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法國啟蒙運動五位代表作家
1、盧梭
讓-雅克·盧梭(法語:Jean-JacquesRousseau),1712年6月28日出生於瑞士日內瓦,法國偉大的啟蒙思想家、哲學家、教育家、文學家,是18世紀法國大革命的思想先驅。
傑出的民主政論家和浪漫主義文學流派的開創者,啟蒙運動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1778年7月2日在巴黎東北面的阿蒙農維拉(Ermenonville)去世。
著有《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愛彌兒》、《懺悔錄》、《新愛洛漪絲》、《植物學通信》等多部作品。代表作品有《社會契約論》、《論科學與藝術》。
2、伏爾泰
伏爾泰(法文:Voltaire,生於公歷紀元1694年11月21日—逝於公歷紀元1778年5月30日,享年83歲),本名弗朗索瓦-馬利·阿魯埃(法文:François-Marie Arouet)。
伏爾泰是他的筆名,法國啟蒙思想家、文學家、哲學家、著名學者、作家。伏爾泰是十八世紀法國資產階級啟蒙運動的泰斗。
被譽為「法蘭西思想之王」、「法蘭西最優秀的詩人」、「歐洲的良心」。主張開明的君主政治,強調自由和平等。代表作《哲學通信》《形而上學論》《路易十四時代》《老實人》等。
3、孟德斯鳩
夏爾·德·塞孔達·孟德斯鳩男爵(Charles de Secondat, Baron de Montesquieu,1689年1月18日-1755年2月10日)是法國啟蒙時期思想家,社會學家。
是西方國家學說和法學理論的奠基人。他的著述雖然不多,但其影響卻相當廣泛,尤其是《論法的精神》這部集大成的著作,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與法律理論發展的基礎。
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歐洲人對東方政治與法律文化的看法。其代表作有《波斯人信札》、《論法的精神》等。
4、狄德羅
德尼·狄德羅(Denis Diderot,1713年10月5日~1784年7月31日),生於郎格里。,法國啟蒙 思想家、唯物主義哲學家、無神論者和作家。誕生在朗格爾市的一個小資產階級家庭。
父親是個技藝高超的制刀匠。他先後在朗格爾和巴黎的耶穌會學校讀書。父親原希望他能成為一名好律師,而他卻熱衷於數學、語育、文藝和哲學。父親認為他「不務正業」。
一氣之下,便斷絕了對他的接濟。這位來自外省的年輕人只得在巴黎以教書和翻譯的微薄收入謀生。艱苦的生活鍛揀了他的意志,他博覽群書,勤奮好學,專心致志研究自然科學。
5、康德
伊曼努爾·康德(德文:Immanuel Kant,1724年4月22日—1804年2月12日,享年80歲),出生和逝世於德國柯尼斯堡,德國人,作家、哲學家,德國古典哲學創始人。
其學說深深影響近代西方哲學,並開啟了德國古典哲學和康德主義等諸多流派。在哥尼斯堡大學畢業。1755年起在母校任教,這一時期是他思想上的「前批判期」。
他埋頭於自然科學研究,講授多門學科,同時發表了許多關於自然科學的著作。1770年被聘為教授,他的思想轉入「後批判期」。
從1781年開始。他完成了《純粹理性批判》、《實踐理性批判》和《判斷力批判》3部著作。這標志他的批判哲學體系的誕生,並帶來了一場哲學上的革命。
1793年他因一些觀點,被告蔑視基督教教義,遇到一些麻煩。但他仍不斷探索和寫作,直到1804年2月12日病逝。康德是啟蒙運動時期最後一位主要哲學家,是德國思想界的代表人物。
他調和了勒內·笛卡兒的理性主義與弗朗西斯·培根的經驗主義,被認為是繼蘇格拉底、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後,西方最具影響力的思想家之一。
㈡ 列舉18世紀法國著名的啟蒙思想家三人,並指出他們的思想觀點。
法國
狄德羅:18世紀法國唯物主義者,網路全書派的主要代表。深受英國經驗主義者的思想影響,相信科學技術力量,為此編輯了集自然科學、機械工藝與人文科學三方面知識的《網路全書》。他的唯物主義帶有一定程度的辯證法思想因素,包含轉化的觀念。他站在當時法國的第三等級立場上,持國家起源於契約的觀點,以為君主的權力來自人民協議,君主如果不顧人民的利益獨斷專行,就喪失了掌握政權的理由。他認為個人在政治上應當是自由的,在產品分配上應當是平等的,符合人性要求的就是自然權利。
盧梭:
法國偉大的啟蒙思想家、哲學家、教育家、文學家,是18世紀法國大革命的思想先驅,啟蒙運動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在哲學上,盧梭主張感覺是認識的來源,堅持「自然神論」的觀點;強調人性本善,信仰高於理性。在社會觀上,盧梭堅持社會契約論,主張建立資產階級的「理性王國」;主張自由平等,反對大私有制及其壓迫;提出「天賦人權說」,反對專制、暴政。
孟德斯鳩:法國偉大的啟蒙思想家、法學家。他強烈抨擊封建專制制度的弊端,是啟蒙運動中的代表人物。其代表作《論法的精神》中,提出了立法權、司法權、行政權三權分立的原則。孟德斯鳩認為立法權應該由人民集體享有,司法獨立,君主則只享有行政權。三者之間以權力的「制約和平衡」為思想核心,互相獨立、互相監督。三權分立學說就反對封建專制制度而言,具有重大的進步意義。
英國17世紀物理學
牛頓:萬有引力定律和三大運動定律。
英國18世紀動力學
牛頓:他是動力學的奠基人
英國19世紀生物學
達爾文:進化論的奠基人
ok了,望採納
㈢ 盧梭的主要作品有那些
法國教育家盧梭(1712-1778)是自然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主要著作有:《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1755)、《社會契約論》(1762)、《愛彌兒》(1762)等。
(一)教育要順應自然
盧梭認為,自然教育的核心是教育必須遵循自然,順應人的自然本性。他在《愛彌兒》開卷即寫道,"出自造物主的東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裡,就全變壞了。""如果你想永遠按照正確的方向前進,你就要始終遵循大自然的指引。"因此,盧梭反對那種不顧兒童的特點,干涉並限制兒童自由發展,違背兒童天性的傳統的古典教育,提出了教育要順應自然的思想。
在盧梭看來,人所受的教育,來源不外3種,或"受之於自然",或"受之於人",或"受之於事物"。他說, "我們的才能和器官的內在發展,是自然的教育;別人教我們如何利用這種發展,是人的教育;我們對影響我們的事物獲得良好的經驗,是事物的教育。"這三方面的教育是相互聯系的。如果在一個人身上這3種不同的教育互相沖突的話,他所受的教育就不好;如果這三方面的教育是一致的,都趨於同一目的,他就能受到良好的教育,達到他自己的目標,而且生活得很有意義。盧梭還進一步分析:"在這3種不同的教育中,自然的教育完全是不能由我決定的;事物的教育中人在有些方面能夠由我們決定;只有人的教育才是我們能夠真正地加以控制的。"因此,應該以自然的教育為中心,使事物的教育和人的教育服從於自然的教育,使這三方面教育相配合並趨於自然的目標,才能便兒童享受到良好的教育。
盧梭所說的"自然"是指人的才能和器官,也就是人的天性。因此,"自然教育"就是服從自然的法則,順應兒童天性發展進程,促進兒童身心自然發展的教育。盧梭強調說:"大自然希望兒童在成人以前就要像兒童的樣子"。在他看來,如果以成人的偏見加以干涉,剝奪兒童應有的權利,結果只會打亂自然的次序,破壞自然的法則,從根本上毀壞兒童。
盧梭認為順應自然的教育必然也是自由的教育,因為人最重要的自然權利就是自由。盧梭聲稱:"真正自由的人只想他能夠得到的東西,只做他喜歡做的事情,這就是我的第一基本原理。只要把這個原理應用於兒童,就可源源得出各種教育原理。"因此,他要求要尊重兒童的自由,讓兒童享有充分自由活動的可能和條件,並在教學過程中採取自然的、自由的教學方法以適應兒童的身心發育水平和個別差異。
(二)教育要培養 "自然人"
盧梭認為,自然教育的目的是培養"自然人",即完全自由成長、身心調和發達、能自食其力、"不受傳統束縛、能夠適應社會生活的一代新人。這種"自然人",從小就被訓練盡可能地自食其力,既沒有永遠求助於人的習慣,也沒有向人誇耀的習慣;能夠對事物進行觀察、判斷、獨立的思考和分析;從小就以自然為師獲得許多經驗,而不以人為師;身體和頭腦同時都得到鍛煉,不僅身體健壯,而且頭腦聰明,富有見識。這種"自然人",是生活在社會中的自然人,是能夠盡到社會職責的社會成員,而不是回到原始社會的沒有文化的人,也不是脫離現實的野蠻人。
應該看到,盧梭所憧憬的「自然人"具有以下特徵:第一,不受傳統(等級、階段、職業)的束縛,按本性發展;第二,不依附於他人,能夠自食其力,具有獨立性;第三,具有社會適應性,能夠承當社會責任;第四,體腦發達,身心健康,具有獨立思考能力。
(三)教育要注意人的年齡特性
從教育要"順應自然"的原則和教育要培養"自然人"的目的出發,盧梭強調指出,教育應該要注意兒童的年齡特性。根據年齡階段的分期,盧梭提出,在不同時期所進行的教育是不同的。
1、在嬰兒期,主要是進行體育。這一時期,教育的主要任務是促進兒童身體的健康發育。因為健康的體魄是智慧的基礎,是兒童接受自然的教育的條件。盧梭主張應該讓嬰兒在鄉村環境下自然地生長,注意嬰兒對於食物的自然選擇能力。他反對用襁褓去束縛嬰兒,更反對對嬰兒嬌生慣養,指出要 "鍛煉他們的體格,便他們能夠忍受酷烈的季節、氣候和風雨,能夠忍受飢渴和疲勞"。
2、在兒童期,主要是進行感覺教育。這一時期兒童的身體活動能力和語言能力都發展了,他們的感覺能力也發展了,但還不適宜進行抽象的概念和文字知識方面的教育。應該指導兒童鍛煉及發展各種感覺器官,積累豐富的感覺經驗,為下階段的學習打下基礎。在感覺教育上,盧梭指出首先是發展觸覺,其次是發展視覺,最後是發展聽覺。盧梭提出了感覺的具體方法,並把游戲、繪畫、唱歌等活動看作是感覺教育的最好途徑;此外,還提出應加強兒童的體育鍛煉,以促進感覺能力的發展。
由於兒童的理智還處於睡眠狀態,因此,不要強迫兒童去讀書。盧梭認為,在兒童根本不喜歡讀書的時候,讀書對他們是無用的。寧願讓兒童一個字也不識,也不便他們為了學到一些學問而把其他有用的東西都犧牲了。
在紀律教育方面,盧梭反對體罰,也不贊成口頭說教。他提出,當兒童犯了錯誤和過失後,不必直接去制止或處罰他們,而讓兒童在同自然的接觸中,體會到自己所犯的錯誤和過失帶來的自然後果。這就是教育史上著名的人自然後果法"。
3、在少年期,主要是進行智育和勞動教育。由於兒童已經受到良好的體育和感覺教育,因而己經具備了進行智育和勞動教育的條件。
盧梭認為,智育的任務不在於傳授系統的科學知識,而在於發展兒童獲得知識的能力,激發他們對所學知識的興趣和熱情。兒童不能學習一切東西,只需要學習應該學習的東西。他說: "真正有益於我們幸福的知識,為數是很少的,但是只有這樣的知識才值得一個聰明的人去尋求,從而也才值得一個孩子去尋求,因為我們的目的就是要把他培養成那樣的聰明人。總之,問題不在於他學到的是什麼樣的知識,而在於他所學的知識要有用處。"在智育的方法上,盧梭主張讓兒童通過實地觀察,在大自然中獲得知識;強烈反對讓兒童靠死記硬背去掌握書本知識,甚至提出"以世界為惟一的書本,以事實為惟一的教材"。他還指出,成人對兒童的指導要少,不要教給兒童正確的答案,而應該讓兒童自己去獲得,引導兒童獨立解決問題。
盧梭對勞動和勞動教育也非常重視。他指出,勞動是每個自由人的社會義務,只有靠勞動而生活的人,才是真正自由的人;勞動教育的任務是使兒童通過勞動學會適應各種工具以及相關技術,鍛煉身體,發展人的心靈。盧梭最推崇手工勞動,認為它最自由,最近於自然狀態,最獨立,不受他人束縛。總之,盧梭希望兒童能夠"像農民那樣勞動,像哲學家那樣思想"
4、在青年期,主要是進行道德教育。由於青年人處於激動和熱情的階段,需要用道德准繩的力量加以調節,指導他們處理好人與社會、人與人之間的關系。道德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培養善良的情感、正確的判斷和堅強的意志。盧梭指出,應該通過各種善行練習,即通過道德的實踐來培養兒童堅定的意志。同時,他指出,應把道德教育放在城市中進行。
孟德斯鳩——近代法學的網路全書
簡要評價:他的法的精神論連接了18世紀的理性主義和19世紀的歷史主義,他的政體理論和分權理論是近代憲政的理論基石。
生平概述:18世紀上半葉法國啟蒙思想家,社會學家。資產階級國家學說和法學理論的奠基人,法國資產階級革命的思想先驅之一。1689年1月18日出生於貴族家庭,1755年2月10日卒於巴黎。曾任律師、波爾多議會議長。從1728年起到奧、匈、意、德、荷、英等國作學術旅行,實地考察其社會政治制度和其他情況。1731年回國後專門從事著述。
他是一位網路全書式的學者。在學術上取得了巨大成就,得到了很高的榮譽。曾被選為波爾多科學院院士、法國科學院院士、英國皇家學會會員、柏林皇家科學院院士。主要著作有:《波斯人信札》、《羅馬盛衰原因論》、《論法的精神》。
孟德斯鳩是一個自然神論者。他公開承認上帝是世界的始因,認為上帝是世界的「創造者和保養者」,但又認為世界受自然規律的支配,上帝不能改變自然規律,它的活動同樣要受自然規律的制約。他在自然神論外衣的掩蓋下,揭露和批判了天主教會和僧侶的無恥罪行,指出了宗教世界觀對人類社會的危害,猛烈抨擊了宗教裁判所迫害異教徒的殘暴行為,提出了各種宗教之間應該互相寬容、和睦相處、互不幹擾、互相尊敬的主張。
孟德斯鳩在社會歷史觀方面是一個唯心主義者,認為人類歷史的命運歸根結底要以個別政治活動家(主要是立法者)的意志為轉移。他特別強調地理因素在人類社會發展中的作用,認為地理環境,特別是氣候、土壤和居住地域的大小,對於一個民族的性格、風俗、道德、精神面貌、法律性質和政治制度,有著決定性的影響作用。他這種地理環境決定論雖然是錯誤的,但卻具有反宗教神學的性質,它企圖證明:社會的歷史發展進程不是由上帝的意志決定的,而是由自然界本身的原因決定的。
孟德斯鳩站在新興資產階級的立場上,對封建專制主義進行了無情的揭露和深刻的批判,主張進行社會改革,建立以「開明君主」為首的君主制即君主立憲制,用三權分立的辦法來限制君主的權力,剝奪君主及其政府幹預司法事務的權力,以保障人民的政治自由和生命財產的安全。
孟德斯鳩的社會政治理論尤其是關於分權和法制的學說,對18世紀法國資產階級革命以及其他國家的資產階級革命運動產生過相當巨大而又深刻的影響,對中國資產階級改良派也產生了相當大的影響。
霍布斯
國籍:荷蘭
年代:公元1583年至1645年
派別:自然法學
著作:《論海洋自由》、《戰爭與和平法》
主要思想:以自然法和社會契約論為基礎的國家學說;以自然法推演出國際法關系;主張主權在君。
霍布斯的自然法思想建立在「性惡論」基礎上,而自然法是建立在理性之上的普遍法則,用來禁止人們毀滅自身或放棄保存生命的手段。
在主權方面,霍布斯主張主權在君,並認為主權者的權力也不受法律的限制,且不受他自己制定的法律的限制。與孟德斯鳩等人的分權主張不同,霍布斯認為構成主權的各項權力都是統一不可分的,他反對分權的主張,認為主權如果由幾個機構分掌,就會使國家機能失調。他將國家分為三種政體,即君主政體、貴族政體和民主政體,並認為君主政體最好,因為君主政體能避免內亂。霍布斯主張的是一種極端的專制主義,他將布丹的主權至高無上理論發展到無以復加的程度,以至到了主權者不服從任何權威的地步。霍布斯的著作涉及最多的是刑法,他是從對罪與惡的區別與聯系中得出犯罪的概念的,他把屬於道德范疇的「惡」與屬於法律范疇的罪加以區別。關於犯罪的原因,霍布斯認為一切罪行都是來源於無知、謬誤,來源於仇恨、淫慾和貪婪等激情,虛榮是導致犯罪的主要原因。關於罪行輕重的衡量,他認為應該根據犯罪的原因、犯罪的危害後果及時間、地點和人物的不同,區分各種犯罪程度的輕重,要參考犯罪的原因、後果、時間、地點和人物。他對刑罰下了一個明確的定義:刑罰就是國家的統治者,根據人們對於法律的禁與令的作為與不作為,而對違犯法律的人所施加的一種痛苦,目的在於使他人知道違犯法律必受懲罰而守法。他把刑罰分為神罰和人罰二類。霍布斯是英國新興大資產階級和新貴族的忠實代言人,盡管他有許多反復,但仍不愧為一位資產階級的啟蒙思想家、反封建的鬥士。
洛克
國籍:英國
年代:公元1632-1704
派別:自然法學
著作:《教育漫話》、:《政府論》、《人類理解論》
主要思想:國家權利的唯一合法源泉就是人民。
約翰洛克(Johe-Locke。1632-1704),是17世紀英國著名的政治思想家、教育思想家,經驗論哲學家、古典自然法學派的代表人物。在分權論思想史上起到承上繼下作用。
洛克認為,國家是人民為了保護其天賦的、不可剝奪的自然權利,而以簽訂契約(實際上就是憲法)的方式成立的,其權利的唯一合法源泉就是人民,其職能是保護人民的天賦權利。任何國家的統治者,一旦破壞了和人民的「契約」,損害了人民的天賦權利,人民就享有革命的權利--推翻現有的國家統治者,訂立新的契約,另立新的統治者。
㈣ 在歷史發展過程中,法國啟蒙思想家有哪些代表人物
比如說孟德斯鳩,盧梭,康德,洛克,還有伏爾泰等等; 其中伏爾泰是一個哲學家,也是一個文學家,主要代表作品有《形而上學論》,主張的是比較民主的政治,強調自由和和平。
㈤ 法國著名教育家顧拜旦,他的生平是怎樣的
顧拜旦1863年1月1日生。顧拜旦出身於法國貴族家庭,擁有男爵稱號。他在家排行第4,也是最小的孩子。1471年,他的一位先祖得到了國王路易十一授予的貴族稱號。他的父親夏爾·德·顧拜旦是個頗有名氣的水彩畫家。他的母親瑪麗也是貴族後裔。顧拜旦從他父母處繼承了大筆的遺產。
1892年,他呼籲復興奧林匹克運動。之後於1894年6月成立了奧林匹克委員會,並於1896年在雅典召開了第一屆奧林匹克運動會。1894年6月23日,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正式成立,當時希臘文學家維凱拉斯(Δημήτριος Βικέλας) 擔任國際奧委會主席,而顧拜旦擔任國際奧委會秘書長。任職期間對有關奧運會的舉辦、組織等完成詳盡規劃。1896年到1925年擔任國際奧委會第二任主席。1912年斯德哥爾摩奧運會時,發表了著名詩作《體育頌》,另著有《運動心理學試驗》(1913)和《競技運動教育學》(1919)等。1925年以國際奧委會榮譽主席身份退休。1937年於日內瓦過世,應其本人要求,其遺體葬在國際奧委會總部所在地洛桑,而心臟則埋在奧林匹克運動發源地奧林匹亞。
㈥ 古今中外的教育家,特別是早期教育家.有哪些教育家
孔丘的教育思想
德育論思想:立志有恆;克已內省;改過遷善;身體力行。
教學論思想:勤於學習,廣於見聞;學而時習,溫故知新;學思並重,學以致用;虛心求學奮發不息;啟發思維,舉一反三;因材施教,實際出發。
教師論思想:以身作則,言傳身教;學而不厭,誨人不倦;愛護學生,無私無隱;講究教法,循循善誘。
孟柯的教育思想
德育論思想:尚志養氣;反求諸已;改過遷善;意志鍛煉。
教學論思想:深造自得;啟發思維;循序漸進;專心有恆;因材施教。
韓愈的教育思想
教師論:
1、教師的任務: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
2、教師的標准:凡是具備了「道」與「業」的,就可以做教師。
3、師生關系:弟子不必不如師,師不必賢於弟子。「聖人無常師」、「不恥相師」。
教學論:學業的精進在於勤勉;在博的基礎上求精;把學習與獨創結合起來。
朱熹的教育思想
德育論主張:立志;主敬;存養;省察。
教學論思想
1、朱熹的讀書法:循序漸進;熟讀析思;虛心涵泳;切已體察;著緊用力;居敬持志。
2、教學原則方法:自動和適時的啟發;勇猛奮發和溫故時習;教人有序不可取等;篤行;博學與專精結合。
王守仁的教育思想
「知行合一」的道德教育論
1、知中有行,行中有知,知行原是一個工夫
2、以知為行,知決定行,銷行以為知
為了貫徹他的「知行合一」的道德教育思想,他還提出了一些具體的道德教育方法。
1、靜處體悟 2、事上磨煉 3、省察克治
「順導性情」的童蒙教育論
1、順應性情與鼓舞興趣 2、自求自得與獨立思考 3、循序漸進與因材施教
在教學內容上,王守仁主張給兒童以「歌詩」、「習禮」與「讀書」三方面的教育,陶冶兒童的思想和性情。
蔡元培的教育思想
「五育」並舉的教育方針:
1、軍國民教育 2、實利主義教育 3、公民道德教育 4、世界觀教育 5、美感教育
「尚自然,展個性」的教育思想
陶行知的教育思想
「生活教育」的思想:1、「生活即教育」 2、「社會即學校」3、「教學做合一」
陳鶴琴的教育思想
「活教育」的思想體系
1、「活教育」的目的
陳鶴琴說:「活教育的目的就是在做人,做中國人,做現代中國人。」
要具備健全的身體;要有建設的能力;要有創造的能力;要有合作的態度;要有服務的精神。
2、「活教育」的課程
「大自然,大社會,都是活教材」,他的「活教育」課程大致有五類:兒童健康活動(包括體育、衛生等學科);兒童社會活動(包括史地、公民、常識等學科);兒童自然活動(包括動、植、礦、理化、算術等學科);兒童藝術活動(包括音樂、圖畫、工藝等學科;兒童文學活動 (包括讀、作、寫、說等學科)。
3、「活教育」的方法
「做中教,做中學,做中求進步」。不重視班級授課制,而重視室外活動,著重於生活的體驗。
「活教育」的教學過程分為四個步驟:第一是實驗觀察,第二是閱讀參考,第三是發表創作,第四是批評研討。
蘇格拉底像
蘇格拉底的教育思想
1、課程論:「美德即知識」。
2、蘇格拉底方法
在與學生談話的過程中,並不直截了當地把學生所應知道的知識告訴他,而是通過討論問答甚至辯論來揭露對方認識中的矛盾,逐步引導學生自己最後得出正確答案的方法,被人們稱為是「產婆術」。
亞里士多德 體、德、智、美和諧發展:
首先訓練其身體,必須注意公民的道德教育,閱讀、書寫,乃至繪畫的目的都是為了將來的實際效用,音樂教育是和諧發展的核心。
昆體良 昆體良(約公元35年-100年)是古代羅馬教育史上最著名的教育思想家。著有《雄辯術原理》。
蒙田 蒙田(1533-1592),法國作家和教育思想家,古代希臘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主要著作是《散文集》。
培養判斷力是教學的頭等大事和中心任務,也是全部教學方法的基礎和出發點。
誇美紐斯 捷克教育家誇美紐斯(1592-1670)是泛智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主要著作有:《大教學論》(1632)《世界圖解》(1658)、《母育學校》(1628)等。
洛克 英國教育家洛克(1632-1704)是紳士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主要著作有:《政府論》(1690)、《人類理解論》(1690)、《教育漫話》(1693)等。
盧梭 法國教育家盧梭(1712-1778)是自然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主要著作有:《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1755)、《社會契約論》(1762)、《愛彌兒》(1762)等。
裴斯泰洛齊 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齊(1746-1827)提出了「教育心理學化」,創立了愛的教育理論和要素教育理論,是要素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主要著作有:《林哈德與葛馬德》(1781-1787)、《葛篤德如何教育她的子女》(1801)、《天鵝之歌》(1826)等。
赫爾巴特 赫爾巴特(1776-1841)是德國教育家、哲學家和心理學家,主知主義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主要著作有:《普通教育學》(1806)和《教育學講授綱要》(1835)等。
帕克 美國教育家、「進步教育之父」帕克(1837-1902)是「進步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主要著作有《關於教育學的談話》(1894)等。
德可樂利 德可樂利(1871-1932)是比利時教育家,是科學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主要著作有:《整體化的功能:整體化現象在教學中的作用》(1927)、《比利時德可樂利的新教育法》等。
馬卡連柯 蘇聯教育家馬卡連柯(1888-1939)是集體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主要著作有《教育詩篇》(1925-1935)《塔上旗》(1938)、《父母必讀》(1937)等。
蒙台梭利 義大利教育家蒙台梭利(1870-1952)是「自由教育學派」的代表人物。主要著作有:《蒙台梭利方法》(1909)、《童年的秘密》(1936)、《有吸收力的心理》(1949)等。
杜威 美國教育家杜威(1859-1952)是實用主義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
雅斯貝爾斯 德國存在主義哲學家、心理學家和教育家雅斯貝爾斯(1883-1969)是存在主義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主要著作有:《大學的觀念》(1946)和《什麼是教育》,集中反映了他的存在主義教育思想。
蘇霍姆林斯基蘇聯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1918-1970)是"個性全面和諧發展"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主要教育著作有:《帕夫雷什中學計(1969)、《給教師的一百條建議》(1965-1967)、《把整個心靈獻給孩子》(1969)等。
尼爾 英國教育家尼爾(1883-1973)是「自由教育學派」最激進的代表人物。主要著作有:《薩默希爾一種激進的兒童教育方法》(1960)、《談談薩默希爾學校》(1966)等。
巴班斯基 蘇聯教育家巴斑斯基(1927-1987)是「教學過程最優化」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主要著作有:《教學過程最優化--一般教學論方面》(1977)、《教學教育過程最優化一一方法論原理》(1982)等。
皮亞傑 皮亞傑(1896-1980)是瑞士心理學家、日內瓦學派的創始人。主要著作有:《兒童的言語和思維》(1923)、《兒童智慧的起源》(1936)、《兒童心理學》(1966)、《結構主義》(1968)、《發生認識論導論》(1945-1950)、《教育科學與兒童心理學》(1979)等。
羅傑斯 美國的心理學家和教育家羅傑斯(1902-1987)也是人本主義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主要著作有:《問題兒童的臨床處理》(1939),《人的形成》(1961)等。
阿莫納什維利蘇聯教育家阿莫納什維利是合作教育學思想的代表人物。主要著作有:《孩子們,你們好!》(1983)、《六歲入學》(1984)、《目標始終如一一一孩子們,祝你們一路平安!》(1987)等。
布魯納 布魯納(1915-)是美國心理學家和教育家,結構主義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主要著作有:《教育過程》(1960)、《論認知》(1962)、《教學論探討》(1966)、《教育的適合性》(1971)等。
布盧姆 美國心理學家和教育家布盧姆(1913-)是「掌握學習」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主要著作有:《教育目標分類學:第一分冊,認知領域》(1956)、《掌握學習》(1968)和《人類特性與學校學習》(1976)等。
朗格朗 法國成人教育家朗格朗(1910- )是終身教育的積極倡導者和奠基者,終身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主要著作有:《終身教育引論》(1970)等。
㈦ 法國啟蒙學派代表人物有哪些
孟德斯鳩,伏爾泰,狄德羅,盧梭,康德,霍布斯,洛克
1.孟德斯鳩
主要主張:①三權分立、彼此制衡 ②法律應當體現理性(代表著作如《論法的精神》、《波斯人的信札》等) 孟德斯鳩,(1689—1755),出生於法國波爾多附近的拉伯烈德庄園的貴族世家。法國偉大的啟蒙思想家、法學家。孟德斯鳩不僅是18世紀法國啟蒙時代的著名思想家,也是近代歐洲國家比較早的系統研究古代東方社會與法律文化的學者之一。他的著述雖然不多,但其影響卻相當廣泛,尤其是《論法的精神》這部集大成的著作。三權分立學說是古代希臘、羅馬政治理論的發展,它體現了人民主權原則,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與法律理論發展的基礎,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歐洲人對東方政治與法律文化的看法。他所提出的三權分立學說直到現在仍為一些國家所使用。 而由於意識形態的原因,他在《論法的精神》中論述的自然歷史環境對於人性的影響,對於國家品格的塑造長期以來一直被認為忽略了階級性是國家的根本屬性。然而,正因為如此,他的這一段論述才具有真實的客觀意義。自然環境的影響,地理環境的作用是長期的根本的,是不會因為某人的立場或是利益分割而變化的,顯然這樣一種巨大作用將繼續延續下去。在現代經濟或是歷史研究中,他的這個論證視角仍然具有很大的積極意義。
2.伏爾泰
主要主張:①倡導建立依靠資產階級力量的開明君主制 伏爾泰
②主張天賦人權、自由平等 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④抨擊天主教會,主張信仰自由 (Voltaire,1694-1778):原名弗朗索瓦-馬利·阿魯埃(François-Marie Arouet),法國啟蒙思想家、文學家、哲學家。伏爾泰是十八世紀法國資產階級啟蒙運動的旗手,被譽為「思想之王」、「法蘭西最優秀的詩人」、「歐洲的良心」。他提倡天賦人權,認為人生來就是自由和平等的,一切人都具有追求生存、追求幸福的權利,這種權利是天賦的,不能被剝奪。他主張人一生下來就應當是自由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曾經說過:「我不能同意你說的每一個字,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伏爾泰還尖刻地抨擊了天主教會的黑暗統治,他把教皇比作「兩足禽獸」,把教士稱作「文明惡棍」,說天主教是「一切狡猾的人布置的一個最可恥的騙人羅網」,號召「每個人都按照自己的方式同駭人聽聞的宗教熱狂作斗爭」。但他不反對財產上的不平等。在反對君主專政的同時,他又贊成實行「開明專制」,這反映了他思想上的局限性。主要著作有《哲學通訊》、《路易十四時代》等。
3.狄德羅
狄德羅
18世紀法國唯物主義哲學家,美學家,文學家,教育理論家,網路全書派代表人物,第一部法國《網路全書》主編。 狄德羅在堅持唯物主義哲學觀點的同時,又具有同時代唯物主義者缺乏的辯證法思想,有些學者認為他的唯物主義應該稱為過渡性的唯物主義。 狄德羅站在法國第三等級的立場上,堅持國家起源於社會契約,君主的權力來自人民協議的觀點。他指出,能夠實現人民自由平等的是政體,任何政體都是要改變的,它的生命同動物的生命一樣,必然趨於死亡。封建專制政體終會消逝,由適合人性的政體取而代之。
4.盧梭
主要思想:①天賦人權、人民主權 ②社會契約說(著作有《社會契約論》《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等) ③革命合法性 ④私有制是不平等的根源 盧梭
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讓·雅各·盧梭)(1712——1778)是法國著名啟蒙思想家、哲學家、教育家、文學家,是18世紀法國大革命的思想先驅,啟蒙運動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被稱為人民主權的捍衛者。在法國啟蒙思想家中,盧梭對法國封建社會進行的批判最為嚴厲,最為激烈。盧梭是一位激進的民主主義者,他的思想精華和基本原則是人民主權思想。提出「主權在民」的主張,他認為一切權利屬於人民,權利的表現和運用必須體現人民的意志。政府和官吏是人民委任的,人民有權委任他們,也有權撤換他們,甚至有權舉行起義,消滅奴役壓迫人民的統治者。這就是人民主權思想。盧梭還強調「公共意志」,認為它非常重要,公民應接受它的統治。「公共意志」的具體形式就是法律,遵守法律的行為就是自由的行為。盧梭的思想主張在法國大革命中成為羅伯斯比爾領導的雅各賓派的理論旗幟,對歐美各國的資產階級革命昌盛了深刻影響。
5.康德
康德
主要思想:人是目的。他強調人的重要性,提出人就是人,而不是達到任何目的的工具。 伊曼努爾·康德生於1724年4月22日,1740年入哥尼斯貝格大學。從1746年起任家庭教師4年。1755年完成大學學業,取得編外講師資格,任講師15年。在此期間康德作為教師和著作家,聲望日隆。從1781年開始,9年內出版了一系列涉及廣闊領域的有獨創性的偉大著作,短期內帶來了一場哲學思想上的革命。如《純粹理性批判》(1781)、《實踐理性批判》(1788)、《判斷力批判》(1790)。
6.霍布斯
(1588-1679)早期著名的啟蒙思想家,生於英國維爾特郡的一個鄉村牧師家庭。自幼聰穎好學,15歲進入牛津大學學習。曾在歐洲大陸旅遊過多年,結識許多科學家,並做過培根的秘書,思想深受培根影響。英國資產階級革命時期曾一度移居法國,克倫威爾執政時,返回英國,此後他的思想得到傳播(因此英國資產階級革命是沒有收到霍布斯等啟蒙思想家的思想影響的)。霍布斯代表了英國資產階級革命期間資產階級上層的利益,他既提出了一些最基本的啟蒙思想,又帶有明顯的封建落後意識。他認為,國家不是根據神的意志而是人們通過社會契約創造的;君權也不是神授的,而是人民授予的。他堅持統治者一旦獲得授權,人民就要絕對服從,不可反悔;因此,他並不反對君主專制,甚至認為專制政權有權干涉臣民財產的權力。他認為世界上本沒有神,宗教不過是人類無知和恐懼的產物,但又提出宗教有助於維持社會秩序。代表作《利維坦》。
7.洛克
(1632-1704)洛克的思想形成於英國資產階級革命期間,迎合了當時英國資產階級的需要。他對霍布斯的思想進行了修正,認為人們按契約成立國家的目的是保護私有財產,因此國家不應干涉公民的私有財產。他有一句名言內容是「我的茅屋子,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洛克甚至進一步認為私有財產是人權的基礎,沒有私有財產無人權可談。在政權形式上,他贊成君主立憲制,主張國家的立法權、行政權和處理外交事務的權利應分屬議會和君主。而他的立法行政和外交的分權思想後來為孟德斯鳩所繼承和發展,變成了立法行政司法的現代三權分立模式。
㈧ 盧梭是法國啟蒙思想家,代表作是什麼
作為西方哲學家來說,盧梭的哲學觀點和中國古代老子的「道法自然「哲學思想非常類似;盧梭也認為自然的才是最好的。
讓-雅克·盧梭(1712- 1778),哲學家、作家和作曲家。他的政治哲學影響了整個歐洲的啟蒙運動,以及法國大革命和現代政治教育思想的整體發展。
㈨ 法國著名的歷史人物和事件
1、空餉門
空餉門事件其實和大選也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隨著法國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前總理的菲永空餉門爆發之後,其後有國民陣線吃歐洲議會空餉事件,馬克龍拉斯維加斯涉嫌濫用公款事件,Ferrand空餉事件,國防部長古拉爾濫用公款事件,巴黎市長伊達爾戈空餉事件接連出現。
據報道,菲佣的妻子佩內洛普曾以菲永助理的名義領取83,14萬歐元的薪水,卻從來沒有從事過這項工作。在菲永空餉門發生之前,菲永一直以非常良好的形象在法國大選中處於領先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