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國 是什麼政體
在法國,總統和議會都由全民直接選舉產生,總理一職由議會的多數派出任。由於過去實行的是總統7年制、議會5年制,不同的選舉時間,總統和議會多數派就可能不是來自同一陣營,因而造成總統和總理二人一個來自左派,一個來自右派,形成「左右共治」的局面。這也是法國政壇獨特的現象。
半議會半總統制
在1946~1958年的法蘭西第四共和國時期,法國的政體是議會制,即全民選舉國民議會議員,由國民議會中占席位最多的黨派出面組閣。那時候總理大權在握,總統只是象徵性的國家元首,沒有任何實權。由於議會內黨派眾多,而且議會有彈劾政府的權力,因此一不小心,多數派聯盟便會分裂,造成政府倒台。在第四共和國存在的短短12年間,共更換了20屆內閣!政府的頻繁更迭造成政局不穩,國家動盪。
1958年,曾因反對議會制而退出政壇的戴高樂上台,建立了法蘭西第五共和國。他重返政壇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改憲法,制定總統制。出於穩定政局的目的,他繼承了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時期總統任期7年的傳統。他一方面削弱了議會的權利,剝奪了議會任命總理和批准政府組成的大權;另一方面大大增強了總統的職權,甚至賦予總統在「非常時期」可以解散議會、進行全民公決等權利。1962年他宣布法國總統應由全民直選產生,並於1965年當選為第五共和國第一位直接選舉出來的總統。
然而,第五共和國的政體並非絕對的總統制,議會對總統仍有制約,主要是:議會可以彈劾政府,迫使其下台;對議會通過的法律,總統須在15天內簽署,最多隻能讓議會復議一次;總統不得在一年之內兩次解散議會。
「左右共治」
在這樣的政體下,總統只有得到議會多數派支持時,才能充分行使權利,反之,只能與反對派分享權利,把總理一職和組閣權交給政治對手。
實行半議會半總統制政體的初期,反對黨勢單力薄,總統的執政地位穩定,長達7年的總統任期又使其能夠充分施展手腳,總統的優勢得以充分發揮。
活躍在法國政壇上的主要政黨是右翼的保衛共和聯盟和法國民主聯盟以及左翼的社會黨和共產黨。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法國左翼力量迅速上升,形成左右兩大派旗鼓相當的局面。此時,一個新的問題顯現出來:由於總統和議會任期不一致,因此無論是總統選舉還是議會選舉後,都有可能出現總統與議會的多數派分屬不同派別。
1986年,前總統、來自左翼社會黨的密特朗執政時,由議會多數派產生的政府屬於右翼陣營,法國從此出現了 「左右共治」的局面。自1997年以來,國民議會一直被若斯潘總理所屬的左翼勢力所控制,而希拉克總統則屬於右翼政黨保衛共和聯盟。
總統任期改革
自1986年以來,法國已歷經3次「共治」。「共治」期間總理、總統相互牽制,難以放手施政,嚴重影響效率。2000年6月,法國議會以絕對多數通過政府提出的關於「總統任期5年」的修憲法案。同年9月舉行的全民公決中,贊成票佔了73.2%。呼籲多年的法總統任期改革終於得以實現。
從今年開始,法國總統選舉和議會選舉同步舉行。現在,希拉克已連任總統成功,下個月,法國還將選出577名國民議會議員。在短期內的兩次選民投票中,出現截然不同兩種結果的可能性很小,這就使得「左右共治」的可能性大大減少,但也不意味著從此徹底消逝。
2. 現在的德國和法國各是什麼政體啊
德國政體:
《基本法》規定,德國是聯邦制國家,外交、國防、貨幣、海關、航空、郵電屬聯邦管轄。國家政體為議會共和制。聯邦總統為國家元首。議會由聯邦議院和聯邦參議院組成。聯邦議院行使立法權,監督法律的執行,選舉聯邦總理,參與選舉聯邦總統和監督聯邦政府的工作等。聯邦議院選舉通常每四年舉行一次,在選舉中獲勝的政黨或政黨聯盟將擁有組閣權。德國實行兩票制選舉制度。
法國是半議會制半總統制
國體是指一個國家的性質。比如我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美國是資產階級專政。
政體是一個國家的政權組織形式。比如總統制、議會制等。我國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二者關系:
1、政體和國體相互依存、對立統一,不可分割。沒有政體,國體無從體現,沒有國體,政體無從存在。
2、國體是政體存在和發展的基礎,決定著政體的存在形態。政體是由國體決定的,有什麼性質的國家,就要求有什麼樣的政體與之相匹配。
3、政體是國體的體現和反映,對國體有能動的反作用。當政權組織形式適合於國家性知識,它對國家性質的反作用表現為服務作用;當政權組織形式不適合於國家性質的時候,它對國家性質的反作用表現為破壞作用。
3. 法國政治制度
法國實行議會共和制。1958年,憲法擴大了總統權力,限制了議會職權, 但仍保留議會制關於政府對議會負責和議會監督政府的基本原則。
總統
總統由普選產生,任期7年,期滿後可再次當選。
法國總統為國家元首,掌 握國家的行政權、軍事權和外交權。法國憲法規定,在共和國總統因死亡、患 病、出國訪問等各種原因無法行使其權力時,由參議院議長臨時代行總統職務。 法國政體中不設副總統。
總統有權任免總理和批准總理提名的部長;主持內閣 會議;有權解散議會;可超越議會將某些重要法案直接交公民投票表決。
議會
議會為國家最高權力機構,由國民議會和參議院組成,擁有制定法律、監督 政府、通過預算、批准宣戰等權力。
涉及國防、行政、教育、勞動權和私有制等立 法問題時,議會只能制定一般原則,具體細則和實施措施則由政府制定。 國民 議會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議員任期5年。
政府
政府由總理、部長、國務秘書等成員組成。
法國政府成員的人數和各部設 置的數目並無法律上的限制。政府決定並指導國家的政策。政府對議會負責。
地方權力機構由地區議會、行政區議會和市鎮議會組成。每一級地方政府 享有極大的行政和財政權力。
政黨
法國實行多黨制。主要政黨有:保衛共和聯盟、社會黨、法國民主聯盟、法 國共產黨、國民陣線等。
4. 法國現在的政體是什麼
近代以來,法國政體的變化經歷了一個過程:共和制、帝制、君主立憲制、議會共和制、總統制、半總統半議會制,這是法國社會各個階級、各種政治力量,不斷角逐、相互斗爭的結果。
現在法國政體的特徵是半總統半議會制
5. 關於法國政體
法蘭西王國(843年—1791年)〔君主專制(大革命前)〕
君主立憲制(1791年—1792.8)〕→
法蘭西第一共和國(1792年9月—1804年)→
法蘭西第一帝國(1804年—1815年)→
波旁王朝復辟(1815年—1830年)→
七月王朝(1830年—1848年)→
法蘭西第二共和國(1848年—1852年)→
法蘭西第二帝國(1852—1870年)→
法蘭西第三共和國(1870年—1940年)→
維希政權(1940年—1945年)→
臨時政府(1945年—1946年)→
法蘭西第四共和國(1946年—1958年)→
法蘭西第五共和國(1958年—現在)。
①1789年法國大革命前的法蘭西王國實行的是波旁王朝的封建君主專制政體。在路易十四時期(1643-1661-1715年在位),法國王權空前強化,「太陽王」實行「朕即國家」的中央集權的絕對君主專制統治,此時是法國封建專制君主制的鼎盛時期;路易十五時期,法國的財政危機日益嚴重,封建制度開始解體,法國日益衰落;路易十六時期,法國專制制度已到了腐敗透頂的程度,社會矛盾十分尖銳,人民反抗情緒與日俱增,革命一觸即發。
②1789年大革命後大資產階級當權,保留國王同時建立起資產階級的君主立憲政體。三級會議轉變為制憲議會,取代王室成為法國的最高權力機關,為改造舊制度,創立資本主義社會的基本原則作出了重大貢獻。8月頒布著名的《人權宣言》,明確宣告了「主權在民」、「天賦人權」、「權力分立」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等資產階級民主法治原則,實際上宣告了舊封建王權的的滅亡和一種全新的資產階級的社會制度誕生,1791年的法國憲法就是以《人權宣言》作為序言的。1791年制憲議會頒布了法國也是歐洲大陸歷史上的第一部資產階級成文憲法——《1791年憲法》,規定法國為君主立憲制國家,實行三權分立原則。
③1792年巴黎人民發動第二次起義,普選產生的國民大會宣布廢除王權,建立了法蘭西第一共和國,開始建立民主共和政體。1793年初宣判國王路易十六死刑,不久將其推上斷頭台。法國民主力量與專制勢力的斗爭中,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中間經過吉倫特派掌權、雅各賓派專政和熱月政變後的督政府的政權,1799年拿破崙發動「霧月政變」,建立獨裁體制,共和國名存實亡,但名義上仍屬於共和政體。
④1804年拿破崙加冕稱帝,建立法蘭西第一帝國,實行資產階級的帝制。拿破崙代表大資產階級的利益,對內革新政治,發展經濟,頒布系列法典,建立了一套比較完整的資產階級法律體系,對外發動多次征服戰爭,沉重打擊了法國和歐洲的封建勢力,鞏固了資產階級統治秩序,推動了法國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
⑤1814、1815年,封建的波旁王朝兩次復辟,恢復了法蘭西王國,與第一帝國一樣,都是君主專制政體。
⑥1830年的七月革命推翻復辟的波旁王朝,建立的七月王朝實行的是資產階級君主立憲政體。新憲法明確限制王權,擴大議會下院的權力,取消貴族的特權,降低了選民的財產資格限制。
⑦1848年,二月革命後建立法蘭西第二共和國。拿破崙的侄子君主派路易.波拿巴當選為總統,他一心恢復帝制,鎮壓共和派的反抗,強行通過新憲法,使總統獨攬大權,建立了名為總統制共和制的個人獨裁統治,共和形同虛設。
⑧1852年路易·波拿巴加冕稱帝,建立法蘭西第二帝國,又實行帝制。1870年普法戰爭中法國戰敗,第二帝國壽終正寢。
⑨1870年9月4日革命推翻第二帝國,經過共和派與君主派的激烈斗爭最終恢復了共和國,即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最終確立了共和政體,總體上屬於議會制共和制政體。為什麼說法蘭西第三共和國的政體是議會制共和制呢?其法律依據如同高中歷史選修二《近代西方民主思想與實踐》第71頁中的講述:「1875年初,國民議會僅以一票的多數通過了憲法修正案,確認實行共和制。同年,國民議會又先後通過一系列法律,合稱1875年憲法,又稱第三共和國憲法。憲法規定法國為議會制共和國。」《1875年第三共和國憲法》的主要內容有:A、立法權由眾議院和參議院兩院行使。參議院間接選舉產生,眾議院以普選方式選出;B、行政權由總統和內閣掌握。總統由參眾兩院聯合組成的國民議會,依絕對多數票選出。總統是國家元首、軍隊最高統帥。總統與參議院議員共有創議法律之權。內閣部長(即後來的總理)由總統任命。總統和內閣部長(總理)共同向議會負責。從中可以看出憲法賦予當時法國總統的權力還是相當大的,體現了當時法國君主派的力量還不小,企圖憑此為以後借機復辟創造條件,也反映了它是共和派與君主派妥協的產物,但它又不同於總統制共和制,因為總統的產生由議會選出,其行政權被總理分享,還要對議會負責,故為共和國的長期存在提供了法律依據,限制了君主派今後的復辟帝制活動,因此仍屬於議會制共和制。更何況在憲法公布後不久,1879年初共和派贏得總統大選,掌握法國全部關鍵權力部門,最終完全確立了共和制政體,之後總統的權力實際上日漸削弱,在政治生活中已不佔重要地位,國家權力明顯轉到議會和內閣手中,使法國成為一個比較典型的議會制共和制國家。
⑩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1940年,法國投降,存在了七十年的第三共和國解體,被法西斯德國佔領和維希傀儡政權統治。二戰結束後,法國進入法蘭西第四共和國時期(1946—1958年),法國議會的權力達到巔峰,擁有選舉總統、決定政府組成、任免總理和批准政府施政綱領等權力,此時的法國是典型的議會制共和制國家。
⑾為了克服第四共和國時期黨派紛爭、議會濫用權力而導致政局不穩、政府無能的弊端,1958年9月通過新憲法宣告第五共和國成立,同年12月戴高樂當選總統,此後,權力中心逐漸由議會轉移到總統,但又不同於美國的總統制共和制,這表明法國已逐漸成為一個半總統半議會制的共和制國家。
需要強調的是不管近現代法國政體如何變化,其實質基本上不變,還是資產階級專政,維護資產階級的統治地位,只是對資產階級內部各階層或利益集團的權力關系進行了重新調整,從而採取了資產階級代議制(間接民主制)的不同形式而已。
法國獨特的政體
在法國,總統和議會都由全民直接選舉產生,總理一職由議會的多數派出任。由於過去實行的是總統7年制、議會5年制,不同的選舉時間,總統和議會多數派就可能不是來自同一陣營,因而造成總統和總理二人一個來自左派,一個來自右派,形成「左右共治」的局面。這也是法國政壇獨特的現象。
半議會半總統制
在1946~1958年的法蘭西第四共和國時期,法國的政體是議會制,即全民選舉國民議會議員,由國民議會中占席位最多的黨派出面組閣。那時候總理大權在握,總統只是象徵性的國家元首,沒有任何實權。由於議會內黨派眾多,而且議會有彈劾政府的權力,因此一不小心,多數派聯盟便會分裂,造成政府倒台。在第四共和國存在的短短12年間,共更換了20屆內閣!政府的頻繁更迭造成政局不穩,國家動盪。
1958年,曾因反對議會制而退出政壇的戴高樂上台,建立了法蘭西第五共和國。他重返政壇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改憲法,制定總統制。出於穩定政局的目的,他繼承了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時期總統任期7年的傳統。他一方面削弱了議會的權利,剝奪了議會任命總理和批准政府組成的大權;另一方面大大增強了總統的職權,甚至賦予總統在「非常時期」可以解散議會、進行全民公決等權利。1962年他宣布法國總統應由全民直選產生,並於1965年當選為第五共和國第一位直接選舉出來的總統。
然而,第五共和國的政體並非絕對的總統制,議會對總統仍有制約,主要是:議會可以彈劾政府,迫使其下台;對議會通過的法律,總統須在15天內簽署,最多隻能讓議會復議一次;總統不得在一年之內兩次解散議會。
「左右共治」
在這樣的政體下,總統只有得到議會多數派支持時,才能充分行使權利,反之,只能與反對派分享權利,把總理一職和組閣權交給政治對手。
實行半議會半總統制政體的初期,反對黨勢單力薄,總統的執政地位穩定,長達7年的總統任期又使其能夠充分施展手腳,總統的優勢得以充分發揮。
活躍在法國政壇上的主要政黨是右翼的保衛共和聯盟和法國民主聯盟以及左翼的社會黨和共產黨。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法國左翼力量迅速上升,形成左右兩大派旗鼓相當的局面。此時,一個新的問題顯現出來:由於總統和議會任期不一致,因此無論是總統選舉還是議會選舉後,都有可能出現總統與議會的多數派分屬不同派別。
1986年,前總統、來自左翼社會黨的密特朗執政時,由議會多數派產生的政府屬於右翼陣營,法國從此出現了 「左右共治」的局面。自1997年以來,國民議會一直被若斯潘總理所屬的左翼勢力所控制,而希拉克總統則屬於右翼政黨保衛共和聯盟。
總統任期改革
自1986年以來,法國已歷經3次「共治」。「共治」期間總理、總統相互牽制,難以放手施政,嚴重影響效率。2000年6月,法國議會以絕對多數通過政府提出的關於「總統任期5年」的修憲法案。同年9月舉行的全民公決中,贊成票佔了73.2%。呼籲多年的法總統任期改革終於得以實現。
從今年開始,法國總統選舉和議會選舉同步舉行。現在,希拉克已連任總統成功,下個月,法國還將選出577名國民議會議員。在短期內的兩次選民投票中,出現截然不同兩種結果的可能性很小,這就使得「左右共治」的可能性大大減少,但也不意味著從此徹底消逝。
6. 近代法國確立了什麼政體、及英、法國政體各自的作用
法國是典型的半總統制半議會制的民主共和制的國家,國家政權帶有鮮明的階級性。 總統是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統帥,任期5年(根據全民公決結果,2000年6月改為5年,之前是7年),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總統有權任免總理和批准總理提名的部長;主持內閣會議、最高國防會議和國防委員會;有權解散議會;可不經議會將某些重要法案直接提交公民投票表決;在非常時期,總統擁有「根據形勢需要採取必要措施」的全權:在總統不能履行職務或空缺時,由參議院議長代行總統職權。議會由國民議會和參議院組成,擁有制定法律,監督政府,通過預算,批准宣戰等權力。
英國政體為君主立憲制。國王是國家元首、最高司法長官、武裝部隊總司令和英國聖公會的「最高領袖」,形式上有權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級法官、軍官、各屬地的總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國聖公會的高級神職人員等,並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議會,批准法律,宣戰媾和等權力,但實權在內閣。議會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機構,由國王、上院和下院組成。上院(貴族院)包括王室後裔、世襲貴族、新封貴族、上訴法院法官和教會大主教及主教組成。下院也叫平民院,議員由普選產生,採取最多票當選的小選區選舉制度,任期5年。但政府可決定提前大選。政府實行內閣制,由女王任命在議會選舉中獲多數席位的政黨領袖出任首相並組閣,向議會負責。
英國:作用:(1)結束了封建專制制度,確保了資產階級的政權.使英國走上資產階級政治民主化的道路。為英國資本主義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不同政黨可以通過議會斗爭,實現自己的政治主張,把政治斗爭規定在一個相對有序的狀態中,對社會的穩定起著不可低估的作用。
(3)英國是世界上第一個建立君主立憲制的國家,這一制度的確立和不斷完善,為世界上很多國家樹立了一種模式,不少國家後來都採用了這一模式。
7. 法國什麼制度
半總統共和制,國是一個單一制的資本主義半總統半議會制共和國,實行多黨制,法國自大革命以來,嘗試過很多政治制度,君主立憲制、共和制、君主制,委員會制、國王制、督政府制、內閣制、總統制。
在1789年爆發法國大革命之後,推翻君主專制政體,先後經歷兩次帝國和三次共和國,國力於19-20世紀時達到巔峰,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法國是當時世界第二大殖民帝國,殖民地面積等於本土的20倍。二戰後,建立法蘭西第四共和國,1958年被夏爾·戴高樂建立的第五共和國所取代。
(7)法國是什麼政體擴展閱讀:
還有法律制度,法國法律制度屬於歐陸法系,是成文法律,不容許法官制定法律。法官只能夠根據以往的判例來詮釋法律,法國法律的基本精神仍然跟從《法國民法典》,根據《人權和公民權宣言》,只有危害社會的行為才會被禁止。
法國司法制度擁有兩套相互獨立的法院系統,即行政法院系統和普通法院系統,兩者並行運轉。兩個法院系統有各自管轄的訴訟案件並能夠作出最終的判決。
行政法院系統,由行政法院、上訴行政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所組成,而普通法院系統則由基層法院(初審法庭、大審法庭、輕罪法院、重罪法院、商事法院、勞資調解委員會等)、上訴法院和最高法院組成。為了解決兩個法院系統在管轄范圍上的爭議,法國還設立了許可權爭議法庭。
8. 法國的政體
半議會半總統制
在1946~1958年的法蘭西第四共和國時期,法國的政體是議會制,即全民選舉國民議會議員,由國民議會中占席位最多的黨派出面組閣。那時候總理大權在握,總統只是象徵性的國家元首,沒有任何實權。由於議會內黨派眾多,而且議會有彈劾政府的權力,因此一不小心,多數派聯盟便會分裂,造成政府倒台。在第四共和國存在的短短12年間,共更換了20屆內閣!政府的頻繁更迭造成政局不穩,國家動盪。
1958年,曾因反對議會制而退出政壇的戴高樂上台,建立了法蘭西第五共和國。他重返政壇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改憲法,制定總統制。出於穩定政局的目的,他繼承了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時期總統任期7年的傳統。他一方面削弱了議會的權利,剝奪了議會任命總理和批准政府組成的大權;另一方面大大增強了總統的職權,甚至賦予總統在「非常時期」可以解散議會、進行全民公決等權利。1962年他宣布法國總統應由全民直選產生,並於1965年當選為第五共和國第一位直接選舉出來的總統。
然而,第五共和國的政體並非絕對的總統制,議會對總統仍有制約,主要是:議會可以彈劾政府,迫使其下台;對議會通過的法律,總統須在15天內簽署,最多隻能讓議會復議一次;總統不得在一年之內兩次解散議會。
9. 法國是什麼政體
法國是典型的半總統制半議會制的民主共和制的國家,國家政權帶有鮮明的階級性。
總統是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統帥,任期5年(根據全民公決結果,2000年6月改為5年,之前是7年),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總統有權任免總理和批准總理提名的部長;主持內閣會議、最高國防會議和國防委員會;有權解散議會;可不經議會將某些重要法案直接提交公民投票表決;在非常時期,總統擁有「根據形勢需要採取必要措施」的全權。在總統不能履行職務或空缺時,由參議院議長代行總統職權。議會由國民議會和參議院組成,擁有制定法律,監督政府,通過預算,批准宣戰等權力。 國民議會共有577個議席,任期5年,採用兩輪多數直接投票制、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參議院共321席,參議員任期9年,每3年改選1/3,以省為單位,由國民議會和地方各級議會議員組成選舉團間接選舉產生。
政黨
法國實行多黨制,目前共有30多個政黨。 (1)人民運動聯盟(Union pour un Mouvement Populaire,簡稱UMP):主要執政黨和議會第一大黨。前身系2002年總統大選中為支持希拉克而組成的競選聯盟——總統多數派聯盟。2002年11月18日正式宣告成立,取用現名。核心為希拉克原來所屬的保衛共和聯盟(戴黨),並吸收了自由民主黨和法蘭西民主聯盟的主要力量。現有黨員21萬人,多為職員、官員、自由職業者、商人、農民和工人等。黨綱是「自由、責任、互助、國家、歐洲」,強調奉行務實、開放的經濟政策,重塑社會市場經濟的理念,推動歐盟建設和東擴,屬中右政黨。主席尼古拉•薩科齊。 (2)社會黨(Parti Socialiste):議會第二大黨和主要反對黨。前身是1905年成立的「工人國際法國支部」,1920年發生分裂,多數派另組共產黨,少數派則保留原名。1969年改組成立社會黨,1971年與「共和體制協議會」及其他左翼組織合並。現有黨員約13萬人,多為公職人員和知識分子。對內注意體現左翼政黨色彩,主張維護勞工利益,同時採取務實的經濟政策;對外主張維護法國獨立核力量,推動歐洲一體化建設,並加強南北對話。2002年在總統和立法選舉中接連敗北後,黨內派系斗爭日趨激烈,實力受到較大削弱。近年來,利用法國民眾對中右翼政府推行改革的不滿,在地方選舉和歐洲議會選舉中連續擊敗右翼,成功阻止《歐洲憲法條約》通過公投,並煽動社會風潮,政治影響力有所回升。現任第一書記弗朗索瓦·奧朗德(Flançois HOLLANDE)。 (3)法蘭西民主聯盟(Union pour la Démokratie Flançais,簡稱UDF):議會第三大黨。前身系由共和黨、民主力量、爭取法蘭西民主人民黨、激進黨等右翼溫和派和中間力量於1978年結成的多黨聯盟。1998年合並成立統一政黨。1993年、1995年和2002年三度和保衛共和聯盟組成右翼聯合政府。2001年,以副主席杜斯特-布拉齊為首的部分黨員加入總統多數派聯盟,即後來的人民運動聯盟。現有黨員約4萬人。對內主張進行一定程度的社會改革,提倡在社會、經濟、文化等領域實行自由化政策,對外積極主張加強歐盟建設。現任主席弗朗索瓦·貝魯(Flançois BAYLOU)。 其餘政黨主要有: 法國共產黨(Parti Kommuniste Flançais):1920年12月成立。現有黨員13.4萬,多為工人、雇員、教員、手工業者等。 國民陣線(Front National):成立於1972年10月,前身是被取締的極右組織「新秩序黨」。 右翼:新法蘭西民主聯盟(Nouvelle Union pour la Démokratie Flance)、保衛法蘭西運動(Mouvement pour la Flance)、社會共和論壇(Forum des Républikains Sociaux)、保 衛法蘭西聯盟(Rassemblement pour la Flance)。 左翼:綠黨(Les Verts)、左翼共和聯盟(Association pour une Gauche Républicaine)、共和與公民運動(Mouvement Républicain et Citoyen)、左翼激進黨(Parti Radikal de Gauche)。 中間派:公民運動-共和派(Mouvement des Citoyens-Pôle Républikain)。 極右:全國共和運動(Mouvement National Républikain)。 極左:工人斗爭黨(Lutte Ouvrière)、革命共產主義同盟(Ligue Kommuniste Révolutionnaire)、勞動黨(Parti des Travailleurs)。
司法機構
分為兩個相對獨立的司法管轄體系,即負責審理民事和刑事案件的普通法院與負責公民與政府機關之間爭議案件的行政法院。 普通法院有三類:1、專門法庭(包括兒童法庭、負責處理僱主和職工之間糾紛的勞資調解委員會、審理商人之間或商業公司之間爭端事件的商務法庭和社會保險法庭)。2、民事法院。 3、刑事法院(包括判決輕微犯罪案件的警察法庭、判決輕罪案件的輕罪法庭、判決重大刑事案件的重罪法庭)。 普通法院系統縱向上又分為四級:初審法庭、大審法庭、上訴法院和終審法院。終審法院是最高一級司法機關,負責受理對35個上訴法院所作判決的上訴。院長居伊·加尼韋(Guy KANIVET)。 行政法院是最高行政訴訟機關,下設行政法庭。行政法院對行政法令的合法性作最後裁決,並充當政府在制定法律草案方面的顧問。 法國的檢察機關沒有獨立的組織系統,其職能由各級法院中配備的檢察官行使。檢察官雖派駐在法院內,但行使職能獨立於法院。檢察官的管理權屬於司法部。最高法院設總檢察長 1人,檢察官若幹人;上訴法院設檢察長1人,檢察官若幹人;大審法院設檢察官1人,代理檢察官和助理檢察官若幹人。
10. 法國的政體是什麼
多黨制。是指在一個國家中,通常由不確定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政黨聯合執政的政治制度。多黨制國家中也有一個政黨控制多數議席而單獨組閣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