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法國資訊 > 法國民法典是維護哪個階級的利益

法國民法典是維護哪個階級的利益

發布時間:2022-12-12 15:55:58

『壹』 德國民法典和法國民法典的主要區別是什麼

一、立法背景:

法國民法典是法國資產階級大革命的勝利成果和啟蒙運動相結合的產物。它之所以出現是因為法國新興資產階級希望通過成文法來鞏固資產階級革命的勝利,並為資本主義的發展在法律上奠定基礎。它的制定處於個人主義民法階段,資本主義上升時期,適應了當時資本主義自由競爭的需要。

德國民法典成文於20世紀初期,是德意志帝國統一後的產物,是羅馬法和日耳曼法融合的產物,它處於自由主義向壟斷主義的過渡時期,是在容克貴族與資產階級妥協的基礎上精心設計的。德國民法典中社會利益地位得到提高,絕對個人主義和自由主義被削弱。

二.體例安排:

法國民法典以《法學階梯》為藍本編撰,分為卷、編、章、節、條、款,項,體例方面則繼承了羅馬法的傳統,分為人、財產以及所有權的各種變更、取得財產的各種方式等三卷共2283條。

德國民法典以《學說匯纂》為基礎,分為編、章、節、條、款、項,體例方面則為總則、債的關系法、物權、親屬法和繼承法等五編共2385條。

三.內容:

  1. 總則:

    法國民法典沒有明確規定總則,而以序編為總論部分。其內容主要為法律的頒布、效力與適用問題,共分6條。

    德國民法典則首創民法總則編,並分七章227條,第一編總則,第二編物權,第三編債法總論,第四編合同,第五編侵權行為,第六編親屬,第七編繼承。第二,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物權體系。法國物權法不僅確認了所有權,也確認了他物權。 德國民法典以體系的科學和概念的准確為特徵,將體例分為總則和分則,在分則中將物權單獨作為一編,明顯與債權區分開來。

2.其對物權的規定呈現以下的特點:

第一,物權的社會化趨向增強。即物權法從個人本位向社會本位轉移,對所有權與他物權予以一定的限制,以及賦予所有權以負擔。

第二,以物的所有為中心向以物的利用為中心轉移。

第三,物權制度與債權制度相互交融。

3.債權: 法國民法典將債法與繼承法等一起規定在第三卷「取得財產的各種方式」中,規定債的發生原因有契約、法律之強制力、負擔義務、債務人本人的行為(由准契約、侵權行為或准侵權行為而發生的債務)。 德國民法典則將債法規定在第二編,嚴格區別了債權和物權。德國民法典規定債的發生原因有合同、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侵權行為等。


四、對象:

法國民法典的對象是全體法國人民,僅存在自然人概念。由於當時資本主義不夠發達,以個人經營為主,公司公司還不發達。

德國民法典中出現法人制度,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團體的作用越來越大,勢力也越來越強,大公司、大企業日益成為壟斷資本主義發展的重要工具。為順應這一時代潮流,德國民法典開始尊重團體的地位,承認它們的人格。法典正式確立了營利社團法人的法律地位,承認其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五、具體制度:

  1. 法國民法典中絕對保護私人所有權,所有權是對於物有絕對無限制地使用、收益及處分的權利,僅有的限制是不許可法律所禁止的使用;德國民法典德國民法典則對所有權作了多方面的限制,增強社會化趨勢和社會利益的重要性。

  2. 法國民法典規定依法成立的契約,在締結契約的當事人間有相當於法律的效力,把私人之間的契約上升為法律;德國民法典則規定,契約必須服從法律。

  3. 法國民法典規定,只要當事人主觀上沒有侵害他人的意思,即使在客觀上使別人遭受了損害也無須承擔責任;德國民法典中有過失責任和無過失責任並存。

  4. 法國民法典中除了少數條文有」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的規定外,很少有彈性條款,司法機關執行法典時裁量權餘地;德國民法典中彈性條款和參照條款大量運用,有更大的自由裁量權,可以對案件作出靈活的裁判,以維護壟斷資產的利益和需要。


六、語言方面:

法國民法典言語通俗易懂,形成言簡意賅的法律文風。

德國民法典編排上具有結構嚴謹、邏輯清晰、首尾一致、避免重復的優點。由於過分追求結構形式上的科學性,往往忽視規范在實際生活中的相互聯系,結構是某些相關問題的規則被規定在法典不同部分,在用語上力求抽象化、概念化和專門術語進行表述。

『貳』 法國民法典的內容

法國民法典——近代法典化的開端

1804年頒行的《法國民法典》又稱拿破崙民法典,是民法法系演變和發展過程中的一部豐碑性巨著。它既是近代法典化的開端和起點,也是近現代人類社會制度創新的光輝典範。直到今天,雖經一些增補修改,但主體部分仍然是200年前奠定的。
法國民法典與羅馬法之間是繼承與被繼承的關系,但這種繼承並不是簡單的照搬,而是將羅馬法的制度和原理資本主義化、法國化,並為其他國家對羅馬法的繼承樹立了樣板。它著重強調了資產階級自由平等、無限私有、契約自由和過失責任等近代民法的基本原則。此外,注重維護小生產者利益是民法典的另一個重要特徵。民法典貫徹了拿破崙的意圖,沒有刻意追求體例的嚴密性,而是從使用方便的角度出發,其編排體例密切結合實際,法律用語言簡意賅,很少有抽象概念和彈性條款。
在近代民事立法史上,民法典具有開創意義,對近代西方國家民事立法有廣泛影響,其中包含了許多經典性的條款,如: 「所有法國人都享有民事權利」; 「依法成立的契約,在締結契約的當事人間有相當於法律的效力」; 「任何行為使他人受損失時,因自己的過失而致行為發生之人對該他人負賠償的責任」。
1804年頒布的《法國民法典》內容豐富,風格突出。恩格斯贊譽它是「典型的資產階級社會的法典」,是「全世界法典編纂的基礎」。它產生後,西歐大陸、拉丁美洲眾多國家先後效法,以其為藍本制定了本國民法典。後世的德國、瑞士民法典也彰顯了它的影響力。
當代法學界,流行著這樣一種觀點:拿破崙最不朽的貢獻在於為後世留下了一部《拿破崙法典》,即雖歷經修改仍沿用至今的《法國民法典》。正是這一法典,奠定了一系列流傳至今的現代民法原則,創造了現代意義上的民法制度。至今,世界上所有的法律家,無論他們屬於大陸法系國家還是普通法系國家,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無一例外,都要從中獲取知識和智慧的文化營養。

附:目錄
法國民法典
總則 法律的分布、效力及其適用
第一編 人
第一章 民事權利的享有及喪失
第二章 身份證書
第三章 住所
第四章 不在
第五章 結婚
第六章 離婚
第七章 父母子女
第八章 收養與非正式監護
第九章 親權
第一○章 末成年、監護及親權的解除
第一一章 成年、標治產及裁判上的輔助人
第二編 財產及對於所權的各種限制
第一章 財產分類
第二章 所有權
第三章 用益權、使用權及居住權
第四章 役權或地役權
第三編 取得財產的各種方法
第一章 繼承
第二章 生前贈與及遺囑
第三章 契約或合意之債的一般規定
第四章 非因合意而發生的債
第五章 夫妻財產契約及夫妻間的相互權利
第六章 買賣
第七章 互易
第八章 租憑
第九章 合夥
第一○章 借貸
第一一章 寄託及論爭物的寄託
第一二章 賭博性的契約
第一三章 委任
第一四章 保證
第一五章 和解
第一六章 民事拘留
第一七章 質押
第一八章 優先權及抵押權
第一九章 對於債務人不動產的強制執行及債權人間受分配的順位
第二○章 時效

『叄』 為什麼說1804年法國民法典是一部典型的資本主義社會早期的民法典

(1)貫徹了近代資本主義民法原則:A.私人財產所有權無限制原則。B.契約自由原則。C.過失責任原則。D.民事權利平等原則。
(2)注意維護小私有者的利益。法典中著重維護手工業和小農的個人利益。資本主義經濟還不十分發達,小生產者佔多數。拿破崙雖然本質上代表大資產階級利益,但他也是農民的皇帝,所以這部法典規定了許多對保護農民和手工業者有重要意義的制度,如土地所有權、役權、用益權等。
(3)沒有關於法人制度的規定,僱傭關系的規定極為簡單。與詳細規定小生產者的眾多條文成鮮明對比,法典關於純粹僱傭有關規定僅有2條,沒有法人的規定。當時的商業、企業仍以個人為產權人的主要形式,法人這種形式尚未發展。同時,當時為了防止陳腐的封建組織如行會和教會借法人形式死灰復燃,立法者對法人也持否定態度。
(4)保留了親權和夫權。法典是革命與傳統之間妥協的產物,在家庭、婚姻、繼承法的規定較之封建時代大有進步,但和革命時期有關法律相比又顯得後退和保守了。革命時代宣告的男女平等原則並未真正落實,夫妻關系也依舊繼承了固有的傳統。規定丈夫特權與妻子從屬地位的條文很多。離婚條件也不平等。
(5)法典注重實際效用,結構嚴謹,語言明確流暢。拿破崙曾要求法典簡明、通俗,使農民能夠讀懂,以便了解自己的利益,這就形成了法典的文風。

『肆』 列舉法國大革命時期的兩個著名的資產階級法律文獻

《人權宣言》:《人權和公民權宣言》(法語:Dé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Homme et Citoyen,簡稱《人權宣言》,1789年8月26日頒布)是在法國大革命時期頒布的綱領性文件。
人權宣言以美國的《獨立宣言》為藍本,採用18世紀的啟蒙學說和自然權論,宣布自由、財產、安全和反抗壓迫是天賦不可剝奪的人權、言論、信仰、著作和出版自由,闡明了司法、行政、立法三權分立的原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拿破崙法典》(又稱為《法國民法典》):《法國民法典》於1804年3月21日通過。法典除總則外,分為3編,《法國民法典》第一版封面共2281條。第一編是人法,包含關於個人和親屬法的規定,實際上是關於民事權利主體的規定。第二編是物法,包含關於各種財產和所有權及其他物權的規定,實際上是關於在靜態中的民事權利客體的規定。第三編稱為「取得所有權的各種方法」編。內容頗為龐雜:首先規定了繼承、贈與、遺囑和夫妻財產制;其次規定了債法,附以質權和抵押權法;最後還規定了取得時效和消滅時效。實際上,該編是關於民事權利客體從一個權利主體轉移於另一個權利主體的各種可能性的規定。

『伍』 概述法國1804年民法典的特點

它涵蓋七大部分:繼承、生前贈與和遺囑、債的一般規定、特定種類契約的規則、夫妻財產制度、留置和抵押以及訴訟時效。

遵循古代羅馬「法典」的傳統,法典的結構首先也分為「編」,「編」下設「章」;每一「章」對一個專門問題進行規定,比如婚姻、父權、繼承、買賣等等。

《拿破崙法典》由一篇序言和三編正文組成;序言只有6條,主要是關於《法典》的生效時間、法典適用的概括性規定。波塔利斯在起草「法典」時,曾在序言部分放了6篇整整一編的內容;但這些內容幾乎全被刪掉,在39條中只有6條得以保留。

其餘33條之所以被刪去,原因在於它們更多地體現了「學說意見」和「哲學信念」,而非嚴格意義上的立法。第一編被稱為「人法」,包括第7條至第515條;主要包括國籍、外國僑民地位、民事主體資格以及住所。

第二編的主要內容是「財產法」,包括第516條到710條的內容;其中廣泛涉及了所有權、用益物權、地役權等內容。第三編的篇幅比前兩編加起來的兩倍還要長,它包括第711條到第2281條的內容;它被冠名為「取得財產所有權的各種方法」。

(5)法國民法典是維護哪個階級的利益擴展閱讀:

這部法典確認了資產階級和農民佔有貴族和教會土地財產的合法性,保證不受封建勢力的侵犯;否定封建特權,確立了資產階級自由、平等的原則,規定每個公民具有同等的民事權利和行為能力。

法典對於家庭、婚姻、繼承等社會生活方面都作了明確規定。這部法典是資本主義國家最早的一部民法法典,破除了封建的立法原則,成為歐美各國資產階級的立法規范,推動了資本主義的發展。

閱讀全文

與法國民法典是維護哪個階級的利益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金華義烏國際商貿城雨傘在哪個區 瀏覽:734
俄羅斯如何打通飛地立陶宛 瀏覽:1110
韓國如何應對流感 瀏覽:894
在德國愛他美白金版賣多少錢 瀏覽:935
澳大利亞養羊業為什麼發達 瀏覽:1359
如何進入法國高等學府 瀏覽:1448
巴西龜喂火腿吃什麼 瀏覽:1375
巴西土地面積多少萬平方千米 瀏覽:1239
巴西龜中耳炎初期要用什麼葯 瀏覽:1204
國際為什麼鋅片如此短缺 瀏覽:1605
巴西是用什麼規格的電源 瀏覽:1427
在中國賣的法國名牌有什麼 瀏覽:1334
在菲律賓投資可用什麼樣的居留條件 瀏覽:1237
德國被分裂為哪些國家 瀏覽:851
澳大利亞跟團簽證要什麼材料 瀏覽:1179
德國大鵝節多少錢 瀏覽:848
去菲律賓過關時會盤問什麼 瀏覽:1172
澳大利亞女王為什麼是元首 瀏覽:999
有什麼免費的韓國小說軟體 瀏覽:733
申請德國學校如何找中介 瀏覽: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