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英美法德四國分別的政體和國體是
1、英國:國體是資產階級專政,它以民主共和制或君主立憲製取代封建割據君主制、等級君主制或君主專制制;政體是君主立憲制,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過立憲,樹立人民主權、限制君主權力、實現事務上的共和主義理想但不採用共和政體。
2、美國:國體是資產階級專政;政體是三權分立制。
3、法國:國體是資產階級專政;政體是民主共和制。
4、德國:國體是資產階級專政;政體為議會民主制和聯邦制。
(1)法國是什麼國家體制的國家擴展閱讀
君主立憲制的分類
1、二元君主制
從政府層面看來,在有兩個形式上矛盾的方向同時進行,便是民族國家的中央集權制的成立,和相對的自由民主的私有財產的確認,在後世理解是因為公民社會和理性主義發達的結果,所以可以接受政府以獨立於營利事業原則外運作,而專注於國防和外交事務。
2、議會君主制
議會掌握立法權,內閣由議會下院多數黨領袖組建,下院多數黨領袖即為內閣首相。內閣掌握行政權,受議會監督,對議會負責。君主無實權,行使禮儀性的職責。
㈡ 法國是什麼制度國家
法國是半總統共和制國家。
總統作為國家元首,掌握著一定的行政權,同時政府也必須對議會負責,接受議會監督的國家政體形式。實行半總統共和制的國家主要有俄羅斯(聯邦)、法國、葡萄牙、冰島等等。法蘭西第五共和國是典型的半總統共和制國家。
規定
總統為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統帥,任期5年,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總統任免總理並批准總理提名的部長;主持內閣會議、最高國防會議和國防委員會。
有權解散議會,但一年內不得解散兩次;可不經議會將某些重要法案直接提交公民投票表決;在非常時期,總統擁有「根據形勢需要採取必要措施」的全權。在總統不能履行職務或空缺時,由參議院議長暫行總統職權。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半總統共和制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法國
㈢ 中國、英國、法國、德國、日本、美國、俄羅斯的政體分別是什麼
中國的政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英國的政體: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法國的政體:半總統共和制。
德國的政體:議會制共和制。
日本的政體: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美國的政體:總統制共和制。
俄羅斯的政體:半總統共和制。
(3)法國是什麼國家體制的國家擴展閱讀:
根據立法與行政的關系,民主共和國可以分為議會共和國、總統共和國和半總統共和國。
在議會共和國,議會有權對政府(內閣)進行立法、組織和監督:政府(內閣)由議會多數席位的政黨或政黨聯盟組織,政府對議會負責,議會通過對政府不信任案後,政府必須辭職或請願國家元首解散議會並重新選舉。
在一個總統制共和國,總統不僅是指揮軍隊的國家元首,而且還是接管行政權力的政府首腦,當選總統組織政府,議會有權立法和監督政府,實行總統共和制的國家包括韓國、美國、巴西、印度尼西亞等。
在半總統制共和國,總統負責外交和軍事事務,而不是議會,首相領導政府,對議會負責,總統令由總理和有關部長會簽,議會可以通過不信任決議迫使首相辭職,同時,經議會領袖同意,總統可以解散議會,總統對議會通過的法案沒有否決權。
㈣ 法國什麼制度
半總統共和制,國是一個單一制的資本主義半總統半議會制共和國,實行多黨制,法國自大革命以來,嘗試過很多政治制度,君主立憲制、共和制、君主制,委員會制、國王制、督政府制、內閣制、總統制。
在1789年爆發法國大革命之後,推翻君主專制政體,先後經歷兩次帝國和三次共和國,國力於19-20世紀時達到巔峰,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法國是當時世界第二大殖民帝國,殖民地面積等於本土的20倍。二戰後,建立法蘭西第四共和國,1958年被夏爾·戴高樂建立的第五共和國所取代。
(4)法國是什麼國家體制的國家擴展閱讀:
還有法律制度,法國法律制度屬於歐陸法系,是成文法律,不容許法官制定法律。法官只能夠根據以往的判例來詮釋法律,法國法律的基本精神仍然跟從《法國民法典》,根據《人權和公民權宣言》,只有危害社會的行為才會被禁止。
法國司法制度擁有兩套相互獨立的法院系統,即行政法院系統和普通法院系統,兩者並行運轉。兩個法院系統有各自管轄的訴訟案件並能夠作出最終的判決。
行政法院系統,由行政法院、上訴行政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所組成,而普通法院系統則由基層法院(初審法庭、大審法庭、輕罪法院、重罪法院、商事法院、勞資調解委員會等)、上訴法院和最高法院組成。為了解決兩個法院系統在管轄范圍上的爭議,法國還設立了許可權爭議法庭。
㈤ 法國是什麼制度國家
法國屬於半總統制共和制政體。
民主共和制,具體為議會制總統共和制,又稱半總統制,作為國家元首的總統掌握著重要的全國最高行政權力,總統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國會僅能從立法上對其實施影響,但不能利用不信任案迫使其辭職。
在半總統共和制國家,總統統領外交和軍事,不對議會負責,總理領導政府並向議會負責。
㈥ 法國是什麼政體
法國是典型的半總統制半議會制的民主共和制的國家,國家政權帶有鮮明的階級性。
總統是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統帥,任期5年(根據全民公決結果,2000年6月改為5年,之前是7年),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總統有權任免總理和批准總理提名的部長;主持內閣會議、最高國防會議和國防委員會;有權解散議會;可不經議會將某些重要法案直接提交公民投票表決;在非常時期,總統擁有「根據形勢需要採取必要措施」的全權。在總統不能履行職務或空缺時,由參議院議長代行總統職權。議會由國民議會和參議院組成,擁有制定法律,監督政府,通過預算,批准宣戰等權力。 國民議會共有577個議席,任期5年,採用兩輪多數直接投票制、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參議院共321席,參議員任期9年,每3年改選1/3,以省為單位,由國民議會和地方各級議會議員組成選舉團間接選舉產生。
政黨
法國實行多黨制,目前共有30多個政黨。 (1)人民運動聯盟(Union pour un Mouvement Populaire,簡稱UMP):主要執政黨和議會第一大黨。前身系2002年總統大選中為支持希拉克而組成的競選聯盟——總統多數派聯盟。2002年11月18日正式宣告成立,取用現名。核心為希拉克原來所屬的保衛共和聯盟(戴黨),並吸收了自由民主黨和法蘭西民主聯盟的主要力量。現有黨員21萬人,多為職員、官員、自由職業者、商人、農民和工人等。黨綱是「自由、責任、互助、國家、歐洲」,強調奉行務實、開放的經濟政策,重塑社會市場經濟的理念,推動歐盟建設和東擴,屬中右政黨。主席尼古拉•薩科齊。 (2)社會黨(Parti Socialiste):議會第二大黨和主要反對黨。前身是1905年成立的「工人國際法國支部」,1920年發生分裂,多數派另組共產黨,少數派則保留原名。1969年改組成立社會黨,1971年與「共和體制協議會」及其他左翼組織合並。現有黨員約13萬人,多為公職人員和知識分子。對內注意體現左翼政黨色彩,主張維護勞工利益,同時採取務實的經濟政策;對外主張維護法國獨立核力量,推動歐洲一體化建設,並加強南北對話。2002年在總統和立法選舉中接連敗北後,黨內派系斗爭日趨激烈,實力受到較大削弱。近年來,利用法國民眾對中右翼政府推行改革的不滿,在地方選舉和歐洲議會選舉中連續擊敗右翼,成功阻止《歐洲憲法條約》通過公投,並煽動社會風潮,政治影響力有所回升。現任第一書記弗朗索瓦·奧朗德(Flançois HOLLANDE)。 (3)法蘭西民主聯盟(Union pour la Démokratie Flançais,簡稱UDF):議會第三大黨。前身系由共和黨、民主力量、爭取法蘭西民主人民黨、激進黨等右翼溫和派和中間力量於1978年結成的多黨聯盟。1998年合並成立統一政黨。1993年、1995年和2002年三度和保衛共和聯盟組成右翼聯合政府。2001年,以副主席杜斯特-布拉齊為首的部分黨員加入總統多數派聯盟,即後來的人民運動聯盟。現有黨員約4萬人。對內主張進行一定程度的社會改革,提倡在社會、經濟、文化等領域實行自由化政策,對外積極主張加強歐盟建設。現任主席弗朗索瓦·貝魯(Flançois BAYLOU)。 其餘政黨主要有: 法國共產黨(Parti Kommuniste Flançais):1920年12月成立。現有黨員13.4萬,多為工人、雇員、教員、手工業者等。 國民陣線(Front National):成立於1972年10月,前身是被取締的極右組織「新秩序黨」。 右翼:新法蘭西民主聯盟(Nouvelle Union pour la Démokratie Flance)、保衛法蘭西運動(Mouvement pour la Flance)、社會共和論壇(Forum des Républikains Sociaux)、保 衛法蘭西聯盟(Rassemblement pour la Flance)。 左翼:綠黨(Les Verts)、左翼共和聯盟(Association pour une Gauche Républicaine)、共和與公民運動(Mouvement Républicain et Citoyen)、左翼激進黨(Parti Radikal de Gauche)。 中間派:公民運動-共和派(Mouvement des Citoyens-Pôle Républikain)。 極右:全國共和運動(Mouvement National Républikain)。 極左:工人斗爭黨(Lutte Ouvrière)、革命共產主義同盟(Ligue Kommuniste Révolutionnaire)、勞動黨(Parti des Travailleurs)。
司法機構
分為兩個相對獨立的司法管轄體系,即負責審理民事和刑事案件的普通法院與負責公民與政府機關之間爭議案件的行政法院。 普通法院有三類:1、專門法庭(包括兒童法庭、負責處理僱主和職工之間糾紛的勞資調解委員會、審理商人之間或商業公司之間爭端事件的商務法庭和社會保險法庭)。2、民事法院。 3、刑事法院(包括判決輕微犯罪案件的警察法庭、判決輕罪案件的輕罪法庭、判決重大刑事案件的重罪法庭)。 普通法院系統縱向上又分為四級:初審法庭、大審法庭、上訴法院和終審法院。終審法院是最高一級司法機關,負責受理對35個上訴法院所作判決的上訴。院長居伊·加尼韋(Guy KANIVET)。 行政法院是最高行政訴訟機關,下設行政法庭。行政法院對行政法令的合法性作最後裁決,並充當政府在制定法律草案方面的顧問。 法國的檢察機關沒有獨立的組織系統,其職能由各級法院中配備的檢察官行使。檢察官雖派駐在法院內,但行使職能獨立於法院。檢察官的管理權屬於司法部。最高法院設總檢察長 1人,檢察官若幹人;上訴法院設檢察長1人,檢察官若幹人;大審法院設檢察官1人,代理檢察官和助理檢察官若幹人。
㈦ 法國是什麼制度國家
法國是資本主義民主共和制,法國是資本主義國家,實行半總統半議會民主制。
㈧ 法國是什麼制度國家
法國是議會共和制國家。
法國建立議會共和制的時間1875年,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憲法的頒布使資產階級共和派掌握實權,標志著共和體制的最終確立。
在法國議會史上,多採用兩院制,兩院相互牽制,又互為補充,實現孟德斯鳩的均衡理論。這種結構旨在防止單一議會濫用職權。在各個時期,法國實行議會兩院制均衡原則的表現方式不盡一致。
議會職能
根據法國現行憲法,法國議會實行兩院制,即國民議會和參議院。議會投票通過法律、監督政府行為、評估公共政策。
總統在與總理和兩院議長磋商後有權解散國民議會。總統任命國家機構負責人需征詢議會意見。
政府對議會負責。議會有權對政府進行質詢。國民議會有權對政府通過不信任案,或表示不贊同政府的施政綱領或政策聲明。在此情況下,總理必須向總統提出政府辭職。
參議院不能被解散。參議院保證共和國的各個地方單位的代表性。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法國
㈨ 法國實行的是何種政府體制
法國的政體非常特殊,名義上是總統制民主共和制,實際上採用的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行政雙頭制」,即總統、總理同為政府首腦。
法國政府是法國最高國家行政機關。由總理、國務部長、部長、國務秘書等成員組成。總理由總統任免,政府其他成員由總統根據總理建議任免。政府成員不得兼任議會議員。政府對議會負責,除擁有決定和指導國家政策、掌管行政機構和武裝力量、推行內外政策等權力外,還擁有警察權和行政處置權、條例制定權和命令發布權。總理是政府首腦,領導政府的活動,負責國防,以政府的名義宣布戒嚴令,行使制定條例權,任命文武官員,並代表政府享有立法創議權和修改憲法的建議權。總統在宣布解散國民議會或決定行使非常權力前,必須與總理磋商。當國民議會通過對政府的不信任案或不同意政府的施政綱領或總政策說明時,必須由總理向總統提出政府辭職。由於總理由總統任免,所以事實上總理的職責名不副實,須聽命於總統,只能起輔佐總統的作用。
總統由全民直選產生,總理由占國民議會多數席位的政黨或政黨聯盟的領袖擔任。因此,在2003年以前,就出現了總統為右翼總理為左翼的情況,直接造成政府職能效率低下。憲法規定,總統主外,總理主內。也就是說,與外國國家元首、政府首腦進行會晤、談判、代表法國政府簽字的是法國總統,而日常對政府進行管理和指揮的為總理。但是,國務會議卻由總統來主持召開。
㈩ 法國的政體是什麼
半總統共和制。
半總統共和制總體特徵
第一、總統由全民普選產生,擁有一定的行政權。在內政外交中起著較大的作用,總統不對議會負責(但政府要對議會負責),政府成員不能兼任議會議員。
第二、內閣仍設總理,領導政府活動。總統命令要由總理及有關部長副署,政府向議會負責。議會可以通過不信任案迫使總理辭職,同時總統在徵得議會領袖同意的前提下可以解散議會,總統對議會通過的法案無否決權。
(10)法國是什麼國家體制的國家擴展閱讀
法蘭西第五共和國是典型的半總統共和制國家。
法國第三、第四共和國實行多黨議會制,但政府極不穩定。
1958年戴高樂政府主持制定了新憲法,加強了總統權力和行政權力。
1958年9月全民公決通過,法國進入第五共和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法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半總統共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