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法國民主制度的優缺點
法國應該稱作 民主共和制和半總統半議會制。
法國的政體比較特殊,其權利中心不再議會也不全在總統。既不屬於議會制共和制,也不屬於總統制共和制。在權利制衡方面有獨到之處,但由於其黨派分散等歷史原因,導致政治穩定性差,也不能保證政治整體性的延續。
㈡ 法國政治制度
法國實行議會共和制。1958年,憲法擴大了總統權力,限制了議會職權, 但仍保留議會制關於政府對議會負責和議會監督政府的基本原則。
總統
總統由普選產生,任期7年,期滿後可再次當選。
法國總統為國家元首,掌 握國家的行政權、軍事權和外交權。法國憲法規定,在共和國總統因死亡、患 病、出國訪問等各種原因無法行使其權力時,由參議院議長臨時代行總統職務。 法國政體中不設副總統。
總統有權任免總理和批准總理提名的部長;主持內閣 會議;有權解散議會;可超越議會將某些重要法案直接交公民投票表決。
議會
議會為國家最高權力機構,由國民議會和參議院組成,擁有制定法律、監督 政府、通過預算、批准宣戰等權力。
涉及國防、行政、教育、勞動權和私有制等立 法問題時,議會只能制定一般原則,具體細則和實施措施則由政府制定。 國民 議會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議員任期5年。
政府
政府由總理、部長、國務秘書等成員組成。
法國政府成員的人數和各部設 置的數目並無法律上的限制。政府決定並指導國家的政策。政府對議會負責。
地方權力機構由地區議會、行政區議會和市鎮議會組成。每一級地方政府 享有極大的行政和財政權力。
政黨
法國實行多黨制。主要政黨有:保衛共和聯盟、社會黨、法國民主聯盟、法 國共產黨、國民陣線等。
㈢ 法國的共和制特點
法國的共和制特點:
第一,總統由全民普選產生,擁有一定的行政權。在內政外交中起著較大的作用,總統不對議會負責(但政府要對議會負責),政府成員不能兼任議會議員。
第二,內閣仍設總理,領導政府活動。總統命令要由總理及有關部長副署,政府向議會負責。議會可以通過不信任案迫使總理辭職,同時總統在徵得議會領袖同意的前提下可以解散議會,總統對議會通過的法案無否決權。
《法國共和制的確立》重點問題解析
隨著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發展,資本主義發展與封建專制制度矛盾日益尖銳。1789年法國大革命的重錘開始砸向封建制度,義無反顧地走上了政治民主化道路。在刀光劍影、鮮血噴灑的漫長歲月里,人們經歷了專制王冠的落地、共和國的恐怖政策、復辟王朝的顛覆、拿破崙帝國的集權等曲折歷程。政體雖然反復演變,共和制還是最終得以確立。學習這一課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兩次帝制的政權性質
熱月政變後,法國政局依然動盪不安;新的反法聯軍大兵壓境;人們期盼法國穩定和平;拿破崙憑借自己卓越的軍事、政治才能,力挽危局並建立強人政權——法蘭西第一帝國。其對內建立中央集權的政治體制,進行財政改革,創立法蘭西銀行,鼓勵資本主義工商業發展,頒布《拿破崙法典》確立資本主義立法規范。對外戰爭尤其是早期戰爭,不僅捍衛了法國大革命的成果;而且法軍所到之處,推行《拿破崙法典》,廢除封建貴族特權,動搖了當地的封建統治,有利於資本主義發展。總之,法蘭西第一帝國的內外政策,進一步摧毀了封建舊制度,鞏固了資產階級社會的秩序,傳播了法國革命的思想,有利於歐洲封建制度的瓦解和農民的解放。因此,法蘭西第一帝國是一個「貨真價實」的資產階級軍事獨裁的政權,而非封建君主專制。
同樣拿破崙的侄子路易·波拿巴發動政變,恢復帝制。其實也是一種特殊的資產階級軍事獨裁體制。因為第二帝國代表的是資產階級利益的政權,在帝國統治期間,法國的工業發展迅速,完成了工業革命。由此可見,拿破崙叔侄雖然「復古」,但骨子裡卻是資產階級的總代表和「保護神」。
所以,判斷一個政權的性質,要看它代表哪個階級利益及其內政外交的方針政策如何;而不是單純地看它採取何種政體。
二、法國政體是議會共和制
不少學生認為,第三共和國憲法確立的是美國式的總統共和制。理由是總統是國家元首、軍隊最高統帥;其任期7年,連選連任;總統與參眾兩院議員共有創議法律之權;總統徵得參議院同意後,可解散尚未屆滿的眾議院;內閣部長由總統任命等。但在憲法里有關總統的內容還有:總統由參、眾兩院聯席會議選出;總統和內閣掌握行政權;總統的命令須經各部部長副署;總統和內閣部長共同向議會負責。這些規定說明了總統由議會選舉產生並對議會負責。議會是國家政治權力中心,總統處於「虛君」地位。因此法國共和政體確切的講是議會共和制,而非總統共和制。
三、對共和制確立的認識
(一)共和制確立過程中的「一波三折」
1789年法國大革命爆發、《人權宣言》頒布——1791年立憲成為君主立憲制國家——1792年成立第一共和國——1804年拿破崙稱帝,建立第一帝國——1815年第一帝國覆滅,波旁王朝復辟——1830年波旁王朝被推翻,七月王朝建立——1848年七月王朝被推翻,第二共和國建立——1852年路易·波拿巴建立第二帝國——1870年普法戰爭法國戰敗,第二帝國覆滅,第三共和國建立——1875年通過了第三共和國憲法,共和制最終確立。
(二)共和制艱難確立的原因
大革命始於1789年,1870年才建立第三共和國,開始確立共和制。81年歷史長河有65年處在君主制下,足以證明共和制長期缺乏穩固基礎。原因有二個,其一,由於法國革命經受了歐洲君主制強國聯合多次的武裝干涉,只有採用暴力革命方式才能打敗國內外封建勢力反撲,每一步政體前進都充滿矛盾與斗爭。其二,千年封建制傳統觀念根深蒂固,小農經濟和小生產者生產方式依然存在,尚未形成共和政體社會基礎。
(三)政治力量反復較量的焦點
1789——1875年法國政治力量反復較量的焦點是君主制和共和制形式的斗爭,是維護和發展民主共和的斗爭。
(四)對民主力量和專制勢力斗爭的認識
民主力量和專制勢力斗爭具有長期性(1789——1875)、曲折性(一次王朝復辟、兩次帝制、三次君主立憲)的特點,共和制的建立是進步力量長期斗爭的結果,而非專制勢力的恩賜。
㈣ 法國是什麼制度國家
法國是半總統共和制國家。
它是介於總統制和議會制之間的一種國家政權形式。主要特點是:總統由普選產生,權力很大,是國家權力的核心。政府是中央最高行政機關,對議會負責,其權力和地位比以前大為提高。議會由國民議會和參議院組成,其地位和作用較第四共和國有所下降,原擁有的立法權、預算表決權和監督權三大傳統權力受到總統和政府的限制。
產生原因
一、內部原因:
1、法國人民深受啟蒙思想家影響,重視自己的權利的維護。
2、法國人民富有革命激情,勇於斗爭甚至革命。
3、法國政治力量復雜,各派系不斷斗爭。
二、宗教原因:天主教集團同新教集團矛盾尖銳,進行過長期戰爭。而路易十四卻取消了信仰新教自由,使宗教矛盾激化。
三、地理原因:
1、法國國土較小,革命容易擴散。
2、法國主要勢力集中在巴黎,適合「中心城市暴亂」。
四、外部原因:外敵入侵。無論是歷次反法同盟進攻法國,還是普法戰爭,二戰,阿爾及利亞戰爭,蘇伊士河戰爭。對外戰爭失敗,使法國被迫改變政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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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法國是什麼制度國家
法國是半總統共和制國家。
總統作為國家元首,掌握著一定的行政權,同時政府也必須對議會負責,接受議會監督的國家政體形式。實行半總統共和制的國家主要有俄羅斯(聯邦)、法國、葡萄牙、冰島等等。法蘭西第五共和國是典型的半總統共和制國家。
規定
總統為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統帥,任期5年,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總統任免總理並批准總理提名的部長;主持內閣會議、最高國防會議和國防委員會。
有權解散議會,但一年內不得解散兩次;可不經議會將某些重要法案直接提交公民投票表決;在非常時期,總統擁有「根據形勢需要採取必要措施」的全權。在總統不能履行職務或空缺時,由參議院議長暫行總統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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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法國
㈥ 根據本講,法國的舊制度是歐洲最經典的封建制度,包括哪兩大特徵
1、封建等級制度
封建等級制度(feudal hierarchy)是指各地封建主之間依附土地佔有和人身依附關系而形成的一種等級關系。大多建立在君權神授思想的基礎上,利用宗教建立等級關系,擴大控制范圍,古代被許多國家的多數君主採用以管理和鞏固自己的統治范圍。
2、君權神授
君權神授是封建君主專制制度的一種政治理論。君權神授亦稱「王權神授」。君主(國王)的權力來源於神的學說。
㈦ 法國是什麼制度國家
法國屬於半總統制共和制政體。
民主共和制,具體為議會制總統共和制,又稱半總統制,作為國家元首的總統掌握著重要的全國最高行政權力,總統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國會僅能從立法上對其實施影響,但不能利用不信任案迫使其辭職。
在半總統共和制國家,總統統領外交和軍事,不對議會負責,總理領導政府並向議會負責。
㈧ 英國,美國,法國,德國 的國家政治制度及特點比較
英國 君主立憲制 議會權力至上,下院具有立法權,上院具有司法權。人數多的政黨領袖被選為首相,掌握國家大權,對議會負責,君主統而不治
美國 總統共和制(受孟德斯鳩啟蒙思想影響) 國會(立法權)、最高法院(司法權)、總統(行政權)三權分立相互制約,獨立平等
法國 共和政體 議會擁有立法權,總統擁有行政大權
德國 君主立憲政體 皇帝掌握國家大權,宰相由皇帝任命,只對皇帝負責。議會是立法機構,但帝國議會通過的法案必須經過聯邦議會和皇帝的批准才能生效
㈨ 法國是什麼制度國家
法國是議會共和制國家。
法國建立議會共和制的時間1875年,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憲法的頒布使資產階級共和派掌握實權,標志著共和體制的最終確立。
在法國議會史上,多採用兩院制,兩院相互牽制,又互為補充,實現孟德斯鳩的均衡理論。這種結構旨在防止單一議會濫用職權。在各個時期,法國實行議會兩院制均衡原則的表現方式不盡一致。
議會職能
根據法國現行憲法,法國議會實行兩院制,即國民議會和參議院。議會投票通過法律、監督政府行為、評估公共政策。
總統在與總理和兩院議長磋商後有權解散國民議會。總統任命國家機構負責人需征詢議會意見。
政府對議會負責。議會有權對政府進行質詢。國民議會有權對政府通過不信任案,或表示不贊同政府的施政綱領或政策聲明。在此情況下,總理必須向總統提出政府辭職。
參議院不能被解散。參議院保證共和國的各個地方單位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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㈩ 法國的舊制度是歐洲最經典的封建制度,包括哪兩大特徵
1、封建庄園制度
2.封建農奴制度
3.封建等級制度
4.封建宗法制度
西羅馬帝國滅亡以後,日耳曼民族建立了很多國家,如法蘭克王國,這個國家後來發展成為查理曼帝國,後分裂為三個國家,成為法蘭西,德意志和義大利的雛形,它們與同時出現的英吉利王國一起,成為歐洲早期的主要封建國家.這些國家在發展過程中同時實現了奴隸制度向封建制度的轉變.
封建庄園制度,封建農奴制度和封建等級制度,以及基督教的作用和影響成為當時歐洲中世紀封建制度的最大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