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無人機的發展過程及代表機型
無人機是「無人駕駛飛機」的簡稱(Unmanned Aerial Vehicle,縮寫為UAV),是利用無線電遙控設備和自備的程序控制裝置操縱的不載人飛機,包括無人直升機、固定翼機、多旋翼飛行器、無人飛艇、無人傘翼機。從某種角度來看,無人機可以在無人駕駛的條件下完成復雜的空中飛行任務和各種負載任務,可以說是「空中機器人」。
從應用領域來看,無人機分為軍用與民用。軍用無人機分為偵察機、靶機、電子對抗機和戰斗機等。在民用方面,「無人機+行業應用」占據了相當重要的地位。目前在航拍、農業、植保、治安監控、交通巡邏、海岸緝私、快遞運輸、災難救援、觀察野生動物、監控傳染病、測繪、新聞報道、電力巡檢、影視拍攝等領域的應用,豐富了無人機的用途。
提到無人機,很多人以為它是現代科技的產物。事實上,從航空技術萌芽之時,軍方就開始研發不需要飛行員駕駛的飛機了。無人機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914年,英國皇家空軍用一架小型飛機裝上炸葯,通過無線電引導飛機攻擊德國空中和地面目標,這是無人機的雛形。當英國人擺弄無人機上天的時候,美國人也開始了無人機的試制。1917年11月,美國第一架無人機由寇蒂斯公司研製成功,但這個飛機是個「自動飛行的炸彈」,也就是程式控制飛機,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無人機。真正的無人機是上世紀30年代英國製造的蜂後無人機(Queen Bee target drone)。德·哈維蘭公司(de Havilland)生產的這種無人機是無線電遙控靶機,在1934年至1943年間共生產了420架,這些無人機被當作靶機,用於訓練飛行員、炮兵和防空部隊的射擊能力。二戰期間,納粹德國用新發明的導彈襲擊英國本土,盟軍就想用無人機這種新式武器還以顏色。當時駐英的美國海軍航空隊啟動了代號為「鐵砧」的行動,將百餘架有人駕駛的轟炸機改造成「准無人機」。機艙內去掉一切無用裝備,機組成員減至兩人:一個是駕駛員,另一個是工程師,他們把飛機開到700米高度,安上炸彈引信,然後跳傘。轟炸機上安裝了兩套電視攝像機,可以將儀表盤上的圖像實時傳輸給跟在後面的遙控者。不過,由於無線電遙控技術不過關,這些無人轟炸機還沒飛過英吉利海峽就全墜毀了。
二戰結束後,冷戰的來臨,又推動了無人機的蓬勃發展。上世紀40年代末至50年代,美國用無人機提取原子彈試驗後的空氣樣本,還參與朝鮮戰爭,進行戰場偵察。越南戰爭時期,美國「火蜂」系列無人機(Ryan firebee)被廣泛用於戰場,用來執行偵察、電子竊聽、電台干擾等任務。到1975年美軍撤出東南亞,該系列無人機一共執行了3435次任務。但限於當時的科技水平,無人機的性能、可靠性、導航精度和控制能力還達不到實戰需要,越戰結束後,美國國防部終止了無人機的發展計劃。但另一個國家—以色列卻鍾情於無人機,經過對無人機技術的引進消化吸收後,1976年以色列率先將無人機用於中東戰爭,引誘埃及軍隊的地面防空火力開火,在無人機的掩護下,以軍戰斗轟炸機對埃軍地面目標實施轟炸,取得了顯著的戰果,發展了無人機的佯攻功能。1982年6月,以色列在與敘利亞的戰爭中,開創了無人機和有人機協同作戰的先例,使無人機大出風頭。
無人機以其突出的戰績使各國軍事首腦對它刮目相看,對無人機提升軍隊戰鬥力的作用及其潛在的軍事價值取得了共識,為無人機的快速發展提供了動力,而控制科學、人工智慧和航空航天等高新技術又為無人機的發展創造了條件。同時,20世紀90年代以來,軍事作戰理論變革,立體戰成為主要戰爭樣式,無人機成為三維戰中無人化作戰平台的主要武器裝備之一,無人機以其自身優勢能適應高風險地區作戰需要,因而提高了部隊的作戰效能。
1991年的海灣戰爭中,美軍借鑒了以色列的成功經驗,動用了「先鋒」、「指針」等無人機系統,在偵察、監視、目標捕獲、戰場管理、炮火支援和空襲後目標毀傷評估等方面都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
在科索沃戰爭中,北約調用美、英、法、德和義大利等五個國家,七種類型200多架的無人機投入戰爭,對南聯盟武裝力量進行偵察和監視。
無人機技術在 20 世紀末經歷了三次發展浪潮,真正進入了第一個「黃金時代」。
首先是1990年後,全球共有30多個國家裝備了師級(大型)戰術無人機系統,代表機型有美國「獵人」「先驅者」,以色列「偵察兵」「先鋒」等。
其次是1993年後,中高空長航時軍用無人機得到迅速發展,以美國「蒂爾」無人機發展計劃為代表,在波黑戰爭中大放異彩。
最後是20世紀末,旅團級(中小型)固定翼和旋翼戰術無人機系統出現,其體積小、價格更低、機動性好,標志著無人機進入大規模應用時代。
無人機不受人員生理與生命風險的限制,減少了戰斗人員傷亡或被俘虜的風險;有人駕駛的航空載具,在機動性、速度等很多方面都會受駕駛員身體素質的制約,比如已經退役的SR-71黑鳥無人偵察機,飛行速度最高達到3.4馬赫,飛行員必須穿得像宇航員一樣才能夠承受得住,而無人機就不再受人類體質的制約;無人機的成本,相對有人駕駛的航天載具來說更加低廉,更方便維護和保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