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國國王的歷屆國王
查理曼,法蘭克王國 查理一世(查理曼大帝) 768-814 (領土包擴法國 德國和義大利北部中)
法蘭克王國 路易一世 840-843
西法蘭克王國 查理二世(禿頭查理)843-877(法國的雛形,國王出生在德國法蘭克福)
路易二世(口吃者)877-879
路易三世 879-882
卡洛曼 879-884
神聖羅馬帝國 查理三世(胖子查理) 884-887
羅貝爾(卡佩)王朝 倭德 888-898
加洛林王朝 查理三世(糊塗王) 893或898-923
羅貝爾(卡佩)王朝 羅貝爾一世 922-923
魯道夫 923~936
加洛林王朝路易四世(海外歸來者) 936~954
洛泰爾 954~986
路易五世 986~987 於格一世(卡佩) 987~996
羅貝爾二世 996~1031
亨利一世 1031~1060
腓力一世 1060~1068
路易六世 1068~1137
路易七世 1137~1180
腓力二世 1180~1223
路易八世 1223~1226
路易九世(聖路易) 1226~1270
腓力三世 1270~1285
腓力四世 1285~1314
路易十世 1314~1316
約翰一世 1316
腓力五世 1316~1322
查理四世 1322~1328 腓力六世 1328~1350 (開始百年戰爭)
約翰二世 1350~1364 (被英國黑太子俘虜)
查理五世 1364~1380
查理六世 1380~1422
查理七世 1422~1461
路易十一世1461~1483
查理八世 1483~1498
瓦盧瓦王朝奧爾良旁支
路易十二世 1498~1515
昂古萊姆旁支 弗朗西斯一世 1515~1547 (被哈布斯堡的查理五世俘虜,後釋放)
亨利二世 1547~1559
弗朗西斯二世 1559~1560
查理九世 1560~1574
亨利三世 1574~1589 亨利四世 1589`1610
路易十三世 1610~1643
路易十四世 1643-1715
路易十五世 1715~1774
路易十六世 1754~1792
路易(十七世) 1793~1795 第一共和 國民公會 1792-1795
五人執政團時期 1795-1799
執政官政府 1799-1804
第一帝國(皇帝) 拿破崙一世 1804-1814,1815(困死在聖赫勒拿島)
拿破崙(二世) 1815 路易十八世 1814~1824
查理十世 1824~1830
奧爾良王朝 路易-腓力 1830~1848
2. 法國中世紀的稅收制度變革,能從君主確立征稅權看出來嗎
在中世紀法國人的傳統觀念中個人所有的財富與賦稅是一種對立的關系,王室對民眾征稅就意味著對民眾財富的掠奪和剝削。到了中世紀晚期隨著對常規賦稅徵收法令的頒布,賦稅取代了法國王室與其附庸之間的“協助金”,向臣民徵收的賦稅成為了王室財政的主要收入來源。法國在中世紀晚期所施行的稅制改革和向民眾征稅方式的確立是法國歷史上的一大變革,這一變革推動了歐洲封建國家向近代國家轉變的進程。
英法百年戰爭
不過隨著鹽稅、交易稅和達依稅相繼成為法國王室每年向法國民眾徵收的常規稅,法國君主取得了不經過三級會議通過便可自行徵收賦稅的權力,這也為三級會議逐漸退出中世紀法國的政治舞台埋下了伏筆。當國王以整個王國最高統治者的身份要求全體臣民納稅時,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就意味著法國王室與其附庸之間所建立“經濟援助”的關系開始瓦解。
法國中世紀時期的“協助金”向國家賦稅的轉變不只是法國君主制的一種變革,它同時伴隨著中世紀晚期法國稅權觀念的轉變和法國王室管理體制的革新,這一變革為法國向近代國家的轉變和發展奠定了基礎。
3. 法國三級會議是什麼
三級會議是法國中世紀的等級代表會議。
參加者有教士(第一等級)、貴族(第二等級)和市民(第三等級)三個等級的代表,故名三級會議。
三個等級不分代表多少,各有一票表決權。通常是國家遇到困難時,國王為尋求援助而召集會議,因此會議是不定期的。
它的主要職能之一是批准國王徵收新稅。百年戰爭時期,為了抵抗外敵,三級會議有權監督政府。
(3)法國的哪個國王要求征稅擴展閱讀:
三級會議意義:
它起初主要是為君權服務的。它按國王的命令召集,一般在國王感到缺錢准備徵收新稅時,或者需對舊稅加以追認時才召開。
參加會議是執行國王的命令,去接受國王以「金錢的援助」這種封建義務的名義向臣民要錢的要求,而不是行使一項權利。 所以它的存在實際上並沒妨礙反倒加強了君主的權力。
另一方面,三級會議也形成了對君權的制約。它不是以習慣為基礎,而是作為王權體制中的一個合法機構發生作用的。 在比較馴服地接受國王征稅要求時,它往往以行政和司法方面的改革要求作為交換條件。
16世紀以後,君權達到頂峰,三級會議已經形同虛設,幾乎被人遺忘。然而,三級會議所代表的原則後來證明比君主制更有生命力,更有前途。它在中世紀短暫斷續的存在,為近代議會民主埋下了伏筆。
當18世紀末路易十六因陷入重重危機而重新召開三級會議的時候,三級會議的代表,尤其是第三等級的代表開始向國王發難,三級會議逐漸演變成國民會議和制憲會議,變成了推翻君主專制的大本營和國家民主的關鍵組成部分。
三級會議是近代歐洲民主議會制度的起源之一。
4. 法國等級制度國王屬於 那個等級
國王是第二等級
第一等級:教士
第二等級:貴族
第三等級:工人、農民、資產階級
5. 法國國王排序
加洛林王朝 查理曼,法蘭克王國 查理一世 768-814
法蘭克王國 路易一世 840-843
西法蘭克王國 查理二世
843-877
路易二世
877-879
路易三世
879-882
卡洛曼 879-884
神聖羅馬帝國 查理三世 884-887
羅貝爾(卡佩)王朝 倭德
888-898
加洛林王朝 查理三世 893或898-923
羅貝爾(卡佩)王朝 羅貝爾一世 922-923
魯道夫 923~936
加洛林王朝 路易四世 936~954
洛泰爾 954~986
路易五世 986~987
卡佩王朝 卡佩 987~996
羅貝爾二世 996~1031
亨利一世 1031~1060
腓力一世 1060~1068
路易六世 1068~1137
路易七世 1137~1180
腓力二世 1180~1223
路易八世 1223~1226
路易九世(聖路易) 1226~1270
腓力三世 1270~1285
腓力四世 1285~1314
路易十世 1314~1316
約翰一世 1316
腓力五世 1316~1322
查理四世 1322~1328
瓦盧瓦王朝 腓力六世 1328~1350
約翰二世 1350~1364
查理五世 1364~1380
查理六世 1380~1422
查理七世 1422~1461
路易十一世 1461~1483
查理八世 1483~1498
瓦盧瓦王朝 奧爾良旁支 路易十二世 1498~1515
昂古萊姆旁支 弗朗西斯一世 1515~1547
亨利二世 1547~1559
弗朗西斯二世 1559~1560
查理九世 1560~1574
亨利三世 1574~1589
波旁王朝 亨利四世 1589`1610
路易十三世 1610~1643
路易十四世 1643-1715
路易十五世 1715~1774
路易十六世 1774~1792
路易(十七世) 1793~1795
第一共和 國民公會 1792-1795
五人執政團時期 1795-1799
執政官政府 1799-1804
第一帝國(皇帝) 拿破崙一世
1804-1814,1815
拿破崙(二世) 1815
波旁王朝 路易十八世 1814~1824
查理十世 1824~1830
奧爾良王朝
路易-腓力 1830~1848
第二共和 總統 路易-拿破崙·波拿巴
1848~1852
第二帝國 皇帝
拿破崙三世(即路易-拿破崙·波拿巴 ) 1852-1870
第三共和 總統 梯也爾 1871-1873
麥克馬洪 1873-1879
格雷維 1879-1887
卡諾 1887-1894
卡季米爾-佩里埃 1894~1895
福爾 1895~1899
盧貝 1899~1906
法利埃 1906~1913
普恩加來 1913~1920
德夏內爾 1920
米勒蘭 1920~1924
杜梅格 1924~1931
杜梅 1931~1932
勒布倫 1932~1940
6. 法國國王
路易年輕時法國發生了一次巨大的暴亂(投石黨,1648-),它主要是針對馬薩林主教的政策。這次暴亂對路易可能影響很大,他決定永不允許這樣的暴亂重現。
路易十四和他的大臣柯爾貝都是重商主義的信奉者,他們按這個理論在法國積蓄了許多貴金屬。在他的統治期內法國參加了四次大的戰爭:1667至1668年與西班牙爭奪荷蘭,1672至1688年與荷蘭的戰爭,1688至1697年與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之間的九年戰爭以及1702年至1713年的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這些戰爭耗盡了法國的國庫,使國家陷入高債之中。
1674年法國政府從一個私人企業手中買下了馬提尼克島。
1689年路易十四發布了「黑法」(Code Noir)允許在法國所有殖民地販賣奴隸。
路易十四生前擴大了法國的疆域,使其成為當時歐洲最強大的國家和文化中心。17和18世紀里法語是歐洲外交和上流社會的通用語言。18世紀的俄羅斯上層貴族說法語的比說俄語的多。但與此同時法國負債沉重,法國人民的生活窮困潦倒。
在法國,路易十四因為他使法國強大而受到尊敬,但他的無計量的戰爭使法國的國家經濟破產,他不得不不斷加強對農民的稅收要求。法國歷史學家阿歷克西·德·托克維爾認為,這個重稅、他對貴族的削權以及沒有政治權力的市民階層對政策的不滿是導致1789年法國大革命的政治、社會和經濟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