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法國歷史上幾個政權形式的基本情況
法蘭西第一帝國(1804~1814)
First Empire of France
法國拿破崙一世統治時期的君主專制國家。1804年5月18日,《共和十二年憲法》頒布,宣布法國為法蘭西帝國,拿破崙為帝國皇帝,稱拿破崙一世。這就是歷史上的法蘭西第一帝國。
1804年12月2日法西第一帝國登基皇帝——拿破崙一世.12月2日羅馬教皇庇護七世在巴黎聖母院為拿破崙加冕。
在執政府(1799~1804)的基礎上,拿破崙一世進一步加強中央政府和他個人的權力,建立新的貴族等級,封親王4個,公爵30個,伯爵388個,男爵1090個,榮譽軍團騎士數千名。1811年法蘭西帝國面積達75萬平方千米,人口約4400萬,全國劃分為130個郡,包括荷蘭9個郡 ,北海沿岸德意志各邦9個郡,東南瓦萊、皮埃蒙特、熱那亞、帕爾馬、托斯卡納和教皇屬地10個郡。此外,拿破崙一世及其家庭還統治和控制了義大利王國、萊茵邦聯、威斯特伐利亞王國、那不勒斯王國、西班牙王國、華沙大公國等。在帝國范圍內拿破崙一世力圖統一關稅,統一法制。帝國的無限制擴張導致英、俄、普、奧等國組成第六次反法聯盟。1814年3月31日聯盟軍攻入巴黎,4月6日拿破崙被迫退位,被流放到厄爾巴島。波旁王朝復辟。1815年 3月20日,拿破崙從厄爾巴島返回巴黎復位,史稱百日王朝。6月18日,拿破崙一世在滑鐵盧被第七次反法聯軍擊潰。6 月22日再次退位,被流放到聖赫勒拿島,第一帝國覆滅。
拿破崙三世建立的帝國,史稱法蘭西第二帝國,以別於拿破崙一世建立的法蘭西帝國(1804~1814)。
法蘭西第二共和國總統路易·拿破崙·波拿巴於1851年12月2日發動政變。翌年1月14日 頒布憲法,加強總統權力,削弱議會的立法權。1852年 11月 7日,元老院頒布法令建議恢復帝制。隨即舉行公民投票,絕大多數表示贊成。12月2日宣布恢復帝國,波拿巴為法蘭西人皇帝,稱拿破崙三世。
根據多次補充的帝國憲法,皇帝是國家元首,統率軍隊,有宣戰、媾和、結盟、訂立商約和特赦,任命政府與地方官員,批准公共建設工程,決定是否將法案送 交立法團討論等權力。帝國立法體制分成 3部分:參政院由皇帝任命,約50人組成,任務是維護憲法與保證皇帝統治,它准備法案和審查法令修正案;凡年滿21歲並在某地居住超過半年的法國男子皆有選舉權,立法團由 選舉產生的 200多名議員組成,它的主席和副主席由皇帝任命,立法團僅有權討論和表決法案;元老院由皇帝任命,由約100名親王、元帥、主教組成,批准立法團通過的法令。大臣們執行皇帝命令,各自對皇帝負責。參政院對省長實行監督。地方政權掌握在省長手中,他們領導全省警察,控制社會輿論。帝國時期重要官員有內 政大臣c.-a.-l.-j.de莫爾尼,財政大臣a.-m.富爾德,軍 事大臣a.j.l.de聖阿爾諾,後期有e.魯埃和□.奧利維埃。
第二帝國經歷了由專制統治向自由主義、議會政治演變的過程。帝國初期,拿破崙三世實行個人專權,致力於鞏固資產階級秩序。政府在一些省內實行戒嚴,封閉共和派俱樂部,解散工人組織,查禁進步報刊,利用天主教會加強控制學校。1852年後,法國工人運動一直處於低潮。60年代,人民不滿情緒日益增長,反動專制制度難於繼續維持。因此帝國後期開始實行改革,逐漸向自由主義政策演變,以求緩和國內矛盾,例如議員可得到請願權利,官方「公報」公布議會辯論記錄,皇帝經立法團同意方可批准追加撥款,廢除禁止工人罷工和結社的《勒霞白列法》等。1870年初,奧利維埃奉命組織自由主義內閣。 4月元老院受到削弱,變為普通上院,議會權利有所擴大。
經濟方面,帝國實行促進資本主義工商業發展的經濟政策,建立了大工業,重工業中機器生產普遍代替手工勞動,生產不斷集中,交通運輸業迅速發展,法國完成了工業革命。金融資本的發展尤為突出、巴黎成為世界金融中心之一。在g.-e.奧斯曼領導下,巴黎進行了大規模的城市建設。
為了改變1815年以來法國的孤立狀態,爭奪歐洲大陸優勢和進行海外殖民侵略,拿破崙三世進行多次對外戰爭。法國在 1853~ 1856年的克里木戰爭中聯合英國、土耳其與撒丁反對俄國,擊敗俄國後確立了在歐洲大陸的優勢。後又聯合義大利反對奧地利,得到薩瓦和尼斯。1860年簽訂《法英商約》,實行自由貿易。50~60年代第二帝國還派遣軍隊侵略中國、敘利亞、墨西哥、印度支那和非洲,掠奪大量財富,建立了若干殖民地。
克里木戰爭後至 60 年代初是第二帝國發展的頂點。但是,勞動人民深受剝削壓迫,工人運動重新高漲,共和派加強斗爭。第二帝國支持羅馬教皇阻撓義大利統一、 武裝干涉墨西哥以及在普奧戰爭中支持奧地利等一系列問題上失 策,使法國陷入困境。為了擺脫國內危機和重奪歐陸優勢,1870年 7月19日法國以西班牙王位繼承問題為借口對普魯士宣戰,法軍戰敗,9月2日拿破崙三世在色當投降。4日巴黎發生革命,宣布推翻帝國,成立共和國。
沒有法蘭西第三帝國,歷史上的第三帝國指的是德意志的納粹帝國。
法蘭西第一共和國(1792-1804年)
—國民公會(1792-95年)
—法國督政府(1795-99年)
—法國執政府(1799-1804年)
法蘭西第一共和國是法國大革命期間建立的法國歷史上第一個資產階級共和國。1792年9月22日,新選出的議會即國民公會開幕。國民公會通過廢除君主制的議案,宣布成立法蘭西共和國--歷史上稱為法蘭西第一共和國。經代表工商業資產階級利益的吉倫特派掌權和雅各賓派的專政。熱月政變後,又相繼有熱月黨人、督政府和執政府時期。1804年5月為拿破崙建立的「法蘭西第一帝國」所代替。
法蘭西第二共和國
1848年法國二月革命建立的資產階級共和國。1792 ~1804年法國曾建立共和國,史稱法蘭西第一共和國,故稱1848 年建立的共和國為第二共和國。 1848年的二月革命推翻七月王朝,成立臨時政府。2 月25日共和國宣布成立。4月23日選舉制憲議會,這是法國歷史上一個由男性公民直接普選產生的議會,溫和共和派佔多數。5月9日成立執行委員會代替臨時政府。6 月22日執行委員會下令解散國家工場,引起工人不滿,23 日工人起義。24日l.-e.卡芬雅克將軍被授予獨裁權,殘酷鎮壓起義。卡芬雅克於28日擔任共和國的行政首腦。
11月,制憲議會制定共和國憲法,確立立法和行政分立原則。由750名議員組成立法議會,任期3年。總統任期4年,掌管行政權,任免部長與頒布法律,支配武裝力量,但不親自指揮部隊,也無權解散或延長議會。議會和總統皆由男性公民直接普選產生。參政院由議會任命,它預先審定政府的法案,並監督行政機構。12月10 日,路易·拿破崙·波拿巴(見拿破崙三世)當選總統。 1849年5月13日選舉立法議會,以保王派和天主教教士為核心的秩序黨獲多數席位。憲法規定總統不能直接連任,波拿巴要求修改憲法,立法議會多數反對。波拿巴於1851年12月2日發動政變,解散議會,建立專政體制。 1852年12月2日宣布成立法蘭西第二帝國,波拿巴被封為皇帝,稱拿破崙三世。第二共和國告終。
法蘭西第三共和國
1870年9月4日巴黎革命推翻法蘭西第二帝國後建立共和國。史稱第三共和國。新政權開始時,由資產階級共和派與保王派聯合組成國防政府,1871年1月28日國防政府與德意志帝國簽訂停戰協定。2月選出由保王黨人占絕大多數的國民議會,L.-A.梯也爾被選為政府首腦,後任總統,他與德國正式簽訂了《法蘭克福條約》,並聯合德國鎮壓了巴黎公社起義。
《1875年憲法》內容:
內容: 實行議會制內閣制,規定內閣由議會產生,a行政權:行政權力歸於總統。總統是國家元首和軍隊最高統帥。他由參議院和眾議院聯席會議選出,參議院贊同下有權解散眾議院。
b立法權:立法權歸於由參議院和眾議院組成的兩院制議會。選民實際上受財產資格和在法國居住時期的限制。
意義:資本主義的進一步發展,資產階級各集團在國家政權中都占據了自己的席位,共和制政體得到最終確立。它使工業資產階級得以分享政權,促進了法國工業資本的發展。 這種效率低下的議會內閣制度,差一點在一戰中葬送了法蘭西。二戰的爆發使議會內閣制葬送法蘭西的可能成了現實.至此法蘭西第三共和過滅亡,法蘭西亡國了。
巴黎公社成立(如圖)
梯也爾力圖建立保守共和國,但遭保王派與共和派的反對 ,1873年5月 ,梯也爾被迫辭職,極端保王派人M.-E.-P.-M.de麥克-馬洪當選總統。右翼勢力繼續加強,建立合乎天主教規范的「道德秩序」。正統派與奧爾良派加緊勾結,圖謀恢復王朝體制,以L.甘必大為首的共和派為確立共和制進行長期而激烈的斗爭。國民議會終於通過1875年憲法,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共和制,在 1876 年眾議院選舉和1879年1月參議院選舉中,共和派取得穩定多數,在人民群眾支持下,甘必大迫使麥克-馬洪辭職,共和派F.-P.-J.格雷維當選總統,終於確立共和派的共和國。
共和派分為溫和與激進兩派,從格雷維當選總統到19世紀末,為溫和派執政時期。他們進行一系列改革:實行世俗的義務免費教育,宣布新聞自由與組織工會自由,以及大赦巴黎公社人員等。普法戰爭後,法國的經濟發展相對緩慢,工業產量居世界第四位,但金融資本的增長迅速,80年代法國繼續對外進行殖民擴張,在非洲、印度支那、中國等地發動侵略戰爭,其中有1883~1885 年的中法戰爭和1900年的八國聯軍掠奪土地和資源。到1899年,法國已成為僅次於英國的第二殖民帝國。80~90年代,法國相繼出現布朗熱事件、巴拿馬丑聞和德雷福斯案件,溫和派威信掃地,被迫下台。
1899~1914年為激進派執政時期,法國資本主義已進入帝國主義階段,壟斷組織迅速發展,金融資本高度集中。1914年前,法國資本輸出僅次於英國,佔世界第二位,其資本輸出主要採取高利貸形式,V.I.列寧稱之為高利貸帝國主義。
激進派反對教會干預政治,1905年通過《政教分離法》。激進派多次鎮壓工人運動。對外繼續進行侵略擴張,准備戰爭,先後與俄國、英國結盟,成立法、英、俄協約國,以對抗德、意、奧三國同盟。1913年R.普恩加萊當選總統後,繼續擴軍備戰,企圖重新瓜分世界。1914年8月3日,德國向法國宣戰,法國參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戰。
大戰開始後,法國成為西線的主要戰場。1917年11月,激進派G.克列蒙梭再度執政,動員一切力量進行戰爭。1918年9月,F.福煦率領盟軍對德國發起總攻擊。11月11日,雙方在貢比涅附近的雷東車站簽署停戰協定。1919年1~6月,召開巴黎和會,簽訂凡爾賽和約。
戰後,克列蒙梭政府和國民聯盟右派內閣的反動政策引起廣大人民的憤慨和反抗。20年代中期由社會黨等組成左翼聯盟內閣,執行民主主義的改良政策。後來,普恩加萊又重組國民聯盟內閣,整頓財政,穩定法郎幣值,使經濟得到較快發展,政局亦漸趨穩定。但法國於1930年底陷入嚴重的經濟危機,法西斯勢力趁機抬頭。1934年2月6日,右翼分子和法西斯組織火十字團在巴黎發動騷亂,包圍波旁宮,企圖推翻議會。1936年,由共產黨、社會黨、激進社會黨等黨派團體組成人民陣線。同年6月,L.布魯姆組成第一屆人民陣線政府,簽訂了馬蒂尼翁協定,實施一系列社會改革。1937年2月,布魯姆宣布「暫停」實施人民陣線綱領。1938年,由於激進社會黨退出,人民陣線瓦解。此後,達拉第政府對內執行反動政策,對外依靠英國,推行縱容德國侵略的綏靖政策,簽訂了慕尼黑協定。
1939年9月1日,德軍侵犯波蘭。3日 ,法國向德國宣戰,實際是宣而不戰,史稱奇怪戰爭。1940年5月10日,德軍在西線全面進攻,突破色當防線,法軍節節敗退,不久巴黎陷落。6月22日簽訂停戰協定,法國投降 ,成立維希政府,第三共和國宣告終結。
❷ 法國政治制度
法國的政治制度其實一直處在變化之中,沒有美國英國那麼穩定。很多東西也都在發展變化之中,比如總統任期原來是7年,最近幾年(好像是2000年)改為5年,原來不限制連任,現在好像也限制2屆了,我們現在總過於強調制度的作用,但其實看法國其實人的作用也是不小的,不然怎麼沒出現長期的准獨裁總統,憲法雖然可以規定,但憲法也可以修改,關鍵還要看掌權者和人民的總體力量對比了,在一個85%是農民的國家,再完備的憲法也可能是廢紙,在一個公民權力充分,社會進步程度高的國家,即便沒有嚴密的成文憲法一樣可以天下大治。現在回答你的問題:
1,法國第五共和國似乎還沒出現彈劾總統的先例,也就是說沒啟動過彈劾程序。但是有因為全民公決不過半而下台的,比如戴高樂。最近似乎有彈劾希拉克的跡象,而且最近幾年法國似乎加強了議會對總統的監督力度-----法國兩院聯席會議討論修改憲法中關於彈劾總統的條款。據報道,憲法修正案得以通過,在總統沒有履行義務致使其職務與責任明顯不相稱時,議會將有權對其進行彈劾。當然彈劾程序非常苛刻,即使彈劾了,裁定估計得送到憲法委員會去。按照法國有關法律規定,必須得到58名議員的簽名,才能將彈劾議案提交到法國國民議會。此後還必須以相同的條件分別在下院(就是國民議會)和參議院獲得通過。通過後估計是送到憲法委員會,而憲法委員會其實相當於元老院,根據1958年憲法第56條之規定,憲法委員會的成員為九人,任期為九年,不得連任。憲法委員會成員每三年更新三分之一,成員中三名由共和國總統任命,三名由國民議會議長任命,三名由參議院議長任命,各前任共和國總統是憲法委員會當然的終身成員。所以想真正扳倒法國總統,是很難的。
2,總理由總統在議會多數派中任命,也就是說,總統的任命自由是有限的,尤其是在議會多數和總統不是一個陣營的時候,也就是常聽說的「左右共治」。法國《新觀察家》社論曾說,當議會多數派跟總統多數派一致時,總統是「無可爭議的君主」;當這兩者不一致而出現共治時,總統則形同「賦閑的國王」。國務總理由總統任命,憲法雖未規定須由國會同意,目前則由國會行使同意權,總統則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總統有權解散國會,將法案交付公民投票,行使部分權力時不必總理副署。法國第五共和實施將近三十五年,最近十餘年出現兩次左右共治局面,一九八六年到一九八八年,以及一九九三年迄今。法國總統必須任命國會多數黨派人士出任總理,因此,可能出現總統與總理不同黨派。雖然憲法明定總統與總理的職權,可是實際上有些職權無法完全區分,例如外交與經濟密不可分,無法一分為二。總理所屬政黨如果在國會佔了多數,與總統不同黨派,總統的權力式微,總理權力上升。總統與總理同一黨派,總統的權力則高度集中。所以人民可以選擇不同的多數,不用擔心總統獨裁。法國總統擁有解散國民議會的權力。1958年憲法第12條規定,當總統或政府同國民議會發生沖突時,總統在同總理、議會兩院議長磋商後,有權力解散國民議會,重新進行選舉。但大選後一年之內,不得再解散國民議會。總統的這項權力可以有效地制約議會中的反對派,對付政敵,從而保持政府的穩定。所以議會真的要彈劾總統是要冒著被解散的危險的,但是總統也不能總解散議會,況且總統也不能總當總統,一旦下台,他就沒那麼大權力了,所以為自己考慮總統也不會為避免被彈劾而輕易解散議會的,那樣很可能會下台後身敗名裂被報復得很慘的,做人總得留點後路的。
3,議會制衡政府主要是行使不信任案,如果議會對政府通過不信任案,那麼總理是要辭職的。所以在法國總理比較難做,既要和總統保持比較好的合作關系還要對議會負責,在權力的實際運作中,總理「在煤堆幹活」,出事背黑鍋,總統則居高臨下,誰也動不得。一位前總理這樣比喻過,總理是總統的「保險絲」,總統叫熔化就熔化。這種體制帶有戴高樂將軍的個人色彩,此乃形勢使然。然而,即使戴高樂,他也針對任期過長採取了因應做法,經常就國事舉行全民公決,藉以檢驗權力的「合法性」。他在任11年,除例行選舉外,公決舉行過4次,且每次都將自己的去留做賭注。1969年,他提出的一項行政改革遭公決否決,他當即宣布中止總統職務,請人民另擇賢能。其後的總統雖繼承了7年任期,卻很少搞全民公決,4位總統30多年只搞過3次。這給民眾留下的印象是全民直選的總統不敢再次接受全民的檢驗。
另外談一點總理對總統的制約,法國總統的很多命令都是要總理副署的,否則不能生效。這個和中國古代的宰相副署權一樣,很多人以為中國古代皇帝什麼都說了算,其實是天大的誤會,很多朝代都有不成文的規矩,皇帝的詔書不經過宰相是不能生效的,有的時候即便生效,效力也很低很低,只是到了明朝和清朝,相權才被大幅度削弱,但是文官集團對皇帝的牽制仍然是很大的,有名的比如明萬曆朝的歷史就可以看出。
❸ 法國1885年眾議院議員人數是多少請指教
不好找啊
1885年是法蘭西第三共和國,參議院是300名。眾議院議員為600人,4 年改選一次,由普選產生。但成年男子須居住一定地區6 個月以上,才有選舉權。婦女、服軍役者、殖民地居民都被剝奪了選舉權。
❹ 法國政治制度
法國實行議會共和制。1958年,憲法擴大了總統權力,限制了議會職權, 但仍保留議會制關於政府對議會負責和議會監督政府的基本原則。
總統
總統由普選產生,任期7年,期滿後可再次當選。
法國總統為國家元首,掌 握國家的行政權、軍事權和外交權。法國憲法規定,在共和國總統因死亡、患 病、出國訪問等各種原因無法行使其權力時,由參議院議長臨時代行總統職務。 法國政體中不設副總統。
總統有權任免總理和批准總理提名的部長;主持內閣 會議;有權解散議會;可超越議會將某些重要法案直接交公民投票表決。
議會
議會為國家最高權力機構,由國民議會和參議院組成,擁有制定法律、監督 政府、通過預算、批准宣戰等權力。
涉及國防、行政、教育、勞動權和私有制等立 法問題時,議會只能制定一般原則,具體細則和實施措施則由政府制定。 國民 議會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議員任期5年。
政府
政府由總理、部長、國務秘書等成員組成。
法國政府成員的人數和各部設 置的數目並無法律上的限制。政府決定並指導國家的政策。政府對議會負責。
地方權力機構由地區議會、行政區議會和市鎮議會組成。每一級地方政府 享有極大的行政和財政權力。
政黨
法國實行多黨制。主要政黨有:保衛共和聯盟、社會黨、法國民主聯盟、法 國共產黨、國民陣線等。
❺ 法國總統有權解散議會嗎
法國總統有權解散國民議會。
共和國總統:國家元首由普選、直接選舉產生,任期5年(2000年9月24日法國全民公決之後確立總統任期5年制);並由法國總統任命總理,和根據法國憲法第8條,總理的提名來任命政府其他成員。總統主持內閣會議,頒布法律;總統亦是三軍統帥。另外,根據憲法第16條,在面臨重大危機時,總統擁有採取非常措施的權力,例如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或啟動全國動員令等等。根據憲法第20和21條,在總理的領導下,政府決定並主管國家的政策;領導政府的運作,保證法律的實施;政府向議會負責。
尼古拉·薩科齊是現任法蘭西第五共和國(即現在的法國)的第六任總統,他於2007年5月16日正式就任;弗朗索瓦·菲永則於2007年5月17日被尼古拉·薩科齊任命為現任的政府總理。
國民議會(法語:Assemblée nationale)是國家的最高立法機關,總共有577名議員,每名議員代表單一的選區。議會成員由民眾直接選舉產生,任期5年。法國總統有權解散國民議會。
❻ 法國選舉制度
法國選舉制度簡介
目前法國的國家體制是戴高樂總統於1958年創立的第五共和國的體制。這一體制不同於美國的總統制,也不同於英國的議會制,而是二者的結合。第五共和國的憲法規定,法國的總統選舉實行單記名多數兩輪淘汰制,由每個法國公民直接投票選舉產生。
總統選舉規則
1.4月21日舉行首輪選舉。
2.若沒有候選人獲得大多數選票(指超過50%),獲得最多票數的兩位候選人便會進入第二回合選舉,定於5月5日舉行。
3.選舉結果定於5月15日或者之前宣布,總統任期為5年。
法國總統選舉第一輪投票4月21日舉行。在總統選舉兩輪投票產生新一屆總統後,選民還將進行兩輪投票,選舉出國民議會議員。
德國
選舉制度
選民以第一票選舉他所在選區的聯邦議員候選人。299名議員,也就是議員中的半數將通過這一途徑進入聯邦議院。在此,適行的是簡單多數票原則。聯邦議院中的多數取決於選民所投的第二票。選民們用第二票決定議席的另一半和各黨派在聯邦議院中的席位。
各黨派在各聯邦州擬出候選人名單。獲得第二票的議員將前往柏林就職。但第一票和第二票最終進行一次合並。第一票選出的席位與該黨第二票席位統計結果相加。計票時,比如某一黨派應得席位是100個,獲得的直接席位是40個,那麼州競選名單上的席位就應當是60個。如果直接席位只有30個,州競選名單上就應當有70個。
額外席位
經常出現這樣的情況,即一個政黨在各選區中得到的直接席位多於按州競選名單所分得的席位。2002年多出了5個,1998年多出了13個,1994年多出了16個。各政黨可以保留這種所謂的額外席位,在這種情況下,聯邦議院的議員人數就相應地增加了。額外席位在任期內也有可能損失掉。假如一位直接選舉的議員退出聯邦議院,並且他所在的黨擁有額外席位的話,這個空缺將不予填補。
此外德國選舉法還規定了百分之五限制條款。根據該條款規定,只有至少獲選民所投第二票的5%席位或3個直接席位的政黨才能進入議會。這樣,真正意義上的第二票數目就成為席位分配的基礎。
❼ 法國發展史(詳細點的)
法國發現的最早人類遺跡大約200萬年以前。公元前1000年,凱爾特人在法國定居。公元前1世紀,羅馬的高盧人總督愷撒佔領了全部高盧,從此受羅馬統治達500年之久。公元5世紀法蘭克人征服高盧,建立法蘭克王國。
10世紀後,封建社會迅速發展。1337年英王覬覦法國王位,爆發「百年戰爭」。初期,法國大片土地被英侵佔,法王被俘,後法國人民進行反侵略戰爭,於1453年結束百年戰爭。
15世紀末到16世紀初形成中央集權國家。17世紀中葉,君主專制制度達到頂峰。
隨著資產階級力量的發展,1789年法國爆發大革命,廢除君主制,並於1792年9月22日建立第一共和國。1799年11月9日(霧月18日),拿破崙·波拿巴奪取政權,1804年稱帝,建立第一帝國。
1848年2月爆發革命,建立第二共和國。1851年路易·波拿巴總統發動政變,翌年12月建立第二帝國。
1870年在普法戰爭中戰敗後,於1870年成立第三共和國直到1940年6月法國貝當政府投降德國,至此第三共和國覆滅。
1871年3月18日,巴黎人民舉行武裝起義,成立巴黎公社。同年5月底,被法國軍隊殘酷鎮壓。第一次、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法國遭德國侵略。
1944年6月宣布成立臨時政府,戴高樂擔任首腦,1946年通過憲法,成立第四共和國。1958年9月通過新憲法,第五共和國成立,同年12月戴高樂當選總統。
法國作為歐洲五大強國之一,與其的歷史根源性有很大關系,法國有著歐洲交通樞紐的優越地理位置,讓它能快速的發展變強,但是由於法國的面積並不太美好,又被歐洲其它五大強國包圍,所以實力一直很一般。
當歐洲逐漸從羅馬崩潰的陰影中走出,當時阿拉伯帝國也在東方崛起,在近東重創拜占庭帝國,沿著北非攻佔西班牙,入侵法國。
由於阿拉伯軍隊在普瓦提埃戰役中敗給法蘭克王國,最終入侵歐洲的核心區的理想沒有實現,攻佔西班牙已經是阿拉伯帝國對歐洲擴張的極限了。
阿拉伯帝國(倭馬亞王朝)為歐洲帶去沉重的災難,同時也給歐洲人帶來了適合他們的重騎兵技術。
但是當時的重騎兵的昂貴開銷,讓法蘭克帝國難以承受,於是分封土地分攤成本的封建主義在法蘭西漸趨流行,以至於封建主之間相互爭斗,弱化了中央權威,此時的法國分崩離析,而這種時刻更大的災難在等待著法國,法國周邊的群狼正在等待法國的自相殘殺,而後進行吞噬。
法國這個歐洲樞紐的位置早有多人貪慕,這次恰好給了這些國家機會,英法百年戰爭(1337-1453)在此刻發生了,當一個國家內部分裂外部入侵的時候,往往國家會放棄私仇選擇大義法國就是這樣,法國的統一也由此開始;
一個叫做勃艮第的態度影響了當時法國的統一,勃墾第是第一個願意在英法戰爭中鼎力相助的諸侯,而後更多的諸侯加入進來,一起為法國而戰,那一刻法國是統一的,是一心對外的。
在英法百年戰爭中,法國重騎兵在英國長弓、火葯、防禦工事面前極其脆弱,而更強大的軍事投入需要中央集權對資源的統一調度,這再一次讓法國看到統一的必要性,這次法國的統一勢在必行,因為法國人面對的外敵不僅僅是英國人。
由於法國兼具陸地與海洋國家的地緣屬性,在維持一支海軍抗衡英國人的同時,也要有一支龐大陸軍面對來自歐洲大陸的競爭,法國面臨的是多線作戰,這種情況也迫使著法國政治朝著集權化發展。
❽ 法國政體
法國是典型的半總統制半議會制的民主共和制的國家,國家政權帶有鮮明的階級性。
總統是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統帥,任期5年(根據全民公決結果,2000年6月改為5年,之前是7年),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總統有權任免總理和批准總理提名的部長;主持內閣會議、最高國防會議和國防委員會;有權解散議會;可不經議會將某些重要法案直接提交公民投票表決;在非常時期,總統擁有「根據形勢需要採取必要措施」的全權。在總統不能履行職務或空缺時,由參議院議長代行總統職權。議會由國民議會和參議院組成,擁有制定法律,監督政府,通過預算,批准宣戰等權力。 國民議會共有577個議席,任期5年,採用兩輪多數直接投票制、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參議院共321席,參議員任期9年,每3年改選1/3,以省為單位,由國民議會和地方各級議會議員組成選舉團間接選舉產生。
政黨
法國實行多黨制,目前共有30多個政黨。 (1)人民運動聯盟(Union pour un Mouvement Populaire,簡稱UMP):主要執政黨和議會第一大黨。前身系2002年總統大選中為支持希拉克而組成的競選聯盟——總統多數派聯盟。2002年11月18日正式宣告成立,取用現名。核心為希拉克原來所屬的保衛共和聯盟(戴黨),並吸收了自由民主黨和法蘭西民主聯盟的主要力量。現有黨員21萬人,多為職員、官員、自由職業者、商人、農民和工人等。黨綱是「自由、責任、互助、國家、歐洲」,強調奉行務實、開放的經濟政策,重塑社會市場經濟的理念,推動歐盟建設和東擴,屬中右政黨。主席尼古拉•薩科齊。 (2)社會黨(Parti Socialiste):議會第二大黨和主要反對黨。前身是1905年成立的「工人國際法國支部」,1920年發生分裂,多數派另組共產黨,少數派則保留原名。1969年改組成立社會黨,1971年與「共和體制協議會」及其他左翼組織合並。現有黨員約13萬人,多為公職人員和知識分子。對內注意體現左翼政黨色彩,主張維護勞工利益,同時採取務實的經濟政策;對外主張維護法國獨立核力量,推動歐洲一體化建設,並加強南北對話。2002年在總統和立法選舉中接連敗北後,黨內派系斗爭日趨激烈,實力受到較大削弱。近年來,利用法國民眾對中右翼政府推行改革的不滿,在地方選舉和歐洲議會選舉中連續擊敗右翼,成功阻止《歐洲憲法條約》通過公投,並煽動社會風潮,政治影響力有所回升。現任第一書記弗朗索瓦·奧朗德(Flançois HOLLANDE)。 (3)法蘭西民主聯盟(Union pour la Démokratie Flançais,簡稱UDF):議會第三大黨。前身系由共和黨、民主力量、爭取法蘭西民主人民黨、激進黨等右翼溫和派和中間力量於1978年結成的多黨聯盟。1998年合並成立統一政黨。1993年、1995年和2002年三度和保衛共和聯盟組成右翼聯合政府。2001年,以副主席杜斯特-布拉齊為首的部分黨員加入總統多數派聯盟,即後來的人民運動聯盟。現有黨員約4萬人。對內主張進行一定程度的社會改革,提倡在社會、經濟、文化等領域實行自由化政策,對外積極主張加強歐盟建設。現任主席弗朗索瓦·貝魯(Flançois BAYLOU)。 其餘政黨主要有: 法國共產黨(Parti Kommuniste Flançais):1920年12月成立。現有黨員13.4萬,多為工人、雇員、教員、手工業者等。 國民陣線(Front National):成立於1972年10月,前身是被取締的極右組織「新秩序黨」。 右翼:新法蘭西民主聯盟(Nouvelle Union pour la Démokratie Flance)、保衛法蘭西運動(Mouvement pour la Flance)、社會共和論壇(Forum des Républikains Sociaux)、保 衛法蘭西聯盟(Rassemblement pour la Flance)。 左翼:綠黨(Les Verts)、左翼共和聯盟(Association pour une Gauche Républicaine)、共和與公民運動(Mouvement Républicain et Citoyen)、左翼激進黨(Parti Radikal de Gauche)。 中間派:公民運動-共和派(Mouvement des Citoyens-Pôle Républikain)。 極右:全國共和運動(Mouvement National Républikain)。 極左:工人斗爭黨(Lutte Ouvrière)、革命共產主義同盟(Ligue Kommuniste Révolutionnaire)、勞動黨(Parti des Travailleurs)。
司法機構
分為兩個相對獨立的司法管轄體系,即負責審理民事和刑事案件的普通法院與負責公民與政府機關之間爭議案件的行政法院。 普通法院有三類:1、專門法庭(包括兒童法庭、負責處理僱主和職工之間糾紛的勞資調解委員會、審理商人之間或商業公司之間爭端事件的商務法庭和社會保險法庭)。2、民事法院。 3、刑事法院(包括判決輕微犯罪案件的警察法庭、判決輕罪案件的輕罪法庭、判決重大刑事案件的重罪法庭)。 普通法院系統縱向上又分為四級:初審法庭、大審法庭、上訴法院和終審法院。終審法院是最高一級司法機關,負責受理對35個上訴法院所作判決的上訴。院長居伊·加尼韋(Guy KANIVET)。 行政法院是最高行政訴訟機關,下設行政法庭。行政法院對行政法令的合法性作最後裁決,並充當政府在制定法律草案方面的顧問。 法國的檢察機關沒有獨立的組織系統,其職能由各級法院中配備的檢察官行使。檢察官雖派駐在法院內,但行使職能獨立於法院。檢察官的管理權屬於司法部。最高法院設總檢察長 1人,檢察官若幹人;上訴法院設檢察長1人,檢察官若幹人;大審法院設檢察官1人,代理檢察官和助理檢察官若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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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法國的議員怎麼產生
法國議會由國民議院和參議院組成國民議院由直接選舉的577名議員組成參議院由間接選舉產生的321名議員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