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體現議會至上的原則」是不是法蘭西第二憲法特點
「體現議會至上的原則」是<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憲法>特點.
『貳』 法國議會擁有對政府的監督權,表現在哪些方面
政府由議會多數黨派推選產生,總統只能接受議會多數派的決定而無法隨意任命總理,總理對議會負責,議會掌握立法權,並且在必要時可以通過對政府的不信任案逼迫政府倒台,重新進行大選。
『叄』 英國議會與法國三級議會誕生原因,區別,各自影響
英國議會與法國三級會議的比較
作為上層建築的政治制度是多種社會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伴隨著城市的興起和發展,英國在十三世紀末形成了等級代表權力機關——議會,法國於十四世紀初產生了等級代表權力機關——三級會議,兩國的政治制度由此而過渡到了等級君主制階段。但在此後的歷史發展過程中,議會和三級會議卻走上了不同的發展歷程,最後的命運也大相徑庭。本文擬就這一問題作初步探討。
英國的議會是在反對王權的斗爭中由御前大會議演變而來的。御前會議是英國封建社會初期由國王召集全國最大的封建主組成的會議,主要是為國王提供咨詢、商討國事、決議重大決策等。御前會議又分兩種:御前大會議和御前小會議。御前小會議一般由少數大教士、大貴族和王室成員參加,經常召開;御前大會議除了小會議的成員外,還有直接接受國王封地的中小貴族參加,每年召開三次。
御前會議的存在,使英國王權受到一定製約十三世紀,封建主以御前大會議為陣地,聯合新興市民,反對國王濫用權力,先後簽署了《自由大憲章》和《牛津條例》限制王權。孟福爾又把市民代表正式納入議會,議會的成員和職能逐漸定位。1295年「模範國會」的召開標志著英國議會正式形成。此後,它不僅定期召開,而且職能不斷增多,至十六世紀已獲得了立法權、決定賦稅權、對政府的監督權及參與重大決策權等,成為英國上層建築中一個相對獨立的權力實體。對此,都鐸晚期著名的政論家胡克作了這樣的描述:「英國議會是本國所有政治權力賴以存在的基礎。」
中世紀末期,隨著王權的增長、專制制度的形成,英王通過操縱議員選舉、控制議長人選、蒞臨議會訓話等方式來影響議會,議會的權力受到了一定的削弱,但議會的組織形式及功能卻仍然存在著,所有重大立法都只能藉助議會才能完成,國王只能利用、引導而不能繞開議會,議會在國家政治生活中仍然起著重大作用。斯圖亞特王朝建立後,無視這一事實,鼓吹君權神授,不容許議會對王權的限制,最終導致了資產階級革命爆發。資產階級革命中,專制王權被推翻,議會一時成為英國的最高權力機關。經過克倫威爾獨裁、斯圖亞特王朝復辟的反復後,1689年的《權利法案》和1701年《王位繼承法》確立了英國的君主立憲制,議會由封建的等級代表權力機關變為近代的國家權力機關。隨著內閣制的形成和三次議會改革的完成,議會最終成為英國近現代的民主權力機關和政治制度的核心。法國的三級會議淵源於王室大會議,即國王與其直屬附庸之間以權利和義務關系組成的政治組織。
十一世紀之前,由於法國王權衰微、封建主勢力強大,封建主藐視國王作為其領主的權利,拒絕出席王室大會議,使王室大會議形同虛設。十一世紀後,藉助新興市民的支持,王權逐漸強大,封建主才逐漸回到王室大會議。與此同時,隨著城市的產生與發展,許多城市取得了自治,成為直接聽命於國王的附庸,其代表也開始參加王室大會議,但他們的地位並沒有固定。直到1302年,法國國王腓力四世在同教皇的激烈斗爭中,為了取得國內各階層特別是新興市民對自己的支持及徵收新稅,邀請教士、貴族、市民三個等級的代表開會,討論國家的財政和稅收、批准國王的賦稅,法國的三級會議正式形成。
法國的三級會議一開始獲得的只是賦稅的討論權,召開的目的是讓代表們履行作為封臣的納稅義務。十四世紀初,在對付教皇的斗爭中,法王成為民族利益的代言人,三級會議全力支持國王,王權得以壯大。英法百年戰爭前期,法國被打敗、國王被俘,國王的權威下降,王太子被迫於1357年頒布「三月敕令」——三級會議定期召開,有批准賦稅權監督政府權等,三級會議的權力由此發展到了最高峰。遺憾的是這在法國歷史上只是曇花一現。緊接著百年戰爭後期,面臨亡國危險的法國,國王成為民族精神的化身而受到社會各階層的全力支持。
1439年,三級會議決定,國王可以不經三級會議的批准而徵收新稅,把自己的基本權力拱手讓給了國王。百年戰爭的最後勝利提高了法國王權的威望,國王趁勢進一步加強王權,以國王為中心的專制機構逐漸擴大,三級會議在法國政治生活中的作用逐步縮小,幾年甚至幾十年才召開一次,到1614年後便停止了召開,國王控制了國家全部權力。1789年,在法國專制統治面臨嚴重危機的情況下,國王路易十六又揀起已經廢止了175年的三級會議,力圖通過它克服危機、挽救法國。但三級會議無法起到協調矛盾、克服危機、促進改革的作用,資產階級為首的第三等級也無法利用它來反對王權。在這種情況下,第三等級拋開三級會議單獨開會,宣稱自己是代表全體國民的國民議會,要制訂憲法,限制王權。至此,法國的三級會議被徹底畫上了句號。
黑格爾曾指出:國家制度是各國歷史發展的產物,它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同樣一種權力機關,在不同民族國家的發展歷程中,可以演繹出完全不同的結果。中世紀英國議會和法國三級會議的不同命運同樣是英法兩國不同的歷史發展狀況導致的。具體說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兩者形成背景的差異。英國中世紀早期的政治制度具有濃厚的原始民主性質,大貴族組成的賢人會議享有較多的權力。「諾曼征服」後,英國形成了比較強大的王權,御前會議代替了賢人會議,大貴族的傳統權力受到了抑制,但貴族們並不甘心,一旦王權衰弱或出現危機,他們就伺機反抗,聯合起來爭取自己固有的權利。英國議會正是形成於這樣一個王權出現危機的歷史轉折時期:十三世紀,英國國王不僅在與法王爭奪領土的斗爭中接連敗北,在與教皇的較量中也伏首稱臣,國王的權威大大下降,貴族們趁機爭取自己的權利。封建主、教士聯合對國王不滿的市民、騎士結成聯盟對抗國王、限制王權,這種斗爭促使了議會逐漸形成。而法國早期歷史上諸侯林立、王權弱小。城市興起後,市民為發展經濟,支持與他們同樣反對封建割據的王權。在封建割據阻礙社會發展的背景下,加強王權成為歷史的進步趨勢;在反對教皇、維護法國民族利益的斗爭中國王又成為民族利益的代言人。在這樣的背景下,國王為了取得和利用社會有產階層的財政支持,主動召集了三級會議。一言概之,英國議會形成於王權強大而又遭到削弱的歷史轉折關頭,限制王權是社會各階層的共同呼聲,議會是社會各階層自下而上限制王權的結果;而法國的三級會議出現於王權弱小卻又需要加強、加強王權成為歷史進步趨勢的時代背景下,由國王自上而下組織召開的。這使議會與三級會議有不同的價值取向,即限制王權與加強王權。
第二,兩者本身的差異。法國的三級會議是王權加強過程中的一個事件,是國王主動召開的,從一開始就是一個臨時性的機構,它沒有規定何時召開,多長時間召開一次,召開與否由國王根據自己的需要而定,往往是在國王需要徵收新稅或需要各等級代表的支持處理一些重大問題時,才召開三級會議,會議的內容也由國王決定,會議完全操縱在國王手中。而在英國,議會是從傳統的權力機構御前大會議演變而來,在反對國王、限制王權的斗爭中,議會的權力及功能逐漸明晰,《牛津條例》還明文規定了議會必須一年召開三次及召開的時間。英國的議會一開始就是代表混合開會,雖然十四世紀後形成了兩院,但總的說來,議會是作為一個整體參與國家政事的,國王與議會處於平行而又相互制約的地位,雙方可以討價還價,議會通過自己的斗爭不斷擴大自己的權力、提高自己的社會地位。而法國的三級會議一開始就是三個等級分別開會,只有在向國王作出答復時才聚集在一起,從沒有形成一個整體,三個等級各有一票表決權,各等級之間界限分明、矛盾與分歧明顯,國王高居三級會議之上,往往利用三個等級之間的分歧來達到自己的目的。三級會議的主要職能是討論國家的財政和稅收,就國王的新稅發表意見,但並不是國王徵收新稅必須得到三級會議的批准。事實上,三級會議從來沒有取得表決稅案的大權,只是在討論稅收的同時,可以向國王提出一些立法、行政、司法等方面的改革作為補償。參加三級會議的代表,可以說並不是在行使權力,而是遵照國王的命令,以盡「金錢援助」的封建性義務。而在英國,御前會議的權力是議會權力的淵源,《牛津條例》正是在這一基礎上對議會的權力范圍作出了規定,包括立法、賦稅及對國家各方面事務的決策權力。議會代表通過不斷斗爭,使議會成為英國的最高立法機關、決定賦稅的唯一權力機關、對政府有力的監督機關。
第三,兩國政治傳統的不同。英法早期的歷史發展呈現了不同的風貌,由此也形成了不同的政治傳統。英國早期的政治制度具有濃厚的原始民主性,主要表現為氏族會議基礎上演變成的賢人會議在國家政治生活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國王的一切重大決策必須由賢人會議通過,院的多數席位,控制了議會下院,使議會下院的力量和影響日益擴大。新興政治力量的興起,使議會尤其是議會下院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增強,為反對國王的專製做了充分的准備。
十五世紀,法國的經濟特別是工商業也有了很大發展,出現了資本主義萌芽,但法國資本主義向農業滲透的過程非常緩慢,農業中也沒有出現英國似的新貴族,新興的資產階級沒有同盟軍,勢單力薄,還不足以形成左右法國社會發展的強大力量。與此同時,法國資產階級的成長是與王權的強大及國家重商主義政策的推行同步的:中世紀中期,市民在經濟上支持王權,王權從政治上為市民發展經濟服務,王權與市民互為聯盟;中世紀末期,在資本主義萌芽的過程中,以國王為首的統治階級大力推行重商主義政策,在國內對工商業實行保護、支持政策,在國外積極尋求海外市場,這些內外政策極大地促進了經濟發展,密切了資產階級與王權的聯盟,使資產階級謀求政治獨立的願望微弱;十六世紀後,在價格革命和義大利戰爭的影響下,法國政府的開支不斷增加,為彌補財政虧空,大量增加國稅、發行公債,資產階級又紛紛充當國王的包稅人、債權人,從中獲得巨額利潤,資產階級與王權的聯盟更加密切。為了尋求政治地位,發了財的資產階級往往通過買官鬻爵擠入統治階級行列,成為「穿袍貴族」,這在滿足了新興資產階級參政心理的同時,進一步削弱了其實現政治獨立的激情,增強了對王權的依賴。這樣,法國資產階級既得到了國王的庇護與恩惠,也受到了王權的控制,他們與王權互為聯盟的最終結果是王權借資產階級的支持而強大,資產階級因王權的庇護而沒有成為堅挺的政治力量。對此,恩格斯曾指出:「王權和市民的聯盟發端於十一世紀,……直到這一聯盟幫助王權取得最後勝利,而王權則以奴役和掠奪報答了他的盟友為止。」
同樣是城市興起、新興政治力量的出現,在英法兩國卻出現了不同的政治發展趨勢。「在英國,農村和城市融合的主要目的是對抗王權,而在法國,這種融合主要是通過王權促成的,因而造成了根本不同的政治和社會結果」。
第五,重大歷史事件對兩國的影響不同。1337-1453年的百年戰爭對英法兩國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其中在政治方面主要是強化了法國的專制王權,削弱了英國大貴族的力量、強化了議會力量。百年戰爭期間的法國,民族精神至上,王權成為民族統一的象徵。戰爭的最後勝利反過來進一步提高了國王的威望,國王趁機加強王權,不斷強化專制機器。與此同時,法國的舊貴族積極參與戰爭,在戰爭中立了一定的功勞,戰後他們的社會地位有所提高,成為王權的隱患,為對付他們,國王進一步發展專制機器,最終建立起了絕對專制的王權。
而在英國,為支持百年戰爭,討論賦稅成為議會的主要內容,議會通過控制稅收迫使國王讓步,不僅獲得了彈劾權、財政監督權,還獲得了參與重大決策的權力。不僅如此,1339-1340年英王愛德華在歐洲大陸作戰期間,議會還承擔起了後方供應和國內治安的責任,進一步提高了議會的地位。英國是百年戰爭的最後失敗者,戰爭結束後,英國出現了嚴重的政治危機,封建主因戰爭失敗而分裂,兩大貴族集團組成兩大陣營,為了爭奪國家政權互相斯殺。這場內戰使雙方兩敗俱傷,封建主勢力一蹶不振,國王轉而尋求新興資產階級的支持。亨利八世時成立的國王的咨詢機關——樞密院的成員大多是資產階級和新貴族,地方官吏也多由他們擔任。這時的英國王權是建立在資產階級和新貴族支持之上的,王權強大的基礎是王權與資產階級、新貴族的聯盟。一旦這一聯盟破裂,王權就會大大削弱,已經發展起來的議會就有戰勝王權的可能。英國資產階級和新貴族正是以議會為陣地最終戰勝王權的。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也對英法兩國的政治產生了不同的影響。英國的宗教改革是以議會的名義進行的,從十四世紀中葉起,英國議會連續頒布「有祿聖職銓敘法」和「蔑視王權警告法」等法律,限制教皇在英國的權力,1534年,議會又頒布「至尊法案」,宣布國王是英國教會的最高首腦。宗教改革使英國教會實現了民族化的同時,也使英國議會的地位進一步提高,議會成為唯一擁有最高權威的全國性代表會議,議會法成為真正的最高法律。
國王雖然是國家和教會的最高首腦,但正是議會通過的一系列法案才使國王的權威有了實際的保證,國王也極力維護議會的權力和地位。宗教改革後國王被明確宣布為議會的成員,成為議會的組成部分。1585年財政大臣威廉·塞西爾說:「上院貴族是議會的成員之一,代表全國平民的下議員也是議會的成員,女王陛下亦然。」可見宗教改革後,議會變成國王、上院和下院三位一體的機構,議會在一定程度上已居王權之上。
法國的宗教改革是以國王的名義進行的:1438年法王查理七世頒布國務詔書,規定法國宗教會議的權力高於教皇;1516年法王法蘭西斯一世與教皇簽定「波倫亞協定」,規定法國的高級教職由國王任命、教皇批准,教職人員對國王忠貞不二。通過這些,國王控制了法國的教會,實現了教會民族化的同時,教會成為國家機構的一部分,並成為專制王權的工具。
由上述可見,作為封建等級代表權力機關的英國議會和法國三級會議經歷了完全不同的發展歷程,也出現了截然不同的結果。這既與兩者本身的不同有關,更是英法兩國不同的政治、經濟及歷史發展的結果。通過對兩者歷史命運的關注,我們可以進一步了解中世紀中後期兩國的歷史及政治變遷,同時也加深我們對古今各國政治制度「合理性」的認識。
『肆』 法國國民議會有哪些功能他能對總統形成制約嗎為什麼
法國是典型的半總統制半議會制的民主共和制的國家,國家政權帶有鮮明的階級性。
總統是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統帥,任期5年(之前是7年,於2000年6月根據全民公決結果改為5年),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總統有權任免總理和批准總理提名的部長;主持內閣會議、最高國防會議和國防委員會;有權解散議會;可不經議會將某些重要法案直接提交公民投票表決;在非常時期,總統擁有「根據形勢需要採取必要措施」的全權:在總統不能履行職務或空缺時,由參議院議長代行總統職權。議會由國民議會和參議院組成,擁有制定法律,監督政府,通過預算,批准宣戰等權力。 總統還是議會多數黨領袖,也一定程度上控制議會,所以法國總統權利很大。
國民議會共有577個議席,任期5年,採用兩輪多數直接投票制、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參議院共321席,參議員任期9年,每3年改選1/3,以省為單位,由國民議會和地方各級議會議員組成選舉團間接選舉產生。
『伍』 資本主義制度在英國和法國各表現為什麼形式
你想問的可能是英法兩國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分別採用了怎樣的政體{即國家管理形式}
從國家元首和國家權力中心產生的方式及其職權范圍看
英國:採用君主立憲制
法國:民主共和制
從國家行政機構和國家立法機構的關系看
英國:議會制
法國:半總統半議會制
『陸』 議會至上表現在哪些方面
其一:法制含義,即惟議會有權制定、修正和廢除法律,議會的立法權不受限制,甚至不受憲法限制。
其二:政體含義,即議會高於政府和法院;政府和法院必須服從和執行議會法,而不得對抗議會,不得否定議會立法。
『柒』 英國和法國的議會是如何產生的
英國議會由上下兩院組成。下院由各選區選舉產生。首相可提請國王解散議會下院,提前舉行下院選舉。(正常情況下三年選一次)
法國議會由參議院和國民議會組成。總統可解散國民議會,提前舉行選舉。
『捌』 法國議會如何通過 限制政府行為 制約總統
議會兩院擁有立法、監督政府、審批國家預算等項權力,但其權力受到總統和政府的制約。法國屬於半議會制半總統制,總統權力受到一些結構性因素的限制。盡管總統任命總理並主持內閣會議,但憲法規定政府應對此負責,議會可以通過多種方式限制政府的行為或追究政府的政治責任,從而使總統權力大打折扣。議會對總統有直接和間接的監督權,而總統的重要文件、命令要由總理監督,總理和內閣則向議會負責。
『玖』 我國古代賦稅制度沿革的實質 法國議會共和制(是不是議會至上|)和有關解釋,越詳細越好!
古代賦稅制度演變的實質:賦稅制度的變革或調整實質上體現了上層建築適應經濟基礎的發展規律。
中國古代社會的土地制度,是社會、經濟、政治發展的根源。國家的治理,國民生活的安危,基於土地制度的興廢。研究我國封建社會生產關系,首先談到的是所有制關系,主要是指土地所有制。在春秋以前的奴隸社會,我國實行的是土地國有制,也就是井田制。魯國實行「初稅畝」,標志著井田制的瓦解和封建土地私有制的確立。我國封建社會同時存在著國有土地、地主土地和自耕農土地三種土地所有制形式。在這三種土地所有制形式中,占絕對支配地位的是封建大土地所有制。
法國議會擁有立法權,議會中擁有多數席位的政黨或政黨聯盟組成內閣,總統由議會兩院聯席會議選出.總統是國家元首、軍隊最高統帥;其任期7年,連選連任;總統與參眾兩院議員共有創議法律之權;總統徵得參議院同意後,可解散尚未屆滿的眾議院;內閣部長由總統任命等。憲法里有關總統的內容還有:總統由參、眾兩院聯席會議選出;總統和內閣掌握行政權;總統的命令須經各部部長副署;總統和內閣部長共同向議會負責。這些規定說明了總統由議會選舉產生並對議會負責。議會是國家政治權力中心,總統處於「虛君」地位。
法國的民主制度有別於其他西方國家,它實行的是介於議會制和總統制之間的一種制度,總統和總理兩職並存,總統是國家元首,負責管理政治,外交,軍事,國家安全,及涉及強力部門的工作,不必對議會負責,總理負責管理國內事務,主要是經濟民生事務,而且要對議會負責,俄羅斯,我國的台灣都實行的是這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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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 法國議會選舉將會帶來什麼
在5月法國總統大選中,馬克龍帶著他一手建立的「共和前進」黨擊敗勒龐、成功勝選。
不過,民調結果顯示,「空餉門」事件並未影響馬克龍在民眾心目中的形象。約60%的受訪者表示,他們對馬克龍的表現感到滿意。
「共和國前進」運動去年6月成立,眼下在議會並無席位。此前曾有人擔憂,如果「共和國前進」運動不能在議會選舉中贏得多數席位,馬克龍屆時將被迫組建聯合政府,甚至淪為「名義上的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