高樂將軍1966年確定的獨立自主原則不變:
* 在派遣兵力投入行動方面,法國在任何情況下都保持完全的判斷自由。
* 在和平時期,法國不會將軍隊長期交由北約指揮。法國的政策將取決於對形勢的判斷。
* 在核威懾方面,法國保留完整的獨立性。我們與英國人並肩工作,以使法國的核威懾既服務於歐盟防務,又服務於北約。
* 正是基於這樣的原則,我們將在2009年4月3日至4日的斯特拉斯堡-凱爾峰會上改革法國同北約的關系,使北約更敏捷、更有效,並且使北約成為盟國間可以討論問題的場所。
* 此外,法國人很清楚我們的獨立性將不會受到影響:58%的法國人支持法國重返北約一體化軍事指揮機構。
* 同盟不等於事事贊同:我們是獨立、自由的合作夥伴。
法國會不會身不由己地參與某個沖突 ?
* 不會。大西洋聯盟建立在一個基本原則上:所有決策都必須經過成員國之間意見交換和協商後一致確定。北約的每一項決定都是所有主權成員國集體願望的表達。
* 具體地說,是所有國家自己決定是否為每一項行動分擔經費。即便是在一體化軍事指揮機構框架內也是自主佔主導。我們是否記得,德國是北約一體化軍事指揮機構的成員,但是它在2003年伊拉克沖突中拒絕追隨其夥伴國家!,即使引用北約憲章第五條(對北約任何一個成員國的襲擊均被視為對全體成員國的打擊),成員國也不是自動派遣兵力。
語錄摘抄
尼古拉•薩科齊:「法國將在北約內獲得屬於它的應有位置,這是法國的利益,法國的選擇。這是一個自由而又團結互助、一個獨立而又參與的盟國的位置。這就是法國,一個服務於我們的價值觀與和平、在全世界承擔自己的所有責任、與所有國家對話的國家」。
Ⅳ 「歐盟」是什麼時候建立的
1993年11月1日,歐洲聯盟(歐盟)正式成立。標志著歐共體從經濟實體向著經濟政治實體的過渡。1991年12月11日,歐共體馬斯特里赫特首腦會議通過了以建立歐洲經濟貨幣聯盟和歐洲政治聯盟為目標的《歐洲聯盟條約》。1993年11月1日條約生效,歐盟成立,目前,歐共體和歐盟兩種稱謂均可使用。這是1993年11月1日,時任英國首相的梅傑在眾議院就此發表講話的資料照片。
Ⅳ 簡單概述歐盟形成過程
歐洲聯盟(英文:European Union;法文:Union européenne),簡稱歐盟(EU),總部設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是由歐洲共同體 (European Community,又稱歐洲共同市場)發展而來的,主要經歷了三個階段:荷盧比三國經濟聯盟、歐洲共同體、歐盟。其實是一個集政治實體和經濟實體於一身、在世界上具有重要影響的區域一體化組織。1991年12月,歐洲共同體馬斯特里赫特首腦會議通過《歐洲聯盟條約》,通稱《馬斯特里赫特條約》(簡稱《馬約》)。1993年11月1日,《馬約》正式生效,歐盟正式誕生
下面是詳細的
1946年9月,英國首相丘吉爾曾提議建立 「歐洲合眾國」。1950年5月9日,法國外長羅伯特·舒曼提出歐洲煤鋼共同體計劃(即舒曼計劃),旨在約束德國。1951年4月18日,法、意、聯邦德國、荷、比、盧六國簽訂了為期50年的《關於建立歐洲煤鋼共同體的條約》(又稱《巴黎條約》)。1955年6月1日,參加歐洲煤鋼共同體的六國外長在義大利墨西拿舉行會議,建議將煤鋼共同體的原則推廣到其他經濟領域,並建立共同市場。1957年3月25日,6國外長在羅馬簽訂了建立歐洲經濟共同體與歐洲原子能共同體的兩個條約,即《羅馬條約》,於1958年1月1日生效。1965年4月8日,6國簽訂了《布魯塞爾條約》,決定將歐洲煤鋼共同體、歐洲原子能共同體和歐洲經濟共同體統一起來,統稱歐洲共同體。條約於1967年7月1日生效 ,歐洲共同體正式成立。歐共體總部設在比利時布魯塞爾。1991年12月11日,歐共體馬斯特里赫特首腦會議通過了建立「歐洲經濟貨幣聯盟」和「歐洲政治聯盟」的《歐洲聯盟條約》(通稱馬斯特里赫特條約,簡稱「馬約」)。1992年2月7日,各國外長正式簽署馬約。經歐共體各成員國批准,馬約於1993 年11月1日正式生效,歐共體開始向歐洲聯盟過渡。1993年11月1日「馬約」正式生效,歐共體更名為歐盟。這標志著歐共體從經濟實體向經濟政治實體過渡。1995年,奧地利、瑞典和芬蘭加入,使歐盟成員國擴大到15個。歐盟成立後,經濟快速發展,1995年至2000年間經濟增速達3%,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由1997年的1.9萬美元上升到1999年的2.06萬美元。歐盟的經濟總量從1993年的約6.7萬億美元增長到2002年的近10萬億美元。2002年11月18日,歐盟15國外長會議決定邀請塞普勒斯、匈牙利、捷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他、波蘭、斯洛伐克和斯洛維尼亞10個中東歐國家入盟。2003年4月16日,在希臘首都雅典舉行的歐盟首腦會議上,上述10國正式簽署入盟協議。2004年5月1日,這10個國家正式成為歐盟的成員國。這是歐盟歷史上的第五次擴大,也是規模最大的一次擴大。2007年1月,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兩國加入歐盟,歐盟經歷了6次擴大,成為一個涵蓋27個國家總人口超過4.8億的當今世界上經濟實力最強、一體化程度最高的國家聯合體。
2003年7月,歐盟制憲籌備委員會全體會議就歐盟的盟旗、盟歌、銘言與慶典日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根據憲法草案:歐盟的盟旗仍為現行的藍底和12顆黃星圖案(這12顆星不代表12國,而是代表聖母瑪利亞的守護),盟歌為貝多芬第九交響曲中的《歡樂頌》,銘言為「多元一體」,5月9日為「歐洲日 」。
歐元1999年1月1日起在奧地利、比利時、法國、德國、芬蘭、荷蘭、盧森堡、愛爾蘭、義大利、葡萄牙和西班牙11個國家開始正式使用,並於2002年1月1日取代上述11國的貨幣。
Ⅵ 英國哪一年加入歐盟
英國已經加入歐盟,只是沒加入歐元區。1973年1月,英國加入歐共體,1993年11月1日,歐共體才改稱為歐盟。
英國是歐盟的成員國,但是英國沒有加入歐元區,這是英國有自身的考慮,他的金融系統跟美國的關系更緊,所以他的利益跟美元綁在了一起
歐洲聯盟(德語:Europäische Union,法語:Union européenne),簡稱歐盟(EU),總部設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Brussel),是由歐洲共同體發展而來的。
創始成員國有6個,分別為德國、法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該聯盟現擁有28個會員國,正式官方語言有24種。
1991年12月,歐洲共同體馬斯特里赫特首腦會議通過《歐洲聯盟條約》,通稱《馬斯特里赫特條約》。1993年11月1日,《馬斯特里赫特條約》正式生效,歐盟正式誕生。2012年,歐盟獲得諾貝爾和平獎。
(6)法國什麼時候打入歐盟擴展閱讀:
1、歐盟成員國
歐盟共有28個成員國,法國、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為創始成員國,於1951年結盟。此後,丹麥、愛爾蘭、英國(包括直布羅陀)(1973年),希臘(1981年),西班牙和葡萄牙(1986年),奧地利、芬蘭、瑞典(1995年)先後成為歐盟成員國。
2004年5月1日,歐盟實現了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擴盟,波蘭、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塞普勒斯、馬爾他、拉脫維亞、立陶宛和愛沙尼亞十個國家同時加入歐盟。2007年1月1日,保加利亞和羅馬尼亞加入歐盟。
2013年7月1日,克羅埃西亞入盟。此外,歐盟還啟動了與冰島的入盟談判;將土耳其、馬其頓、黑山、阿爾巴尼亞、塞爾維亞 列為歐盟候選國;與波黑簽署了《穩定與聯系協議》。
2、宗旨
促進和平,追求公民富裕生活,實現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確保基本價值觀,加強國際合作。
3、地位
歐洲聯盟是歐洲地區規模較大的區域性經濟合作的國際組織。成員國已將部分國家主權交給組織(主要是經濟方面,如貨幣、金融政策、內部市場、外貿),令歐洲聯盟越來越像聯邦制國家。
雖然歐洲聯盟還不是真正的國家,歐洲聯盟本身也無權行使各成員國的主權,但里斯本條約第一條第八項(款)允許歐洲聯盟簽訂歐洲人權公約成為歐洲委員會的成員國。
Ⅶ 歐洲其它國家何時入歐盟
1946年9月,英國首相丘吉爾曾提議建立 「歐洲合眾國」。1950年5月9日,法國外長羅伯特·舒曼代表法國政府提出建立歐洲煤鋼聯營。這個倡議得到了法、德、意、荷、比、盧6國的響應。1951年4月18日,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在巴黎簽訂了建立歐洲煤鋼共同體條約(又稱《巴黎條約》)。1952年7月25日,歐洲煤鋼共同體正式成立。1957年3月25日,這六個國家在羅馬簽訂了建立歐洲經濟共同體條約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條約,統稱《羅馬條約》。1958年1月1日,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正式組建。1965年4月8日,六國簽訂的《布魯塞爾條約》決定將三個共同體的機構合並,統稱歐洲共同體。但三個組織仍各自存在,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布魯塞爾條約》於1967年7月1日生效,歐洲共同體正式成立。1973年後,英國、丹麥、愛爾蘭、希臘、西班牙和葡萄牙先後加入歐共體,成員國擴大到12個。歐共體12國間建立起了關稅同盟,統一了外貿政策和農業政策,創立了歐洲貨幣體系,並建立了統一預算和政治合作制度,逐步發展成為歐洲國家經濟、政治利益的代言人。 1991年12月11日,歐共體馬斯特里赫特首腦會議通過了以建立歐洲經濟貨幣聯盟和歐洲政治聯盟為目標的《歐洲聯盟條約》,亦稱《馬斯特里赫特條約》(簡稱「馬約」)。1993年11月1日「馬約」正式生效,歐共體更名為歐盟。這標志著歐共體從經濟實體向經濟政治實體過渡。1995年,奧地利、瑞典和芬蘭加入,使歐盟成員國擴大到15個。
2002年 11月18日,歐盟15國外長會議決定邀請塞普勒斯、匈牙利、捷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他、波蘭、 斯洛伐克和斯洛維尼亞10個中東歐國家入盟。2003年4月16日,在希臘首都雅典舉行的歐盟首腦會議上,上述10國正式簽署入盟協議。2004年5月1日,這10個國家正式成為歐盟的成員國。這是歐盟歷史上的第五次擴大,也是規模最大的一次擴大。此次擴大後的歐盟成員國從目前的15個增加到25個, 總體面積擴大近74萬平方公里,人口從約3.8億增至約4.5億,整體國內生產總值將增加約5%,從現在的9萬多億美元增加到10萬多億美元,經濟總量與美國不相上下,歐盟的整體實力有所增強。
Ⅷ 歐盟的發起國有那些,好久成立的.
你好。
發起國有法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6國。 歐盟(The European Union)的前身是歐洲共同體(簡稱「歐共體」)。
1951年4月18日,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6國在法國首都巴黎簽署關於建立歐洲煤鋼共同體條約(又稱《巴黎條約》),1952年7月25日,歐洲煤鋼共同體正式成立。
1957年3月25日,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6國在義大利首都羅馬簽署旨在建立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的條約(又稱《羅馬條約》)。1958年1月1日,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正式組建。
1965年4月8日,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6國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又簽署《布魯塞爾條約》,決定將歐洲煤鋼共同體、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合並,統稱「歐洲共同體」。
1967年7月1日,《布魯塞爾條約》生效,歐共體正式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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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1月1日,根據內外發展的需要,歐共體正式易名為歐洲聯盟。
Ⅸ 法國的歷史大事年表
1、法國大革命
法國大革命(法文:La Révolution française,英文:The French Revolution)又稱法國資產階級革命,是1789年7月14日在法國爆發的革命,統治法國多個世紀的波旁王朝及其統治下的君主制在三年內土崩瓦解。
法國在這段時期經歷了一個史詩式的轉變:過往的貴族和宗教特權不斷受到自由主義政治組織及上街抗議的民眾的沖擊,舊的觀念逐漸被全新的天賦人權、三權分立等的民主思想所取代。
2、法蘭西第一共和國建立
1792年9月22日,新選出的議會即國民公會開幕。國民公會通過廢除君主制的議案,宣布成立法蘭西共和國——歷史上稱為法蘭西第一共和國。經代表工商業資產階級利益的吉倫特派掌權和雅各賓派的專政。熱月政變後,又相繼有熱月黨人、督政府和執政府時期。1804年5月為拿破崙建立的「法蘭西第一帝國」所代替。
3、法蘭西第二共和國建立
1848年法國二月革命爆發。二月革命成功後,由拉馬丁,賴德律洛蘭等人以及工人代表組成了臨時政府,宣布共和國成立,七月王朝崩潰,建立了法蘭西第二共和國,後被法蘭西第二帝國取代。
在法國歷史上,第二共和是存在時間最短的政體。它是最後一個經暴力革命建立的政權,期間男性公民的普選權首次得到確認,奴隸制度也被正式完全廢除。
4、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成立
歐洲原子能共同體(EURATOM),由歐洲聯盟成員國組成的國際組織。在1957年3月25日,歐洲煤鋼共同體成員國簽訂《羅馬條約》,決定成立共同市場及原子能共同體。
後來,根據《1965年布魯塞爾條約》(Merger Treaty)在1967年與歐洲煤鋼共同體及歐洲經濟共同體統一到歐洲共同體架構內。如今,歐洲原子能共同體已經在歐洲聯盟架構內。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成立目的為核子能源聯營及分銷共同市場,並可出售剩餘核子能源至境外國家。
5、歐洲共同體成立(1993年改名歐盟)
1950年5月,法國外長羅貝爾·舒曼建議把法國和西德的煤鋼生產置於一個「超國家」機構領導之下。1951年4月18日,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六國根據「舒曼計劃」在巴黎簽訂《歐洲煤鋼聯營條約》,決定建立煤鋼的共同市場。
1952年7月25日該條約生效。1957年3月25日,六國又在羅馬簽訂了建立歐洲經濟共同體條約和建立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條約(統稱羅馬條約)。條約於1958年1月1日生效。
2009年12月生效的《里斯本條約》廢止了「歐洲共同體」,其地位和職權由歐盟承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