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各個國家為環保做的措施.
當今國際貿易中,發達國家的「綠色貿易壁壘」也程環境貿易措施主要有:
(一)綠色技術標准
發達國家的科技水平較高,處於技術壟斷地位。它們在保護環境的名義下,通過立法手段,制定嚴格的強制性技術標准,限制國外商品進口。這些標准都是根據發達國家生產和技術水平制定的,對於發達國家來說,是可以達到的,但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說,是很難達到的。這種貌似公正,實則不平等的環保技術標准,勢必導致發展中國家產品被排斥在發達國家市場之外。1995年4月,由發達國家控制的國際標准化組織開始實施《國際環境監查標准制度》,要求產品達到ISO9000系列質量標准體系。歐盟最近也啟動一項名為ISO14000的環境管理系統,要求進入歐盟國家的產品從生產前到製造、銷售、使用以及最後和處理階段都要達到規定的技術標准,一般以消費品為主,不含服務業和已有嚴格環保標準的葯品及食品,優先考慮的是紡織品、紙製品、電池、家庭清潔用品、洗衣機、鞋類、建材、洗護發用品、包裝材料等26類產品。1993年6月英國首先完成了洗衣機、洗碗機、燈泡、護發用品、防臭劑、化肥的環境標準的制定,歐共體已表決通過。目前,美國、德國、日本、加拿大、挪威、瑞典、瑞士、法國、澳大利亞等西方發達國家紛紛制定環保技術標准,並趨向協調一致,相互承認。
(二)綠色環境標志
綠色環境標志亦稱生態標志,是指由政府部門或公共、私人團體依據一定的環境標准向有關廠家頒布證書,證明其產品的生產使用及處置過程全都符合環保要求,對環境無害或危害極少,同時有利於資源的再生和回收利用。
發展中國家產品為了進入發達國家市場,必須提出申請,經批准才能得到「綠色通行證」,即「綠色環境標志」。這便於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產品進行嚴格控制。1978年,德國率先推出「藍色天使」計劃,以一種畫著藍色天使的標簽作為產品達到一定生態環境標準的標志。發達國家紛紛仿效,在加拿大叫「環境選擇」,在日本叫「生態標志」。美國於1988年開始實行環境標志制度,有36個州聯合立法,在塑料製品、包裝袋、容器上使用綠色標志,甚至還率先使用「再生標志」,說明它可重復回收,再生使用。歐共體於1993年7月正式推出歐洲環境標志。凡有此標志者,可在歐共體成員國自由通行,各國可自由申請。前不久,歐共體委員會就電子、電動產品中電磁污染做出新規定,要求從1996年1月1日起,凡是在歐共體市場上出售的電子及電力設備都必須經過電視機、移動無線設備、醫葯科學儀器、信息技術設備、燈具等,我國深圳此類產品的出口受到很大影響。美國食品與葯品管理局規定,從1995年6月1日起,凡是出口到美國的魚類及其製品,都必須貼上有美方證明的來自未污染水域的標簽。目前,美國、德國、日本、加拿大、挪威、瑞典、法國、芬蘭、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都已建立了環境標志制度,並趨向於協調一致,相互承認。它猶如無形的層層屏障,使發展中國家產品進入發達國家市場步履維艱,甚至受到巨大沖擊。據我國外經貿部門估計,由於發達國家環境標志的廣泛使用,將影響我國40億美元的出口。
(三)綠色包裝制度
綠色包裝指能節約資源,減少廢棄物,用後易於回收再用或再生,易於自然分解,不污染環境的包裝。它在發達國家市場廣泛流行。一種由聚酯、尼龍、鋁箔、聚乙烯復合製成的軟包裝容器Cheer Pack日本和歐洲市場大受青睞,已廣泛用於飲料、食品、醫葯、化妝、清潔劑、工業用品的包裝,其使用後的體積僅為傳統容器的3-10%。簡化包裝,可再生回收再循環包裝、多功能包裝,以紙代塑料包裝為推動「綠色包裝」的進一步發展,紛紛制定有關法規。德國1992年6月公布了《德國包裝廢棄物處理的法令》。奧地利1993年10月開始實行新包裝法規。英國制訂了包裝材料重新使用的計劃,要求2000年前使包裝廢棄物的50-75%重新使用。日本也分別於1991、1992年發布並強制推行《回收條例》、《廢棄物清除條件修正案》。美國規定了廢棄物處理的減量、重復利用、再生、焚化填埋5項優先順序指標。這些「綠色包裝」法規,雖然有利於環境保護,但卻為發達國家製造「綠色壁壘」提供了可能。它們借口其他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產品包裝不符合其要求而限制進口,由此引起的貿易摩擦不斷。例如,丹麥以保護環境為名,要求所有進口的啤酒、礦泉水、軟性飲料一律使用可再裝的容器,否則拒絕進口。此舉受到歐共體其他國家的起訴。最後丹麥雖然勝訴,但歐共體仍指責其違反自由貿易原則。美國擔心污染環境,同樣拒絕進口加拿大啤酒。
(四)綠色衛生檢疫制度
海關的衛生檢疫制度一直存在。烏拉圭回合通過的《衛生與動植物衛生措施協議》建議使用國際標准,規定成員國政府有權採取措施,保護人類與動植物的健康,其中確保人畜食物免遭污染物、毒素、添加劑影響,確保人類健康免遭進口動植物攜帶疾病而造成的傷害。但是,各國有很高的自由度,要求成員國政府以非歧視方式,按科學原則,保證對貿易的限制不超過環保目標所需程度,而且要有高透明度。實際上,發達國家往往以此作為控制從發展中國家進口的重要工具。它們對食品的安全衛生指標十分敏感,尤其對農葯殘留、放射性殘留、重金屬含量的要求日趨嚴格。例如,1993年4月第24屆聯合國農葯殘留法典委員會上,討論了176種農葯在各種商品中的最高殘留量、最高再殘留量(系指現已禁用的但仍在食品中殘留的農葯含量)和指導性殘留限量。因此,歐共體對在食品中殘留的22種主要農葯制定了新的最高殘留限量,即從嚴控制其在食物中的殘留限量。由於生產條件和水平的限制,發展中國家很多產品達不到標准,其出口到發達國家市場的農產品和食品將受到很大影響。例如,由於日本、韓國對進口水產品的細菌指標已開始逐批化驗,河豚魚逐條檢驗,我國榮城市出口日本、韓國的蝦仁、魷魚均因細菌超標而被提出退貨。
(五)綠色補貼
為了保護環境和資源,有必要將環境和資源費用計算在成本之內,使環境和資源成本內在化。發達國家將嚴重污染環境的產業轉移到發展中國家,以降低環境成本。發展中國家的環境成本卻因此提高。更為嚴重的是,發展中國家絕大部分企業本身無力承擔治理環境污染的費用,政府為此有時給予一定的環境補貼。發達國家認為發展中國家的「補貼」違反關貿總協定和世界貿易組織的規定,因而以此限制其產品進口。最近,美國就以環境保護補貼為由,對來自巴西的人造橡膠鞋和來自加拿大的速凍豬肉提出了反補貼起訴。這種「綠色補貼」壁壘有日益增加之勢。
『貳』 各個國家保護環境的措施
①在德國,為了減少塑料袋的使用,不少超市裡的塑料袋不是免費提供的。飯店裡都使用不銹鋼刀叉,高溫消毒後再重復使用.
②丹麥規定,裝飲料的玻璃瓶經過消毒可多次重復使用.一家很大的乳製品廠甚至推出一種可以重復使用75次的玻璃奶瓶.
③法國要求揮手75%的包裝物,規定只有不能再處理的廢物才允許填埋.
④瑞典的新法規要求生產者對其產品包裝物形成的廢物負有回收的責任。
⑤在美國,一些孩子像對待朋友一樣給動物園的動物過生日。而18歲以上的公民中,有49%的人做過義務環保工作,人均每周義務工作4.2小時,創造了相當於2000億美元的價值
『叄』 法國受到撒哈拉沙漠沙塵暴影響,沙塵暴應該如何治理
特強沙塵暴(群眾俗稱黑風暴)出現時,黃沙滾滾,遮天蔽日,在沙塵源地可以形成數十米高的沙塵暴牆,水平能見度降至50米以下,最強時可以用伸手不見五指來形容,並伴有極大的風力,對人們的生產生活產生極大影響。那麼治理沙塵暴的主要措施有哪些呢?下面佰佰安全網為大家介紹一下。
工程措施
沙障固沙:用枝條、柴草、秸稈、礫石、黏土、板條、塑料板及類似材料在沙面設置各種形式的障礙物,以控制風沙流方向、速度、結構,達到固沙、阻沙、攔沙、防風、改造地形等目的。沙障作用重大,是生物措施無法替代的。
根據防沙原理和設置方法不同,沙障可分為平鋪沙障和直立式沙障兩類。平鋪式沙障是固沙型沙障,利用柴草秸稈、卵石、黏土等全面或帶狀平鋪沙表層,隔絕風與沙表層的接觸,造成風雖過而沙不起的效果。原地固定流沙,保護植物生長,但對風沙流中的沙粒阻截作用不大。這種措施在東部地區作用較大,在西部地區影響水地水分,但有利於沙土改良。立式沙障為積沙型沙障,風沙流遇上任何立式沙障,風速都會下降,風挾帶的沙粒就會沉積一部分在沙障前後,從而減少輸沙量。多行配置立式沙障可起到固定障間沙表層和攔截運行中沙粒的作用。由於絕大部分運動沙粒在近地表30cm內,多數又在10cm高度內,因此不需要設置過高沙障就可以固沙和控制風沙流,防止沙害。
我覺得植樹造林只是一個方面.古時候也有沙塵暴,但為什麼遠遠不如現代厲害呢?那是因為現在人類對於自然的干涉太多了,破壞超出了自然的自我恢復能力.所以治理沙塵暴的根本方法 還是減少人類的不良活動,真心愛護自然才好.
『肆』 歐洲在治理環境問題時遇到的困難和採取的解決方法
環境污染幾乎是每一個工業化國家都曾經遇到的棘手問題。環境污染成為一種威脅人類生存與發展的全球性危機,始於18世紀末興起的工業革命。
從18世紀下半葉起,經過整個19世紀到20世紀初,首先是英國,而後是歐洲其他國家、美國及日本相繼經歷和實現了工業革命。在這些國家,伴隨煤炭、冶金、化學等重工業的建立和發展,以及城市化的推進,出現了煙霧騰騰的城鎮,發生了煙霧中毒事件,河流等水體也嚴重受害。
英國作為最早實現工業革命的國家,其煤煙污染最為嚴重;水體污染亦十分普遍。除英國外,在19世紀末期和20世紀初期,美國的工業中心城市,如芝加哥、匹茨堡、聖路易斯和辛辛那提等,煤煙污染也相當嚴重。至於後來居上的德意志帝國,其環境污染也不落人後。19和20世紀之交,德國工業中心的上空長期為灰黃色的煙幕所籠罩,工業區的河流也變成了污水溝。
隨著工業化的擴展和科學技術的進步,西方國家煤的產量和消耗量逐年上升,由此釀成多起嚴重的燃煤大氣污染公害事件。1943年洛杉磯首次發生的光化學煙霧事件,第一次顯示了汽車內燃機所排放氣體造成的污染與危害的嚴重性。在這一階段,污染源增加,新的更為復雜的污染形式出現,因而公害事故增多,公害病患者和死亡人數擴大,這體現出西方國家環境污染危機愈加明顯和深重。
20世紀50年代起,世界經濟由戰後恢復轉入發展時期。西方大國競相發展經濟,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加快,經濟持續高速增長,但這也使得工業生產和城市生活的大量廢棄物排向土壤、河流和大氣之中,最終造成環境污染的大爆發。
1972年6月聯合國在瑞典斯德哥爾摩召開「人類環境會議」後,西方發達國家開始了對環境的認真治理,工作重點是制定經濟增長、合理開發利用資源與環境保護相協調的長期政策。上世紀70-80年代,這些國家在治理環境污染上不斷增加投資,如美國、日本的環境保護投資約占國民生產總值的1%-2%。它們十分重視環境規劃與管理,制定各種嚴格的法律條例,採取強有力的措施,控制和預防污染,努力凈化、綠化和美化環境。到80年代,西方國家基本上控制了污染,普遍較好地解決了國內的環境問題。
1992年6月的里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正式否定了工業革命以來的那種「高生產、高消費、高污染」的傳統發展模式,標志著包括西方國家在內的世界環境保護工作又邁上了新的征途——從治理污染擴展到更為廣闊的人類發展與社會進步的范圍,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相協調的主張成為人們的共識,「環境與發展」則成為世界環保工作的主題。
在生態危機威脅著人類生存與發展的今天,在許多發展中國家依然重蹈發達國家覆轍的情況下,重新審視與研究發達國家環境污染與治理的歷史,學習這些國家治理污染的經驗,就顯得十分的必要和迫切。
英國:利用技術科學治污
200多年前開始的第一次工業革命促進了鋼鐵、煤炭、化工和其他行業的繁榮,推動了英國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然而與此同時,對於廢料處理和運營管理的疏失,也導致了化學廢料流入土壤或者直接排入地下,帶來非常嚴重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問題。從20世紀中葉開始,英國就陸續制定相關的污染控制和管理的法律法規,同時進行土壤改良劑和場地污染修復研究。英國土地修復技術非常規范,目前主要採取物理方法、化學方法、生物修復三方面的技術。
對於泰晤士河的治理,英國成立了治理專門委員會和水務局(公司),對整個流域進行統一規劃與管理,提出水污染控制政策法令。1850-1949年,英國政府開始第一次泰晤士河治理,主要是建設城市污水排放系統和河壩築堤。1950年至今進行了第二次污染治理,不僅重建和延長了倫敦的下水道,還建設大型城市污水處理廠,加強工業污染治理,採取對河流直接充氧等措施治理水污染。目前,全流域建設污水處理廠470餘座,日處理能力為360萬噸,幾乎與給水量相等。泰晤士河沿岸的生活污水都要經過污水處理廠處理才能排放到河中,污水處理費用計入居民的自來水費中。
在泰晤士河的治理中,科學技術的作用同樣得到高度重視,尤其是泰晤士河的第二次治理。科學研究幫助水務局制定合理的、符合生態原理的治理目標,根據水環境容量分配排放指標及時跟蹤監測水質變化。經過100多年的綜合治理,特別是上世紀60—70年代的高強度治理,泰晤士河已成為國際上治理效果最顯著的河流,也是世界上最干凈的河系之一。1955-1980年間,泰晤士河總污染負荷減少了90%,河流水質已恢復到17世紀的原貌,100多種魚重返泰晤士河。
日本:針對立法 問責嚴厲
在工業化較早的日本,1968年的「痛痛病」事件直接導致了1970年《農業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台。1975年,大量六價鉻污染土壤事件在東京地區頻繁爆發,逐漸演化成嚴重的社會問題,進而引起全社會對「城市型」土壤污染的關注。在此背景下,2002年5月29日,日本公布了針對「城市型」土壤污染的《土壤污染對策法》,並於同年12月26日公布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
《土壤污染對策法》的立法目的旨在通過確定土壤中的特定有害物質進而實施土壤污染防治對策保護公眾健康、確立相關措施防止人體健康受到污染的侵害等,主要內容包括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劃定受污染區域、消除污染措施的相關規定、變更土地形式和土地使用計劃的相關規定、委派調查機構、促進法律實體等相關規定等等。顯而易見,專門性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內容僅限於對已經污染的土壤的改良和恢復。但是,日本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並不僅僅限於這些專門立法,還有大量與土壤污染預防相關的外圍立法,包括《大氣污染防治法》《Dioxine類物質特別對策法》《水質污染防治法》《廢棄物處理法》《化審法》《肥料取締法》《礦山保安法》等,這些外圍立法通過對大氣污染、Dioxine物質污染、水污染、固體廢物污染、特定化學物質污染、化肥和農葯污染以及礦物污染的控制,從不同方面來阻斷新的土壤污染源,從而達到預防土壤污染的目標。
日本在水資源安全問題上同樣有過沉痛的教訓。從上世紀60年代起,日本各地連續發生多起水污染造成的社會事件,引起日本全國的強烈反響。如九州地區的熊本縣,由於當地的化肥廠直接排放含有汞的廢水,使當地居民患上腦神經麻痹的怪病。
在輿論的壓力下,日本政府不得不下決心解決企業排污造成的水污染問題。日本首先從立法開始,短短幾年,先後通過了《控制工業排水法》《水質污染防治法》《湖泊水質保全特別措施法》等法律,後來,日本又根據情況變化多次修改《水質污染防治法》。這樣,日本主管部門和法律部門就可以依據這些法律監督和管理水資源,並調查和追究污染水質的責任方。在這種法律和輿論的約束下,日本任何一級行政長官對水資源和居民用水的安全達標都不敢掉以輕心,否則不僅自己的「烏紗帽」不保,而且可能身陷法律糾紛。
日本為確保水資源安全,防止水污染,還建立了信息公開和居民查詢制度。在許多城市,主管部門都在供水系統的各個環節設立了監控系統。如東京都,從上游的水源到最終段的居民家庭管道,一共安裝了10多個檢測點,共有60多項檢測項目,而且隨時公布這些項目的檢測結果。居民每天可以從東京都水道局的網站上看到有關信息。如果居民感覺自己家中的水質有問題,可以電話詢問水道局,或登門查詢,水道局必須給予說明,或上門檢查。
為解決企業排放問題,日本政府採取了「鞭子加糖塊」的政策。一方面,嚴厲打擊非法排放的企業,作出嚴厲的處罰。另一方面,日本政府向投資建設污水處理系統的企業提供一定的財政補貼,還給予稅率上的優惠。這些政策讓企業知道,與其違法排污被罰高額罰金甚至企業倒閉,不如拿出些資金修建廢水處理設施,而且還能得到政府的補貼,政策引導使日本在短時間內就杜絕了企業排放污水問題。
德國:摸清家底 區別對待
在工業化過程中,德國留下了許多污染場地,有15%-20%的土地被懷疑可能受到污染。調查結果表明,德國有30萬塊土地需要治理。在後工業化時代,土壤保護已經成為德國環保的一項重要工作。
德國的土壤保護工作做得比較深入細致,開展了污染場地調查,底數清楚,為開展土壤保護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
首先,全面開展土壤監測。目前,德國各州都對土壤進行長期監測,全國共有800多個監測點,絕大部分是環保部門設立的,也有一些是農業部門設立的。聯邦與各州政府設立土壤污染調查小組,根據土地的用途,對土壤進行監測,隨時了解土壤特性的變化信息,同時觀察土壤發展趨勢,評估治理措施是否有效。
其次,對全國有污染嫌疑的地塊進行排查、篩選,對重點污染地塊進行詳細調查,然後,通過情景模擬,開展土壤修復研究,制定技術方案並實施。
第三,建立污染場地資料庫。如薩克森州對全州污染土地建立了一個詳盡的資料庫,所有與土壤保護相關的州政府部門都可以使用這個資料庫,下一級地方政府也可以查找屬於本地區的污染場地情況。同時,建築公司也可利用這個資料庫。通過這個資料庫,可以對全州土壤保護進行有效的動態管理。
德國還通過精密計算設計了一套指標來評估土壤風險:在綠色線上的,主要是預防土壤惡化;在黃色線上的,要發出警告;在紅色線上的,必須進行清理。
當然,土壤保護最好的手段是盡量少用土地。在工業化過程中,大量農業用地轉為工業、交通、住宅用地,土地利用的轉型導致了土壤污染。少用地意味著少污染。因此,現在德國對土地轉型利用實行總量控制,現在每年農業土地轉型利用的總量為50多公頃,到2020年年利用量不能超過30公頃;為滿足建設需要,重點向城市要土地,重視土地的重復使用,避免無節制地向周邊拓展,造成新的污染。
澳大利亞:改造污染土地成公園
和世界很多其他國家一樣,澳大利亞也逐漸將重度污染的工廠企業慢慢搬離城市中心和住宅區周邊。搬遷留下的空地會經環境署的嚴格評估並由開發商做出改造意見申請,獲得批准之後才允許將污染地塊修復和轉型為非工業用地。
澳大利亞很多受污染嚴重的土地最終並沒有轉型成商住用地。一些大型的森林公園、湖濱公園,由於可以廣種樹木、使土壤自然修復,更適合污染土地的轉型。獲得過多項大獎的澳大利亞BP石油公司遺址公園就是在原BP石油公司場地改造後建成的。這座公園中,很多被污染的土壤並沒有被運走,而是和有機物相結合,重新加以使用,通過自然法則,慢慢把土地凈化。對於被污染土地的修復工作,澳大利亞的標准和規格非常高,曾經被嚴重污染的奧林匹克公園地塊,已經被改造成了適合全家出遊的綠色天堂。
在悉尼西區一個工廠變住宅區的地塊改造中,市政廳要求改造者必須把所有被污染的土壤全部裝進密封的卡車中,沿特定路線運出後,傾倒在專用的屏蔽空間內,最終用水泥板封存。光這種土壤修復就耗資500萬澳幣,約為2500萬人民幣。
『伍』 法國是怎樣減少環境的污染
法國一個名叫「渴望新鮮空氣」的組織,在巴黎發起了反對空氣污染的全國行動。有1000~4000人響應號召上街遊行,同時在法國各地也組織了一些活動。在首都有4000人或徒步,或騎自行車,或滑旱冰在巴士底廣場到美麗城公園空氣館之間遊行。在圖盧茲,40來人響應自行車協會的號召聚集在市政廳廣場,要求發展城市自行車交通。遊行者大多騎著自行車,他們穿過市中心的大街小巷,要求採取緊急措施以減少城市的空氣污染。在波爾多和普瓦東蒂埃,大約70人騎自行車在市中心遊行,散發傳單。在米盧斯,有10多人上街遊行。在里昂,數十名綠色和平組織的成員身著工裝,頭戴防毒面具在市中心抽取空氣,並要求駕駛汽車的人「自我檢查」,以控制城市的污染。據該組織說,每年因空氣污染造成的死亡人數達數百人,而解決問題的唯一辦法是限制汽車的數量。他們提倡發展像自行車這樣的「清潔的」運輸工具。
『陸』 各國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措施有哪些
目前我國開始從行政和技術兩個方面採取措施,防治「白色污染」。
在行政方面,一是加強管理。例如,社會上較為關注的鐵路兩側的」白色污染「問題,通過加強管逗已取得顯著改觀。鐵路部門從1994年下半年開始,在沿線分區劃段包干。部分旅客列車採用袋裝垃圾,禁止旅客向窗外拋棄廢物。乘務員也不象以前那樣,將車箱垃圾直接掃出窗外,而是將垃圾袋卸在車站,由車站集中處理。目前,採用袋裝垃圾的列車越來越多,隨意向車外扔垃圾的現象越來越少。已有2.9萬公里的線路兩側基本消除了「白色污染」。實踐證明,加強管理是防治「白色污染」的有效手段。
第二,禁止使用一次性難降解的塑料包裝物。杭州是我國最早禁止使用一次性泡沫快餐具的城市。杭州市於1995年9月15日由市容環衛局、工商局、衛生局聯合發布了《關於禁止使用泡沫塑制快餐盒的通告》,將此通告在《杭州日報》上連續刊登三天。管理部門在執行過程中發現,一些個體流動商販仍在出售泡沫塑料餐具。最近,杭州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了《杭州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條例》第35條規定:禁止銷售、使用泡沫塑料製作的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違者可處500~5000元罰款。該《條例》將於1997年9月15日起實施。武漢、哈爾濱、福州、廣州、廈門、寧波、汕頭等城市也頒布了有關政策、法規,禁止本地使用一次性泡沫塑料餐具,通過採取上述措施,在一定范圍,一定程度上減輕了「白色污染」的危害。但從實踐的結果來看,單靠禁止是很難徹底解決「白色污染」問題的,上述頒布禁令的城市都要求用紙製品或可降解塑料製品代替原來的難降解的泡沫塑料製品。但是替代品在價格和品質上均無法與普通塑料製品競爭。因此,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僅靠行政命令,不考慮經濟杠桿的調節作用,操作起來是很困難的。
第三,強制回收利用。清潔的廢舊塑料包裝物可以重復使用,或重新用於造粒、煉油、制漆、作建築材料等。回收利用符合固體廢物處理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通用原則。回收利用不僅可以避免「視覺污染」,而且可以解決「潛在危害」,緩解資源壓力,減輕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負荷,節約土地,並可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這是一個標本兼治的好辦法。但回收利用應該在廢舊塑料包裝物進入垃圾之前。從垃圾場里重新分揀廢舊塑料包裝物,不僅費時費力,而且廢塑料的利用價值也很低。因分揀出來的廢塑料製品太臟,也難以按材質分類,質量無法保障。北京市環保局在開展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確定了「回收利用為主,替代為輔,區別對待,綜合防治」的技術路線。1997年6月1日,北京市環保局與市工商局聯合發出了《關於對廢棄的一次性塑制餐盒必須回收利用的通告》,要求在北京市生產、經銷一次性塑質餐具(包括托盤、碗、杯等)的單位或個人必須負責回收利用廢棄餐具,也可以委託其他單位回收利用。《通知》還規定1998年的回收率必須達到30%,1999年達到50%,2000年達到60%。《通告》發布後,生產、經銷單位和個人立即到當地環保部門申報登記,提出自己的回收利用計劃和具體保證措施。這是北京市解決「白色污染」的一個突破口。在取得實效後,將逐步增加強制回收利用的廢塑料製品的種類和比例,最終消除「白色污染」。天津市環保局完成了《天津市防治「白色污染」工程可行性調研報告》,提出了一整套防治方案,確定通過回收再利用達到節約資源、消除污染的目的。目前正在制定「回收利用計劃書」、「試點工作運行圖」、「試點工作進度大綱」,並在籌備成立「天津市『白色污染』防治產業協會」。
在技術方面,一是採取以紙代塑。紙的主要成份是天然植物纖維素,廢棄後容易被土壤中的微生物分解,因此可以解決前面所說的「潛在危害」,但也會帶來新的環境問題:首先造紙需要大量的木材,而我國的森林資源並不富裕;其次造紙過程中會帶來水污染。另外,在性能、成本等方面,紙製品尚不能與塑料製品抗衡。目前,我國也有以甘蔗桿、稻草為原料生產一次性餐具的做法,但尚處於試驗階段。
二是採用可降解塑料。在塑料包裝製品的生產過程中加入一定量的添加劑(如澱粉、改性澱粉或其它纖維素、光敏劑、生物降解劑等),使塑料包裝物的穩定性下降,較容易在自然環境中降解。目前,北京地區已有19家研製或生產可降解塑料的單位。試驗表明,大多數可降解塑料在一般環境中暴露3個月後開始變薄、失重、強度下降,逐漸裂成碎片。如果這些碎片被埋在垃圾或土壤里,則降解效果不明顯。使用可降解塑料有四個不足:一是多消耗糧食;二是使用可降解塑料製品仍不能完全消除「視覺污染」;三是由於技術方面的原因,使用可降解塑料製品不能徹底解決對環境的「潛在危害」;四是可降解塑料由於含有特殊的添加劑而難以回收利用。
塑料被認為是20世紀對人類生活影響最大的發明之一,但隨著塑料袋在全球泛濫成災,塑料又被批評為20世紀最糟糕的發明之一。歐盟國家近年來採取多項積極措施治理「白色污染」,成效顯著。
免費塑料袋要取締
免費刺激需求,免費塑料袋造成更多污染。許多歐盟國家的大型零售商場因此開始停止提供免費塑料袋,通過經濟杠桿控制塑料袋的使用量。事實證明,這是治理「白色污染」的有效辦法。
在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等國,繼大型連鎖超市家樂福去年停止提供免費塑料袋之後,德爾海茲和GB超市也從今年7月1日開始,除冷凍食品和無包裝的蔬菜水果外,不再為其他商品提供免費塑料袋。對索要一次性塑料袋的顧客,這些超市收取每個塑料袋0.3歐元(1美元約合0.67歐元)的費用。
比利時零售商聯合會還出台新計劃,要求其會員家樂福、德爾海茲等大型超市到2009年時,將各自一次性塑料袋的使用量再減少60%。到2010年,位於比利時瓦隆大區的所有超市將停止向顧客提供一次性塑料袋。
統計顯示,歐盟主要國家大型零售商場2006年的一次性塑料袋使用總量比2003年減少了20%到25%,相當於少使用1900噸塑料原料,而可多次使用的購物袋的銷售量超過2400萬個。
收費塑料袋要征稅
在歐盟國家,越來越多的大型超市不但不再提供一次性免費塑料袋,而且還向索要一次性塑料袋的顧客收取增值稅。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等國的許多大型超市為每個一次性塑料袋向顧客收取0.3歐元(1美元約合0.67歐元)的費用,其中0.1歐元為成本費,0.2歐元為環保稅。
在歐盟一些國家,針對塑料袋徵收增值稅後,塑料袋消費量大幅減少,這在愛爾蘭尤為明顯。2002年以前,愛爾蘭塑料袋消費量驚人,人均每年消費328個塑料袋。2002年3月起,愛爾蘭開征塑料袋增值稅,購物者需要為每個塑料袋交納0.15歐元的稅款。之後,愛爾蘭人均每年塑料袋的消費量降至21個,減少約94%。
愛爾蘭一位前環境部長指出,向塑料袋征稅,能讓公眾改變行為方式,認識到保護環境的重要性。這位前部長說:「征稅的目標是建立一種規則,培養一種意識,即人們將為不恰當的行為付出代價……事先警醒了,事後補救的代價就小。」
不可降解塑料袋要禁用
據歐洲生物塑料協會預測,到2010年,歐盟國家傳統聚合物的使用量將達到5500萬噸,可生物降解塑料的使用量將達到50萬噸至100萬噸。
歐盟現已出台禁用不可生物降解塑料袋的意向法案,歐盟部分國家甚至已立法確定具體的禁用日期。例如,法國將從2010年元旦起,在全國范圍內禁用不可生物降解塑料袋,法國首都巴黎從今年就開始禁用不可生物降解塑料袋。
歐盟還高度重視塑料製品的回收再利用,原因是提高包裝垃圾再利用率不僅可以減少包裝材料對能源的消耗,節約建設垃圾焚燒處理場的費用,還可以減輕生產包裝材料所造成的環境污染,切實有效地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最近,歐盟委員會通過指導性法律,要求歐盟成員國在2008年至2015年間,將本國包裝垃圾再利用率提高到55%以上,其中塑料包裝材料的再利用率要提高到22.5%,以進一步減少「白色污染」。
『柒』 各國如何治理霧霾
連日來,中國百餘城市遭遇「十面霾伏」,PM2.5數值突破警戒線,霧霾籠罩,大氣污染嚴重。霧霾不止是中國的問題,也是各國苦惱的問題,很多國家也都在嘗試各種辦法整治霧霾。英國出台一系列的空氣污染防控法案;美國實行控煤計劃,減少了pm2.5的排放;日本環境省制定PM2.5標准;德國制定長短期減排措施……盤點各國治理霧霾治理舉措。
【英國:立法劃定禁止燃燒煤炭的「煙塵控制區」,大力推動天然氣取代煤炭】19世紀,英國進入工業急速發展期,倫敦工廠所產生廢氣形成極濃的灰黃色煙霧。1952年12月5日至10日,發生了「倫敦煙霧事件」,這4天里,倫敦市死亡人數就高達4000。英國人自此痛定思痛大力整治環境,政府先後採取了一系列治理,包括:使用無煙燃料,推廣電和天然氣;優先發展公共交通、抑制私家車發展,減少汽車尾氣排放;擴大綠化面積;著力打造低碳生態社會。時至今日,倫敦通過70年的努力,有了明顯的進步。
【美國:重點限制機動車及電廠排污】美國環保署在1997年7月率先提出將PM2.5作為全國環境空氣質量標准,並在2006年對標准進行了完善實現對全國環境空氣質量24小時監測,並在政府官網上公布當天PM2.5監控結果和次日的預報數據。民眾還可以下載手機應用,隨時查詢自己所在地的空氣總體狀況、實時狀況、PM2.5值和臭氧監測數據等。美國總統奧巴馬上台後,基於他的「氣候變化應對行動」承諾,實施了一系列的法規提高用煤成本,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美國國家環保局控煤計劃實施之後,對區域治霾計劃也帶來了好處。控煤也就減少了pm2.5的排放,從而減弱了霾的產生基礎。
【法國:向公眾提供衛生建議】為減少污染物排放量、改善空氣質量並預防空氣污染對人類健康造成危害,法國於2010年頒布了空氣質量法令,其中規定了PM2.5和PM10的濃度上限。此外,法國政府還實施了一系列旨在減少空氣污染的方案,如減排方案、顆粒物方案、碳排放交易體系、地方空氣質量方案和大氣保護方案等。
【日本:**地方攜手治理】日本環境省2009年9月9日公布了PM2.5環境標准,規定PM2.5的「年平均值在15微克/立方米以下,日平均值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東京大氣污染訴訟案推動了地方政府對PM2.5的立法。2000年12月東京都制定相關條例,規定達不到PM2.5排放標準的柴油機汽車禁止在東京都內行駛。2002年12月首都圈7都縣市首腦會議上決定加強合作,促使盡快安裝減少PM2.5排放的過濾器裝置,設置了「柴油機汽車對策推進本部」。如今,首都圈已經發展為9都縣市藍天網路組織,定期在高速公路入口及休息區進行相關檢查。大多數的汽車企業在生產設計柴油機汽車的時候就加裝過濾器,越來越多的舊車也開始安裝過濾器。
【德國:制定長短期減排措施】在德國,如果空氣出現嚴重污染,則要首先採取應急行動。若想從根本上減少城市大氣污染,還需要從立法和管理上採取一些長效措施。德國的做法通常有以下幾種:第一,德國正大力鼓勵機動車安裝尾氣清潔裝置,安裝過濾器的車主可獲得國家補貼。第二,嚴格大型鍋爐和工業設施排放標准。歐洲已統一規定了工業排放標准,出台《工業排放令》。第三,設定小型鍋爐設備排放標准,例如房屋暖氣等供暖設備。第四,設定機械設備排放標准,如工程機械。
【韓國】上世紀90年代初,首爾因為大氣污染嚴重被評為世界十大污染城市之一。隨著韓國產業升級和大眾環保意識的提高,首爾以及整個韓國的大氣質量才有了本質性的好轉。首爾對工廠、學校等誘發人口集中設施的新、擴建進行總量控制,當北京用搖號來控制私家車時,首爾是以稅費來抑制私家車的增長與使用。同時,首爾也有「限號」。有車族可到交管部門登記,在周一至周五上班期間選擇一天不開車,那麼剩餘的4天,經過南山隧道時擁堵費減半,而購車時稅金也下浮5%。
【義大利米蘭】米蘭因為空氣污染嚴重,政府決定對污染最嚴重汽車征稅,工作日7時至19時,污染嚴重的汽車必須繳納2至10歐元稅才能進入市區。羅馬實行「綠色周日」活動,只有電動汽車等環保車才能上街行駛。市政當局2007年試推禁令,規定每立方米空氣中污染物連續12天超過50毫克時,禁止機動車上道。不過,不少環保主義者認為,禁車不是根本之道,政府應加強公共交通建設,鼓勵大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墨西哥】墨西哥城中居住著多達2000萬人口,盡管多年的治理已讓墨西哥城走出了全球10大污染城市的行列,但是隨著城市中汽車數量的翻倍,再加上四面環山的不利地理條件,墨西哥城的空氣污染問題愈加凸顯。今年10月,墨西哥政府對正在建設的醫院外部安裝多達2500平方米的特殊外牆,這種特殊的牆體可以有效清除空氣中的多種污染物,任何有機顆粒只要接觸到這種牆體表面就會通過化學反應而被分解,這其中的催化劑就是二氧化碳,這種反應只需日光的照射便可進行,這種技術此前在澳大利亞與迪拜投入應用,預計有望在更多國家得到大規模推廣。
【伊朗德黑蘭】近幾年來,德黑蘭市區上空各類污染物含量、特別是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的含量嚴重超標,空氣質量急劇惡化。當局政府嘗試進行人工降雨或形**工氣流,將籠罩德黑蘭的「煙霧」吹散,另外還採取推廣清潔能源和淘汰老式汽車、提高汽車尾氣排放標准等措施,但效果尚不明顯。
【巴西】作為新興經濟體之一的巴西在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環境也受到過嚴重的污染和破壞,1985年至1994年的治理第一階段,庫巴唐市重點控制主要污染源頭企業的「三廢」排放,並在1992年獲得聯合國授予的「全球生態環境治理典範城市」稱號。1994年起,庫巴唐市將治理重心轉到恢復植被和城市重新規劃上,並啟動了針對環境事故的應急預案。在20多年時間里,當地企業共投入10億美元用於治污。如今庫巴唐工業園區內有54家從事石油化工、冶金和化肥生產的企業,每月的大氣顆粒物排放量驟減至300噸,僅為當年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