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功能對等理論的簡要介紹及其原則
功能對等理論由美國語言學家尤金·A·奈達(Eugene Nida)提出,奈達師從幾位著名的結構主義語言大師,本身也是有重要地位的語言學家,曾任美國語言學會主席。但這位在學術界赫赫有名的人物,偏偏遠離學術重鎮,默默地在美國聖經協會供職半個多世紀。
他一生的主要學術活動都圍繞《聖經》翻譯展開。在《聖經》翻譯的過程中,奈達從實際出發,發展出了一套自己的翻譯理論,最終成為翻譯研究的經典之一。奈達理論的核心概念是「功能對等」。
所謂「功能對等」,就是說翻譯時不求文字表面的死板對應,而要在兩種語言間達成功能上的對等。
原則:
1、努力創造出既符合原文語義又體現原文文化特色的譯作。然而,兩種語言代表著兩種完全不同的文化,文化可能有類似的因素,但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完全展現原文文化內涵的完美的翻譯作品是不可能存在的,譯者只能最大限度地再現源語文化。
2、如果意義和文化不能同時兼顧,譯者只有舍棄形式對等,通過在譯文中改變原文的形式達到再現原文語義和文化的目的。例如,英語諺語「white as snow」翻譯成漢語可以是字面意義上的「白如雪」。
但是,中國南方幾乎全年無雪,在他們的文化背景知識中,沒有「雪」的概念,如何理解雪的內涵? 在譯文中,譯者可以通過改變詞彙的形式來消除文化上的差異。因此,這個諺語在漢語中可以譯作「白如蘑菇」,「白如白鷺毛」。
3、如果形式的改變仍然不足以表達原文的語義和文化,可以採用「重創」這一翻譯技巧來解決文化差異,使源語和目的語達到意義上的對等。「重創」是指將源語的深層結構轉換成目的語的表層結構 ,也就是將源語文章的文化內涵用譯語的詞彙來闡述和說明。
例如:「He thinks by infection , catching an opinion like a cold. 」「人家怎麼想他就怎麼想,就像人家得了傷風,他就染上感冒。」在此句的英文原文中,原文的內涵並不是靠詞彙的表面意義表達出來的,而是隱藏在字里行間里。
(1)法國翻譯理論有哪些擴展閱讀:
尤金·A·奈達從語言學的角度出發,根據翻譯的本質,提出了著名的「動態對等」翻譯理論,即「功能對等」。在這一理論中,他指出,「翻譯是用最恰當、自然和對等的語言從語義到文體再現源語的信息」。
奈達有關翻譯的定義指明,翻譯不僅是詞彙意義上的對等,還包括語義、風格和文體的對等,翻譯傳達的信息既有表層詞彙信息,也有深層的文化信息。「動態對等」中的對等包括四個方面:詞彙對等、 句法對等、篇章對等、文體對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功能對等理論
② 巴氏定律是什麼意思
意義是翻譯的本質,是翻譯的生命所在,不論是成功的筆譯還是口譯都離不開意義的傳達,或者說意義傳達的質量是決定口筆譯的成敗關鍵。本文要談到的兩派意義觀分別是在口譯界享有盛名的釋意理論和被認為是語言學派的代表人物巴爾胡達羅夫的理論。 法國著名翻譯家和翻譯理論家達尼卡·塞萊斯科維奇及其同行和學生在80年代正式創立的釋意派理論又稱交際與釋意理論,其研究對象不再停留在語言層次,而是解剖口譯的意義傳遞現象。釋意派經過對口譯實踐的觀察和研究提出了「理解—脫離原語外殼—表達」這樣的翻譯程序, 強調翻譯是交際行為,譯者的任務是傳達信息,將翻譯作為交際行為而不是交際結果進行研究是釋意理論的一大特點。在他們看來,「語言在沒有同譯者的認知相結合之前只是一種宏觀符號,不具有任何交際意義」 [5](p190)。 七十年代蘇聯巴爾胡達羅夫提出的理論與當時世界上語言學發展的最新成就有密切的關系,它同時兼有語言學派與文藝學派的長處. 巴氏是把符號學理論引入翻譯研究的代表人物。他在《語言與翻譯》一書中給翻譯下的定義是:翻譯是把一種語言的言語產物在保持內容方面也就是意義不變的情況下改變為另外一種語言的言語產物的過程(1985:5)。他還對「保持內容不變」進行了補充說明,他認為保持內容不變只是相對的,在語際轉換、傳達中不可避免的會有損失,不可能與原文完全等值,由於存在各種類型的意義,因而翻譯很有必要確定意義的傳達順序,對應該著重傳達的意義和可以犧牲的意義做出取捨。作者在此書中主要從詞的層次討論了翻譯中語義的傳達及翻譯的轉換法。 此兩派理論雖是分別源自於口譯和筆譯的研究,但在關於意義傳達的看法上卻有著不少相似之處。本文以下擬通過比較、剖析兩者在意義觀上的異同,並舉出具體實例,以闡明巴氏理論關於意義的論述在口譯活動中更具可操作性。 2. 巴氏理論與釋意理論之比較 2.1 巴氏理論的三大語義系統 符號學研究的是形式(符號)和內容(意義)的關系,巴氏根據現代符號學原理概括了三種類型的意義:即所指意義、語用意義和語言內部意義。 所指意義是指符號與所指事物(如實物、性質、過程等)之間的關系[3](p149)。所指意義主要是語義學研究的范圍。巴氏認為在不同的語言系統中詞彙的所指意義完全對應的情況較少,他著重論述了部分對應和不對應的情況。也就是說,所指意義在語際轉換時大多隻能是相近。 語用意義是指符號與使用該符號的人之間的關系,主要是指附在符號上使用者的主觀態度,包括感情色彩、修辭效果、語氣強弱及口吻的庄諧等[3](p149) 。顯然語用意義是語用學的研究對象。巴氏所理解的語用意義遠超出語言符號本身,而要研究實物、環境和言語行為的參與者等言語中的超語言因素。語用意義往往在譯入語中找不到絕對的對應者。 語言內部意義是指同一符號系統符號與符號之間的關系,如詩的節奏,押韻各種修辭手法如諧音、雙關等[3](p150)。 在不同的文章體裁中,三種類型意義所起的主要作用也不同:科技、法律 類的,所指意義尤為突出;而廣告或詩歌較注重語用意義;若詩中大量使用一些修辭手法如押韻、雙關等,那麼語言的內部意義就表現得很強烈。因此巴氏認為應根據文章的體裁設法優先傳達起主要作用的語義系統。同時他也指出在一般的體裁中,所指意義保留得最多,其次是語用意義,再其次是語言內部意義。巴氏並沒有把它作為一條定律來遵守,而是為我們概括了意義系統的主要表現形式。這對譯者有著很重要的啟發,特別是口譯員,因為口譯活動自身的特點(請參看本文第三部分)決定了不可能同時將三種意義或是更多的意義傳達出來。 2.2 釋意論有關意義的闡述 1)釋意理論認為言語的意義在口譯活動中應該是指「話語語篇的整體意義」,而巴氏也同樣認為「原語話語和譯語話語在意義上的等值並不是在各個詞,甚至也不是在各個句子的層次上,而是在整個話語的層次上」[1](p9)。 2)釋意理論認為,口譯所涉及的意義信息可分為兩大類,第一類為「顯性信息」,第二類為「隱性信息」 。「顯性信息」一般是指符號與符號指代對象關系較明顯的,原語在語境中的理解處於最低層次. 「隱性信息」 所包括的內涵意義十分微妙,而且繁多龐雜,它主要包括:a.情感信息;b.詞語的文化信息;c.口譯中所特有的語氣、音調等副語言信息以及其它的語言外信息[2]。很明顯,釋意派所說的顯性信息相當於巴氏的所指意義,而隱性信息則相當於巴氏的語用意義和語言內部意義。 3)鮑剛師承釋意派的主要創始人,1998在《口譯程序中的語義問題》一文中,同樣認為口譯和筆譯一樣,所指意義、內涵意義和語言內部意義這三大語義信息的概念幾乎包含了翻譯活動中所能夠涉及到的所有的語言或語言外的意義信息,並且認為由於受到口譯這種需要即席加工信息量的限制,譯員無法傳譯原語所有詞語的信息,應將主要精力放在原語的顯性信息要點、重點信息和主要的關鍵詞語內涵信息上。鮑剛的觀點與巴氏的理論已經相當接近了,或者說他作為釋意派在中國的代表人物之一已經將巴氏理論與釋意理論有機的結合起來了。巴氏理論的合理性也得到了進一步的印證。 4)釋意派研究員阿爾比提出意義就是一種綜合:「意義單元是諸如風格,內涵,信息等因素共同作用之下的一種綜合」。而根據「所譯文本類型的不同,某些因素所起的作用亦有可能不同,比如說在詩歌中風格與內涵的因素會占上風,而在科技文章中則是信息因素起重要作用」 [4]。阿爾比所說的意義單元中的風格、內涵或信息因素等都可按巴氏的分法歸為不同類型的意義:科技文章中的信息因素即巴氏的所指意義,而詩歌中的風格與內涵的因素又與語用意義吻合。他認為起主要作用的因素會隨著文本類型的變化而不同,其實與巴氏的意義傳達有主次之分是相通的,只是阿爾比沒有具體說明這些因素保留的次序,而巴氏除了強調譯者的主觀選擇應符合文本的意義表現特點外,還指出了意義保留的次序。但可以看出兩人都是以服務於交際目的為前提來確定何種意義該最大限度的保留。 綜上所述,兩派理論的異同點可主要概括為以下兩方面:A. 兩派理論在對於意義的定義及類型的劃分、意義傳達的局限性、意義的整體理解和不同體裁的主要表現意義等方面有著極為相似的觀點。B. 釋意論沒有具體深入探討意義傳達的次序,而巴氏理論則認為,一般來說,所指意義保留得最多,其次是語用意義,再次是語言內部意義,此順序還會受到言語體裁的影響。從這點而言,筆者認為巴氏理論更為優勝,若能將釋意論和巴氏理論的意義觀相結合,對於口譯者來說則更具可操作性。 3. 實例分析 以下將結合國務院中外記者招待會口譯材料的例子來闡釋巴氏理論關於意義傳達的合理性。國務院中外記者招待會的口譯的正式程度介於外交與外事翻譯兩者間,其內容涉及的主題多為嚴肅的政治話題,有較高的政策敏感度,一般說來,這類交際所使用的語言比較正式,其風格介書面語和口語之間,是一種措詞准確平易,語法簡明嚴謹的口頭用語,有別於一般口語。它的口譯要求意義的傳達要准確,措辭恰當得體,語氣色彩與發言者一致,也就是要准確無誤地傳達出話語內容及其蘊涵的政策立場。以下實例都是選自朱總理在中外記者招待會上的發言及其相應的口譯文本。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③ 急!跪求:西方翻譯理論發展的四個階段上代表人物
①古代、中世紀翻譯
安德羅尼柯、西塞羅
早期《聖經》翻譯和哲羅姆、奧古斯丁
中世紀初期翻譯和波伊提烏
中世紀中期翻譯和托萊多「翻譯院」
②文藝復興時期翻譯
德國翻譯和路德
法國翻譯和阿米歐、多雷
英國翻譯和諾思、弗洛里歐、荷蘭德、查普曼
③近代翻譯
法國翻譯和巴特
德國翻譯和施萊爾馬赫、洪堡
英國翻譯和德萊頓、泰特勒
俄國翻譯和普希金、茹科夫斯基、別林斯基
④ 現、當代翻譯
現代西方的翻譯理論主要有四大學派:布拉格派、倫敦派、美國結構派和交際理論派。
詳見:
http://www.oktranslation.com/Cms/Article.aspx?ArticleID=107
④ 西方翻譯理論 是什麼 ,關於裡面的對等概念具體有哪些
中西譯論因其不同的哲學思想、價值觀念和語言文化習慣形成了彼此相異的譯論體系。西方翻譯理論有著嚴格的方法論、精確的理論描述、細膩和定性定量的分析。戰後西方翻譯研究更是欣欣向榮,翻譯流派異彩紛呈,翻譯大家層出不窮,翻譯思想、翻譯方法、研究角度日新月異。譯介和引進當代西方翻譯理論的成果,加強中西譯論的交流與對話,無疑對創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翻譯研究大有裨益。 正如奈達所說,翻譯理論應「兼容並包,利用多種手段來解決翻譯中的種種難題」。積極地了解當代西方翻譯理論的沿革、現狀與發展趨勢,打破翻譯研究的地域、學科、流派的限制,形成跨學科綜合、多元互補的研究格局,汲取一切譯論的研究成果,這無論對初涉譯事的後生或對有相當經驗的譯者應該說都不無裨益。 西方翻譯理論也包括古典譯論、現代譯論、當代譯論,尤其是當代西方翻譯理論更是流派林立,如美國翻譯培訓派:策德內斯:創立培訓班的前提、里查茲:翻譯的理論基礎、龐德:細節翻譯理論、威爾:翻譯的矛盾;翻譯科學派:喬姆斯基:語言的「內在」結構、奈達:翻譯中的生成語法、威爾斯:翻譯的科學、德國翻譯理論的發展趨勢;早期翻譯研究派:俄國形式主義的影響、利維.米科和波波維奇、霍姆斯、勒非弗爾、布羅克與巴斯奈特;多元體系派:傳統語言學和文學界限的瓦解、通加諾夫:文學的演變、佐哈爾:系統內部文學的聯系、圖里:目標系統;解構主義派:福科:解構原文、海德格爾:重新認識命名、德里達:系統的解構主義理論、解構主義理論的影響、解構與創譯。當代西方翻譯理論大家包括奈達(三個發展階段、對等概念、逆轉換理論)、卡特福德(翻譯的語言學、翻譯的界定與分類、翻譯等值的條件與可譯性)、威爾斯(翻譯是一門科學、翻譯是交際過程、翻譯方法的定義與分類、文本類型與翻譯原則)、紐馬克(語義結構、翻譯原則、文本類型與翻譯方法)、斯坦納(翻譯是理解的過程、語言的可譯性、翻譯的步驟)、巴爾胡達羅夫(翻譯的定義及實質、翻譯理論的定位、語義與翻譯、翻譯的層次)、費道羅夫、v.科米薩羅夫的翻譯理論、穆南(語言與意義、「世界映象」理論與可譯性、意義交流與翻譯、可譯性與限度)、塞萊絲柯維奇和法國釋意理論(釋意的基本問題、翻譯程序與評價標准、釋意理論與翻譯教學)。另外當代西方翻譯理論也典型地體現在後殖民主義與女性主義及其它以「解構為方法論」,以及以對「權力話語」的關注為重點的各種翻譯理論,代表性的譯論家有西門、巴巴拉.哥達德、凱特.米勒特、艾德里安.里奇、瑪麗.艾爾曼、桑德拉.吉爾伯特、蘇桑.格巴與埃萊娜.西蘇、羅賓遜、巴斯奈特、特里弗蒂、韋努蒂、尼南賈納、斯皮瓦克、霍米.巴巴、根茨樂、瑪麗亞.提莫志克、 本雅明、德里達、保爾.德曼、歐陽楨、Luise Von Flotow, Denison Norman, Graham Joseph F, Van Gorp Hendrik, Asad Talal, Brisset Annie, De Lotbinière-Harwood Susanne, Cheyfitz Eric, Chamberlain Lori, Spivack Gayatri Chakravorty, Niranjana Tejaswini, Mehrez Samia, Jacquemond Richard, Rafael Vicente L., Williams Patrick, Laura Chrisman, Vieira Else Ribeiro Pires, Sengupta Mahasweta, Lambert José, Franco Aixelā Javier, Von Flotow Luise, Kathleen Davis.
⑤ 翻譯的忠實性原則分析
忠實性是所有翻譯中最基本的指導原則,那麼何為忠實性呢?它是指用一種語言(target language, TL)表達另一種語言(source language, SL)時,保持與原文的對等(equivalence)。
忠實性內涵包含以下兩個方面:其一是形式上的忠實(formal correspondence)。它指只從形式上考慮,為了使表達再現信息(reproced message)的TL與表達信息的SL形式相似,力求做到詞詞對應,結構、比喻與原作相似。其二是意義上的忠實(equivalence in terms of meaning)。它要求譯文的思想內容與原文一致,在意義上沒有增刪更改現象。翻譯作品,忠實當然是一項指導原則;但絕對忠實實乃不可能之事,任何翻譯都會與原文存在著一些差距,尤其是詩詞的翻譯。這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SL與TL本身的差異。各種語言都有很大的差異性,包括語音、拼寫、語法等方面,不過這些還不是最重要的影響因素。其中的有力殺手是語言方式、習慣的不同,包括用詞不同、比喻不同、聯想不同等等。由於這些不同,使翻譯時很難,有時甚至根本不可能原文信息所表達的內容、思想、感情完全地、毫釐不差地移植到譯文信息中去。所以原文與譯文不可能完全一樣。
文化傳統背景的差異。這一點我想大家都很清楚,舉個簡單例子:"fox"這個詞,它的本意是"狐狸"。西方人認為"狐狸"是一種可愛聰明的動物,所以在英語中,用"fox"來描寫人時,它形容人的"聰明、機靈"。而在中國,人們都認為"狐狸"是一種狡猾陰險的動物,所以當我們使用"fox"一詞時,多用來指人"陰險、狡猾",這正是由文化傳統背景的差異所造成的信息接收產生偏差,從而有可能導致翻譯的不忠實。
民族心理特徵的差異。各個民族有各自的文化傳統,因而也就產生了不同的心理狀態。西方人寫作時風格直率、坦誠,不繞圈子,這也與他們豁達的性格有關。而中國人則偏向於細膩、委婉的風格,作品耐人尋味。因而要把兩種不同的心理特徵溶合起來,絕非一件易事。
詩詞翻譯的獨有特點決定不可能恪守忠實性
⑥ 紐馬克 三類文本,兩個翻譯理論 哪個先提出的
其實要了解這話的意識,要對天主教的知識有些了解。
這里要對Pélican有個了解,鵜鶘是最大最沉的蹼足類飛鳥,形態雄偉,翅膀又長又寬,而且鳥的嘴也很長。在天主教中,鵜鶘是很有象徵意義的。
這里有兩個傳說可以供你參考,在法語雜志上得來的,大概就是以下兩個:
第一個是來自法國南部的民間傳說,鵜鶘是一隻如太陽般光亮的鳥兒,這只雄偉的鳥有很多小孩, 有一次鵜鶘留下孩子出門,當他回來的時候,他發現孩子們被一個動物肢解,他治好了孩子們,由於這種情況經常發生,所以他就 遮掩住自己的光鮮顏色,躲藏在孩子們中間,當動物再出現時,他就殺掉那個動物。在這個傳說中,鵜鶘在這里是光明的象徵,代表基督的力量,那些孩子則是試圖擁有這種力量,但是經常被邪惡勢力滅殺的人類。
第二個傳說講述的則是鵜鶘用自己的血肉喂養孩子的故事,所以用來作為父愛母愛的象徵,希伯來語中的pelican 來源於ABRAHAM (AB = Père et Rarham= pélican) Abraham 就成為了 « Père Pélican » 或者 « Père miséricordieux »『仁慈的父』. 這里的pélican 讓人聯想起基督奉獻身體的畫面。
在天主教描繪出來的跟pélican很相似, 但是不是很明確,更多的則混餚於天鵝,鵝以及鳳凰.當今主流解釋中,« Pélican » 尤其是用來遮掩天鵝,異教徒的象徵。
另外:
René Bazin是19實際天主教小說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