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法國是什麼制度國家
法國屬於半總統制共和制政體。
民主共和制,具體為議會制總統共和制,又稱半總統制,作為國家元首的總統掌握著重要的全國最高行政權力,總統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國會僅能從立法上對其實施影響,但不能利用不信任案迫使其辭職。
在半總統共和制國家,總統統領外交和軍事,不對議會負責,總理領導政府並向議會負責。
『貳』 法國是什麼制度國家
法國是半總統共和制國家。
它是介於總統制和議會制之間的一種國家政權形式。主要特點是:總統由普選產生,權力很大,是國家權力的核心。政府是中央最高行政機關,對議會負責,其權力和地位比以前大為提高。議會由國民議會和參議院組成,其地位和作用較第四共和國有所下降,原擁有的立法權、預算表決權和監督權三大傳統權力受到總統和政府的限制。
產生原因
一、內部原因:
1、法國人民深受啟蒙思想家影響,重視自己的權利的維護。
2、法國人民富有革命激情,勇於斗爭甚至革命。
3、法國政治力量復雜,各派系不斷斗爭。
二、宗教原因:天主教集團同新教集團矛盾尖銳,進行過長期戰爭。而路易十四卻取消了信仰新教自由,使宗教矛盾激化。
三、地理原因:
1、法國國土較小,革命容易擴散。
2、法國主要勢力集中在巴黎,適合「中心城市暴亂」。
四、外部原因:外敵入侵。無論是歷次反法同盟進攻法國,還是普法戰爭,二戰,阿爾及利亞戰爭,蘇伊士河戰爭。對外戰爭失敗,使法國被迫改變政體。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法國
『叄』 法國政治制度
法國實行議會共和制。1958年,憲法擴大了總統權力,限制了議會職權, 但仍保留議會制關於政府對議會負責和議會監督政府的基本原則。
總統
總統由普選產生,任期7年,期滿後可再次當選。
法國總統為國家元首,掌 握國家的行政權、軍事權和外交權。法國憲法規定,在共和國總統因死亡、患 病、出國訪問等各種原因無法行使其權力時,由參議院議長臨時代行總統職務。 法國政體中不設副總統。
總統有權任免總理和批准總理提名的部長;主持內閣 會議;有權解散議會;可超越議會將某些重要法案直接交公民投票表決。
議會
議會為國家最高權力機構,由國民議會和參議院組成,擁有制定法律、監督 政府、通過預算、批准宣戰等權力。
涉及國防、行政、教育、勞動權和私有制等立 法問題時,議會只能制定一般原則,具體細則和實施措施則由政府制定。 國民 議會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議員任期5年。
政府
政府由總理、部長、國務秘書等成員組成。
法國政府成員的人數和各部設 置的數目並無法律上的限制。政府決定並指導國家的政策。政府對議會負責。
地方權力機構由地區議會、行政區議會和市鎮議會組成。每一級地方政府 享有極大的行政和財政權力。
政黨
法國實行多黨制。主要政黨有:保衛共和聯盟、社會黨、法國民主聯盟、法 國共產黨、國民陣線等。
『肆』 法國的政體是什麼
半總統共和制。
半總統共和制總體特徵
第一、總統由全民普選產生,擁有一定的行政權。在內政外交中起著較大的作用,總統不對議會負責(但政府要對議會負責),政府成員不能兼任議會議員。
第二、內閣仍設總理,領導政府活動。總統命令要由總理及有關部長副署,政府向議會負責。議會可以通過不信任案迫使總理辭職,同時總統在徵得議會領袖同意的前提下可以解散議會,總統對議會通過的法案無否決權。
(4)近代法國什麼政治制度擴展閱讀
法蘭西第五共和國是典型的半總統共和制國家。
法國第三、第四共和國實行多黨議會制,但政府極不穩定。
1958年戴高樂政府主持制定了新憲法,加強了總統權力和行政權力。
1958年9月全民公決通過,法國進入第五共和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法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半總統共和制
『伍』 法國大革命的政治制度表現為什麼形式
你好,據我所知: 法國是封建帝制
1789年爆發的法國大革命推翻了封建專制制度,建立起近代資本主義政治制度。此後,法國政治風雲多變,階級力量對比關系不斷變化,經歷了君主立憲制、帝制和共和制的多次反復更替的過程,直到1875年法蘭西第三共和國的誕生,才最終確立了法國資產階級共和國政治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法國相繼建立了第四共和國和第五共和國。它使法國資本主義政治制度得到進一步發展,使法國共和政治體制臻於完善。
法國近代資本主義政治發展的典型國家
,法國歷史上政治制度的演變歷史,內容涉及1789年以前法國的政治制度、1789—1870年
法國的政治制度、1871年巴黎公社的政治制度、1870年以後法國的政治制度等方面。
法國資產階級在近現代為實現其專政所採取的以單一中央集權制為核心,議會制、總統制和半總統制交替使用的共和政權組織形式和統治方法。總統是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統帥,任期5年(根據全民公決結果,2000年6月改為5年,之前是7年),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總統有權任免總理和批准總理提名的部長;主持內閣會議、最高國防會議和國防委員會;有權解散議會;可不經議會將某些重要法案直接提交公民投票表決;在非常時期,總統擁有「根據形勢需要採取必要措施」的全權。在總統不能履行職務或空缺時,由參議院議長代行總統職權。議會由國民議會和參議院組成,擁有制定法律,監督政府,通過預算,批准宣戰等權力。
國民議會共有577個議席,任期5年,採用兩輪多數直接投票制、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參議院共321席,參議員任期9年,每3年改選1/3,以省為單位,由國民議會和地方各級議會議員組成選舉團間接選舉產生。
『陸』 關於法國政體
法蘭西王國(843年—1791年)〔君主專制(大革命前)〕
君主立憲制(1791年—1792.8)〕→
法蘭西第一共和國(1792年9月—1804年)→
法蘭西第一帝國(1804年—1815年)→
波旁王朝復辟(1815年—1830年)→
七月王朝(1830年—1848年)→
法蘭西第二共和國(1848年—1852年)→
法蘭西第二帝國(1852—1870年)→
法蘭西第三共和國(1870年—1940年)→
維希政權(1940年—1945年)→
臨時政府(1945年—1946年)→
法蘭西第四共和國(1946年—1958年)→
法蘭西第五共和國(1958年—現在)。
①1789年法國大革命前的法蘭西王國實行的是波旁王朝的封建君主專制政體。在路易十四時期(1643-1661-1715年在位),法國王權空前強化,「太陽王」實行「朕即國家」的中央集權的絕對君主專制統治,此時是法國封建專制君主制的鼎盛時期;路易十五時期,法國的財政危機日益嚴重,封建制度開始解體,法國日益衰落;路易十六時期,法國專制制度已到了腐敗透頂的程度,社會矛盾十分尖銳,人民反抗情緒與日俱增,革命一觸即發。
②1789年大革命後大資產階級當權,保留國王同時建立起資產階級的君主立憲政體。三級會議轉變為制憲議會,取代王室成為法國的最高權力機關,為改造舊制度,創立資本主義社會的基本原則作出了重大貢獻。8月頒布著名的《人權宣言》,明確宣告了「主權在民」、「天賦人權」、「權力分立」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等資產階級民主法治原則,實際上宣告了舊封建王權的的滅亡和一種全新的資產階級的社會制度誕生,1791年的法國憲法就是以《人權宣言》作為序言的。1791年制憲議會頒布了法國也是歐洲大陸歷史上的第一部資產階級成文憲法——《1791年憲法》,規定法國為君主立憲制國家,實行三權分立原則。
③1792年巴黎人民發動第二次起義,普選產生的國民大會宣布廢除王權,建立了法蘭西第一共和國,開始建立民主共和政體。1793年初宣判國王路易十六死刑,不久將其推上斷頭台。法國民主力量與專制勢力的斗爭中,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中間經過吉倫特派掌權、雅各賓派專政和熱月政變後的督政府的政權,1799年拿破崙發動「霧月政變」,建立獨裁體制,共和國名存實亡,但名義上仍屬於共和政體。
④1804年拿破崙加冕稱帝,建立法蘭西第一帝國,實行資產階級的帝制。拿破崙代表大資產階級的利益,對內革新政治,發展經濟,頒布系列法典,建立了一套比較完整的資產階級法律體系,對外發動多次征服戰爭,沉重打擊了法國和歐洲的封建勢力,鞏固了資產階級統治秩序,推動了法國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
⑤1814、1815年,封建的波旁王朝兩次復辟,恢復了法蘭西王國,與第一帝國一樣,都是君主專制政體。
⑥1830年的七月革命推翻復辟的波旁王朝,建立的七月王朝實行的是資產階級君主立憲政體。新憲法明確限制王權,擴大議會下院的權力,取消貴族的特權,降低了選民的財產資格限制。
⑦1848年,二月革命後建立法蘭西第二共和國。拿破崙的侄子君主派路易.波拿巴當選為總統,他一心恢復帝制,鎮壓共和派的反抗,強行通過新憲法,使總統獨攬大權,建立了名為總統制共和制的個人獨裁統治,共和形同虛設。
⑧1852年路易·波拿巴加冕稱帝,建立法蘭西第二帝國,又實行帝制。1870年普法戰爭中法國戰敗,第二帝國壽終正寢。
⑨1870年9月4日革命推翻第二帝國,經過共和派與君主派的激烈斗爭最終恢復了共和國,即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最終確立了共和政體,總體上屬於議會制共和制政體。為什麼說法蘭西第三共和國的政體是議會制共和制呢?其法律依據如同高中歷史選修二《近代西方民主思想與實踐》第71頁中的講述:「1875年初,國民議會僅以一票的多數通過了憲法修正案,確認實行共和制。同年,國民議會又先後通過一系列法律,合稱1875年憲法,又稱第三共和國憲法。憲法規定法國為議會制共和國。」《1875年第三共和國憲法》的主要內容有:A、立法權由眾議院和參議院兩院行使。參議院間接選舉產生,眾議院以普選方式選出;B、行政權由總統和內閣掌握。總統由參眾兩院聯合組成的國民議會,依絕對多數票選出。總統是國家元首、軍隊最高統帥。總統與參議院議員共有創議法律之權。內閣部長(即後來的總理)由總統任命。總統和內閣部長(總理)共同向議會負責。從中可以看出憲法賦予當時法國總統的權力還是相當大的,體現了當時法國君主派的力量還不小,企圖憑此為以後借機復辟創造條件,也反映了它是共和派與君主派妥協的產物,但它又不同於總統制共和制,因為總統的產生由議會選出,其行政權被總理分享,還要對議會負責,故為共和國的長期存在提供了法律依據,限制了君主派今後的復辟帝制活動,因此仍屬於議會制共和制。更何況在憲法公布後不久,1879年初共和派贏得總統大選,掌握法國全部關鍵權力部門,最終完全確立了共和制政體,之後總統的權力實際上日漸削弱,在政治生活中已不佔重要地位,國家權力明顯轉到議會和內閣手中,使法國成為一個比較典型的議會制共和制國家。
⑩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1940年,法國投降,存在了七十年的第三共和國解體,被法西斯德國佔領和維希傀儡政權統治。二戰結束後,法國進入法蘭西第四共和國時期(1946—1958年),法國議會的權力達到巔峰,擁有選舉總統、決定政府組成、任免總理和批准政府施政綱領等權力,此時的法國是典型的議會制共和制國家。
⑾為了克服第四共和國時期黨派紛爭、議會濫用權力而導致政局不穩、政府無能的弊端,1958年9月通過新憲法宣告第五共和國成立,同年12月戴高樂當選總統,此後,權力中心逐漸由議會轉移到總統,但又不同於美國的總統制共和制,這表明法國已逐漸成為一個半總統半議會制的共和制國家。
需要強調的是不管近現代法國政體如何變化,其實質基本上不變,還是資產階級專政,維護資產階級的統治地位,只是對資產階級內部各階層或利益集團的權力關系進行了重新調整,從而採取了資產階級代議制(間接民主制)的不同形式而已。
法國獨特的政體
在法國,總統和議會都由全民直接選舉產生,總理一職由議會的多數派出任。由於過去實行的是總統7年制、議會5年制,不同的選舉時間,總統和議會多數派就可能不是來自同一陣營,因而造成總統和總理二人一個來自左派,一個來自右派,形成「左右共治」的局面。這也是法國政壇獨特的現象。
半議會半總統制
在1946~1958年的法蘭西第四共和國時期,法國的政體是議會制,即全民選舉國民議會議員,由國民議會中占席位最多的黨派出面組閣。那時候總理大權在握,總統只是象徵性的國家元首,沒有任何實權。由於議會內黨派眾多,而且議會有彈劾政府的權力,因此一不小心,多數派聯盟便會分裂,造成政府倒台。在第四共和國存在的短短12年間,共更換了20屆內閣!政府的頻繁更迭造成政局不穩,國家動盪。
1958年,曾因反對議會制而退出政壇的戴高樂上台,建立了法蘭西第五共和國。他重返政壇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改憲法,制定總統制。出於穩定政局的目的,他繼承了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時期總統任期7年的傳統。他一方面削弱了議會的權利,剝奪了議會任命總理和批准政府組成的大權;另一方面大大增強了總統的職權,甚至賦予總統在「非常時期」可以解散議會、進行全民公決等權利。1962年他宣布法國總統應由全民直選產生,並於1965年當選為第五共和國第一位直接選舉出來的總統。
然而,第五共和國的政體並非絕對的總統制,議會對總統仍有制約,主要是:議會可以彈劾政府,迫使其下台;對議會通過的法律,總統須在15天內簽署,最多隻能讓議會復議一次;總統不得在一年之內兩次解散議會。
「左右共治」
在這樣的政體下,總統只有得到議會多數派支持時,才能充分行使權利,反之,只能與反對派分享權利,把總理一職和組閣權交給政治對手。
實行半議會半總統制政體的初期,反對黨勢單力薄,總統的執政地位穩定,長達7年的總統任期又使其能夠充分施展手腳,總統的優勢得以充分發揮。
活躍在法國政壇上的主要政黨是右翼的保衛共和聯盟和法國民主聯盟以及左翼的社會黨和共產黨。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法國左翼力量迅速上升,形成左右兩大派旗鼓相當的局面。此時,一個新的問題顯現出來:由於總統和議會任期不一致,因此無論是總統選舉還是議會選舉後,都有可能出現總統與議會的多數派分屬不同派別。
1986年,前總統、來自左翼社會黨的密特朗執政時,由議會多數派產生的政府屬於右翼陣營,法國從此出現了 「左右共治」的局面。自1997年以來,國民議會一直被若斯潘總理所屬的左翼勢力所控制,而希拉克總統則屬於右翼政黨保衛共和聯盟。
總統任期改革
自1986年以來,法國已歷經3次「共治」。「共治」期間總理、總統相互牽制,難以放手施政,嚴重影響效率。2000年6月,法國議會以絕對多數通過政府提出的關於「總統任期5年」的修憲法案。同年9月舉行的全民公決中,贊成票佔了73.2%。呼籲多年的法總統任期改革終於得以實現。
從今年開始,法國總統選舉和議會選舉同步舉行。現在,希拉克已連任總統成功,下個月,法國還將選出577名國民議會議員。在短期內的兩次選民投票中,出現截然不同兩種結果的可能性很小,這就使得「左右共治」的可能性大大減少,但也不意味著從此徹底消逝。
『柒』 近代英國、美國、法國、德意志政治 制度的特點是什麼
(1)英國:以君主立憲為主要特徵, 國王(君主)「統而不治」,只是最高權 力的象徵;議會擁有立法權,行使國 家最高權力;內閣是中央行政機關, 內閣首相成為國家政治生活中的最高 決策者和領導者。 (2)美國:美國代議制實行典型的三 權分立和相互制衡原則。立法、行 政、司法三種權力分別由國會、總 統、最高法院執掌,三個部門行使權 力時,彼此互相牽制,以達到權力的 平衡。但總統權力較為突出,是總統 制共和制國家。 (3)法國:總統執掌行政權,但權力 受到議會的限制,是議會制共和制國 家。議會掌握立法權。 (4)德國:確立了君主立憲政體,但 君主是實,立憲是虛,是一種不徹底 和不完善的代議制。
『捌』 近代英國美國法國德國的政體分別是什麼其確立標志分別是什麼各自有什麼特點
英國:君主立憲制。特點:1 國王是名義上的國家元首,但是「臨朝而不理政」;2 議會是權力中心,擁有立法權;3 責任內閣制,英國首相從在下院大選中獲勝的多數黨內選出,一般是該黨的黨魁。首相可以任命內閣閣員,組成內閣,首相是英國的政府首腦。內閣對議會負責。當議會不信任內閣時可以發起倒閣,首相也可以解散下院,提前大選。4 兩黨制的運用,將政治斗爭用一個有序的形式規范起來,避免了流血和暴力斗爭。
美國:聯邦制總統制的共和制。特點:1 國家實行聯邦制,各州政府必須服從聯邦政府,各州法律不得與聯邦憲法的原則相違背,但各州又在各領域享有一定程度自主權。這種制度既維護了中央集權,又能充分調動各州的自主性和積極性。2 實行「三權分立」的政治體制。美國國會行使立法權,聯邦總統行使行政權,聯邦法院行使司法權。三權獨立,相互制衡,避免了專制獨裁。3 憲法修正案,使美國的憲法能與時俱進,注入新的內容。4 兩黨制的運用。
法國:議會制的共和制。特點:1 法國總統由參議院和眾議院聯席會議選出,任期為7年,總統對議會負責,總統在獲得參議院同意後可以解散眾議院,同時總統也是三軍總司令,法國總統的權力很大,但要作為總統,前提是祖宗不可以統治過法國。2 這個我還沒想到,不好意思羅。
德國:君主立憲制。特點:1 立憲是虛,專制為實。德國名義上的立法機構是聯邦議會和帝國議會,可是只能在政府預算時對政府施加壓力,對於損害德皇以及容克地主利益的決議一律不準通過。2 德皇是國家元首,集立法 司法 行政權於一身,軍官皆由其任命,宰相也由其任命,宰相是政府首腦,對德皇負責。
1689年 權利法案(英)
1776年 獨立宣言(美)
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憲法的頒布
德意志帝國憲法
『玖』 英國、法國、美國、德國等資產階級實行的是什麼政治制度
英國。君主立憲制 ,最高權力象徵是國王,統而不治,沒有實際權力。首相及其內閣擁有權力。光榮革命後1689年通過權利法案確立。開啟近代議會制度,對其他國家政治制度產生深刻影響。
法國。議會共和制。1875年議會通過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憲法而確立。議會是權力中心『立法機構,總統對議會負責。
美國。總統制(聯邦制)。1787年憲法確立三權分立,最高行政權屬總統,兼武裝部隊總司令。最高立法機構國會,最高司法權數最高法院。突出體現了制約與平衡,為美國長期發展奠定基礎。
德國。聯邦制君主立憲政體。德意志帝國憲法確立,皇帝是國家元首,制定法律,軍權,外交政策,主宰議會。屬於假民主,實為君主專制。
盡管資產階級代議制維護資產階級內部民主,但不斷改進制度與范圍,穩定了秩序,並在亞洲其他地區產生重要影響。
『拾』 法國和德國的政治制度有什麼不同
德國是議會制共和制國家,國家元首總統是虛位,沒有實權,政府首腦總理掌握著實權.法國總統也有一定的權力,總理也掌握實權,人們常把法國稱謂半總統制國家,它不同於美國的總統制共和制國家.
法國的政體是半總統制,這是一種總統制和議會制的混合物。這一政體的建立與戴高樂的政治主張有密切的關系,戴高樂為革除第四共和國黨派林立、政治動盪、政府軟弱的弊端,於1958年主持制定了第五共和國憲法,變議會制為半總統制。法國總統是國家權利的中心,憲法賦予總統一系列重大職權,除了有任免總理和組織政府、統帥軍隊、主持外交、發布咨文、頒布法律、監督司法等權利外,還擁有解散國民議會、舉行公民投票和「根據形勢需要採取必要措施」的非常權力。總統直接由選民選舉,直接對選民負責。政府由總統任命,雖然政府也要對議會負責,但議會的倒閣權受到嚴格限制,使政府對議會有相對獨立性,加強了政府的穩定性。
法國是典型的多黨制國家,黨派最多時達200多個。70年代中期以來,法國政黨逐步完成兩極化過程,形成以保衛共和聯盟(戴高樂派)和法國民主聯盟(吉斯卡爾派)為右翼,以法國社會黨和法國共產黨為左翼的四大黨爭雄,左右兩大派對峙的黨派格局。
德國是議會制共和制國家,國家元首(總統)是虛位,沒有實權,政府首腦(總理)掌握著實權.
德國總統任期5年,總理任期4年。
德國總統是虛位元首,總理處於國家政治生活的中心地位。在實行半總統制的法國,總理則居於第二位地位,法國總統享有廣泛的權力。在法國,總理由總統任命,領導政府的活動,對國防負責,並確保法律的執行。總理有權提請總統任命政府成員。總理實際上須聽命於總統,起輔佐總統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