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法國最具代表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什麼
美食+美酒=法國大餐
法國大餐是西餐當中最有地位的菜品,是西方文化的一顆耀眼的明珠。法國人以善於吃並精於吃而聞名,法式大餐至今仍名列世界西餐之首。
2010年11月16日,經由正在肯亞首都內羅畢召開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政府間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法國大餐入選「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名錄」。
❷ 世界上有哪幾座城市是非遺城市
蘇州。蘇州能夠入選世界遺產城市,原因是蘇州不僅有世界文化遺產「蘇州古典園林」:蘇州古典園林一共有九座,分別是拙政園、留園、網師園、環秀山莊、滄浪亭、獅子林、耦園、藝圃和退思園;還擁有人類口述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分別是崑曲、古琴藝術(虞山派)、宋錦、緙絲、蘇州端午習俗、蘇州香山幫傳統建築營造技藝。
都江堰。入選世界遺產城市的原因是這里擁有世界文化遺產「青城山-都江堰」。青城山不僅僅是世界文化遺產,還是國家5A級景區、道教全真龍門派聖地、道教十大洞天之一,中國四大道教名山 (安徽齊雲山、湖北武當山、四川青城山、江西龍虎山) 之一。它位於成都市下屬的都江堰市的西南部,距離成都市區不到70公里,總個景區面積200平方公里。
承德。承德入選世界遺產城市的原因是因為這里擁有世界文化遺產:承德避暑山莊和外八廟。承德避暑山莊是我國著名的旅遊景區,它是國家5A級旅遊景區。承德避暑山莊位於河北省承德市中心的北部,它是清代最高統治者夏天避暑的地方。在沒有空調的古代,夏天時候這個地方非常非常涼爽。承德避暑山莊不僅是避暑的地方,同時也是最高統治者夏天辦公的地方。
麗江。它能夠入選世界遺產城市,是國為這里擁有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雖然麗江時不時傳出一些不好的消息,但誰也否定不了麗江的美。哪怕這里的美,現在完全充滿了商業氣息。麗江古城是國家5A級景區,總面積約7.3平方公里。它地處雲貴高原,堪稱高原來明珠,這里一年四季都適合旅遊,每天都接待無數來自全國的遊客。
澳門。對於澳門能夠入選世界遺產城市,很多人不理解。在很多人看來,澳門就是一個靠著博彩業發展起來的現代化的城市,其實澳門從1553年葡萄人入駐以來,已經有460多年的歷史,完全可以稱得上歷史悠久。澳門有一處世界文化遺產:澳門歷史城區。它以澳門的舊城為中心,通過相鄰的廣場和街道,串聯起來一共20個歷史建築。2005年7月的時候,這個地方入選為世界文化遺產。
平遙。平遙是一座城市嗎?當然是。它能入選世界遺產城市,是因為這里擁有世界文化遺產:平遙古城。這座古城擁有2700多歷史,比我國大多數城市的歷史都要悠久。這座古城始建於周宣王時期,明朝洪武年間擴建。這座古城保存了明清時古建築的特點,是我國漢民族地區現存最為完整的一座古城。1997年的時候,平遙古城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
❸ 法棍將申遺,法國人每年消耗100億根法棍,它是如何做成的
法棍先是用麵粉、水、酵母以及鹽這四種材料進行和面,和面得到的面團經醒發之後送入烤箱,烘烤半個小時左右便可制出法棍。法棍,也就是“法式長棍麵包”,是法國極具代表性的一種食物。法棍這種麵包起源於十九世紀,由於當時有一法令規定麵包師的工作時期不得早於早晨四點,這便導致諸多麵包師來不及製作圓形的早餐麵包。在這種情況下,麵包師們便只能想辦法製作更為簡易的麵包,於是法棍麵包應運而生。相比起圓形麵包,法棍麵包不管是准備工作還是烘焙步驟都要相對省時、省事。
法棍發展至今其知名度日漸提升,與此同時它也形成了一套標准。一般來說,法棍麵包的長度標准為76厘米左右,重量標准則為250克上下。除此之外,法棍麵包還有一個標准就是它的身上還需要斜切出五道裂口。法棍作為法國美食的代表之一,它深入法國人的日常生活,據悉法國人每年消費的法棍數量多達百億根。基於法棍對於法國人的特殊意義,法國目前也已經對法棍進行了非遺申請。至於非遺申請的最終結果,得到2022年年底才能揭曉。
❹ 同樣作為美食大國,為何法餐能入選非遺而中餐不行
中國和法國都是有名的飲食大國,兩個國家的人民對吃都有特別的講究。法國大餐全世界馳名,以至於在早期日本、美國等很多國家的國宴都是法國餐。同樣中國也是飲食大國,飲食文化源遠流長,中餐館遍及全世界,但遺憾的是中餐卻沒有進入聯合國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而法國卻在非遺上留下了自己的名字,這是為什麼呢?
❺ 法國立法保護鄉村感官遺產,為何要制定這么奇怪的規定
大家已經對於一個法律的制定表示身份的疑問,就是法國制定的一個關於鄉村感官這樣一個文化的保護。許多人都對於這樣一個文化的制定表示什麼樣的奇怪,因為對於公雞打鳴,還有教堂鍾聲的這樣一種現象是非常正常的,為什麼要把它列入法律的這樣一種范圍的統籌中。其實是因為有一個夫婦,他們對於一個經常打鳴的公雞告上了法庭。有許多人對於這件事情表示十分的疑惑和不可置信,因為對於一隻公雞來說,打鳴是它們的權利,並且是他們身為公雞的一種特性。
它們不應該被剝奪這樣的權利,顧名思義就是對於我們五官上的一些感受的,這樣的東西有著保護的權利。像是有一些人他們忍受不了牛糞的這樣的味道,但是對於牛糞來說,他是牛的一種排泄物,和我們人類一樣,它需要通過這個排泄物來保證他們自身的安全,如果我們禁止牛去進行這樣一些排泄物,他們對於他們來說也是一個非常殘忍的表現,所以為了體現更加人性化的這樣一個特點,才會制定出這么奇怪的約定。
❻ 法國現任總統馬克龍為什麼會力推法棍進入世界教科文組織無形文化遺產名錄
馬克龍表示,「法棍被全世界喜愛,我們需要保護它的優點和製作技巧,這就是它該被列入聯合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原因。」法國法式麵包店全國聯合會主席安納科特更是形容說,法棍是法國的象徵之一,「重要程度不亞於埃菲爾鐵塔」。埃菲爾鐵塔是1889年巴黎世博會的產物,距今不過120多年的歷史。「法棍」約在19世紀中葉開始風行於法國,而且還是舶來品——據說最初是從奧地利維也納傳來的,卻在「大巴黎」發揚光大。
馬克龍稱「法棍」可以說是法國人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報道稱,科教文組織曾將一些飲食文化或製作方式列入非遺名單,如日本「和食」,比利時啤酒文化,韓國泡菜製作法等。眾所周知,法棍是很多法國人的心頭好——幾乎每天都離不開。安賴卡特稱,七成法國人表示,法棍是他們最喜歡的麵包,「法棍和埃菲爾鐵塔一樣,都是法國的象徵。」因此,很多法國民眾對總統的表態感到欣喜。他們認為,法棍在世界上已經享有很高聲譽,如果能成為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對「法國製造」而言是件好事。一位民眾說:「頭上戴頂貝雷帽,胳膊夾根法棍,這就是法國人的形象。法棍若成為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我們會更加自豪。」
馬克龍力推法棍進入世界教科文組織無形文化遺產,這也是對文化遺產的保護。
❼ 簡述國外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情況
1、日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情況:
日本是世界上第一個提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理念並將其寫入法律條文的國家,拓寬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范圍。課題組認為,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中登錄的日本非物質文化遺產中,
除了耳熟能詳的能樂、人偶凈琉璃文樂、歌舞伎之外,2013年登錄的和食(日本傳統飲食文化)及其相應的保護政策特點鮮明,值得借鑒。
2、義大利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情況:
注重與物質遺產和文化的關聯、義大利非物質文化遺產與第三產業完美結合,推廣非遺的旅遊亮點,是義大利非遺政策帶給中國非遺保護的重要啟示。
義大利擁有數量眾多的世界級遺產,包括風景和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和這些文化遺產的結合就成為一個重要的命題,也是一個亮點。如宣傳製作小提琴技藝的克萊蒙納小提琴博物館,已經成為人們了解克萊蒙納歷史,甚至通過它去了解整個文藝復興歷史和義大利文化的一個重要窗口。
3、英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情況:
加強地方立法;把非遺與現代商業相結合,加強產權保護,注重實用性;通過現代化手段進行保護,加強傳播力度;在資金上給予大力支持,加強國內外民間資金監管力度;培養全民參與意識,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長遠發展等。
(7)法國為什麼要入選非遺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規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並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包括:
1、傳統口頭文學以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
2、傳統美術、(梅花篆字)書法、音樂、舞蹈、戲劇、曲藝和雜技。
3、傳統技藝、醫葯和歷法。
4、傳統禮儀、節慶等民俗。
5、傳統體育和游藝。
6、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新聞網—《國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經驗與啟示(四卷)》
網路—非物質文化遺產
❽ 法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La tapisserie d』Aubusson (2009)歐比松掛毯
La tradition tracé dans la charpente française (2009) 屋架輪廓技術
Le Maloya (2009) 馬洛亞 法屬留尼旺島的傳統歌舞
Géants et dragons processionnels de Belgique et de France (2008)
與比利時共同申請的 巨人和巨龍遊行
❾ 最早立法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國家是哪國
B.日本
法國是最早立法保護物質文化遺產的國家。
最早關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是日本、韓國等國家。日本人在1950年確立的《文化財保護法》中首次提出「無形文化財」的概念,並以法律形式規定了它的范疇。韓國人也較早有了這種觀念。他們早在1962年就頒布了《文化財保護法》,並於1967年把江陵端午祭列為韓國的「重要無形文化財」。由於他們不懈的努力,這種前衛的遺產觀漸漸得到世界各國的認知和認可。終於在1997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制定了《人類口頭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評選法》。進而在6年後通過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公約》。至此,人類將另一半文化遺產擁入了自己的懷抱。
❿ 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名錄前身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宣布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傑作」 (Proclamation des Proclamation des chefs-d'oeuvre patrimoine oral et immatériel de l'humanité)[註:這里所使用的「傑作」一詞通常也被籠統地譯為「代表作」]是《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前身。1997年11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29屆大會通過了建立「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傑作(代表作)」的決議,提出了「傑作(代表作)」這一稱號,並將「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傑作(代表作)」正式定名於聯合國的文件中。2000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開始實施「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傑作(代表作)」計劃。其主要獎勵兩種表現形式:
1. 一種定期發生的文化表現形式,如音樂或戲劇表演,宗教儀式或各類節慶儀式;
2. 一個文化空間,定義為一個集中舉行流行和傳統文化活動的場所,也可定義為一段通常定期舉行特定活動的時間。這一時間和自然空間是因空間中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的存在而存在的。 「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傑作(代表作)」的評選標准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宣布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傑作(代表作)國際評審委員會議事規則》,其評選標准主要有兩條:
第一,遺產具有傑出的文化代表性,對有關群體和文化多樣性具有特殊價值;
第二,遺產當前迫切需要保護,特別是因面臨社會變革等因素缺乏保護而將消失。
在實際評審過程中,對每個申報項目需要參照如下具體的評選標准:
(1)參選作品應具備體現人類的創造天才的優秀作品和特殊價值;
(2)具有特殊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集中體現;
(3) 在歷史學、藝術學、人種學、社會學、語言學及文學方面有特殊價值的民間傳統文化表達;
(4) 符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宣布人類口頭及非物質遺產代表作(傑作)」規則的五項條件。這五項條件包括:
① 表明其深深紮根於相關群體的文化傳統或有關社區文化歷史之中;
② 能夠作為一種手段對民間的文化特性和有關的文化社區起肯定作用,在智力借鑒和交流方面有重要價 值,並促使各民族和各社會集團更加接近,對有關的群體起到文化和社會的現實作用;
③ 能夠提高開發技能,提高技術質量;
④ 對現代的傳統具有唯一見證的價值;
⑤ 由於缺乏搶救和保護手段,或因加速的演變過程、城市化趨勢、或適應新環境文化的影響而面臨消失的危險。 「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傑作(代表作)」的申報
根據《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申報指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將在各成員國申報的基礎上,每兩年宣布一次《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傑作(代表作)》,每次每個成員國可有一個項目入選。入選項目要求是具有突出價值的人類創作天才代表作的非物質遺產,或是從歷史、藝術、人種學、社會學、語言學或文學角度具有突出價值廣為流傳的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如果表現形式或文化空間超越政治邊界,相關成員國可聯手共同提交一個多國申報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鼓勵多國聯合申報,此類項目可以不佔本國的申報名額。截至2005年11月,中國獨立申報成功的項目有崑曲、古琴藝術和新疆維吾爾木卡姆藝術;聯合申報成功的項目是與蒙古國共同申報的蒙古族長調民歌。 「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傑作(代表作)」向《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過渡
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003年通過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國際公約》中規定, 「人類口述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傑作)」計劃行將終止,建立《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同時在《公約》中過渡條款第31條規定:「委員會應把在本公約生效前宣布為『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傑作)'的遺產納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因此《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公約》於2006年4月生效後,各國申報的遺產項目一旦入選,將被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於2001年、2003年、2005年宣布的三批90項「人類口述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傑作)」也自動納入到了《名錄》中。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公約》
第八章 過渡條款
第三十一條:與宣布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傑作)的關系
一、 委員會應把在本公約生效前宣布為「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傑作)」的遺產納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二、 把這些遺產納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絕不是預設按第十六條第二款將確定的今後列入遺產的標准。
三、 在本公約生效後, 將不再宣布其它任何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傑作)。 《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Liste représentative patrimoine culturel immatériel de l'humanité)根據《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第16條設立。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公約》
第四章 在國際一級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
第十六條: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一、 為了擴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影響, 提高對其重要意義的認識和從尊重文化多樣性的角度促進對話, 委員會應該根據有關締約國的提名編輯、更新和公布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二、 委員會擬訂有關編輯、更新和公布此代表作名錄的標准並提交大會批准。 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標准
要求申報締約國在申報文件中說明擬議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遺產符合以下所有標准:
[1] 該遺產屬於《公約》第2條定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2] 將該遺產列入名錄,有助於確保擴大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影響,提高對其重要意義的認識,促進對話,從而體現全世界的文化多樣性,並有助於見證人類的創造力。
[3] 制訂的保護措施對該遺產可起到保護和宣傳作用。
2009年9月30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政府間委員會第4次會議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首都阿布扎比審議並批准了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76個項目(其中包括中國申報的22個項目),這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改變「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規則後的第一年。此前「申遺」每兩年舉行一次,每個國家只能申報一項。從2009年開始申報每年舉行一次,數量也不再受限制。
2011年11月29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政府間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委員會第6屆會議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又評選出19項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至此,全球共有232項代表作被納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其中包括中國遺產29項。
《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Liste patrimoine culturel immatériel nécessitant une sauvegarde urgente)是根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國際公約》第17條設立的。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公約》
第四章 在國際一級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
第十七條: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一、 為了採取適當的保護措施,委員會編輯、更新和公布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並根據有關締約國的要求將此類遺產列入該名錄。
二、 委員會擬訂有關編輯、更新和公布此名錄的標准並提交大會批准。
三、 委員會在極其緊急的情況(其具體標准由大會根據委員會的建議加以批准)下,可與有關締約國協商將有關的遺產列入第一款所提之名錄。 列入《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標准
根據「執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業務指南」(2010年6月修正)的相關規定,要求申報締約國在申報文件中說明擬議列入《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遺產符合以下所有標准:
[1] 該遺產屬於《公約》第2條定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2] 盡管社區、群體,或適當時有關個人和締約國做出了努力,但該遺產的生存能力仍然受到威脅,因此該遺產急需保護;或者,該遺產面臨嚴重威脅,若不立即保護,將難以為繼,因此,該遺產特別急需保護。
[3] 制訂保護措施,使社區、群體,或適當時有關個人能夠繼續演繹和傳承該遺產。
[4] 該遺產已按《公約》第11條和第12條的規定,列入申報締約國境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
[5] 在極為緊急的情況下,經與有關締約國正式協商,根據《公約》第17.3條,將該遺產列入名錄。
2009年10月1日,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首都阿布扎比舉行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政府間委員會會議宣布,將來自8個國家的12項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被正式列入《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這是教科文組織遴選出的首批進入該《名錄》的遺產名單。
此次經過獨立專家組認真篩選後被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12個項目分別來自白俄羅斯、中國、法國、肯亞、拉脫維亞、馬里、蒙古和越南8個國家。教科文組織表示,為確保這些文化遺產的生存能力,有關締約國必須承諾制定專門的保護計劃,並可以獲得專門為此設立的基金的資助。
2011年11月29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政府間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委員會第6屆會議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又評選出11項非物質文化遺產列入《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至此,全球共有27項代表作被納入《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其中包括中國遺產7項。
《最佳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實踐項目名冊》(Registre des meilleures activités de sauvegarde de patrimoine immaterial)即《成功經驗匯編》,系根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國際公約》第18條而設立。 第十八條: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計劃、項目和活動
一、 在締約國提名的基礎上, 委員會根據其制定的、大會批準的標准,兼顧發展中國家的特殊需要,定期遴選並宣傳其認為最能體現本公約原則和目標的國家、分地區或地區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計劃、項目和活動。
二、 為此, 委員會接受、審議和批准締約國提交的關於要求國際援助擬訂此類提名的申請。
三、 委員會按照它確定的方式,配合這些計劃、項目和活動的實施,隨時推廣有關經驗。 最能體現《公約》原則和目標的計劃、項目和活動的遴選標准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鼓勵締約國向委員會申報最能體現《公約》原則和目標的國家、分地 區或地區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計劃、項目和活動,供 其遴選和宣傳。並強調在遴選和宣傳保護計劃、項目和活動時,應特別關注發展中國家的需要和公平的地域分配原則,同時加強南南合作和北南南合作。
委員會應從提案中選出最符合以下標準的計劃、項目和活動:
[1] 該計劃、項目和活動涉及《公約》第2.3條定義的保護措施。
[2] 該計劃、項目和活動促進了地區、分地區和/或國際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協調。
[3] 該計劃、項目和活動體現了《公約》的原則和目標。
[4] 該計劃、項目或活動證明有助於促進對相關非物質文化遺產生存能力的保護。
[5] 在社區、群體,或適當時有關個人的參與下,在其自由事先知情同意下,該計劃、項目或活動正在或已經實施。
[6] 該計劃、項目或活動視情況可成為分地區、地區或國際保護活動的範例。
[7] 如果申報締約國、執行機構和社區、群體,或適當時有關個人的計劃、項目或活動被選中,他們就願意合作傳播最佳做法。
[8] 該計劃、項目或活動的經驗與其效果評估密切相關。
[9] 該計劃、項目或活動主要用於滿足發展中國家的特定需要。
第一批入選項目
2009年11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政府間委員會第4次會議上,政府間委員會審議批准將分別來自兩個國家和一個分區域的3個保護計劃列入「最佳實踐項目名冊」,它們是:
1. 保護玻利維亞、智利和秘魯艾馬拉人社會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拉美)
2. 傳統文化中心——普索爾教育計劃的學校博物館(西班牙)
3. 印度尼西亞北加浪岸的蠟染布博物館——小學、初高中、職業學校和工藝學校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和培訓(印尼)
2011年11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政府間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委員會第6屆會議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召開,委員會又決定將5個項目收錄到《最佳實踐項目名冊》。至此,全球共有8個項目被收錄到《最佳實踐項目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