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法國侯爵相當於什麼官
侯爵在古代是一種貴族頭銜,而現在公民人人平等,所以沒有與其對應的官職。侯爵是中國古代爵位名,侯爵搭老為「超品」,即為超過一品之意。只授予皇親國戚與極少數功臣。自中國先秦時洞枝胡代開始,已有君主賜封侯爵,是納攔周朝封建五等爵的第二等。一些鄰近國家受中國影響也以此為爵位名。歐洲中世紀以後,在中文裡也用「侯爵」來翻譯歐洲貴族爵位中相應等級的稱號。
❷ 歐洲宮廷的爵位分配以及主要職能
在英國5級貴族中,伯爵出現最早。個別學者認為伯爵爵位來自歐洲大陸,至遲在公元900年的法國,伯爵已成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學者認為英國伯爵(Earl)與法國伯爵(Count)並無繼承或連帶關系;而且英國伯爵稱號是5種貴族稱號中惟一的英文詞,是由古英語eorl轉化而來;大約在盎格魯一撒克遜時代後期,因王權不夠強大,英格蘭廣大地區曾劃為幾搭櫻個較大的伯爵管轄區(great earldom)。而伯爵爵位卻是在 11世段芹紀初由丹麥國王克努特引進英格蘭的。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瑪奇伯爵領地之後,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職責。
英國男爵出現於11世紀。到12世紀初國王大部分高級世俗貴族都被封為男爵。其中少數與王室關系密切、封地較多者又被稱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間。
很快,大男爵發生分化,顯赫者升為伯爵,其餘與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當時男爵在世俗貴族中佔了很高比例,以至於「男爵」一詞長期作為貴族的集合名詞使用。11-14世紀,男爵的封號和封地可通過血緣和婚姻關系傳遞,但不得隨意出售和轉讓,歷代國王也不隨意增加或褫奪貴族封號。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補男爵爵位,比奧查姆波·德·豪爾特被封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後數百年至今,居於5級貴族之末的男爵始終人數最多。
依次出現的是公爵(Duke)。早在羅馬帝國時期,歐洲大陸的公爵稱號通常授予守疆拓土、軍功卓著的高級指揮官,以後因重大政治變化而中斷。幾百年後,公爵爵位又見於德國。大約在公元970年,德國皇帝奧托一世初設公爵爵位。不久法國和歐洲大陸其他地區也建立了公國(chy;大公國,Archchy)。在英國,公爵是僅次於國王或親王的最高級貴族,與作為一國之主的歐洲大陸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ke)有所不同。英國公爵爵位出現很晚。多年裡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親均不許稱王,最高可獲公爵爵位。自從1483年建立諾福克公國以後,公爵爵位開始授予王親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國。而且能獲此最高爵位者多是軍功顯赫的統帥。行政界政務家即使任職多年,政績昭著,也知燃叢難獲此殊榮。在正規場合公爵也穿深紅色的絲絨外套,帽子上鑲四條貂皮。其冠冕上有一個金環,上飾8枚紅色金葉片。國王則稱公爵為「我們真正可信和最為敬愛的夥伴。」
再看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到了15世紀,這級爵號穩定地保持了它在貴族爵位中的第二級地位以後,才被貴族們所看重。與其他4個等級的貴族相比,侯爵的數目一向最少。
上院貴族中數子爵資格最淺。子爵稱號(Viscount)源於法國,原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時可能是實力強大的諸侯。在英國,1440年比奧芒特的約翰被封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
直到此時,英國5級大貴族方完備成形,成為相對固定的貴族等級制.
❸ 求法國爵位制度等級(不要英國的)
在法國爵位是如下劃分的
第一等級是公爵和公爵夫人
第二等級是侯爵和侯爵夫人
以上為大貴族,爵位由國主冊封,另外公爵也有可能自有公國,自為一國之主.在中央集權不強時,侯爵也可能自有侯國,例如普魯士在早期就是一個侯國,國主為神聖羅馬帝國選帝侯之一.類似我國春秋時期的諸侯.
第三等級是伯爵和伯爵夫人,為中級貴族,爵位也由國主冊封.
第四等級是子爵和子爵夫人
第五等級是男爵和男爵夫人
以上兩級為小貴族,爵位可有國主,公爵,侯爵冊封.由公爵,侯爵冊封的子爵和男爵地位類似於大貴族的家臣.
上述五個等級的貴族爵位都可以世襲.世襲辦法是爵位由長子繼承,如果長子去世就由次子繼承,若無次子就由長女繼承。當然了,也可以由貴族自己指定的親屬繼承.
第六等級是騎士和勛爵,屬於不入流的貴族,一般適合於中小貴族的非長子,一般騎士授予有軍功者,勛爵授予對王室或國家有貢獻者.這個等級也適用於有理想有報復的平民,算是進入貴族階層的第一步,等再有機會好向上爬,雖然這對於平民來說很難.這個等級的爵位不可以世襲.
❹ 西方的各個爵位封爵有什麼條件各個爵位有什麼權利
條件:
某要人一旦獲得一種爵位,並非固定不變。若新獲顯赫軍功、政績卓著或受到國王格外寵愛,可以晉升更高級的爵位,或兼領新爵位。除此之外,貴族聯姻也是獲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機會和方式。
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為社會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擁有貴族身份和家產者以及其長系繼承人總能輕易得到愛慕者和求婚者。
例如蘭開斯特王朝的興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擁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親布里奇從娘家帶來。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孫女,她除擁有蘭開斯特公國外,還擁有德比、林肯和萊斯特的伯爵領地。
一、公爵(Duke):在貴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級,地位最高。這個爵名的由來有三:一是歐洲氏族社會解體時期,日耳曼部落的軍事首長;二是古代羅馬部落的軍事首長;三是古羅馬時代的邊省將領,後指地方軍政長官,其拉丁文原意為\『;統帥\『。
隨著封建關系的發展,王權的日益強化,公爵成了統治階級中的上層人物。在英國,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紀的英王愛德華三世分封的,被封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員。十五世紀後才打破這慣例,少數非王室人員也被封為公爵。
二、侯爵(marquess):侯爵是貴族的第二等級。查理大帝在位時它是指具有特別全權的邊區長官,相當於藩侯,查理曼帝國分裂後,變成了獨立的大封建領主。封建王權加強後,侯爵成為公爵與伯爵之間的爵銜,其地位與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紀後,才確認侯爵的地位在伯爵之上。
三、伯爵(Earl):在羅馬帝國時,伯爵是皇帝的侍從,掌管軍、民、財政大權,有時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強化後,伯爵可割據一方,成為世襲的大封建領主。
後來,其地位漸次低落,介於侯爵與子爵之間,為貴族的第三等級。在英國,伯爵之銜歷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愛德華被封為公爵之前,它是英國最高的爵位。這一爵名,來源於斯堪的納維亞半島的丹麥。
四、子爵:子爵原系法蘭克王國的國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國王查理曼於八世紀時封的,後來傳到歐洲其他大陸國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後來獨立存在,也可世襲。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紀才傳入英國,博蒙德·;約翰於一四四○年第一個被封為英國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五、男爵(Baron):男爵是貴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級。在十一至十二世紀時,它是歐洲君主國國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語中,男爵(Baron)一詞,是諾曼人在征服歐洲大陸時引進來的,本義為\『;只不過是普通的人\『;,後來演變為\『;強有力的人\『;。
當時,英國的那些直接從國王那兒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稱為男爵,但這並非由國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封約翰·;比徹姆為男爵後,男爵才成為英國貴族的正式爵位。
在上述的這五個貴族爵位中,又根據其能否傳給後代,分為世襲貴族和終身貴族兩類。世襲貴族死後可由長子繼承,終身貴族僅限本人活著時擔任,死後其子不能承襲。
(4)現在擁有法國爵位有什麼用擴展閱讀
英國5級貴族大致定型於13—15世紀。它與中國周初的5級貴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時刻一次建立起來的,而是在漫長的歲月里逐漸形成,最終成為定製的。
14世紀初,在5級貴族之上的王室貴族中,還出現了一個頗為獨特的、專為王儲所佔有的稱號——「威爾士親王」。該稱呼最早為一度統一過全國的威爾士王子利維倫製造出的名號。1282年,英格蘭國王愛德華一世率領大軍與艦隊攻打威爾士,利維倫死於非命。
兩年後,威爾士合並於英格蘭,愛德華在1301年把威爾士親王之頭銜加給不列顛王位的繼承者。
在政局動盪、戰事連綿的中世紀後期,歐洲各封建君主為了使各級貴族在騎士精神的感召下建功立業、效忠國王,除了利用貴族爵位科賜臣下之外,還別出心裁地設立了劃分為不同等級名分的勛章勛位,獎賞他們的戰功政績。
在英格蘭,最著名的勛位是創立於4世紀中葉的嘉德勛位(the Order of Garter)。據傳,愛德華三世設立這個勛位是為了紀念一次似乎風馬牛不相及的偶然事件。
在一次慶祝攻陷加萊城的舞會上,姿態秀美的索爾茲伯里女伯爵落下一隻藍色襪帶,被愛德華三世撿起,纏在自己的腿上,旁觀者見了鬨堂大笑,愛德華斥責他們說:「凡是認為這是壞事的人可恥」。
以後這句話成為國王在1449年建立襪帶騎士團和頒發勛位的格言,它同藍色襪帶和聖喬治十字架圖形一起出現在勛章上,激勵武士們在戰爭——當時主要是百年戰爭——中蔑視死亡,奮勇廝殺。愛德華本人也是襪帶騎士團的成員。
他與寵愛的武士圍繞圓桌議事,共同進餐,多次主持武士們的比武演技,使已經衰落的騎士精神有所振作。並使嘉德勛位成為以後英國最誘人的貴族勛章。
歐洲大陸貴族來歷大致如下:最初有的只是公爵、伯爵和男爵。其中公爵應該是來自戴克里先改革羅馬行省以後的省行政或者軍事長官,後來被蠻族用來稱呼大領主。伯爵則是克洛維王朝的軍隊指揮官。但因為往往隨著軍役而授予領地也成了領主。
男爵則是對宮廷顯貴的尊稱。子爵和侯爵是分別作為副伯爵和副公爵而設立的。這些官銜在加洛林時代吞並采邑的過程中也被當成了采邑而繼承下來,才慢慢變成爵號的(就像萊茵—巴拉定選侯自己是行宮伯爵但還是皇帝的驥廄總管。
勃蘭登堡侯爵還是皇帝的御前大臣一樣,他們的官銜也成了采邑只是擁有的人太少而沒能成為爵號而已)。所以很多擁有領地但沒有官銜的貴族,就以領地為頭銜。中間加中綴詞。翻譯過來就是某某地方的某某先生。很多名門包括日後君臨半個歐洲的波旁家最初也都是這些沒封號的家族裡的。
按照英國傳統,女王(或國王)可以根據內閣首相的提議,將某種貴族爵位授予某人,但受封的人數是有限的,每年大約在20名以內。
貴族爵位(peerages)分為公爵(Duke)、侯爵(Marquis或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5個等級。原來貴族爵位都是世襲的,而且只能有一個繼承人。長子是法定繼承人。
只有在貴族沒有兒子的情況下,其爵位才能由首先達到繼承年齡的直系後代來繼承。自1958年以後,才允許將非繼承性的「終身貴族爵位」(Life peerages)授予某一個人。
對公爵、公爵夫人(Duchess)尊稱為「Grace」。直接稱呼時用「Your Grace」(大人、夫人),間接提及時用「His(Her)Grace」。用在信封或信的開頭可尊稱為「His Grace the Duke of...」(公爵大人……)或「Her Grace the Duchess of...」(公爵夫人……)。
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都可以稱為「Lord」(勛爵)。直接稱呼時,都可稱「Your Lordship」。間接提及時可用「Lord +姓」或「Lord +地名」。信封上或信的開頭分別稱「My Lord Marquis」或「My Lord」(主要用於伯、子、男爵)。
公爵、侯爵、伯爵的長子在他們的父親沒死之前,即沒有繼承其父親爵位之前,也可稱之為「Lord」(勛爵),但不是貴族。公爵、侯爵的次子以下的兒子,可以終身稱之為「Lord」(勛爵);對伯、子、男爵的次子以下的兒子可稱「Honorable」(尊敬的)。他們也都不是貴族。
侯爵夫人(Marchioness)、伯爵夫人(Countess)、子爵夫人(Viscountess)、男爵夫
人(Baroness)均可稱之為:「Lady」(夫人),即用「Lady +丈夫的姓或丈夫勛稱中的地名」。
公爵、侯爵、伯爵的每一個女兒也都可稱為「Lady」,即可用「Lady +授予名+姓」。
如果她結了婚,就用丈夫的姓代替自己的姓,但仍稱為「Lady」(夫人),即使丈夫無爵位,是個普通的「先生」,也可稱為「Lady」。如果丈夫有了爵位,那她就要選用相應的譽稱。
除了貴族爵位以外,還有別的一些譽稱,對爵士則尊稱為「Sir」(爵士)。具體做法是「Sir +授予名+姓」或「Sir+授予名」,但作為爵士頭銜,Sir絕不可只用於姓前。
如「Sir James Manson」也可稱「Sir James」,但絕不能稱「Sir Manson」。爵士的夫人也可稱「Lady」。
爵士的頭銜不能繼承,除頭銜外爵士沒有什麼特權。其兒子也和平民的姓一樣用「Mr.」相稱。
Rex et Imperator / Regina et Imperatrix
國王兼皇帝/女王兼女皇,1876年維多利亞女王加冕為印度女皇,至1947年印度獨立期間,英國君主的稱號 。
1、King/Queen 國王/女王
2、Crownprince 王儲,在英國稱Prince of Wales,即威爾士親王
3、Prince 親王或王子。通常只表示「君主之子」(或女君主之夫)之意,而非具體的爵位。女性稱Princess(公主),國王長女稱Princess Royal,即「大公主」 。
4、Royal Duke 大公爵
5、Duke 公爵
6、Marquess 侯爵
7、Earl伯爵
8、Viscount 子爵
9、Baron 男爵
10、Baronet從男爵
11、Knight 騎士
其中皇帝/女皇和國王/女王稱「Your Majesty」,親王和公主稱「Your Highness」,公爵稱「Your Grace」,公爵之子、侯爵、侯爵之子和伯爵統稱lord,即勛爵。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歐洲爵位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爵位
❺ 法國爵位等級
法律分析:1.第一等級是公爵和公爵夫人;2.第二等級是侯爵和侯爵夫人; 以上為大貴族,爵位由國主冊封,另外公爵也有可能自有公國,自為一國之主。在中央集權不強時,侯爵也可能...3.第三等級是伯爵和伯爵夫人,為中級貴族,爵位也由國主冊封;4.第四等級是子爵和子爵夫人;5.第五等級是男爵和男爵夫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第九條 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❻ 法國貴族
貴族們的生活模式其實一直沒什麼大變化。
社交:
繁瑣的禮節、一場接著一場的晚會、宴會、舞會、貴婦們拿個羽毛摺扇半掩這面容,攀比著誰更得體,或是討論那個小伙比較迷人,或是聚在一起談論著誰誰的花邊新聞,比如國王又找什麼情婦、誰誰和誰誰通姦了、某位夫人找了個小情人,當有人長篇大論時她們又像一群呆頭鵝似的湊過來聽然後提出一些低智商問題再然後放聲大笑。或者還會有幾個年輕淑女談論著某部小說的情節,還有的小淑女在討論自己看上了哪家的公子。
男人們討論著自己打獵或者戰斗時的英勇表現,然後端個酒杯站直了身體歪著頭互相長篇大論,說些新鮮的傳聞,眼睛時不時的瞟向周圍的年輕姑娘,並竭力討好著美麗的姑娘、名門小姐、富有的貴婦、寡婦,或者地位比自己高公爵、侯爵和他們的夫人,然後悄悄的給公爵夫人們暗送秋波,因為公爵夫人們不光有錢有勢而且有個特權王前設座,在國王面前說你幾句好話你就不得了了。
當然這些男男女女都雍容華貴舉止優雅。。。
然後跳舞。。。社交舞。
這基本就是一場貴族聚會的場景了,或許中世紀的會更野蠻一點,比如出現一個像豬一樣把肉亡嘴裡送然後把骨頭扔給身後僕人、小丑的。
決斗:
隨處可見,年輕少爺們為了某位淑女(多半年紀比他們大)爭風吃醋,進行決斗(通常是非致命的),然後那位貴婦在人前滿面榮光,人後面帶悲傷的去看望她的小情人。(心裡別提多美了)
婚姻:
貴族們一般都是含著金湯匙出生的,並不是很懂得理財,所以他們整天盤算的無非就是別人家的豐厚遺產、領地和高貴頭銜,所以誰家的小姐可以出嫁了,誰家的少爺可以娶妻了,這些事他們一清二楚。
經濟:
貴族是有領地的,是可以在其領地內收稅的,而且他們自己不用納稅,和中國不同一般富有的貴族家庭通常也是商人當然自己管理經商這么不光彩的事肯定是管家再管,這些頭腦好使有富有的貴族正式別的貴族惦記的對象。
狩獵:
男貴族幾乎無一例外的都熱衷於狩獵,國王每年也會舉行盛大的狩獵活動。
沒有!
現在你想在法國找到一個有爵位的?找不到。基本跑到了其他國家,或者現在的頭銜是以姓名的方式保留,因為政府並不承認你的頭銜。如果你發現一個法國人的中名中有「德」,一個德國人的中名中有「馮」那就說明這傢伙多半有貴族血統,很多德國人貴族的中名就是以前的該家族的爵位與頭銜。
現在的世襲貴族,我說有貴族的國家,貴族並沒有什麼經濟和政治特權,以英國為例,一些小貴族甚至淪落到開汽車修理鋪,去開上議院會議只是為了那幾塊補貼,而大貴族們則熱衷於用祖先留下的豐厚遺產,經商英國最大的銀行家(名字我不記得了)擁有公爵頭銜還曾當過國防副部長。
當然現在的貴族更在乎的是源於自身血統與教育的榮耀、道德、責任而非利益,因為現在不允許特權,如果你去查一下每次戰爭的陣亡名單,你會發現,陣亡率最高的就是這些世襲貴族的子弟(身先士卒,輕傷不下火線),參軍最踴躍的也是這些世襲貴族子弟,因為如果拒絕參軍多半會被父親剝奪繼承權。一戰和二戰英國貴族的陣亡率為20%是貧民的兩倍,一戰結束後,一位公爵夫人的兩個兒子全部失去了,該家族也失去了所有繼承人,但是她說:如果她有半打兒子,她也會把他們全部送上戰場。這源於他們心裡的優越感,榮耀源於責任。因此時至今日這些英國貴族依然受到人民的尊敬,而對於他們的子弟也有更高的期望與要求。
❼ 西方的各個爵位封爵有什麼條件各個爵位有什麼權利
1、公爵
封爵條件:歷史上常常授予開拓疆土的功勛統帥。現在一般只有皇室的至親才可獲公爵勛銜。
權利:享受最高的權力,也可以享受豐厚的經濟利益。
2、侯爵
封爵條件:必須是邊疆的領主,也就是說他們領地的位置靠近邊界。
權利:是強大的封建土地領主,在領主土地上享有最高的軍政大權。
3、伯爵
封爵條件:伯爵要求是皇帝的侍從,或者是世襲的大封建領主。
權利:掌管軍、民、財政大權,有時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強化後,伯爵可割據一方。
4、子爵
封爵條件:類似於我們說的「郡守」,只要作戰橋盯或者功勞較大便可以授予。
權利: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協助伯爵掌管軍、民、財政大權。
5、男爵
封爵條件:要求是忠誠的軍隊將領和騎士,都受到土地和貴族身份的賞賜。
權利:享有很高的經濟報酬,和皇帝的特權。
(7)現在擁有法國爵位有什麼用擴展閱讀:
某要人一旦獲得一種爵位,敏搜和並非固定不變。若新獲顯赫軍功、政績卓著或受到國王格外寵愛,可以晉升更高級的爵位,或兼領新爵位。
除此之外,貴族聯姻也是獲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機會和方式。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為社會上不少人所漏搜仰慕,所以擁有貴族身份和家產者以及其長系繼承人總能輕易得到愛慕者。
英國5級貴族大致定型於13—15世紀。它與中國周初的5級貴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時刻一次建立起來的,而是在漫長的歲月里逐漸形成,最終成為定製的。
❽ 現代法國爵位的排位是什麼
一、在法國爵位的排位如下:
1、第一等級是公爵和公爵夫人;
2、第二等級是侯爵和侯爵夫人;
以上為大貴族,爵位由國主冊封,另外公爵也有可能自有公國,自為一國之主。在中央集權不強時,侯爵也可能自有侯國,例如普魯士在早期就是一個侯國,國主為神聖羅馬帝國選帝侯之一。類似我國春秋時期的諸侯。
3、第三等級是伯爵和伯爵夫人,為中級貴族,爵位也由國主冊封;
4、第四等級是子爵和子爵夫人;
5、第五等級是男爵和男爵夫人;
(1)以上兩級為小貴族,爵位可有國主,公爵,侯爵冊封。由公爵,侯爵冊封的子爵和男爵地位類似於大貴族的家臣。
(2)上述五個等級的貴族爵位都可以世襲.世襲辦法是爵位由長子繼承,如果長子去世就由次子繼承,若無次子就由長女繼承。當然了,也可以由貴族自己指定的親屬繼承。
6、第六等級是騎士和勛爵,屬於不入流的貴族,一般適合於中小貴族的非長子,一般騎士授予有軍功者,勛爵授予對王室或國家有貢獻者。這個等級也適用於有理想有報復的平民,算是進入貴族階層的第一步,等再有機會好向上爬,雖然這對於平民來說很難.這個等級的爵位不可以世襲。
二、歐洲爵位制
1、歐洲爵位制是歐洲封建君主國內分封貴族的等級制度,最早出現於中世紀,在近代的一些國家中仍然繼續沿用。一般以佔有土地的多少來確定分封爵銜之高低,主要可分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這五等。
2、公爵:在貴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級,地位最高。這個爵名的由來有三:一是歐洲氏族社會解體時期,日耳曼部落的軍事首長;二是古代羅馬部落的軍事首長;三是古羅馬時代的邊省將領,後指地方軍政長官,其拉丁文原意為『;統帥『;。隨著封建關系的發展,王權的日益強化,公爵成了統治階級中的上層人物。在英國,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紀的英王愛德華三世分封的,被封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員。十五世紀後才打破這慣例,少數非王室人員也被封為公爵。
3、侯爵:侯爵是貴族的第二等級。查理大帝在位時它是指具有特別全權的邊區長官,相當於藩侯,查理曼帝國分裂後,變成了獨立的大封建領主。封建王權加強後,侯爵成為公爵與伯爵之間的爵銜,其地位與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紀後,才確認侯爵的地位在伯上之上。
4、伯爵:在羅馬帝國時,伯爵是皇帝的侍從,掌管軍、民、財政大權,有時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強化後,伯爵可割據一方,成為世襲的大封建領主。後來,其地位漸次低落,介於侯爵與子爵之間,為貴族的第三等級。在英國,伯爵之銜歷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愛德華被封為公爵之前,它是英國最高的爵位。這一爵名,來源於斯堪的納維亞半島的丹麥。
5、子爵:子爵原系法蘭克王國的國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國王查理曼於八世紀時封的,後來傳到歐洲其他大陸國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後來獨立存在,也可世襲。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紀才傳入英國,博蒙德·;約翰於一四四○年第一個被封為英國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6、男爵:男爵是貴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級。在十一至十二世紀時,它是歐洲君主國國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語中,男爵(Baron)一詞,是諾曼人在征服歐洲大陸時引進來的,本義為『;只不過是普通的人『;,後來演變為『;強有力的人『;。當時,英國的那些直接從國王那兒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稱為男爵,但這並非由國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約翰·;比徹姆為男爵後,男爵才成為英國貴族的正式爵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