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法國大革命為什麼稱為「大革命」而不是「革命」
我雖然是理科生,但是初高中都有學過歷史,對世界歷史稍微有那麼一點了解,不足之處還請後來者雅正,以免誤導眾人。
法國大革命之所以被稱為是大革命而不是革命,原因無非以下四點:
首先,這是一場廣泛的徹底的大革命。
我們學過歷史的人都知道,法國大革命的標志是1789年7月14日巴黎人民攻佔巴士底獄,而法國大革命的徹底結束時間是1830年7月。就其時間時間而言,歷時41年,漫長又曲折。就其規模而言,聲勢浩大,如驟風急雨。人民群眾在三次起義中都顯示出了偉大力量,他們積極參加革命,使革命得以徹底進行。
其次,這是一場有著卓著成果的大革命。
我們都知道,法國大革命不僅推翻了法國一千多年的君主專制統治,還在法國初步確立了共和國的政治體制。同時,也深深地震懾了歐洲的君主專制制度。
再次,這是一場影響深遠的大革命。
在經濟上,它為法國的工業革命創造了有利的條件,並且對法國社會的思想觀念等方面也都產生了比較深遠的影響。由於這場大革命的徹底性,更為以後的各國革命樹立了榜樣,它動搖了歐洲其他國家君主專制制度的基礎,因而具有世界意義。
最後,這是一場規模最大的大革命。
同一時期,其他國家和地區的革命激烈的程度與影響程度遠不及法國大革命的激烈程度與影響程度。
綜合以上四點原因,所以我們才說法國大革命是大革命,而不是普普通通的革命。
Ⅱ 法國大革命介紹
法國大革命(1789-1794年),18世紀中期,法國陷入了嚴重的財政危機。1789年5月,王室為緩解財政危機,召開了已被停止168年的三級會議,第三等級的代表決定為法國制定一部成文憲法,限制王權。結果被路易十六驅散,於是,第三等級的代表們在王宮旁邊的網球場宣誓,不為法國制定出一部成文憲法,誓不散去。於是,制憲會議成立了。國王秘密調集軍隊,准備武力驅除制憲會議。被巴黎群眾發覺,7月14日,憤怒的巴黎人民攻下了巴士底獄,法國大革命爆發,國王逃亡凡爾賽,後被群眾押回巴黎,實際上國王已經被軟禁,由吉倫特派組成新的立憲制政府。此時,歐洲各國正密切關注法國事態的發展,隨時准備武力恢復法國的君主專制制度。1793年,法國革命迎來了它最悲壯的一年,1月21日,經過國民公會議員的激烈辯論,路易十六被斬首,歐洲各國結成第一次反法同盟,法國各邊境均受到進攻,內部反革命叛亂不斷,吉倫特派里通外國,杜穆里埃在前線叛變,革命危在旦夕。這時,以羅伯斯比爾為首的雅各賓派建立了專政統治,粉碎了外敵的入侵,平定了內部叛亂,與此同時,拿破崙在土倫之戰中成名,又在義大利戰場上名聲大振。革命的危機似乎已經過去,但 雅各賓派的非常手段越來越不得民心,終於在1794年的熱月政變中被塔列郎推翻,隨後,塔列郎,西埃耶士等人致電遠在埃及的拿破倫,請他回國。於是拿破崙秘密返國,並於1804年稱帝,建立了法蘭西第一帝國,直到1815年,被第七次反法同盟擊敗,波旁王朝的阿圖瓦伯爵,即路易十八,在聯軍的護送下,返回巴黎即位,復辟了在大革命中被推翻的波旁王朝的統治。但是,在民主共和觀念已深入人心的時代里,波旁王朝的反動統治很快在1830年的二月革命中被推翻了。奧爾良公爵菲力普成為國王。這就是法國在1785年到1830年的情況。
(parlement)否定國王抽稅及修改司法程序的通令,逼著國王召開三級會議,已在序幕之前,發出了一個貴族及特權階級不受節制的先聲。此中關系非常重要,因為大革命之發生,並不是某一階級與另一階級發生致命沖突,而是各階層間、各地區間、各種利害錯綜重復。以後革命者倒能看清階級斗爭實為解決問題的一種工具。以後這樣的作法,也見於俄國與中國。
法國之議會與英國之議會(Parliament)不同,它按地區設立,不是立法機關,而像高級法庭,也保持類似中國唐朝「門下省主封駁」的作風。所有法令一定要經過議會「登記」,才能生效,於是各行政機關不能置之不顧。而且承封建制度遺緒,司法獨立,非特別強有力之君主無法左右。1788年巴黎的議會與路易十六的行政機構對立,即釀成政治上的僵局。
此時國家的財政也陷入低潮,原來,18世紀法國的軍事政治力量虛有其表,國家靠借債度日,軍隊也靠德國與瑞士之僱傭軍充實行伍。以前幾次的國際戰爭不是慘敗,即是勝負未分;參加美國的獨立戰爭,也算戰勝國,卻又兜上一筆蝕本生意。同時,財政的困難也不能由內部解決,因為宮廷的開銷不及預算6%,而公債攤付的利息即超過預算之半。
當日法國的人口,據估計約在2300萬至2500萬之間,巴黎即超過60萬,以法國資源之富,如果經濟組織有條理,其國計民生較之鄰國,如英國、荷蘭,不應相形見絀。而且法國的國民經濟已有起步的基礎。重商政策自17世紀以來,經過名臣黎希流(Richelieu)、柯貝特(Colbert)銳意提倡,法國的造船、海外貿易、紡織、玻璃工業和奢侈品的製造,都有長足的進展,股份公司的組織也和其他先進國家大致同時,巴黎的證券交易所經手投機生意,則一直做到大革命的高潮,1793年的「恐怖時期」被停封為止。可是在法制上,這些新經濟因素未能結合成一個自行調節的結構(在我們的眼光內亦即是資本主義尚未成熟),而只能奉承於官僚組織的呼吸之間。後者可以將各種經營特權公開販賣。現在看來,「貪污」二字已不能形容這情形。主要原因是工商業不能與農業歸並為一元,其財富基層脆弱,利益只澤潤於一部分人口,與德國落後的情形(詳第六章)相比,過猶不及。
1789年所召集之三級會議,說明法國實有三種體制。其原則有似中國漢初吳楚之亂以前的封建與郡縣並行,復雜則遠過之。第一級(First Estate)為僧侶,天主教方丈及一般僧尼,為數不逾10萬。他們有其本身的行政系統、宗教法庭,又向信民普遍收取什一捐,尚有寺院所有的地產,很多主教方丈實際上是各村莊的領主。僧侶既視察全部信民的養生送死,也管轄到他們的婚姻與遺傳,兼及教育與慈善事業。第一級不向國王付稅,但是傳統上經過磋商自願地向國庫捐助,有時擔付國債利息之一部分,唯無成例數目。
第二級為貴族。總數也不過40萬人。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原來的武士階級,有些追溯到中世紀前的德國血統,有些則是後來加封。另一種是各級法庭的法官、地方經理的首長,大體出資捐官購買。18世紀末年法國的貴族極為混淆,有些極富,有些極貧。一般爵位由長子繼襲,可是也有新貴族頭銜,只及於受者本身。海陸軍軍官由貴族領先,有時身份即包括特權。過去的觀念凡貴族即為庄園的領主,這種情形已不存在。因為法國土地可以自由買賣,有時候整個庄園落入平民買主手中。可是封建體制沒有全部取消,有些貴族仍為領主,仍開設庄園法庭。據估計大革命前夕,法國約1/5的士地仍在貴族手中。他們除了向農民收集封建常例之外,尚且堅持其水利權、礦產權與種樹權和狩獵權等。
貴族無集體組織的機構,向他們抽直接稅極為困難。一方面這也由於法國地方政府的組織。歷史的發展使法國領土的中央區域早期就屬國王,中央政府派駐的行政官一般不受限制。可是邊疆的各單位,在歸隸時與國王定有契約,內中也各有世襲性質的地方首長和代議性質的地方機構從中主持,稅收還待磋商。而且庄園制度的繼續存在,更是調查統計難以精密的原因。歐洲封建的成規,從不說明何種產業為何人所有,而只有多數人在同一的土地上此來彼往的享有特權,種地也只好按成規,如此更妨礙農業的增進。此外還有整個一市一鎮享有不同的特權。
第三級為平民,據稱佔全國人口94%,其中大多數為農民。法國穡夫制早已廢除,除了東北角少數地區之外,穡夫已不存在。一般農民可以自由購置產業。自耕農與佃農的比例各地千差萬別。一般的困難為耕地分割過小,農業技術無法增進。過去幾十年來人口大量增加,大多數農民感到生活壓迫。每值天災流行,即有食物匱乏之虞,也影響到市民生活。又據研究,大革命前夕與18世紀初期比較,地租增加98%,物價增加65%,工資只增加22%。所以一般小民的生活只有每況愈下。1788年收成欠佳,入冬嚴寒,河水冰凍,食糧既短缺又無法輸送。翌年,城市裡市民失業多至半數,為助長革命聲勢的主因。夏間巴黎的騷動引起各種謠傳,驚擾進入鄉村,而遍及全國。
城市裡的資產階級是革命之領導人。他們爭取本身權利,事誠有之,痛恨貴族享有特權,亦是當然。但是單純的階級利益之沖突,並不是使他們忘身捨命發動政潮的主要動機。因為他們事業成功,也可以與貴族通婚,也可以買爵捐官。只是他們在舊體制之下,感到精神上的苦悶。啟蒙運動以來,種種天賦人權、國民公約的觀念透入人心。思想和知識與社會環境及生活習慣發生距離,是現代社會里驅使中產階級參加革命最有力之條件,法蘭西此時已具備此背景。以後銀行家和富商出資捐助市民暴動,律師以辯才參與組織,賽亞司(Sieyes)以教團成員參加革命,米哈波(Mirabeau)以貴族降為平民代表,丹東與羅伯斯比爾和大多數革命家一樣以律師出身。馬拉由醫生改作新聞記者。以上都不易以他們本身階級利害,解釋他們的心境與行動。同時資產階級(bollfg60isi)是一個極為廣泛而不著邊際的稱呼,上自至富的巨商,近乎特權階級,下至小本經營的工匠,都可稱為資產階級或市民階級,大革命固然使資產階級抬頭,也使不少資產階級成員被清算。
現在讓我們再追敘路易十六召開三級會議時的情形:這種會議自1614年以來,未曾開過。因為過去他的祖先路易十四和路易十五,一共在位131年,他們注重人身政治,缺乏一個健全的組織系統。此時國王召集三級議會的目的,無非籌劃稅收方案,解決財政問題。可是下層階級已被重重剝削,既擔任封建常例,也付直接稅(taille)之全部,更提供勞役(corvee),又要負擔鹽稅(gabelle)之絕大部分,早已喘息不定,無法向他們增稅。而新負擔也不便直接的配予其他二級。過去公私財政事宜的疊床架屋,久未改組,何處可增稅、何處應加租,也無從獲悉,所以稅收與租金的收集多來承包制。只有職業上的收集人熟悉地方和個別間的情形,才能執行任務,而且從中牟利。如果其情形仍能用數目字管理,則早已用不著勞駕他們了。同時這時候還有很多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問題,例如以後風潮加緊,貴族出奔國外,下層階級里有很多人因之失業。提高糧食的價格,應當對農民有利,可是中西部種葡萄釀酒的農夫叫苦連天。改進農業生產,首重圈地,才能將可耕地一起投入耕種,但是首先反對即是農民;他們失去了在公地采樵和牧放牲口的權利,立即無以為生。諸如此類的問題,無從規劃,找出對策。
所以從各種非人身的因素看來,法國已經無法和平磋商,公平改組。只有將一切投入一個大熔爐之內,聽候歷史之安排,只是這情形當時沒有人看穿。
當三級會議在1789年召集的時候,各級與地方的單位,依前例條列他們向國王請願的要求,稱為。ahi6y,我們不妨徑呼之為「陳情表」。當中第二級的要求,有一段要國王固定貴族的地位。各人的勛級要仔細勘明,讓他們如僧侶一般自成一財團與系統,今後朝廷不得再以賣官鬻爵的辦法混淆名位,國王的近臣務必由貴族中遴選,他們的子弟則由王室負責教育。今日我們看來不免驚訝,此類要求可謂不識時務。大革命志在清算貴族,以後步伐一經展開,尚有不少貴族未經審問,即送上斷頭台。那麼當初何以如此跋扈囂張,在應當要求諒解的時候不虛心求願,反而大吹大擂,要求增強他們的特權?
這種舉動也可以引用非人身關系的情形解釋:
提出陳情表,也是合法程序。三級會議原來是國王與臣民的一段對話。國王固然要各級代表協同決策抽稅,後者趁此機會將下情上達。既有權力則有義務,既有義務則有權力,以上都符合於封建體制。只是會議既分三級,召集會議即已伏下了一個階級斗爭之陰影。
各級代表由各地方單位選出,其程序不同,一般都經過初選與復選三四次。所以各代表只能算是被各地方單位授權參加,而不是以個人的見解,參加國事的磋商。經過如此的安排,各地方單位的選舉人也覺得他們已成為一種民意上的機構,除非他們階層里和地方上的陳情表獲得答復,他們責無旁貸。於是以巴黎為首,此地既為國都,又有沙龍為時尚人士討論政治之處,產生了不少期刊和小冊子煽動革命情緒。此後,巴黎的407個「選舉人」,在選出三級大會的代表之後,經常集會,巴黎公社及國民軍(National Guard)由此選舉人的會議而產生。這些機構與組織,和巴黎政客經常聚會的俱樂部,成為策動革命的基本力量,以後他們既維持秩序,也策動暴民。其他各地區的情形也大同小異,1789年巴黎的騷動一開始,舊體制派往各處的省長(intendants)逃避一空,政府的組織已經瓦解,各市鎮大致仿效巴黎的辦法,除了傳達國民大會(National Assembly,詳下)的法案外,已不接受國王所轄行政系統指揮。
所以舊體制力量脆弱,是局勢脫離掌握之一大主因。這種情形,也使法國大革命和俄國十月革命接近,而不能與德國的統一運動相比。1789年7月14日,巴黎群眾首先沖入傷病軍人大廈,取得滑膛槍32000支,隨後進攻巴士底監獄,其目的在於取得兵器與火葯,解除這要塞對巴黎市民的威脅,並非所謂解放囚人。消息傳到各處,很多市鎮與鄉村群起響應,農民進攻貴族的堡壘。
為簡便起見,大革命可以分作兩個階段敘述:前期自1789年5月三級會議開幕到1792年8月,歷時3年多,其目的在制定君主立憲。1792年8月,路易失去所有職權,革命由溫和走向極端,終至恐怖時期(reign of terror,簡稱恐怖Terror),後因「熱月反動」(Thermidorian Reaction)才得結束,時為1794年7月,後期也歷時近兩年。此後迄拿破崙於1799年11月兵變奪取政權為止,其間5年多,只算是收束整頓的時期。
三級會議召開時,第三級代表約600人,第一二兩級各約300人。起先國王和議會堅持按照1614年的成例,三級分開討論表決,如果某一議案獲得兩級的同意即算通過。顯然的,這樣無法對國家體製作任何更革,即想改變方針與政策也必困難重重。所以第三級的代表主張所有代表一堂磋商,集體表決,在這主張之下,三級會議變成了「國民大會」(National Assembly,這組織後來自稱「憲法制定會議」[Constituent Assembly],由憲法制定會議參加產生的代議政治機構稱為「立法會議」[Legisla- tive Assembly),於1791年集會。以上都與革命後期的「國民會議」[National Convention]不同)。因為國王封鎖議會的場所,這些代表聚集於凡爾賽宮室內網球場,也鼓動一部分代表下級僧侶和前進派的貴族參與,又怕國王以武力壓制,與會的人簽名誓約之上,內稱除非達到目的,決不分散。其中提到國民大會之召開,其目的在「草擬憲法,給國家以新生,並且釐定君主制之正確原則」。
這樣展開革命的程序。路易十六看到局勢已無法掌握,就指令第一級和第二級的代表一體參與。他的讓步並非出於開明主見,而是於內外的威脅,而巴黎既感到糧食恐慌,又不知道國王意向所在。他集中軍隊於巴黎內外以防止暴民蠢動,保護國民大會的安全。但是所謂暴民既經組織,實際已是革命的群眾力量,和國民大會里一部分代表之護身符。
三級會議於5月5日集會討論,6月20日有網球場誓辭,6月25日巴黎公社組織就緒,7月14日巴士底監獄被攻陷,7月17日路易十六前往巴黎巡視,希望撫慰眾情,10月5日仍有巴黎街頭婦女6000多人冒雨手執標槍,又挽兩門炮,跋涉12英里,到凡爾賽宮向國民大會和國王請願,提出「要麵包」的要求。由於她們後面還有國民軍兩萬人的支持,國王與王後被迫由凡爾賽遷往巴黎的特拉里茲官(Tuileries)。兩周之後,國民大會在巴黎開會,從此彼此都在巴黎群眾陰影之下,巴黎公社所指揮之群眾或暴民,對以後國事的進展有了左右全局的力量。
時至今日,這些事跡還找不到確切的解釋。即如巴黎的暴動與婦女的示威,顯然有人策劃主持。他們是誰?當初目的何在?雖說歷史家各有猜測,最可能從中獲利的乃是奧爾良公爵(cde Orleans),當今國王的遠房叔父,他自己想做立憲君主,也可能是賽亞司和米哈波預聞其事,甚至有人懷疑,在美國獨立戰爭時成名,今被公推為國民軍司令的拉法葉(LaFayette)。還有幾個辦報紙的主筆,也被指責唆使主動,卻沒有人提出可靠的證據。總之從人身方面的觀察,很難寫出此中確定的歷史。
並且1789年收成良好,糧食問題也一度解決,緊張的空氣業已和緩。那麼何以以後翻天覆地的情事尚待展開,而且內戰與斷頭台上之不斷流血,仍在3年以後產生?
國民大會決議接收寺院的地產,廢除什一捐,將各種封建義務解除,人身的義務亦無條件廢止,土地的義務則以代價贖取。又通過了「人權及公民權利宣言」,其第一款即宣揚「凡人自出生及至今統享有自由及平等的權力,僅在共同的功利之條件下產生社會上的差別」。此外又列舉這些權利為「自由、財產權及抵抗壓迫的權利」。公民一體在法律之前平等。新法律尚待公布,新憲法則將公民分為「現役公民」及「非現役公民」二種,前者有最低限度的賦稅,享有選舉權。1791年召開的立法會議,即依這樣的程序產生,其組織為一院制,所以沒有貴族平民的區別,僧侶更不在話下。國王對立法會議通過的法案保持有限度的否決權(立法會議兩年一屆,國王對同一法案可以在兩屆否決,所以否決有效期間共為4年)。應付當前的財政問題,則決議發行一種紙幣,稱為「交付券」(assignats),以沒收寺院之地產作擔保。
看來這些條款所包括的改革極為廣泛,其步驟則和緩而帶妥協性,為什麼如此的方案不能化干戈為玉帛?其中必有蹊蹺。
廢除封建特權,並非在國民大會里經過詳細審查與考慮而通過,而是少數預謀的人決定在傍晚5時開會(1789年8月4日),會議延長到清晨兩點而獲得表決,其辯論的程序也預有布置。像這樣一種重要的改革,務須有關的人大部分承認這是眾望所歸,積極進行,才能希望克服技術上的困難。可是事實上立法時,就希望其行動有如「魔術」,所以宣傳的成分多,實際的功效少。這時候,法國殘余的封建因素並非整體的可以耳聞目見,而是在農村中滲入各種經濟生活之中,如「聲望」即附帶著特權;在很多情形之下,人身義務與土地義務不可區分;不少封建特權出於霸佔,又有一些出於契約。即讓農民付20年及25年的代價贖清,技術上也困難重重,況且有些土地又經受領人佃讓與人,更不知何人可以佔得便宜,領主則借口除非收有贖金,特權仍保持如舊,並且東西南北,各地情形不一。所以國民大會一紙法案,只產生了千般萬樣的糾紛。有些農民爭取法案給他們的利益,一直糾纏到1793年,其情節即是一種「道地的內戰」。
沒收寺院地產、廢除什一捐好像輕而易舉,可是後來牽涉更廣。各主教方丈既失去了他們手下的收入,國會就決定對他們發薪水,所以全部宗教人員成了政府雇員。又因為此時整理全國的行政區域(參照上節法國行省有中央及邊區的分別),全國領土各按境內山河劃為大致面積相等之行政區(depart-ments),於是舊的主教區裁撤,新的主教區與行政區重疊。在政教合一的方針之下,國民會議於1791年通過「宗教人員民事組織法案」(Civil Constitution of the Clergy),規定主教由選民推舉,不再由教皇認可,並且所有僧侶要宣誓盡忠於國家。一位現代作家認為這一舉「中斷了全國的團結,內戰於是開始」。
一般非信徒甚難掌握此中奧妙。羅馬教會由基督授命於保羅而產生,主教千百年來衣缽相傳有天神降命於人的意義。很多宗教人員已經覺得裁減主教人數、更改他們轄區之不當。因為在神學的立場上講,這些措施已經污褻了他們的神聖使命之根源。至於向人間政府宣誓,等於將所有的主教方丈改業為政治指導員。一部分僧侶比較達觀,覺得為主服務和民事管理可以視作兩途,但是贊成宣誓的少。160個主教之中,只有7人宣誓。後來教皇斥責「組織法案」,更加深了法國內部的分裂。愛國人士
Ⅲ 如何解釋法國大革命
Acemoglu、Cantoni、Johnson 和Robinson研究了法國大革命對德國的影響。1792年後,法國軍隊佔領了歐洲許多領土,並將一些新的制度帶到這些地方,這些制度包括強加的拿破崙法典、廢除行會和殘余的封建勢力,引入公平的觀念以及取消貴族特權等。法國對德國的侵略作為一個很好的自然實驗,有助於考察精心「設計」的,強加的制度變革如何影響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發展。法國入侵並直接控制了德國西部和西北部,但南部和東部地區仍在其控制之外。處理組和對照組由此形成,並成為本文此後分析的基準。法國大革命前,歐洲國家的權利主要被農村的土地貴族和城市的商業寡頭所把持。貴族和牧師在農村創造了極不平等的政治和經濟制度,藉此維持了限制勞動力自有流動的農奴制;城市寡頭通過行會的力量排斥新技術的運用,阻礙了工業化的進程。拿破崙執政後,法國的沖擊迅速擴展到整個歐洲,大量的城市和地區被重組進這個新的龐大的王國。Rhineland(德國萊茵河西部地區)被置於法國的控制之下後,經歷了一些列重要的制度變遷。1794年建立了商業法庭,為後來的商業和工業革命奠定了法制基礎。1795-1798年,封建制度和行會被廢除,一個自由的勞動力市場得以建立。最重要的當然是拿破崙法典的推行,它使這樣一個封閉的地區重新為新的商業機會打開了大門。但是當拿破崙政權在1815年最終倒台後,過去強制推行的制度在不同的地區經歷了不同的命運。在Rhineland,法國的制度被當地新的精英階層繼承下來,但在另外一些區域,舊勢力完成復辟,改革被廢止。
Ⅳ 如何理解法國大革命
法國大革命(法文:La Révolution française,英文:The French Revolution)法國特定歷史時期,是1789年在法國爆發的革命,統治法國多個世紀的君主制在三年內土崩瓦解。法國在這段時期經歷著一個史詩式的轉變:過往的貴族和宗教特權不斷受到自由主義政治組織及上街抗議的民眾的沖擊,舊的觀念逐漸被全新的天賦人權、三權分立等的民主思想所取代。對法國大革命結束的時間,世界史學界看法眾多,難成共識。在中國,以熱月政變作為大革命結束標志比較普遍。1794年7月27日,熱月政變推翻了雅各賓派的統治,宣告了法國大革命中市民革命的結束。1830年7月巴黎人民發動七月革命,建立了以路易·菲利浦為首的七月王朝,至此法國大革命才徹底結束。在政變中建立了以熱月黨人為代表的政權。法國歷史進入維護大革命成果時期。
Ⅳ 法國大革命為什麼大
它摧毀了法國的封建專制制度,震撼了整個歐洲大陸的封建秩序,建立起資產階級的政治統治,促進了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傳播了資本主義自由民主的進步思想。
Ⅵ 你怎樣理解法國大革命之 大
法國大革命是一次廣泛而深刻的政治革命和社會革命,它摧毀了法國的封建專制制度,動搖了歐洲大陸的封建階級統治,建立起資產階級的政治統治,促進了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傳播了資本主義自由民主的進步思想。它是一次歐洲范圍的革命,推動了歐洲的反封建斗爭,並為歐洲的民主制度奠定了基礎。期間所頒布的《人權宣言》和《拿破崙法典》在世界歷史上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Ⅶ 怎樣理解法國大革命的歷史意義
其一,就其規模而言,如暴風驟雨,迅猛異常;
其二,人民群眾在三次起義中都顯示了偉大力量,每當在革命的轉折關頭,都推動革命向前發展;
其三,大革命結束了法國一千多年的封建統治,它「是真正把斗爭進行到底,直至交戰的一方即貴族被消滅而另一方即資產階級完全勝利的首次起義」;
其四,這場大革命還震撼了歐洲的封建制度,給它們以沉重的打擊。這場大革命的徹底性更為以後的各國革命樹立了榜樣,因而具有世界意義。
Ⅷ 如果拋棄階級斗爭的歷史觀,我們該怎樣解讀法國大革命
關於法國大革命的起源,傳統馬克思主義史學家認為是一場階級斗爭引發的社會革命。由於舊的封建制度阻礙了新興的資本主義經濟模式的發展,從而導致新興資產階級的反抗和革命。
但是最近的研究表明,在經濟上確實存在新興的資本主義,但是新出現的所謂資產階級的社會地位和形象(暴發戶)並沒有正面到可以領導一場社會革命;也確實出現了貴族和資產階級的融合,新興的富裕中產有機會靠買官進入精英階層,但是這個融合並不完全,並且在18世紀上半期被傳統貴族打斷了。馬派和修派的觀點都都走了極端。
有這種可能,傳統修正派可能忽視了貴族自身的結構問題:從地域上講,有巴黎貴族和外省貴族之分,大多數巴黎貴族得利於新的經濟投資模式,而外省的貴族沒有;所以當國王廢除對貴族的免稅制度時,外省貴族受到的經濟影響更大。再次,從類型上講有穿袍貴族和配劍貴族之分,穿袍貴族是買來的爵位,獲得貴族身份時間較短,不超過200年,采邑很少,基本集中在巴黎;而配劍貴族屬於開國貴族,靠軍功得爵,血統更加高貴,采邑在外省;但較低的穿袍貴族緊跟國王獲得了切實的利益,而配劍貴族則在朝廷中受到了排擠。
在Estate General關於投票原則糾紛的關鍵時刻,配劍貴族出於對穿袍貴族的憤恨和違反歐洲封建傳統的法國絕對君主制的反感,佔到了第三階層的這一邊,並在陳情書中表達了要求建立君主立憲制的要求。正是有了配劍貴族的支持,法國大革命才成為可能。這是一場政治斗爭引發的社會革命,但引發政治斗爭的社會矛盾是不可調和的,但這個矛盾不是階級斗爭,而是統治階級內部的斗爭。
Ⅸ 名詞解釋法國大革命
法國大革命(French Revolution)是指18世紀末爆發於法國的各階層廣泛參與的革命,以巴黎市民攻佔巴士底監獄為標志,1789年7月14日巴士底獄被攻陷,法國大革命爆發,持續時間長,革命進程激烈,法國大革命推翻了法國的君主專制政體,並為以後的革命掃清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