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法國的教育分為什麼
學前、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四級。
法國強調教育治理要統一,教育部垂直治理基礎教育。基礎教育結構全國統一,小學為五年制,初中為四年制,高中為三年制。初中分為適應階段、中間階段和專業定向三個階段。高中階段分為確定階段和最後階段。
法國高等教育:
法國的高等教育制度分為公立學校和私立學校。法國的公立大學一律免費,只需支付一定的注冊費(約500€)。法國的高等教育歷史悠久,現有80餘所大學和300多所專業高校和研究中心。十分發達的教育體制使法國的高等教育質量得以保證,法國的文憑國際公認,並且學費低廉。
法國大學於2004年開始實行與國際接軌的LMD教育制度,分三階段:第一階段(Licence)三年,畢業後獲大學基礎文憑,相當於我國學士文憑;第二階段(Master)兩年,畢業後獲碩士學位;第三階段(Docteur)三年,畢業後可獲博士學位。
Ⅱ 第一帝國時期法國的教育是怎樣的
1804年拿破崙稱帝,在政治上實行中央集權的大資產階級軍事獨裁,與此相適應,在教育上也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拿破崙以其政治家犀利的眼光看到教育對實現其政治目標的重要性,他曾告誡:「在我們所有的機構中,最重要的是公共教育,全部的現在和將來都取決於它。」因此他始終熱心於改革學校教育,以期通過學校教育,培養出帝國所需要的文武官員,鞏固帝國的統治。
1808年拿破崙創立帝國大學,作為全國教育行政的最高領導機關。帝國大學的總監(相當於教育部長)由拿破崙直接任命,凡學校的開辦、取締,教職人員的任免與提升都由總監掌管。帝國大學還設有評議會和總督學署,協助總監管理全國的教育事務。在帝國大學之下和全國司法區平行設置29個大學區,每一學區設總長一人,由總監任命。同時還設學區評議會和督學,全國的大、中學校均由帝國大學統一領導,各級各類學校的規章制度、課程設置、課時安排均由國家統一制定和監督實施。總監、總長和教師都是國家的官吏,由國家支付薪金。這種嚴密的中央集權的教育行政體製成為法國教育制度的最大特點,並一直影響到現在。
第一帝國時期,初等學校不被重視,但中、高等教育卻得到很大發展,中學有中央政府設立的國立中學和地方自治機關設立的市立中學。這些名稱一直沿用到今天。國立中學主要是培養行政官員和高級軍事人才,學校內部管理很嚴,學生身著統一的服裝,按軍隊的編制,學校的行動統一以鼓聲為號。對違反紀律的學生實行嚴厲的處罰。相對國立學校而言,市立中學地位低下,課程淺顯,紀律也不嚴格,數量也較國立中學要多。
第一帝國時期教育有很大的發展,使原來混亂無序的學校教育向比較系統完整的學校教育體制轉變,建立了法國近代學校教育體系。
Ⅲ 法國留學學徒制究竟是怎麼樣的情況
這種校企聯合培養的教育模式在法國被稱為Alternance(半工半讀),它是法國職業教育體系中一種由政府支持的技術人才培養模式,其基本特徵就是將企業培訓與學校教育結合在一起。
學徒合同主要針對年滿16到30歲的青年,某些情況允許超過30歲,以獲得國家文憑(CAP, BAC, BTS, Licence, Master。)或者RNCP職稱為目的。
學徒合同通常為兩年,只有某些特殊情況可允許更長(三年)或更短(六個月)。對於某些殘疾人來說,也可延長至四年。所有企業都可簽訂學徒合同,學費將由企業支付。
我們日常聽到的Apprenti實際上指的formation en apprentissage學徒制,即學生同企業簽署工作合同。
法蘭西共和國(法語:République française,英語:French Republic),簡稱「法國」(France),是一個本土位於西歐的半總統共和制國家,海外領土包括南美洲和南太平洋的一些地區。
法國為歐洲國土面積第三大、西歐面積最大的國家,東與比利時、盧森堡、德國、瑞士、義大利接壤,南與西班牙、安道爾、摩納哥接壤。本土地勢東南高西北低,大致呈六邊形,三面臨水,南臨地中海,西瀕大西洋,西北隔英吉利海峽與英國相望,科西嘉島是法國最大島嶼。
Ⅳ 法國的教育制度是什麼需要准備哪些申請材料
一、教育行政
1.中央教育行政機構
中央設國民教育部,教育部長由政府總理提名,由總統任命。通過分工精細的下屬部門和地方學區長及各級督學員,對全國各級公立學校的教學與行政實行嚴格的管理和控制,同時,也對同政府簽訂合同的私立學校實施監督。
教育部內設總督察署,負責各級學校日常教學工作的評審與調研,即把握總的教育方針,並就固定的題目開展調研,幫助部長掌握基層學校的情況。另設教學大綱委員會專門負責制定教學大綱的工作。對教師的督察工作則完全交給地方學區的督學。
2.地方教育行政機構
法國國民教育部通過下設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學區實現其領導。全國共分28個學區(其中包括一個海外領地學區),它們的地理范圍大部分與經濟區相同。每個學區包括幾個省,由一名學區長領導。學區長屬於國家高級官員,學區長代表國民教育部長,負責落實中央有關教育的方針政策。
此外,每個學區內的各省,均設有省級督學員。
二、學制結構
法國現行學制,分初等、中等和高等三級。
三、各級各類教育
1.學前教育
在法國,學前教育是初等教育的組成部分,由幼兒學校(ecolematernelle)實施。學前教育的目標是,通過對美感的啟蒙。對身體的意識,對靈巧動作的掌握和對集體生活的學習,發展幼兒的語言實踐能力和個性,同時還注意發現兒童在感覺、運動或智力方面的障礙並及早診治。
2.初等教育
小學教育是初等教育的主體,構成法國義務教育的第一階段,由小學實施。
除了公立小學之外,法國還有私立小學,多為宗教團體所辦,大多數與政府教育機構簽訂了合同,按照統一的教學大綱施教,同時也得到政府少量的資金補貼。
小學教育的任務包括「口筆頭常用法語的實踐及算術和數學簡單運算的實踐,包括啟蒙活動及與之相關的基本概念的傳授,包括藝術教育、手工教育和體育」,為中等教育打基礎。
全國小學教育的大綱,由教育部統一制定。課程有7門:法語、數學、科學技術、歷史地理、公民教育、藝術教育和體育。
3.中等教育
(1)初中。法國的小學畢業生都可就近注冊進入初中學習。初中學制4年,分為兩個階段:前兩年(六年級、五年級)是觀察階段,後兩年(四年級、三年級)為方向指導階段。課程有:法語、數學、現代外語、史地、經濟、公民教育、物理、生物、地質學、科技、藝術、體育等,初中開始實行畢業考試制度,合格者可獲得「初中畢業證書」。
(2)高中。高中是法國中等教育的第二階段,學制3年,也稱長期高中,分為普通和技術兩類。初中畢業生根據方向指導的結果就近入學。
普通高中的主要任務是為高等教育的文理專業輸送人才。課程有:法語、史地、公民教育、外語、數學、物理、體育。
技術高中的主要任務是培養技術員和為高等教育的技術專業輸送人才。它們有共同開設的課程但課時不同,根據本方向的特點有所增減。此外,普通高中還有大量的必修課和自選課,而技術高中則有每周10—20課時的專業教育。
高中畢業時要進行中學畢業會考,以此衡量學生對知識掌握的程度和教學的質量。考試合格者獲得會考合格證書,可直接進入綜合大學第一階段學習,不再受任何考試選拔(名牌大學校除外)。
4.職業技術教育
高中階段,出現三種形式:普通高中設技術選修課,技術高中設技術專業課,而職業高中則培養技術工人和技術職員。
職業高中是實施短期中等職業教育的機構,是義務教育的重要補充,是以培養「就業」學生為主要任務的全日制公立或私立學校。
在法國,還存在短期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相當於專業教育的第三教育等級。其實施機構有:在高中設立的「高等技師班」,綜合大學設立的高等技術專科學院,以及高等職業專科學院。它們為那些希望早就業或具有某一專業特長和愛好的畢業生提供了升學與就業的機會。
高等技術專科學院也稱短期技術大學,雖設在綜合大學內部,但自成體系。高等職業專科學院是1991年才開始出現的。
5.高等教育
在法國,實施高等教育的機構包括普通(或綜合)大學、高等專科學校(或大學校)、以及短期高等教育機構,如高等技術學院和高等職業學院,此外,還有傳統的高等教育機構,如法蘭西學院、國家天文台等。
1968年的《高等教育法》規定。法國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務是「建立與傳播知識、發展科學研究和培養人」,必須「有助於社會晉升培訓,並由此促進社會朝著使每個人對自己的命運具有更大責任感的方向發展」。
(1)大學。現代的法國大學是根據「自立」、「參與」和「多學科」的辦學原則而改組成的教學與科研並重、行政管理自主、教學安排自定的公立科學文化性機構,是法國高等教育的主體。
大學分階段(cycle)組織教學。第一階段是基礎課,第二階段是專門化,第三階段是深造和從事科學研究。
大學實行學分制,獲得規定學分是獲得學位的先決條件。課程分必修、必選、自選三種。
(2)大學校。大學校是高級官員、高級管理人才和高級科技人才的主要培養基地。
大學校人學考試不統一進行,一些學校單獨組織,一些方向、水平相近或有傳統聯系的學校聯合組織。各校的主要共同點是,學制大多三年,基本不實行學分制,要求嚴,重實際應用,人文、社會、經濟、語言等普通課佔有相當比重,只頒發本校畢業文憑。一些學校還獨立地或與大學等其他高教科研機構聯合,培養研究生。
大學校是法國高等教育的一大特色,它起點高,要求嚴,重應用,講實效,規模小,學生出路保險且待遇優於受過由其他機構實施高等教育的大學生,形成良性循環,是英才主義的典型產物,與氣氛鬆弛、淘汰率高、出路沒保證的群眾性(或說普及型)的大學形成鮮明對照。
6.師范教育
自1889年7月起,法國教師成為國家教育事業的代表,由政府任命,從國家稅收中分得薪水,晉升、提級有規則可循,一進入師范學校就成為國家工作人員,並領取津貼,畢業後工作有保障,退休後生活有依靠。
初等教育師資即幼兒教師和小學教師的培養主要在師范學校。自1986年秋季開學起,現行師范學校不再面向高中畢業會考合格者招生,而是直接招收大學第一階段畢業生,即持有大學普通教育文憑者或具有同等學力者。
中學的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師資必須首先在大學第一階段畢業、並在第二階段學習了一門專業。
要當普通中學教師者,通過考試後再到「地區教育中心」實習1~2年。
要當職業高中教師者,通過考試後要進入「職業教育師范學院」實習。最後,實習生要通過兩次授課考核,通過者獲得正式的職業教育教師文憑。
一、初等教育改革
1985年法國教育部公布了新的小學教學大綱,並從該年秋季開學起實施。新大綱規定小學均開設法語、數學、科學與技術、史地、公民教育、藝術教育、體育7門課程,廢止白1969年開始實施的課時三分制教學計劃,恢復傳統的分科教學,以加強基礎學科的教學。
1989年法國國民議會通過了《初等教育方向指導法》,其主要內容是:
(1)取消留級制度,實行彈性學制。即將初等教育分為准備學習階段(2~5歲)、基礎學習階段(5~8歲)和鞏固加深階段(8~11歲)。
(2)調整課程設置,把小學的7門課程分為3組。第一組包括法語、史地、公民教育,第二組包括數學、科學與技術,第三組包括藝術、體育。
(3)在同班或同年級中建立學科同質小組。即學校允許學生某一學科的進度快些或慢些或暫時落後,把學習的主動權交給學生,使具有相同興趣和學習節奏的學生能夠充分發揮自己的學習優勢。
(4)重新安排學年,調整學習節奏,使學生有足夠的休息時間。
(5)推進閱讀計劃。
(6)增設外語。
二、中等教育改革
20世紀80年代以來,法國在中等教育領域的改革措施主要有:
1.改革初中
(1)革新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實現教學內容和方法的現代化。1985年法國教育部公布了初中新教學大綱,新大綱的特點是:①加強法語教學,強調提高學生的閱讀和書寫能力;②按照循序漸進的原則,重新安排初中各年級數學的深度和進度,加強數學基本技能的訓練;③加強外語教學,鼓勵更多的學生學習第二外語,以適應歐共體統一市場的需要;④獨立開設公民教育課,加強道德教育;⑤設置必修的綜合技術課,使每個學生在結束義務教育時都受過一定的現代科學技術的基礎教育。
(2)加強體育和藝術教育。法國教育部強調,藝術教育要給學生創造自我表現的條件,擴展其文化修養和知識,通過激發學中的靈感和啟迪他們的智力,達到使其個性得以充分的發展。
(3)建立「教育優先區」。即在輟學現象嚴重的地區發動社會與學校合作,幫助家庭條件差和功課差的學生完成規定的學業。
2.改革高中
1991年4月,教育部長若斯潘宣布了高中改革計劃。其主要內容是:
(1)重新組合各科類的設置。通過調整高中的課程設置和畢業會考中各科類分數所佔的比重,把學生分為文學、科學和經濟三大類,使原來各科類之間明顯的等級差別被同科類內部的競爭所取代,以便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此外,特別要加強科技類的普通文化課的教學。
(2)增加機動課時,用於補習和指導。即在高中的前2年,讓學生每周有3個小時的機動課時,用於在教師指導下按學習水平分成小組活動。落後生可以藉此彌補差距,其他學生則接受掌握正確學習方法的幫助。對畢業班,機動課時用於強化學生所學的專業深知識。
(3)增加學生選擇的機會,打破舊的上下等級和平行隔斷。建立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之間相互變通的渠道,使學生即使接受職業教育也可以根據自己今後的能力繼續完成普通高等教育各科類的學業。
此外,還提出了提高教育效率,克服高留級率問題,以及普及信息科學教育。
三、高等教育改革
1984年法國社會黨頒布了《薩瓦里法》,要創立「高等教育公共事業」,提出「全部中等教育以後的、包括大學校與繼續教育,都應屬於高等教育的范疇」,開始了1968年以來又一次重大的高等教育改革。
這次改革的側重點是提高高等教育的質量,調整高等學校的辦學方向,在重申「自主自治、民主參與、多科性結構」三原則之外,進一步提出高等教育必須貫徹現代化、職業化和民主化的原則。
所謂現代化,主要是指辦學方向和方法要面向現代社會,教學內容應迅速反映現代科學技術發展的狀況。提出要改革綜合大學各階段的教學:
(1)加強對第一階段學生出路的指導,開設一些職業性質的課程,在第一階段結束時發給結業文憑。
(2)統一第三階段學位的名稱。
(3)增設博士後階段的課程。
(4)在整個大學階段增設一些新興的跨學科專業,鼓勵高等學校加強對應用學科的研究。
(5)加強外語教學。為了盡快提高高等學校的教育質量,該法還鼓勵高等學校之間開展自由競爭,支持他們廣泛地開展國際教育交流,並加強政府對高等學校質量的審查和評估。
所謂職業化,是指在高等教育的各個階段,應進一步克服純理論教學的傾向,重視對學生進行職業技術的教育與出路指導,注意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和實踐技能,提高他們的職業競爭能力。
所謂民主化,則是指進一步賦予教師、學生和其他有關人員更多地參與學校管理的權力。其措施有:
(1)在高等學校內部設校務委員會、學術委員會、學業與大學生活委員會,它們分別對學校的管理行使決定權、咨詢權和建議權。
(2)給予高等學校更多的自主權。
(3)進一步改變高等學校招生中存在的不平等、不公正現象,增加對工農出身的學生的資助。
1986年法國國民議會批准了教育部副部長德瓦凱起草的《高等教育改革法案》(又稱《德瓦凱法案》),再次對高等教育進行改革。這次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
(1)在辦學指導思想上,以「競爭、創造性和責任感」代替「現代化、職業化和民主化」原則。鼓勵學校之間、學生之間進行競爭,支持學校與個人敢於冒尖。為保證新生質量,規定高等學校可對新生進行篩選。
(2)在高等學校自身管理方面,強調高等學校必須擁有自主權和競爭力,實現經費自主,在一定限度內自主確定學生的注冊費;可頒發本校的文憑;確保教授、研究人員在高等學校中的領導地位。
(3)恢復1984年以前的兩級博士制度。這個法案直接觸及了學生及其家長的利益,引起了他們的強烈抗議與抨擊,以致法國政府不得不撤消該法案,使這次改革夭折。
四、師范教育改革
1989年公布的法國教育改革法案著重強化了師范教育,廢除了現行的師范教育制度,包括師范學校和地區教育中心,對全國各地教師培訓進修機構進行綜合改造,使中小學教師的理論培養、現場實習、教育實驗結合在一起,統一由設立在大學的教師培訓學院(IUFM)承擔。
五、面向21世紀的教育改革
1988年出版了題為《教育與明天的社會——面對21世紀的挑戰》的調查報告。報告提出,最緊迫的改革應在初等、中等教育和大學的第一階段。社會對教育的需求是多方面、多形式的。報告出版後引起了法國各界的廣泛重視,被認為是法國教育改革的綱領。
1988年「教育與經濟高級委員會」發表了題為《教育與經濟2000年的教育體制》的調查報告。基本內容是:
(1)採取緊急措施、減少中學無文憑肄業現象,因此,要在幼兒學校提供個別幫助,到小學推行三年技能教育,在初中前兩年設觀察階段,進一步發展初中後兩年的職業教育。
(2)在1995年以前,把每年獲得最低職業教育文憑(CAP和BEP)的人數從現在的38萬減少到15萬。把最初職業教育BEP改造成為可以適合多行業的基礎技能訓練,並到1995年逐步提高CAP的教育水平。此舉可望使18歲青年在校率迅速達到80%。
(3)現在每年只有15萬中學生獲得高中畢業證書,到2000年應該達到每年25萬人,其中,應該有10萬人獲得職業教育高中會考合格證書,使畢業會考合格證書獲得者占畢業生人數的3/4以上。
(4)發展大學高級技術教育,使畢業人數從現在的每年8萬增加到16萬。加強職業教育師資的培訓,定期檢查課程設置是否與實際需要相結合。
(5)提高大學第一階段的教育質量,從中學教學大綱分科內容人手,提高學習的連續性和分科指導的准確性。到2005年,使大學畢業人數從現在的每年9萬增加到19萬,達到同齡青年的45%。長線的高等教育也要圍繞未來五大熱門職業進行,即側重於培養工程師、企業管理人員及國家公務員、商業人員、醫生和教師。
(6)發展工程技術教育,建立國際水平的工程師學院,培養高水平的工程師和高技術研究人員。
(7)改善大學與企業的聯系,建立職業培訓委員會和就業指導機構,使企業對培訓更有效地實行監督,使繼續教育更具活力。企業同實驗室合作,以投資形式取得研究成果的股份並盡快開發,建立真正的技術轉讓中心等。
Ⅳ 第一帝國時期法國教育是什麼樣的
第一帝國時期,初等學校不被重視,但中、高等教育卻得到很大發展,中學有中央政府設立的國立中學和地方自治機關設立的市立中學。這些名稱一直沿用到今天。國立中學主要是培養行政官員和高級軍事人才,學校內部管理很嚴,學生身著統一的服裝,按軍隊的編制,學校的行動統一以鼓聲為號。對違反紀律的學生實行嚴厲的處罰。相對國立學校而言,市立中學地位低下,課程淺顯,紀律也不嚴格,數量也較國立中學要多。
第一帝國時期教育有很大的發展,使原來混亂無序的學校教育向比較系統完整的學校教育體制轉變,建立了法國近代學校教育體系。
Ⅵ 資產階級大革命時期法國的教育是怎樣的
法國從1789年資產階級革命取得勝利,宣布成立共和國以後,先後建立過第一帝國、波旁王朝、七月王朝、第二共和國、第二帝國及巴黎公社,政體幾經反復,到1875年憲法的通過,共和政體的鞏固(第三共和國),資產階級統治才最終確定。這期間資產階級各黨派先後執政,他們都十分重視國民教育的作用,紛紛提出各自的教育改革方案,雖因處於大革命期間,均無法實施,但對以後法國的教育都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康多塞和雷佩爾提出的方案。
1.康多塞方案
康多塞(1743年-1794年)是大革命時期,大資產階級執政黨吉倫特黨的領袖之一。他是一位哲學家和數學家,負責公共教育委員會。1792年4月,由他負責組織五人小組起草了一份全面的教育計劃,提出由國家舉辦世俗性免費學校。
計劃提出,國家應擔負教育其男、女公民的責任,建立起包括初級小學(四年)、高級小學(三年)、中等學校(五年)和專門學校(大學)的統一的相互銜接的學校體系。其中初級小學是普及性的,所有的學齡兒童均應入學,實施廣泛的普通教育和勞動教育;高級小學招收初級小學畢業生,有較好的設備,注重實科教育;中等學校除完成普通教育外,還進行農業、軍事和醫學等專業知識的教育;專門學校是代替舊大學的高等教育機關,培養擔任政府公職和從事研究工作的人才。
康多塞提出要實行統一的學校管理體制。他主張廢除宗教教育,給學生們講授資產階級憲法和《人權宣言》;加強科學教育,尤其是數學、物理知識的教學,因為這些知識不僅對發展工業有巨大的實用價值,而且有利於人的智力發展。
康多塞方案的基本精神對19世紀法國教育有很大影響,但它反映的是大資產階級的利益。它提出了普及初等教育的要求,各級學校均實行免費制度,但是它沒能為貧苦兒童接受教育規定任何物質保證。
2.雷佩爾提方案
雷佩爾提(1758年-1793年)在自己的方案中首先批評了康多塞方案,指出它只是宣布了普及初等教育而沒考慮實施這種教育的物質條件。為了真正的實現普及教育,雷佩爾提主張建立「國民教育之家」,這是國家舉辦的寄宿學校,招收所有5歲至12歲的男、女兒童入學,並由國家供給他們衣食,其經費來源是向富人徵收累進所得稅和兒童自己的勞動收入。他強調指出,「貧民教育的費用要由富人來負擔」。「國民教育之家」的管理要吸收家長參加,每年一星期的時間輪流參加學校的全部生活。在學校里,學生要接受德、智、體、勞等幾方面的教育,培養他們成為健康、誠實、守紀律、愛國的法蘭西公民。
雷佩爾提方案代表了革命中激進的小資產階級的利益,較之康多塞計劃更為民主,更富於革命性。該方案經國民公會多次討論,於1793年修改後通過,但很快又被廢除了。
Ⅶ 法國高等教育體制有哪些特點
法國 法國高等教育體制的特點之一就是培養課程的極為多樣化:既有長期課程,又有短期課程;即開設普通與職業化課程,又區分應用性和研究性培養訓練; 既能就讀綜合大學,又能報考專業學院;每一類課程都有其特殊的錄取條件、學制時間、教學方法等方面的特點;這些特點既能滿足不同的目的,又能使所有人都有機會獲得一項受認可的文憑。 有些專業如:法律、醫學、人文科學等只有在綜合大學才開設,但是,象工程學,管理,藝術類等學科專業則即可在綜合大學學習,也可在私立或公立的專科學院或學院注冊就讀;當然,在錄取方式、學制、教學形式以及培養目標上會有所不同。 法國高等教學專業學科的多樣化為外國留學生提供了根據學業經歷和需要選擇合適的培養課程的機會。而且,法國的高等教育機構對外國留學生與本國學生一視同仁,不作任何區別,不僅入學要求相同,而且頒發的文憑也一樣。
Ⅷ 法國礦業大學聯盟的教育模式
在高等礦業大學聯盟三所研究生院就讀的外國留學生畢業時可根據其選擇,獲得多種類型的文憑:
工程師文憑(聯合碩士),相當於碩士學位;三所研究生院均可保證其技術與管理學的雙重技能;
碩士學位國家文憑:研究碩士或專業碩士;
博士文憑(Ph.D);
專門碩士文憑(校頒文憑)。
前列三種文憑屬於獲全國性資質認證的文憑。 高等礦業大學聯盟的培養課程盡管專業主題不同,但因其目標和雄心相同,所以導致其教學法選擇具有共同的特徵:
使學生獲得相關領域的高水平能力;
擴大學生的科學技術知識;
使學生獲得國際背景下的經濟與企業管理基本概念;
使已擁有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並具有職業經歷的學生通過繼續培訓獲得某一技術領域的高水平專業定向;
通過現場實習,為學生提供獲得實際具體的企業職業經驗的機會。
1) 工程師文憑:聯合碩士
a)法國特性
在法國,工程師培養在中學學業之後分兩階段組織:
——個三年制的本科階段,可按不同方式組織,最典型的是分為「高等專業學院預科班」及「高等專業學院」課程兩種形式;
-一個由「高等專業學院」最後兩年課程組成的研究生階段。高等礦業大學聯盟三所研究生院集中的便是與這兩年研究生階段相關的所有培養課程。
希望就讀高等礦業大學聯盟研究生院的候選人必須擁有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並符合某些選拔錄取標准。
在修完兩年課程之後,凡學習成績合格者,即可獲得國家承認的工程師文憑,並同時取得碩士學位。如學生願意,還可以繼續攻讀博士課程。
碩士學位屬「聯合碩士」,是對雙重技能培養的認可:
-某一確定領域(學生未來的職業環境)高級技術培養,類似傳統碩士學位課程的培養;
-一種工學普通方法培養,為所有專業領域的各類培養課程所共有,並可為畢業生的包括專業技術以外的整個職業生涯提供學歷支持。這一培養包括不可缺少的數學工具、管理學基礎、法律概念以及普通文化修養,以幫助未來的畢業生在由經濟、國際開放、新型人文與社會挑戰、可持續發展的制約及利害關系等因素構成的未來職業環境中演變發展。
因此,法國培養的工程師通常以「通才型工程師」作為定位,不僅能夠主持企業的大型項目,而且也能擔任直至最高層次的各種領導職務。
b)高等礦業大學聯盟的特性
高等礦業大學聯盟所屬7所學院在學生培養方面具有共同的認知。
為滿足學生在目標、愛好及期待方面的多樣化要求,7所高等礦業大學聯合組成了三所研究生院,以提供適合包括工程師和博士在內的各種職業類型並能滿足企業各種職能與需求的完整而多樣的培養課程計劃;這三所研究生院為:
-巴黎研究生院;
-南錫/聖艾蒂安研究生院;
-阿爾比/阿萊斯/杜埃/南特研究生院
2) 碩士學位國家文憑
研究碩士(理學碩士)和專業碩士(工程理學碩士)的差別在於前者是為攻讀博士學位作準備,而後者則是一種高水平的職業專業定向。但無論是研究碩士還是專業碩士,這類課程的對象可以是延續學業的學生或者是已經從業的工程師。
3) 博士學位(PhD)
博士課程計劃在高等礦業大學聯盟研究生院的實驗室內實施;博士培養須遵守三項基本原則:嚴格選拔、個性化培養、密切聯系企業。高等礦業大學聯盟內部科學研究的質量以及學業管理質量可為博士候選人提供有利環境,以完成國際水平的博士論文。
4) 專門碩士課程
該課程計劃由各學院提供,可使工業界資深管理人員接受一項為期一年的專業化培訓,包括完成一項企業職業論文。課程的吸引力與參與教學的專家,特別是實業界專家的質量密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