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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為什麼減稅

發布時間:2022-11-06 05:03:48

Ⅰ 法國大革命前夕的財政危機嚴重到了什麼程度。

逃往瓦朗納斯——法國大革命前夕財政改革啟示錄

作者:李煒光 轉貼自:燕南

1791年6月20日深夜,凄風苦雨,法國國王路易十六喬裝打扮,攜全家潛出杜伊勒里宮,乘上一輛事先准備好的特製馬車。馬車迅速沖進黑暗中,徑直向法國東北部邊境飛馳而去。國王此行的目的地是位於荷蘭的奧地利軍營,但是,在離盧森堡邊境不遠的瓦朗納斯鎮(Varennes),國王一行卻被一位小酒館的老闆認出並被當地的國民自衛軍扣押。在遭到前所未有的猜疑和羞辱後,路易十六和王後被押回巴黎,6月25日,當國王重返巴黎時,全城一片寂靜,士兵夾道列隊,倒持槍支,宛如在為君主制送行。國王一家再次住進了受到嚴密看守的杜伊勒里宮,此時的路易十六,實際上已經不再是國王,而是一個人質了。這就是法國大革命史上著名的「國王出逃」事件。

路易十六為什麼逃跑?因為此前他為挽救財政和政治危機的一切努力都歸於失敗,現在,大革命正在那個國家裡如火如荼地進行著,王室已「靠邊站」了,舊制度的秩序已被打破,而新制度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國家陷入混亂之中,國王繼續留在法國已沒有任何意義。而這一切嚴重事件的起因,竟是路易十六本人積極推動的一場財政改革!他在出逃之前起草的「告國人書」說出了出逃的計劃:先投到布耶統帥的軍中,從那裡轉向在荷蘭的奧地利軍隊,最後重返巴黎,解散國民制憲議會和各俱樂部,恢復王權制度。如果這個計劃成功,法國的歷史就是另一種寫法了,當然,由於他被截獲,這一切都沒有實現。
任何一個社會出現足以顛倒乾坤的危機,它的前兆必然是財政危機
,法國也是如此。問題是,一次旨在克服財政危機的改革怎麼會引發如此嚴重的後果呢?這是200多年後今天的我們不得不關注的問題。美國後現代史學大師、斯坦福大學教授懷特(Hayden
White)曾說,任何學術研究從根本上來講都是一種「講故事」」或是「陳述」的過程,那麼,我們就繼續把這個「國王出逃」的故事講下去吧。

一、「路易十六的困境」與失敗的財政改革

「鎖匠國王」路易十六並不是一個極端專制、暴戾的國王,相反,在法國歷史上,他是一個在私生活方面少有的能夠有所節制的君主之一,也能夠對社會政治制度進行某些重要的改革,特別是他為克服財政危機而實施的改革,放棄了前任國王的一些過分專制、揮霍的政策和做法,有的西方學者甚至稱他為「激進的改革家」。但他生性怯懦,缺少作為政治家和改革家所必需的果斷精神和堅定意志,「改行仁政和繼行暴政同樣都是困難的,因為進行改革,就要有力量使特權階層服從改革;施行暴政,就要使人民忍受時弊,路易十六既不是個革新家,也不是個專橫暴戾的君王。
」然而,大廈之將傾,一個帝王的開明,並不能夠挽救行將崩潰的帝國,當制度腐朽、根的腐爛達到了極點的時候,不論是開明帝王還是鐵腕帝王,誰也無法阻擋暴風驟雨的到來。
路易十六(Louis
XVI)是1774年即位的,此時的法國,經過自稱「朕即法律、朕即國家」的路易十四的高度專制、王權無限擴大和「我死後哪管他洪水滔天」的路易十五的荒淫揮霍之後,就像一個用力過度的發條,已經鬆弛下來了,疲憊不堪,國家面臨著嚴重的財政危機:在大陸及海外進行的曠日持久的戰爭、向特權階層提供的名目繁多的年金、凡爾賽宮的奢華無度以及超龐大的政府機構支出以及對北美獨立戰爭的支持
,導致王國政府財政出現巨額赤字。更嚴重的是,王國政府的這些巨大支出是依靠大量借債來維持的,債務利息高達8·5—10%,比英國政府借款利息高出一倍
。為了支付到期的債款和利息,王國政府又不得不舉借新債,從而使國家財政狀況陷入惡性循環。「到18世紀80年代,國家的債務已經占國家稅收的一半以上」
,政府陷入了嚴重的信貸危機路易十六認識到,要想改變這種極度困難的局面,必須對下層民眾積怨已久,而特權階層死守不放的賦稅徵收制度進行脫胎換骨的改造,他的確為此做過多次努力,但都無一例外地以失敗告終,最後竟到了自己也「走投無路」的境地。

路易十六先是任用重農學派的著名學者、《網路全書》撰稿人之一的財政大臣杜爾哥(Turgot)為財政總監進行財政制度改革(1774—1776年)。為緩解財政困難,杜爾哥於1775年將修路勞役改為徵收以產業額為計稅依據的道路稅,並規定所有等級一律照章納稅。1776年初,廢止酒類專賣制,允許自由買賣。他還准備進一步規范財政、稅收秩序,內容包括節約行政開支、成立貼現銀行以便在政府財政危機之時提供應急資金等。然而,在改革的關鍵時刻,路易十六卻恢復了1771年被路易十五解散了的巴黎高等法院以及外省的十餘家高等法院,這些機構中雲集著擁有特權的「穿袍貴族」,他們擔心改革會觸及其自身利益,因而極力抵制杜爾哥改革並通過王後瑪麗•安托瓦內特(Marie
Antorinette)對國王施加影響,迫使路易十六於1776年5月解除了他的職務,剛剛啟動的、明顯有利於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的財政改革化為泡影。對於這一「黃金時代」的速生速滅,伏爾泰曾沉痛地表示:「我的心永遠也不能平靜」


接替杜爾哥的是一位名叫內克(Necker)的瑞士銀行家(1777—11781年)。由於身為外國人和新教徒,內克雖被授權主管財政,卻沒有「財政總監」的頭銜。為了解救宮廷財政支出的燃眉之急,緩解國內日益嚴重的財政危機,他在上台之初利用其銀行家的聲望到處借款,成功地籌措到了幾筆巨款,初步穩定了他的位置。但他深知,要真正解決問題,大刀闊斧的改革勢在必行。不久,他取消了宮廷中的一些高俸而清閑的職位,壓縮了王室的財政開支、削減了軍役稅和鹽稅。這些措施迅速引起宮廷貴族們的反彈,他們立即像當初對待杜爾哥一樣,猛烈攻擊內克。1781年,內克公布了關於王國政府預算情況致國王的《財政報告書》,該報告向社會透露了國王賞賜錢和恩給金的巨大數額,使得王室和領取大量年金的顯貴們再也無法容忍,內克被迫辭職。財政報告書披露的內容和內克因此被革職的事件震驚了社會公眾,對宮廷的不滿情緒開始上升。
內克的繼任者是王後瑪麗•安托瓦內特推薦的、於1783年任職的卡隆(Calonne
1783—1787)。卡隆為了籠絡王公貴族,在上台初期一度採取了與內克完全相反的政策,曾為宮廷人員償還賭債,增加他們的年金,企圖以闊綽的假象抬高王室德威望。但與此同時,他也寄希望於通過開挖運河、建築港口、修建道路來刺激經濟發展,增加財政收入,但收效並不明顯。1786年,「政府的財政赤字達到了400到500萬法郎
,採取極端補救措施的時候顯然快到了
。」8月,迫於日益嚴峻的財政壓力,卡隆向路易十六提交了一份財政改革方案。值得注意的是,在卡隆的改革方案中有許多內容與此後的「溫和革命時期」
的革命成果十分相近,即向富有者征稅。卡隆建議,以土地特徵稅代替人頭稅和什一稅,一切土地所有者,包括特權等級一律依其收入多寡按比例繳納,短期國債的償還期由10年延長至20年,廢除國內一切關卡,取消各領地的關稅,延長對鹽和煙草的專賣權等,同時政府將每年削減財政支出2000萬鋰
。卡隆清醒地認識到,如果將這個帶有明顯的「杜爾哥色彩」的改革方案直接交由巴黎高等法院審批,勢必招致特權階層的否決,於是,他向路易十六建議召開「顯貴會議」
,對這一改革方案進行裁決
,並對之寄予厚望。1787年2月,「緊急應召顯貴會議」招開,出席會議的代表共144人,貴族和教士代表占絕對優勢,來自第三等級的代表不足30人
。路易十六希望以這個會議「來證明有必要通過一項和平時期實行的土地征稅新方法,試圖能夠使國家擺脫困境」
;「希望以此避開召開法國三級會議,因為已經有175年沒有召開過三級會議了」,「如果應召顯貴可以決定征稅,他們就能夠決定征稅的條件,他們就會從輔助性的機構變成主宰者。但政府很快就發現,緊急應召顯貴會議不能打到增加稅收的目的。
」這些由國王指定的「顯貴」們對這份財政改革方案發起了猛烈攻擊,而且反對意見也各不相同,爭執不下。迫於強大的政治壓力,卡隆於1787年4月辭職,流亡英國。

路易十六的財政狀況每況愈下,而改革又是如此的不順,無奈之下,他又將希望寄託在圖盧茲大主教布里埃納(Brienne,1787-1788)身上。布里埃納是「名人會議」成員,也是卡隆財政方案的積極反對者。法國著名文學家勒費弗爾稱之為「無能的笨蛋」。這位毫無創見的「笨蛋」在一籌莫展之下轉而又贊同起自己剛剛反對過的卡隆財政改革方案,執意增加新稅,並要求特權等級也要納稅,「名人會議」拒絕了向特權者課稅的方案,並聲稱:只有全國三級會議才有權決定財政改革政策和開征新稅。1787年5月,忍無可忍的路易十六解散了「名人會議」。布里埃納將卡隆改革方案稍作修補之後,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地將它交給巴黎高等法院審定。結果是可以預見的,巴黎高等法院拒絕登記,反而提議召開三級會議以決定臣民應當如何向國王納稅。為迫使巴黎高等法院接受布里埃納方案,路易十六曾兩度親臨法院施加壓力,但法院並不買帳。1787年8月,路易十六將巴黎高等法院趕到了東部城市特魯瓦,但只一個月之後,他又迫於輿論壓力將之召回。1788年5月3日,巴黎高等法院發表了一個宣言,即《民族權利和君主根本法》,聲稱國民應當通過定期舉行的三級會議「自由地」向國王納稅。顯然,巴黎高等法院試圖對王權加以控制。路易十六盛怒之下把兩名法官投入監獄,法院系統與王室政府之間的矛盾激化,全國各地的騷動此伏彼起,要求召開三級會議的呼聲也越發強烈。

連換了4任財政部長都無濟於事的路易十六不得不「承認沒有任何辦法能夠使國家擺脫財政危機,除非以三級會議的形式與國民協商」
;「實在是沒有辦法可想了,只有召開那令人驚恐的三級會議了。
」1788年7月5日,國王同意召開全國三級會議。8月,布里埃納辭職,內克又被重新請回來,並被任命為國王的首席顧問。內克上任後籌措到了7500萬鋰的借款,財政危機有所緩和。
國王的讓步似乎使籠罩全國的政治危機暫時解除了,但事實遠非如此。英法通商條約的生效
導致大批法國企業倒閉,工人大量失業,又由於1788年出現嚴重的自然災害,法國農業出現災難性的歉收,由此,城鄉下層居民大都處於飢寒交迫之中,經濟危機、財政危機愈演愈烈,終將導致嚴重的事態發生。但是,當時許多身處各種矛盾中心的人物,都沒有意識到一場真正的狂風暴雨的即將來臨。第三等級沒有意識到,國王路易十六更不會想到,也就是說,這個時候幾乎還沒有任何人會認為自己是一個「革命者」,更沒有人會想到什麼「小紅帽」
、「斷頭台」,但就在一年以後,血腥的法國大革命就爆發了,無數人頭落地,最後路易十六自己竟也被送上斷頭台,歷史就是這樣充滿了吊詭(paradox)!
「法國之所以召集三級會議,是因為政府要得到所需要的錢,沒有別的辦法可想」
,而且,開會的方式仍是沿用175年前三級會議的舊例,即各等級代表人數相同、三個等級分別開會並按等級投票表決。如果這些意圖真的能夠實現,法國的歷史就完全是另一種樣子了。然而,經過數十年啟蒙思想熏陶的18世紀的法國畢竟已經不是一個多世紀以前那個君主專制思想佔主導地位的那個「古典主義」的法國了,以後的事實證明,路易十六的設想只不過是一種天真的一廂情願。
三級會議於1789年5月5日開幕
,會議果然開得很不順利。第三等級的代表們對路易十六的表現大失所望,國王關心的只是財政問題:「朕需要忠誠的臣民的援助,以幫助朕克服目前遇到的一切財政困難。」財政大臣內克的主題報告則是國王「指示」的詳盡而冗長的注釋,由於內容太多,聲嘶力竭的內克中途不得不讓人代讀。人們說,原本希望內克能夠在體制改革方面有所創見,「但看到的卻是一個只會念賬單的會計」
。第三等級認為,三級會議不能成為特權等級維護私利的場所,必須制定一部憲法以維護人人生而有之的基本權利,必須建立一套新的國家機器以取代弊端叢生的專制機構。在他們看來,如果繼續實行三個等級分廳議事並按等級投票,稅收權利和政治權利的平等就是一句空話。國王和內克在三級會議上的表現終結了第三等級對政府的最後一點希望,使他們意識到下面的事只能依靠自己了。6月17日,第三等級將有名無實的三級會議改為「國民議會」(Assemblée
nationale),並且賦予自己批准稅收的權力。對此,路易十六並未想出什麼化解危機的良策,而是採取了一個愚蠢的行動——關閉第三等級的會議大廳,結果引發了著名的「網球場宣誓」。7月9日,國民議會又自行將名稱更改為「國民制憲議會」(Assemblée
nationale constituante)。

路易十六則繼續犯錯誤,在王後及部分宮廷貴族的鼓動下,向凡爾賽和巴黎四周調派軍隊企圖加強對局勢的控制,激起了因政府財政改革毫無成就而生活艱難的普通民眾的強烈不滿,並迅速演化成一場社會動亂。人們到處尋找武器,貧民(乞丐和失業者)大肆搶劫。7月13日凌晨,巴黎的各稅務所冒起了黑煙,教堂的鍾聲在城市上空回盪,報警的炮聲隆隆不斷。7月14日,以攻佔巴士底獄為象徵的革命行動
,使得法國民眾突然發現自身竟然擁有如此巨大的威力,同時,他們也發現,世界上本來並不存在什麼「堅不可摧」的神話。

就這樣,一場財政改革的結果竟然引發了驚天動地的大革命。當巴黎演繹著這慘烈的一幕的時候,身在凡爾賽的路易十六卻感覺遲鈍,並未悟出局勢的嚴重性。在他的流水帳式的記事本中,7月14日也並不是一個特殊的日子:「14日,星期二,無事。」然而,就是這個看似不起眼的事件竟然決定了法國革命的進程甚至決定了革命的最後結局。

革命行動迅速蔓延到外省,農民暴動席捲法國農村,手持武器的莊稼漢沖進時代壓迫他們的封建領主的城堡,搜出那些登記著封建特權的古老證書和徵收捐稅合法的契據,在村子的廣場上把它們付之一炬。農民的革命行動不僅極大地沖擊了貴族的傳統權利,而且也觸犯了城市資產階級的利益。因為他們中的許多人同時也是地產主,並以此名義向農民徵收捐稅。現在,他們為了保護自己的既得利益,不惜與貴族這個原先的敵人結盟共同鎮壓「失去理智」的農民。在馬扎地區,26名暴動農民在一場最終敗於城市民團的激戰後,受到了一個臨時法庭的審判,統統被處以絞刑。迅速變化的農村形勢迫使制憲議會暫時放下正在起草的憲法,首先承擔起保護農民權利的責任。8月4日夜的制憲會議上,貴族和教士的代表們紛紛提議廢除一切不合理的封建特權和賦稅,特別是什一稅,取消徭役和其他人身奴役
,通過了著名的「8月法令」法令。1789年8月26日,制憲會議又通過了在法國史乃至世界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人權與公民權利宣言》
,從根本上鏟除了舊制度時期的特權原則,取而代之的是人權和法治原則 。

路易十六無法接受這一切,為了控制局勢,他再次從外省向凡爾賽調集軍隊,激起巴黎民眾更大的憤怒。而當時的巴黎正處在物價高漲、麵包缺乏的飢荒之中,經濟危機再一次推動著政治危機向前發展。10月6日凌晨,一群情緒激奮的群眾沖進王宮,國王的幾個貼身侍衛被殺。關鍵時刻,生性怯懦、溫和的路易十六
選擇了不與民眾對抗,於是他被暴動的民眾押回了巴黎,被軟禁在杜伊勒里宮中,成了「革命之囚」
。到達巴黎時,路易十六的馬車穿過人群,人們沒有脫帽致敬,而是以死一般的寂靜表示內心的憤慨和鄙視。

國王原先絕對擁有的預算權、治稅權以及國家財政收支的批准權和監督權此時已轉移到制憲議會的手裡。1789年10月以後,制憲議會開始對法國的政治、經濟及社會結構進行脫胎換骨的改造,開始行使它已經擁有的各種財政權力,並力爭克服嚴重的財政危機。對於1789年的法國來說,在「沒有徵得人民同意」
的就是賦稅制度被廢除後,新的稅源一時很難找到,發行公債和組織募捐所得的收入不過是杯水車薪,當年的國家負債額由前一年的30億鋰增加到40億鋰,國家財政依然處於危急中。為了擺脫財政危機,制憲議會決定向教會宣戰。教會佔有法國可耕地面積的15%左右,其財富總值大約相當於國家債務總額。1789年11月,制憲議會下令將教會全部財產收歸國有。為了使這些「國有地產」盡快發揮效用,從1789年12月29日起,制憲議會開始發行以國有地產為擔保的「指券」(一種國庫債券,assignats)
,由此國家的財政狀況有所緩和。1790年5月,制憲議會又下令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拍賣教會地產,國庫進一步得到充實。這期間出現了「指券」貶值和教會不斷反抗的現象,但龐大的教會地產還是有序地轉移到了資產者和富裕農民手中,這是具有時代進步意義的變化。制憲議會還改革了地方行政區劃,大體上改變了舊制度時期那種重床疊架的混亂狀況。

至1791年夏天,法蘭西國家的改造工作已經初步完成,憲法的條文也已基本成型,法國似乎距離立憲君主制度只有一步之遙了,然而,問題就發生在這功敗垂成之際。也許是國王急切地想恢復王權秩序,也許是國民議會通過教會立法的原因,或者他就是為了逃生——因為明眼人都看得出來,此時國王已沒有任何人身安全的保證,如果有人以革命為名大開殺戒的話,他路易十六肯定排在第一個——反正他神差鬼使地選擇了「逃跑」的策略,於是,就出現了本文開始時介紹的那一幕。只是他的運氣不好,沒逃掉,又一次被押回了巴黎


以後發生的歷史大致是這樣的:1791年7月16日,立憲派出於避免外國干涉的考慮,促成制憲議會宣布恢復路易十六的王位;1791年9月14日,路易十六接受了制憲議會制定的憲法
並向全體議員公開道歉;1791年9月30日,完成立憲任務的制憲議會宣布解散。但是,憲法並不能保證立憲君主制在法國的真正確立,大革命新一輪的浪潮又洶涌而來。1792年9月21日,領導暴力革命的國民公會宣布廢止君主制,第二天又宣布法蘭西為共和國。1793年1月16日,作為立法機構的國民公會就路易十六的生死問題進行表決,激進派僅以1票的微弱多數決定了路易十六的命運

1793年1月21日中午,年僅39歲的路易十六被送上了設在大革命廣場(今協和廣場,dela
Concorde)的斷頭台。他在生命的最後幾分鍾里說的一段話被永遠載入史冊:「我雖然得死去,但絕沒有犯過任何指控我的罪行。我寬恕造成我死亡的人,我還要祈求上帝,在我的鮮血拋灑之後,在法國的土地上再也不流血了。
」當沉重的利刃下落時骨肉斷裂,在場民眾的表情極為陰郁。一位目擊者說:「那天,每一個人步伐緩慢,並且不敢彼此相望。
」同年10月,他的「赤字夫人」
、王後瑪麗•安托瓦內特也被推上了斷頭台,據說當時她不小心踩了劊子手的腳,馬上習慣性地向他道歉:「真對不起,先生。 」
行刑時,廣場上人山人海。塞納河水,在無聲地流淌。

法國驚心動魄的往事證明了筆者在幾年前提出的一個觀點:在任何社會中,財政、稅收都首先是一個政治的和法律的問題,然後,它才是一個經濟問題 。

二、大革命發生的財政原因分析

路易十六在革命爆發的前後表現得極為被動,但他在財政改革中提出取消財政特權,主張財政權利平等,這是他之前的專制統治者們遠遠做不到的,他在嚴峻的財政形勢面前顯示出的勇氣還是令人欽佩的,「他已經下定決心,必須以盡可能小的代價剝奪上層階級的財政特權。」「正是他,取消了稅收方面的特權,也不再實行未經同意即行征稅的慣例。」不管對於君主制還是對於民主制來說,取消上層財政特權都意味著財政權利的平等,對於民眾來說,這實際上比暴力革命有更大的意義。「他們在不得不掏錢養活上層階級、給上層階級帶來好處和安慰之外,也會要求把他們交的稅款花在他們自己身上。……貴族們不僅要放棄他們可以豁免某種稅費的特權,還得放棄他們沒有干多長時間或沒有干什麼有價值的工作卻可以領取年金的特權。在國家的眼裡,特權就是逃稅的權利,而對政治家來說,特權更意味著強制他人代他繳稅的權利。

路易十六所提出的「自由憲法」包括著平等納稅、定期召開三級會議、議會有通過投票決定撥款的權力。當他聽說,應召顯貴(Notables)中只有一人投票支持增加第三等級的代表人數時,他說了一句「你可以加上我一票。」馬盧厄特(Malouet)是大革命時期情操最為高尚、也最具洞察力的政治家,他作證說:國王是誠心的,他說,國王完全贊成他的看法
。普魯士特命全權公使在1789年7月31日的一封快信中公正地描述過路易十六:國王有意識地削弱行政部門在國內的權力,因為這樣的政府能使國民受益。一個政府權力受到限制的國家,要好於一個具有絕對專制權力、但卻在遭人痛恨、財政混亂到無法解決的政府。「他決心讓祖先流傳下來的專斷的政府容納當時新興的各種力量。在建立自由政體的道路上,他已經推動王室走到了盡頭,剩下的只能交給國民了。他沒有試圖去影響選舉,也沒有想到要去指揮和控制三級會議。面對三級會議,國王已經主動地放棄了自己的權力。他賦予這個新成立的機構以如此多的權力,以至於沒有什麼保留給國王了,國王的權力實際上已經被暫時中止了,並且永遠也不可能恢復了。
」顯然,如果不是發生民眾暴動,法國完全可以向英國那樣逐步地建立起立憲君主制度,走上憲政之路。但遭受封建壓迫剝削太久的法國人已經沒有耐心繼續等待了,他們把百年仇恨毫不猶豫和毫無保留地全部傾瀉到了可憐的路易十六的頭上。

一個從舊制度向新制度的社會大轉折,就像一輛巨大的載重車,要調過頭來必須十分謹慎,這個過程需要智慧,需要理性,需要妥協,唯獨不需要俱樂部的鼓動和街頭的暴力行為。而一旦不幸革命爆發,便不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必將充滿血腥地一浪高過一浪,直到人死「夠」了才算完成整個過程。在大革命期間的1793到1794年的一年時間里,就有17000人上了斷頭台,其中甚至包括那個敲響路易十六喪鍾的「革命者」羅伯斯庇爾在內!

路易十六之死顯然是一個巨大的歷史悲劇,200多年以後,我仍然與諸多的歷史學家們一樣為他的死而遺憾不已。專制強權的路易十四在位整整72年,昏聵無能的路易十五竟也在位59年,而溫和善良、願意改革卻又十分軟弱的路易十六,歷史留給他的時間竟只有15年!他要通過財政改革恢復國家經濟秩序和實力,他能恢復被歷代國王廢止了160年的三級會議,把全國幾百名代表請到凡爾賽來「共商國事」」,在大革命爆發後,他又一次次地妥協、讓步,並沒有真正實施武力鎮壓,都可以說明他是一個比較開明的國王,人們還能要求一個舊制度時代的君王能做些什麼?

為什麼一場財政、稅制會引發大革命?為什麼良好的改革願望帶來的卻是否定改革者自己的結局?為什麼進行減稅和平均稅負的改革反而激怒了人民
?路易十六時期總體上仍處於舊君主制最繁榮時期(1789年農業收成情況良好,一度缺糧的問題已得到緩和 ),為什麼繁榮反而加速了大革命的到來
?大革命與舊君主制以往的歷史之間有什麼內在的關系?我們在觀察法國大革命前夕的財政改革後,不免對這些難以解答的問題感到困惑不解。這一連串「為什麼」的背後,一定有著極其復雜的原因。

法國歷史學家托克維爾(Tocqueville)在他的傳世名著《舊制度與大革命》也曾提出過疑問:「這場在幾乎整個歐洲同時醞釀的偉大革命為什麼爆發於法國而不在他處?為什麼它好像自發產生於它即將摧毀的社會?最後,舊君主制怎麼會如此徹底、如此突然地垮台?
」他認為,一個國家發生了法國大革命這樣劇烈的社會動盪,原因一定是復雜的,它「決不是一次偶然事件」,而是「一項長期工作的完成,是十代人勞作的突然和猛烈的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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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世界各國是怎麼減免優惠中小企業稅收的

一、國外部分國家中小企業稅收優惠立法

國外的許多國家在針對中小企業採取了種類繁多的舉措。一般情況下西方國家採取減稅免稅、降低稅率、提高固定資產折舊率、稅收起征點的提高等多種稅收優惠措施來推動中小企業的持續發展,但各國又會爭對本國的國情,側重偏重於不同的方面,採取不同的優惠措施。下面對幾個典型國家稅收優惠制度作簡要概述與分析,以期能對我國國情與社會轉型這一背景下完善稅收優惠制度提供一種思路:
市場發達的美國,其國內中小型企業的數量眾多,中小型企業是美國經濟發展的中流砥柱。聯邦政府採用了多種稅收優惠措施為中小企業的發展傾斜政策。從1940年起,美國就注重對中小型企業進行政策傾斜,對中小企業實行優惠政策,隨著經濟的發展而調整稅收政策的變化,在促進中小企業的繁榮和發展做出重要的作用。美國在1981年頒布了《經濟復興法》,隨後,美國又制定了有關稅制優惠的計劃來推動中小企業茁壯成長。「計劃宣布國家稅務總局將為中小企業提供6個月的寬限期;中小企業可通過聯邦政府的電子系統納稅等。」
法國數目眾多的中小型企業大大促進了法國經濟的發展。為推動中小型企業的發展,於此,法國制定了許多措施,目前已漸趨完善。主要從實行低稅率、稅收減免、延期納稅、加速折舊、減輕行政負擔、注重提供稅收服務,降低納稅人奉行成本六個方面對中小企業做出優惠稅收舉措。
日本政府中小企業的扶持一直被受關注。早在20實際30年代開始,日本學者就已經開始了對中小型企業的生存理論進行討論探析。日本政府已經頒布了30多種對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以促進發展,並隨著經濟的發展不斷進行調整、完善。日本先後頒布了《中小企業基本法》、《中小企業現代化促進法》、《中小企業創造活動促進法》。
二、國外部分國家中小企業稅收優惠的啟示
綜上三國對中小企業的態度可得到每個國家多是通過改革稅收舉措頒布一系列有利於中小型企業發展的有關稅收的優惠政策並完善它來推動中小企業成長進而帶動國家經濟發展。從美日法國家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措施以及如今繁榮的狀況來看,這些舉措在很多方面加快了中小型企業的茁壯成長,我們可以從中學到很多:
(一)針對本國國情制定稅收優惠制度
各個國家在經濟發展、社會環境以及風俗習慣等方面都存在著很大的差異,只有適合本國實際情況的制度才會在本國發揮作用,關於稅收的優惠制度亦然如在美利堅合眾國的中小企對於自身的納稅方式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進行選擇。在法國的中小企業可以享受到稅務託管機構提供的服務。這樣舉措為中小型企業提供優質的稅收繳納服務;日本為推動中小企業完善企業的會計制度,創立獨特的「藍色申報」制度。某些國家在一些舉措上採取的方式大致相同,但細細考究他們存在許多不同的地方。打比方說,在同一年間即使各國都採取降低稅率的稅收優惠政策,其根據本國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所做的規定也是大相徑庭的。例如加拿大聯邦公司所得稅稅率從2001年到2004年從28.1%降到22.1%,而針對加拿大控股的小規模非上市公司,其經營所得的第一個20萬加元,享受 13.1%適用的所得稅稅率,與2006年底的美國相比,收入最低的稅率將從15%減少到10%。再如國家對科研投入方面的優惠來說:目前,世界有超過70%的國家對於企業研發費用均採取稅收抵免的方式且稅收優惠幅度越來越大,如美、日、法、等國家。法國規定增加科研投資比去年多的中小企業可以免繳等於該企業所得稅增幅的一半,最高的限額規定為800萬法郎;美國相關法律規定,如果通常的研發費用在課稅年度超過過去3年的平均發生額,其超過部分就可以享受減免25%優惠,並且規定該項抵免可以享受向前結轉3年,向後結轉15年的政策。盡管各國在對中小企業採取優惠措施方面選擇的方向一致,但其具體內容卻根據本國的實際情況制定,但是他們同樣達到了促進中小企業的效果。在制定針對我國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時,我們不僅要把眼光放到世界的角度,借鑒其他國家成功的例子,而且要選擇適合我國國情的措施,完善中國特色的針對中小型企的稅收制度優惠法律體系。
在福利國家的稅收制度理論中稅收優惠離不開「tax breaks」的語境即稅式支出。 自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在美國形成後,美國的財政部門便正式將稅收優惠納入預算管理中並採用財政預算進行分析。此後,英國、荷蘭、法國、加拿大等國家也相繼引入tax breaks概念。相對完美的tax breaks管理制度也漸漸在這些國家創設了。近年來,稅收支出分析已逐漸被用在一些發展中國家,加強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的監督方面。對國外先進的稅式支出制度的基礎上,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構建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法律的完整性是中國的稅收優惠制度未來發展趨勢。結合各國的成功典例,可知構築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法律體系其前提是根據我國的實際國情,切不可盲目照搬照抄,這樣反而適得其反。最終得不償失,國情是我們制定製度首先需要考察的,是檢驗制度是否合理的標准,是我們思考我國問題的基礎。因此,針對本國國情對於中小企業稅制的制定非常必要。
(二)構築稅收優惠立法體系
針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國際范圍內將最終通過立法這一渠道付諸實踐,通過立法模式可以保障這些優惠政策的權威性和相對穩定性。基於稅收法定的稅制基本原則,法律為中小企業稅收優惠值得施行提供了堅實的屏障。明確法律的條款規定,實現法律規范的易操作,完善稅收優惠立法體系。比如日本制定的《中小企業法基本法》,美國制定的《經濟復興法》,法國制定的《經濟創新法令》,加拿大制定的《小企業減稅法》等,都是通過立法來明確中小企業稅收優惠制度的實際操作性。可見,立法對於稅收制度的重要性,構築完整的稅收優惠體系,在理論和法律上給予相對完善的事前舉措對於中小企業的發展是必要的。 (三)豐富稅收優惠形式
在中小企業稅收優惠制度上取得成功的國家都基本上形成了優惠的稅收系統,相關的稅收種類如所得稅,營業稅,財產稅等等。對這些各式各樣的稅種,這些國家的稅收優惠制度也規定了種類繁多的優惠政策,大體上有以下這些:減免稅收、降低稅率、提高起征點、加速折舊、費用扣除、延期納稅和簡化納稅手續等。這些稅收優惠政策又可以分為直接的和間接的優惠。稅收減免、稅率降低和起征點的提高等這一類就屬於直接的稅收優惠。直接由優惠屬於事後優惠也稱作稅額式優惠,它發生在只有在取得盈利的情況下企業才能享受優惠。加速折舊和費用扣除這一類屬於間接的稅收優惠也即稅基式優惠。間接優惠屬於事前優惠,企業只要實施了投資等活動,就有權享受稅收優惠。
基於兩者的特徵,西方國家更多採用間接優惠措施,間接優惠措施一般情況下不會對國家財政造成直接影響。本文認為我國也應當借鑒其他國家的做法更傾向於間接式稅收優惠結合事後優惠,雙管齊下,最大程度上給予中小型企業盡可能多的稅收優惠。此外,豐富稅收優惠形式,推動中小企的茁壯成長。
(四)建立系統的稅收優惠政策
成功的稅收舉措應該是貫穿中小企業的各個方面的,應具有系統化的政策體系。國外成功的稅收優惠政策在形式和內容上比較系統的,它一般出現在中小企業生產發展的每一階段。在企業創立之初,中小企業希望外界是相對輕松的生產環境。因此就需要國家能夠給予其一個減免稅期來保證其後勢發展。比較成功的例如在法國中小企業在剛成立時有權利享受政府推行的減免企業三年的所得稅或者「三免兩減半」。等到中國企業可以在市場發展時,國家就把目光投向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為了鼓勵其在技術創新方面有所建樹,國家一般為針對這一方面給予財政支持。在中小企業有一定的發展基礎時,政府又制定出新的針對這一階段的優惠政策。這樣,中小企業可以在自己發展的各個階段運用有利於自己的稅收優惠政策,從而維護自己的利益進而創造更多的價值。
(五)稅收優惠傾向技術創新和設備更新
技術創新對於中小企業的持續發展有著不同凡響的意義。因此,每個國家都非常注重中小企業在技術創新和設備創新方面的努力。例如美、日兩國給予中小企業的鼓勵硬體設施更新舉措;美、法兩國使用的鼓勵科研舉措以及加速折舊等政策。不論是這三種中的哪一種抑或其他方式,國家對於中小企業進行技術投入的財政扶持。盡管加速折舊和科研開發費加計抵扣在我國也存在,但其對象是廣大的市場主體,而不針對特定主體,中小型企業在引進新技術和設備時還是會受經費少和融資難的阻礙,進而嚴重阻礙中小企業的進一步發展。基於此我國更應該將稅收優惠傾向於技術創新和設備更新。
(六)採取產業導向性和區域導向性的稅收優惠
國家內部各個中小企業的發展狀況也會因產業和地域的不同。稅收制度要發揮更大的價值勢必需要以產業為導向和以區域內導向。例如美國的稅收優惠政策更傾向於西部等欠發達地區,從而協調區域間的資源配置。刺激落後地區經濟發展。對於中小企業,不同的行業其發展的境遇也是不同的,針對特定時期的政策目標適時更新稅收優惠政策,從而促進市場經濟更加全面健康地發展。我國雖然也不同行業和不同的企業制定了傾向性優惠稅收的舉措,但這些舉措的對象並不僅限於中小型企業,其並沒有把握中小企業的發展狀況還存在許多缺陷,應當在制定優惠措施時考慮到產業和區域的差異,制定產業導向性和區域導向性的稅收優惠。我國區域不平衡,產業分布不均的情況非常嚴重,因此由國家引領企業發展,將其引向適合其發展的方向和領域對於中小企業的茁壯成長極其重要。稅收優惠舉措更是亦然。
(七)簡化納稅申報程序和加強稅收服務建設
借鑒美國完整的稅收程序制度以及法國針對微型企業放鬆的管制和全面的稅收服務,可知簡易的申報程序和完善的稅收服務是中小企業在納稅中所渴望出現的現象。各國在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時,納稅程序和稅收服務改建是各個國家關注的重點。比方說,「藍色申報」制度在日本發揮著著重要作用,刺激微型企業完善會計制度;加拿大寬松的納稅時間使小企業有權利不按月繳納稅款。這些措施有助於減少中小企業生產和用於稅收的成本負擔而且還能夠提高征稅部門的辦事效率。 我國稅收程序典型的重視大型企業而忽視中小企業。因此對於中小企業的發展及其不利,簡化納稅申報程序和加強稅收服務建設對中小企業來說是必要的。
(徐建華)

Ⅲ 供給學派稅收思想的減少政府幹預和稅收減免的理論

供給學派雖然推崇法國經濟學家J.-B.薩伊自由放任的經濟理論,但並不一般反對國家干預經濟,而是反對過多的干預。它認為在美國由於長期推行凱恩斯主義關於加強國家干預經濟的政策主張,政府幹預已經膨脹到損害經濟的程度。
供給學派認為政府對某些稅收項目實行減免也是干預經濟的表現。因為它不是市場規律作用的結果,而是握有減免稅權力的部門主觀意志的體現。減免稅項目越多,規模越大,越會使稅基縮小,並會減少市場機制的作用和增迦納稅人對稅負不公平的擔心。同時,稅收減免還常常是只能刺激需求,不能增加供給。所以,供給學派主張用減少減免稅的辦法換取降低稅率,用低稅率去刺激投資、儲蓄和工作的積極性。
供應學派認為,美國日益增加的稅收給經濟帶來極大的危害,必須大幅度減稅。他們指出,高稅率(高邊際稅率)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一是妨礙儲蓄和投資,高稅率使消費相對於被放棄的收入而言顯得比較合算,致使儲蓄下降,從而使投資減少。二是妨礙人們的工作積極性。邊際稅率越高,閑暇的代價就越小。因而曠工增加,加班減少,人們用於提高技術水平的時間也相對減少。三是使勞動生產率下降。當家庭收入不臂出於何種原因,增加的可能性減少時,已婚婦女會更加努力地工作,而已婚男子則恰恰相反。鑒於在美國賺取高薪的已婚男子是勞動生產率增長的主要源泉,因而不難看出因通貨膨脹影響的高度累進的稅率,在勞動大軍不斷擴大的同時,只會使勞動生產率不斷下降。四是導致地下經濟活動和逃避稅行為盛行。邊際稅率越高,人們利用資源通過非市場性活動或地下經濟以增加收入的可能性就越大。上層階級將自己的經濟活動紛紛轉向可以躲避稅收的非生產性活動,囤積黃金,購置不動產,從事投機買賣。
據此,供應學派極力主張減稅,降低稅率,特別是降低所得稅稅率。他們認為,降低所得稅稅率對經濟擴張有巨大作用,但並不會導致稅收收入的急劇下降。因為,由於過去稅率太高,已進入拉弗曲線禁區,產生了一種使稅收收入減少的負效應。將稅率降低,使稅率進入正常區域,這不僅有利於生產發展和經濟擴張,而且可能使稅收收入增加;即使可能出現收入下降,也不會是巨額減少,相對於經濟擴張來說,幅度要小得多。
在降低所得稅方面,供應學派認為,降低公司所得稅比降低個人所得稅有更大的供給效應,降低公司稅率或類似的措施,例如增加投資稅收優惠或使折舊提成自由化,由於提高納稅後的平均報酬率,便都直接有利於投資。投資的增長導致生產率的提高,生產率較快的增長,提供了生產更多物品和勞務所需要的能力,以滿足由於減稅所帶來的需求,因而導致經濟平衡增民而不致有供不應求或短缺的現象。
供應學派還認為,減稅在增加個人收入的同時,並不會刺激通貨膨脹,相反,減稅是反通貨膨脹最有效的辦法。稅率的降低提高了個人所擁有的資產報酬率,從而增加了個人儲蓄的積極性。這種較高的儲蓄導致較低的利息率和較高的投資。較高的投資導致生產率的提高,這意味著每單位投入能夠產出更多的物品和勞務。結果,單位成本並未迅速增加,而通貨膨脹漲得更慢。較低的通貨膨脹導致實際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因而導致消費、產量和就業的增加。生產能力的提高,能夠生產更多的用於出口和國內消費的物品,因此更加強美元的實力,減少輸入的通貨膨脹。

Ⅳ 美國大幅減稅中國該如何應對

特朗普放大招!美國大幅減稅,中國該如何應對?

思考

我們當然不能小覷美國的稅改政策,但是,情況遠沒有想像中那麼糟。

設想一下,如果美國大幅減稅,進一步拉大與發展中國家的稅務負擔差距,其他國家有沒有可能在資本外逃等一系列壓力下,也被迫做出減稅等其他財稅政策的調整呢?事實上,英國、法國以及其他主要發達國家已推動減稅立法。而如果這一設想真的實現的話,這一輪全球減稅戰無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減美國減稅的政策效應。

另外,很重要的一點,此前我們所作的分析都是基於一般經濟學常理的判斷,而現實中的經濟活動,遠比理論要復雜難以掌握地多。

從美國國內來看,美國減稅真的將百分百推動跨國企業迴流嗎?不盡然。稅率僅僅是影響企業投資的因素之一,其他包括宏觀政策、商業環境、人才條件等,都會產生很大的影響。

而在梅新育看來,單一的財稅政策,也很難提振美國經濟,還需要跟接下來的福利等一系列社會改革結合起來,才能發揮最好的作用。這一點,自然也是跨國資本需要審慎考慮的。

梅新育指出,很重要的一點是,「從特朗普訪華稱中國的政體適合中國人民,到近期一系列的動作來看,他偏向於減少對外部世界的干預,專注於本國經濟改革,激勵生產勞動……這個構想對中國乃至外部世界來說,未嘗不是一件好事」,中美不是敵人,美國專注於國內經濟發展,提振其經濟,對我國也不是壞事。

在梅新育看來,當下的中國最應該做的,還是專注自己的一系列改革,不要被外界的動作亂了陣腳。美國的稅改或許對我國有一定的沖擊壓力,但這同樣可以轉化為改革的契機。

當下中國的財稅依然存在一些潛伏性問題,比如稅率較高,轉移支付和減免太多等。如果能以此為契機,對減免項目、轉移支付優惠進行一定程度的壓縮,減少不必要的財政支出,同時降低稅率,那麼中國的財政改革也將迎來廣闊的空間。

在這一過程中,專注自己腳下,拓寬稅基,贏得更加公平、安全和可持續的財稅政策,重振國家和社會的經濟活動,才是當下的中國,最該堅持的思路。

Ⅳ 從法國大革命分析政治變革與經濟發展的關系···

政治變革能推動經濟發展
經濟的發展制約著政治變革
工業近代化又帶動了政治民主化,工業資產階級推動議會制度改革,法國共和政體的確立是工業革命完成後進入工業資本主義發展時期的必然結果。
政治民主化是近代世界歷史發展的總趨勢,民主政治制度的確立、發展與完善是幾經曲折和反復的過程,既是資本主義發展的必然結果,也是資產階級為代表的各種民主政治力量長期斗爭的結果,通過資產階級代議制之間的差異,來認識代議制度的確立是多種歷史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民主制度是在一定條件下產生的,資產階級代議制度相對於君主專制而言所顯現出的民主性,對資本主義發展的推動作用巨大。

1.工業革命從物質上大大增強了資本主義的力量;
2.法國大革命創立的一系列的資本主義立國原則及革命留下的戰斗精神和主要經驗,又從政治上和思想上澤被後人,為資產階級運動提供了精神力量;
3.舊的封建制度和工場手工業時期的上層建築阻礙了工業資本主義的進一步發展。

Ⅵ 公司所得稅的法國規定

公司所得稅是法國的一個重要稅種,其收入約占該國稅收總額的10%至12%,僅次於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位居第三。2000年,法國公司所得稅收入達2447億法郎,約占當年國內生產總值的2.67%。
法國稅法規定,公司所得稅是針對法人按年度徵收的一種稅,納稅人包括三類:一是資該公司,即股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責任有限公司,此類公司無論從事何種經營活動,均應繳納所得稅;二是選擇繳納公司所得稅的其他企業,如民事公司、合夥公司、自由職業者等;三是從事盈利活動的民間團體、協會及政府管理的具有盈利性質的服務機構。 與大多數實行「全球性」原則的國家不同,法國公司所得稅按「本土」原則徵收。凡在法國境內從事經營活動的納稅人,無論法國公司還是外因公司均以平等身份照章納稅,在法國投資的外國企業不享受任何特殊優惠待遇。為避免雙重征稅,法國公司在境外經營所得只在所在國納稅、而法國政府不再對其徵收所得稅。
公司所得稅對公司凈利潤按法定稅率加以徵收,法國的所得稅稅率在戰後經歷了一個由低(1948年為24%)到高(1958年為50%),再逐步回落 (1988年為35%),最終趨於比較穩定的過程。自1993年至今,基本稅率一直穩定在33%左右,其間政府也曾對稅率進行過臨時調整,如為使法國能夠在歐元實施之前達到歐盟關於財政赤字不能超過國內生產總值3%的規定,1995年將稅率在33%的基礎上「臨時」上調10%,並一直持續至今。2000 年,為適應減少工時的政策需要,政府再次上調稅率,這樣公司所得稅的實際稅率為37.6%,略高於歐盟15國34%的平均稅率。鑒於經濟形勢逐步好轉,法國執政的左翼政府決定從今年開始實施3年減稅計劃,預計到2003年公司所得稅稅率將回落到34%左右,與歐盟平均稅率持平,但仍遠高於德國減稅後達到的 25%的稅率。 法國公司所得稅雖然稅率較高,但在具體征管中,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優惠政策,用於引導企業投資,促進落後地區發展,增加勞動就業。
為鼓勵工商企業的發展,法國政府曾在1988年至1995年期間,對新建工業,商業和手工業企業給予前兩年全額免稅,第三至第五年分別免除應納所得稅75%、50%和25%的優惠措施。
1995年,法國出台了「優先開發地區」稅收優惠政策,對落後地區的新建企業實行免稅。從1998年開始,在政府指定的落後地區建立的新企業,其投資額的22%可在企業建立後的10年內從公司所得稅里扣除。
從2001年開始,法國又對中小企業實行減稅。凡營業額在5000萬法郎以下的公司,其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5萬法郎的部分2001年按25%、2002年按15%的稅率納稅,超過25萬法郎以上的部分仍按33%稅率納稅。
法國實行企業集團統一納稅制度,在一個集團內的所有企業均由母公司統一納稅,這就使得虧損企業的虧損部分可以從集團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此外,母公司為增加投資而向銀行貸款的利息同樣可在集團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這無疑有利於企業集團擴大投資、新建企業和對其他公司的兼並重組。

Ⅶ 法國稅收·

法國的稅收制度十分完備、完整,是西方國家稅收體制的典型。

一、稅收制度諸原則

法國稅收制度的設立、運轉、改革是根據一系列原則來進行的,現分別簡述如下:

(一)法制原則

首先,法國憲法規定了稅收制度的地位。第五共和國憲法第34條規定:由法律確定稅收規則、方式、稅率等;憲法第34條還規定了稅收制度不僅根據國家利益,還根據地方利益來設立;

其次,整個法國稅務體系是由稅務總法(CODE GENERAL DES IMPOTS)來進行規定、規范的。所有稅務的徵收、分配、處罰、檢查等均以稅務總法為准,而各項政府有關政令實施細則也根據稅務總法及憲法規定的稅務制度性質來制定,由行政法院加以監督;

第三,對稅收范圍、征稅比率、新稅種的設立、納稅種類的取消等,均須以法案形式通過議會立法才能生效;

第四,所有稅務爭執均須通過司法途徑、根據法律加以解決。

(二)公立原則

稅務制度是以國家為代表、對國民各種收入及經濟行為課以稅務的體制。因此,只有國家的代表才能實施征稅行為。整個稅務徵收部門是國家機構,工作人員屬國家公務員。由中央政府對稅務部門實行一元化領導。

(三)平等原則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一原則表現在稅務方面,即是個人與國家在稅務上有爭端、個人與稅務機構有爭端時,雙方以平等地位通過法律來解決,還有稅務徵收平等原則,指的是稅收規定如針對某一類型收入,則有該收入者均交同樣的稅,並無例外,對於已定的稅收標准或規定而言,相應的納稅人是平等的,不會發生針對某些人以一個標准,另一些人以另一個標準的情況。

(四)富者多交、貧者少交的原則

這是法國稅率政策的一個基本原則。如收入所得稅即實行高額累進稅制,收入越高,納稅稅率越高,反之亦然,以上是法國稅收制度的四個基本原則。

二、稅種一覽

從大類而言,法國稅種可歸為四個大類,即收入所得稅、消費稅、資本稅及地方稅。

(一)收入所得稅(IMPOTS SUR LE REVENU)

收入所得稅的概念是指對工作、投資、經營等各類職業、經濟活動所帶來的收入進行征稅;但是,在有關稅收法中未對這一稅種的概念作精確定義,看來這是給以後稅收政策的制定留下足夠的變動可能性。

具體而言,「收入」這一概念還不僅僅是金錢形式的,如實物等各種非金錢的收入也可被列為「收入所得」之中。此外,為獲得這一收入而支付的開支、價格、負擔等一般可從收入中相應扣除,剩餘部分作為凈收入才算作「可征稅收入」(REVENU IMPOSABLE),收入所得稅分作對法人徵收與對自然人徵收兩部分。

1. 公司稅(IS:IMPOT SUR LA SOCIETE)

這是對法人徵收的收入所得稅。凡是在法國進行經營活動的股份有限公司、責任有限公司,不管其經營活動屬何種類型,是本國公司還是外國公司,均須徵收這種稅務;而一些人員組合公司類型如集體名義公司、民事公司等,原則上不須繳納這種公司稅;但這些公司的人員可作選擇:是將收入納入個人所得稅交還是按公司稅交,一旦作出決定便不可改變。此外,合作社、協會、公立部門如其活動是盈利性質的,也須交納公司稅;一些互助組織、協會如其經營並非追求高額利潤則可享受免稅待遇。

公司稅是對公司的凈利潤進行征稅,這一凈利潤是根據會計對公司年度營業成果進行核算而作出資產負債表(BILAN)來顯示的,在稅法與會計法中,對凈利潤的計算、折舊、成本、開支、庫存等均有明確規定,故在凈利潤定義上不可能出現混淆。

目前對公司凈利潤的征稅稅率為36.6%。至於未有盈利,或是虧損的企業,則只須交規定的基本稅類即可。此外,稅務部門還根據企業具體情況對其實行不同的稅率或減免稅:

1)如果是新創公司,則前兩年公司稅免交,第三年交5%,第四年交50%,第五年交75%,第六年才全交;

2)公司資產的長期升值部分,則只按18%的公司稅率交稅;

3)如是非盈利性的地方集體民事公司經營房地產或動產,按10%至20%的低稅率交稅;

4)中小企業用於再投資的利潤,左翼政府規定20萬法郎以內只按20.9%稅率征稅。

2. 個人所得稅(IR:IMPOT SUR LE REVENU PERSONNEL)

這是一種對自然人即個人徵收的稅,個人所得稅是對所有有收入的個人徵收的稅,其原則是根據收入不同而採用高額累進制:即依據人們收入數目而劃分不同的征稅檔次;同時,又根據每個人不同的情況而扣除家庭、職業等開支,來計算有否孩子的家庭征稅參數。

以下三類人須交個人所得稅:

1)凡是家庭、主要居住地點在法國的人,即在法國連續居住6個月(即183天)的人;

2)凡是在法國進行主要職業活動的人;

3)凡是在法國有主要經濟利益者;

因此,凡是符合上述三個條件之一者,不論其國籍是否為法國籍,均須就其所有收入(不管是在法國的收入還是在外國的收入 )申報納稅,凡是不屬上述三類的人,即不在法國常住者,則須就其在法國所獲收入交稅。

從1998年起根據新稅務法案,其征稅稅率為:

(1)凡年收入在25,890法郎以下者,不用納稅;

(2)年收入在25,890法郎至50,930法郎者,按10.5%的稅率納稅;

(3)年收入在50,930法郎至89,650法郎者,按24%的稅率納稅;

(4)年收入在89,650法郎至145,160法郎者,按33%的稅率納稅;

(5)年收入在145,160法郎至236,190法郎者,按43%的稅率納稅;

(6)年收入在236,190法郎至291,270法郎者,按48%的稅率納稅;

(7)年收入超過291,270法郎者,按54%的稅率納稅;

上述標准均為單身者的納稅標准,法國個人收入所得稅是按家庭來徵收的,如一個納稅戶有夫婦兩人,則兩人合填報稅單,以兩人總收入除二來進行計算,標准同上;如有小孩須負擔,兩人總收入中則應減去小孩份額(一個小孩算半個份額)來計算。

因此上述標准只是一個參照標准。還有許多可以享受減免稅的項目:如在工資收入中一般先扣除10%、再扣除20%作為工作的支出而享受減稅,購買房子貸款的利息可減稅,消費貸款利息在一定時期內可減稅,裝修、改善舊房設施可減稅,撫養老人、向慈善機構捐款、投資人壽保險、投資出租房產業等也可減稅,故在事實上,申報的須納稅收入是在享受各種減免後才按上述稅率納稅。

2002年,右翼政府重新執政,為履行其競選時的承諾,今年的個人所得稅將減少5%,在本屆政府任內,減稅30%。

以上介紹的是收入所得稅狀況,不管是公司所得稅還是個人所得稅,它們都是建立在對收入的直接征稅上,因此是直接稅。

Ⅷ 准備移民法國,那麼法國房產稅是多少

法國採用土地年度稅的形式徵收不動產稅,主要包括由業主繳納稅金的「建成區土地稅」和由居住者繳納的「住宅稅」。稅率由地方領土范圍內的各個集體投票表決,這些集體包括鄉鎮、省市、地區等。
法國的房產稅依據不同區域的不同規定進行計算,根據1月份的房產情況徵收,例如,1月份的房產所有者都應繳納全年的稅收,如若隨後賣掉房產,也應繳納全年稅收。若在一年當中,房產主對建築進行改造與整修以致該房產的價值得到提升,該提升值則在下一年的1月份予以考慮。繳稅人種類為房主、有用益權者和委託遺贈繼承人。房產稅作為某一地區、省市或鄉鎮財政來源的一部分,可以促進公共設施與服務的建設。對於有些建築物,允許享受暫時稅收減免,包括2年到30年不等期限的減免。老年人、殘疾人或經濟條件困難的房主也可享受稅收減免。
首先是居住稅。所有擁有住房和車位的人都必須繳納住房稅,也就是說居住稅由房屋的居住者繳納,不論居住者是業主還是租客。而稅率因各地區不同。以巴黎為例,總稅率為11.151%。如果房屋空置,業主無需繳納居住稅。
其次是土地稅,對業主徵收,不論物業是否被租用。在土地稅上還要加征8%的地方稅收管理稅,總地稅為9.23%。土地稅還細分為「建成房屋土地稅」和「未建房屋土地稅」。稅額以地產的租賃價值作為征稅基礎,乘以一個可調整的稅率計算得出。以上提到的兩稅由法國各大區、省、市鎮徵收的地方稅。
再次是增值稅,稅率是28.1%。不過自住房和房齡超過15年的可以免稅。房主擁有房產時間越長減稅越多。在房屋轉讓過程中,購房者還要繳納房價2.5%左右的手續費和7.5%的轉讓稅。閑置房還要繳納住宅空置稅,稅率為10%至15%。不過,在稅額的制定上,法國政府也沒有採取「一刀切」的政策。而是通過不同區域不同估價、規避同一家庭多個成員擁有多套房產、對弱勢群體採取優惠措施等規定來具體實施。
在持有環節,每年要繳納兩種地方稅—稅率由地方政府決定,每個城市不同:一項是居住稅,一項是房產稅,這個房產稅是用同地段租金乘以當地稅率算的(戛納房產稅高達43%)。轉讓環節,還需繳納資本利得稅,要33%,但會根據持有房屋年限等諸多情況申請減免。

Ⅸ 法國稅收制度的稅種概覽

法國稅收總體上可分為三大塊,即:專業稅收、個人稅收和地方稅收。專業稅收主要包括對工商利潤、非商業利潤以及農業利潤所徵收的稅、公司稅、年包稅、增值稅、職業稅、建築土地稅、非建築土地稅、辦公稅、視聽稅、Vignette稅、企業車輛稅、工資稅、學徒稅、職業繼續培訓稅、建築稅等 。
法國的稅收制度非常繁雜,我們這里重點介紹以下幾種: (TVA - Taxe sur la valeur ajoutée)
1、定義
法國是世界上最早開征增值稅的國家,擁有一套較為完善的增值稅計算、征繳體系。增值稅是對在經濟活動中產生的增加值計征的稅種,使一種由消費者承擔的稅目。該稅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上進行徵收。增值稅由從事獨立經濟活動的個人或法人繳納,而不管其活動是否具有營利的目的。增值稅從嚴格意義上來講不是一個由企業負擔的稅,企業只是幫國家來徵收,真正的納稅者是消費者。
2、稅率
歐盟國家就共同體內間接稅從1993年1月起互相靠攏達成一項協議。協議規定,從1993年1月1日至1996年的4年中,增值稅的正常稅率為15%。
法國增值稅率主要有以下幾種:
1)一般稅率為20%,大多數商品銷售和服務都是這種稅率;
2)特殊情況的低稅率5,5%,適用於食品、部分農產品、客運、大多數劇場經營、出版、部分第一住宅工程;
3)更優惠的稅率2.1%,適用於社會福利范圍內可報銷的葯品、產肉牲畜的出售、電視稅、某些演出、已注冊的新聞出版物;
4)專業增值稅率(證券、股票、專利經營許可、專利發明、生產工藝收入等),實行特殊稅率。2005年1月1日起,稅率為15%。2006年1月1日起,某些稅率為8%,其餘為15%。
5)涉及貨物運輸或者是提供服務方面,稅率會根據具體情況而有不同;
6)因貸款產生的增值稅可以要求返還(remboursement crédit de TVA);
7)有些商品的增值稅可以減免,如:海洋漁業、外貿出口、非盈利性質的活動、醫療、教育、不動產(無裝修)住房出租(location nue à usage d』habitation)、房屋(帶傢具)出租、工業廢料及回收物品的運送;
8)有些行業的增值稅是不能夠享受減免政策的,譬如旅遊業的交通工具等。增值稅的征繳,只針對法國境內開展的經營活動,但商品出口以及歐盟內部的商品貿易,原則上免除增值稅。商品進口應繳納增值稅,納稅地點為商品運抵法國時的入境海關。企業在歐盟內部的收購活動,也應申報增值稅。
3、申報方式
增值稅的繳納,採取申報交款方式進行。兩種申報方式:
1)按月申報交款
企業按正常實際稅制(régime réel normal)納稅的,按月申報交款。在按月申報交款情況下,如果增值稅額每年低於4000歐元的話,每月申報單可每季度提交一次。
2)分期申報交款
分期申報交款即在每年的4月、7月、10月、12月分期申報交款。
按簡化實際稅制(régime réel simplifié d'imposition)納稅的,分期申報交款。在分期申報交款情況下,如果上年度的增值稅額低於1000歐元,則取消分期申報;這時,通常將申報單第57欄目內的增值稅額,作為征稅的參考。增值稅的繳付,可以用現金、支票和轉賬。如果企業營業額達到76萬歐元至1500萬歐元,就必須通過轉帳直接向法蘭西銀行繳付。
法國已開通網上申報和繳付增值稅。企業營業額如超過1500萬歐元,必須通過網上申報和繳付。此外,法國大企業,不論其營業額有多少,都必須通過網上申報和繳付。大多數小企業一般是每三個月繳納一次增值稅,小企業指的是年營業額不超過7630 000 歐元,一年分4次繳納固定的預付金,做年度會計報表(BILAN)時總核算,多退少補。
4、計算方式
增值稅的計算方式如下(我們按一般稅率19.6 %來進行說明):
如果一家餐館一天的營業額是1196 €,那麼1196 € 中有196 € 是增值稅(按利率是19.6%來計算)。如果該營業額的成本費是200 € 含稅(TTC),200 € TTC中應該有20 € 的增值稅。餐館應該交給稅務局的增值稅是 196-20=176 €。 (IS -Impôt sur les sociétés)
1、定義和適用范圍
公司稅是針對法人(personnes morales)徵收的稅目。法國大約三分之一的企業屬於繳納公司稅的范疇,涉及資本型企業(主要指股份有限公司(SA)、簡易股份有限公司(SAS)、有限責任公司(SARL)、個人股份有限責任公司(EURL)、股份兩合公司(SCA)和自由經營公司(SEL、SELARL等)、某些協會和公共機構。
與所得稅不同的是,公司稅直接由企業(獨立法人)繳納,而不是合夥人。為了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近幾年來,公司稅率有所下降。企業法人只對其盈利繳納公司稅。子公司的利潤可以納入母公司,由母公司交納企業集團的公司稅。
2、稅率
公司稅稅率取決於營業額的大小:
1)如果稅前營業額等於或超過763萬歐元,納稅利潤的稅率為33.13%;
2)如果稅前營業額低於763萬歐元,稅率取決於的資本的構成;如企業資本75%由合夥人或自然人控制,
前部利潤(38120歐元以下的)按15%納稅,剩餘按33.33%納稅;
3)協會非營利活動不納稅,但房租收入、農業利潤、林業利潤、一些資本收入等按24%固定稅率納稅;
4)長期資本得利可以適用低稅率標准,稅率為8%至15%;
5)租賃收入、林業收入、農業收入,稅率為24%;
6)來自免稅企業的紅利所得,稅率為10%。
3、繳納方式
一般通過季度預算預付繳納(acomptes provisionnels trimestriels)的方式。
以下幾種情況可免除預付繳納:
1)稅收少於3000歐的;
2)企業成立的第一年;
3)企業在虧損的情況下。 (Impôt sur le revenu)
1、適用范圍
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分為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
1)法國稅籍人(Les personnes physiques résidentes fiscalesfrançaises)應就其來源於全世界的個人所得繳
納個人所得稅(避免雙重征稅協定另有規定的除外)。
2)非法國稅籍人 (Les résidents fiscaux étrangers) 僅就其來源於法國的個人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滿足以下四個條件之一的,可以被認為是法國稅籍人:
第一、個人的習慣住所地或家庭在法國;
第二、法國是其基本的逗留地區,即每年在法國居住超過183天;
第三、在法國進行職業活動;
第四、法國是其經濟活動的主要地區。
2、稅率
法國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實行高額累進制(impôt progressif),即高收入者多交稅,低收入者少交稅,最高稅率為40%。
1)一般稅率
2010年個人所得稅額度表 應繳納的個稅稅率低於 5 875 €0 %5 875 € - 11 720 €5.5 %11 720 € - 26 030 €14%26 030 € - 69 783 €30%超過 69 783 €40 % 2)社會捐稅(Contributions sociales):經營收入稅(Impôts sur les revenus d』activités) 普通社會保險捐稅(CSG) : 7.5 % 社會保險債務償還稅(CRDS) : 0.5 % 3)替代收入稅(Impôts sur les revenus de remplacement): 普通社會保險捐稅(CSG) : 針對2007年10月11日之前提前退休的補助:6.6 % 或6.2 % 或 7.5% 社會保險債務償還稅(CRDS) : 0.5 % 4)資產收入稅(Impôts sur les revenus capital): 普通社會保險捐稅 (CSG) : 8.2 % 社會保險債務償還稅 (CRDS) : 0.5 % 社會捐金(Prélèvement social) : 2.3 % 積極互助收入津貼(RSA): 1.1 % 3、繳納方式
征稅以家庭為單位,一年申報一次,每年的5月申報上一年的個人所得稅。因為個人所得稅是按家庭來徵收的,所以根據經濟狀況和子女多少不同,每個家庭所繳納的所得稅均不同。法國法律規定,一位成年人的家庭參數為1,一個孩子的家庭參數為0.5,一對夫婦加一個孩子的家庭參數則為2.5。
個人所得稅可以分兩次預付,2月和5月,剩下的必須在9月付清。也可以以每月支付的方式繳納。 (Contribution Economique Territoriale)
1、定義
2010年後,針對企業生產投資所征的「職業稅 (Taxe Professionnelle) 」 被一項名為「地方經濟捐稅(Contribution économique territoriale –CET)」的新稅目所取代。
2、稅率
這項改革措施旨在增加中小企業的競爭力。「地方經濟捐稅」 以企業附加值分攤額(cotisation sur la valeur ajoutée des entreprises-CVAE)和企業地皮分攤額(cotisation foncière des entreprises - CFE)為稅基徵收。
1)企業地皮分攤額部分 (cotisation foncière des entreprises -CFE):企業地皮分攤額只針對與以前老「職業稅」中的地皮(foncière) 部分。
2)企業附加值分攤額部分(cotisation sur la valeur ajoutée desentreprises-CVAE)
第一、企業附加值分攤額針對於納稅期營業額超過152 000歐元的企業,它的利率是1,5%。
第二、對於營業額低於5千歐的企業,可以根據其實際的營業額享受減稅措施。
第三、原則上來說,在計算企業附加值分攤額時,所用來計算的附加價值額不能超過80%的營業額。
第四、如果營業額超過760萬歐的,所用來計算的附加價值額不能超過85%的營業額。 (ISF,Impôt sur la fortune):
1、定義
財富團結稅針對2010年總資產超過790 000歐元的個人或夫婦。
2、稅率
2010年財富團結稅額度表 財產中可征稅的價值部分 稅率 不超過 790 000 € 0 % 790 000 € - 1 290 000 € 0.55 % 1 290 000 € - 2 530 000 € 0.75 % 2 530 000 € - 3 980 000 € 1 % 3 980 000 € - 7 600 000 € 1.3 % 7 600 000 € - 16 540 000 € 1.65 % 超過 16 540 000 € 1.80 % 3、繳納方式
財富團結稅是以收稅家庭為單位(patrimoine foyer fiscal)來計算繳稅額。財富團結稅的稅率根據高額累進制(impôt progressif)來計算。
財富團結稅每年繳納一次,必須在每年的6月15日前申報。稅款在提交申報的時候繳納。
除非有國際稅法條約的特殊例外規定,法國稅籍人(fiscalement domiciliées)必須申報其在法國和外國的所有財產。非法國稅籍人(non fiscalementdomiciliées)必須申報其位於法國的財產,這個財產不包括投資(placements financiers),當然也排除國際稅法條約的特殊規定。 (IFA- Imposition Forfaitaire Annuelle)
年包稅於2009年已被廢除。年包稅有別於公司稅,其主要區別是,年包稅,無論是否盈利,都要繳納。但是,這兩種稅也有相互關聯:
其一,年包稅是依照公司稅規則繳納稅款;
其二,年包稅可以從公司稅中扣除(自2006年起,改為企業可納稅收入的扣除部分)。
在法國,所有應繳納公司稅的法人,均可繳納年包稅。但有些法人除外:
1、不用繳納公司稅的非盈利機構及其遺產收入;
2、部分新企業,其資本至少一半由現金構成,前三年免交年包稅;
3、享受臨時免繳公司稅的企業,這些企業大多指在某些區域或城鎮免稅區新建企業,這些企業免繳年包稅的時間與減免幅度與免繳公司稅的情況相同;
4、經行政批准成立的管理中心和協會;
5、科西嘉島享受免除公司稅的企業;
6、企業總部設在研發區,並參與區內與研發項目有關活動的企業,項目期內,免繳年包稅,不超過5年;
7、青年人創建的科研企業,免繳公司稅。
8、企業停業,凡經企業注冊中心(le centre de formalité des entreprises)在12月31日前認可,2011年不用繳納年包稅。破產企業,自司法裁決之日起,免繳年包稅。 (Exonérations fiscals)
法國稅收減免主要針對創新企業和新成立的企業,主要是為了促進企業經濟的發展和為社會提供就業機會。
1、創新企業(La Jeune Entreprise Innovante)
新成立的創新企業(La Jeune Entreprise Innovante)研發投資,享受減免稅待遇。該規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實施。根據規定:
1)成立不足8年的創新企業,進行研發投資,前三年公司稅全部免除,後兩年公司稅減半;
2)可以免除參與項目的研發人員的社會福利分攤金,也予免除;
3)可以免除年包干稅;
4)地方政府可以決定,免除企業7年建築土地稅和職業稅。
5)自然人擁有創新企業的股票,轉讓時獲得的利潤,在某些條件下,也可減免稅。
6)自2004年1月1日起的5年內,新成立的創新企業進行的研發投資,每年將通過研發投入抵扣稅,獲得補償。
2、新成立的企業(Entreprises nouvelles)
新成立的企業可以享受減免稅待遇,該措施主要是為了改善一些區域的就業。要能夠享受減免稅待遇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2010年1月1日前,凡是在以下區域成立的新企業,在5年內能享受減免稅待遇。這些區域是:
- 獲得領土整治工業項目獎資格的區域;
- 城市復興區域;
- 農村重振區域;
- 優先發展的農村區域(2007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業)。
2)在2到5年期限內,可以減免職業稅或企業地皮分攤金(cotisation foncière des entreprises)
注意:2010年後 「職業稅(Taxe Professionnelle) 」被「地方經濟捐稅(Contribution économique territoriale – CET)」所取代為了得到減免稅待遇,新企業須保證已履行了就業上的義務,並提出申請。 (crédit d'impôt)
1、定義
稅收信貸是一項鼓勵企業投入研發項目,開展創新活動的公共政策措施。研發稅收信貸從企業應繳的稅費中扣除,沒有盈餘的企業可以把其計入下一年度,以折抵下一年度的企業稅款。
2、比率
法國稅法在2008年對計算研發稅收信貸的比率做了調整。從2008年1月1日起,研發稅收信貸的比率為:
1)如果相關支出小於或等於100萬歐元,企業可享受的研發稅收信貸為其相關支出的30%;
2)對於相關支出超過100萬歐元的部分,企業可享受的研發稅收信貸為其相關支出超過100萬歐元部分的5%;
3)在滿足下列情況下,以上所訴的30%的比率可以提高到50%:企業在第6年可以享受50%的比率如果該企業在連續的前五年裡沒有享受任何研發稅收信貸,並且與其相關聯的企業在過去的連續五年裡也沒有享受稅收信貸(法國稅法典第39條12項規定了關聯企業的概念);
4)企業在滿足上述條件的第七年裡可享受40%的比率。

Ⅹ 法國房產稅每年交多少

法律分析:房主擁有房產時間越長減稅越多。在房屋轉讓過程中,購房者還要繳納房價2.5%左右的手續費和7.5%的轉讓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條 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徵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徵、多征、少征、提前徵收、延緩徵收或者攤派稅款。農業稅應納稅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第二十九條 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以及經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委託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徵收活動。

第三十條 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稅務機關按照規定付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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