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國女子在法國因加班太久被HR約談,法國的法律對此是如何規定的
法國法律規定職工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5小時。
在筆者看來,我國企業可以借鑒一部分法國職場休息規定,將員工被動完成工作,轉變成為主動完成,這只需要企業做一個規定,給每個員工定一個目標,完成目標之後,員工所有時間可以自行安排,領導不得干涉,超額完成的任務可以有額外獎勵,如此一來,員工為了能夠收獲自由,就會盡全力完成本職工作,為了獲得更大利益,他們會將所學都全部施展開來,企業也會因此收獲更多利益。
❷ 法國一周工作多少小時
法國一周工作35小時。
法國的法定工作時間是每周35小時。
如果員工的工時超過35小時,公司就需要用補假的方式,對員工超時工作的部分進行補償。
同時,法國也是全球第一個實施「法定特休假」的國家。只要工作者在法國工作且勞動法對其適用,國家就保障他們能夠享有每年25天以上的帶薪特休。
法國的工作者每周的工作時間通常為周一至周五上午八點半至十二點,下午兩點半至六點。另一方面,加班文化在法國極其少見。究其原因,是法國公司需要承擔較高的加班費:如果員工加班,公司需要為前8小時的加班多支付每小時25%的費用,之後每小時增加為50%。
❸ 中國女子在法國因加班太久被HR約談,當地的企業文化是怎樣的
中國女子在法國因加班太久而被hr約談,當地的企業文化就是嚴格按照勞工法的要求員工上班,同時當地的員工權益也有相關的工會來維護。
按照當地的企業文化來說,他們肯定是完全按照當地的勞工法要求員工控制上班時間的,假如他們的上班時間最多不能夠超過39個小時,那麼工作超過39個小時就成為了企業違反相關法律的一個做法。再加上當地也是有著相應的工會的,工會在西方國家的企業和工廠裡面的話語權比較強,為了不讓工會維護員工權益而對工廠或者企業重拳出擊,自然也就會有相應的人力主管對加班時間太長的女子約談。
❹ 中國女子在法國因加班太久被HR約談,背後的真相到底是什麼
背後的真相是法國國家法律規定每個人每天工作不能超過十個小時,每一周的工作時間是35個小時,害怕這名女子投訴公司
❺ 「假期最多」的法國想加班都不允許,這是嚮往的生活嗎
單這一點來說確實很令人嚮往,只是嚮往的生活並不只是這個。
與其說我嚮往的是法國人不加班,假期多,更不如說我嚮往的是一種高的生活品質。上班的時間做好自己應該做的事情,下班了就認真的過自己的生活,陪伴家人,充實自我。我想這樣很大程度上就不會出現什麼家庭工作只能抉擇其一的境地,又或者說過勞死這樣的新聞。當然,這只能期望著未來了,畢竟現在的我也是被大環境推著走,做著一個委屈的加班狗。
❻ 法國快遞員吐槽7小時工作太累!法國的工作制度是怎樣的
法國快遞員吐槽7小時工作太累,法國工作制度是一個星期只工作5天時間。每天平均工作在5小時左右,在外國人心目中他們認為玩比工作更重要,工作只是為了玩,在外國有很多工作是按周來結算工資。如果工作的不開心,可以隨時去換下一份,他們一份工作不會做超過幾年時間,大部分的人也沒有儲存習慣。法國的快遞員覺得自己的工作已經很辛苦,在記者面前不停的吐槽,那麼讓我們來具體了解一下吧!
總之,大部分的成年人都在為生活而打拚,有許多城市的上班族內卷嚴重,可是法國人對生活的態度卻比較隨意。
❼ 法國人從不加班,什麼時候咱們也能制止加班文化
法國是歐洲發達國家,整體收入很高,國民比較看中生活質量。下班後的時間看成是私人時間,全國上下都是這一觀念,所以老闆和領導除了緊急事情外,下班後也不會打擾自己員工。
而我們國家,當前還屬於發展中國家,雖然國民收入和之前相比有了很大提升,但相對歐洲發達國家,底子比較薄。
我國人口基數大,許多崗位人多粥少。加上每年畢業大量學生,就業壓力一直很大。許多大學生畢業後,難以找到工作。還有現在社會上對35歲以上,還很年輕的勞動力,都有一種年齡歧視,超過35歲不要,所以整個就業環境對勞動力很不友好。
我國不少中小企業,對國家頒布的勞動法也存在不嚴格遵守的現象,有的甚至給員工晚交或者少交社保。一些企業,包括有的大企業,也不遵守勞動法,強制員工周內晚上或者周末加班,如996、896、997等。勞動者為了就業,不得不低頭,去加班,去延長工作時間。
❽ 法國人一天工作幾小時
法國現行35小時工作制,即一周工作35小時(一天工作7小時)。但是工作合同上可以簽超過35小時(一般為35-40小時一周),多於35小時的部分,以RTT(réction temps de travail,即補休假期)給員工休假。一年一般有10-18天RTTl累積。
但是員工工作超過合同里簽的工作時間,屬於自願加班,是沒有加班工資的(晚班,周末除外)。
這和合同性質也有關系。
❾ 中國女子在法國因加班太久被HR約談,在法國加班為何屬於違法行為
因為法國勞工法典規定每周累計工作時間不能超過35小時,女子累計工作時間超時所以違法。
法國的勞工法典類似於國內的勞動法,針對於工人加班有著明確的條款規定,如果不按照規定去做,就是違法這個事件中的女子,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5天,每周的工作時間已經高達4個小時,在法國勞工發展中卻規定每周工作時數最多不能超過35小時,每天連續工作時間不能超過10小時,所以說女子的行為已經違法。
法國加班屬於違法行為,不受老闆歡迎,而且老闆看到員工在加班的時候還會有不好的感覺,總擔心這個員工的能力不行,而且還擔心員工向當地的相關部門去投訴,這樣會給公司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影響公司的信譽和正常的發展,因此在法國不建議加班,主動加班還可能違法,更可能因為加班而讓自己面臨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