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國政治制度
法國實行議會共和制。1958年,憲法擴大了總統權力,限制了議會職權, 但仍保留議會制關於政府對議會負責和議會監督政府的基本原則。
總統
總統由普選產生,任期7年,期滿後可再次當選。
法國總統為國家元首,掌 握國家的行政權、軍事權和外交權。法國憲法規定,在共和國總統因死亡、患 病、出國訪問等各種原因無法行使其權力時,由參議院議長臨時代行總統職務。 法國政體中不設副總統。
總統有權任免總理和批准總理提名的部長;主持內閣 會議;有權解散議會;可超越議會將某些重要法案直接交公民投票表決。
議會
議會為國家最高權力機構,由國民議會和參議院組成,擁有制定法律、監督 政府、通過預算、批准宣戰等權力。
涉及國防、行政、教育、勞動權和私有制等立 法問題時,議會只能制定一般原則,具體細則和實施措施則由政府制定。 國民 議會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議員任期5年。
政府
政府由總理、部長、國務秘書等成員組成。
法國政府成員的人數和各部設 置的數目並無法律上的限制。政府決定並指導國家的政策。政府對議會負責。
地方權力機構由地區議會、行政區議會和市鎮議會組成。每一級地方政府 享有極大的行政和財政權力。
政黨
法國實行多黨制。主要政黨有:保衛共和聯盟、社會黨、法國民主聯盟、法 國共產黨、國民陣線等。
B. 法國是什麼制度國家
法國是議會共和制國家。
法國建立議會共和制的時間1875年,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憲法的頒布使資產階級共和派掌握實權,標志著共和體制的最終確立。
在法國議會史上,多採用兩院制,兩院相互牽制,又互為補充,實現孟德斯鳩的均衡理論。這種結構旨在防止單一議會濫用職權。在各個時期,法國實行議會兩院制均衡原則的表現方式不盡一致。
議會職能
根據法國現行憲法,法國議會實行兩院制,即國民議會和參議院。議會投票通過法律、監督政府行為、評估公共政策。
總統在與總理和兩院議長磋商後有權解散國民議會。總統任命國家機構負責人需征詢議會意見。
政府對議會負責。議會有權對政府進行質詢。國民議會有權對政府通過不信任案,或表示不贊同政府的施政綱領或政策聲明。在此情況下,總理必須向總統提出政府辭職。
參議院不能被解散。參議院保證共和國的各個地方單位的代表性。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法國
C. 法國議會制和美國國會制的區別
區別是:
法國議會制:
根據法歷燃國現行憲法,法國議會實行兩院制,即國民議會和參議院。議會投票通過法律、監督政府行為、評估公共政策。總統在與總理和兩院議長磋商後有權解散國民議會。總統任命國家機構負責人需征詢議會意見。政府對議會負責羨搏。議會有權對政府進行質詢。國民議會有權對政府通過不信任案,或表示不贊同政府的施政綱領或政策聲明。在此情況下,總理必須向總統提出政府辭職。參議院不能被解散。參議院保證共和國的各個地方單位的代表性。
美國國會制:
美國國會(Congress,United States)行使立法權(legislative authority)。議案(bill)一般經過提出、委員會審議、全院大會審議等程序。一院通過後,送交另一院,依次經過同樣的程序。法案經兩院通過後交總統簽署;若總統不否決,或雖否決但經兩院2/3議員重新通過,即正式成為法律。國會兩院在各自議長(speaker)主持下工作。眾議院議長由全院大會選舉產生,副總統是參議院的當任議長。兩院都設有許多委員會,還設有由兩院議員共同組成的聯席委員會,兄爛祥國會工作大多在各委員會中進行。美國國會的主要和最明顯的任務是立法,制定影響每一個美國人的法律,立法經常需要在一些有爭議的問題上作出決定,例如醫療保險改革、戰爭、貿易匯率等,法案經過一系列的審議程序後才能成為法律。
D. 法國是什麼制度國家
法國屬於半總統制共和制政體。
民主共和制,具體為議會制總統共和制,又稱半總統制,作為國家元首的總統掌握著重要的全國最高行政權力,總統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國會僅能從立法上對其實施影響,但不能利用不信任案迫使其辭職。
在半總統共和制國家,總統統領外交和軍事,不對議會負責,總理領導政府並向議會負責。
E. 法國是議會制還是總統制的共和國
目悄喚前法國的國家體制是戴高樂總統於1958年創立的第五共和國的體制。這一體制不同於美國的總統制,也不同於英國的議會制,而是二者的結合。第五共和國的侍慎憲法規定,法國的總統選舉實行單記名多數兩輪淘汰制,由每個法國公民直接投票選舉產生。
原因:
法國總統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並直接向人民負責,不受議會彈劾;總統無需經過議會討論和認可即可認命總理和政府的其他成員;無需受總理和議長的意見約束即可直接解散議會;根據形勢的需要直接採取必要的措施和舉行公民投票等重要權力;而且,殖民地、軍事、外交等問題是總統親自過問和決策的「三大特權領域」,他人不得染指。法國總統不兼任政府首腦老運敬,但在行政、立法、司法方面都握有重要的權力,擁有內政、外交、軍事大權,是法國政治的中心,戴高樂說:「總統是唯一的國家權力掌握者和代表者。」這些規定使法國帶有總統制的色彩。
但是,它的政府成員一般還必須從議會多數派中挑選(不過,總統從議會外挑選部長和總理的情況也曾出現過);政府必須向議會負責,接受議會的監督;議會可以通過對政府的不信任案或否決政府的信任案推翻政府等,這些又帶有議會制的體制特徵。
F. 法國是不是議會制責任內閣制
是的。法國的政體是議會制,即全民選舉國民議會議員,由國民議會中占席位最多的黨派出面組閣。
G. 各國的議會制度是什麼
議會制度就是立法制度。
當代資本歷辯主義國家政體的基本類型是君主立憲制和民主共和制,而君主立憲制主要是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典型國家有英國、日本、泰國、比利時、西班牙、瑞典、挪威。
民主共和制又分為議會制共和制和總統制共和制。議會制共和制孫李的典型國家:義大利、芬蘭、奧地利、印度、新加坡。
總統制共和制的典型國家美國、墨西哥、巴西、阿則爛遲根廷、埃及、印度尼西亞。
H. 法國是議會制還是總統制的共和國
政治體制政治體制是半總統共和制。法國憲法規定,總統為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統帥,任期5年,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總統任免總理並批准總理提名的部長;主持內閣會議、最高國防會議和國防委員會;有權解散議會,但一年內不得解散兩次;可不經議會將某些重要法案直接提交公民投票表決;在非常時期,總統擁有「根據形勢需要採取必要措施」的全權。在總統不能履行職務或空缺時,由參議院議長暫行總統職權。
一、半總統共和制:
半總統共和制指總統作為國家元首,掌握著一定的行政權,同時政府也必須對議會負責,接受議會監督的國家政體形式。半總統共和制兼有議會共和制和總統共和制的特點,實行半總統共和制的國家主要有法國、葡萄牙、冰島等。法蘭西第五共和國是典型的半總統共和制國家。法國第三、第四共和國實行多黨議會制,但政府極不穩定。1958年戴高樂政府主持制定了新憲法,加強了總統權力和行政權力。1958年9月全民公決通過,法國進入第五共和國。
二、法國:
法蘭西共和國(法語:République française,英語:the French Republic),簡稱法國(France),是一個本土位於西歐的半總統共和制國家,海外領土包括南美洲和南太平洋的一些地區。
法國為歐洲國土面積第三大、西歐面積最大的國家,東與比利時、盧森堡、德國、瑞士、義大利接壤,南與西班牙、安道爾、摩納哥接壤。本土地勢東南高西北低,大致呈六邊形,三面臨水,南臨地中海,西瀕大西洋,西北隔英吉利海峽與英國相望,科西嘉島是法國最大島嶼。
法國從中世紀末期開始成為歐洲大國之一,國力於19-20世紀時達到巔峰,建立了當時世界第二大殖民帝國,亦為20世紀人口最稠密的國家。在漫長的歷史中,該國培養了不少對人類發展影響深遠的著名文學家和思想家,此外還具有全球第四多的世界遺產。
法國是一個高度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歐洲四大經濟體之一,其國民擁有較高的生活水平和良好的社會保障制度,是聯合國安理會五大常任理事國之一,也是歐盟和北約創始會員國、申根公約和八國集團成員國,和歐洲大陸主要的政治實體之一。
39歲的中間派候選人埃馬紐埃爾·馬克龍贏得2017年法國大選,成為法國歷史上最年輕的總統。
I. 法國的議會和內閣有什麼關系
法國的議會和內閣的關系如下:
法國內閣對議會負責,內閣總理由總統提名任命,但必須通過議會表決。法國總理主要的職責是主持內政的日常運作,並空握負責國家的防余橋務和保證法律的實施,集體對議會全權負責。
議會是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監督內閣行政,並對內閣所作行政政策擁有決定權和否決權,內閣總理通常在國會議員中選擇。
(9)法國議會制度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法國實行的半總統制政體,亦或稱之為雙首長制。總斗毀慶統可以說掌握國防、外交等實際權力,具體內政權力由其任命的國務總理(為了平衡利益往往選擇與自身不同政黨國會議員,已形成慣例)負責。
國務總理需要對議會負責,但是總統卻不受議會立法和權力監督,而且還有權解散議會。這樣一來總統就是國家的實際的權力核心,內閣處於弱勢地位,而議會的實際權力也不高。
半總統制的本身是為了避免議會黨政導致政局不穩而採用的一種政治制度,其雖然穩定,但是卻容易造成強人專政。
J. 法國兩院議會制有哪些特點
特點
總統制特點
半總統半議會制的主要特徵是:
1)具有總統制的特點。總統是 國家元首,由選民選舉產生,不對議會負責,實際掌握最髙行政權,有權任命政府總理和部長等內閣成員,主持內閣會議,並負責公布法律, 有權要求議會重新審議已通過的法律,統帥軍隊等。顯然,這些與美 國的總統制很相似。但與美國的總統制也有不同之處,法國總統還有 權將重要法律草案提交公民投票,有權在征詢總理和議會兩院議長意 見後宜布解散國民議會,並享有採取緊急狀態措施的權力等。
內閣制特點
2)又有內閣制(議會制)的特點。總理為政府首腦,領導政府的活動,政府決定並指導國家的政策,政府掌管行政部門,政府對議會負責,當國民議會通過不信任案或者表示不贊同政府的施政綱領或者總政策聲明的時候,總理必須向總統提出政府辭職。這顯然與內閣制(議會制)相同。但也有不同於內閣制(議會制)的地方,政府成員不能兼任議會議 員,解散議會的主動權主要在總統而不在總理,而且議會對政府的不信任投票要比內閣制嚴格。法國憲法第23條第2款規定:"國民議會可以通過一項不信任案追究政府的責任。此項動議至少有國民議會議員十分之一的人數簽署才能受理。此項不信任案提出後經過四十八小時之後,才可以進行表決。只統計對不信任案的贊成票,不信任案只有獲得組成國民議會的議員過半數票才能通過。如果不信任案被否決,這些簽署人在同一會期中不得再提出不信任案"。
總結
不難看出,法國的半總統半議會制雖然兼有總統制和內閣制的特點,更像是總統制的變種,日本有學者稱其為"總統制性質的議會政治"。
實施國家
目前實行半總統半議會制模式的國家除法國外,還有奧地利、冰島、愛爾蘭、芬蘭,以及蘇聯東歐劇變後以俄羅斯為代表的大多數前社會主義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