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法國從中國進口毛絨玩具需要交稅嗎
一般是不需要交稅的。
根據現在的政策,國家鼓勵出口,出口一般是不需要交稅的,有銷售的話會有增值稅,但出口是免交增值稅的。
所有關稅都是由中國海關代稅部門徵收,徵收的依據是《海關進出口稅則》,根據商品歸類確認進口貨物的稅率.所有貨物徵收的基數是完稅價格。
㈡ 金三系統能恢復清稅證明繼續交稅嗎
可以的,只要和稅局解釋清楚,撤銷注銷申請,下個月就能正常申報納稅了。
㈢ 注冊了VAT如果我不賣法國每年還會扣錢嗎
注冊了vat,如果我不賣,法國每年還會扣錢嗎?這個應該也是會扣錢的,因為你已經注冊了,所以它就會扣錢。
㈣ 法國稅收制度的法國稅收趣談
法國的稅務名堂之多,令人大開眼界。我在法國買了一台彩色電視機,幾個月後收到一張國稅局寄來的電視稅通知單,才赫然發現,在法國看電視居然要交稅!
法國除了地價稅外,還有所謂的居住稅,屋主或租戶每年得向地方政府繳居住稅。因此,在法國擁有房子,除了每年繳地價稅外,還得繳居住稅。
在汽車普及的西歐,多數國家都有強制道路稅,法國當然也不例外。但許多國家例如英國和瑞士,若有道路稅則全國的高速公路網就免費使用;而法國雖有道路稅,高速公路卻仍須付費。每年車主購買道路稅的印花貼紙後,必須貼在車窗上。
法國所有的商品及服務都會加上20%的加值稅。也就是說,一件定價120元的上衣,其中20元會進入國庫。連每月的電話費和水費,都得再加上20%的加值稅。 正因為稅務名目多,東扣西扣之下,法國人每月實領的薪水可能只有薪資單上薪水的六七成。在全球股市投資熱潮下,法國炒股的人數至今仍偏低,有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征繳所得稅高達20%.
法國更有世界上罕見的財富稅。凡居住在法國境內的居民,所擁有的財產(包括不動產和動產)達66萬美元以上的人,每年得繳財富稅,財產愈多稅率愈高。
位於法國南部的摩納哥王國是歐洲著名的免稅天堂,吸引了許多名流富商定居於此。法國政府精明得很,多年前即與摩納哥簽訂協議,定居在摩納哥的法國公民仍得向法國政府繳稅。近向年來,不少法國的明星、名流及企業家退而求其次,避居鄰國如瑞士或英國,每年可省去百萬以上的財富稅。
當然也有人名義上移居國外,事實上仍偷偷定居法國,但是法國國稅局可不是那麼好騙的,他們會通過各種渠道嚴查。幾年前,法國國稅局要求當時香奈兒首席服裝設計師拉格裴補繳上百萬美元的稅,德國的拉格裴以定居摩納哥依法不須向法國政府繳稅為反駁理由。法國國稅局則拿出拉格斐過去幾年在巴黎寓所的電話費及水電綱的明細單,證實他確實住在法國境內,令設計師百口莫辯。 平時看上去輕松愉快的法國人,談起查稅之事,無不正襟危坐,再三告誡我,萬一被查稅,千萬不要存僥幸心理,更別打馬虎眼。因為萬一被查到漏稅,補繳稅事小,從此被國稅局列入黑名單,那可就麻煩了。
「萬稅」——多半用於社會福利
你不禁要問,法國「萬稅」的國庫收入都用在哪裡?強調公平均等的法國社會,稅收是「劫富濟貧」,多半用在社會福利上。
法國將幼稚園納入義務教育行之有年,3歲以上的小朋友一律上免費幼稚園,至於3歲以下的幼兒,政府每月給150歐元的保姆津貼,讓上班媽媽無後顧之憂。凡有兩個孩子以上的家庭,每月還可領育兒津貼,直到孩子18歲為止。你或許要說,法國真是「萬稅」,所謂羊毛出在羊身上,你所看到的羊毛,是出自另一隻肥羊身上。
㈤ 國外個人所得稅為了促進公平,哪些國家有哪些改革謝謝了,大神幫忙啊
國外個人所得稅制度介紹 編者按: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23日提交中國最高立法機關進行首次審議。有關個稅制度改革,個稅起征點的爭議在近年來一直不斷,本網特播發幾篇有代表性的國家的個稅徵收制度的文章,以便廣大網友了解國外個稅徵收情況,同時也為我國個稅改革提供參考。 美國——財政來源主要是富人納稅 美國是根據個人收入情況逐步提高稅率,從而以此來減少低收入者的負擔和控制高收入者的收入過快增長。最基本的原則是多收入多交稅,收入低的先交稅後退稅。 一是美國繳納個人所得稅不僅考慮個人的收入,而且十分重視家庭其他成員尤其兒童的數量情況。 二是高收入者是美國個人所得稅納稅的主體美國政府每年的巨大的財政來源主要是占人口少數的富人交納的,而不是占納稅總人數絕大部分的普通工薪階層。 新加坡——個稅稅率最低國家之一 新加坡是個人所得稅稅率最低的國家之一,其實行的是13級超額累進稅率,也就是以前一年的收入扣除適當項目後,以累計式征稅。每年的4月15日之前,所有應納稅者必須將前一年的各項收入如實填入稅務申報登記表中,並及時上報國內稅務局。 新加坡的稅制是按收入來源地征稅的。新加坡目前的稅率為0%至22%。須納稅的項目包括:在新加坡賺取的收入;以及在新加坡收到的海外收入;屬非居民的個人在新加坡所收到的海外收入不需要在新加坡繳稅。 日本——不斷降低個稅負擔 日本政府戰後一直努力減輕國民稅務負擔,不僅相繼提高了免稅額的起點,而且還不斷大幅降低最高稅率和減少稅率檔次,減輕了廣大國民特別是高收入者的負擔,增加了國民的消費和投資能力,對經濟發展起到了促進作用。 日本《所得稅法》規定,對於日本境內的居住者而言,除了固定的工資收入之外,稿費、投資分紅、受贈、繼承、土地和房屋的出租等所有收入都必須納稅。日本政府還建立了一整套嚴格而科學、完善的稅賦徵收、稽查制度和稽查隊伍,對偷稅漏稅者嚴懲不貸,而絕大多數國民都具有依法納稅的意識和自覺性。 澳大利亞——完善的個稅徵收制度 澳大利亞是聯邦制國家,個人所得稅由聯邦政府徵收。經過多年的發展,澳大利亞的所得稅徵收制度已經比較完善,有很多經驗可供借鑒。 從今年7月1日起,年收入在6001澳元到21600澳元的稅率從17%降至15%;稅率42%的起征點從58001澳元提高到63001澳元;47%的起征點從70001澳元提高到95001澳元。從明年7月1日起,42%的起征點將提高到70001澳元;47%的起征點將提高到125001澳元。 法國——高收入者多交稅 法國法律規定,凡是家庭或主要居住地點在法國(即在法國連續居住6個月)和在法國進行主要職業活動或在法國有主要經濟利益的人,不論其是否為法國籍,均須就其收入(包括在法收入和國外收入)申報個人所得稅。 年收入在4191歐元以下者無須繳納個人所得稅;年收入在4192至8242歐元之間稅率為7.05%;8243至14506歐元之間為19.74%;14507至23489歐元之間為29.14%;23490至38218歐元之間為38.54%;38219至47131歐元之間為43.94%;年收入超過47131歐元稅率為49.58%。 德國——逐年減輕居民稅收負擔 根據德國法律,所有在德國的常駐居民、在德國的非常駐但收入來源是德國的外國居民,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所得稅因個人收入多少繳納的比例不等,收入越多的,繳稅比例越高,而且個人所得稅的比例每年都要調整。單是個人所得稅中的工資稅就佔德國財政收入的三分之一。 德國個人所得稅的繳納比例呈下降趨勢。1998年,個人所得稅的比率最高為個人收入的53%,但到2005年,個人收入所得稅的最高比率已經下降到42%,而最低個人收入所得稅的比率也已經從1998年的25.9%下降到2005年的15%。 據韓國東亞報8日報道,韓國政府和執政黨正在考慮增加稅收的新方案。根據這個方案,韓國人明年向國家交納的稅金將達到平均每人285萬韓元(1美元約合1030韓元)左右,比今年多26萬,這是今年韓國的內需不振和美元貶值等不利影響造成的。國家經濟主動脈之一的稅率將要提高引起了各界的強烈反響。 ■「個稅」政策力求符合實際收入 韓國的所得稅法規定,通過勞動獲得的收入需要交納所得稅,而所得稅又分為甲種和乙種兩類,甲種收入包括月薪、工資、獎金、各類工資補助、退休工資等普通人的正常收入;乙種收入是指從國外機關或國際機構拿到的工資以及從駐韓國的外國人或外國法人處取得的工資或同類性質的報酬等。 在韓國,個人所得稅中的「勤勞所得」部分是按工資標准和實際所得來繳納的。一般的納稅標准為年收入1000萬韓元以下稅率為8%,收入越高稅率也越高,8000萬以上的稅率為35%。這里包括帶有財產稅性質的綜合房地產稅以及繼承稅和贈與稅等。 為了照顧低收入人群和弱勢群體,韓國在徵收個人所得稅方面採取免徵、低稅率、所得扣除等措施。韓國個人所得稅的「免徵點」是年收入1500萬韓元以下的家庭(以四口之家為標准)和年收入482萬以下的個體營業者。而所得扣除指的是給予一些費用優惠或免徵所得稅,其中包括一部分家庭生活費、醫療費、殘疾人、學費、保險費、特殊稿費等等。 ■工薪族的「玻璃錢包」 不久前,韓國的一家媒體報道了一個非常有趣的現象:以2002年為例,韓國國內1174萬多名的工薪階層中,竟有47.3%的人屬於免交所得稅的范圍。媒體認為,之所以出現這種現象,是因為政府的所得稅免徵標准越來越高,所得扣除的優惠越來越多,政府的各種稅收優惠政策也陸續出台。但從另一個角度看,這也反映了經濟不景氣、政府監督不力等問題。一般收入的人不交所得稅,不可避免地導致其他納稅人的負擔加重和國家稅收的流失。 在納稅方面,一般的工薪族和個體經營者間存在「不平等現象」。韓國的工薪族戲稱,他們是擁有「玻璃錢包」的人,意思是說他們的所有工資和收入都是公開和透明的,這些人的所得稅每月從工資里直接扣除。但個體經營者在申報收入時則可大做「手腳」,這是因為一部分個體經營者不如實申報、沒有正規的財務制度,而且享受國家的小額納稅人優惠、附加價值稅優惠等「好處」。其後果是,在實際收入相同的情況下,工薪階層交納的稅金明顯比個體經營者高。據悉,今年的第二季度里,韓國的個體經營者上交的綜合所得稅比一般勞動者上交的個人所得稅低很多。 ■政府大力改善稅收制度 最近幾年來,韓國政府的所得稅稅收比重占稅收總額的18%至19%左右,這個比重比OECD(經濟合作和發展組織)國家的26%偏低。而2003年的納稅者比例僅是全部勞動者的51%左右,明顯影響了國家的稅收收入。 為解決這些問題,韓國有關部門最近向盧武鉉總統和稅收改革特別委員會提交了「擴大納稅者比例及稅制正常化中長期方案」。該方案提出,為了擴大征稅基礎和納稅人群,政府應減少各種減免稅和稅收優惠項目。韓國政府的官員還指出,今後把所得稅的「免徵點」要固定下來,這樣,隨著物價上升和工資的提高,每年的納稅者會逐漸增加,稅收收入也自然而然地提高。 為了健全稅收制度的公正性和合理性,韓國政府正在採取防止偷稅漏稅、減少稅收部門的行政費用、大力普及和完善收入申報制度等各項措施。不久前,韓國政府發表了「2006年稅制改革方案」。根據這個方案,韓國納稅人享受的一些優惠將取消,個人所得稅增幅可能達到15%。這遠遠超過韓國人每年工資增長率5%至6%的標准。 墨西哥 起征點低培養納稅意識 墨西哥的個人所得稅徵收制度非常有特色,簡言之,這是一套征稅和補貼相結合的制度。它在強調人人都有納稅義務的同時,又切實保障了中低收入者的利益。為了體現稅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墨西哥規定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為0.01比索(1美元約合10.86比索),也就是說理論上所有人的所有收入都需要交納所得稅。 ■保護低收入者利益 根據墨西哥稅法,凡是月收入在32700比索以下的人都能享受到國家財政提供的納稅補貼,最低金額相當於實際納稅額的30%。 此外,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正式員工還能享受到單位提供的一筆工資納稅額補貼。這些補貼導致了一個非常有趣的現象,就是納稅對於低收入階層來說並不意味著支出,反而會帶來更多的收入。以一個月收入2000比索的人為例,按照稅法規定,他的實際納稅額大約是164比索,當他履行了納稅手續,則可以分別從國家和單位領取82比索和360比索的補貼,這樣一來他的稅後實際收入反而達到了2278比索。這種補貼制度切實保護了低收入階層的利益。 ■對偷逃稅者無情 墨西哥稅法中關於個人所得稅的部分長達76頁之多,很多領域都有單獨的規定。繁雜的規定常常使得很多納稅人無所適從。一般中產階級以上階層的人都會聘請會計師幫助自己處理稅務問題,而中下階層則面臨著很大的困難;同時,個人所得稅徵收環節上也還存在著不少漏洞,因此,偷稅漏稅的現象也時有發生。 對於那些偷逃稅款的人,稅務部門發現之後會先向其發送一個書面通知,「邀請」其補交稅款或說明情況,納稅人收到通知後必須在15天內做出答復,否則將面臨法律的制裁。墨西哥的稅法對於違法行為都做出了明確的處罰規定,比如說自然人變更住址後如果不通知稅務部門將被處以2461至4922比索的罰款,而嚴重的逃稅行為將被處以監禁等刑事處罰。 ■宣傳稅法與科技手段 記者在墨西哥稅務總局采訪時,那裡的工作人員介紹說,稅務部門除了征稅之外,另一項重要任務是向公眾提供便捷的服務以普及相關的納稅知識。為此,稅務部門在各地的辦公機構都提供免費的咨詢服務,納稅人可以通過電話或互聯網詢問各種各樣的問題,也可以前往稅務局辦公室與專家進行面對面的交流。 最近幾年中,墨西哥稅務系統的電子化改造也取得了長足的進展。以前,墨西哥人大部分的稅種都是每3個月交一次,交稅時不僅要排長隊,還需要填寫一大堆五花八門的表格。2002年墨稅務總局在全國推出的納稅卡使這一情況得到了徹底改觀。這種納稅卡類似於普通的銀行卡,上面記載著納稅人的姓名、稅號等信息,可以在全國范圍內使用。納稅卡的使用給納稅人帶來了極大方便,同時也大幅度降低了稅務部門的工作量和差錯率,也有效地避免了納稅過程中的腐敗現象。
㈥ 法國vat可以自己申報嗎
法國vat是可以自己申報的,但是流程比較繁瑣,這種還是找專業機構比較好,像冠捷跨境這種,不然你自己注冊雖然省去一些費用,但是會浪費 很多時間,而且不一定可以 通過
㈦ 法國中世紀的稅收制度變革,能從君主確立征稅權看出來嗎
在中世紀法國人的傳統觀念中個人所有的財富與賦稅是一種對立的關系,王室對民眾征稅就意味著對民眾財富的掠奪和剝削。到了中世紀晚期隨著對常規賦稅徵收法令的頒布,賦稅取代了法國王室與其附庸之間的“協助金”,向臣民徵收的賦稅成為了王室財政的主要收入來源。法國在中世紀晚期所施行的稅制改革和向民眾征稅方式的確立是法國歷史上的一大變革,這一變革推動了歐洲封建國家向近代國家轉變的進程。
英法百年戰爭
不過隨著鹽稅、交易稅和達依稅相繼成為法國王室每年向法國民眾徵收的常規稅,法國君主取得了不經過三級會議通過便可自行徵收賦稅的權力,這也為三級會議逐漸退出中世紀法國的政治舞台埋下了伏筆。當國王以整個王國最高統治者的身份要求全體臣民納稅時,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就意味著法國王室與其附庸之間所建立“經濟援助”的關系開始瓦解。
法國中世紀時期的“協助金”向國家賦稅的轉變不只是法國君主制的一種變革,它同時伴隨著中世紀晚期法國稅權觀念的轉變和法國王室管理體制的革新,這一變革為法國向近代國家的轉變和發展奠定了基礎。
㈧ 朋友法國留學生回國帶東西回來,關於稅收的問題。
建議別讓朋友帶這么多東西,海關54號令已經出台,個人自帶品超過5000人民幣就需要交稅,忘了交百分之多少了,總之是上千人民幣。
一般說來留學生他們不查,這個54號令主要整治團購的現象,是留學生的話一般直接放行,但是留學生帶同一種東西,特別是值錢東西過多了,這樣實在很危險,被捉到就只能交幾千的稅,不要以為扔掉價格標簽就沒事,這樣更麻煩,規定早就出了,一個IPOD標准價5000,筆記本5000,不管你有沒有票,LV包也是5000,所以說一件就已經超了。
另外,沒有被查到的學生,是因為完全不可疑,都聽說要收稅了,最近回國的同學們比較小心,不敢帶貴的東西,但現在不管托運還是隨身肯定都仔細看了,你的包從X光過去,有什麼都看的一清二楚,有看不清的東西就開箱檢查,所以說一看你裡面有3個高檔的包包,你說人家不問一下的可能性大嗎?一旦查,你就是超了3倍,按百分比交稅吧。
所以說,如果這些不能不帶,只能硬著頭皮帶回國了,運氣好了,對方直接放行了,那就可以閃人了,但不要以為可以再一次運氣好,現在對留學生比較照顧,因為值錢東西都是自己用的。但如果有一個留學生像團購一樣帶N多東西被查住了,以後可就不這么好說話了。
㈨ 法國稅收·
法國的稅收制度十分完備、完整,是西方國家稅收體制的典型。
一、稅收制度諸原則
法國稅收制度的設立、運轉、改革是根據一系列原則來進行的,現分別簡述如下:
(一)法制原則
首先,法國憲法規定了稅收制度的地位。第五共和國憲法第34條規定:由法律確定稅收規則、方式、稅率等;憲法第34條還規定了稅收制度不僅根據國家利益,還根據地方利益來設立;
其次,整個法國稅務體系是由稅務總法(CODE GENERAL DES IMPOTS)來進行規定、規范的。所有稅務的徵收、分配、處罰、檢查等均以稅務總法為准,而各項政府有關政令實施細則也根據稅務總法及憲法規定的稅務制度性質來制定,由行政法院加以監督;
第三,對稅收范圍、征稅比率、新稅種的設立、納稅種類的取消等,均須以法案形式通過議會立法才能生效;
第四,所有稅務爭執均須通過司法途徑、根據法律加以解決。
(二)公立原則
稅務制度是以國家為代表、對國民各種收入及經濟行為課以稅務的體制。因此,只有國家的代表才能實施征稅行為。整個稅務徵收部門是國家機構,工作人員屬國家公務員。由中央政府對稅務部門實行一元化領導。
(三)平等原則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一原則表現在稅務方面,即是個人與國家在稅務上有爭端、個人與稅務機構有爭端時,雙方以平等地位通過法律來解決,還有稅務徵收平等原則,指的是稅收規定如針對某一類型收入,則有該收入者均交同樣的稅,並無例外,對於已定的稅收標准或規定而言,相應的納稅人是平等的,不會發生針對某些人以一個標准,另一些人以另一個標準的情況。
(四)富者多交、貧者少交的原則
這是法國稅率政策的一個基本原則。如收入所得稅即實行高額累進稅制,收入越高,納稅稅率越高,反之亦然,以上是法國稅收制度的四個基本原則。
二、稅種一覽
從大類而言,法國稅種可歸為四個大類,即收入所得稅、消費稅、資本稅及地方稅。
(一)收入所得稅(IMPOTS SUR LE REVENU)
收入所得稅的概念是指對工作、投資、經營等各類職業、經濟活動所帶來的收入進行征稅;但是,在有關稅收法中未對這一稅種的概念作精確定義,看來這是給以後稅收政策的制定留下足夠的變動可能性。
具體而言,「收入」這一概念還不僅僅是金錢形式的,如實物等各種非金錢的收入也可被列為「收入所得」之中。此外,為獲得這一收入而支付的開支、價格、負擔等一般可從收入中相應扣除,剩餘部分作為凈收入才算作「可征稅收入」(REVENU IMPOSABLE),收入所得稅分作對法人徵收與對自然人徵收兩部分。
1. 公司稅(IS:IMPOT SUR LA SOCIETE)
這是對法人徵收的收入所得稅。凡是在法國進行經營活動的股份有限公司、責任有限公司,不管其經營活動屬何種類型,是本國公司還是外國公司,均須徵收這種稅務;而一些人員組合公司類型如集體名義公司、民事公司等,原則上不須繳納這種公司稅;但這些公司的人員可作選擇:是將收入納入個人所得稅交還是按公司稅交,一旦作出決定便不可改變。此外,合作社、協會、公立部門如其活動是盈利性質的,也須交納公司稅;一些互助組織、協會如其經營並非追求高額利潤則可享受免稅待遇。
公司稅是對公司的凈利潤進行征稅,這一凈利潤是根據會計對公司年度營業成果進行核算而作出資產負債表(BILAN)來顯示的,在稅法與會計法中,對凈利潤的計算、折舊、成本、開支、庫存等均有明確規定,故在凈利潤定義上不可能出現混淆。
目前對公司凈利潤的征稅稅率為36.6%。至於未有盈利,或是虧損的企業,則只須交規定的基本稅類即可。此外,稅務部門還根據企業具體情況對其實行不同的稅率或減免稅:
1)如果是新創公司,則前兩年公司稅免交,第三年交5%,第四年交50%,第五年交75%,第六年才全交;
2)公司資產的長期升值部分,則只按18%的公司稅率交稅;
3)如是非盈利性的地方集體民事公司經營房地產或動產,按10%至20%的低稅率交稅;
4)中小企業用於再投資的利潤,左翼政府規定20萬法郎以內只按20.9%稅率征稅。
2. 個人所得稅(IR:IMPOT SUR LE REVENU PERSONNEL)
這是一種對自然人即個人徵收的稅,個人所得稅是對所有有收入的個人徵收的稅,其原則是根據收入不同而採用高額累進制:即依據人們收入數目而劃分不同的征稅檔次;同時,又根據每個人不同的情況而扣除家庭、職業等開支,來計算有否孩子的家庭征稅參數。
以下三類人須交個人所得稅:
1)凡是家庭、主要居住地點在法國的人,即在法國連續居住6個月(即183天)的人;
2)凡是在法國進行主要職業活動的人;
3)凡是在法國有主要經濟利益者;
因此,凡是符合上述三個條件之一者,不論其國籍是否為法國籍,均須就其所有收入(不管是在法國的收入還是在外國的收入 )申報納稅,凡是不屬上述三類的人,即不在法國常住者,則須就其在法國所獲收入交稅。
從1998年起根據新稅務法案,其征稅稅率為:
(1)凡年收入在25,890法郎以下者,不用納稅;
(2)年收入在25,890法郎至50,930法郎者,按10.5%的稅率納稅;
(3)年收入在50,930法郎至89,650法郎者,按24%的稅率納稅;
(4)年收入在89,650法郎至145,160法郎者,按33%的稅率納稅;
(5)年收入在145,160法郎至236,190法郎者,按43%的稅率納稅;
(6)年收入在236,190法郎至291,270法郎者,按48%的稅率納稅;
(7)年收入超過291,270法郎者,按54%的稅率納稅;
上述標准均為單身者的納稅標准,法國個人收入所得稅是按家庭來徵收的,如一個納稅戶有夫婦兩人,則兩人合填報稅單,以兩人總收入除二來進行計算,標准同上;如有小孩須負擔,兩人總收入中則應減去小孩份額(一個小孩算半個份額)來計算。
因此上述標准只是一個參照標准。還有許多可以享受減免稅的項目:如在工資收入中一般先扣除10%、再扣除20%作為工作的支出而享受減稅,購買房子貸款的利息可減稅,消費貸款利息在一定時期內可減稅,裝修、改善舊房設施可減稅,撫養老人、向慈善機構捐款、投資人壽保險、投資出租房產業等也可減稅,故在事實上,申報的須納稅收入是在享受各種減免後才按上述稅率納稅。
2002年,右翼政府重新執政,為履行其競選時的承諾,今年的個人所得稅將減少5%,在本屆政府任內,減稅30%。
以上介紹的是收入所得稅狀況,不管是公司所得稅還是個人所得稅,它們都是建立在對收入的直接征稅上,因此是直接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