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法國離婚贍養費怎麼算
低收入一方的收入,如果達到夫妻共同收入的 40% ,那麼高收入一方就一分錢都不用給即A收入6萬,B收入4萬,那麼離婚後沒有一分錢的贍養費低收入一方如果是零收入,那麼肯定是給高收入一方的30%,而不是 50%即A收入5萬,B零收入,那麼給 15000/年,即1250/月贍養費的支付在 低收入一方再婚 時必然終止;即使低收入一方沒有再婚,那麼支付年限通常也遠遠低於婚姻持續時間的1.5倍(由法庭判決)
❷ 歐洲離婚贍養費是怎麼樣的
在歐洲和美國,離婚時法律保護偏向於弱小的一方,因此對贍養費的規定十分嚴格,它規定了財產較多的一方必須保證財產較少的另一方不會因為離婚而導致生活質量下降。例如,結婚前,妻子每個月可以花兩萬元,那麼離婚後,女方每月仍可使用兩萬元,如果她的工資不足,相差的部分由丈夫補足。
❸ 德國離婚男方要贍養女方多久
在原配偶之間有一定的贍養義務。(第1570條等等)。
如果夫妻一方離婚後不能養活自己,另一方則必須資助,比如每月匯款,例外的情況是給予一次性補償。
一方如果由於照料孩子,由於年老或疾病等等不能工作或者找不到工作,則在法律上有權要求對方生活補貼(1570-1576條)。這項法律訴求只是在這一方死亡或者再次結婚時才解除。
不過,我認識一位德國女士,離婚多年了,一直從前夫那裡獲取生活補貼。其實,她離婚後很快又有了男朋友,關系已經很深,就是不想結婚。因為她知道,一旦她再婚,她從前夫那裡拿到的生活補貼就全部沒有了。即享受前夫的生活補貼,又享受現任男朋友的愛撫,對於她來說,何樂而不為!
生活補貼包括了全部的生活需求,其生活水平的出發點是夫妻離婚時的生活現狀。生活補貼的給予方通常給予沒有收入的受惠方五分之二的收入。如果給予方沒有條件給出自己收入的五分之二,則必須根據最佳經濟原則找出一個解決方案。
給予另一方生活補貼與責任和過錯沒有關系。就是說,即使給予方對婚姻的不幸沒有任何過錯,只要對方生活所需,另一方必須承擔生活補貼。
❹ 挪威婚姻法里對於離婚後是否繼續贍養前妻
此事只能咨詢中國駐挪威大使館,他們那裡有詳細的挪威法律漢化版本和專業人士。有時候中國駐外過使領館網站也有翻譯好的常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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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德國離婚後男人要贍養前妻嗎
最近關於離婚的話題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雖然說在德國離婚,法律還是比較保障婦女和兒童的權益的,但是德國的法律在2008年進行了修改,只有在特殊情況下,男人才需要支付前妻的贍養費。所以正常情況不需要付贍養費!
❻ 法國離婚要贍養前妻嗎
是的。這是因為離婚的代價太大了。婚姻期間雙方的共同財產,婚前財產的增值部分,甚至養老金都需要均分。另外,法律也會給女性多一些保護。離婚後,只要母親想要孩子,不管它是否有條件,都會將孩子判給女方。男方不僅每個月要支付幾百歐的撫養費,還要將自己工資的七分之三作為給前妻的贍養費,直到前妻再婚。(法國人人均收入1800歐元左右,相當於人民幣15000元人民幣。需要給前妻撫養費1000歐,相當於人民幣8000元人民幣,基本上一半的工資要用來交撫養費。)所以在法國經常出現前夫想方設法給前妻介紹對象,以及前妻找到了男朋友就是不結婚的奇葩現象。
《法國統一結婚離婚法》規定:撫養費的金額和時間,與離婚原因沒有關系,不考慮過錯因素,只憑借「被撫養方的經濟需要」和「撫養方的支付能力」而定。
❼ 美國男人離婚後 在什麼情況下要贍養前妻
在一方無收入或收入較少,無法維持婚姻狀態下的生活水準的情況下,在離婚時,可提出要求對方支付贍養費。
美國贍養費類型分為:永久配偶贍養費和臨時配偶贍養費。
1、永久的配偶贍養費
因家庭主婦(夫)的特殊原因,不如慢性疾病或者殘疾,完全沒有辦法依靠自己生活,另一方就要長期的支付贍養費。
2、臨時的配偶贍養費
除了長期支付贍養費的情形之外,一般情況下一方當事人只需要向家庭主婦(夫)支付2到3年的配偶贍養費,以使得家庭主任(夫)重新獲得工作的技能和機會。
(7)法國離婚如何贍養前妻擴展閱讀:
美國95%的離婚案屬於協議離婚,許多女性在結婚後放棄了自己的職業,而成為家庭主婦全職照顧家務事和小孩。在這種男主外女主內的家庭,一旦離婚,放棄原來工作的女性將立即面臨財務危機。法律允許離婚女性向男方提出贍養費的目的,主要是使離婚後的女方生活能得到一定的保障。
而在中國是否給贍養費是根據這四方面因素決定的:
1、被贍養人的收入情況
包括被贍養人的養老保險、勞務收入、存款、孳息、收益等收入
2、被贍養人身體條件
如果被贍養人體弱多病,身體殘疾,即使未達法定退休年齡,成年子女也應支付贍養費。
3、被贍養人的生活水平
認定贍養費起算時間應綜合考慮被贍養人的生活水平,不能僅認為被贍養人維持最基本生活即可,被贍養人生活水平應保持與之前相當的生活水平,不應明顯低於之前。
4、當地一般生活條件
當地一般生活條件也是考慮因素,被贍養人生活應考慮當地經濟發展、生活條件、消費水平等因素。
❽ 哪個國家的法律要求離婚後丈夫要給妻子贍養費的
首先除了中國絕大多數國家都有配偶贍養費,中國屬於單一制國家,所以沒有這方面,只有子女贍養費。
再次,丈夫給妻子贍養費的前提是由於丈夫過失導致的離婚,如果女方過失離婚那麼這費用也不成立。
補充一點:我國的《婚姻家庭法》中離婚後的夫妻沒有贍養費這一說法,贍養是子女對父母的義務,一般女方想請求這方面的費用的話,那就是女方來撫養小孩,然後男方也要負擔必要的小孩的撫養費。
配偶贍養費(Alimony或Spousal Support),是指夫妻一方所承擔的向另一方所提供的經濟資助以維持其基本生活開支的義務。通常,我們將接受配偶贍養費一方配偶稱為「接收方配偶」(Recipient Spouse),而支付配偶贍養費一方則是「義務方配偶」(Obligor Spouse)。在美國有些州,也會將配偶贍養費表述為「Spousal Maintenance」。但是,無論是在怎樣的情況下,配偶贍養費的條款中都不會包含配財產分配的問題。
通常,接收方配偶的身份隨著配偶贍養費指令的下達而產生。根據配偶贍養費指令下達的時間不同,我們可以將配偶贍養費指令分為下列兩種。如果該配偶贍養費指令是在離婚案件審理過程中下達的,那麼該指令稱為「未決判決」(Decree Pendente Lite)。如果該配偶贍養費指令是在離婚程序終結時下達的,那麼該指令稱為「永久配偶贍養費指令」(Permanent Support Order)。但無論配偶贍養費指令在何時下達,它們都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❾ 關於離婚付給前妻贍養費的問題
離婚雙方不是贍養與被贍養的關系,不用支付贍養費。但是如果在離婚時,雙方已經共同育有孩子的,孩子在離婚後由女方撫養的,男方則應在後期定期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直至孩子達到能獨立的年齡。
根據法律規定,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實際中,父母協議離婚時,要解決孩子撫養問題,給付撫養費根據雙方協商。
並且,雙方就撫養費進行協商時,對撫養費數額、給付方式等問題,雙方協商一致即可,沒有強制性要求。
所以,對於是否約定給到18歲,屬於法律上的要求,父母可以約定支付到子女大學畢業,不一定只能約定到18歲。
另外,雙方就撫養費進行約定時,可以參考法律具體規定的撫養費標准: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
2、對於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計算高於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
3、對於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計算低於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較多其他財產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給付,以維護子女的合法權益;如財產不多或無財產的,結合撫養人的撫養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於上述幅度給付,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對於無收入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
5、對於子女患重病、出國讀書(須經雙方同意)等特殊情況,可超過上述幅度給付。
❿ 歐美國家規定夫妻離婚要給妻子贍養費為何中國沒有這項法律規定
因為每個國家的情況有所不同,但我國目前規定了離婚經濟補償制度和離婚經濟幫助制度。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的規定,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家務勞動補償的具體辦法是先由雙方協商處理的,協商不成的,才由人民法院判決。對於補償的方式和數額,民法典及婚姻家庭編解釋(一)並未作出明確的規定。實踐中主要還是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根據婚姻關系存續的時間長短、投入家務勞動的時間、雙方的經濟能力等各方面因素酌情確定。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給付扶養費的權利。婚姻關系終結後,生活困難的一方有權要求有負擔能力的一方給予適當的幫助,這就是離婚經濟幫助。離婚經濟幫助的具體辦法亦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離婚經濟補償】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條 【離婚經濟幫助】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