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英語和法國警察拼寫怎麼一樣
的確是一樣的,國外很多不同國家的詞經常同源,要不然就你借給我我借給你之類的
法語的police有分性別,是陰性所以la police
⑵ 法國警察的組織構成
法國警察分為三種,分別是由法國內務部管理的國家警察、由法國國防部管理的憲兵及負責城市管理的市政警察。
但真正意義上的警察就是國家警察和憲兵,分別隸屬於內政部和國防部,均實行自上而下的垂直領導。
法國國家警察和憲兵是接受國家垂直領導的兩個獨立的警察系統,警察機關與地方政府是合作關系,沒有隸屬關系。國家警察隸屬內政部,主要負責城市的警務工作;全國憲兵隸屬國防部憲兵局,主要負責鄉村和小城鎮的警務工作。
(2)法國警察怎麼讀擴展閱讀:
法國國家警察,前身為治安處,擁有法國各大城市及市區的警政管轄權;員工約15萬名,直屬法國內政部。
法國警察體制是警憲結合的中央集權制型,內政部下設國家警察局,轄警察10萬餘人,負責1萬以上人口的城鎮治安。
另有憲兵6萬~7萬人屬國防部憲兵局指揮,參加維護首都治安、警衛首腦機關,負責農村治安等。義大利、西班牙、比利時、土耳其以及拉丁美洲一些國家的警察體制大體類似法國。
警察和憲兵兩所國家級執法機構的存在分別在司法管轄區-市區及鄉郊,警察負責全管大都會巿區的警政。憲兵執行二萬人口以下的城市及鄉郊的警政。
法國實行歐陸法系的法國,負責刑事案件調查的法官有全權將某案件轉交至國家憲兵隊。
⑶ 法國部署十萬軍警,法國軍警是種怎樣的存在
法國部署十萬軍警,法國軍警是種怎樣的存在?
聖誕節前夕,由於面臨「較高的恐怖主義威脅」,法國全境共動員近10萬名警察、憲兵和軍人加強對敏感地點和公共場所的安保。
從歷史上看(除了拿破崙時代),較之周邊國家,法國人的武力值一直偏低,打贏一般要靠「消耗戰」,好在他國家比較大,耗得起。跟英國打,被人家長弓手在科雷西、阿金庫爾兩次打敗,成為經典戰例;跟德國打,普法戰爭,成就了俾斯麥;一戰靠了英美幫忙,殺敵八百自損一千;二戰,成就了「閃電戰」的威名;最後,跟大清朝打,竟然也讓我們的老將軍馮子材榮光了一回——好像法國一直就是各經典戰例的靶子,各國名將的陪練啊。看來恐怖分子真是找對人了。
⑷ 警察和公安機關的區別
我國現行的警察,一般指的就是人民警察,也就是我們經常說的民警。在《警察法》的第二條規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
「幹警」即幹部與警察, 也就是由負責行政或事務性工作的普通工作人員和專職警察組成, 比如檢察院的檢察官和警察,司法局的行政幹部和監獄警察,也包括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由此可見,政法幹警是指法院與檢察院的幹部、法警、公安民警、司法所幹部及獄警正式在編人員的統稱,這其中的臨時工和雇傭工除外。
⑸ 公安警察
警察」與「公安」
(一)「警察」與「公安」概念考略。
中國自古就有警察行為。「警」、「察」二字以及與「警察」相關的詞語在我國先秦典籍和後來的史書中反復出現。不過,古代「警察」多為動詞,未發現以「警察」命名的治安機關。在古代漢語中,「警」主要指告戒、警告,戒備,緊急的情況或消息,敏銳、敏感等涵義;[1]「察」主要指觀察、仔細看,考察,考察後予以推薦、選舉等涵義。[2]總之,作為動詞,預先戒之以言,謂之警;事後查明原委,謂之察,即「警之於先,察之於後」。中國古代與「警察」相關的動詞有三個:一是先秦典籍《周禮》中有「法察」一詞(「正歲則法察戒群吏」);二是唐代學者顏師古為《漢書》作注首用「警察」一詞(「密使警察不欲宣露也」);三是《宋史·蔡挺傳》中使用「察警」一詞(「河北多盜,精擇諸郡守,以挺知博州。中飭屬縣嚴保伍,得居停奸盜者數人,馳其宿負,補為吏,使之察警,盜每發輒得」)。
中國古代使用與「警察」相關的名詞命名治安機關,始見於遼代的「警巡院」。建國於公元907年的遼代,於始建年號的公元916年在京師創立「警巡院」,設警巡吏、副使、判官等職,他們身著特定製服,掌平理獄訟及警巡、檢稽之事。金、元兩代承而襲之。我國正式以「警察」命名治安機關始見於近代的清朝末年和辛亥革命之後。1840年鴉片戰爭爆發後,帝國主義列強瓜分中國,在沿海通商口岸城市設立租界,租界內的行政、工商、稅務、治安等由殖民主義國家所把持。中國人把帝國主義在租界內建立的維持社會治安的力量稱為「巡捕」。1900年中國對八國聯軍的戰爭失敗後,清朝政府於1905年建立「巡警部」。辛亥革命後,北洋軍閥政府和民國政府時期正式效法日本建立以「警察」命名的治安機關。在現代漢語中,「警察」系指「國家維持社會秩序和治安的武裝力量。也指參加這種武裝力量的成員。」[2]
在西方,「警察」一詞英語為Police,法語為LaPoLice,德語為DiePoLizei,大多源於希臘文的∏oλlTεα和拉丁文的Politia。在上古時代,這個詞是指國家政務而言的,包含有政治、宗教等廣泛的內容,意為有組織的管理、民政管理等。到了中世紀,政治與宗教分離,故Politia一詞專指政治而排除了宗教,但當時的政治概念將軍事和司法包含在內。17世紀以後,警察與軍事和司法逐漸分離,西文「警察」一詞才專指「內務行政」,但與後來的「警察」仍有一定區別。近代西語中的「警察」一詞僅指內務行政中的特定部分而不是全部。現在按其最廣泛的概念,可釋為英文的the process of policing,即維持社會治安的過程,指政府對於公民行為的控制、約束及規范的過程。在牛津英語字典中,Police organization(警察機關)有兩個定義:⑴警察機關是負責維持社會治安與安全的政府執法部門,在不同的國度和不同的時期,其職權范圍極不相同;⑵警察機關是維持社會治安,執行防止和懲治違法行為及偵查犯罪行為的行政力量;也指警察部門的所有成員,或某一地區的全部警察或保安力量。
在中國古代沒有警察或治安意義上的「公安」概念,僅有縣名(即湖北省公安縣)和明末的文學流派名(即以當時湖北省公安縣人袁宗道三兄弟為首的文學流派——公安派)兩解。在《現代漢語詞典》中,「公安」指:「社會整體(包括社會秩序、公共財產、公民權利等)的治安:~局~人員。」從字面上看,「公安」主要指「公共安全」、「公共安寧」。在《現代漢語詞典》中,「公共」指「屬於社會的;公有公用的。」「安寧」指「秩序正常,沒有騷擾」;「(心情)安定,寧靜。」「安全」指「沒有危險;不受威脅;不出事故。」總起來說,社會秩序正常運轉,國家安全、公共財產、公民權利(包括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等)不受威脅和侵害之穩定發展狀態,就是「公安」。但是,由於我們黨自革命戰爭年代起,特別是全國大陸解放以來,統一以「公安」命名警察機關和治安保衛工作。因此,在社會上和警察機關內部又賦予了以「公安」指代「警察」或「治安」的慣用涵義。
在西方語言中,沒有直接與中國現代人民警察意義上的「公安(人員、隊伍、機關、工作)」相對應的詞語。據《法國警察》的英譯本,法國歷史上的所謂「公安委員會」,其原文為General Safety。General 為一般的、總的,Safety為安全、免於危險。兩個詞合並為「總體安全」、「總體平安」。這與中國習慣在警察意義使用的「公安」一詞既有聯系,又有區別。至於英國獨有的Constable,有學者認為可譯為「公共安全」,同時,由於Constable是英國基層警察的名字,應譯為「公安員」。但查閱我國出版的大多數英漢詞典,一般都將Constable(=Policeman)譯為警察,警官,巡警。我國的「公安」一詞在譯成英文時統一為Public Security,即公共安全。現代西方語言中的General safety officer(即「公安員」)主要指從事環保工作的人員。為避免在對外交流中發生誤解,我國警察意義上的「公安」一詞對外一般直接翻譯為英文的「Police(警察)」。例如,我國公安民警89式制服臂章中「公安」一詞的英文標志為「POLICE」。99式警察制服則乾脆將臂章中的漢文「公安」一詞改為「警察」,使其英漢標志更加規范統一。實際上,早在1950年,中國大陸開始建立統一的公安機關時,經周恩來總理核准,即將公安人員統一命名為中國人民警察,簡稱「民警」。此後,我國公安機關亦稱「人民警察機關」。1957年我國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條例》。1992年成立了「中國警察學會」。1992年、199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通過並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警銜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等警察法律、法規。
(二)「警察」與「公安」概念的聯系與區別。
上述考察表明,「警察」與「公安」兩個概念之間,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其聯系點或共同點在於我國在警察意義上慣用的「公安(人員、隊伍、機關、工作)」一詞與「警察」一樣,均指代國家管理和維護社會治安的專門機構、人員力量及其行動實踐等。其區別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1.詞義區別。縱觀古今中外的「警察」概念,既可以作名詞用,又可以作動詞用。作為名詞,「警察」是指國家或政府建立的專事負責社會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執法職能的專門機構及人員力量等。作為動詞,「警察」則指國家或政府中負責社會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執法職能的專門機構及人員力量的職務行為或實踐活動過程。而「公安」概念則僅僅是一個狀態名詞,指「公共安全」或「公共安寧」,表示社會秩序安寧的狀態。在這種意義上與「治安」相通。「公安」不僅不能作動詞用,而且作名詞時如果不加「人員」、「隊伍」、「機關」、「工作」等主語詞,就很難說是指「警察」。也就是說,「警察」在任何國家、任何場所都可以作為一個獨立而明確的概念使用。而「公安」一詞只有與「人員」、「隊伍」、「機關」、「工作」等構成相應的片語時,才可以指代「警察」。實際上,在我國公安機關,我們把公安人員統稱為「公安民警」比「公安幹警」要科學得多。長期以來在我國公安機關的文件和領導人講話中習慣使用的「公安幹警」一詞,其用義為「公安機關的幹部和(普通)民警」。仔細追究起來,這個習慣用語存在兩個明顯的弊病:其一,公安機關編制內的幹部其職業身份首先是民警;公安機關編制內的(普通)民警在政治身份上習慣上也都稱為國家幹部。其二,人為地把整個公安民警隊伍劃分為幹部和(普通)民警兩個等級,容易導致廣大(普通)民警的心理不平衡感。因此,應當停止使用「公安幹警」一詞。
2.使用范圍上的區別。「警察」是古今中外多個歷史時代和多數國家普遍使用的概念。而「公安(人員、隊伍、機關、工作、委員會)」則僅限於以中國、日本等為代表的少數國家使用。也就是說,「警察」是對世界上多數國家(包括中國歷史上)治安專門機構、人員力量及其行動實踐的稱謂。而「公安(人員、隊伍、機關、工作)」在我國則僅僅指社會主義制度在大陸范圍內建立以來所組建的現代人民警察機關、人民警察隊伍及其職能工作等。因此,「警察」與「公安(人員、隊伍、機關、工作)」之間是一種整體與部分的關系,現代中國的「公安(人員、隊伍、機關、工作)」是世界「警察」的一部分,是世界「警察」的一種特殊形態。
⑹ 法國市政警察干什麼的
按照分類不同,法國有3/4類警察:
民事型國家級別警察(police nationale): 國內民眾普遍認為的警察,隸屬法國內政部,報案什麼的都去他們那裡
軍事型國家級別警察,也叫憲兵(gendarme national): 也是管廣義上人們認為的警察的活.不過隸屬於內政部和國防部,是軍人.和民事警察的卻別為他們一般負責城郊和農村的事物,民事警察則負責城市和大都市事物.但實際上如果有事情找哪個都是ok的
再就是民事型市鎮級別警察(police municipale): 這種最不受歡迎,一般就抄抄罰單管理亂停車,停車不交錢之類的瑣事.書面上的職責是和憲兵合作,維持城郊/農村的治安秩序.隸屬於各市政府.雖然也是"公務員",但是是C級別.(不知道最低級別為什麼.但這個等級已經挺低的了)
最後一個是不太常見的police rurale,隸屬於市鎮警察,貌似干一樣的事.
⑺ 「police」與「constable」在使用中有什麼區別
在西方,「警察」一詞英語為Police,法語為LaPoLice,德語為DiePoLizei,大多源於希臘文的∏oλlTεα和拉丁文的Politia。在上古時代,這個詞是指國家政務而言的,包含有政治、宗教等廣泛的內容,意為有組織的管理、民政管理等。到了中世紀,政治與宗教分離,故Politia一詞專指政治而排除了宗教,但當時的政治概念將軍事和司法包含在內。17世紀以後,警察與軍事和司法逐漸分離,西文「警察」一詞才專指「內務行政」,但與後來的「警察」仍有一定區別。近代西語中的「警察」一詞僅指內務行政中的特定部分而不是全部。現在按其最廣泛的概念,可釋為英文的the process of policing,即維持社會治安的過程,指政府對於公民行為的控制、約束及規范的過程。在牛津英語字典中,Police organization(警察機關)有兩個定義:⑴警察機關是負責維持社會治安與安全的政府執法部門,在不同的國度和不同的時期,其職權范圍極不相同;⑵警察機關是維持社會治安,執行防止和懲治違法行為及偵查犯罪行為的行政力量;也指警察部門的所有成員,或某一地區的全部警察或保安力量。
在中國古代沒有警察或治安意義上的「公安」概念,僅有縣名(即湖北省公安縣)和明末的文學流派名(即以當時湖北省公安縣人袁宗道三兄弟為首的文學流派——公安派)兩解。在《現代漢語詞典》中,「公安」指:「社會整體(包括社會秩序、公共財產、公民權利等)的治安:~局~人員。」從字面上看,「公安」主要指「公共安全」、「公共安寧」。在《現代漢語詞典》中,「公共」指「屬於社會的;公有公用的。」「安寧」指「秩序正常,沒有騷擾」;「(心情)安定,寧靜。」「安全」指「沒有危險;不受威脅;不出事故。」總起來說,社會秩序正常運轉,國家安全、公共財產、公民權利(包括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等)不受威脅和侵害之穩定發展狀態,就是「公安」。但是,由於我們黨自革命戰爭年代起,特別是全國大陸解放以來,統一以「公安」命名警察機關和治安保衛工作。因此,在社會上和警察機關內部又賦予了以「公安」指代「警察」或「治安」的慣用涵義。
在西方語言中,沒有直接與中國現代人民警察意義上的「公安(人員、隊伍、機關、工作)」相對應的詞語。據《法國警察》的英譯本,法國歷史上的所謂「公安委員會」,其原文為General Safety。General 為一般的、總的,Safety為安全、免於危險。兩個詞合並為「總體安全」、「總體平安」。這與中國習慣在警察意義使用的「公安」一詞既有聯系,又有區別。至於英國獨有的Constable,有學者認為可譯為「公共安全」,同時,由於Constable是英國基層警察的名字,應譯為「公安員」。但查閱我國出版的大多數英漢詞典,一般都將Constable(=Policeman)譯為警察,警官,巡警。我國的「公安」一詞在譯成英文時統一為Public Security,即公共安全。現代西方語言中的General safety officer(即「公安員」)主要指從事環保工作的人員。為避免在對外交流中發生誤解,我國警察意義上的「公安」一詞對外一般直接翻譯為英文的「Police(警察)」。例如,我國公安民警89式制服臂章中「公安」一詞的英文標志為「POLICE」。99式警察制服則乾脆將臂章中的漢文「公安」一詞改為「警察」,使其英漢標志更加規范統一。實際上,早在1950年,中國大陸開始建立統一的公安機關時,經周恩來總理核准,即將公安人員統一命名為中國人民警察,簡稱「民警」。此後,我國公安機關亦稱「人民警察機關」。1957年我國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條例》。1992年成立了「中國警察學會」。1992年、199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通過並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警銜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等警察法律、法規。
「police」與「constable」還可以連起來用
意思是「警員」
例如:
一級警員--- Police Constable, Class I
⑻ 法國警察由哪兩個警察系統組成
法國警察由國家警察和憲兵兩個警察系統組成。
在法國,警察分為三種,分別是由法國內務部管理的國家警察、由法國國防部管理的憲兵(類似於我國武裝警察)及負責城市管理的市政警察。但真正意義上的警察就是國家警察和憲兵,分別隸屬於內政部和國防部,均實行自上而下的垂直領導。
法國國家警察和憲兵是接受國家垂直領導的兩個獨立的警察系統,警察機關與地方政府是合作關系,沒有隸屬關系。國家警察隸屬內政部,主要負責城市的警務工作;全國憲兵隸屬國防部憲兵局,主要負責鄉村和小城鎮的警務工作。
(8)法國警察怎麼讀擴展閱讀
法國警察的管理特色
1、注重警察活動的統一性
法國警察實行中央集權化垂直領導,警令比較暢通,全國所有大的警務活動均由國家警察總局統一協調指揮,同時每個警察部門職責明確,不同部門間配合、協同作戰有力。這種體制充分體現了財力物力集中,決策效率高,行動規模化,執法標准統一的優勢。
2、注重指揮扁平化
法國警察層級較少,強調機構精簡,指揮扁平。通過充實一線執法人員隊伍,下放管理許可權,盡可能地調動地方積極性,提高行政效率。同時,對於行政和技術人員不入警察編制,不著警服,沒有執法權,主要協助警察開展警務工作,讓警察能夠將全部精力用於真正的警務工作。
3、注重警察素質的提升
法國警察機關非常注重警察培訓,並且有全國范圍內的警察異地、異崗交流培訓制度,以制度保障了在職警察隊伍素質的不斷提高。法國警監、警官、警員三個銜級的國家警察崗位均面向社會公開招考,通過考試競爭的方式進行選拔,這既有利於吸納社會上的優秀人才,又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中高級警察的高素質和年輕化。
4、注重培養警員處理群體事件能力水平
法國警察部門對處置群體性事件極為重視,積累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處置戰術。其中,「保持距離,互不接觸」的戰術很有代表性。根據這一戰術,國家警察到達群體性事件現場後,使用專門裝備,隔離人員,也憑借專門裝備與對方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嚴禁與對方發生身體接觸。這樣,既最大限度地避免了無辜人員的傷亡,還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法國國家警察在處置群體性事件中,較多使用的是警杖,而不是警棍。警杖的長短雖然與警棍相仿,但是它的「暴力」色彩淡化;用途廣泛,既可以控制對方,又不至於使對方頭破血流,極大地減少對人員的傷害。
5、注重培養公眾安全感
法國警察將街面的巡邏防控作為主要工作模式,將街面進行條塊分割,責任到人。法國警察在路面巡邏的目的就是要在人們心目中留下一個安全有保障的烙印,讓警車成為能夠隨時接受報警、求助的「流動派出所」,增強大家的安全感。
外國遊客對巴黎警察最直接的印象就是在法國街頭和地鐵里經常能看到帶著武器裝備執勤巡邏的警察和軍人,在名勝古跡及旅遊景點處最美麗的人文風景就是帥氣十足的警察漫步在遊人當中。
法國警察高度注重警民關系,以各種手段鼓勵群眾積極參與預防犯罪活動,提高公眾參與社會治安防控的積極性,並獲得民眾對警務工作的認可。
⑼ 法國說英語嗎
問題一:在法國講英語能順利完成旅行嗎? 會不會被人鄙視? 法國能說英語,但他們都不喜歡講英文。 其中有一些歷史淵源:法國曾經一直是歐洲大陸的霸主,在漫長的英法百年戰爭之後,尤其是英國率先完成了工業革命以後,英國取代了法國成為了歐洲乃至世界的霸主。 中世紀時,上等人說法語,窮人才說英語。 法蘭西民族具有強烈的大民族意識和大國意識,對自己傳統文化----法語的保護非常重視。 另外,歷史上英法是老對頭了,法國基本上是劣勢,對英人有憤恨之心,所以他們很不喜歡講英語的外國人,對他們,講很流利的英文不如講蹩腳一點的,不太流利的法語。
比如問路時,聽到法語他們無論如何都會很熱情地幫助你,但是如果是英語,可能沒有人理你,或者假裝聽不懂。
最好在旅遊之前學習一些常見法語。實在來不及,就手語,怎麼都是能溝通的。大可不用擔心!
問題二:法國人說英語嗎? 作為國際大都市,在巴黎懂英語者大有人在,只是在有人同他們以英語交流時,他們大多不理不睬。其次,只有在機場接待處或是歐洲迪斯尼樂園等公共場所,英語才派得上用場。這倒不是法國人高傲,他們是把使用法語提高到民族形象和尊嚴的象徵這個高度。
常碰到都市青年自我介紹時會說出他的英文名字,讓我聯想起了法國人不說英文的事。
在法國人眼裡,在法國理所當然要使用當地的語言。為保護本土的語言文化,法國 *** 甚至立法限制英文歌曲和影片在媒體中播出或放映的比例。法國人認為,法語實乃世界上最優雅、最優美的語言。
問題三:為什麼法國人不喜歡說英文 作為國際大都市,在巴黎懂英語者大有人在,只是在有人同他們以英語交流時,他們大多不理不睬。其次,只有在機場接待處或是歐洲迪斯尼樂園等公共場所,英語才派得上用場。這倒不是法國人高傲,他們是把使用法語提高到民族形象和尊嚴的象徵這個高度。
常碰到都市青年自我介紹時會說出他的英文名字,讓我聯想起了法國人不說英文的事。
有一次搭乘法國國內的航班,到機場出口,正好碰到警察查護照,面對警察的詰問,不得不又故伎重演:Would you like to speak some English (您能說英語嗎)?警察卻用標準的英語回答:您的居留證是法國的,怎麼可以不懂法語呢?
在法國人眼裡,在法國理所當然要使用當地的語言。為保護本土的語言文化,法國 *** 甚至立法限制英文歌曲和影片在媒體中播出或放映的比例。法國人認為,法語實乃世界上最優雅、最優美的語言。
面對法國的這種文化現象,不禁頗生幾分聯想和感懷。為什麼我們沒有勇氣像法國警察一樣問這些高鼻子、藍眼睛的人們:既然你們來中國居留生息,怎麼可以不懂中文呢?
隨著社會的日益時髦和現代,越來越多的人有了所謂的英文名。中國的經濟是越來越發達了,老百姓也具備了一定的財力,可憐天下父母心的家長們讓自己小孩留洋的年齡也愈來愈小了,英文名一族也越來越擴大化和年輕化起來。
其實在其他使用字母文字的國家,從人們的名字上還是能一眼看出其國別來的,如叫DETONI的一定是義大利人,叫MICHEL的應該是法國人。從人們的名字上都可以看出一些民族性的東西來。和洋名比較起來,中文名字的本身就有極其豐富的含義,甚至蘊含著父輩對子女的期望。說句老實話,聽到一個黑頭發、黃皮膚的同類宣稱自己是SMITH(史密斯)的時候,總覺得怪怪的並伴隨著陣陣的胃酸。記得以前為了北京譯名是PEKING還是BEIJING曾經發生過不短時間的辯論,最後還是維護並維持了我們的母語發音。只是這種礎神在現今的物慾橫流之下似乎越來越難以看到其發揚光大了。
問題四:到法國可以說英語嗎 法國當然可以說英語,但是最好要說法語,不過英語大部分人都能聽懂,所以要看你矗說英語還是法語了。對了,你去法國一定要去巴黎看看埃菲爾鐵塔,看照片就很壯觀。
問題五:法國巴黎的本地人會說英語嗎,一般可以用英語交流嗎 大部分人會說簡單的英語,如果去旅遊,基本的吃飯問路購物等簡單英語應該是沒問題的。
問題六:法國人說英語的時候,有哪些口音特徵 粉紅豹!喜劇片,口音特重,還超級搞笑。你可以看看。有2部好像!
問題七:法國人為什麼不愛/不願說英語? 因為法國人的母語是法語,就像中國人都愛說漢語一樣
問題八:聽說法國是個禁說英語的國家是真的嗎? 不是禁說,是不鼓勵說
問題九:如果只會說英語,在法國能夠工作嗎? 能夠與否,看是否有公司聘用你了.如果僱主需要並接受你全程英語交流,那就沒問題.能夠拿到簽證
不過抵達法國之後,必須接受法語培訓,在換取居留是OFII會檢查你的法語水平
問題十:在法國講英語能順利完成旅行嗎? 會不會被人鄙視? 法國能說英語,但他們都不喜歡講英文。 其中有一些歷史淵源:法國曾經一直是歐洲大陸的霸主,在漫長的英法百年戰爭之後,尤其是英國率先完成了工業革命以後,英國取代了法國成為了歐洲乃至世界的霸主。 中世紀時,上等人說法語,窮人才說英語。 法蘭西民族具有強烈的大民族意識和大國意識,對自己傳統文化----法語的保護非常重視。 另外,歷史上英法是老對頭了,法國基本上是劣勢,對英人有憤恨之心,所以他們很不喜歡講英語的外國人,對他們,講很流利的英文不如講蹩腳一點的,不太流利的法語。
比如問路時,聽到法語他們無論如何都會很熱情地幫助你,但是如果是英語,可能沒有人理你,或者假裝聽不懂。
最好在旅遊之前學習一些常見法語。實在來不及,就手語,怎麼都是能溝通的。大可不用擔心!
⑽ 公安和警察的區別
警察二字是外來語,是袁世凱首創.
而公安是解放初期為抓特務組成公安軍(公共安全),以區別邊防軍、國防軍而叫的,後來組成公安部、公安局至今。
公安一詞很早就有了,它來源於法國大革命時期的公安委員會,那是個有生殺大權的機構。國民黨時期也用過公安局這個名稱,朱德南昌起義時就是南昌市公安局長。
公安是公共安全的簡稱,我國公安機關不光承擔打擊犯罪的警察業務,涉及公共安全的事務都歸它管,象戶口,消防,出入境等,我國的公安部相當於某些國家的內務部或內政部,這就是為什麼公安部不能稱為警察部的原因。因此,我國公安機關的幹部被稱為公安人員是比較科學的稱呼。警察是負責地方秩安的.歸地方指派.
派出所:我國公安部門的基層機構,管理戶口和基層治安等工作。
——《現代漢語詞典》
(據說派出所屬於一個外來詞,來源於日語。本意是派出的分支機構的意思,在日語中並不是特指警察的派出機構,任何機構都可以有「派出所」。在我國這個詞演變到今天,變成了專指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就是我們說的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