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春秋戰國時期各國有哪些變法
魏國.魏文侯 李悝進行變法.其主要內容
第一 盡地力之教',即充分發揮土地的潛力,以提高糧食產量,增加收入.
第二,'食有勞而祿有功',即把爵位賜給有功於國家的人,對於那些於國無功的'淫民'則剝奪其爵位,打擊了舊貴族,維護了新興地主階級的政治利益.
第三,制定《法經》.為了確定封建法制,進一步鞏固封建政權,李悝'集諸國刑',作《法經》六篇,即'盜,賊,囚,捕,雜,具'.《法經》集春秋以來成文法之大成,其宗旨在於防止和鎮壓人民群眾的反抗斗爭,維護剝削階級的政治,經濟利益.魏國在戰國初期成為最強盛的國家,與李悝的變法改革是分不開的.
楚國.楚悼王即位後吳起棄魏奔楚,吳起變法的主要內容是:
第一,限制封君,'三世而收爵祿'.
第二,'損不急之官'. 針對楚國官員冗濫,官俸過高的弊病,精簡機構,裁汰官員,削減官俸,從而提高了行政效率,保證了改革的進行.
第三,強兵吳起仕魏時就曾改革軍事制度,建立了武卒制.
吳起的上述改革,使楚國由弱轉強,迅速發展起來.吳起被亂箭射死,隨後又被車裂支解.吳起變法失敗後,楚國的社會矛盾日益加深.楚國雖然地大物博,但屢敗於鄰國,國勢日衰.
3.韓國在韓昭侯時,任用申不害為相進行改革.申不害主張用'術'治理天下,同時主張依法辦事.但在實踐過程中,用'術'有餘,立'法'不足,而'術'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個人的能力,所以韓國的改革成效不如其他國家.
4,趙國在趙武靈王時,改革軍制,推行胡服騎射,即模仿游牧民族騎兵的訓練和裝備,組建一支能夠獨立作戰的輕騎部隊.通過改革,使趙國的武裝力量迅速壯大.
5.齊國在齊威王時,任用鄒忌為相進行改革,廣開言路,整頓吏治,使'人人不敢飾非,務盡其誠,齊國大治.'(《史記·田敬仲完世家》)他在國都臨淄設立稷下學宮,招攬各國人才,讓他們著書立說,為齊國所用,他重視武備建設,任用孫臏為軍師,負責訓練軍隊,先後在桂陵,馬陵打敗魏軍,齊國軍威大振.齊國還派兵擊敗趙,魏,衛等國,收復了被侵佔的土地,成為東方強國.
6. 燕國是北方的一個大國,但國勢並不強大,在戰國前期幾乎是無聲無息.戰國中期,燕王噲任子之為相,進行改革,後來乾脆把君位禪讓給子之,結果引起了舊貴族的反對,齊國乘機出兵干涉,子之被殺.經過這次動亂,燕國更加虛弱,燕昭王時築黃金台招攬賢士,得到樂毅等人的輔佐,經過幾十年的努力,燕國國勢又逐漸強大起來.
7.戰國時期變法改革最徹底的是秦國.公元前359年和前350年,秦孝公先後兩次任用商鞅進行變法.兩次變法,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內容:
(1)獎勵軍功,建立軍功爵制.軍功爵制的推行,提高了士兵作戰的積極性,加強了秦國的軍事力量,打擊了舊貴族勢力,也培植了大批軍功地主.
(2)廢井田,開阡陌.廢除井田制度,承認土地私有,允許土地買賣,由國家按土地畝數向土地的所有者徵收土地稅.
(3)重農抑商,獎勵耕織以促進封建小農經濟的發展.
(4)推行縣制,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 從而加強了地主階級的統治.
(5)遷都咸陽.將國都由櫟陽(今陝西富平)遷至咸陽,以適應向東發展的需要.
商鞅變法使封建制在秦國得到了鞏固和發展,促使了秦國政治,經濟,軍事的發展,使秦國成為戰國七雄中實力最強的國家,為統一六國創造了條件.商鞅變法觸犯了一些舊貴族的利益,因此前338年秦孝公死後,商鞅被車裂處死.但新法已深入人心,不可動搖.
2. 戰國七雄時期有哪些著名的變法
戰國七雄時期著名的變法有魏文侯時期的李悝變法、秦孝公時期的商鞅變法、楚悼王時期的吳起變法、趙武靈王改革(胡服騎射)、燕昭王時期樂毅改革、韓昭侯時期申不害變法、齊威王時期鄒忌改革。
魏文侯時期的李悝變法
李悝(kuī)變法是指戰國時期魏國的魏文侯當政時,任用李悝為相,進行變法改革。李悝在政治上主張廢止世襲貴族特權,選賢任能,賞罰嚴明。經濟上主要實行盡地力、平糴法。極大地促進了魏國農業生產的發展,使魏國因此而富強。為了進一步實行變法,鞏固變法成果,匯集各國刑典,著成《法經》一書,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和保護變法,固定封建法權。李悝在魏國的變法,是中國變法之始,在中國歷史上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3. 春秋戰國時期各國的變法
先是魏國的吳起變法 以失敗告終 後來是 秦國 商鞅變法 成功了 但是 秦穆公死後 商鞅被車裂了
4. 戰國時期七國的變法
一、齊國:鄒忌變法
鄒忌推行法家政策
從齊威王的父親齊桓公開始,齊國在國都臨淄西邊稷門外的稷下地方,設立學宮,招徠各派學者前來著書立說,議論政治,稱為「稷下先生」,也稱為博士。稷下先生中有個叫淳於髡的,是家奴性質的贅婿出身,是個進步的思想家,曾經兩次當面指責儒家孟軻,認為魯繆公重用儒家而弄得國家削弱,說明儒家「無益於國」,像儒家那樣「為其事而無其功者」,就算不得「賢者」。
這時淳於髡用「微言」進說鄒忌,使得鄒忌決定了下列的策略:對於國君,「請謹毋離前」,「請謹事左右」;對於人民,「請自附於萬民」;對於臣下,「請謹擇君子,毋雜小人其間」,「請謹修法律而督奸吏」這些主張順從國君行事,主張選擇「君子」擔任官吏而防止「小人」混雜,主張修訂法律而監督清除奸吏,都是法家的政策。
鄒忌很重視推薦人才,齊威王也很重用這些人才,把他們都看「寶」。有一次齊威王和魏惠王一起在郊外打獵,魏惠王誇耀自己有「徑寸之珠」十枚,可以「照車前後各十二乘」,所以是「寶」;而齊威王則認為他「寶」不同,幾個得力的大臣才是他的「寶」,例如守南城的檀子,守高唐的盼子,守徐州的黔夫,「使備盜賊」的種首,都是他的「寶」,「將以照千里」。
這時齊國的人才很多,孫臏也由於田忌的推薦而擔任軍師。這都是鄒忌推行法家「謹擇君子」政策的結果。針對齊國「百官荒亂」的局面,淳於髡曾以隱語進說齊威王,他問齊威王:「國中有大鳥,止於王庭,三年不蜚(飛)又不鳴,王知此鳥何也?」威王回答說:「此鳥不飛則已,一飛沖天;不鳴則已,一鳴驚人。」隨即召集全國地方官七十二人,「賞一人,誅一人」。
因為即墨大夫治理即墨,「田野辟,民人給,官無留事,東方以寧」,而並不事奉國君左右以求譽,齊威王賞給他萬家的食邑。又因為阿大夫治理阿,「田野不辟,民貧苦」,而用幣事奉國君左右以求譽,齊威王把阿大夫連同左右稱譽他的人都烹死了。據說,從此「齊國震懼,人人不敢飾非,務盡其誠,齊國大治」。這又是鄒忌推行法家「謹修法律而督奸吏」政策的具體實施。
同時,由於鄒忌的進說,齊威王下令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過者,受上賞;上書諫寡人者,受中賞;能謗議於市朝,聞寡人之耳者,受下賞。」據說,令剛下時,群臣前來進諫的門庭若市;幾個月之後,還有時有人進諫;一年之後,「雖欲言無可進者」。這里不免誇大其詞,但是,這樣提倡臣下進諫,對君主政權的政治改革確是有幫助的。
二、楚國:吳起變法
「明法審令」, 實行法治。吳起總結了李悝在魏國變法的經驗, 深知法治的重要性, 故他在變法中制定法令,公布於眾。為確立法治的權威性, 吳起還採取「倚車轅」的辦法,即立一車轅, 有能夠搬動的予以獎賞。為使思想認識和輿論一致, 禁止縱橫家進行游說, 「破橫散從 (縱) , 使馳說之士無所開其口」
減爵祿, 進而廢除貴族世卿世祿制。《淮南子·泰族訓》說:「吳起為楚減爵祿之令。」《說苑·指武》說:「 (吳起) 均楚國之爵, 而平其祿, 損其有餘, 而繼其不足。」對無功勞的貴族及其後代, 實行均其爵、平其祿政策, 對立有軍功和其他有功人員則授予爵祿, 以解決分配不公, 提高將士和新興封建勢力的積極性。
在此同時, 進而廢除貴族世卿世祿制, 「使封君子孫三世而收爵祿」 , 即解決「封君太眾」的問題, 「廢公族疏遠者以撫養戰斗之士」 。「卑減大臣之威重」, 整頓吏治。吳起認為, 「大臣太重」與「封君太眾」是楚國政治兩大弊端, 故在廢除貴族特權的同時, 又削弱大臣威權, 「禁明黨以勵百姓」,禁止大吏結黨營私, 獎勵百官盡忠守職, 不超越所規定的權力。
同時, 吳起還著手整頓吏治。一是「塞私門之請, 一楚國之俗」, 杜絕權門請托之風, 廓清吏治;二是「使私不害公, 讒不蔽忠, 言不取苟合, 行不取苟容, 行義不固毀譽」, 要求官吏公私分明, 言行端正, 不計較個人得失, 立志為變法的新興政權效力。
三是「罷無能, 廢無用, 損不急之官」 , 裁減冗官, 選賢任能, 罷除無能無用之輩。徙貴族於邊境, 以實廣虛之地。據《呂氏春秋·貴卒》載, 吳起對楚悼王說:「荊所有餘者地也, 所不足者民也。今君王以所不足益所余, 臣不得而為也。
加強軍事訓練, 提高軍隊戰鬥力。吳起變法「要在強兵, 破馳說之言從橫者」 , 以「爭利於天下」 。所以在變法中, 「禁遊客之民, 精耕戰之士」, 即注意耕戰並重, 亦兵亦農, 禁止丁民游手好閑, 不務耕作。在此同時, 收減百官和封君子孫的俸祿, 以保證軍隊得到給養, 加強訓練。
吳起還改「兩版垣」為四版築城法 , 提高了築城工程的質量, 加強了郢都的建設。
三、秦國:商鞅變法
第一次變法
主條目:商鞅變法
《墾草令》在秦國成功實施後,秦孝公於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為左庶長,在秦國國內實行第一次變法。
其主要內容有:
(一)頒布實行魏國李悝的《法經》,增加連坐法法律,輕罪用重刑;
(二)廢除舊世卿世祿制,獎勵軍功,禁止私鬥,頒布按軍功賞賜的二十等爵制度;
(三)重農抑商,獎勵耕織,特別獎勵墾荒;規定,生產糧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勞役和賦稅,以農業為「本業」,以商業為「末業」,並且限制商人經營的范圍,重征商稅。
(四)焚燒儒家經典,禁止遊宦之民。
(五)強制推行個體小家庭制度。擴大了國家賦稅和兵徭役來源,為秦國經濟實力和軍事實力的壯大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第二次變法
咸陽(今陝西省咸陽市東北)位於關中平原中部,北依高原,南臨渭河,順渭河而下可直入黃河,終南山與渭河之間可直通函谷關。為便於向函谷關以東發展,秦孝公於公元前350年命商鞅征調士卒,按照魯國、衛國的國都規模修築冀闕宮廷,營造新都,並於次年將國都從櫟陽(今陝西省渭南市富平縣東南)遷至咸陽,同時命商鞅在秦國國內進行第二次變法。
其主要內容有:
(一)廢除貴族的井田制,「開阡陌封疆」,廢除奴隸制土地國有制,實行土地私有制,國家承認土地私有,允許自由買賣。
(二)普遍推行縣制,設置縣一級官僚機構;「集小都鄉邑聚為縣」,以縣為地方行政單位,廢除分封制,「凡三十一縣」 ,縣設縣令以主縣政,設縣丞以輔佐縣令,設縣尉以掌管軍事。縣下轄若干都、鄉、邑、聚。
(三)遷都咸陽,修建宮殿;
(四)統一度量衡制,頒布度量衡的標准器;
(五)編訂戶口,五家為伍,十家為什,規定居民要登記各人戶籍,開始按戶按人口徵收軍賦;
(六)革除殘留的戎狄風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規定凡一戶之中有兩個以上兒子到立戶年齡而不分居的,加倍徵收戶口稅。這是對第一次變法中「異子之科」法令的補充,也是對社會風俗的規范。
四、燕國:燕國並無變法,燕王噲試圖改革卻笑話百出。
五、趙國:胡服騎射
胡服就是採用胡人的服裝,即改穿短裝,束皮帶,用帶鉤,穿皮靴。這趙武靈王的胡服改制很徹底,他不僅要使軍隊將士改穿,還要全國上下臣民都改穿,所以這一改變穿著的革新觸及的層面就很廣,加劇了改革的困難。
趙武靈王「胡服騎射」的命令還沒有下達,就遭到邯鄲許多皇親國戚的反對。公子成等人以「易古之道,逆人之心」為由,拒絕接受變法。趙武靈王駁斥他們說:「德才皆備的人做事都是根據實際情況而採取對策的,怎樣有利於國家的昌盛就怎樣去做。只要對富國強兵有利,何必拘泥於古人的舊法。」
趙武靈王抱著以胡制胡,將西北戎狄納入趙國版圖的決心,沖破守舊勢力的阻攔,毅然發布了「胡服騎射」的政令。趙武靈王號令全國著把袖子改窄,習騎射,並帶頭穿著胡服去會見群臣。窄袖交領右衽服裝在趙國軍隊中裝備齊全後,趙武靈王就開始訓練將士,讓他們學著胡人的樣子,騎馬射箭,轉戰疆場,並結合圍獵活動進行實戰演習。
公子成等人見趙武靈王動了真的,心裡很不是滋味,就在下面散布謠言說:「趙武靈王平素就看著我們不順眼,這是故意做出來羞辱我們。」趙武靈王聽到後,召集邯鄲城滿朝文武大臣,當著他們的面用箭將門樓上的枕木射穿,並嚴厲地說:「有誰膽敢再說阻撓變法的話,我的箭就穿過他的胸膛!」公子成等人面面相覷,從此再也不敢妄發議論了。
不過,趙武靈王事先預知反對者必強、阻力大。於是在趙國信都之信宮先找大臣肥義和將軍樓緩商議了五日。肥義和樓緩都十分贊同。武靈王乃下定決心,下令全國實行胡服。他自己首先穿了起來,又派專人去告訴他的叔父公子成,請他穿窄袖交領右衽的服裝。
使臣回報公子成持不贊成的態度,武靈王便親自去說服公子成,這樣公子成也穿窄袖交領右衽的服裝上朝。貴族趙文、趙造、周袑、趙俊等勸阻不要實行窄袖交領右衽的服裝。趙武靈王反駁他們說:「先王不同俗,何古之法?帝王不相襲,何禮之循?」「勢與俗化,而禮與變俱,聖人之道也。」
並指出,「便國不必法古,聖人之興也,不相襲而王」。對於衣服,他說「衣服之制,所以齊常民也,非所以論賢者也。」趙武靈王得到大臣們的支持,反駁了一些貴族的責難,特別是像公子成這樣很有影響的貴族,也穿上窄袖交領右衽的服裝,於是窄袖交領右衽的服裝就在趙國上下推行開來。
後來趙國攻下原陽後,把它改作「騎邑」,以訓練騎兵。有位叫牛贊的又出來反對,說「國有固籍,兵有常經,變籍則亂,失經則弱。」武靈王駁斥他說:「古今異利,遠近易用」。「子知官府之籍,不知器械之利」,「今子以官府之籍,亂寡人之事,非子所知!」牛贊忙下拜說「臣敢不聽令乎!」
六、魏國:李悝變法
變法內容主要包括四大項:
第一是廢除奴隸制時代的世襲制度,根據能力來選拔官吏,取消舊貴族原本享受的世襲俸祿,用來招募賢才,發展生產。
第二是正式廢除了中國傳統的井田制,採取「盡地利之教」的政策,鼓勵老百姓墾荒,廢除原本井田制制度下的土地界限,允許土地私有買賣。同時對國家境內的所有土地進行測評,估算國家的土地產量,制定合理的稅收政策。按照土地的貧瘠標准,分配給農民土地,鼓勵農民生產的積極性。
第三是實行法治,建立完備的魏國法律《法經》,對於國家法令、政府職能、官員的升遷獎懲、軍功的獎勵,都做了最完備的規定。
第四就是改革軍事制度,建立「武卒」制,即對軍隊的士兵進行考核,獎勵其中的優秀者,並且按照不同士兵的作戰特點,重新將他們進行隊伍編排,發揮軍隊的作戰優勢。
李悝為了進一步實行變法,鞏固變法成果,匯集各國刑典,著成《法經》一書,通過魏文侯予以公布,使之成為法律,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和保護變法,固定封建法權。《法經》兵6篇,為《盜法》、《賊法》、《囚法》、《捕法》、《雜律》和《具律》。
七、韓國:申不害變法
申不害主張以法治國,實行進一步改革,並汲取道家「君人南面之術」加以改造,提出了一整套「修術行道」,「內修政教」的「術」治方略。
申不害在韓國變法改革,第一步就是整頓吏治,加強君主集權統治。在韓昭侯的支持下,首先向挾封地自重的俠氏、公釐和段氏三大強族開刀。果斷收回其特權,推毀其城堡,清理其府庫財富充盈國庫,這不但穩固了韓國的政治局面,而且使韓國實力大增。
與此同時,大行「術」治,整頓官吏隊伍,對官吏加強考核和監督,「見功而與賞,因能而授官」,有效提高了國家政權的行政效率,使韓國顯現出一派生機勃勃的局面。隨後,他又向韓昭侯建議整肅軍兵,並主動請命,自任韓國上將軍,將貴族私家親兵收編為國家軍隊,與原有國兵混編,進行嚴酷的軍事訓練,使韓國的戰鬥力大為提高。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申不害為富國強兵,還十分重視土地問題。
他說:「四海之內,六合之間,曰『奚貴,土,食之本也。又說:「昔七十九代之君,法制不一,號令不同,而俱王天下,何也?必當國富而粟多也。」因而他極力主張百姓多開荒地,多種糧食。同時,他還重視和鼓勵發展手工業,特別是兵器製造。所以戰國時代,韓國冶鑄業是比較發達的。當時就有「天下之寶劍韓為眾」、「天下強弓勁弩,皆自韓出」的說法。
申不害相韓15年,「內修政教,外應諸侯」,幫助韓昭侯推行「法」治、「術」治,使韓國君主專製得到加強,國內政局得到穩定,貴族特權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漸趨富裕,史稱「終申子之身,國治兵強,無侵韓者。」韓國雖然處於強國的包圍之中,卻能相安無事,成為與齊、楚、燕、趙、魏、秦並列的戰國七雄之一。
5. 春秋戰國時期各國有哪些大的變法
著名的有,楚莊王時期的吳起變法,趙靈武王的胡服騎射,秦孝公時期的商鞅變法,好像魏國的也有,記得不是很清楚了,不好意思
6. 春秋戰國時期有哪些國家進行過變法
秦國、齊國進行過變法。
齊國變法:
齊桓公任用管仲為相,促進國家的統一,「九合諸侯,一匡天下」,最先成為霸主。齊桓公是公元前685年即位的。他在政治、經濟上作了一系列改革,使齊國強大起來。由於齊桓公率兵擊退戎族、狄族的進攻,又率齊、魯、宋等八國之師破蔡伐楚,阻止楚軍北進,他的威信由此大增。公元前651年,他大會諸侯於葵丘(今河南考城),訂立盟約,成為中原第一個霸主。
秦國變法:
秦國自商鞅變法以後,逐漸成為七國中實力最強的國家,於是向東擴展勢力。先是打敗了三晉,割取魏在河西的全部土地。後又向西、南、北擴充疆土,到公元前四世紀末,其疆土之大與楚國接近。
春秋戰國時期(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21年),東周在戰國後期(前256年)被秦國所滅,所以春秋戰國時代在時間上並不全然包含在東周王朝裡面。西周時期,周天子保持著天下共主的威權。平王東遷以後,東周開始,周室開始衰微,只保有天下共主的名義,而無實際的控制能力。中原各國也因社會經濟條件不同,大國間爭奪霸主的局面出現了,各國的兼並與爭霸促成了各個地區的統一。因此,東周時期的社會大動盪,為全國性的統一準備了條件。
春秋戰國分為春秋時期和戰國時期,其分水嶺是在公元前453年,韓、趙、魏三家滅掉智氏,瓜分晉國為標志。
春秋時期,簡稱春秋,指前770年-前476年,是屬於東周的一個時期。春秋時代周王的勢力減弱,諸侯群雄紛爭,齊桓公、晉文公、宋襄公、秦穆公、楚莊王相繼稱霸,史稱春秋五霸(另一說認為春秋五霸是齊桓公、晉文公、楚莊王、吳王闔閭、越王勾踐)。
戰國時期簡稱戰國,指公元前475年~前221年,是中國歷史上東周後期至秦統一中原前,各國混戰不休,故被後世稱之為「戰國」。「戰國」一名取自於西漢劉向所編注的《戰國策》。
7. 春秋戰國時期各國有哪些變法
重要的是
魏國:魏文侯時期的李悝變法
秦國:秦孝公時期的商鞅變法
楚國:楚悼王時期的吳起變法
其餘的還有:
趙國:趙武靈王改革(胡服騎射)
燕國:燕昭王時期,任用樂毅等進行改革
韓國:韓昭侯時期,任用申不害變法
齊國:齊威王時期,任用鄒忌改革
8. 戰國時期各國都實行了變法 請舉出戰國七雄的變法者都有誰
戰國時期韓趙魏楚燕齊秦等國家都參與了變法運動,其中的變法運動各有成敗,現在將變法運動與變革者羅列如下:
一、、魏文侯在位時的李悝、吳起變法
變法內容:
1、廢除世卿世祿制度,建立郡縣制官僚制度
2、推行盡地力之教,實行平糴法
3、作《法經》
4、吳起推行武卒制。
二、楚悼王在位時的吳起變法
變法內容:
1、制定法令,加強王權,削弱貴族特權;
2、整頓吏治,精簡機構,裁減冗員,節省國家開支;
3、獎勵「耕戰之士」,鼓勵從事農業生產;
4、擴充軍備,提高戰士待遇。
三、秦孝公在位時的商鞅變法
變法內容:
1、廢井田,開阡陌封疆;
2、獎勵軍功,禁止私鬥
3、重本抑末,獎勵耕織
4、推行郡縣制;頒布法律,申明法令;遷都咸陽等。
四、韓昭侯在位時的申不害變法
變法內容:
1、強調君主的統治之「術」,即任用、監督、考核臣下的方法
2、整頓吏治,加強君主集權統治
3、進行嚴酷的軍事訓練、極力主張百姓多開荒地,多種糧食並重視和鼓勵發展手工業
五、趙武靈王在位時的胡服騎射改革
改革的中心內容是穿胡人的服裝,學習胡人騎馬射箭的作戰方法。其服上褶下絝,有貂、蟬為飾的武冠,金鉤為飾的具帶,足上穿靴,便是騎射。為此,他力排眾議,帶頭穿胡服,習騎馬,練射箭,親自訓練士兵,使趙國軍事力量日益強大,而能西退胡人,北滅中山國。
六、齊威王在位時的鄒忌變法
變法內容:
1、推行法家政策,主張修訂法律而監督清除奸吏
2、重視推薦人才,鼓勵臣民進諫
3、招撫流亡,經濟迅速發展,成為實力僅次於魏的大國。
七、燕昭王在位時的樂毅變法
相關變法內容:合縱攻齊,連戰連克。
9. 戰國時期還有哪些國家改革
答案: 解析: ①春秋戰國時期,生產力迅速發展,社會經濟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促進了土地私有制的確立,進一步削弱了人身依附關系,引起了階級關系的變化。新興的地主和自耕農出現,要求打破束縛,進一步解放生產力。而經濟基礎的變化,必然會引起上層建築的變革。因此,改革變法的根本原因是社會生產力的發展。②春秋時期著名的改革變法有齊國管仲改革和魯國「初稅畝」改革。齊國管仲採取「相地而衰征」的政策,實質上承認了私人對土地的所有權。魯國實行了「初稅畝」,公開承認了土地私有。戰國時期著名的改革變法有吳起在楚國的變法、李悝在魏國的變法。吳起限制貴族權力,改變世襲的分封制;強令舊貴族遷移到地廣人稀的地方,變相沒收其土地;裁免官吏,用於養兵和獎勵軍功等,吳起變法取得了一定成效。李悝「盡地力之教」,推行「平糴法」,制定《法經》,使魏國在戰國諸雄中率先強盛起來。 提示: 本題主要考查春秋戰國時期各國改革變法的根本原因及比較著名的變革,變革的根本原因應從生產力發展角度考慮,生產力的發展引起社會階級關系的變化;經濟基礎的變化,必然引起上層建築的改革。
10. 戰國時期有哪些變法
戰國時期的變法:楚國吳起變法 ,秦國商鞅變法 ,魏國李悝變法 ,韓國申不害變法,齊國齊威王和鄒忌變法。
具體內容如下:
一,楚國吳起變法
1.背景:國外各諸侯國虎視眈眈,國內政治腐敗,經濟落後,國力一直萎靡不振。在此內外交困情形下,楚悼王任命吳起為今尹,主持變法。
2.主要內容:(1)政治上,①減貴族爵祿,廢除世卿世祿制。對沒有功勛軍公族及其後人,實行「均其爵、平其祿」政策;將爵祿作為獎勵軍功的工具,提高將士的積極性。進而廢除貴族世卿世祿制,「使封君子孫三世而收爵祿」,以解決楚國「封君太眾」的問題。此外還徙貴族於邊境,以實廣虛之地。②整頓吏治,革新政治。削弱大臣威權,「禁朋黨以勵百姓」;獎勵百官盡忠職守,不越權,以解決「大臣太重」的問題。與此同時,整頓吏治。一是「塞私門之請,一楚國之俗」即杜絕權門請托之風,廓清吏治。二是「使私不害公,饞不蔽忠,言不取苟合,行不取苟容,行義不固毀譽」即要求官吏公私分明,言行端正,不計較個人得失。三是「罷無能,廢無用,損不急之官」即裁減冗官,選賢任能,拔出無能無用之輩。(2)軍事和經濟上,加強軍事訓練,提高軍隊戰鬥力。變法宗旨「要在強兵,破馳說之言從橫者」,「禁遊客之民,精耕戰之士」。注意耕戰並重,亦兵亦農,編練精兵,鼓勵耕作。此外,還收減百官和貴族的俸祿,以保證軍隊給養。(3)法律上,「明法審令」,實行法治。制定法律並將其公布於眾,使官民都明白知曉。禁止縱橫家游說,保證法律的權威性。(4)其他方面,改「兩版垣」為四版築城法,加強楚國國都郢的建設。
3.結果和影響:吳起變法雖然失敗,但使楚國國力強盛,促進了楚國貴族政治向官僚政治的轉化,也影響到秦國的商鞅變法。吳起變法是一次打擊世襲貴族政治經濟特權的運動。其各項措施在楚國的政治生活留下了深刻的影響。
二,秦國商鞅變法
1.背景:戰國初期,秦國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產生和賦稅改革,都晚於其餘六國,社會經濟的發展落後於其他六個大國。為了增強秦國實力,在諸侯國的爭霸中處於有利地位和不被別國吞並,秦孝公引進人才,變法圖強。
2.第一次變法主要內容:(1)法律上,頒布實行魏國李悝的《法經》,實行「什伍連坐」,獎勵告奸。即「改法為律」強調法律的的公平性和一致性。「令民為什伍,而相牧司連坐。不告奸者腰斬,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百姓有彼此相互告發「奸人」的責任。告發則與斬敵同賞,不告則處以腰斬。一家藏奸,什伍連座。(2)政治和軍事上,獎勵軍功,禁止私鬥,建立軍功爵制度,廢除世卿世祿制。即「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為私鬥者,各以輕重被刑大小」。重新規定了20等爵制。「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廢除奴隸主世襲特權,按軍功大小確定政治、經濟地位,授予不同的爵位和田宅。(3)經濟上,①重農抑商,發展農業生產。根據秦國具體國情,制定《墾令》鼓勵開墾荒地,擴大耕地,發展農業生產。「僇力本業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為收孥。」凡是努力經營農業生產,多繳納租稅的,免去其本身的徭役;凡是棄農經商或怠惰以致貧窮而交不起租稅者,沒收為官府的奴婢。②實行「分戶令」,強制推行個體小家庭制度。即凡是一家有兩個以上的成年男子,必須分家,各立戶頭,否則就要加倍納稅。
3.結果和影響:商鞅雖死,變法猶存。秦國的舊制度被徹底廢除,封建經濟得到了發展,秦國逐漸成為戰國七雄中實力最強的國家,為後來秦王朝統一天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三,魏國李悝變法
1.背景:戰國初期,魏國國君魏文侯任用李悝為宰相,為增強魏國實力,變法圖強。
2.主要內容:(1)政治上,廢除傳統的世卿世祿制,選賢任能。「食有勞而祿有功,使有能而賞必行,罰必當」,根據功勞和才能選拔任用官吏,用任人唯賢的官僚制度取代任人唯親的世卿世祿制。(2)經濟上,①盡地力之教。盡地力即統一分配農民耕地,勸誡農民「治田嚴謹」,督促農民勤於耕作,並指導農民「比雜五種,以備災害,力耕數耘,收獲如寇之至」,充分利用土地,解決魏國人口多土地少的問題,增加糧食產量,提高財政收入。②行平糴之法。平糴法即國家在豐年平價收購糧食儲存,在荒年又以平價賣給農民,取有餘而補不足,以防谷貴擾民或谷賤傷民,有利於社會穩定和生產力發展。(3)法律上,制定《法經》,加強法制。「撰次諸國法,著法經六篇」,即《盜法》、《賊法》、《捕法》、《雜法》、《具法》,以法律形式保護變法成果,加強了封建法權。《法經》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完整的封建法典,成為以後歷代封建王朝刑法法典的核心和基礎。(4)軍事上,改革軍事制度,建立「武卒」制。即對軍隊的士兵進行考核,獎勵其中的優秀者,並且按照不同士兵的作戰特點,重新將他們進行隊伍編排,發揮軍隊的作戰優勢。
3..結果和影響:李悝的改革不僅使魏國很快富強起來,而且在中國歷史上具有重大的意義。李悝變法是中國封建社會史上第一次成功的變法,其內容具有重要的社會歷史意義,其成功也有深刻的原因。李俚變法不僅揭開了戰國時期變法運動的序幕,而且在魏國首先確立了土地私有制和個體小農經濟制,是中國歷史上封建制度正式確立的標志。
四、韓國申不害變法
1.背景:各國的變法運動風起雲涌,不變法就有落後和被別人吃掉的危險。在已經進行的變法中,魏國的李悝變法是比較成功的一個榜樣。李悝是法家人物,所以,韓昭侯也想用一個法家人物主持變法。他選中了法家重要的代表人物—申不害。公元前355年,韓昭侯任用申不害為相,在韓國實行變法。
2.主要內容:(1)政治上,整頓吏治,加強君主集權統治。在韓昭侯的支持下,首先向挾封地自重的俠氏、公釐和段氏三大強族開刀。果斷收回其特權,推毀其城堡,清理其府庫財富充盈國庫,這不但穩固了韓國的政治局面,而且使韓國實力大增。與此同時,大行「術」治,整頓官吏隊伍,對官吏加強考核和監督,「見功而與賞,因能而授官」,有效提高了國家政權的行政效率,使韓國顯現出一派生機勃勃的局面。(2)軍事上,建議整肅軍兵,並主動請命,自任韓國上將軍,將貴族私家親兵收編為國家軍隊,與原有國兵混編,進行嚴酷的軍事訓練,使韓國的戰鬥力大為提高。(3)經濟上,重視土地問題。極力主張百姓多開荒地,多種糧食。同時,還重視和鼓勵發展手工業,特別是兵器製造。所以戰國時代,韓國冶鑄業是比較發達的。當時就有「天下之寶劍韓為眾」、「天下強弓勁弩,皆自韓出」的說法。
3.結果和影響:申不害相韓15年,實行以「術」為主的法制,加強了君主集權,使韓國「國治兵強」,政治局面比較穩定,國力也有所增強。但是申不害與韓昭侯用「術」有餘,定法不足,「不擅其法,不一其憲令」,因此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韓國的問題。韓昭侯一死,韓國很快又衰落了,因此申不害變法不能算是真正的成功。但申不害重「術」的法制思想卻為歷代封建帝王加強君主集權提供了理論和經驗,也為一些人搞陰謀詭計開了先河。
五、齊國齊威王和鄒忌變法
1.背景:齊國的改革主要在齊威王時期。齊威王即位初期,一度出現了「諸侯並伐,國人不治」的嚴重局面。針對齊國「百官荒亂」的局面,齊威王在淳於髡和鄒忌的協助下,對吏治進行了整頓,同時要求廣開言路,鼓勵臣民書諫謗議。
2.主要內容:(1)推行法家「謹擇君子」政策。重視推薦人才,主張選擇「君子」擔任官吏而防止「小人」混雜。(2)推行法家「謹修法律而督奸吏」政策。(3)提倡群臣及百姓進諫。接受臣下意見,注意選拔人才,除去不稱職的奸吏,獎勵得力的將領和官吏,其目的是在鞏固統治秩序的同時,謀求國家的富強,這自然也有利於社會生產的發展。 3.特點:推行法家政策
3.結果和影響:經過一番改革,齊國在政治、經濟上都有了新氣象。但是國力並沒有明顯的提升,鄒忌死後,齊國又恢復老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