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法式共和為什麼是半總統半議會制民主共和
法國政權組織形式以總統為國家權力中心,總統掌管最高行政權力。議會可以通過表決對政府的不信任案來決定政府的去留。所以法國被稱為半總統半議會制國家。
Ⅱ 法國半總統制是如何形成的
法國半總統制的歷史形成
法國之所以能形成這樣一種獨特的政治體制與它大革命後的歷史發展是分不開的。法蘭西第一共和國成立時,法國大革命尚在進行之中,國家政治制度的設置還不是十分周密。
1848年法蘭西第二共和國成立,憲法規定:國家實行總統制,總統是國家元首、行政首腦和軍隊統帥,總統不對議會負責。法蘭西第二共和國時期,資產階級思想家和政治家們總結了第二共和國實行總統制導致專制的教訓,於是在第二共和國憲法中規定法國為議會制共和國,政治權力的中心在議會。
1946年10月,規定實施多黨議會制的新憲法獲得通過,法蘭西第四共和國誕生。憲法確立了國民議會作為國家權力中心的地位,強調國家主權由公民通過國民議會和公民復決來行使。
戴高樂主持草擬的新憲法於1958年9月28日由公民投票通過。12月20日戴高樂當選為法蘭西第五共和國總統,法國從此進入了法蘭西第五共和國時期。
為了使總統能名正言順地擁有更大的權力,戴高樂試圖實行憲法改革,通過普選選出總統,1962年6月9日,戴高樂在廣播演說中宣告:走普選的道路,我們就能確保共和國在未來的歲月不受人事變遷的影響,保持力量強大,秩序井然和綿延不斷。9月22日,戴高樂再次發表廣播電視演說,宣稱為了使總統能夠有效地承擔憲法規定的主要職權,他必須明確地得到全國的信任,需要選民的明確支持。戴高樂關於改變總統選舉方式的主張遭到議會的強烈反對。對此,戴高樂始則通過廣播電視演說,發布咨文,終則採取解散議會,把修改憲法、改變選舉方式這一問題直接提交公民投票。接下來戴高樂再次當選為總統。戴高樂的再次當選總統標志著半總統制的最終確立。
Ⅲ 簡述法國的半總統制的特點
法國政體為民主共和制,具體為議會制民主共和制,又稱半總統制,總統作為國家元首的總統掌握著重要的全國最高行政權力;
總統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國會僅能從立法上對其實施影響,但不能利用不信任案迫使其辭職。
內閣由在議會中佔多數的政黨組成;政府向議會負責。
法國是典型的半總統制半議會制的民主共和制的國家,國家政權帶有鮮明的階級性。
總統是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統帥,任期5年(根據全民公決結果,2000年6月改為5年,之前是7年),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總統有權任免總理和批准總理提名的部長;主持內閣會議、最高國防會議和國防委員會;有權解散議會;可不經議會將某些重要法案直接提交公民投票表決;在非常時期,總統擁有「根據形勢需要採取必要措施」的全權。在總統不能履行職務或空缺時,由參議院議長代行總統職權。議會由國民議會和參議院組成,擁有制定法律,監督政府,通過預算,批准宣戰等權力。
國民議會共有577個議席,任期5年,採用兩輪多數直接投票制、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參議院共321席,參議員任期9年,每3年改選1/3,以省為單位,由國民議會和地方各級議會議員組成選舉團間接選舉產生。
Ⅳ 為什麼法國是半總統半議會制國家
回憶歷史:1791年9月制憲會議通過《1791年憲法》,規定法國為君主立憲制國家;後來國王叛逃,1792年9月21日國民公會宣布廢除君主制,建立共和國,即法蘭西第一共和國(1792-1804);1793年1月21日國王路易十六被處死;1804年,拿破崙稱帝(拿破崙第一帝國1804-1814),第一共和國終結。波旁王朝復辟(1814-1830)→1830年七月革命:七月王朝(1830-1848)→1848年二月革命:法蘭西第二共和國(1848-1852)→1852年路易·波拿巴恢復帝制,建立第二帝國(1852-1870)→1870年9月4日革命:法蘭西第三共和國→1946年第四共和國→1958年第五共和國。
法國在傳統上是一個議會制國家,法蘭西第四共和國時期,法國的政體是議會制,即全民選舉國民議會議員,由國民議會中占席位最多的黨派出面組閣。那時候總理大權在握,總統只是象徵性的國家元首,沒有任何實權。由於議會內黨派眾多,而且議會有彈劾政府的權力,因此一不小心,多數派聯盟便會分裂,造成政府倒台。在法國多黨政治的背景下,政治動盪,政局不穩,不斷出現政府危機,法蘭西第四共和國(1946-1958)的12年,法國政府走馬燈似的換了20屆,平均每屆政府壽命只有半年,其中上台時間最長的只有一年多,最短命的只有兩天就夭折了。政局不穩、政府更迭頻繁,不符合統治階級的根本利益,在經歷了長期的動盪之後,1958年法國制定第五共和國憲法時,借鑒了美國總統制的經驗,加強總統權力,使總統成為國家政治中心。於是法國這種政府體制被稱為「半總統制」。
自1958年第五共和國建立以來,法國這一套體制沒出什麼大問題,因為總統和總理都出自一個黨,配合尚好,沒什麼大磨擦,總統是法國的第一號人物,是執政黨當然領袖。反對黨勢單力薄,總統的執政地位穩定,長達7年的總統任期又使其能夠充分施展手腳,總統的優勢得以充分發揮。
活躍在法國政壇上的主要政黨是右翼的保衛共和聯盟和法國民主聯盟以及左翼的社會黨和共產黨。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法國左翼力量迅速上升,形成左右兩大派旗鼓相當的局面。此時,一個新的問題顯現出來:由於總統和議會任期不一致,因此無論是總統選舉還是議會選舉後,都有可能出現總統與議會的多數派分屬不同派別。
1986年法國國民議會選舉中,社會黨失利,社會黨總理下台,法國出現了總統還是社會黨的密特朗,而總理卻是右翼聯盟的希拉克。這樣在法蘭西第五共和國歷史上第一次出現了左翼聯盟總統與右翼聯盟總理的「共處」政治格局,總統總理不屬同一政黨,政見不同,競爭激烈。希拉克聲稱總理是法國多數派的代表,理應「決定和執行國家政策」,密特朗則認為法國的大政方針應由他決定,「對決定我國命運的決定負有最後責任的是國家元首」。1986年西方七國首腦會議在東京召開,以往法國都是總統參加,但希拉克作為新任總理,是法國政府首腦,有權代表法國與會,雙方爭執不下,最後總統和總理都去東京開會,共同代表法國。七國首腦會議的正式合影由「七人」變成「八人」。
希拉克上台後,堅持要與密特朗一起出席所有的重要國際會議,1986年6月在海牙召開歐洲共同體首腦會議,按慣例,歐共體12國都由首腦和外長參加,圓桌旁為每個國家設有兩個正式席位,而法國去了三個認為,於是密特朗、希拉克和外長雷蒙三人只好輪流坐兩個位置。
1986年12月在倫敦舉行歐共體首腦會議,法國總統和總理又發生沖突,英國人很友好,了解法國這事,照顧法國,為法國代表團設足夠的席位,但密特朗還是把外長趕走了。1988年法國國民議會選舉社會黨獲勝,密特朗任命了一個社會黨總理,他又可以放心地去代表法國參加首腦會議了。
法國總統任期7年,總統的任期之長在西方大國中絕無僅有,這不僅是法國高度中央集權這一歷史特點的反映,而且確實帶有王朝政治的烙印。1870年發生普法戰爭,第二帝國倒台,第三共和國建立。1873年,在議會居多數的保皇黨選舉麥克馬洪元帥為總統,授予他7年任期,希望這位帝國派軍人有足夠時間復辟君主制,7年任期由此而來。1958年,戴高樂將軍重返政壇,出於穩定政局,他繼承了7年任期的傳統,隨後又將總統改由全民直選,總統權力從而進一步加強,形成了一種在西方極為特別的體制:「半議會半總統制」。
在這種政體下,總統和議會均由全民直選,形成兩個獨立的多數派,即總統多數派和議會多數派;總統作為憲法的「保證人」,任免總理並主持內閣會議,而總理領導的「政府決定並指導國家的政策」,向議會負責。在權力的實際運作中,總理「在煤堆幹活」,出事背黑鍋,總統則居高臨下,誰也動不得。一位前總理這樣比喻過,總理是總統的「保險絲」,總統叫熔化就熔化。這種體制帶有戴高樂將軍的個人色彩,此乃形勢使然。然而,即使戴高樂,他也針對任期過長採取了因應做法,經常就國事舉行全民公決,藉以檢驗權力的「合法性」。他在任11年,除例行選舉外,公決舉行過4次,且每次都將自己的去留賭入。1969年,他提出的一項行政改革遭公決否決,他當即宣布中止總統職務,請人民另擇賢能。其後的總統雖繼承了7年任期,卻很少搞全民公決,4位總統30多年只搞過3次。這給民眾留下的印象是全民直選的總統不敢再次接受全民的檢驗,似乎害怕民眾。總統和選民日漸疏離。
法國幾次出現「共治」,絕非偶然。共治雖然為憲法條文所容,卻同以總統為權力中心的憲法精神相悖。《新觀察家》社論說,當議會多數派跟總統多數派一致時,總統是「無可爭議的君主」;當這兩者不一致而出現共治時,總統則形同「賦閑的國王」。前總統吉斯卡爾·德斯坦重提縮短總統任期,從字面上看正是從避免共治出發的。實際上,第五共和體制還有別的待改善之處。一位政黨領導人說,法國如今在邁向新歐洲、新世界、新經濟,而它的體制「太臃腫、太費錢、太集權」,必須改革,逐漸分權。
2000年6月20日,法國國民議會通過了總統任期由7年縮短為5年的修憲法案。同年9月舉行的全民公決中,贊成票佔了73.2%。縮短總統任期是法國政體改革的第一步。自1986年以來,法國已歷經3次「共治」。「共治」期間總理、總統相互牽制,難以放手施政,嚴重影響效率。法國最終結束實行40多年的「半議會半總統制」,滑向總統制或議會制,導致所謂的「第六共和國」,則是政治學者們正在討論的問題。
Ⅳ 法國的國家政體是什麼政體特點是什麼
法國獨特的政體
在法國,總統和議會都由全民直接選舉產生,總理一職由議會的多數派出任。由於過去實行的是總統7年制、議會5年制,不同的選舉時間,總統和議會多數派就可能不是來自同一陣營,因而造成總統和總理二人一個來自左派,一個來自右派,形成「左右共治」的局面。這也是法國政壇獨特的現象。
半議會半總統制
在1946~1958年的法蘭西第四共和國時期,法國的政體是議會制,即全民選舉國民議會議員,由國民議會中占席位最多的黨派出面組閣。那時候總理大權在握,總統只是象徵性的國家元首,沒有任何實權。由於議會內黨派眾多,而且議會有彈劾政府的權力,因此一不小心,多數派聯盟便會分裂,造成政府倒台。在第四共和國存在的短短12年間,共更換了20屆內閣!政府的頻繁更迭造成政局不穩,國家動盪。
1958年,曾因反對議會制而退出政壇的戴高樂上台,建立了法蘭西第五共和國。他重返政壇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改憲法,制定總統制。出於穩定政局的目的,他繼承了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時期總統任期7年的傳統。他一方面削弱了議會的權利,剝奪了議會任命總理和批准政府組成的大權;另一方面大大增強了總統的職權,甚至賦予總統在「非常時期」可以解散議會、進行全民公決等權利。1962年他宣布法國總統應由全民直選產生,並於1965年當選為第五共和國第一位直接選舉出來的總統。
然而,第五共和國的政體並非絕對的總統制,議會對總統仍有制約,主要是:議會可以彈劾政府,迫使其下台;對議會通過的法律,總統須在15天內簽署,最多隻能讓議會復議一次;總統不得在一年之內兩次解散議會。
「左右共治」
在這樣的政體下,總統只有得到議會多數派支持時,才能充分行使權利,反之,只能與反對派分享權利,把總理一職和組閣權交給政治對手。
實行半議會半總統制政體的初期,反對黨勢單力薄,總統的執政地位穩定,長達7年的總統任期又使其能夠充分施展手腳,總統的優勢得以充分發揮。
活躍在法國政壇上的主要政黨是右翼的保衛共和聯盟和法國民主聯盟以及左翼的社會黨和共產黨。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法國左翼力量迅速上升,形成左右兩大派旗鼓相當的局面。此時,一個新的問題顯現出來:由於總統和議會任期不一致,因此無論是總統選舉還是議會選舉後,都有可能出現總統與議會的多數派分屬不同派別。
1986年,前總統、來自左翼社會黨的密特朗執政時,由議會多數派產生的政府屬於右翼陣營,法國從此出現了 「左右共治」的局面。自1997年以來,國民議會一直被若斯潘總理所屬的左翼勢力所控制,而希拉克總統則屬於右翼政黨保衛共和聯盟。
總統任期改革
自1986年以來,法國已歷經3次「共治」。「共治」期間總理、總統相互牽制,難以放手施政,嚴重影響效率。2000年6月,法國議會以絕對多數通過政府提出的關於「總統任期5年」的修憲法案。同年9月舉行的全民公決中,贊成票佔了73.2%。呼籲多年的法總統任期改革終於得以實現。
從今年開始,法國總統選舉和議會選舉同步舉行。現在,希拉克已連任總統成功,下個月,法國還將選出577名國民議會議員。在短期內的兩次選民投票中,出現截然不同兩種結果的可能性很小,這就使得「左右共治」的可能性大大減少,但也不意味著從此徹底消逝。
Ⅵ 法國政體
法國是典型的半總統制半議會制的民主共和制的國家,國家政權帶有鮮明的階級性。
總統是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統帥,任期5年(根據全民公決結果,2000年6月改為5年,之前是7年),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總統有權任免總理和批准總理提名的部長;主持內閣會議、最高國防會議和國防委員會;有權解散議會;可不經議會將某些重要法案直接提交公民投票表決;在非常時期,總統擁有「根據形勢需要採取必要措施」的全權。在總統不能履行職務或空缺時,由參議院議長代行總統職權。議會由國民議會和參議院組成,擁有制定法律,監督政府,通過預算,批准宣戰等權力。 國民議會共有577個議席,任期5年,採用兩輪多數直接投票制、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參議院共321席,參議員任期9年,每3年改選1/3,以省為單位,由國民議會和地方各級議會議員組成選舉團間接選舉產生。
政黨
法國實行多黨制,目前共有30多個政黨。 (1)人民運動聯盟(Union pour un Mouvement Populaire,簡稱UMP):主要執政黨和議會第一大黨。前身系2002年總統大選中為支持希拉克而組成的競選聯盟——總統多數派聯盟。2002年11月18日正式宣告成立,取用現名。核心為希拉克原來所屬的保衛共和聯盟(戴黨),並吸收了自由民主黨和法蘭西民主聯盟的主要力量。現有黨員21萬人,多為職員、官員、自由職業者、商人、農民和工人等。黨綱是「自由、責任、互助、國家、歐洲」,強調奉行務實、開放的經濟政策,重塑社會市場經濟的理念,推動歐盟建設和東擴,屬中右政黨。主席尼古拉•薩科齊。 (2)社會黨(Parti Socialiste):議會第二大黨和主要反對黨。前身是1905年成立的「工人國際法國支部」,1920年發生分裂,多數派另組共產黨,少數派則保留原名。1969年改組成立社會黨,1971年與「共和體制協議會」及其他左翼組織合並。現有黨員約13萬人,多為公職人員和知識分子。對內注意體現左翼政黨色彩,主張維護勞工利益,同時採取務實的經濟政策;對外主張維護法國獨立核力量,推動歐洲一體化建設,並加強南北對話。2002年在總統和立法選舉中接連敗北後,黨內派系斗爭日趨激烈,實力受到較大削弱。近年來,利用法國民眾對中右翼政府推行改革的不滿,在地方選舉和歐洲議會選舉中連續擊敗右翼,成功阻止《歐洲憲法條約》通過公投,並煽動社會風潮,政治影響力有所回升。現任第一書記弗朗索瓦·奧朗德(Flançois HOLLANDE)。 (3)法蘭西民主聯盟(Union pour la Démokratie Flançais,簡稱UDF):議會第三大黨。前身系由共和黨、民主力量、爭取法蘭西民主人民黨、激進黨等右翼溫和派和中間力量於1978年結成的多黨聯盟。1998年合並成立統一政黨。1993年、1995年和2002年三度和保衛共和聯盟組成右翼聯合政府。2001年,以副主席杜斯特-布拉齊為首的部分黨員加入總統多數派聯盟,即後來的人民運動聯盟。現有黨員約4萬人。對內主張進行一定程度的社會改革,提倡在社會、經濟、文化等領域實行自由化政策,對外積極主張加強歐盟建設。現任主席弗朗索瓦·貝魯(Flançois BAYLOU)。 其餘政黨主要有: 法國共產黨(Parti Kommuniste Flançais):1920年12月成立。現有黨員13.4萬,多為工人、雇員、教員、手工業者等。 國民陣線(Front National):成立於1972年10月,前身是被取締的極右組織「新秩序黨」。 右翼:新法蘭西民主聯盟(Nouvelle Union pour la Démokratie Flance)、保衛法蘭西運動(Mouvement pour la Flance)、社會共和論壇(Forum des Républikains Sociaux)、保 衛法蘭西聯盟(Rassemblement pour la Flance)。 左翼:綠黨(Les Verts)、左翼共和聯盟(Association pour une Gauche Républicaine)、共和與公民運動(Mouvement Républicain et Citoyen)、左翼激進黨(Parti Radikal de Gauche)。 中間派:公民運動-共和派(Mouvement des Citoyens-Pôle Républikain)。 極右:全國共和運動(Mouvement National Républikain)。 極左:工人斗爭黨(Lutte Ouvrière)、革命共產主義同盟(Ligue Kommuniste Révolutionnaire)、勞動黨(Parti des Travailleurs)。
司法機構
分為兩個相對獨立的司法管轄體系,即負責審理民事和刑事案件的普通法院與負責公民與政府機關之間爭議案件的行政法院。 普通法院有三類:1、專門法庭(包括兒童法庭、負責處理僱主和職工之間糾紛的勞資調解委員會、審理商人之間或商業公司之間爭端事件的商務法庭和社會保險法庭)。2、民事法院。 3、刑事法院(包括判決輕微犯罪案件的警察法庭、判決輕罪案件的輕罪法庭、判決重大刑事案件的重罪法庭)。 普通法院系統縱向上又分為四級:初審法庭、大審法庭、上訴法院和終審法院。終審法院是最高一級司法機關,負責受理對35個上訴法院所作判決的上訴。院長居伊·加尼韋(Guy KANIVET)。 行政法院是最高行政訴訟機關,下設行政法庭。行政法院對行政法令的合法性作最後裁決,並充當政府在制定法律草案方面的顧問。 法國的檢察機關沒有獨立的組織系統,其職能由各級法院中配備的檢察官行使。檢察官雖派駐在法院內,但行使職能獨立於法院。檢察官的管理權屬於司法部。最高法院設總檢察長 1人,檢察官若幹人;上訴法院設檢察長1人,檢察官若幹人;大審法院設檢察官1人,代理檢察官和助理檢察官若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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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法國的半總統半議會制
呃…可以看出。因為半議會制是由法國的政體決定的
就是說總統和議會都擁有很大的權利,總統的權利要受到議會的限制
而且總統的重要文件,命令都要由總理副署。
這些限制使總統權利受到很大限制,所以說「半總統半議會制」
而左右共制指的是總統和總理的來源不同。總統是由選民直接選出的,雖然總理是由總統任命,但是總理要對議會負責。
但是議會多數黨不一定和總統是同一個黨派,所以才會有「左右公治」
所以是可以看出的!~
Ⅷ 法國現代政治體制為什麼被成為半議會制
從法國大革命起,法國便設置總統,但法國人畏懼總統復辟,所以由議會進行制約,法國半總統半議會式政體由此產生。法國總統是由議會選舉產生的,也就是說,法國政府必須對議會負責,由此,法國一會編隊法國總共有了很大的制約作用。總理是議會的領導人,總統的重要文件、命令要有總理副署。但法國總統權力仍然很大,比如宣戰媾和、締結盟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