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外國人在中國犯罪該怎麼處理
一、外國人在中國犯罪該怎麼處理
1、外國人在中國犯罪該處理方式如下:
(1)凡在國內領域內犯罪的,不論犯罪人是國內公民還是外國人,也不論被侵害的是國內公民的利益還是外國人的利益,都應依照國內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2)另外,就是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
追究外國人刑事責任適用我國刑事訴訟法原則對於外國人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適用本法的規定。對於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第十八條
刑事司法協助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互惠原則,我國司法機關和外國司法機關可以相互請求刑事司法協助。
二、外國人在中國結婚登記的流程怎麼走
外國人在中國結婚登記流程為:
1、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國僑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2、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法定的證件;
3、凡證件齊全、符合法律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4、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應當如實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供規定的有關證件和證明,不得隱瞞真實情況。
B. 國外犯罪國內如何處理
按照國際的一般原則都是屬地優先,也就是由犯罪發生地的國家管轄。但是,如果罪犯已經逃回國內,根據不引渡本國國民的原則,會由中國法院根據他國提供的證據材料依中國法律審判外交豁免權的中國人犯罪,他國也無權管轄,仍然是由中國法院依中國法律進行審判。
另外,如果罪犯已經回國,而他的行為在國外屬於犯罪,但在中國不屬於犯罪時(某些宗教國家有通姦、同性戀之類的罪名),中國法院也不會對其進行審判。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第十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本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雖然經過外國審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國已經受過刑罰處罰的,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處罰。
C. 在國外犯法了回國後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在國外犯罪,而根據國內法律不為犯罪的或者國內法律也為犯罪但判刑在3年以下的,國內法律也不予追究。如果都認為是犯罪,若國外量刑大於國內法定刑的,回到國內不再處罰。如果國外量刑少於國內法定刑的,回到國內按照國內法律繼續執行,但要對應減去在國外受罰部分。中國人在國外犯罪,一般適用屬人管轄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
D. 外國人在中國犯法怎麼處理
外國人在中國犯罪一般應依照中國刑法追究刑事責任。凡在中國領域內犯罪的,不論犯罪人是中國公民還是外國人,也不論被侵害的是中國公民的利益還是外國人的利益,都應依照中國刑法追究刑事責任。例外是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通過外交途徑解決。所謂外交特權和豁免權,是指使、領館及外交人員在履行職務期間享有的不受駐在國法律管轄和其餘待遇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對於外國人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適用本法的規定。對於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凡在我國領域內犯罪的,不論犯罪人是我國
公民還是外國人,也不論被侵害的是我國公民的利益還是外國人的利益,都應依照我國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當然,有另外,就是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所謂外交特權和豁免權,是指使、領館及外交人員在履行職務期間享有的不受駐在國法律管轄和其他待遇的權利。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對於外國人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適用本法的規定。
對於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E. 中國人在國外犯罪如何處理
中國人在國外犯罪處理:
1、根據屬地管轄原則的相關規定,一國公民在他國發生刑事犯罪,應按照犯罪發生地國法律優先的原則進行處理,即犯罪發生地所在國具有優先管轄權。
2、中國也將依照中國法律進行追究,但是如果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中國可不予追究;如果最高刑期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在外國已經受過刑罰處罰的,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處罰。
我國刑法對我國公民在我國境外實施的犯罪應當有管轄權。從國家的責任方面來看,任何一個國家都有責任保護自己國家的公民,而不論這個公民是在本國境內還是在本國境外,因為保護的本意就蘊涵了對本國公民的管轄,因此在本國境外的本國公民應當受本國法律的管轄是毫無疑問的。從國家的主權方面來看,除非在本國境外犯罪的本國公民己經受到行為地國法律的處罰,在沒有受到行為地國法律處罰的情況下,國家不應當將回到本國的本國公民再移交給外國來管轄。否則,將明顯有損於國家的主權。基於主權原則,國家應當對在本國之外的本國公民的犯罪實施管轄。由此可見,我國刑法具有對我國公民在領域外的犯罪的屬人管轄權是完全應當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第十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本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雖然經過外國審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國已經受過刑罰處罰的,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處罰。
F. 人在國外犯了罪,然後成功跑回國內,國內會怎麼處理
引言:由於國際間交流溝通的擴大,有一些人在國外犯罪之後就會跑到國內,那麼面對這樣的情況,國內一般都是怎麼處理的呢?
實際上對於法律而言,很多國家的制定都有相通的,所以說不要妄想犯了法之後還能逃避責罰。比如說在其他國家違法了,如果在本國也是違法的情況下,那麼在本國國內就會繼續服刑。就算是外國人在中國違法了,就要首先尊重中國的法律來執行相關的責罰,即使回到了本國家也會根據該國家的法律繼續的處以刑罰,到最後還是會遭受最終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