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哪個有法國著名社會學教授Alain Touraine的詳細資料嗎
法國著名社會學教授Alain Touraine
法國社會學新星阿蘭·杜
主要觀點如下:
1.1969年法國人阿蘭.特萊尼(Alain Touraine)提出了「後工業社會」的理論,影響很大
2.法國社會學家Alain Touraine提出這樣的觀點,「姓氏」這個符號不是自然誕生的,而是爭取來的權利;姓氏不單單是傳承符號,或者是認祖歸宗,而是群眾爭奪歷史性的結果!
3.圖海納(A.Touraine )等人曾提出的"社會的生產"(Proctionof Society)(Touraine et al .,1973)。圖海納等所謂"社會的生產",面對的問題是西方社會在歷經世界大戰、法西斯暴政等眾多劫難之後,究竟是如何維持和再生產出來的。
4.圖海納(Alain Touraine)的理論和方法。
誠然,圖海納提出"行動社會學",其在日常生活實踐中的目標直指西方後工業主義的所謂"程序社會"(programmed society),在理論上則旨在對各種各樣的"結構主義"進行批判,並且在這種批判中彰顯行動者的主體性:在20世紀50年代針對帕森斯的"結構功能主義",在60年代針對阿爾杜塞的"結構主義的馬克思主義",在70年代以後則針對布迪厄的"結構再生產理論"(轉自McDonnald ,2002).如丟比和韋維爾卡所說,到20世紀70年代以後,圖海納已撰寫了超過一打的著作,涉及勞工、社會運動、依附社會和後工業社會等四個領域,並且開始思考為在《行動社會學》(Sociologiede lpaction ,1965)和《社會的生產》(Proction de la societe ,1973)中形成的"行動社會學"體系尋找一套特有的研究方法,即"社會學干預"(sociological intervention )方法(轉自Dubet ,1996a).
一是對"社會"的不同理解。與帕森斯主義將"社會"理解成一系列規則、技術、功能和適應環境的反應方式不同,圖海納要求實現"從社會到社會行動"的過渡,並且把"社會行動"理解為"社會自身的某種歷史質"(historicity )的體現。按照圖海納的界定:"'歷史質'即社會根據其文化模式,經由沖突和社會運動來構建其自身實踐的能力"(Touraine,1988:3).圖海納由此恢復了曾經被結構主義消解為無的歷史主體(historicalagency)的概念和意義。
二是是對"社會學研究方法"的不同理解。按照圖海納的觀點,社會學家不再是社會生活之外在的旁觀者,而是社會運動的積極參與者。只有通過能動的干預手段,介入社會生活,社會學家才能形成關於行動者本身的真切知識。
三是對"社會學知識"的不同理解。圖海納的"行動社會學"理論,以及"社會學干預"的特有方法,改變了社會學知識的性質:社會學生產的知識不再是社會學家的專利,而是在社會學家與行動者的互動中生產出來的,是兩者共同的產品。圖海納發展出"行動社會學"及"社會學干預"方法,本意是探討資本主義"後工業社會"條件下的社會運動。
『貳』 簡述一下塗爾乾的地位著作及主要思想
1、地位:法國首位社會學教授,《社會學年鑒》創刊人。與卡爾·馬克思及馬克斯·韋伯並列為社會學的三大奠基人。
2、著作:《自殺論》及《社會分工論》等 。
3、主要思想:
堅持社會唯實論和社會整體觀的目的是在個人與社會之間明確劃分一條界線,認為二者分屬兩個不同層次,受不同性質的規律支配,必須由不同學科分別對之進行研究。在社會與個人關系問題上,迪爾凱姆堅持高於個人,社會決定個人,而不是相反,即高層次事物對低層次事物具有首要的決定性意義。
迪爾凱姆的社會觀是為他爭取社會學獨立邁出的第一步。由此出發,他為社會學規定了獨立的研究領域和研究方向:社會學研究不必也不能涉及個體層次,它只是把社會層次作為自己的研究領域。
(2)法國有什麼社會學者擴展閱讀:
著作內容:
1、《自殺論》
書中批判了以個體心理學解釋自殺現象的傳統理論,建立了用社會事實的因果關系分析自殺的理論,闡述了社會與個人的關系,認為當個體同社會團體或整個社會之間的聯系發生障礙或產生離異時,便會發生自殺現象。自殺有利己型自殺、利他型自殺、失范型自殺和宿命型自殺 4種類型 。
迪爾凱姆在書中運用了社會統計的方法,特別是以統計交互表格的形式 ,展現了大量的經驗資料 ,用以說明自殺現象受到民族、自然環境、性別、婚姻狀況、宗教信仰、社會的穩定和繁榮程度等社會事實的影響 ,從而建立了社會事實的因果關系。
2、《社會分工論》
提出了「社會團結」、「集體意識」、「功能」、「社會容量」、「道德密度」以及「社會分化與社會整合」這些後來一直為社會學界所沿用、修正和爭論的概念『也通過對「機械團結」與「有機團結」、「環節社會」與「分化社會」以及「壓制性制裁」與「恢復性制裁」的縱向二元劃分,探討了歷史演進的基本規律。
概言之,塗爾乾的社會學主義之基本立場在本書已初現端倪:一切存在與現象的根源,皆為「社會」。
『叄』 法國有哪些政治思想家,懂得回答啊!
伏爾泰 (Voltaire,1694~1778) 18世紀法國啟蒙思想家、文學家、史學家。原名弗朗索瓦·馬里·阿魯埃。1694年11月21日生於巴黎一中產階級家庭。1704~1717年在耶穌會創辦的路易大王中學讀書,畢業後從事文學寫作,曾用諷刺詩抨擊封建專橫統治,因觸犯王室貴族兩次入巴士底獄。1718年發表第1部悲劇《奧狄浦斯王》一舉成名,從此用伏爾泰筆名。1726~1729年旅居英國,結交上層文人和政治家,考察政治制度,深受I.牛頓、J.洛克的科學、哲學思想影響。回國後宣傳英國社會制度與自由思想,1734年他的《哲學書簡》曾被取締焚毀,於是遠離巴黎,在錫雷村居住15年,潛心著述。40年代起受到朝廷重視。1745年被委任法蘭西史官,1746年當選法蘭西學院院士。普魯士國王腓特烈二世、沙俄女皇葉卡捷琳娜二世都同他通信論學。1750年應腓特烈二世邀請在柏林居住3年,後因意見不合而決裂。最後20年定居法國、瑞士邊境費內庄園,從事寫作和創辦學校,還開墾荒地,建立手錶工場,替受宗教迫害的C.卡拉,P.P.西爾旺等訴訟平冤,揭露天主教會黑暗殘酷,號召粉碎這種無恥罪惡。他編印了空想社會主義者J.梅利埃的《遺書》,主張改造法庭、建立陪審制度,禁止任意逮捕,廢除酷刑。
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讓·雅各·盧梭)(1712——1778)是法國著名啟蒙思想家、哲學家、教育家、文學家,是18世紀法國大革命的思想先驅,啟蒙運動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他認為一切權利屬於人民,政府和官吏是人民委任的,人民有權委任他們,也有權撤換他們,直至消滅奴役壓迫人民的統治者。這就是人民主權思想。
在哲學上,盧梭主張感覺是認識的來源,堅持「自然神論」的觀點;強調人性本善,信仰高於理性。在社會觀上,盧梭堅持社會契約論,主張建立資產階級的「理性王國」;主張自由平等,反對大私有制及其壓迫;提出「天賦人權說」,反對專制、暴政。在教育上,他主張教育目的在培養自然人;反對封建教育戕害、輕視兒童,要求提高兒童在教育中的地位;主張改革教育內容和方法,順應兒童的本性,讓他們的身心自由發展,反映了資產階級和廣大勞動人民從封建專制主義下解放出來的要求。
他的主要著作有《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社會契約論》、《愛彌兒》、《懺悔錄》等。
孟德斯鳩,(1689—1755),出生於法國波爾多附近的拉伯烈德庄園的貴族世家。法國偉大的啟蒙思想家、法學家。孟德斯鳩不僅是18世紀法國啟蒙時代的著名思想家,也是近代歐洲國家比較早的系統研究古代東方社會與法律文化的學者之一。他的著述雖然不多,但其影響卻相當廣泛,尤其是《論法的精神》這部集大成的著作,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與法律理論發展的基礎,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歐洲人對東方政治與法律文化的看法。
狄德羅(Denis Diderot,1713-1784),18世紀法國唯物主義者,網路全書派的主要代表。他出身手工業者家庭,深受英國經驗主義者的思想影響,相信科學技術力量,為此編輯了集自然科學、機械工藝與人文科學三方面知識的《網路全書》。他的唯物主義帶有一定程度的辯證法思想因素,包含轉化的觀念。他站在當時法國的第三等級立場上,持國家起源於契約的觀點,以為君主的權力來自人民協議,君主如果不顧人民的利益獨斷專行,就喪失了掌握政權的理由。他認為個人在政治上應當是自由的,在產品分配上應當是平等的,符合人性要求的就是自然權利。他的著作有《哲學思想錄》、《對自然的解釋》、《關於物質和運動的哲學原理》、《達朗貝和狄德羅的談話》、《網路全書》條目等。 盧梭(1712-1778),法國啟蒙思想家。他的《愛彌兒》是構思20年和撰寫3年於1762年出版的不朽之作。盧梭在《愛彌兒》一書中指出舊教育的失敗,同時,積極地提出了建設新教育的系統的方案。
費朗索瓦茲·瑪麗·阿魯埃——以其筆名伏爾泰更為世人所熟知——是法國啟蒙運動的主要人物。他學識淵博,身兼百家:詩人、劇作家、散文家、小說家、歷史學家和哲學家。他是自由思想和自由主義的倡導者。
『肆』 西方社會學發展時期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誰
奧古斯特·孔德、英國社會學家赫伯特·斯賓塞。
1、奧古斯特·孔德:
學術觀點:實證主義學說.他認為人類社會有統一性。
觀點闡述:他認為人性中的感性是推動社會發展的動力.人性中的才智是推動社會發展的工具。
2、赫伯特·斯賓塞
學術觀點:普遍進化原理和社會有機體論.這也是後來社會達爾文主義的理論基礎。
觀點闡述:認為社會與其周圍環境之間的關系是由能量守恆定律來調適的;這種調適既表現在社會與其環境之間的生存斗爭中,也表現在不同類型的社會之間,以及構成某一社會的個體的人之間的生存斗爭之中。物競天擇、適者生存、自由競爭、自然淘汰是有機界的普遍法則,也是推動社會進化和持續發展的根本動因。
(4)法國有什麼社會學者擴展閱讀:
斯賓塞將社會與生物有機體進行類比,他認為社會分工是必要的,是社會機體正常運轉的根本保證。由此,他得出三個基本結論:
1、社會是一個體系,一個由相互聯系的各個部分構成的緊密整體。
2、和生物有機體一樣,隨著社會的發展,它的結構會復雜化和分化,而結構的分化又伴隨著功能的類似分化。故這個體系只能從其結構運轉的意義上去理解。
3、體系要存在下去,它的南非求就必須得到滿足。
『伍』 法國哲學家社會學家利托爾諾是什麼觀點的代表人物
利托爾諾是生物起源論的代表人物
他主要觀點:教育活動不僅存在於人類社會中,動物界也存在教育;人類社會教育的產生是一個生物學的過程,生物的沖動是教育的主要動力,人類社會的教育是對動物界的繼承、改善和發展。
他曾赴非洲等地考察早期人類社會的特徵和發展,搜集原始民族教育資料。從庸俗進化論出發,提出教育的生物起源說。認為甚至在無脊椎動物界,就已存在教育過程和學習過程。認為人類的教育就其本質而言,與動物並無差別,否認教育是人類社會特有的現象。其對原始民族教育狀況的研究及對人類社會早期教育的特點和發展的探討具有一定價值。著有《各人種的教育演化》。
『陸』 詳細介紹下法國社會學學派(又稱迪爾凱姆學派)
迪爾凱姆,Emile Durkheim (1858-1917)又名塗爾干。法國社會學家,社會學的學科奠基人之一。
生平和著作 1858年 4月15日出生於法國孚日省埃皮納爾一個小城鎮的猶太教教士家庭。幼年曾學習希伯萊文、舊約和猶太教法典。青年時代放棄了宗教信仰,走上實證科學的道路。1879年,就學於巴黎高等師范學校,1882年畢業。1882~1887年,在省立中學教書。其間赴德國一年,學習教育學、哲學、倫理學,深受W.馮特實驗心理學的影響。1887~1902年,在波爾多大學教書,並在那裡創建了法國第一個教育學和社會學系。1891年,被任命為法國第一位社會學教授。1898年,創建了法國《社會學年鑒》。圍繞這一刊物形成了一批年輕社會學家的團體——法國社會學年鑒派。1902年後執教於巴黎大學。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斷了這位反戰學者的學術研究,他的兒子和許多學生死於戰場,他受到極大的刺激。1917年11月15日在巴黎去世。主要著作有:《社會分工論》(1893)、《社會學方法的規則》(1895)、《自殺論》(1897)、《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1912)等。
社會學的對象和方法 迪爾凱姆為社會學確立了有別於哲學、生理學、心理學的獨立研究對象,即社會事實。社會事實具有不同於自然現象、生理現象的特徵和特殊的決定因素。它先於個體的生命而存在,比個體生命更持久。它的存在不取決於個人,是先行的社會事實造成的。社會事實以外在的形式「強制」和作用於人們,塑造了人們的意識。這種「強制」既指人們無法擺脫其熏陶和影響,又指對於某些社會規則拒不遵從將受到懲罰。迪爾凱姆認為,一切社會的觀念都具有這種強制力;人類大多數的意向不是個人自己生成的,而是在外界的引導、熏陶和壓迫下形成的。社會高於個人,社會事實無法用生理學、個體心理學以及其他研究個體的方法來解釋,而必須用社會學的方法、觀點解釋。他說,宗教、道德、法律、社團、協會、語言,以及服裝樣式均屬社會現象,都是社會學特定的研究對象。他還把社會事實分為「運動的狀態」和「存在的狀態」,前者指與思想意識相關的現象,亦稱「團體意識」;後者是社會上一
切組織和有形設置。迪爾凱姆注重研究前者。
勞動分工論 社會秩序是迪爾凱姆一生學術研究的主題。19世紀後半葉,法國社會動盪不安。他一心要以社會學家的身份回答現實問題,幫助社會維系整合,達到安定。他的 3部主要著作《社會分工論》、《自殺論》、《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都緊密圍繞著秩序和整合的主題,分別回答社會團結和整合靠什麼達到,社會整合與個人是什麼關系,團體意識對社會和個人起什麼作用3個問題。
迪爾凱姆認為,傳統力量統治的社會靠「機械的團結」來維系。特別是在文明程度較低的社會中,同一團體的成員們採取同樣的謀生手段,保持同樣的習俗,信奉同一圖騰,這種共同性使他們意識到大家同屬一個集體,而不會離心。這種團體基本上是從「相似性」中生成的社會,即所謂「同質」的社會。該團體的首要任務是使成員們尊重團體的信仰和各種傳統,即維護共同意識,維持一致性。在近代社會中,由於社會分工的發展,人們在意識、信仰上的差異也日益增大。但是社會沒有瓦解,人們也沒有分離,這是因為古代維系團體的共同意識逐漸被分工製取代,社會分工使每個人在消費上依賴於其他人。分工使社會像有機體一樣,每個成員都為社會整體服務,同時又不能脫離整體。分工就像社會的紐帶,故謂之「有機團結」。迪爾凱姆認為,民族越進化,其成員間的差異越大。這種趨勢甚至反映在體質上。從大腦容量上看,同一種動物的腦量相互差別小,而人與人的腦量差別大;就人類而言,土人與土人相比,其腦量較之文明人更為接近。文明人在其他方面(如服裝、思想)的內部差異也很顯著。因此,近代社會是差異的社會,又是有機團結的社會。
迪爾凱姆否認社會分工的產生是為了創造更多財富的觀點。他強調,一個事物的功能,並不是產生出這一事物的原因,原因在功能之前。分工可以提高效率,增加財富,但這要在分工出現後與分工前的對比中才能顯示出來。他認為造成分工制的原因是人口密度過大。人口的增加最初迫使一些人遷徙到其他地方,當無路可退時,他們被迫改換行業,分工制也就隨之出現。他重視研究社會事實的功能,是功能理論的先驅之一。同時在方法論上,強調區分功能與原因,這對功能理論的完善具有重要意義。
迪爾凱姆在早期著作《社會分工論》中還批判了傳統社會中的共同意識,認為這種共同的信念接近於宗教,帶有強制性,並滲入到一切社會生活中。他預言,共同意識和宗教維系社會的功能將逐漸被分工製取代。成熟期的迪爾凱姆在繼續研究人類社會的整合問題時,放棄了《社會分工論》中貶低共同意識的思想,轉向強調共同意識和宗教的社會作用。
自殺論 在《自殺論》一書中,迪爾凱姆試圖從社會與個人的關繫上解釋自殺的原因。他把自殺劃分為 4種類型,即利己型自、利他型自殺、失范型自殺和宿命型自殺。認為利己型自殺產生於極度的個人主義。社會的人必須以他為之服務的社會作為生活前提,他需要一種高於自我的生活目標和意義。如教徒的生活目標是宗教信仰。西方近代個人主義的發展使個人與家庭、宗教和社會相脫離,從而使一些人感到生活空虛並失去目標。迪爾凱姆指出,利己型自殺多發生在基督教教徒、自由職業者、未婚者、離婚者中間。利己型自殺與社會的整合程度成反比。猶太教、天主教、英國公教都有更強的整合力量,而基督新教在規定教徒生活目標上缺乏強制力;獨身者、離婚者比有家室的人較少地負有義務;從這些脫離了社會義務和束縛的人們中產生出更多的自殺者。
利他型自殺產生於過分地屈從於一種社會目標和意義,過密地結合在社會中,以致個人失去了自主。迪爾凱姆以歐洲軍隊為例說明利他型自殺。在軍隊里,士兵被訓練得不看重自己的價值,使他們感到被一種「社會價值」所扼殺,失去了自我,失去了生活的樂趣,因而軍人的自殺率高於普通百姓。
失范型自殺由社會混亂所導致,在混亂中社會成員的行為失去了規范,增添了痛苦。迪爾凱姆認為,慾望與滿足慾望的手段之間的不平衡是一切生物痛苦的根源。動物的生理機制為其慾望劃定了界限,而人的慾望卻是無止境的。他佔有的越多,欲求的就越多,所獲得的未能滿足需求反而刺激了新的慾望。慾望有界限,人們才會感到滿足和快樂,而慾望的限定只能來自社會。社會形成了一套等級秩序。不管這個秩序是基於世襲還是個人成就,正常社會中的秩序總是被大多數成員接受的。當社會成員認為這種等級原則合理,自己應處在某一特定階層中,他就欣然地接受該階層給予他的限定,慾望與手段也就有了平衡的可能。當社會發生動亂、變遷時,人們失去了種種秩序和規范,慾望與手段不協調,行為混亂而無節制,遂造成種種痛苦,導致自殺率升高。迪爾凱姆把工商業者在經濟危機中的自殺現象視為此種類型的例證。
宿命型自殺是由於社會控制過度造成的,個人失去了任何希望。迪爾凱姆認為這種類型的自殺在現代社會並不常見,他沒有對此作詳細的討論。迪爾凱姆總結其自殺研究,提出了3個命題:社會的人需要一個高於個人的社會目標;對這個目標所負的義務不至於使他失去自主;他的慾望應受到社會秩序給予的一定程度的限定。在自殺原因上,迪爾凱姆並不完全否定個人生理上的因素,但認為那是次要的,社會原因才是主要的。他認為,當一個社會不能提供上述3項條件時,一些心理上脆弱的個人就可能會自殺。
宗教和知識社會學 迪爾凱姆宗教研究的對象是澳大利亞原始部落中的圖騰崇拜,他的研究目的卻是為了「理解現今的人」,為了說明宗教的社會功能,說明一種共同意識對於社會秩序建立的必要性。
迪爾凱姆批判了早期人類學家對宗教起源的兩種解釋:萬物有靈論和自然崇拜論。他說,這種解釋說明不了為什麼在對於自然、生理現象的誤解露出破綻後,宗教還能持續下去,直到今天。他認為,宗教不是要給人們一種對於物質世界的描述,而是服務於社會。圖騰是民族的標志、旗幟,圖騰原則就是民族本身。人們崇拜圖騰實際上是崇拜他們所屬的那個團體,圖騰是團體的象徵,猶如國旗之於近代國家。「神聖性」歷來是解釋宗教的關鍵。迪爾凱姆認為宗教的神聖來自社會,它不過是被實體化、人格化了的團體力量,即道德力量。他認為,社會力量以一種心理方式作用於個人,迫使人們服從它,甚至違背人們的自然傾向。人們感到了身外存在的這種力量既是強制的,又是需要依賴的。他們對之敬畏,又不能充分理解其性質和來源,便萌發了某些觀念來象徵這些力量,這些觀念就是宗教。這些神聖象徵物(即宗教)的功能不僅在於幫助人們感到社會實體的存在,更在於維系社會,促進其整合。迪爾凱姆認為,澳大利亞民族的團結不是來自共同的血統和習俗,而是來自共同的名稱、標志、儀式,即共同的圖騰崇拜。取消了民族的象徵物——圖騰,民族就不能存在。他認為,宗教象徵以其突出的神聖色彩加強個人對社會的隸屬關系。社會對於個人,就像神對於其崇拜者一樣,沒有了這種
至高的神聖性,便不可能有社會生活。迪爾凱姆分析了原始宗教中的多種儀式,認為它們起著維系社會、使之一體化的功能。他指出,不僅原始社會需要宗教的這種功能,「社會生活在其每一方面,在其每一個歷史時期,都要靠一個大的象徵體系才成為可能」。這一點是他晚年思想中的最大轉變。
在解釋宗教起源時,迪爾凱姆同時建立起他的知識社會學的思想。「團體意識」和「團體表象」既是他解釋宗教起源的鑰匙,也是他的知識社會學的核心概念。他認為,一切感受來自個體經驗,一切理性並非與生俱來的、超驗的,而是屬於「團體表象」,來自「團體意識」,產生於團體生活之中。理性又分思維中的概念、范疇,倫理中的道德、宗教。這些均產生於團體生活,不是源於個人的心理機制。在完全孤獨的個人生存中,為了生理需要的滿足,憑感覺就足夠了,並不形成時間、空間等概念。在動物式的個體生活中,客觀的時空並未消失,但它們不可能把握作為一種思維范疇的時空概念。只有團體生活才需要形成概念、范疇和類別。迪爾凱姆並不否認「范疇」、「概念」所反映的客觀實在,只是強調沒有團體生活就不可能也不需要認識這些實在。因此他認為,一種道德思想不可以簡化為一種功利目的,理性不可以簡化為個人經驗。
學術貢獻 迪爾凱姆提出了社會事實作為社會學研究對象,闡述了社會事實之間存在的結構、功能和因果的關系,制定了一系列社會學研究的實證規則,充實了由A.孔德開啟的實證主義社會學的構想,使社會學方法論具有實質性的內容。他運用統計方法對自殺現象的研究,用人類學資料對澳大利亞土著居民的宗教研究,是社會學理論和經驗研究相結合的範例,從而結束了西方社會學理論研究和經驗研究長期脫節的狀況。迪爾凱姆豐富、精深的社會學思想,對社會學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柒』 在當代社會學理論中,法國思想家佔了相當的分量.當代法國社會學家有誰
法國當代著名的社會學家主要有皮埃爾·布迪厄、孟德拉斯、馬歇爾·鎬歇、博德里亞、讓·鮑德里亞、M·威萊特、埃米爾·塗爾干、雷蒙·阿隆、埃德加·莫蘭
『捌』 伏爾泰,孟德斯鳩,盧梭個人簡介
伏爾泰:
伏爾泰,本名弗朗索瓦-馬利·阿魯埃,伏爾泰是他的筆名,伏爾泰是十八世紀法國資產階級啟蒙運動的泰斗,被譽為法蘭西思想之王、法蘭西最優秀的詩人、歐洲的良心。
主張開明的君主政治,強調自由和平等。代表作《哲學通信》《路易十四時代》《老實人》等,1778年5月30日逝世,享年83歲。
孟德斯鳩:
孟德斯鳩一般指查理·路易·孟德斯鳩,他是法國啟蒙運動時期思想家、律師,西方國家學說以及法學理論的奠基人,與伏爾泰、盧梭合稱法蘭西啟蒙運動三劍俠。
拜占庭帝國這個說法的流行,孟德斯鳩出力甚多。孟德斯鳩是一位網路全書式的學者。在學術上取得了巨大成就,得到了很高的榮譽。
曾被選為波爾多科學院院士、法國科學院院士、英國皇家學會會員、柏林皇家科學院院士。1755年,孟德斯鳩於旅途中染病,去世。
盧梭:
盧梭一般指讓-雅克·盧梭,他是法國十八世紀啟蒙思想家、哲學家、教育家、文學家,民主政論家和浪漫主義文學流派的開創者,啟蒙運動代表人物之一。
主要著作有《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社會契約論》《愛彌兒》《懺悔錄》《新愛洛伊絲》《植物學通信》等。
盧梭出身於瑞士日內瓦的一貧苦家庭,當過學徒、僕役、私人秘書、樂譜抄寫員。一生顛沛流離,備歷艱辛。
1749年曾以《科學與藝術的進步是否有助敦化風俗》一文而聞名。1762年因發表《社會契約論》、《愛彌兒》而遭法國當局的追捕,避居瑞士、普魯士、英國,1778年在巴黎逝世。
(8)法國有什麼社會學者擴展閱讀:
伏爾泰是自然法學說的擁護者。他從自然法論的立場出發來揭露和批判封建專制和教會的統治。他認為自然法就是符合人性或人的本能的,適用於所有人的,並且天下人都認為是公正的自然法律。
他把法律分為兩類,即自然法和制定法。自然法,適用於所有的人,對所有人都有好處,不偷盜,不殺人,不淫亂,不撒謊,敬父母,重互助等,這些都是自然所頒布的法律。
制定法包括國家制定的法律和教會法。法律是政治的法律,是任意制訂的、純粹民政的法律,時而設置五監察官,時而設置執政官。
時而召開百人團會議或平民會議,時而成立雅典刑事法庭或元老院,實行貴族制、民主制或君主制。若以為一個世俗的立法者有可能不是出於自己的利益。
而是代表神明制訂出哪怕一條這樣的政治性法律,那就是不了解人類的心意。人都是為了一己的私利才欺騙別人的。伏爾泰認為,自然法是制定法的基礎,就是在公正的觀念上奠定法律基礎。
『玖』 法國人,啟蒙思想家
法國啟蒙思想家是伏爾泰。
弗朗索瓦·馬利·阿魯埃,筆名伏爾泰(法文:Voltaire),出生於1694年11月21日。18世紀法國啟蒙思想家、文學家、哲學家。是十八世紀法國資產階級啟蒙運動的泰斗,被譽為「法蘭西思想之王」、「法蘭西最優秀的詩人」、「歐洲的良心」。
他主張開明的君主政治,強調自由和平等。代表作《哲學通信》《路易十四時代》《老實人》等。1778年5月30日逝世,享年83歲。一生創作了50多部戲劇作品,大量哲理小說和歷史著作,後人最氣很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