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法國議會的簡史
現代法國政治始於1789年的法國大革命。正是在大革命期間,現代意義上的議會開始萌芽。大革命中誕生的法國議會是以法國啟蒙思想家的三權分立和「主權在民」的理論原則為指導,用火和劍、通過革命把封建王朝的三級會議改造成為代議制機構。它的職能和任務與三級會議有著本質差別。它作為法國資產階級的國家最高權力機構或是國家最高立法機構,在君主立憲制時期起著限制王權的作用,在民主共和制時期起著監督和均衡行政權力的作用。從第二共和國至第四共和國一百多年時間里,法國議會職能逐步擴大,地位和作用不斷提高。第四共和國時期(1946—1958年),法國議會的權力達到巔峰。議會擁有選舉總統、決定政府組成、任免總理和批准政府施政綱領等權力。為了克服第四共和國時期黨派紛爭、議會濫用權力而導致政局不穩、政府無能的弊端,第五共和國的創始人和第五共和國憲法制定者吸取了以前的經驗教訓,有意識地對第五共和國議會的權力、地位和作用進行了限制,權力中心逐漸由議會轉移到總統(1958年的憲法將議會排在第四章,在第二章共和國總統和第三章政府之後),法國遂成為一個半總統半議會制的共和制國家。
在法國議會史上,多採用兩院制,兩院相互牽制,又互為補充,實現孟德斯鳩的均衡理論。這種結構旨在防止單一議會濫用職權。在各個時期,法國實行議會兩院制均衡原則的表現方式不盡一致。
② 英美法德四國代議制的主要內容和差異
你其實未說明
如果是資產階級確立時代(17-18世紀)
英,君主立憲
美,總統共和
法,總統共和
德,君主立憲
如果說是現在的話(現今)
英,君主立憲
美,總統共和
法,總統共和
德,總統共和
差異:主要是資產階級掌權形式不同,或者以總統為中心,或者以議會為中心。實質上都代表資產階級利益。
英國以議會為中心(至今天為止一直是)英國議會是西方議會之母,被稱為「至尊議會」,國王在議會和法律下行使禮儀性職權,是虛位君主。
法國較為復雜,經歷了幾次共和國變革。現在是半總統半議會制,左右兩黨共治。總統、議會平分秋色
美國是典型的三權分立,國會(立法)、總統(行政)、法院(司法)相互制衡
德國現在幾乎是同盟政黨聯合執政,18世紀時是君主立憲,但因為經過王朝戰爭,軍國主義傳統比較濃厚。議會雖有立法權,但權力極小。君主可以否決,且聯邦議會(代表貴族上層人士利益,一般是容克貴族)會長(宰相)是由君主任命的,國名議會(選民選舉產生)幾乎無權。所以專制色彩很濃!
③ 法國在共和政體的確立時期,其權力中心是議會還是總統
是議會,總統的權力是在20世紀的中後期才開始擴大的,法國的總統權力沒有美國大,法國的政體應該是共和議會制,總統就像皇帝只是共和的象徵
④ 法國的權力中心到底是總統還是議會
法國有總統,也有總理。總統權力很大,是國家的權力核心。總統除擁有任命高級文武官員,簽署法令,軍事權和外交權等一般權力外,還擁有任免總理和組織政府、解散國民議會、舉行公民投票、宣布緊急狀態等非常權力。總理領導政府的活動,雖向議會負責,但卻聽命於總統,起輔佐總統的作用,其政府成員亦由總理提請總統任免。國民議會和參議院雖擁有立法權、預算表決權和監督權,但卻受到總統與政府的限制。由於上述職權的劃分,故稱法國的政體為半總統制或總統制內閣制。
根據憲法所賦予的權力中心的地位,法國總統擁有廣泛的任命權。如,依照憲法規定:「共和國總統任命總理。總統根據總理提出的辭職要求解除總理職務。」「共和國總統根據總理的提議任免政府其他成員。」「共和國總統任命國家的文職和軍職人員。」
在法國國家高級行政官員中,須由總統任命的人員包括:國家行政法院法官、榮譽勛位團主席、大使和特使、國家審計法院法官、省長、駐海外領地政府代表、將級軍官和中央行政機構負責人。
總統對政府工作的影響主要體現為:「共和國總統主持部長會議。」部長會議每周一次(通常在星期三上午),主要職能是為總統提供咨詢,對議會爭論的國內外大事進行評論,並對政府的各項事先決定表示贊同。
根據憲法,總統對外代表國家,是國家主權的象徵,並擁有一系列外交權力。在軍事上,總統是武裝部隊的統帥,主持最高國防會議和國防委員會。此外,憲法還賦予總統法律頒布權並保證司法獨立。議會通過的法律須遞交總統,由總統在15天內頒布。總統擔任最高司法會議主席,任命最高司法委員會成員。
總理可以組建內閣,但必須由總統任命。
其實,法國與美國一樣,也是以總統為核心的體制。比到我國,總統相當於國家主席,總理跟我們一樣
⑤ 法國歷史上的立法機構:制憲議會,立法議會,國民議會和三級會議分別是哪年成立的
法國制憲議會成立於1789年7月9日,於1791年9月30日解散。
法國立法議會,成立於1791年10月1日。
法國國民公會經歷了成立於1792年。
1302年,腓力四世因向教會增稅而與教皇博尼法斯八世(Boniface VIII)沖突。為了與教廷對抗,腓力四世於1302年5月10日召開了第一次三級會議
法國國民議會在第四共和國時期(1946年到1958年)出現
⑥ 法國完成制憲議會制在哪次會議上產生的
1774年5月10日,路易十五已到彌留之際,他的孫子王儲路易?卡佩焦灼地在祖父宮門外踱步,不停禱告,希望國王龍體康復。他這一舉動並不是出於孝心,而是害怕在20歲時過早登基。這是一個思想遲鈍,行動笨拙,意志薄弱的王儲,他只愛修鎖和養犬,對政治毫不關心。然而事與願違,很快「國王萬歲」的呼聲傳來,路易繼位,稱路易十六。
秉性難改的路易十六很快有了「鎖匠國王」之稱,他不理朝政,國事便先由首相莫爾泊伯爵左右,繼為王後瑪麗?安托瓦內特謀劃。瑪麗?安托瓦內特是奧國皇帝約瑟夫二世的妹妹,為人傲慢輕浮,嗜好賭博,揮霍浪費,被稱作「赤字夫人」。
面對祖父遺留下來的困難局面,又遇到糧荒,路易十六一直嘗試改革,但波旁王朝面臨的最大問題——財政危機還是越來越嚴重了。從1774年到1789年路易十六統治的15年內,法國國債增加了三倍,每年償付利息就要花去國家收入的半數以上。雖然,這期間的幾任財政總監都曾想法進行財政改革,企圖增加國家收入,減少浪費,挽救危機,但都因特權等級和王室的反對而失敗。
財政危機的同時,法國又爆發了空前的商業危機。由於大批英國物美價廉貨物的輸入,法國的棉織品、皮革、制帽等傳統工業減產,許多手工工場倒閉,大批工人失業。
盡管國家已瀕臨破產境地,路易十六及王後仍然揮金如土,買城堡、還賭債……加重了人民的負擔。處於水深火熱之中的人民忍無可忍,各省紛紛起義暴動。法國大地上正醞釀著革命的暴風雨。
路易十六已走投無路了,他決定召開已多年沒有開過的三個等級的會議,即「三級會議」來擺脫政治困境,特別是財政危機,以延續走向末路的波旁王朝的統治。
三級會議始於1602年。自1614年停開到1789年,已有175個年頭。會議由教士、貴族和市民三個等級的代表組成,每一等級只有一個投票權,投票結果總是有利於特權等級。然而時過境遷,第三等級已羽翼豐滿。資產階級印發各種小冊子呼籲書,廣泛宣傳自己的主張。出身貴族的修道院長西哀耶斯也認清時事,竟然出了一本《第三等級是什麼》的小冊子為他們擴大影響。從此街談巷議中的話題便多引自書中了——「第三等級是什麼?是一切。」「沒有第三等級,將一事無成。沒有特權等級,事事將變得更好。」「貴族就是國家的累贅。」「國民之中無處安置貴族等級。」……這些思想深入人心,使第三等級群眾更加覺悟,他們團結一致,要求增加參加會議的名額,改變按等級投票的方式。
1789年5月初,三級會議准備就緒。選舉產生的代表名額共1139名:教士代表291名,其中高級教士代表約佔1/3;貴族代表270名;第三等級代表578名,其中律師約佔一半,還包括因被本階級排斥而由第三等級選出的2名教士和12名貴族,如西哀耶斯和米拉。第三等級代表人數眾多,生氣勃勃。
為了獲得金融界的信任和支持,有人建議三級會議在巴黎召開,國王堅持要在凡爾賽,「因為便於打獵。」國王隆重地在辦公室接見教士和貴族的代表,而第三等級代表則要分批到他的卧室去覲見;還規定教士、貴族代表穿華麗的服飾,分坐在國王寶座的兩側,而第三等級代表則穿黑色制服坐在大廳的後面。這些都引起第三等級代表的不滿。
1789年5月5日,三級會議在凡爾賽開幕。路易十六致辭,強調財政困難,要各位設法充實國庫。財政總監內克爾在長達三小時的報告中,竭力掩飾國庫虧空嚴重的事實,閉口不談改革。第三等級的代表感到極大的失望和憤怒。第二天,掌璽大臣宣布,國王希望三個等級討論,然後按慣例投那三票。這就更引起了第三等級強烈反對。他們提出應三個等級合廳開會,以人數表決。雙方為此僵持了一個多月。
全國人民密切注視著三級會議的進展。巴黎居民成群結隊地來到凡爾賽,支持第三等級代表的斗爭。人民的鼓舞給第三等級的代表增添了勇氣,他們於6月17日毅然宣布單獨組成代表全國人民的國民議會,並宣告,如果王朝要解散議會,全國就停止繳納一切捐稅。這個決定產生了很大的影響,第一等級代表開始分化,低級教士的代表兩天後加入國民議會。19日晚,國王以整修內部為借口封閉會議廳。20日,國民議會代表不能進入會議廳,就轉到附近的網球場集合,進行了歷史上著名的「網球場宣誓」,站立著開會的代表滿懷神聖的責任感舉臂盟誓:在沒有制定出法蘭西憲法之前議會決不解散。
23日,路易十六召開御前會議,宣布撤銷國民議會的一切決議。他威脅說:「你們的任何草案,任何決議,倘不經我特予批准,即不能有法律效力。」第三等級的代表憤怒異常,拒不服從。米拉波大聲抗議說:「我們是受命於人民才來到這里的,除非刀劍相加,我們絕不離席!」在第三等級的堅持斗爭下,會議繼續進行,決定維持國民議會的所有決議,並宣布議員有人身不受侵犯的權利。
隨後幾天,許多特權等級中的教士、貴族越來越多地投到國民議會方面,國王最後不得不同意三個等級代表共同議事。第三等級代表的斗爭大獲全勝,決心以此為契機,完成制定憲法的任務。於是,1789年7月9日,國民議會改為制憲議會。他們試圖在制定憲法的基礎上,建立資產階級的國家制度,大革命的號角要吹響了。
⑦ 法國歷史上的政體
法國現行的政體為半總統半議會制,屬明主共和制,國家機構為總統、議會和政府。總統是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的統帥,行政權力的中心。任期五年,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法國不設副總統,一旦總統不能履行職務,由參議院議長代理總統。 法國總統的主要職權有:
1、任命總理,並根據總理提名,任命其他政府成員;
2、主持內閣會議、最高國防會議和國防委員會;
3、有權解散議會;
4、擁有外交權(與總理分享,但總統權力更大);
5、可將某些重要法案直接提交公民投票表決。 總理是政府首腦,由總統任命,總理的主要職權有:
1、領導政府活動,負責制定和執行國家政策;
2、向總統建議任免政府各部部長和國務秘書;
3、除憲法規定的例外情況,副署總統的文件、法令和命令;
4、對國家防務負有責任;
5、可代替總統主持內閣會議、最高國防會議和國防委員會。
議會由國民議會和參議院兩院組成。 國民議會由577名議員組成,議員任期五年,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 國民議會的主要職權:
1、立法權。
議會的立法權集中在公民權利與義務、婚姻與繼承、稅收與貨幣制度、公共機構的設立等領域。
2、財政權
議會有權對政府的財政法案和經濟計劃大綱進行審議、辯論和表決。法國國民議會召開會議
3、監督權
議會的監督權包括對政府的法律監督和活動監督。其中,彈劾是國民議會對政府監督最嚴厲的手段。
參議院共321個議席,由國民議會議員、省議會議員、市議會議員組成的選舉團選舉產生。參議院保證共和國各地方單位的代表性,居住在國外的法國人在參議院中應有代表。在行使立法權方面,參議院和國民議會有同等的權力,但是無權彈劾政府。
⑧ 簡述法國制憲議會的來歷
一、議會萌芽的出現
你好!
現代法國政治始於1789年的法國大革命。之後,大量的憲法草案被起草,其中18部草案正式生效為憲法。法國一直在君主制、帝制和共和制之間徘徊。正是在法國大革命期間,現代意義上議會萌芽開始出現,制憲議會,法國大革命初期的立法機構。1789年7月8日,選出以穆尼埃(Jean Joseph Mounier,1758—1806)為主席的制憲委員會。次日,國民議會為了強調制定憲法是它主要任務,宣布改稱制憲議會。會址設在凡爾賽,同年10月「凡爾賽進軍」事件後,遷往巴黎杜伊勒里宮的騎術院。成員都是原三級會議的代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以米拉波、拉法耶特、西哀士為首的君主立憲派。它曾頒布一系列法令,主要有《八月法令》、《人權宣言》、《教會財產收歸國有法令》、《劃分新行政區法令》、《教士公民組織法》、《贖買封建義務和購買國有土地法》、《列·霞白利法》等。1791年9月3日通過憲法,制憲任務完成。9月30日閉幕,讓位於立法議會。制憲議會自行決議,其全體成員一律不得進入立法議會。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⑨ 歷史上法國的權力中心是總統還是議會!!!!!!!(請明確說明)
總統是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統帥,任期5年(根據全民公決結果,2000年6月改為5年,之前是7年),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總統有權任免總理和批准總理提名的部長;主持內閣會議、最高國防會議和國防委員會;有權解散議會;可不經議會將某些重要法案直接提交公民投票表決;在非常時期,總統擁有「根據形勢需要採取必要措施」的全權。在總統不能履行職務或空缺時,由參議院議長代行總統職權。議會由國民議會和參議院組成,擁有制定法律,監督政府,通過預算,批准宣戰等權力。 國民議會共有577個議席,任期5年,採用兩輪多數直接投票制、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參議院共321席,參議員任期9年,每3年改選1/3,以省為單位,由國民議會和地方各級議會議員組成選舉團間接選舉產生。 1995年7月31日,法國議會通過了一項憲法修正案。這項法案使總統有權更多地使用公民投票來解決經濟和社會問題。法國總統在政府或參議院、國民議會的建議下,可將所有事關公共權力組織、法國經濟或社會政策的改革方案交由公民投票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