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比較美國的總統共和制和法國的總統共和制( 政府如何如產生 政府對誰負責 國家權力中心 總統與議會關系)
美國是總統制民主共和制的國家,其最大特點就是實行「三權分立」,即行政權歸總統,立法權歸國會,司法權歸最高法院。美國政府由獲得大選的總統負責任命但需要經過國會批准,政府對總統負責所以美國沒有總理,總統即使國家元首有是政府首腦,還是三軍統帥。三權分立也就不存在什麼權力中心,美國總統只對選民負責不需要對議會負責,但是總統提名的政府部門成員都需要國會簡單多數通過後才能獲得任命,總統提出的任何議案都要國會通過批准,國會有立法權但是所有法案都需要總統簽署才能生效,表面上總統權力很大但是國會有提出彈劾總統的權力。簡言之美國總統與國會就是相互制約與平衡的關系。
法國是半總統半議會制的國家,政府產生方式與美國十分相似,不同之處在於法國的內閣中同時設立總理,總理由總統任命但是總理對議會負責,因為總理雖然由總統任命但是如果議會通過對政府的不信任案時政府就會被解散,憲法還規定議會有監督政府的權力。法國的權力中心是總統因為總統權力很大,總統除擁有任命高級文武官員,簽署法令,軍事權和外交權等一般權力外,還擁有任免總理和組織政府、解散國民議會、舉行公民投票、宣布緊急狀態等非常權力,任期內議會也無權彈劾總統。
Ⅱ 一戰法國政府是如何決策的
一戰前的法國深知自己不可能單獨擊敗德國,所以一直和英軍指揮部門緊密交流。到霞飛出任法軍總司令時,他推翻了前任的保守戰略,而是提出在法德邊境全面進攻的「第十七號方案」。因為預料到德軍可能通過法國-比利時邊境進入法國,英軍被賦予了在這個方向監視並防禦的任務(英軍派來的軍力太少,以至於他們不得不唯法國人是瞻)。這就是一戰時法國的戰爭決策。
Ⅲ 告訴我,美國英國德國法國,反正是資本主義國家的總統各有什麼權力
當然有區別:
西方國家狹義政府指的是國家權力機關中的行政機關。
在現代社會里,實行內閣制的國家中的國家元首是虛位元首。
關於出任國家元首的資格,元首產生的原則、方法和程序,按各國規定的分類方式可分為世襲制和選舉制。
西方國家由公民投票直接選舉國家元首可採用簡單多數制、一輪選舉制、半數選舉制、二輪選舉制。
按照君主掌握權力的大小,君主立憲制可分為二元君主制和議會君主制。
議會共和制國家的總統與君主立憲制國家的「虛位元首」的地位、權力、作用大致相同。
根據國家元首組織構成的不同,可將其分為個體元首和集體元首。在西方國家中,實行集體元首制的國家是瑞士。
內閣制政府又稱為議會制政府或責任內閣制政府。最早出現內閣的國家是英國。
英國內閣的前身是樞密院。
組閣過程中必須堅持的原則包括相容或不相容原則;不得兼職和從事營業的原則。
英國政治生活中最高決策者和領導者是首相。英國首相兼任的職務有政府首腦、議會領袖、黨魁。
英國首相的職責主要有:任免內閣成員和非內閣成員;領導內閣,決定內閣議事日程;主持內閣會議,形成內閣決議;在議會中代表政府為政府決策辯護;向英王匯報政府工作概況。
總統制肇始於美國。在實行總統制的國家中,國家政治生活的中心是總統。
總統權力主要來源於4個方面:憲法授權、國會授權、先例和最高法院裁決。此外,總統作為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這一職位的特殊性,也是構成總統權利的重要來源。
在實行總統制的國家中,總統的權力主要包括作為國家元首的權力、作為行政首腦的權力、有關軍事權、有關立法權和有關外交權。
總統作為國家元首的權力有接見外國大使、同外國締結條約、發布赦免令等。在美國,總統作為政府首腦的權力主要有任命權、免職權、監督執行法律權、宣布緊急狀態權、召開內閣會議權。
美國聯邦政府包括內閣和政府各部、總統辦事機構、獨立行政機構。組成美國內閣的人有總統、副總統、各部長。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對總統的制約,主要體現在它享有司法審查權。
法國內閣政府既要對議會負責,又要對總統負責。在法國出席內閣會議的人有總理、國務部長、各部部長、部長級代表和國務秘書。
法國總理的權力主要有任免文職和軍職人員;協調各部,指導政府工作;領導國防部,對國防負責;代表政府向議會負責。
在與議會的關系中,「總統有權不負責,總理無權要負責」說的體制是半總統半議會制。
法國第五共和國憲法規定,擔任最高司法委員會主席的總統。
「戴高樂體制」的基本特點有強化了總統的權力;提高了政府的地位;削弱了議會的地位和作用;建立了穩定而持久的多黨制。
最能體現國家本質特徵的是它的階級性。
從政府職能作用的領域角度,可將政府職能分為政治職能和社會職能。政府的政治職能和社會職能是辯證統一的關系;從政府職能作用的方式角度,可將政府職能分為計劃職能、組織職能、指揮職能、控制職能、監督職能。
西方國家政府權力容量擴大的重要標志是經濟管理職能的相對獨立。
西方國家中央政府行政管理的組織結構在縱向上基本可分為政府首腦、內閣、政府各部、行政機構4個層次。
英國的獨立機構包括歲入機構、支付機構、監督機構、國民經濟發展委員會、英格蘭銀行。
在美國,素有「第四政府部門」之稱的是獨立管理機構。
在英國,根據政府各部的性質可將政府部門劃分為職能性質的部門、地區性質的部門、帶有中央統管的性質的部門。
在美國,居於美國政府各部之首的是國務院。而整個聯邦行政機構的中樞和總統辦事機構的核心是白宮辦公廳。
美國政府各部關系的協調主要靠總統辦事機構。美國總統辦事機構主要有白宮辦公廳、行政管理與預算局、國家安全委員會、政策發展辦公室、科學技術辦公室。
在法國總統府中發揮作用最大的機構是總秘書處。在法國,總統府下設總秘書處、總統府辦公廳、私人軍事參謀部、私人秘書處。
英國的最高決策機構和最高行政機關都是內閣。
英國處理具體決策事務的組織是內閣委員會。法國政府的真正決策機構是總統主持的部長會議。
國家元首――是指主權國家形式上或實際上對內對外的最高代表,是國家機構的組成部分。
國家元首的世襲制――凡擔任國家元首職務,不經民主選舉,而按照血緣關系依法世代相傳,屬於世襲制。
國家元首的選舉制――凡按照憲法或法律規定,國家元首通過民主選舉方式產生並有一定任期,屬於選舉制。
虛位元首――在實行君主制和君主立憲制的國家中,國家元首由於主要從事象徵性和禮儀性的事務,不掌握國家實權,因此被稱為虛位元首。
實權元首――在共和制國家中,國家元首由於其往往兼任政府首腦,掌握很大權利。並是國家權力的中心,因此被稱為實權元首。
6、二元君主制――是指在君主制國家中,君主大體上仍然保持著封建專制時代的權威,集立法、行政、司法和軍政大權於一身,是國家權利中心的一種君主立憲制。
7、議會君主制――是指在君主制國家中,國家實權完全掌握在形式上對議會負責的內閣手中,作為國家元首的君主只是在形式上享有廣泛權利的一種君主立憲制。
8、集體元首――凡由兩人以上組成合議的機關,有它的全體成員共同擔任國家元首職務合行使元首職權者,為集體元首。
9、內閣制――是指由內閣總攬國家行政權利並向議會負責的一種國家政權組織形式。
10、內閣制政府首腦――內閣制政府首腦一般稱首相或總理,通常由在議會總佔多數的政黨或政黨聯盟的領袖擔任。
11、總統制――是指由總統擔任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並獨攬國家最高行政權利的一種政體形式,與內閣制相對。
12、半總統制半議會制――是指法蘭西第五共和國憲法所規定的,以總統為國家權利中心,以總理為政府首腦的一種政權組織形式。
13、委員會制政府――是指以實行合議制的委員會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的政體形式。
14、政府職能――是指政府在一定歷史時期內根據國家合社會發展的實際需要,所發揮的功能和作用。
Ⅳ 法國為什麼投降 探究法國投降的原因和影響
3.法國人民的尊嚴受到了嚴重侵犯
3.法國對戰爭的認識存在誤區
總之,法國投降是二戰中的一個重要事件,也是法國歷史上的一個恥辱性事件。法國的投降不僅影響了法國自身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也對世界歷史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法國投降是二戰中的一個重要事件,也是法國歷史拆衫上的一個恥辱性事件。那麼,為什麼法國會選擇投降呢?本文將探究這個問題,並分析法蘆唯國投降對世界歷史的影響。
1.法國的政治和經濟地位受到嚴重影響
Ⅳ 法國議會如何通過 限制政府行為 制約總統
議會兩院擁有立法、監督政府、審批國家預算等項權力,但其權力受到總統和政府的制約。法國屬於半議會制半總統制,總統權力受到一些結構性因素的限制。盡管總統任命總理並主持內閣會議,但憲法規定政府應對此負責,議會可以通過多種方式限制政府的行為或追究政府的政治責任,從而使總統權力大打折扣。議會對總統有直接和間接的監督權,而總統的重要文件、命令要由總理監督,總理和內閣則向議會負責。
Ⅵ 簡述法國中央與地方關系改革採取的主要措施
1982年起社會黨上台後在法國推行了大刀闊斧的地方分權改革對高度集中的行政體制進行了深刻的結構性調整改變了法國長期的中央集權傳統。
法國的地方分權是指地方團體在國家監督下管理地方事務,也就是說中央將涉及地方利益的部分決策權以及相應資源交由地方直接普選產生的地方行政機關
中央對地方的監督一直是中央與地方關系中的主要問題之一.始於1982年的法國地方分權改革在擴大地方自治許可權、增進地方民主的同時,也給法國中央與地方關系帶來了嚴峻的挑戰,即法國政府如何解決中央權力撤出後對地方事務缺乏監督和制約的問題。
為此,法國政府改革了監督手段,完善了監督機制,通過憲法委員會的監督、立法監督、行政監督以及司法監督,有效地解決了地方分權後對地方自治團體監督缺位的問題。
對照法國的經驗,我國在改革中央與地方關系時應該發揮法制在對地方監督中的作用,努力實現監督法制化,建立獨立和權威的監督機關,強化對地方的財政監督和加強司法監督,以維護中央的權威和國家的統一。
(6)法國政府如何決策擴展閱讀:
法國中央與地方事權配置是通過法制化途徑,在遵循從屬原則,許可權整體轉移等原則基礎上,首先對各級政府功能進行定位,之後進行具體許可權的明確劃分,並伴隨以相應財權的轉讓。
作為傳統中央集權單一制國家通過地方分權改革而重新調整中央地方關系的代表,法國式事權配置模式對於其他單一制國家調整中央與地方政府關系而言,具有重要的參考和借鑒意義。
法國是一個市場經濟國家,它在調整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關系問題上,經過不斷的改變和努力,在將權力繼續下放給地方政府的同時,加強了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權力的監督。
Ⅶ 法國政府是如何對經濟進行干預的
為了應對金融危機給法國經濟帶來的沖擊,法國總統薩科齊4日宣布了為期兩年、總額為260億歐元的經濟刺激計劃。該計劃重視公共投資和救助危機行業及企業,但忽視了刺激內需市場所必需的提高居民購買力,其帶動經濟增長的效果如何目前看來還很難預料。 根據薩科齊宣布的計劃,法國政府將追加投資105億歐元,用於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政府職能部門設備改造。政府拿出110億歐元,提前返還企業應享受的稅收優惠。此外,政府還將在明年為低收入家庭提供7.6億歐元的補助。 法國政府將為建築業和汽車業提供15億歐元的援助。建築業方面,未來兩年政府將出資收購或建設10萬套社會福利住房,並為民眾購買住房提供一系列貸款優惠措施。汽車業方面,政府將通過設立專項獎金的形式鼓勵車主廢舊購新,並為汽車製造商提供資金援助。 法國政府推出此項計劃針對性較強,其主要目的是保增長、救助危機行業和改善企業經營狀況。法國總理菲永在計劃宣布後表示,該計劃的實施將會給經濟帶來1%的增長。 法國政府迅速推出經濟刺激計劃也是不得已而為之。據統計,法國今年第二季度國內生產總值環比下降0.3%,第三季度僅增長0.1%。法國央行——法蘭西銀行預計今年第四季度法國經濟將出現0.5%的負增長,多數國際機構預測明年法國經濟將負增長。 銀行因金融危機而緊縮企業和個人貸款,這嚴重影響了以貸款為主要銷售方式的房地產市場和汽車市場。汽車業和建築業是法國經濟的兩個支柱產業,這兩個行業的就業人口佔法國總就業人口的近五分之一。如果這兩個行業在危機中越陷越深並波及上下遊行業,法國的經濟、社會都會受到極大影響。 通常法國企業是在繳納所有稅收後再享受政府的優惠返還,然而在銀行緊縮信貸的情況下許多企業因為資金鏈斷裂而陷入困境。法國政府10月份提出的向銀行注資並迫使其增加企業貸款的計劃目前在歐盟仍未得到批准。因此,政府希望通過提前返還企業應享受的稅收優惠來部分解決企業的資金問題。 分析人士認為,此項經濟刺激計劃在較短的時間內也許能起到一定作用,因為基礎設施投資肯定會在一定程度上拉動經濟增長,對汽車業和建築業的扶持也能給不斷萎縮的市場注入些許活力。然而,該計劃並未涉及民眾最為關心的提高實際購買力的問題,如提高工資、降低增值稅等。 法國經濟一直是靠內需拉動的,因此居民實際購買力的提高是推動經濟增長最大的動力。近年來,由於法國企業和產品缺乏競爭力,其外貿逆差連續數年創歷史新高,使得法國經濟更加依賴國內市場。如果居民的實際購買力無法提高,那麼法國經濟就缺乏最根本的動力,上述計劃能在多大程度上刺激經濟增長也就難以預料。 市場對這一經濟刺激計劃的反應也不樂觀。法國巴黎股市CAC40指數4日上午還震盪走高,但在薩科齊宣布計劃之後股指卻出現了快速下挫並以陰線報收,表明投資者對該計劃的效果持懷疑態度。
Ⅷ 法國、英國、美國分別通過什麼方式確立各自的什麼政體
法國獨特的政體
在法國,總統和議會都由全民直接選舉產生,總理一職由議會的多數派出任。由於過去實行的是總統7年制、議會5年制,不同的選舉時間,總統和議會多數派就可能不是來自同一陣營,因而造成總統和總理二人一個來自左派,一個來自右派,形成「左右共治」的局面。這也是法國政壇獨特的現象。
半議會半總統制
在1946~1958年的法蘭西第四共和國時期,法國的政體是議會制,即全民選舉國民議會議員,由國民議會中占席位最多的黨派出面組閣。那時候總理大權在握,總統只是象徵性的國家元首,沒有任何實權。由於議會內黨派眾多,而且議會有彈劾政府的權力,因此一不小心,多數派聯盟便會分裂,造成政府倒台。在第四共和國存在的短短12年間,共更換了20屆內閣!政府的頻繁更迭造成政局不穩,國家動盪。
1958年,曾因反對議會制而退出政壇的戴高樂上台,建立了法蘭西第五共和國。他重返政壇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改憲法,制定總統制。出於穩定政局的目的,他繼承了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時期總統任期7年的傳統。他一方面削弱了議會的權利,剝奪了議會任命總理和批准政府組成的大權;另一方面大大增強了總統的職權,甚至賦予總統在「非常時期」可以解散議會、進行全民公決等權利。1962年他宣布法國總統應由全民直選產生,並於1965年當選為第五共和國第一位直接選舉出來的總統。
然而,第五共和國的政體並非絕對的總統制,議會對總統仍有制約,主要是:議會可以彈劾政府,迫使其下台;對議會通過的法律,總統須在15天內簽署,最多隻能讓議會復議一次;總統不得在一年之內兩次解散議會。
「左右共治」
在這樣的政體下,總統只有得到議會多數派支持時,才能充分行使權利,反之,只能與反對派分享權利,把總理一職和組閣權交給政治對手。
實行半議會半總統制政體的初期,反對黨勢單力薄,總統的執政地位穩定,長達7年的總統任期又使其能夠充分施展手腳,總統的優勢得以充分發揮。
活躍在法國政壇上的主要政黨是右翼的保衛共和聯盟和法國民主聯盟以及左翼的社會黨和共產黨。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法國左翼力量迅速上升,形成左右兩大派旗鼓相當的局面。此時,一個新的問題顯現出來:由於總統和議會任期不一致,因此無論是總統選舉還是議會選舉後,都有可能出現總統與議會的多數派分屬不同派別。
1986年,前總統、來自左翼社會黨的密特朗執政時,由議會多數派產生的政府屬於右翼陣營,法國從此出現了 「左右共治」的局面。自1997年以來,國民議會一直被若斯潘總理所屬的左翼勢力所控制,而希拉克總統則屬於右翼政黨保衛共和聯盟。
總統任期改革
自1986年以來,法國已歷經3次「共治」。「共治」期間總理、總統相互牽制,難以放手施政,嚴重影響效率。2000年6月,法國議會以絕對多數通過政府提出的關於「總統任期5年」的修憲法案。同年9月舉行的全民公決中,贊成票佔了73.2%。呼籲多年的法總統任期改革終於得以實現。
從今年開始,法國總統選舉和議會選舉同步舉行。現在,希拉克已連任總統成功,下個月,法國還將選出577名國民議會議員。在短期內的兩次選民投票中,出現截然不同兩種結果的可能性很小,這就使得「左右共治」的可能性大大減少,但也不意味著從此徹底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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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的政體為君主立憲制。
德國的政體為議會民主制和聯邦制,共16個州,每個州有自己的憲法、議會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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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美國客觀的說是現在世界上最發達的國家,無論從政治經濟科技等方面,客觀的說這是與美國的政體的分不開的,美國政體的核心是三權分立的制度,民主,自由,人權是社會的基本要素。
起源
同世界上其它國家相比,美國的政治生活是處於一種獨特的權力結構之下,政治權力廣為分散於社會各階層之中,權力的安排不是等級式的,而是競爭式的。作為美國權力機構的政府包括立法、行政、司法三個系統,每個系統起著各自的作用,同時又相互制約,它們是最直接的政策制定者。而參與和影響政策制定的還包括其他各種力量和角色,例如企業界、金融界、法律界、基金會、大學、新聞界文化機構以及民間組織(婦女、種族、民族團體)等。戴維·杜魯門(David Truman)把最直接決策者和選民之間的利益團體稱為「中間結構」,並把它們視為政府機構的一部分。「這種中間結構,包括一大批利益集團、公司、工會、教會、各種專業性團體、新聞媒介、政黨等,這些組織介於政府和人民之間,成為政府機構和人民聯系的紐帶。它們既不處於從屬地位,也不處於統治地位。這種多元化的結構是美國社會權力分配的重要表現形式。」 希爾斯曼(Hilsman) 的解釋更為簡潔,他把政府稱為第一圈的政策制定者,政黨和利益集團屬於第二圈的政策制定者,新聞媒介則是政黨和利益集團爭取政治權力的輿論工具。 可見,美國政府政策的制定決不只局限於政府機構和最上層領導人,各種社會力量和社會機構發揮著重要的乃至決定性的作用。
因此,美國被認為是典型的多元主義民主政體國家,也就是著名政治學家羅伯特·達爾所說的「polyarchy」。多元主義政體的本質特徵是權力分散,或曰權力中心的多元化。權力多元化使得各種政治力量在決策過程中起作用,它們競相對政府機構施加影響,反映各種利益,力圖使政策的制定符合它們的需要。[2]多元主義政治具體表現為:(1)美國社會存在著許多力量強大的利益集團,它們能以某種有效的方式參與決策過程。美國官方的政策通常是各個集團之間討價還價和進行妥協的結果。(2)各重要集團之間處於一種相對均勢與相互制約狀態,沒有一個集團強大到足以絕對地支配其它集團。(3)各種集團之間的均勢是民主社會的自然狀態。
結構
美國聯邦、州和地方政府概述
美國政府體制始於一七七六年,最初只是一個基於自由和民主理念的試驗。但是,歷史證明,它是一種相當富有活力和適應性的體制。
美國常被稱作是一個民主政體,但更確切地說,美國實行的是憲政聯邦共和制(constitutional federal republic)。「憲政」(「constitutional」)是指美國政府是建立在憲法基礎上,這部《憲法》是國家的最高法律——不僅確定聯邦和州政府的結構,而且確立了政府的許可權。「聯邦」(「federal」)體現在美國的體制是由一個全國政府和五十個州政府組成。「共和制」(「republic」)則是指一個由人民掌權、但由人民選出的代表執政的政體。
美國政體如何運作
在有的人看來,美國政府體制似乎簡單明了:國會制定法律,總統實施法律。但仔細觀察可以發現,其實這是一個復雜得多的充滿互動和制衡的體制。
作為一個共和國,美國政府的根本權力掌握在人民手中。人民通過定期舉行的總統、國會議員以及州和地方政府官員的選舉行使權力。民選官員及其工作班子制定政策和法律,並負責政府的日常運作。
「就我所知,社會最高權力的最可靠掌管人只能是人民自己。」——托馬斯·傑弗遜(Thomas Jefferson), 一八二○年
憲法的作用
《美利堅合眾國憲法》(The U.S. Constitution)誕生於一七八八年,是美國政體的藍圖。它規定政府由三個分支組成(立法、行政、司法),並且確定了它們的權力和任職方式。
《憲法》的最重要特徵之一,是創立了三權分立的制衡體制,使政府的任一分支都對其他兩個分支具有某種約束力。例如,司法分支的最高法院大法官要由行政分支的總統任命,隨後還必須得到立法分支的參議院批准。同樣,最高法院大法官能夠推翻由國會制定和總統簽署的法律。這種制衡關系使政府的任何一個部門都無法獨攬大權。
由於政府只能行使《憲法》具體規定的權力,因此《憲法》為人民的權利和權力提供了重要保護。統稱為《權利法案》(Bill of Rights)的《憲法》前十條修正案,保障所有美國人的自由權利,其中包括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宗教自由、不受無端搜查以及由陪審團審判的權利等。
《憲法》作為國家根本大法,也對各級政府的立法和行政權具有約束力。無論任何法律或法律條文,只要被法院裁決違背《憲法》,都將無效。最高法院在這方面具有最終決定權。
對《憲法》的修正案必須是經國會參、眾兩院三分之二議員提出、並得到全國四分之三以上州的批准才能成立。這個程序難度很大,自《憲法》誕生以來,一共只通過二十七個修正案,一八○○年至今僅通過的十六個修正案也包括在內。
聯邦、州、地方政府的相互關系
《憲法》不僅確定了聯邦政府的結構和權力,而且也對州政府有基本規定。同時,各個州也都有州憲法;州憲法包含針對州內地方政府的條文。地方政府是指市、縣、鎮或學區以及特別選區的政府。地方政府負責管理當地的自然資源或交通系統。
聯邦政府的權力和職責范圍由《合眾國憲法》 限定。屬於聯邦政府的權力包括:州際貿易、國防、造幣、移民及入籍、以及與外國簽定條約等。
但是,隨著時間的發展,《憲法》得到合乎時代變化的解釋和修正,聯邦政府的權力也隨之有所改變。聯邦政府通過與州政府合作,制定出一些由聯邦提供經費、州政府實施的法律和項目。這種合作領域主要包括:教育、社會福利、住房補貼及營養、國土安全、交通和緊急行動等。這些項目須按聯邦規定運作。
這種合作使聯邦政府具有影響州政府的能力。例如,在一九七○年代,聯邦政府希望通過降低高速公路的最高行駛時速減少能源消耗。但是,聯邦政府不是通過直接立法達到這一目標,而是宣布,凡不自動降低州內時速的州,將不能得到聯邦提供的公路項目經費。另外,在很多情況下,州政府為獲得聯邦資助,自身也必須為公路項目提供部份資金。
地方政府的結構和權力由州憲法確立。如同州政府的規定不得與聯邦法律相悖一樣,地方政府受到州憲法和法律的制約。
媒體
在美國,媒體掌握在私人手中,不受政府審查。獨立的報紙、雜志、電視、廣播以及其他形式的媒體在美國有著深厚的傳統,它們公開發表各種批評和擁護政府政策的觀點。
媒體對公共政策至少有三個重要影響作用。第一,決策人始終處在廣泛的新聞媒體的監督下。政府官員懂得,他們的幾乎一言一行——哪怕是在私下——都可能被媒體公開,因此,他們不太願採取不宜被公開的決定或行動。
第二,媒體通過報導事實和獨立地對公共政策作出分析讓社會大眾知情。
第三,媒體為出版和廣播界(包括讀者和聽眾)提供了發表評論、進而可以影響他人的論壇,例如許多大型報紙刊登的支持某一競選公職的候選人的社論或褒貶某項政策的特約文章。
媒體的上述三種作用——將政府官員的行為曝光、讓公眾知情、著力支持某一競選人或政策——既可以對公共決策產生直接影響,也可以基於所造的公眾輿論對決策產生間接影響。
Ⅸ 法國政府如何產生
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 法國不設副總統 一旦總統不能履行職務 由參議院議長代理總統 總理則是政府首腦 由總統任命 但是這里有一點非常奇特 也是法國的一個特點...
Ⅹ 法國的國家體制
要說姓資還是姓社,那無疑是姓資嘍,當今世界真正姓社的又有幾個?要說國家體制,法蘭西第五共和國准確的說應該是「總統議會制」,即介於總統制與議會制之間。
第四共和國時期,即1946-1958年,法國實行議會制,但每屆政府都是短命政府,1958年,戴高樂上台後,法國修憲,實行總統制,任期7年,可連任,所以戴高樂既是第四共和國最後一位總理,也是第五共和國第一位總統。
由於法國政府是由國民議會第一大黨組閣的,所以,法國歷史上出現過多次左右共治的局面,或左派政府右派總統或右派政府,左派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