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伯爵和公爵的區別是什麼
伯爵和公爵的區別是:
一、等級不同
1、公爵:封號是貴伍遲弊族中的第一等級。
2、伯爵:是貴族的第三等級。
二、職位不同
1、公爵:封號是給與那些部落的首領。
2、伯爵:在加洛林王朝時期,伯爵指的是地方的行政長官,旦賣大致相當郡長,一般由國王任命當地的豪強擔任。
三、授予方式不同
1、公爵:許多國家的國王在建國或者即位後,往往會出於自身的考腔族慮,新分封一些「公爵」,例如法國的「諾曼底公爵」就是法國國王被迫分封給侵佔塞納河下游地區的諾曼人的。
2、伯爵:主要成為「公爵」或者「侯爵」在地方上的代理人,因為隨著軍役而授予領地也成了領主,隨著公國或者侯國勢力的衰弱,某些「伯爵」最後可以膨脹為權利中心。
② 伯爵是什麼職位呢
伯爵不是職業,而是一種稱號。
伯爵是歐洲的一種責族稱號,在近代它位於侯爵之下,在無侯灶清爵的國家伯爵則在公爵之下。在英國的五級貴族中,伯爵最早出現。在一些重大陵辯派的正式場合,伯爵通常需要穿著鑲有白色毛皮邊的深紅色絲絨外套,其軟帽上縫鑲著三條貂皮,從而表明爵位的級別。
伯爵的歷史
在英國5級貴族中,伯爵出現最早。個別學尺賀者認為伯爵爵位來自歐洲大陸,至遲在公元900年的法國,伯爵已成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學者認為英國伯爵(Earl)與法國伯爵(Count)並無繼承或連帶關系;而且英國伯爵稱號是5種貴族稱號中惟一的英文詞,是由古英語eorl轉化而來。
大約在盎格魯一撒克遜時代後期,因王權不夠強大,英格蘭廣大地區曾劃為幾個較大的伯爵管轄區(great earldom)。而伯爵爵位卻是在 11世紀初由丹麥國王克努特引進英格蘭的。
③ 伯爵相當於現代職務還是職稱
伯爵是一個爵位,類茄搏似於官位,伯是中國古代爵位名,伯為長子,立長不立幼的傳承規范,一些鄰近國家受中國顫洞祥影響也以此為爵位名。歐洲中世紀以後,在中文裡也用「伯爵」來翻譯歐洲貴族爵位中相應等級的稱號(例如法國Comte、英國Earl、德國Graf、北歐顫源Jarl等)。
④ 伯爵是什麼官位!
不是官位啦. 是歐洲的一種貴族稱號,在近代是位於侯爵之下,在沒有侯爵的國家則位於公爵之下 歐洲爵位詳談(英系)-------公,侯,伯,子,男 伯爵職權名號可由後代繼承,但會缺旦因為有的伯爵缺少繼承人而使總數有減無增。 14世紀20年代之前,伯爵作為高級貴族,是男爵的「天然領導人」,在地方上負有對男爵、騎士的管理責任。 但在1327年政治危機[指愛德華三世廢黜其母法乎型國伊沙貝拉公主的攝政,登極親政時,伯爵曾作為一伏頃擾個具有「自我意識」的政治群體獨立行動,與男爵們的「距離感」突然產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瑪奇伯爵領地之後,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職責。 在重大正式場合,伯爵穿著鑲有白色毛皮邊的深紅色絲絨外套,軟帽上縫鑲著三條貂皮以表明爵位級別,冠冕上有一鍍金銀圈,上沿飾有8個銀球;而國王則稱伯爵為其「真正可信可愛的夥伴。」
⑤ 求法國爵位制度等級(不要英國的)
在法國爵位是如下劃分的
第一等級是公爵和公爵夫人
第二等級是侯爵和侯爵夫人
以上為大貴族,爵位由國主冊封,另外公爵也有可能自有公國,自為一國之主.在中央集權不強時,侯爵也可能自有侯國,例如普魯士在早期就是一個侯國,國主為神聖羅馬帝國選帝侯之一.類似我國春秋時期的諸侯.
第三等級是伯爵和伯爵夫人,為中級貴族,爵位也由國主冊封.
第四等級是子爵和子爵夫人
第五等級是男爵和男爵夫人
以上兩級為小貴族,爵位可有國主,公爵,侯爵冊封.由公爵,侯爵冊封的子爵和男爵地位類似於大貴族的家臣.
上述五個等級的貴族爵位都可以世襲.世襲辦法是爵位由長子繼承,如果長子去世就由次子繼承,若無次子就由長女繼承。當然了,也可以由貴族自己指定的親屬繼承.
第六等級是騎士和勛爵,屬於不入流的貴族,一般適合於中小貴族的非長子,一般騎士授予有軍功者,勛爵授予對王室或國家有貢獻者.這個等級也適用於有理想有報復的平民,算是進入貴族階層的第一步,等再有機會好向上爬,雖然這對於平民來說很難.這個等級的爵位不可以世襲.
⑥ 西方爵位等級
西方爵位等級可以分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這五等。
爵位是歐洲封建君主國內分封貴族的等級制度。它最早出現於中世紀,在近代的一些國家中仍然繼續沿用。一般以佔有土地的多少來確定分封爵銜之高低,主要可分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這五等。
1、公爵:在貴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級,地位最高。在英國,公爵是僅次於國王或親王的最高級貴族,與作為一國之主的歐洲大陸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ke)有所不同。英國公爵爵位出現很晚。1337年,愛德華三世把康沃爾郡升為公國,將公爵爵號授予年方7歲的「黑太子」愛德華。
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後多年裡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親均不許稱王,最高可獲公爵爵位。自從1483年建立諾福克公國以後,公爵爵位開始授予王親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國。而且能獲此最高爵位者多是軍功顯赫的統帥。行政界政務家即使任職多年,政績昭著,也難獲此殊榮。
這個爵名的由來有三:一是歐洲氏族社會解體時期,日耳曼部落的軍事首長;二是古代羅馬部落的軍事首長;三是古羅馬時代的邊省將領,後指地方軍政長官,其拉丁文原意為統帥。
2、侯爵:侯爵是貴族的第二等級。查理大帝在位時它是指具有特別全權的邊區長官,相當於藩侯,查理曼帝國分裂後,變成了獨立的大封建領主。封建王權加強後,侯爵成為公爵與伯爵之間的爵銜,其地位與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紀後,才確認侯爵的地位在伯上之上。
侯爵的地位和尊榮程度不甚明確,大約在公爵和伯爵之間,一段時期內不被看重。到了15世紀,這級爵號穩定地保持了它在貴族爵位中的第二級地位以後,才被貴族們所看重。與其他4個等級的貴族相比,侯爵的數目一向最少。
3、伯爵:為貴族的第三等級。在英國5級貴族中,伯爵出現最早。14世紀20年代之前,伯爵作為高級貴族,是男爵的「天然領導人」,在地方上負有對男爵、騎士的管理責任。
但在1327年政治危機,指愛德華三世廢黜其母法國伊沙貝拉公主的攝政,登極親政時,伯爵曾作為一個具有「自我意識」的政治群體獨立行動,與男爵們的「距離感」突然產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瑪奇伯爵領地之後,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職責。
4、子爵:子爵是貴族的第四等級。子爵原系法蘭克王國的國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國王查理曼於八世紀時封的,後來傳到歐洲其他大陸國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後來獨立存在,也可世襲。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紀才傳入英國。
上院貴族中數子爵資格最淺。子爵稱號(Viscount)源於法國,原為郡守,本意為副伯爵,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時可能是實力強大的諸侯。在英國,1440年比奧芒特的約翰被封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
5、男爵:男爵是貴族爵位中第五等級。在十一至十二世紀時,它是歐洲君主國國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當時,英國的那些直接從國王那兒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稱為男爵,但這並非由國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約翰·比徹姆為男爵後,男爵才成為英國貴族的正式爵位。
英國男爵出現於11世紀。到12世紀初國王大部分高級世俗貴族都被封為男爵。其中少數與王室關系密切、封地較多者又被稱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間。很快,大男爵發生分化,顯赫者升為伯爵,其餘與普通男爵不分伯仲。
正因當時男爵在世俗貴族中佔了很高比例,以至於「男爵」一詞長期作為貴族的集合名詞使用。11-14世紀,男爵的封號和封地可通過血緣和婚姻關系傳遞,但不得隨意出售和轉讓,歷代國王也不隨意增加或褫奪貴族封號。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補男爵爵位,以後數百年至今,居於5級貴族之末的男爵始終人數最多。
⑦ 現代法國爵位的排位是什麼
一、在法國爵位的排位如下:
1、第一等級是公爵和公爵夫人;
2、第二等級是侯爵和侯爵夫人;
以上為大貴族,爵位由國主冊封,另外公爵也有可能自有公國,自為一國之主。在中央集權不強時,侯爵也可能自有侯國,例如普魯士在早期就是一個侯國,國主為神聖羅馬帝國選帝侯之一。類似我國春秋時期的諸侯。
3、第三等級是伯爵和伯爵夫人,為中級貴族,爵位也由國主冊封;
4、第四等級是子爵和子爵夫人;
5、第五等級是男爵和男爵夫人;
(1)以上兩級為小貴族,爵位可有國主,公爵,侯爵冊封。由公爵,侯爵冊封的子爵和男爵地位類似於大貴族的家臣。
(2)上述五個等級的貴族爵位都可以世襲.世襲辦法是爵位由長子繼承,如果長子去世就由次子繼承,若無次子就由長女繼承。當然了,也可以由貴族自己指定的親屬繼承。
6、第六等級是騎士和勛爵,屬於不入流的貴族,一般適合於中小貴族的非長子,一般騎士授予有軍功者,勛爵授予對王室或國家有貢獻者。這個等級也適用於有理想有報復的平民,算是進入貴族階層的第一步,等再有機會好向上爬,雖然這對於平民來說很難.這個等級的爵位不可以世襲。
二、歐洲爵位制
1、歐洲爵位制是歐洲封建君主國內分封貴族的等級制度,最早出現於中世紀,在近代的一些國家中仍然繼續沿用。一般以佔有土地的多少來確定分封爵銜之高低,主要可分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這五等。
2、公爵:在貴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級,地位最高。這個爵名的由來有三:一是歐洲氏族社會解體時期,日耳曼部落的軍事首長;二是古代羅馬部落的軍事首長;三是古羅馬時代的邊省將領,後指地方軍政長官,其拉丁文原意為『;統帥『;。隨著封建關系的發展,王權的日益強化,公爵成了統治階級中的上層人物。在英國,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紀的英王愛德華三世分封的,被封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員。十五世紀後才打破這慣例,少數非王室人員也被封為公爵。
3、侯爵:侯爵是貴族的第二等級。查理大帝在位時它是指具有特別全權的邊區長官,相當於藩侯,查理曼帝國分裂後,變成了獨立的大封建領主。封建王權加強後,侯爵成為公爵與伯爵之間的爵銜,其地位與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紀後,才確認侯爵的地位在伯上之上。
4、伯爵:在羅馬帝國時,伯爵是皇帝的侍從,掌管軍、民、財政大權,有時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強化後,伯爵可割據一方,成為世襲的大封建領主。後來,其地位漸次低落,介於侯爵與子爵之間,為貴族的第三等級。在英國,伯爵之銜歷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愛德華被封為公爵之前,它是英國最高的爵位。這一爵名,來源於斯堪的納維亞半島的丹麥。
5、子爵:子爵原系法蘭克王國的國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國王查理曼於八世紀時封的,後來傳到歐洲其他大陸國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後來獨立存在,也可世襲。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紀才傳入英國,博蒙德·;約翰於一四四○年第一個被封為英國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6、男爵:男爵是貴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級。在十一至十二世紀時,它是歐洲君主國國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語中,男爵(Baron)一詞,是諾曼人在征服歐洲大陸時引進來的,本義為『;只不過是普通的人『;,後來演變為『;強有力的人『;。當時,英國的那些直接從國王那兒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稱為男爵,但這並非由國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約翰·;比徹姆為男爵後,男爵才成為英國貴族的正式爵位。`
⑧ 功爵、侯爵、伯爵分別代表什麼
1、「公爵」的封號是貴族中的第一等級,最初,這個封號是給與那些部落的首領。此外,在未征服地區的比較大的領主依附或者被宗主國征服後也會被授予「公爵」的封號。
此外,許多國明殲碰家的國王激談在建國或者即位後,往往會出於自身的考慮,新分封一些「公爵」,例如法國的「諾曼底公爵」就是法國國王被迫分封給侵佔塞納河下游地區的諾曼人的。
2、「侯爵」是貴族的第二等級,「侯爵」一詞本身的含義主要指邊防長官,一般「侯爵」是管理與控制數個郡的貴族,很多勢力強大的「侯爵」完全可以與「公爵」抗衡。「侯爵」在自己的領地上可以自己任命官員,制定管理的政策,基本上屬於半獨立的狀態。
3、「伯爵」是貴族的第三等級,在加洛林王朝時期,伯爵指的是地方的行政長官,大致相當郡長。一般由國王任命當地的豪強擔任。後期,伯爵主要成為「公爵」或者「侯爵」在地方上的代理人。隨著公國或者侯國勢力的衰弱,某些「伯爵」最後可以膨脹為權利中心。
(8)法國的伯爵是什麼職位擴展閱讀
歐洲大陸貴族來歷
歐洲大陸貴族來歷大致如下:最初有的只是公爵、伯爵和男爵。其中公爵應該是來自戴克里先改革羅馬行省以後的省行政或者軍事長官,後來被蠻族用來稱呼大領主。伯爵則是克洛維王朝的軍隊指揮官。但因為往往隨著軍役而授予領地也成了領主。
男爵則是對宮廷顯貴的尊稱。子爵和侯爵是分別作為副伯爵和副公爵而設立的。這些官銜在加洛林時代吞並采邑的過程中也被當成了采邑而繼承下來,才慢慢變成爵號的(就像萊茵—巴拉定選侯自己是行改漏宮伯爵但還是皇帝的驥廄總管。
勃蘭登堡侯爵還是皇帝的御前大臣一樣,他們的官銜也成了采邑只是擁有的人太少而沒能成為爵號而已)。所以很多擁有領地但沒有官銜的貴族,就以領地為頭銜。
中間加中綴詞。翻譯過來就是某某地方的某某先生。很多名門包括日後君臨半個歐洲的波旁家最初也都是這些沒封號的家族裡的。
⑨ 17世紀法國的貴族等級制度里「伯爵、公爵、侯爵、子爵」有什麼區別
爵位,它最早出現於中世紀,在近代的一些國家中仍然繼續沿用。一般以佔有土地的多少來確定分封爵銜之高低,主要可分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這五等。Oq8s"g*uSf b
公爵:在貴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級,地位最高。這個爵名的由來有三:一是歐洲氏族社會解體時期,日耳曼部落的軍事首長;二是古代羅馬部落的軍事首長;三是古羅馬時代的邊省將領,後指地方軍政長官,其拉丁文原意為"統帥"。隨著封建關系的發展,王權的日益強化,公爵成了統治階級中的上層人物。在英國,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紀的英王愛德華三世分封的,被封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員。十五世紀後才打破這慣例,少數非王室人員也被封為公爵。U.` l,j~+m ~
侯爵:侯爵是貴族的第二等級。查理大帝在位時它是指具有特別全權的邊區長官,相當於藩侯,查理曼帝國分裂後,變成了獨立的大封建領主。封建王權加強後,侯爵成為公爵與伯爵之間的爵銜,其地位與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紀後,才確認侯爵的地位在伯上之上。
1g:y3sP7Ely$Vp 伯爵:在羅馬帝國時,伯爵是皇帝的侍從,掌管軍、民、財政大權,有時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強化後,伯爵可割據一方,成為世襲的大封建領主。後來,其地位漸次低落,介於侯爵與子爵之間,為貴族的第三等級。在英國,伯爵之銜歷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愛德華被封為公爵之前,它是英國最高的爵位。這一爵名,來源於斯堪的納維亞半島的丹麥。
%d%J.G)` X4a 子爵:子爵原系法蘭克王國的國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國王查理曼於八世紀時封的,後來傳到歐洲其他大陸國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後來獨立存在,也可世襲。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紀才傳入英國,博蒙德·約翰於一四四○年第一個被封為英國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Q.Y i0v6S-rW3Q;[ 男爵:男爵是貴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級。在十一至十二世紀時,它是歐洲君主國國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語中,男爵(Baron)一詞,是諾曼人在征服歐洲大陸時引進來的,本義為"只不過是普通的人",後來演變為"強有力的人"。當時,英國的那些直接從國王那兒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稱為男爵,但這並非由國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約翰·比徹姆為男爵後,男爵才成為英國貴族的正式爵位。~)H4p:q#v J
在上述的這五個貴族爵位中,又根據其能否傳給後代,分為世襲貴族和終身貴族兩類。世襲貴族死後可由長子繼承,終身貴族僅限本人活著時擔任,死後其子不能承襲。英國的詩人拜倫的伯父是世襲貴族,他去世後,侄子拜倫獲得了世襲的爵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