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法國移民之法國醫療保險制度解讀
【 #法國移民# 導語】人們常說法國是一個帶有「社會主義」色彩的西方資本主義國家,這種「社會主義」在老百姓看來就是人人都能享受到的高福利、多保障的社會保險制度。從1898年4月出台的第一部有關工傷事故賠償的法律條文算起,法國社會保障體系經過一百多年的演變、發展,逐漸形成一套覆蓋面之廣、社保內容之深、手續之完善的社會保險制度(Sécuritésociale)。
人們常說法國是一個帶有「社會主義」色彩的西方資本主義國家,這種「社會主義」在老百姓看來就是人人都能享受到的高福利、多保障的社會保險制度。從1898年4月出台的第一部有關工傷事故賠償的法律條文算起,法國社會保障體系經過一百多年的演變、發展,逐漸形成一套覆蓋面之廣、社保內容之深、手續之完善的社會保險制度(Sécuritésociale)。
從提供的保險服務內容來看,主要包括三個領域:疾病醫療(生育、殘疾、死亡、工傷事故、職業病等)、退休養老和家庭補助金。其中尤以疾病醫療保險惠及人群最廣,甚至來法國讀書的外國學生也從中大受裨益。「人人都有權接受醫療」早已成為社會原則和共識,「鰥寡孤嫌鄭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的福利制度同「自由、平等、博愛」共和精神一樣讓法國人引以為豪,也形成了法國特殊的社會保障模式。
醫療保險受眾廣
法國疾病醫療保險制度建立於1945年,發展到今天,保銀敏險內容覆蓋了百姓的絕大部分醫療需要,被稱為世界上最慷慨的醫療保險制度之一。根據受保人的收入方式劃分,參加醫保的人群包括領薪者(即領取雇方工資的從業者);自由職業者(包括手工業者、商人、從藝人員、農業經營者及神職人員等);無職業活動收入者(包括失業者、退休人員、學生、家庭主婦、服刑人員等)。此外,該原則對所有合法逗留在法國的外籍人士同樣適用,即便無合法身份者在一定條件下也能獲得有關醫療服務。由此可見,醫療保險在法國屬於一種全民基礎社會福利保障制度,政府對保險費的強制徵收也確保了人人參保的廣泛性。
對領薪階層來說,員工的醫療保險費占工資總額19.6%左右,由企業和員工按比例分攤,通常情況下從員工工資總額扣除6.8%,其餘由企業承擔繳納。自由職業者根據收入情況按一定比例繳納醫療保險費,而無收入人員則只需繳納少額甚至免交保險費就可享受醫療保險,如在校大學生一年繳納190歐左右,就能獲得基本醫療保險服務。失業人員則可以申請免費的疾病統保(CMU)。
看病報銷保障高
通常說的疾病醫療保險指全民均享的基礎醫保,除此之外,社會還提供各種自願參加的互助保險服務。後者是一種補充性保險,主要填補基礎醫保不能報銷的開支部分。根據醫保規定,受保人看病費用的70%由基礎醫保報銷,剩下30%屬於病人自理費用,如果同時參加了互助保險,個人承擔的部分就能再次甚至完全被報銷。這種多層次、互補性的醫保服務最後終形成一個覆蓋全民范圍的醫療保險網。
2004年,法國政府對醫療保險有所改革,制定了一系列新規章,只有投保者嚴格遵守規定才能充分享受保險服務。新規定要求每個投保人首先要為自己選定一位「主導醫生」(Médecintraitant),類似曾經「家庭醫生」的角色。參保人每次看病首先要經過主導醫生的初步診斷,如需進一步治療,則要在主導醫生的推薦下去看專科醫生。此外,病人的醫療匯總報告和醫療檔案也由主導醫生撰寫和管理。政府希望主導醫生幫助病人合理、高效組合診斷資源,尤其保證第一時間為病人提供就診服務,減少「病急亂投醫」的盲目行為。當然,也有例外情況,如看眼科、牙科、婦科和長期慢性病或特殊情況下急診,病人可以不通過主導醫生直接聯系治療。反之,不按醫保流程看病產生的費用,病人就得鋒者枝不到相應報銷補償。
雖然就診程序復雜,但讓病人欣慰的是絕大多數治療費、葯費,甚至住院費可以高額報銷。法國崇尚的平等、博愛、互助團結的精神在醫保體系中得到充分體現,越是疑難雜症、重病大病,參保人員越能享受到近乎百分百的醫療報銷。生活困難、接受社會救助的弱勢群體甚至可獲得免費醫治待遇。
首先,治療費和參保人就診的醫生有關。根據醫生和社保機構簽訂的協議關系,醫生身份不同,診費標准不同,繼而影響報銷權益。第一類協議醫生,即採用統一的固定就診費向病人收費;第二類協議醫生,在固定診費基礎上可以「適度提高」收費標准;第三類非協議醫生,他們則完全自由決定診費,病人在醫保機構得到報銷補償極少。因此,選擇合適的醫生達到治病、報銷兩不誤,是非常重要的考慮。根據規定,非協議醫生必須在治療前向病人出示各項診費的價格情況。如果是在前兩類醫生處就診,通過全民醫保可報銷診費的70%,餘下部分再通過補充醫療保險報銷或由病人自己承擔。
其次,各種檢查費用如化驗、拍片、出具報告等費用可在基礎醫保和補充保險里實現互補報銷。然後是用葯報銷,本著大病優先、貴葯優先的原則,法國醫葯管理部門對應用於重大疾病或尚缺乏有效治療手段的疾病、且與可替代品相比優勢顯著的葯品,報銷比例為65%~100%,如用於治療癌症、白血病、艾滋病等重病的葯物在基礎醫保中便可獲得100%的報銷;治療一般重病、有一定應用價值或與替代用葯相比有優勢的葯物實行報銷35%~65%,如治療糖尿病葯物可報銷65%;最後是普通常見病用葯和常備葯一般報銷35%,甚至不予以報銷,這類葯物價位本身也較低,並多屬於非處方葯。
最後是住院費用的報銷情況。按法國疾病醫療保險規定,凡在公立醫院或簽醫保協議的私人醫院,住院醫療費的80%直接由社會保險中心支付;在未簽醫保協議的私人診所里,病人需先支付全部費用,再將有關醫療信息傳給社保中心獲得部分費用報銷;住院期間伙食和額外護理費需自行承擔,不過護送病人住院就診的交通費可報銷65%。此外,一些重病或慢性病如癌症、艾滋病、高血壓或其他遺傳病症住院治療時,社保中心可報銷全部相關醫療費用。可見,法國的全民基礎醫療保障體系是對重病者更顯照顧和關愛。
至於報銷手續,法國政府也在努力不斷簡化相關程序。2001年6月,一種電子醫療卡——社會健康保險卡(Cartevitale)開始進入百姓生活,這張存儲個人醫療保險信息的電子卡大大提高了人們看病付費和報銷的效率。憑借它,葯房購葯、辦理住院手續甚至不用付現金,醫院和社保中心通過信息接受網路便及時處理了報銷費用。無疑,社會健康保險卡成為法國人隨身攜帶的又一重要的「信用卡」。
⑵ 法國社保基金是如何運作的
社保基金關乎一國之穩定與否。法國堪稱世界上社會福利最完善的國家,其社保基金的運作程序比較復雜,不過,它形成了一個相互監督的良好機制,加大了個人或機構挪用、侵佔社保基金的難度,一般人不會鋌而走險。
層層監督保護法國有一套「從搖籃到墳墓」
的龐大社會保障體系,社會補貼項目多種多樣,可謂「包羅萬象」。這一系列社會保障體系對縮小貧富差距,緩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與公正,以及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除了完善的法律制度外,法國社保基金管理部門的內控機制也是促使社保基金良好運作的關鍵因素。雖然基金會有很大的獨立性,但在基金會內部也有一套相對完善的監管體制,即便是最高層的負責人,也無法在不受任何監督的情況下獨立操作社保基金的運作。
資金運作「現收現付」
法國社會保障基金的建立具有「分散管理」和「政府兜底」的雙重特點。它以行業為單位,以保險為原則,實行各行業保險計劃相對獨立的分散管理模式。在行業保險資金不足的情況下,國家有責任在財政上給予支持。
法國和歐洲社會保障制度研究專家布魯諾·帕利爾表示,法國社會保障基金的主體是「社會分攤金」,其來源是建立在工資收入標准之上、由僱主和雇員共同繳納的分攤款,其繳納的總額幾乎與雇員的工資水平相當。一般而言,工資水平越高的人繳納的比例越高。
資金運作方式實行「現收現付」,入不敷出時要由國家稅收(主要是汽車稅、煙酒稅的一部分)、國家和地方財政及其他經常性收入來加以補貼。由此形成了社會分攤金基礎上的國家兜底體制。
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法國的社保基金均是公益部門即基金會進行經營,建立收支兩個機構,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其中,徵收由「社會保險和家庭補助徵收聯合會」負責,但具體業務則由地方的徵收聯盟來完成。法國共有100多個基金徵收聯盟,為私營性質的機構,在全國聯合會的指導下進行收費,這也是它惟一的職能。各地徵收聯盟將每月徵集到的保險費和財政撥款集中後,及時匯入全國社會保障中央基金管理局的專門賬號。
法國社保基金的支出則由全國社會保障中央基金管理局協調安排。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局根據各地上報的需求,按不同渠道分別將款項撥付到養老保險全國基金會、醫療保險全國基金會和家庭補助全國基金會的專門賬號。然後各基層基金會再將撥付的保險費直接匯入每個投保人在銀行的賬戶上,基本上都能按時撥付到位。各基金會採取理事會的管理形式,即投保人工會和委員會聯合組成理事會對基金會實行共同管理。
通常情況下,各基金會具有很大的獨立性,然而國家在其中也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由議會作出重大決定,比如審核年度預算、批准調整費率及建立新的補充基金會等;二是政府確定各項費率和補貼金額,並監督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
一般人不會鋌而走險帕利爾表示,社保基金收支分離,雙重管理,再加上由立法機關、行政、財政、審計和其他外部監督構成的監督機制,運作程序因此顯得比較復雜。但是,它又形成了一個相互監督的良好機制,加大了個人或機構挪用、侵佔社保基金的難度,一般人不會鋌而走險。
帕利爾說,法國並未制定專門的法律來監管社保基金的運作,因為現有的法律體系已明確規定了相關社保基金運作機構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依據這些法律,所有社保基金的運作都須是透明公開的。法國很少會有人敢挪用社保基金,有專門組織(社會事務監察所)負責監察管理社保基金的組織,政府機構也可隨時派人對基金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果有類似事件發生,將會很快被曝光,並迅速成為丑聞。作案者不僅會在名譽上遭受巨大的損失,還會被處以高額罰金,甚至入獄。
社保基金與投資無關談及社保基金的投資,帕利爾表示,在法國負責基金運營的機構都是非盈利的公益機構,而且,法國的社保基金運行是實行「現收現付」方式,因此並不涉及資金投資問題,也不會因此出現投資風險和腐敗問題。
帕利爾補充說,良好的監督和管理體制保證了法國社保基金的正常運作。但是,持續低靡的經濟和居高不下的失業率,卻使社保基金的籌措面臨巨大危機,出現了「寅食卯糧」的惡性循環。負責兜底的政府每年都要拿出巨額的資金來填補社保基金的缺口。為此,法國政府長期以來一直在尋找改革的策略,但是,由於其體制過於復雜,為了不得罪民眾,各個黨派在這個問題上表現得非常謹小慎微,所以成效並不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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