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會議員有什麼權力
議員的權利主要有提案權、表決權、對內閣的質詢權等。許多國家規定,議員在議院內所有的演說、辯論及表決不受法律追究。但法國、義大利僅以執行職務時的言論和表決為限,聯邦德國則規定該種保障不適用於誹謗性侮辱。西方國家的憲法一般都規定,議員在議會會議期間非經議院同意 、在議會閉會期間非經議院常設性機構的許可,不受逮捕、拘禁和刑事審判,但現行犯不在此限。《日本國憲法》還規定,會期前曾被逮捕的議員,如其所屬議院提出要求,必須於會期中予以釋放。
社會主義國家人民代表機關的代表都由選舉產生,享有特殊的言論保障權和人身保障權,接受選民或選舉團體的監督,選民或選舉團體有權罷免其選出的代表。
B. 法國參議院和眾議院的各方面異同
一、不同點
1、在權利方面參議院的權利比眾議院的大。
2、在制衡方面,參議院的出現就是為了制衡眾議院,防止民粹現象。
3、人員構成方面,眾議院根據每個州的人數分配,有的州代表多,有的州代表少,而參議院實行平均制,每州有兩名代表。
相同點:
1、都體現了法國的國家政體核心——制衡,為了防止各方勢力相互做大,層層限制,法國最大的議會其內部也出現了制衡情況。
2、都保證國家永遠處於正確的航道上來,防止一家獨大的情況發生,制衡的結果最後也會導致效率的低下。
(2)法國議員福利怎麼樣擴展閱讀:
法國實行國民議會(議會下院)和參議院(議會上院)兩院制。官方資料顯示,法國議會兩院的主要任務是立法和監督政府,當兩院在立法投票中無法達成一致時,國民議會擁有最終決定權。
參議院議長則肩負著法國總統不能行使職權時代行總統職權的重任。法國國民議會提供的資料顯示,法國將全國分為577個選區任期5年。
法國2017年國民議會選舉的出現了一個新變化,由於法國2014年頒布法律規定,國民議會議員自2017年起將不得再兼任其他通過選舉獲得的職務。
C. 法國議員選舉
國民議院的選舉實行「單記名多數兩輪投票制」,選舉均在星期天進行。在第一輪選舉中,如某一候選人獲得了參加選舉的半數以上選民的支持,而票數又至少等於登記選民數的 25%,他就當選為該選區的議員,無須進行第二輪投票。如果某一選區的投票率是45%,而某一候選人在第一輪選舉中只得到 51%的選票,他會因得票數達不到登記選民的25%而不能當選。如第一輪選舉中無人得到50%以上的選票,則在隨後的第二個星期天組織第二輪選舉。只有在第一輪選舉中得到了超過12.5%的登記選民人數選票的候選人才有權參加第二輪選舉。在第二輪選舉中,某一候選人只需獲得相對多數的選票便可當選。得票相等時,年長者當選。在第二輪投票中,參加競選的政黨可實行聯合,互相讓票。
除非總統在國民議院任期結束前下令將其解散重新選舉(在自解散之日起的20天後到40天前舉行),國民議院的選舉每5年舉行一次。每屆國民議院的任期在第5年4月的第一個星期二結束,新的選舉應在此日期的60天前進行。為防止舉行過多的部分選舉,每位候選人在參選時必須同時提出自己的候補人選。一旦他當選,而又在任期內去世、參加政府、參加憲法委員會、或接受一個政府委派的超過6個月的臨時任務時,其候補人自動接替他的議員席位。只有在他辭職、被選為參議員、其選舉結果被撤銷時,國家才組織部分選舉以填補其席位的空缺。在某一屆國民議院任期的第5年內不得組織部分選舉。此外,如某一候補人在本屆國民議院任期內被任命為部長,則他在下屆國民議院選舉中不得與他的正選人競選。