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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推理小說為什麼那麼好看

發布時間:2023-03-19 07:38:09

① 你為什麼喜歡看推理小說

普通小說跟推理小說不同的地昌模方很簡單,
好看和不好看都是衡量所有小說的標准。
但是,普通小說可能開頭很好看,中間很精彩,但是結局很乏味。
一般都是一種很簡單的開局,故事,結局。
好的推理小說(這里指好看的,推理小說也不好看的)
有個讓人心動的開始,有個讓人好奇的和開心的故事情節。不單是破案,也有很多奇怪的經歷。好看的情節,不錯的情感。
最重要的是,推理小說的結尾永遠是那麼的精彩,因為結尾才是整本小說的精華所在,當然很多美國的作家很快就把兇手寫出來,這樣其實很違反推理小說的原則的說。
不過推理小說的好看之處在於小說的挖掘好奇心的環節。以及情感的適當抒發。還有就是劇情的峰迴路轉,扣動心弦,
以及最後的恍然大悟,大呼痛快。
如果沒接觸過推理小說,建議先從福耐答緩爾摩斯看起。都是短篇,很容易理解裡面的情感。
長篇的最近有在看《詩人》新星出版社出的
感覺也很不錯,希望能給你幫助
如果你喜歡上了,也可以從搜索推理大師開始,慢慢找到你喜歡舉粗的書收集起來。

② 愛倫坡的小說好看嗎

很不錯哦

愛倫·坡(1809——1849)慶備美國作家、宏差沒文藝評論家。出身演員家庭。提倡「為藝術而藝術」,宣揚唯美主義、神秘主義。受西歐尤其法國資產階級文學頹廢派影響最大。小說有《怪誕故事集》、《黑貓》、《莫格街謀殺案》等。論文有《寫作的哲學》、《詩歌原理》。1841年發表的《莫格街謀殺案》是公認為最早的偵探小說。內容寫密室兇殺,兇手居然是猩猩。1842年發表的《瑪麗·羅傑神秘案件》,純粹用推理形式破案。其他如《金甲蟲》、《你就是殺人兇手》、《被盜竊的信》等五部小說成功創造了五種推理小說模式,(密室殺人、安樂椅上的純推理偵探、破解密碼詭計、偵探即是兇手及心理破案、人的盲點)塑造了業余偵探奧古斯特·杜平這一藝術典型。愛倫·坡被譽為「偵探小說的鼻祖」。其小說風格怪異離奇,充滿恐怖氣氛。

愛倫·坡和他的作品 黑貓
寫在羊皮紙上的遺囑 泄密的心
一桶白葡萄酒 羅傑疑案蔽納
紅死魔的面具 跳蛙
毛格街血案 金甲蟲
失竊的信 愛倫·坡詩選

③ 偵探推理小說的發展

偵探小說從19世紀中期開始發展。美國作家埃德加‧愛倫‧坡被認為是西方偵探小說的鼻祖。他在《莫格街謀殺案》(1841)﹑《馬里‧羅蓋特的秘密》(1842)和《被竊的信件》(1844)這 3篇著名的偵探小說里﹐塑造了第一個業余偵探杜賓的形象。杜賓通過觀察和推理破案﹐成了後來偵探小說中偵探形像的模型。愛倫‧坡共寫了7篇偵探小說﹐雖然只是他的著作的一小部分﹐但卻首創了偵探小說的模式﹐對偵探小說的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
雖然愛倫‧坡奠定了很好的基礎﹐但在美國﹐直到幾十年後安娜‧凱瑟琳‧格林(1846~1935)發表《利文沃茲案》(1878)以後﹐偵探小說才開始流行。《利文沃茲案》被認為是第一部由婦女寫的偵探小說。 歐洲的情況大不相同。法國人很快意識到偵探小說有可能廣泛流行。1863年﹐埃米爾‧加博里奧(1835~1873)發表了他的第一篇偵探小說《血案》﹐塑造了警察偵探勒考克先生的形像。勒考克是一個小人物﹐一個改邪歸州梁正的罪犯。故事雖然聳人聽聞﹐但對警察和法國法律制度的描寫卻頗為真實。加博里奧的作品在法國國內外都非常流行﹐他對偵探小說在法國的發展和流行起了很大的促進作用。在他之後﹐相繼出現了不少偵探小說作家。
在英國﹐偵探小說贏得了廣泛的讀者。威爾基‧科林斯(1824~1889)繼《白衣女人》(1859~1860)成功之後﹐1868年發表了《月亮寶石》﹐以其曲折動人的情節和深刻的人物描寫﹐被認為是第一部真正的長篇偵探小說。科林斯的朋友查爾斯‧狄更斯也涉足這一領域﹐他的未完成的《艾德溫‧德魯德之謎》就是一部偵察小說。廣泛流行歷久不衰﹑具有世界影響的偵探小說當屬英國柯南道爾(1859~1930)的福爾摩斯探案。柯南道爾在《血字的研究》(1887)里﹐第一次塑造了福爾摩斯這個穎悟無比的業餘偵探形像﹐此後﹐他在《四簽名》(1889)﹑《巴斯克維爾的獵犬》(1902)﹑《恐怖谷》(1915)和許多短篇小說里﹐全部以福爾摩斯為主角﹐以華生作陪襯﹐解決了各種疑宴跡森難的罪案。福爾摩斯成了一個比他的作者更著名的世界性文學人物。
福爾摩斯探案故事的成功﹐使偵探小說如雨後春筍﹐迅速在西方興起。早期的主要作家有﹕英國理查德‧奧斯丁‧弗里曼(1862~1943)﹐他塑造了第一個使用法醫學的偵探約翰‧桑代克醫生﹐並且首創了「逆偵探小說」﹐即首先說明罪犯的身份﹐然後倒敘破案的情況﹔奧克茲男爵夫人(1865~1947)﹐在《角落裡的老人》一書里﹐首先寫出了坐在安樂椅里靠推理破案的「安樂椅」偵探﹔阿‧愛‧伍‧梅森(1865~1948)﹐塑造了偵探漢諾德先生﹔吉爾伯特‧凱思‧切斯特頓(1874~1936)﹐塑造了教士偵探布朗神父﹔埃德蒙‧克‧本特利(1875~1956)﹐塑造了偵探菲利普‧特倫特﹔厄內斯特‧布拉默 (1869~1942) ﹐塑造了瞎子偵探馬克斯‧卡拉多斯。在美國﹐卡羅林‧韋爾斯(1869~1942)塑造了偵探弗萊明‧斯通﹔梅爾維爾‧戴維森‧波斯特(1871~1930)塑造了阿布納大叔。但是﹐這一時期英國的厄內斯特‧威廉‧霍納恩(1866~1921)所寫的拉斐爾斯故事﹐法國的莫里斯‧勒布朗(1864~1941)所寫的俠盜阿森‧呂班(也翻譯為:亞森。羅平)故事﹐最受讀者的歡迎。 第一次世界大戰和第二次世界大戰之間這段時期﹐稱之為西方偵探小說的「黃金時代」。僅英美兩國﹐就出現了數以千晌畝計的偵探小說。閱讀偵探故事已不僅僅是有閑階級的一種消遣﹐下層階級的人也競相閱讀。這時﹐早期這類作品中的浪漫主義氣息逐漸消失﹐謀殺案成了每一部小說必不可少的因素。但是在這些作品中被謀殺者大部分只是一個符號﹐人們關心的不再是是非﹑善惡的斗爭﹐而是怎樣把疑案偵破。「黃金時代」的大多數作家只是把他們的創作當作娛樂讀者的猜謎游戲﹐或者說是讀者和作家(通過他虛構的偵探)的一種智力競賽。由於讀者和偵探具有同樣的案情線索和破案的機會﹐所以這類小說也是一場公平的智力競賽。這一時期的作品主要是消閑解悶的迷宮游戲﹐既沒有探索社會問題﹐也沒有反映社會現實。
美國黃金時代的發起者是S.S.范達因﹐他的真名是威‧亨‧賴特(1888~1939)。他在《班森謀殺案》(1926)和《加那利謀殺案》(1927)等一系列小說里﹐塑造了博學多識的偵探菲洛‧萬斯的形像﹐贏得了讀者的歡迎。賴特之後是艾勒里‧奎恩﹐奎恩既是作者的名字﹐也作偵探的名字﹐實際是弗雷德里克‧丹奈(1905~ )和曼弗里德‧李(1905~1971)合用的筆名。奎恩的作品一開始就把各種線索擺在讀者面前﹐讓讀者同偵探一起破案。奎恩最好的作品是早期的《荷蘭鞋之謎》(1931)﹑《希臘棺材之謎》(1932)﹑《埃及十字架之謎》(1932)和《中國橘子之謎》(1934)。奎恩創辦的《神秘故事雜志》對推動短篇偵探小說的發展起了一定的作用。這一時期﹐雷克斯‧斯托特(1886~ )所塑造的「安樂椅」偵探尼羅‧沃爾夫也相當著名。
與此同時﹐英國出現了一大批偵探小說作家。最有名的是阿加莎‧克里斯蒂(1891~1976)﹐她被譽為「推理小說女王」,是「黃金時代」最有代表性的作家之一。正是她的處女作《斯泰爾斯庄園奇案》和弗里曼·克勞夫茲的《桶子》這兩本書把偵探推理小說帶進黃金時期。善於利用撲朔迷離的布局﹑充滿疑竇的人物﹐創造許多假象﹐最後提出令人驚奇的結局。她一生寫了近70部偵探小說﹐塑造了波洛和馬普爾小姐兩個偵探的形像。她的許多小說如《東方快車謀殺案》﹑《尼羅河慘案》等都拍成了電影。英國其他著名偵探小說作家包括﹕弗里曼‧威爾斯‧克羅夫茨 (1879~1957)﹐塑造了偵探弗倫奇﹔H.C.貝利(1929~ ) ﹐塑造了偵探雷金納德‧福岑﹔安東尼‧伯克利﹐塑造了偵探羅傑‧謝林漢姆﹔美國出生的約翰‧狄克森‧卡爾(1906~ )﹐塑造了偵探費爾和亨利‧梅里維爾﹔多蘿西‧塞耶斯(1893~1957)﹐塑造了偵探皮特﹑維姆兩勛爵。 20世紀20年代末期﹐美國出現了一種「反傳統偵探小說」的偵探小說﹐稱之為「硬漢派」偵探小說。這類小說描寫艱苦的環境和打鬥場面﹐在敘述故事和人物刻畫上﹐與傳統的偵探作品都有很大的不同。這類作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會現實。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世界范圍的經濟蕭條對美國打擊很深﹐工人失業﹐生活貧困﹐官吏貪污腐化﹐社會動盪不安。一些優秀的偵探小說作家力圖反映這種社會現實﹐提高偵探小說的文學水平。其中最著名的作家是「硬漢派」偵探小說的創始人達希爾‧哈梅特 (1894~1961)和雷蒙德‧錢德勒(1888~1958) 。在他們的作品中﹐人物不再是為情節需要而安排的符號﹐偵探本人也不是萬能的英雄﹐他們有自己的弱點﹐也常常落入尷尬的處境。哈梅特小說中的偵探就是英雄加盜匪的角色﹐錢德勒筆下的私人偵探菲利普‧馬洛盡管人品正直﹐但仍然是不斷動槍打鬥的亡命徒。他們筆下的警察常常不再是法律的維護者﹐警察常與黑社會的組織互相勾結﹐而有些黑社會組織又常常得到有權勢的政客的支持。作品中其他人物也往往各有自己的性格﹐一般都刻畫得有血有肉﹐給人以真實感。哈梅特和錢德勒善於使用洗練﹑粗俗的生動對話﹐反映人物的性格﹐推動故事的發展﹐增強故事的可信性。哈梅特的《血腥的收獲》(1929)﹑《玻璃鑰匙》﹑《瘦人》(1932)﹑錢德勒的《大睡》(1939)﹑《別了﹐親愛的》(1940)﹑《小妹妹》(1949)等﹐不僅是早期「硬漢派」偵探小說的代表作﹐而且在文學界也贏得了一定的聲譽。
「硬漢派」偵探小說的優點並未得到很好的繼承和發展。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美英一些追求商業價值的偵探小說家﹐甚至把「硬漢派」小說推到了色情文學的邊緣。紅極一時的米凱‧斯皮蘭(1918~ )﹐在以《我和陪審團》(1947)開始的一系列以麥克‧哈默作主人公的偵探小說里﹐集中描寫性和暴力﹐充滿色情和血腥毆打的場面﹐直到70年代還能感到其影響。 有少數偵探小說家努力探索人類問題和社會現實。用德語寫作的瑞士作家弗里德里希·迪倫馬特的《法官和他的劊子手》﹑《拋錨》和《諾言》﹐尋求犯罪的根源﹐主張伸張正義﹐具有比較明顯的現實主義色彩。用法語寫作的比利時作家喬治‧西默農的偵探小說寫對人的探索﹐重點研究罪犯的心理活動。他關心的不是誰犯罪﹐而是為什麼犯罪。他注重感情的邏輯﹐著意闡明復雜的犯罪動機。他的作品有《黃狗》﹑《神經戰》﹑《奧古斯特之死》﹑《梅格雷和不情願的證人》等。
1940年以後的著名偵探小說家還有﹕美國的厄爾·斯坦利·加德納(1889~1970)﹐塑造了既是律師又是偵探的佩利·梅森﹔弗朗西斯·洛克里奇和理查德·洛克里奇夫婦﹐寫關於諾思先生夫婦的偵探故事﹔瑪麗·J·拉蒂斯和瑪莎‧亨尼薩特﹐筆名艾瑪·拉森﹐創造了華爾街銀行家偵探約翰·普特納姆·撒徹爾﹔英國的伊麗莎白·麥金托什(1896~1952)﹐筆名約瑟芬·蒂伊﹐塑造了偵探格蘭特﹔羅伯特·布魯斯·蒙哥馬利﹐筆名埃德蒙·克里斯平﹐塑造了偵探蔗瓦斯·芬。
偵探小說在西方仍然十分流行﹐在美國差不多佔每年圖書銷售量的四分之一﹐絕大部分都是供讀者娛樂消遣的作品。

④ 推薦在國際上非常之出名的偵探小說!

1.愛倫·坡
生平:埃德加·愛倫·坡(1809——1849),美國19世紀的詩人、小說家、評論家,不僅在美國文學史上,而且在世界文學史上都是一位十分獨特的作家。父母親是流浪藝人,在坡兩三歲時便相繼去世。接著他為一富商收養,但始終沒有得到法律上的承認。他念過一年大學,也進過有名的西點軍校,但沒有畢業。坡天生聰慧,18歲便出版了第一本詩集,後來寫小說又獲獎。他此後靠寫作與做編輯維持生活,但仍貧病交加。他年輕的妻子咯血死在他的懷里,因此他的作品裡經常出現血與死的圖景。坡40歲時從美國南方的里士滿去北方,中途不省人事地倒在巴爾底摩市街頭,四天後去世。
貢獻:愛倫·坡在文學批評、小說創作與詩歌創作上都有建樹。
坡把英國的浪漫主義詩歌創作理論引進美國,並加上個人的特色,如他強調要創造獨立自在的美,強調詩歌的音樂格律等。他的創作性論文如《寫作的哲學》,《詩歌的原理》,評論霍桑的《古老的故事》,評論朗費羅、柯勒律治、華茲華斯等人的詩歌以及評論狄更斯的《老古玩店》等作品至今被子視為文藝批評的典範之作。坡創作了近70篇短篇小說,有些是冒險小說、恐怖小說、心理小說,其中一部分著重寫犯罪與推理,如《失竊的信件》、《金甲蟲》等。西文普遍認為他是偵探小說這一文學樣式的鼻祖,也有人說他是美國短篇小說發展史上的開拓者。
坡繼承了德國與英國浪漫主義詩歌的傳統。但坡也有自己的特點:他著重反映生活中隱藏與內在的一面、主觀意識的一面,並且常從一個處於黑暗與絕望中的人的角度,追憶甜蜜的生活,追求一種「只應天上有」的所謂「超凡的美」。從這一點來說,坡開創了西文現代詩歌的先河。
書中偵探:奧基斯特·杜賓
愛倫·坡塑造了世界上第一個掘肆偵探形象奧基斯特·杜賓。杜賓是法國名門之後,因在事業上屢受挫折,靠吃遺產度日。他的唯一興趣是與書作伴。他喜歡幻想,喜歡在黑夜靜靜地思考問題,尤其對生活中的疑案充滿了興起。他具備偵探所應具備的分析能力和豐富的想像力,尤其注重人的心理活動,把犯罪活動與人的貪欲聯系起來。杜賓是世界文藝舞台最早亮相的名偵探。愛倫·坡還為杜賓設計了一個呆頭呆腦、自以為高明的記者作陪襯角色。(後來的偵探小說中有許多都塑造了陪襯人物,如著名的福爾摩斯的朋友兼撰稿人華生醫生,波洛的朋阿瑟·柯南·道爾
2.阿瑟·柯南·道爾(Sir Arthur Conan Doyle,1859年5月22日~1930年7月7日)英國小說家,因塑造了成功的偵探人物――歇洛克·福爾摩斯而成為偵探小說歷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除此之外他還曾寫過多部其他類型的小說,如科幻、歷史小說、愛情小說、戲劇、詩歌等。
柯南·道爾出生於愛丁堡,9歲時就被送入耶穌預備學校學習,當他在1875年離開學校時道爾已經對天主教產生厭惡情緒,而成為一名不可知論者。1876年至1881年間他在愛丁堡大學學習醫學,畢業後作為一名隨船醫生前往西非海岸,1882年回國後在普利茅斯開業行醫。不過他行醫並不太順利,在此期間道爾開始寫作。在搬到南海城(Southsea)後,他才冊漏開始花更多的時間在寫作上。道爾的第一部重要作品是發表在《1887年比頓聖誕年刊》( Beeton's Christmas Annual for 1887)的偵探小說《血字的研究》(A Study in Scarlet),該部小說的主角就是之後名聲大躁的歇洛克·福爾摩斯。
1885年道爾與路易斯·霍金斯(Louise Hawkins)結婚,但是霍金斯在判姿轎1906年因結核病過世。1907年道爾與珍·勒奇(Jean Leckie)小姐結婚。
1890年道爾到維也納學習眼科,一年之後回到倫敦成為一名眼科醫生,這使得他有更多時間寫作。1891年11月在一封給母親的信中道爾寫道,「我考慮殺掉福爾摩斯……把他幹掉,一了百了。他占據了我太多的時間。」1893年12月在《最後一案》中,道爾讓福爾摩斯和他的死敵莫里亞蒂教授一起葬身萊辛巴赫瀑布。但是小說的結局令讀者們非常不滿,這使得道爾最終又讓福爾摩斯重新「復活」,在1903年道爾發表了《空屋》,使福爾摩斯死裡逃生。道爾一生一共寫了56篇短篇偵探小說以及4部中篇偵探小說,全部以福爾摩斯為主角。
19世紀末英國在南非的布爾戰爭遭到了全世界的譴責,道爾為此寫了一本名為《在南非的戰爭:起源與行為》(The War in South Africa: Its Cause and Conct)的小冊子,為英國辯護。這本書被翻譯成多種文字發行,有很大影響。道爾相信正是由於這本書使他在1902年被封爵。20世紀初道爾兩次參選國會議員,卻都沒有當選。
道爾本人也曾捲入兩樁有趣的案件。一次是在1906年,一名英印混血律師被指控發送恐嚇信以及虐待動物。雖然這名律師被逮捕後,依然有動物被虐待,警方卻一口咬定這名律師有罪。值得注意的是在這次案件後,1907年英國建立了刑事上訴法庭。因此可以說道爾不但幫助了這名律師,還間接協助建立了一套冤案申訴機制。另一次則是在1908年,一名經營賭場的德國籍猶太人被控用棒子襲擊一名82歲的老婦人。
到晚年時道爾開始相信唯靈論,甚至還曾以此為主題寫過好幾部小說。柯南·道爾在1930年7月7日去世。 友黑斯廷斯上尉。)
書中偵探: 夏洛克·福爾摩斯
他是小說家柯南道爾所創造出的偵探怪傑,現在已成為世界通用的名偵探最佳代名詞。福爾摩斯他不但頭腦冷靜、觀察力敏銳,推理能力更是無人能及。(另外,他的劍術也相當高明)平常他都悠閑地在貝卡街211號的B室里,抽著煙斗等待委託上門。但一旦接到案子,他馬上會變成一匹追逐獵狗的狼,開始鎖定目標,將整個事件抽絲剝繭、層層過濾,直到最後真相大白!他的好朋友華生博士雖然有點「反應遲鈍」,但也正因為如此,才特別襯托出福爾摩斯的足智多謀。
◎夏洛克·福爾摩斯小檔案◎
十九世紀英國名偵探,是007情報員的老前輩。
總部在英國倫敦貝克街221號B。
身材高大、長臉、濃眉、黑發、鷹鉤鼻、灰色眼睛。
頭腦精密、眼光銳利,對讀物、解剖、醫學有很深的研究,
說話很快,聲調很高。
最佳拍檔:華生醫生,也是回憶錄的執筆人。
倫敦街頭的一群流浪兒,是他辦案的最好助手。(注1)
3. 約翰·狄克遜·卡爾
約翰·狄克遜·卡爾(1906~1997),美國籍作家,出生於賓州,畢業於哈維佛學院,曾遠赴巴黎留學,但隨即轉往英國定居。作者另有其他筆名,其中狄克遜·卡爾最著名。卡爾的推理小說中俯拾皆是「密室謀殺謎團」與「不可能的犯罪」的情節,世人推崇他為「密室大師」。
他是「本格派」推理小說中最擅長「密室推理」的小說家,所謂的「密室推理」,指的是小說的案情必須包含了一個以上完全封閉的空間,理論上處於無法進入或脫出的狀態,然而小說案情中卻發生必須有進出活動的事實。
重要作品:《三口棺材》、《歪曲的樞紐》、《亡靈出沒在古城》(即《連續自殺事件》)、《女巫角》、《寶劍八》等。
書中偵探:基甸.菲爾博士&亨利·梅瑞威爾爵士
卡爾筆下主要有兩位名偵探,亦即菲爾博士與亨利·梅瑞威爾爵士。猛一看之下,兩人似乎極為相像,都是身材高壯,聲如洪鍾,學養俱佳卻透著點古怪的中壯年英國紳士,但兩人其實各有各的特質與個性。
以菲爾博士來說,其形象顯然是根據英國名作家卻斯特頓所塑造,這位可以用肥胖形容的紳士,必須靠著兩支拐杖走路,個性一直以來也都相當和藹可親。他有一頭蓬鬆的亂發,頭上經常戴著鏟形帽,喜歡穿著斗蓬。平日住在儉朴小屋的他,並未與當局有任何正式的往來。
另一方面說來,亨利·梅瑞威爾爵士身材雖然也很「結實」,並且有個「威武」的大肚子,身手卻非常靈活矯健,而且他個性易怒,常常高聲發起脾氣,叫人有點不敢親近。這位富有的爵士,出身自英國淵源最久遠的爵位,對自己的公職身份經常嗤之以鼻,不過在最初幾本小說中,他還是英國情報局的領袖呢。在最早的小說中便可以明顯看出,這個戴著眼鏡、禿頭、經常一臉不悅的梅瑞威爾爵士,有著濃濃的邱吉爾味,在後期的小說中,這樣的特質更是變本加厲。
近年來,推理界是將卡爾的菲爾博士系列,視為其主要成就,不過更早期一點,廣受評論歡迎的,則是梅瑞威爾爵士,著名推理小說評論家海克拉夫(Howard Haycraft,重要著作為《Murder for Pleasure: The Life and Times of the Detective Story》)在 1941 年便寫道,梅瑞威爾爵士那「老頭子」,「在當代各個小說名偵探中,最受當今作家喜愛」。
4.阿加莎·克里斯蒂
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 Christie,1890-1976)被譽為「舉世公認的偵探小說女王」,是英國小說家和劇作家,她的許多偵探小說塑造了高傲的比利時偵探赫爾克里·波洛和英國鄉村女偵探簡·瑪普爾的形象。
阿加莎·瑪麗·克拉麗莎·米勒(Agatha Mary Clarissa Miller)於1890年9月15日生於英國德文郡托基市。她早年喪父,小時候並未受過正規教育,多靠母親的指導與自修來充實自己。1914年她與英國皇家空軍軍官阿奇波爾德·克里斯蒂(Archibald Christie)結婚,後改姓夫姓。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她加入醫療機構從事護理工作,有機會接觸並認識有關葯物的各種知識,奠定了日後在小說中對葯理的運用的基礎。在這段時間中,她常與姐姐瑪姬一同閱讀偵探小說,並且一起討論其中的情節布局,因此勾起了寫作的興趣,並且寫下第一本偵探小說「The Mysterious Affair at Styles(斯泰爾斯的神秘案件)」,不過當時遭到多家出版商的退稿(與柯南·道爾當年的境遇一樣),後來終於在1920年問世。
克里斯蒂的第一次婚姻生活並不如意,於1928年離婚。為了平復婚變的傷痛,她隻身到海外旅行,期間在西亞、非洲(土耳其、埃及等地)的經驗,提供了她「Murder on the Orient Express(東方快車謀殺案)」、「Death on the Nile(尼羅河慘案)」等名著的素材。在小亞細亞的旅途中結識考古學家馬克斯·馬洛溫(Max Mallowan),並與他結婚,婚姻生活順利。再婚後的克里斯蒂依然沿用前夫的姓為筆名,繼續她的文學創作。1971年獲得女爵士封號。
1976年1月20日阿加莎·克里斯蒂在英國沃靈福德逝世。
書中偵探:1)赫爾克里·波洛
赫爾克里·波洛是阿加莎所創造出來的高傲的比利時名偵探。他矮矮胖胖,小鬍子翹起,還有一個雞蛋一樣的腦袋。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時,從比利時亡命到倫敦,並開設一間私人偵探社。每當被法國人誤會是英國人時,他總會糾正對方說:「我是比利時人!」而他也常摸著兩撇鬍子自傲地說:「我赫爾克里·波洛是世界上最偉大的偵探!」波洛頭腦里有無數灰色細胞,灰色細胞就是對每個人作心理分析,從對方的服飾、舉止、愛好、人生觀作綜合分析,然後進行邏輯推理,波洛幾乎沒有與任何人博斗過,他總是慢吞吞的、悠閑的,像一隻老貓觀察一群嬉鬧的老鼠,從中找到哪只"老鼠"在作案。波洛注重每個人物的背景分析,比如《東方快車謀殺案》、《尼羅河上的慘案》,兇手作案都與過去的歷史有關。她在敘述中暗藏機關,隱瞞真相,但通過調查和分析,把一個個兇手捉拿歸案。波洛以智慧和心理學知識破案,於是也成了福爾摩斯時代之後最負盛名的大偵探。
2)簡·馬普爾小姐
也是阿加莎筆下的人物,她是來自聖瑪莉米德村的可敬老小姐偵探,是個天生的偵探,是小說所描述過的最佳偵查頭腦之一,。很不幸的,除了無意中透露出的片段之外,簡.馬普爾小姐的早年生活,是鮮為人知的。她第一次出現在《寓所謎案》時,大約是65-70歲之間。她那時給人的印象就是世人對她永遠的印象。
5.莫里斯·勒布朗
莫里斯·勒布朗(1864-1941年),出生於法國里昂,父親是船主。他自幼接受良好的教育,在高爾依讀中學時,就認識法國大作家福樓拜,聽福樓拜講述動人的文學故事。後來,勒布朗又認識了莫伯桑與左拉。年輕的勒布朗有機會從文學大師那裡獲得創作經驗,這對他以後走上文學道路產生了影響。
勒布朗中學畢業後,他父親安排他到工廠去管理業務,勒布朗對機器聲無法忍受,決心放棄繼承父業,他不顧父親反對,去巴黎學習法律。1887年發表處女作《一個女郎》。1900年,他開始了記者生涯。1907年,"福爾摩斯熱"的浪潮已經影響了法國的出版界,他受法國偵探小說家愛彌爾·茄波里安的影響,開始涉足偵探小說。巴黎一位出版商邀請勒布朗為一份雜志寫偵探推理小說,並講明要塑造一個法國偵探,來與英國偵探福爾摩斯比個高低。這個要求是有難度的,但也是誘人的,這對勒布朗來說既是一個機會,又是一個挑戰。他決定嘗試一下,並想標新立異,塑造一個不是偵探但同樣令人喜愛的文學典型。勒布朗絞盡腦汁,終於想到了俠盜。他的《俠盜亞森·羅賓》問世以後,果然大受歡迎,好評如潮。這部小說的成功,奠定了勒布朗的文學地位,使他信心大增。
在世界偵探小說史上,勒布朗以50多本《俠盜亞森·羅賓》引人注目
書中偵探:亞森·羅賓
莫里斯·勒布朗筆下的亞森·羅賓,最初是個大盜,劫富濟貧,行俠仗義,為百姓出頭,與豪門爭斗。他的神出鬼沒,讓警方束手無策。後來他又成了偵探,最後竟當上了法國的警察廳長。亞森·羅賓這一形象的產生,當然與法蘭西民族有關,只有在充滿浪漫主義色彩的法國,才會讓一個大盜一躍而成為警察廳長。這對於性格保守的英國人來說,簡直是不可思議的怪事。
5.艾勒里·奎因
艾勒里·奎恩是費雷德累·達奈與曼里德·李合作的筆名。其代表作是《羅馬帽子之謎》《希臘棺材之謎》《法國香粉之謎》和《荷蘭鞋之謎》。1932年問世的《希臘棺材之謎》曾獲得愛倫·坡獎(這是美國推理小說家協會所發的年獎,相當於電影界的"奧斯卡獎"),他們兩人合作,一共創作了50多部偵探小說。在美國文學史上,艾勒里·奎恩的地位相當於英國文學史上的柯南道爾。
書中偵探:艾勒里·奎因(這個是偵探,與作者同名)
他有著運動員的魁梧體魄和迷人的銀灰色眼睛。他思維敏捷,具有高超的推理能力。這一形象成為美國偵探人物的標准模式——一個極具性感的現代美國的福爾摩斯。
6.
范·達因
范·達因(S·S·Van Dine),真名是威·亨·賴特,1888年生於美國弗吉尼亞州。以優異的成績從哈佛大學畢業後,曾到慕尼黑和巴黎學習美術。1907年起,作為美術評論家和文藝批評家,經常在《洛杉磯時報》等報刊上發表文章,還擔任過著名雜志《花花公子》的主編。1916年發表處女作《有前途的男人》。這篇小說雖然引起了批評家的注目,但並沒有給他帶來多少經濟利益。
由於他本來身體就不好,加之身兼報刊專欄作家、編輯、小說家等數職,終於在1923年病倒,不得不度過兩年多的療養生活。在養病期間,他通讀了2000本以上的偵探小說,最後引起了他自己的創作慾望,便使用筆名寫起偵探小說來。
他的第一部偵探小說是《本森謀殺案》(1926),書中偵探菲格·萬斯首次登場。由於博學多識的偵探菲洛·萬斯大受讀者歡迎,范·達因寫了十幾部以他為主人公的偵探小說。不過,還是初期的6篇質量較高。尤其是《主教殺人案》和《格林老宅謀殺案》,堪稱古典偵探小說的傑作。
1939年,范·戴恩去世。
書中偵探:菲格·萬斯
是達因小說中的偵探。萬斯是個美男子,身材高大,體格健壯。他擅長擊劍,又是高爾夫球好手。對牌戲也很精通,身上總是穿著最入時的服裝。另外,萬斯知識廣博,對於藝術,尤其是繪畫有很大的興趣。他住所內收藏了許多東西方的美術作品。他曾在哈佛大學攻談心理學,對這門學科有深廣的知識。萬斯的獨特之處,在於他的新的推理方法。
與福爾摩斯那種在地板上來回地爬著尋找物證的的歸納推理相對照,他更重視罪犯的心理和動機,主張以心理分析為中心的分析推理法。
根據這種心理分析方法,偵探萬斯在《加那利謀殺案》(1927年)中,與懷疑對象打撲克;在《主教殺人案》(1929年)中,萬斯分析國際象棋棋譜,做出了有些孩子氣的舉動,在輕松的氣氛中偵破了案件。
7.約瑟芬·鐵伊
1897年生於蘇格蘭因佛內斯,就讀於當地的皇家學院。之後,在伯明翰的安斯地物理訓練學院接受三年訓練,然後開始物理訓練講師的生涯。後來,她辭職照顧住在洛克耐斯的父親,並開始寫作。
這位英籍女作家是20世紀30年代以來,推理史最輝煌的第二黃金期的三大女傑之一,也是其中最特立獨行的一位。和她齊名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多羅西·謝爾斯都是大產量、行銷驚人的作家,鐵伊卻窮盡一生只寫了8部推理小說,8部水平齊一的好小說,是推理史上為數不多的沒有失敗之作的大師。
1952年逝世於倫敦。
書中偵探: 愛倫·格蘭特
鐵伊筆下的偵探。在三十年代崛起的眾多神探中,艾倫·格蘭特(Alan Grant)算是非常特立獨行的一位,他的出道,的確是當時推理文壇的異數。教養良好、面貌姣好、個性有點自以為是,甚至非要別人領他的情不可,艾倫·格蘭特,就是這么一位冥頑不靈、與眾不同的傢伙。
煩惱與偏見,一位平等主義者
說真的,格蘭特早就可以退休了,他的姑媽留了一筆遺產,夠他餘生享用不盡;況且,格蘭特在蘇格蘭警場幹了那麼久,他也應該去警察特種學校再深造,充實些不一樣的技能,但他還是固執地留在原來崗位。然而,就是因為這些個人本質,使得這個杜撰的虛構角色,反而像一個有血有肉、栩栩如生的真實人物,他有生活上的煩惱與偏見,以及讓同儕欽佩的銳利第六感;他的專業知識博得人們的尊敬;他對種族抱持著平等主義,也贏得眾人的好感。
破案第六感,一個無法休憩的工作狂
擁有第六感,是人人稱羨的事。格蘭特可以在數人之中,一眼認出犯罪者。
對他來說,雖然這是卓越本事的來源,但也形成一種性格弱點:靈敏的直覺讓他斷案如神,卻也常教他獨排眾議、一意孤行。最糟糕的是,一旦案情陷入膠著狀況,所有線索看似費解又毫無關連之時,嚴重的挫敗感便會湧上他的心頭,教他寢食難安,甚至不眠不休地查案,直到找出真相為止心智才能獲得休憩。
欣賞犯罪,一個不辭辛勞的檢視者
格蘭特對專業的要求已達完美的境界。關於犯罪事件,他也以同樣的觀點來看待,並且有相當獨特的見解:非但不唾棄,反而是欣賞它們。他檢視犯罪案件,態度是嚴謹而不辭辛勞的,所有能動用的資源,包括警場里的同仁在內,他通通不會放過。因此,格蘭特不是一人獨大的行動者,他也絕非不會犯錯的聖者。事實上,這位警察是這么描述自己的:「一個努力工作,心懷善念,普通聰明的平凡探長」。由於心存平等主義的信仰,無論是暢銷作家、行竊慣犯、同性戀劇作家,或是基層的巡邏警察,格蘭特都能輕松自如地與之相處;不管處在四星級的高級旅館,還是販售麥芽啤酒的低廉酒吧,他都能恰如其分地表現自我,而不顯得格格不入。
周旋真實人物,一個心力交瘁的勞碌者
格蘭特體驗生活、罪案以及真實的人性。和他相逢或擦身而過的人們,有愛爾蘭共和軍、狗仔隊新聞記者、猛漢刺客、犯罪組織,以及現實世界中的男女老少。他同情年輕人缺乏夢想,對教育體系喪失信心;甚至為了觀察人性,他旅行會去搭坐火車頭等廂,藉此揣摩百萬富翁的習性。他是如此悲天憫人、勤奮不輟,難怪格蘭特因公受傷而住院時,會無聊地心煩意亂,因而試圖為四百年前的王室謀殺案翻案(見《時間之女》一書);由於性格中有自毀傾向,所以他無法享受舒適的家庭生活,雖曾與女性交往,但終究是一生未娶。
這么一位「努力工作,心懷善念,普通聰明的平凡探長」,究竟能否稱的上是英雄呢?這真是個耐人尋味的好問題啊!
8.厄爾.斯坦利.加德納
美國最具代表性的偵探小說作家,早年曾為執業律師,立志為少數民族服務,執業期間即發表過以法律為背景的短篇偵探小說,由於頗受歡迎,因而改寫長篇偵探小說,在《梅森探案系列》轟動了世界文壇之後,正式成為專業作家。加德納的作品融合法律與推理,在偵探小說中獨樹一幟。
書中偵探: 培利·梅森
厄爾.斯坦利.加德納筆下的偵探。
偵探活躍的舞台各有不同,梅森律師是以法庭為舞台的。他是個單身的中年男子,表情嚴肅。承辦的案件以謀殺等刑事案件為主。為探究事實真相,在秘書黛拉和偵探保羅的協助下,進行精密的偵查行動。他無視任何權勢的威脅,在法庭上發揮卓越的辯論技巧,因此經常獲得勝利。有時候他會採取一些幾近違法的行動,不過他認為那是為了正義不得進行的冒險。
9.喬治·西默農
喬治·西默農(Georges Simenon)1903年2月23日生於比利時,父親是保險推銷員。他15歲失學,掙錢糊口,干過麵包鋪、書店店員,16歲在《列日日報》工作,開始寫作,19歲到巴黎以寫作為生。困境練就了他極快的寫作速度,曾經1天寫上百頁、3天寫一部小說。他最初寫暴力色情通俗小說,1931年-1972年創作了82部以梅格雷探長為主角的偵探小說,廣受歡迎,被譯成各國文字並拍成電影電視,被譽為法國的福爾摩斯。1952年,西默農被選為比利時皇家文學院院士。
西默農用17個筆名寫了431部小說,是20世紀最高產的作家之一,作品被譯成87種語言,銷量超過5億冊,被改編成55部電影和許多電視劇。西默農的作品文筆簡練,善於營造氣氛和心理分析。他喜愛體育、旅遊,熱愛生活,不圖虛名,在美國、加拿大、法國生活多年,1959年定居瑞士洛桑,1989年逝世。他有過33處住所,兩個妻子和眾多情人。
書中偵探:梅格雷警長
西默農筆下的偵探。這位身高5尺11寸、體型肥胖而動作遲緩、鬍子剃得乾乾凈凈、脾氣略微暴躁、嘴中總是叼著煙管的巴黎警探,絕對稱得上是推理史上的神奇人物之一。
農夫之子,警界之光
梅格雷是農夫之子,生於法國Moulins的鄉村地。年輕時前往巴黎求學,主修醫學,未料後來居然往警界發展。剛踏入警界時,梅格雷擔任的是身穿制服的自行車巡邏員,爾後獲拔擢到兇殺組副組長。從此他平步青雲,屢見奇功,一路從探長、督察、竄升到高高在上的督察長。不過雖然位居高位,英美各國的譯者還是習慣簡稱梅格雷為督察,甚至此稱號也成為他名字的一部份。
與案情同謀,為罪犯同情
想要具體描述梅格雷的辦案方法,其實是有點困難。因為,這位法國警察從不依靠繁復的法庭證據來破案,他極少冗長而反覆地質詢嫌疑犯,也不採用一般警方遵循的查案程序。其實說穿了,梅格雷的方法很簡單,他只是常常造訪命案現場,將自己融入整個犯罪的氛圍中,然後注意每個涉案人的行為舉止、和事件的發展情勢。逐漸地,他了解了每一個當事人,認清了現場的每一個角落;此時,整個案件背景猶如產生了自己的視覺影像、聽覺音效、以及特有的情境氣氛,硂種種的訊息,將引導梅格雷的直覺走向真相,找出真凶。
慈悲為懷的宿命修護者
梅格雷個性的最大特色,即是辦案的耐心和對兇嫌持有悲天憫人的同情心。他把自己完全融入成為案件的一部份,所以能與罪犯感同身受,並且在採取逮捕行動時,不但不洋洋得意,反而是難掩自身所流露的悲傷情懷;有時候,他甚至故意網開一面,讓案情不了了之。梅格雷曾自稱是個「宿命的修護者」——使捲入命案中的一群人或一個地方,離開失序渾沌的悲慘情結,重新回到平衡狀態——他絕非是為拯救正義的復仇者。與其他著名神探相比較,梅格雷的身分其實像是一個「作家」,他擁有作家該具備的特點:好奇心。因此,梅格雷渴望探知人們的心理狀態與犯罪動機,他關心生活中碰到的每個人、同情市井小民的所作所為,也願意為他們修補生命中的缺憾。
探長的溫馨小窩,完美的女性典範
梅格雷系列探案的出版前後長達40年,不過他的創造者喬治。西默農只讓自己的主角老了10歲。西默農自己身旁的女人無數,但他卻要求梅格雷對老婆從一而終,絕無二念。梅格雷太太是手藝極佳的廚師,她也是個可愛迷人且充滿溫情的伴侶,無論梅格雷探長要跑遍法國、比利時、德國、荷蘭、甚至是前往美國查案,梅格雷太太始終守在他們的甜蜜小窩,等著丈夫凱旋。或許,這才是西默農一生所汲汲追尋的完美女性。
梅格雷的系列探案,不僅僅是在心理迷宮中找解答,作者還希望讀者跟隨著梅格雷的辦案腳步,展開一段心靈之旅的自我成長。於此,我們將發現,世界上的任何人——包括那英明的神探——彼此之間並無太大的差別;除非在關鍵的時刻,走岔了路 .
10.卡斯頓·勒胡
卡斯頓·勒胡(1868—1927),20世紀初法國最傑出的推理小說家之一,在法國有「永恆的記者」之稱,被譽為「通俗小說奇才」。畢業後在一家律師事務所當書記員,業余創作隨筆和短篇小說。1890年開始涉身報業,曾作為特派記者周遊世界各地。1900年開始創作長篇小說。他的小說風格詭異,擅長以不可思議的內容和場景來營造恐怖玄異的氣氛,並在恐怖中淋漓盡致地表達人性。他的《黃色房間之謎》被譽為「不可模仿、不可超越的推理小說傑作」。代表作《歌劇魅影》被多次搬上舞台和熒幕。
書中偵探:約瑟夫·魯爾達庇
勒胡筆下的年輕偵探。他是巴黎一家晚報《時代》的新聞記者。本名約瑟芬,但是因為他的大大的圓圓的頭,別人叫他「魯爾達庇」(法語里「滾珠」的意思)。剛滿18歲已經解決了好幾起困難的案子,所以民眾對他的評價上升,為報紙增加了銷量。他唯一的推理方法就是純理論性的思考,不會被經驗、常識和人的外表所迷惑。在真正解決案件之前,總是說一些不接觸核心的故弄玄虛的話。
11.江戶川亂步(1894——1965),日本文壇上被譽為「偵探推理小說之父」的江戶川亂步,是日本最負盛名的偵探小說家。他的作品,情節撲朔迷離,懸念強烈,既充滿妖異、詭譎的氣氛,又有著合情合理的推理判斷,既以荒誕、幻想的浪漫為創作主調,又能深刻地把握人物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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